2022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考试作曲系各专业(招考方向)复试公告
作曲系各专业(招考方向)复试均采用实时在线考试方式。
考试内容详见《2022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要求》中作曲系各专业、招考方向复试要求和专业基础课视唱科目考试要求。
四、考试系统及设备要求
(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招考方向器乐曲写作科目
,超过 10 分钟上传,按无效卷处理,超过 10 分钟未上传,视为弃考。
七、考试原始材料邮寄说明
全部考试结束后,考生须于全部考试结束当日 17:00 点前将以下材料使用顺丰快递(拒收顺丰同城急送件)寄出:
(一)器乐曲写作全部答题纸、草稿纸。考试结束后考生严禁对答题纸、草稿纸进行涂改,须与上传图片一致,否则按无效卷处理;
(二)存有计算机音乐作曲工程文件及导出的标准 WAV 文件的 U 盘(仅录音艺术专业);
(三)存有摄像机录制的考试全过程视频的 U 盘(所有面试科目)。
收件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收件人:张老师。收件人电话: (仅做收取快递联系之用,不接受电话咨询)。
(一)考生须准备良好稳定的网络环境,相对安静与独立考试场所,考试场所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人,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二)腾讯会议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
(三)电话、微信、闹钟、广告等任何应用 APP 不得发出声音。
(四)考试时不得使用外接麦克风或者其他声音处理软件,禁止使用美颜功能,不得佩戴帽子及以其他形式遮挡口鼻或者面部。
(五)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等以任何方式助考。
(六)严禁拍照、截屏、录屏、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等,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传播或对外发布考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若有违反,按作弊处理。
(七)考试期间不得翻阅参考书籍等资料,不得查阅电子设备、接打电话,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八)考生因没有做到考试要求而导致考试受到影响的,考生责任自负。
(九)意外情况处理:考生应自行解决设备、网络、用电等问题,因设备故障、断网、断电导致考试中断或考试无效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一)作曲、录音艺术专业面试画面示意图:电脑或手机“腾讯会议”、手机“一起练琴”、手机支架,所有设备不能移动。
(二)视唱练耳专业复试画面示意图:手机支架,所有设备不能移动。
(Pad“腾讯 QQ”置于谱台用于接收试题,手机“腾讯会议”用于收听指令与演唱)
(三)指挥专业(乐队、合唱)复试画面示意图:需手机支架,所有设备不能移动。
2.钢琴演奏同作曲、录音艺术专业的面试。
3.合唱指挥专业声乐演唱同作曲、录音艺术专业的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