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平台有什么用?

用友ERP-NC6.3全模块800站点软注册应用大中型企业财务业务生产人事办公电子商务平台

用友ERP-NC6.33全模块800站点软注册应用大型企业集团财务业务生产人事办公电子商务平台 产品概述 用友NC以“全球化集团管控、行业化解决方案、全程化电子商务、平台化应用集成”的管理业务理念而设计,采用J2EE ...

        用友NC以“全球化集团管控、行业化解决方案、全程化电子商务、平台化应用集成”的管理业务理念而设计,采用J2EE架构和先进开放的集团级开发平台UAP,形成了集团管控8大领域15大行业68个细分行业的解决方案,是大企业集团管理应用的首选。[1]
用友NC6是用友NC产品的全新系列,他是面向集团企业的世界级高端管理,我们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亚太第一,所以我几句话肯定无法完全诠释我们NC6,那我就用5分钟概要向您介绍下NC6区别与NC5系的诸多产品内涵:
   面向大型企业集团和成长中的集团企业的信息化需求,用友NC6的产品定位于大型与电子商务平台。他综合利用最新的技术、云计算技术、移动应用技术等,通过构建大企业私有云来全面满足集团企业管理、全产业链管控和电子商务运营,为集团企业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支持合规化应用需求和创新需求,以及个性化配置、集成、实施、运维、管理一体化的大型企业管理和电子商务平台,不断帮助集团企业创新管理模式,引领商业变革,实现长期发展目标。[2]    用友NC已经有16年的历史,1997年第一代集团财务产品的诞生;从2000年开始,NC第二代逐步包括HR、供应链等,形成集团企业完整的全面ERP解决方案,其产品理念是集中管理、协同商务,这之后一直到年的V5.7版本,全球化集团管控、行业深化的解决方案、平台化应用集成和全程化电子商务的产品理念,都是追随深化客户经营理念,面向客户价值而设计的。今天的集团企业信息化已经不满足于内部企业资源计划的管理要求,希望应用更多最新的互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移动应用技术,希望建立一个更柔性的系统伴随客户成长,希望提供一个满足集团管理要求和电子化商务运营的信息化平台,满足产业链管控的要求……而满足集团企业最新需求的产品NC6应运而生。
  用友NC6是NC系列第三代产品,于2011年11月30发布了第一版,2012年9月份发布了V61版。至今NC已经过了16年的深厚积淀,成长为一款成熟领先的世界级高端管理软件产品[2]  。 (1)多级集团管控与多元化产业运营:面对多级集团管
控与多元化产业运营的集团企业,构建一个支持大型集团企业多级集团管控体系和矩阵式多级组织管控体系的一体化信息管控平台。

(2)多组织协同与矩阵化管理:支持集团企业专业化分工、多组织协同的运作,管控对象从“法人架构”到“业务单元组织架构”的进化,体现从以后台管理为核心到支持前端商业创新的完整业务解决方案的转变。
(3)全球化布局:实现灵活高效的全球部署和适配企业跨国业务,支持多地域、多币种、多语言、多准则,以及多时区、多税制、多劳务制度的要求。结合完善的IT架构设计,延伸企业管控触角、协同高效管理全球化企业运营。
(4)全产业链协同与管控:以供应链系统为支撑,创新电子商务等通路模式,实现线上与线下交易的创新营销模式,从而整合企业上、下游资源,掌控并协同管理全产业链,提升效率,共享数据与服务。
(5)企业管理变革与商业模式创新:提供组织变革、流程优化、集团管控优化、资源权限动态管理解决方案,满足集团企业不断增加应用并随时将管理创新的需求落实到系统的流程中,从而支撑适合自己的商业模式创新。
(6)支撑企业战略落地的信息化平台:构建先进开放的集团企业云计算,为集团企业提供建模、开发、集成、运行、管理一体化的全面信息化解决方案。 产业链统一营销服务平台
集团采购及协同管理平台
一体化的集团资金管控平台
全面的集团预算与计划体系
全生命周期的集团资产管理
集团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
集团数据中心与商业分析平台
随需而变的企业动态建模
(1)产业链统一营销服务平台
   随着互联网技术创新、互联网技术、消费行为模式变革,营销渠道和服务已演变为多模式共存:产业链整合需求,线上线下和谐互动,全球化产业链化营销已成常态。用友NC6产业链统一营销服务平台以供应链系统为支撑,是基于现代互联网技术的多渠道模式统一营销服务管理体系。整合线上与线下交易模式,覆盖企业经营管理应用各个方面。统一营销服务管理能有效掌控通路情况,敏捷捕捉需求,快速响应市场变化,规避经营风险;以市场为导向,优化部署营销资源,协同产销、供应与服务,要能帮助企业构建敏捷的经营管理平台;通过电子商务等创新通路模式整合企业上下游产业链资源,共享数据与服务,提升供应链效率。
(2)集团采购及供应商协同管理平台
   随着逐渐走向集团化、多元化、产业链化、国际化,这使得中国企业必须延伸整合产业链,实现整个产业链的协同管理,具备更强的快速应变能力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用友NC6集团采购及供应商协同管理平台突破传统企业内部ERP应用,面向集团企业产业链级管控、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应用需求,提供电子商务与企业资源计划一体化解决方案。从供应商全生命周期管理(SRM)到集团内部多组织采购及电子采购平台、实现企业内外部业务的快速协同处理。通过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建立了以企业为核心、上下游垂直一体化整合的全产业链布局。
(3)集团协同计划与制造
   大型集团制造企业经常碰到这样的问题:总部的工程数据如何有效的下达到各个分子公司?总部如何搜集各个分子公司的需求,并进行整合?总部如何根据各个分子公司的产能和资源情况设定生产计划?总部制定的生产计划如何有效的下达到各个分子公司?总部如何对分子公司执行的生产计划进行控制?从这些问题可以看出对于一个集团型的制造企业,多组织间的协同制造业务模式在企业中有越来越重要的体现。用友NC 6通过多组织产供销协同实现与集中销售、分销、集采集收、集成分收、委外等供销业务无缝衔接;通过计划协同实现集中计划、集中排产,集中计划、工厂排产等应用模型;通过部件协同实现工厂间的上下游紧密配合,通过物料协同简化工厂间的备料、领料、交接和入库业务,从而将企业内各个组织之间的信息有机的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企业的生产及材料资源,增强组织间的协同,监督和控制的制造过程,实现整个企业的制造敏捷性和制造性。
(4)多级集团财务管控
   面对多级集团管控与多元化产业运营的集团企业,用友NC6以财务集中管控为核心,根据“集团管控”和“内控管理”的需要,提供多级集团管控财务核算体系、集团并账与并表、集团报表平台,为多元化集团构建一个多级集团管控的体系和一体化的信息管控平台,纵向实现集团总部与下属二级企业、三级企业之间的业务联动与信息交互;横向实现各业务板块之间,集团核心产业链之间的业务联动与信息交互,进而促进全集团的发展。
(5)一体化的集团资金管控平台
   用友NC6面向多级多元化集团企业、多级资金组织、以及多样化资金管理模式,重点关注集团整体资金流的均衡稳定,保持先进资产和负债的合理结构,利用先进的IT技术手段和最新的企业金融管理手段,建构从多级集团资金计划到实际的企业内部的资金管理的一体化资金管控平台。用友NC6通过资金计划平衡全集团资金需求,通过资金结算规范处理全集团日常资金业务,通过资金核算反映监督全集团资金业务运作;通过资金管控平台把成员单位的日常业务处理和集团总部资金业务处理有效结合,实现全集团资金管理业务流程的一体化;同时利用信息技术搭建银企直联平台,将外部的商业银行网点作为企业集团内部资金管理体系的外延;最终向集团管理层提供全面、实时、有效的资金管理数据,控制资金风险,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企业战略决策提供依据。
(6)全面的集团预算与计划体系
   全面预算管理是集团企业实现预期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是体现集团价值导向、确保战略计划执行与完成的重要手段。用友NC6致力于架构从战略目标到年度预算、到月度经营运作计划的全面计划预算体系,以支撑多级集团全面预算管理和企业运营计划(包括采购计划、费用计划、销售计划、资金计划等等)。用友NC6支持多级集团到单一组织的三级预算管控机制、多种模式的滚动预算应用、多种预算调整方式,并提供预算合并管理以满足集团预算合并的需要,并满足基于流程的、全方位的预算执行控制,以及与系统集成的预算考核机制。用友NC6确保在整个预算及执行过程中都在系统的实时监控中,最终达到多集团企业不同管理层面的管控要求。
(7)全生命周期的集团资产管理
   随着集团企业的发展,企业组织结构越来越复杂、层次越来越多、地域越来越广、资产种类越来越多、资产数量越来越多、资产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用友NC6全生命周期的资产管理,满足不同规模企业的资产购置、维护、运营、使用核算和处置管理,集中掌控主要资产配置情况、资产使用状态,使得资产调配更加合理,发挥资产最大效益;满足集团企业对资产财务制度管控要求;支持多组织资产管理权责的分离管控模式;协助企业建立了集团级资产全生命周期信息共享、服务、管理平台,使得资产管理更加科学、合理;从而保证集团资产投资决策的科学化。
   用友NC6的多组织费用管理,建立从跨组织费用预算、费用计划,到费用申请、借款报销的完整流程,详细区分费用报销人员的任职组织、报销的业务组织、资金支付组织、费用归属组织和费用记账组织,帮助企业简化日常费用和差旅费用的报销流程,提高费用报销效率,增强费用报销管理内部控制;同时通过将费用预算控制提前到费用申请阶段,将费用的支出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降低内部成本。用友NC6发挥费用报销平台的优势,突出了全员成本控制、节约型的理念,使业务人员随时掌握预算状况,合理安排业务活动,提高有限资金的利用效率。
(9)集团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
   2012年作为强制披露内部控制管理报告的第一年,中国企业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已经成为满足日益严格的监管机构和投资者的必要手段。为落实相关管理控制要求,财政部和国资委建议企业建立“三道防线”的组织分工体系。根据《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基本规范》以及相关指引要求,结合不同行业的相关管理控制特点,推出面向中国集团企业满足境内、外内控监管的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用友NC6建立集团级统一的风险与内控管理工作和管理平台,帮助企业架构符合防线风险控制活动层、防线风险控制管理层、防线风控审计层“三道防线”体系中不同部门信息化需求,确保风险导向的内控体系落地、内控执行的自动跟踪并快速遵从财政部、国资委、SOX法案相关管理条文要求,增强企业管理者与外部利益相关人对企业财务报告的信心。
(10)多模式利润中心
   在复杂的多集团多组织架构下,在精细化的内部管理和考核的需求下,集团企业需要引入责任会计的利润中心模式:以利润中心为核算主体,以责、权、利相统一的机制为基础,用友NC6提供了按照管理会计核算要素进行利润中心的内部核算和管理报告的信息系统,可以帮助集团企业实现内部利润中心独立核算、事业部运营模式下的事业部内部独立核算、跨公司的产品线/业务线的管理核算、利润中心之间提供内部产品/服务时的内部结算,以及辅助服务组织的费用分摊到业务组织,上级的管理费分摊到下级业务组织,同时其核算体系与业务体系保持紧密集成,从而全面、高效、精确地实现集团多种模式管理机制下对内部组织以及企业管理的要求。
(11)全面实时成本管理
   用友NC6实现了企业全面成本管理,能够深入了解并确定产品、项目、作业等盈利能力,判断和预测产能以及对资源的需求,体现了成本管理的实时、全方位、全过程、多维度与全员参与,谋求在最佳成本管理状态下,为企业提供战略和运营决策,驱动企业利润增长。从成本对象角度,用友NC6支持产品成本、作业成本、项目成本;从成本核算周期角度NC6支持期间成本、实时成本;从成本核算方法NC6支持实际成本、标准成本、正常成本(基于中国特色的标准成本)。
(12)全程化电子商务
   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转型电子商务,开拓经营全新的电子采购和销售渠道。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由最初的产品展示和网上商城,逐步发展成前后台一体化,采购、销售、服务全程化,软件系统结合运营推广服务,线上线下融合的全新模式。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以电子采购管控、精准营销和快速服务响应为核心的转型趋势越来越明显。用友NC6电子商务平台帮助核心企业搭建自有电子商务平台,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包括B2B电子销售:搭建交易平台,打造分销及服务管理体系。经销商可以进行产品、价格、对账等信息查询和订单交易,企业可以准确掌控经销商库存和销售信息;B2C电子商务:帮助企业快速搭建品牌购物商城,整合企业第三方平台网店,统一订单中心管理,同时与企业已有集成对接;B2B电子采购:用于集团型企业集中采购的管理和监控,对供应商体系进行统一的准入认证,评估管理,通过对招标/询价/谈判/竞价/采购订单执行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实现阳光采购和快速采购协同。
(13)集团数据中心与商业分析平台
   随着、SCM、HR、CRM等应用系统的引入,企业不再停留在事务处理过程而注重有效利用企业的数据为准确和更快的管理决策提供支持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同时看到企业在商业分析应用与业务运营应用的边界越来越模糊,运营系统与分析系统越来越多的融合。企业管理决策的科学化要求决策权下放,不同的层级需要对不同的业务进行分层决策,这就使得用户对商业分析的需求变得更细分、更多元、更灵活多变,商业分析更深度地与业务处理融合。用友NC6集团数据中心与商业分析平台以财务、资金、供应链、人力等各业务运营的数据信息进行整合,通过与NC一体化设计,搭建基于NC系统及其他应用系统之上的数据集成平台,实现业务数据的实时分析与加工,以此为基础,搭建战略管控分析模型、业务分析模型及企业运营多维分析报表。为管理人员提供科学、准确的辅助决策信息,提升经营决策效率,规避经营决策风险。
(14)多集团人力资本管理
   制造业工人工资的快速上涨和有效劳动力的逐年减少,正逐渐改变30年来中国经济赖以高速增长的基础——大量廉价劳动力,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的问题是中国企业不得不直视的一个严峻问题。由此,企业正在努力尝试产业转型升级,以此来提升产业价值和竞争力,这将要求企业更加注重对员工素质、技能等方面的培养。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知识管理的核心,而人力资本管理又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人力资本管理是建立在人员和企业价值共同最大化的目标和基础上的,更偏重关注人的可持续发展,重视通过和激励并重等多种“投资”手段来提高人的价值。用友NC6多集团人力资本管理,提供精细化的劳动力管理、基于能力的人才价值链管理。具体包括,人力资本管理:实时管理人员当量,从人力资源规划、预算到整体的人力资本度量;人才供应链:针对人才价值链的选、育、用、留全生命周期管理;精细化劳动力管理:面向劳动力密集型制造业、零售业的人员管理、薪酬、社保福利、时间管理等业务的精细化管理;高绩效组织管理:通过人力资本管理,建设高绩效组织,使组织能够更好地为实现战略目标服务;员工关系管理:通过员工自助,增加员工关系管理的力度,通过调查问卷随时掌握员工针对公司满意度的情况和分析;人本度量分析:进行多维度、多职能、多类型的度量指标体系模型建设,并且进行度量分析和。
   用友NC6支持企业全球化布局及本地化经营。以私有云方式支持灵活高效的全球部署适配企业跨国业务;结合用友完善的IT架构设计,简化跨国企业IT治理流程,协助企业协同高效管理跨国业务、延伸企业管控触角,提供实时的数据视图及流畅的。主要应用体现在几个方面,多语言:遍布在全球各地的终端用户决定了不同的登陆语言;数据格式:支持地址、日期、货币金额等本地化的数据格式,满足全球化经营中按照本地化进行业务数据展现、打印等需求;多时区:用户一般本地时区进行业务处理,但是企业进行跨国经营会跨越多个时区,这种时区的差异会导致诸多的问题,NC以UTC为标准实现多时区的自动调和,支持多时区协同应用和多时区业务处理;多币种:支持多本位币核算和多币种交易时的汇率转换,支持在不同地区的汇率制度。支持支持公司本位币、支持集团本位币能够更好的完成跨国经营实时统计分析;多会计准则:NC提供的多账簿机制,可以支持中国、GAAP等多种会计准则;多税务制度:不同国家地区有不同的税务制度,NC提供的税务模型可以满足法人公司在不同的国家进行税务处理和报税的需求。
(16)企业协同与移动应用
   用友NC6企业协同管理(ECM)产品基于以人为核心的模型设计,考虑员工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设备,将正确的信息以正确的方式、在正确的时间提供给正确的人。ECM基于全员应用,以人为核心的协作与沟通、兼顾以组织为主体的业务协同,“以人为本,流程驱动,资源共享”。提供个人办公、沟通交流,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满足企业办公自动化需求,提高运营效率,提升管理精细度和精准度,增强企业竞争力;通过企业门户、知识管理、即时沟通(IM)、移动商务等与业务系统的紧密集成,实现以人为核心的协同商务和信息沟通,使NC传统应用增值,提升客户满意度。NC6移动协同通过随身携带的移动终端,通过统一认证的安全通道,将企业协同工作随身延伸。通过移动终端,随时查看企业业务消息,利用特别的Push通道,重要的信息主动推送到掌上,推送内容包括审批消息、业务公告;应用手机中心,管理者随时处理流程工作;手机功能,使用者可随时查到企业内部通讯信息,并直接打电话、或者发送协同消息,实现沟通无。
(17)随需而变的企业动态建模
   在当前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梯度转移速度加快,集团企业若想抓住全球洗牌所带来的机遇,就必须率先迈出业务扩张和创新升级的步伐。“成长”将成为现代企业未来发展的关键词。用友NC6的动态企业建模是以业务过程模型为驱动,为企业提供一个可连续变化的软件框架结构,使得企业的管理发生变化时,相应的企业模型也能发生改变,新的应用流程及业务模式能与企业最新业务要求快速匹配,且整个过程是在不需要修改程序代码及重新部署软件的情况下完成的,减少系统的复杂性、增加系统的应用柔性,旨在提高软件对企业业务变化的适应能力,从而达到企业随需而变的目的。NC6动态企业建模对集团企业的组织变革、流程优化、集团管控优化、资源权限动态管理提供平台层面的解决方案,一方面可以满足成长型集团企业的需求,为企业提供最适合当前业务管理要求的IT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可以满足集团企业在成长过程中根据需求不断增加应用;并随时将管理创新的需求落实到系统的流程中进行修改、调整,从而支撑适合自己的商业模式创新。而且在此过程中NC6以最小TCO为企业发展变革提供最适合的IT支持,并减少企业运营中IT系统的管控风险。
(18)多系统集成应用平台
        用友NC采用J2EE架构,致力于构建先进、开放的集团企业云计算应用平台,为集团企业提供建模、开发、集成、运行、管理一体化的IT解决方案。其中:企业应用集成平台—实现高效集成,无缝整合、低TCO企业级应用集成解决方案;应用开发平台:J2EE UAP开发平台,集团企业创新应用的高效开发平台,服务NC Ecosystem伙伴产业链环境;NC应用管理平台:从业务诊断到设计开发、构造部署、快速交付,从运维服务到监控管理的解决方案全生命周期管理;云技术运行平台:稳定、高效、安全、可扩展的云计算运行平台。实现从UI集成、信息集成、应用集成以及业务流程集成多系统集成应用平台,为集团企业提供了稳定、可靠、高效智能、安全、开放可发展的信息化平台。           NC产品线构建在UAP平台之上,支持支持多种硬件、多种、多种、多种应用服务器及中间件、多种端,支持多种行业标准和开发协议。该产品从应用方面来说,包括NC核心应用产品、NC行业产品、NC本地化产品、以及企业客户定制应用等。通过集成平台,可实现与客户现有应用系统的整合。 括了存储层、数据访问层、业务层、展现层和。
存储层包括了管理软件需要的文件、数据库、数据仓库、消息库和事件信息库等存储与管理。
数据访问层包括数据的持久化框架,该框架使用SQL翻译器,实现了适配多种数据库的访问;查询框架用于支持查询和报表的数据访问;分析引擎实现对多维数据的访问;通过服务代理实现对异构系统服务的访问。
        业务层包括了领域层和应用层。领域层包括业务操作、业务规则、业务对象等的与展现无关的业务模型信息;应用层包括了与具体功能相关的应用服务、应用逻辑或规则。分离应用层和领域层有利于对领域模型的抽象和不断精化,也有利实施人员快速构建或调整产品,以满足企业发展变化的管理需要。
        展现层主要包装了与展现相关的模型、展现控制逻辑,以及需要的展现服务。这些可以应用到各种端。
        客户端支持如智能客户端、web客户端、移动客户端、MS 以及一些特定领域设备等。实现企业用户与NC系统的随时随地的互连。 NC6是国内第一款支持企业私有云技术的高端企业管理套件,其关键价值在于:
(1)跟随企业动态成长。支持能够跟随企业成长的动态企业建性。
(2)支持大型企业的全球化应用。包括国际化和本地化;支持多层次的个性化应用
(4)全面的业务灵活性。支持配置、个性化、客户化、扩展等机制,包括从模型、数据、流程、规则、界面等各个方面的业务灵活支撑能力
(5)商业智能。NC提供了支持自动感知应用环境的融合OLTP和OLAP的闭环实时的BI应用,如财务分析、资金分析等
(6)开放性与跨平台。NC产品从硬件体系、系统软件、中间件、编程语言到各种,支持广泛的开放性和跨平台能力,保护企业现有投资,为技术整合提供基础设施
(7)性能与可靠性。经过测试,NC产品在大数据量和高并发环境下具有出色的性能和可靠性。
(8)多种部署模式。除集中模式外,NC还在产品中提供了支持分布—集中部署模式下实现企业多级集团管控的分布集中式应用
(9)UAP平台。UAP为客户提供了支持企业信息化的统一平台。包括支持产业链级的分层研发、客户化开发、应用集成、实施、服务支持、运维管理等各种工具
用友大型企业管理软件NC6产品的问世,能够支持国内大型企业客户更好地实现企业运营、提升管理绩效、参与全球化竞争。该产品实现了中国大型企业管理软件的平台化与产业化,对提升中国企业信息化与管理水平、加快化和信息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以及推进民族软件产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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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根据我校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任务,作出如下公开承诺,请予以监督。
随着学校各项事业的迅猛发展,应进一步完善各项规则制度,通过广泛调研,解放思想,制定好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确保我校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了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应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则制度,各项工作的开展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提高工作透明度,防止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出现。
紧跟信息化管理的步伐,创新改革,建立科学有效的国有资产网络管理平台。如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房产管理系统,动态管理我校各类国有资产,提高办事效率,增加透明度,简化办事流程,服务于教职员工。
进一步提高队伍的业务能力,全面加强学习意识,提高理论素养。做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业务知识和理论修养,做到学以致用,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在日常工作中,各项工作应深入调查研究,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我校国有资产管理事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职员工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为基层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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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通过以下方式取得或者形成的资产:

(一)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

(二)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形成的资产;

(三)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

第三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实行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加强对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审查、批准重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事项。

第五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编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制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规定,按照集中统一、分类分级原则,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优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第六条 各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应当明确管理责任,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七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应当遵循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原则,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 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

第八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配置资产。

第九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合理选择资产配置方式,资产配置重大事项应当经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资产价值较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审批程序。

资产配置包括调剂、购置、建设、租用、接受捐赠等方式。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明确配置的数量、价值、等级、最低使用年限等标准。

资产配置标准应当按照勤俭节约、讲求绩效和绿色环保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科学技术进步等因素适时调整。

第十一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不能调剂的,可以采用购置、建设、租用等方式。

第十二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应当用于本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国有资产用于对外投资或者设立营利性组织。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应当用于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

第十四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规范使用流程,加强产权保护,推进相关资产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五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岗位责任。

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应当履行岗位责任,按照规程合理使用、管理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能。资产需要维修、保养、调剂、更新、报废的,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应当及时提出。

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十六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接受捐赠的资产,应当按照捐赠约定的用途使用。捐赠人意愿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用途的,应当统筹安排使用。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应当有利于事业发展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事业单位应当明确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及其相关权益管理责任,按照规定将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采取措施引导和鼓励国有资产共享共用,统筹规划有效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工作。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在确保安全使用的前提下,推进本单位大型设备等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工作,可以对提供方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九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根据履行职能、事业发展需要和资产使用状况,经集体决策和履行审批程序,依据处置事项批复等相关文件及时处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第二十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将依法罚没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对下列资产及时予以报废、报损:

(一)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资产;

(二)涉及盘亏、坏账以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三)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资产;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毁损、灭失的资产。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发生分立、合并、改制、撤销、隶属关系改变或者部分职能、业务调整等情形,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国有资产划转、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的使用和处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购置、建设、租用资产应当提出资产配置需求,编制资产配置相关支出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配置资产。

第二十五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等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形成的收入,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及时收取各类资产收入,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多收、少收、不收、侵占、私分、截留、占用、挪用、隐匿、坐支。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在决算中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其国有资产收入、支出以及国有资产存量情况。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有序开展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应当依法落实资金来源,加强预算约束,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并明确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单位。

第三十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台账,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形成账外资产。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已交付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无法进行会计确认入账的资产,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参照资产评估方法进行估价,并作为反映资产状况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明确资产的维护、保养、维修的岗位责任。因使用不当或者维护、保养、维修不及时造成资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出现资产盘盈盘亏的,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

第三十五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处置资产应当及时核销相关资产台账信息,同时进行会计处理。

第三十六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进行转让、拍卖、置换、对外投资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市场化方式出售、出租的,依照有关规定可以通过相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进行清查:

(一)根据本级政府部署要求;

(二)发生重大资产调拨、划转以及单位分立、合并、改制、撤销、隶属关系改变等情形;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毁损、灭失;

(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五)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

(六)其他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情形。

第三十八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和涉及资产核实的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在资产清查中发现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的,应当查明原因予以说明,并随同清查结果一并履行审批程序。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根据审批结果及时调整资产台账信息,同时进行会计处理。

由于资产使用人、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资产毁损、灭失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十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资产应当依法及时办理。对有账簿记录但权证手续不全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可以向本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确认资产权属申请,及时办理权属登记。

第四十一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之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发生资产纠纷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协商等方式处理。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行资产管理网上办理,实现信息共享。

第四十三条 国家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第四十四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总量,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情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第四十五条 各部门所属单位应当每年编制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逐级报送相关部门。

各部门应当汇总编制本部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报送本级政府财政部门。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每年汇总本级和下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送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组织落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提出的整改要求,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整改情况。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下级政府应当组织落实上一级政府提出的监管要求,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部门依法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十一条 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根据职责对本行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依法进行监督。

各部门所属单位应当制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内部控制制度,防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风险。

第五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接受检举、控告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为检举人、控告人保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检举人、控告人。

第五十三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配置、使用、处置国有资产未按照规定经集体决策或者履行审批程序;

(二)超标准配置国有资产;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国有资产调剂、调拨、划转、交接等手续;

(四)未按照规定履行国有资产拍卖、报告、披露等程序;

(五)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国有资产清查;

(七)未按照规定设置国有资产台账;

(八)未按照规定编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第五十四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较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或者采用弄虚作假等方式低价处置国有资产;

(二)违反规定将国有资产用于对外投资或者设立营利性组织;

(三)未按照规定评估国有资产导致国家利益损失;

(四)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有违反预算管理规定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追究责任。

第五十六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浪费国有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社会组织直接支配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八条 货币形式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全资企业或者控股企业的资产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五十九条 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国有文物文化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六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直接支配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依照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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