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有两家供热企业发布了通告
1.原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经营业务
由莱阳市热电有限公司承接;
2.富山路以南、五龙南路以西原城建片区
今年已划为莱阳热电供暖……
经市委市政府、城投集团研究决定原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经营业务由莱阳市热电有限公司承接,同时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计划开展采暖季采暖费收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莱价字(2008)19号》文件规定:居民单价22元/㎡,非居民单价33元/㎡。
城投集团热电有限公司收费点 |
盐务局南50米一楼收费大厅 |
支持扫码、刷卡和现金缴费 |
七星街与升平街交叉口东30米人社局换热站 |
莱阳市区各农业银行分理处均可缴纳采暖费。
3、微信及支付宝缴费流程
(1)微信、支付宝扫码关注“莱阳市热电有限公司”二维码;
(2)进入公众号、生活号后选择“在线缴费”中的“用户缴费”;
(3)首次需使用手机号、验证码注册登录;
(4)登录成功后点击“立即添加”根据小区、楼号、房屋号选择缴费房屋;
(5)点击“查询缴费”;
(6)确认缴费信息后点击“待缴费金额”进行缴费,输入密码缴费成功。
1、根据供热条例规定,供暖比例不足30%的小区不予供热;供暖比例30%以上不足50%的小区加收10%的热损费后给予供热;供暖比例50%以上不足70%的小区不加收费用给予供热,但不保证供暖温度;供暖比例70%以上的小区正常供热。
2、请本采暖季不用热用户在10月30日前到人社局中心站收费点、城投集团热电有限公司收费点办理报停手续,未办理的用户视为正常供热。
3、请办理接管、入网、报停及欠费等问题的用户,持房产证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于11月1日前至人社局中心站收费点、城投集团热电有限公司收费点服务窗口咨询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4、请用户自觉拆除家中安装的放水阀或循环泵,严禁排放供暖系统里的水,一经发现将不予供热。
5、请广大用户自觉缴费,不缴费我司不予供热,将采取关阀或断管等措施维护公司权益。
年度采暖期收费工作已开始,现将今年收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采暖期收费从2021年9月22日起,至2021年11月16日止。
执行莱阳市物价局《莱价字[2008]19号》文件规定,标准如下:
(一)、居民供热价格22元/㎡。
(二)、非居民供热价格33元/㎡。
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用户持“供热缴费信息卡”进行缴费,未领取的请到城建热力公司办理。代收银行及缴费方式如下:
方式一:关注城建热力公司微信公众号--点击自助缴费--绑定供热卡号缴费 方式二:微信--我--支付--生活缴费--供暖费--莱阳市城建热力公司--输入供热卡号缴费 方式三:微信、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输入供热卡号缴费 |
支付宝--生活缴费--暖气费--莱阳市城建热力公司--输入供热卡号缴费 |
下载烟台一手通App--便民服务--云缴费(地区选择烟台市)--供暖费--莱阳市城建热力公司--输入供热卡号缴费 |
城区所有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 |
城区所有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 |
城区所有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 |
五龙南路260号门面一楼收费大厅 |
(一)去年已供热今年不用热的用户,请持“供热缴费信息卡”于10月20日前到我公司办理报停手续。
(二)1、用热户在30%-50%(不含50%)的单元楼,参照烟台市的做法,可与我公司达成协议后供热,并加收10%的采暖费,但不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要求。
2、用热户在50%-70%的单元楼,可与我公司达成协议后供热,但不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要求。
3、主楼与阁楼串联的用户及往年有欠费或办理二手房手续等有特殊情况的用户需持供热卡到城建热力公司收费大厅缴费。
往年欠费用户需自行到城建热力公司收费大厅一并缴清后方可供热。
用户已办理“供热缴费信息卡”的,可关注“城建热力公众号”--卡号查询--输入姓名查询或通过往年交费票据查找。
富山路以南、五龙南路以西原城建片区热用户今年已划为莱阳热电供暖,具体请关注莱阳热电收费通知,原城建“供热缴费信息卡号”已作废。
温馨提示: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建议广大热用户积极响应号召,通过网上缴费的途径完成,做到“不聚集、不扎堆”,降低感染风险,切实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如需到公司办理的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测温等防疫工作!
来源:莱阳市89000民生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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