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 爱 高 宏 君 作诗机

袁宏道简介_袁宏道古诗词作品
  袁宏道()明代文学家,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汉族,荆州公安(今属湖北公安)人。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合称&公安三袁&。
  袁宏道代表作品:
  《》作者是明代文学家袁宏道。其全诗如下:
  世人所难得者唯趣。趣如山上之色,水中之味,花中之光,女中之态,虽善说 者不能一语,唯会心者知之。今之人,慕趣 之名,求趣之似,于是有辨说书画,涉 猎古董,以为清;寄意玄虚,脱迹尘纷,以为远。又其下,则有如苏州之烧香煮茶 者。此等皆趣之皮毛,何关神情!夫趣得之自然者深,得之学问者浅。当其为童子 也,不知有趣,然无往而非趣也。面无端容,目无定睛;口喃喃而欲语,足跳跃而 不定;人生之至乐,真无逾于此时者。孟子所谓不失赤子,老子所谓能婴儿,盖指 此也,趣之正等正觉最上乘也。山林之人,无拘无缚,得自在度日,故虽不求趣而 趣近之。愚不肖之近趣也,以无品也。品愈卑,故所求愈下。或为酒肉,或然声伎; 率心而行,无所忌惮,自以为绝望于世,故举世非笑之不顾也,此又一趣也。迨夫 年渐长,官渐高,品渐大,有身如梏,有心如棘,毛孔骨节,俱为闻见知识所缚, 入理愈深,然其去趣愈远矣。余友陈正甫,深于趣者也,故所述《会心集》若干人, 趣居其多。不然,虽介若伯夷,高若严光,不录也。噫!孰谓有品如君,官如君, 年之壮如君,而能知趣如此者哉!
  《》作者是明代文学家袁宏道。其全诗如下:
  【原文】
  虎丘去城可七八里,其山无高岩邃壑,独以近城,故箫鼓楼船,无日无之。凡月之夜,花之晨,雪之夕,游人往来,纷错如织,而中秋为尤胜。
  每至是日,倾城阖户,连臂而至。衣冠士女,下迨蔀屋,莫不靓妆丽服,重茵累席,置酒交衢间。从千人石上至山门,栉比如鳞,檀板丘积,樽罍云泻,远而望之,如雁落平沙,霞铺江上,雷辊电霍,无得而状。
  布席之初,唱者千百,声若聚蚊,不可辨识。分曹部署,竟以歌喉相斗,雅俗既陈,妍媸自别。未几而摇手顿足者,得数十人而已;已而明月浮空,石光如练,一切瓦釜,寂然停声,属而和者,才三四辈;一箫,一寸管,一人缓板而歌,竹肉相发,清声亮彻,听者魂销。比至夜深,月影横斜,荇藻凌乱,则箫板亦不复用;一夫登场,四座屏息,音若细发,响彻云际,每度一字,几尽一刻,飞鸟为之徘徊,壮士听而下泪矣。
  剑泉深不可测,飞岩如削。千顷云得天池诸山作案,峦壑竞秀,最可觞客。但过午则日光射人,不堪久坐耳。文昌阁亦佳,晚树尤可观。而北为平远堂旧址,空旷无际,仅虞山一点在望,堂废已久,余与江进之谋所以复之,欲祠韦苏州、白乐天诸公于其中;而病寻作,余既乞归,恐进之之兴亦阑矣。山川兴废,信有时哉!
  吏吴两载,登虎丘者六。最后与江进之、方子公同登,迟月生公石上。歌者闻令来,皆避匿去。余因谓进之曰:&甚矣,乌纱之横,皂隶之俗哉!他日去官,有不听曲此石上者,如月!&今余幸得解官称吴客矣。虎丘之月,不知尚识余言否耶?
  《》作者是明代文学家袁宏道。其全诗如下:
  原文:
  西湖最盛,为春为月。一日之盛为朝烟,为夕岚。今岁春雪甚盛,梅花为寒所勒。与杏桃相次开发,尤为奇观。石篑数为余言:&傅金吾园中梅,张功甫家故物也,急往观之。&余时为桃花所恋,竟不忍去湖上。由断桥至苏堤一带,绿烟红雾,弥漫二十余里。歌吹为风,粉汗为雨,罗纨之盛,多于堤畔之草,艳冶极矣。然杭人游湖,止午、未、申三时。其实湖光染翠之工,山岚设色之妙,皆在朝日始出, 未下夕舂,始极其浓媚。月景尤不可言,花态柳情,山容水意,别是一种趣味。此乐留与山僧游客受用,安可为俗士道哉!
  《》作者是明代文学家袁宏道。其全诗如下:
  一作刀笔吏,通身埋故纸。
  鞭笞惨容颜,簿领枯心髓。
  奔走疲马牛,跪拜羞奴婢。
  复衣炎日中,赤面霜风裏。
  心若捕鼠猫,身似近羶蚁。
  举眼尽无懽,垂头私自鄙。
  南山一顷豆,可以没馀齿。
  千锺曲与糟,百城经若史。
  结庐甑箪峰,系艇车台水。
  至理本无非,从心即为是。
  岂不爱热官,思之烂熟尔。
  《》作者是明代文学家袁宏道。其全诗如下:
  竹床松涧净无尘,僧老当知寺亦贫。饥鸟共分香积米,落花常足道人薪。
  碑头字识开山偈,鑪裏灰寒护法神。汲取清泉三四盏,芽茶烹得与尝新。
  《》作者是明代文学家袁宏道。其全诗如下:
  东风吹绽红亭树,独上高原愁日暮。可怜骊马啼下尘,吹作游人眼中雾。
  青山渐高日渐低,荒园冻雀一声啼。三归台畔古碑没,项羽坟头石马嘶。
  《》作者是明代文学家袁宏道。其全诗如下:
  试问飞来峰,未飞在何处?人世多少尘,何事不飞去?高古而鲜妍,杨雄不能赋。
  白玉簇其巅,青莲借其色。唯有虚空心,一片描不得。平生梅道人,丹青如不识。
  《》作者为唐代文学家袁宏道。其古诗全文如下:
  湘山晴色远微微,尽日江头独醉归。
  不见两关传露布,尚闻三殿未垂衣。
  边筹自古无中下,朝论于今有是非。
  日暮平沙秋草乱,一双白鸟避人飞。
  《》作者为唐代文学家袁宏道。其古诗全文如下:
  落花去故条,尚有根可依。
  妇人失夫心,含情欲告谁?
  灯光不到明,宠极心还变。
  只此双蛾眉,供得几回盼。
  看多自成故,未必真衰老。
  辟彼数开花,不若初生草。
  织发为君衣,君看不如纸。
  割腹为君餐,君咽不如水。
  旧人百宛顺,不若新人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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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宏道简介_袁宏道古诗词作品区教育教学比武获奖作品:腹有诗书气自华(张宏)
腹有诗书气自华
――与教师们谈谈读书
深圳罗湖外语学校初中部&& 张宏
各位老师:
上午好!首先做一个自我介绍。我叫张宏,是罗湖外语学校初中部的语文老师。
今天,我来跟大家聊聊天。不是什么讲座,就是随便聊聊。
我讲话的题目是“腹有诗书气自华”。
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
(出示图片1)请大家看看,这个人是谁?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
下面这个故事,就是关于他的。
林肯在当了总统以后,有一天,他要招聘一位白宫总管。招聘开始后,一个又一个应聘者接受了总统各方面的考查。十几个人面试之后,一个40多岁的中年男子前来应聘。林肯看了他一眼,马上对秘书说:“他可以走了。”秘书很奇怪,问:“总统,您还没对他提任何问题呀!”林肯很严肃地说:“你看他长成那样,我怎么可能用他呢!”秘书更加疑惑不解了:“总统阁下,您不该以貌取人吧?”林肯一字一顿地说:“一个人如果到了40岁还不能决定自己的容貌,那他还能做什么大事呢?”
这是个真实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人们――人可以在40岁之前决定自己的容貌。也就是说,如果你有所追求并且付出努力的话,作为女人的你,可以优雅端庄、娴淑文静、超凡脱俗、美丽绝尘;作为男人的你,可以风流俊逸、儒雅潇洒、挺拔伟岸、气宇轩昂。窈窕淑女和翩翩君子完全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打造的。这里我还要加上一句――即便你没有天生的俊俏,你也可以完全打造自己后天的美丽。当然,最好是在40岁之前。不过,如果你已经40岁了,也没关系,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意思是,早上明白了道理,哪怕晚上就死了,也值得啊!我想,我们还是不要那么悲壮吧。尽量早点闻道。
好。我们来看一些人的照片或者画像。
(出示图片2)这是法国现实主义作家福楼拜()。有一句流传很广的名言,大意是,直到福楼拜的出现,小说才终于赶上了诗歌。这句话出自多次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捷克小说家米兰·昆德拉。而福楼拜的代表作《包法利夫人》更是成为与司汤达的《红与黑》和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并驾齐驱的现实主义力作。现在,我们来仔细观察一下他的外貌与神情,尤其要注意看他的眼睛。目光深邃而犀利,神情坚定,略带忧郁。这就是文学家的气质,卓尔不群。
(图片3)这是高尔基。这位在老板的皮鞭下仍然坚持读书的作家,经年累月的磨砺使得他的脸上写满了坚毅和顽强,当然,还有常年读书给他的目光所带来的深邃与敏锐。
(图片4)这是谁长得这么帅?(请老师们猜猜。)不朽诗剧《浮士德》和几乎家喻户晓的小说《少年维特之烦恼》的作者,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初和最重要的剧作家、诗人、思想家,歌德()。除了、、之外,他在文艺理论、哲学、历史学、造型设计等方面,都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如果没有研究过大量的书籍,他是不可能有如此容貌与气质的。
可能有人会说,他本来长得就帅。但是,我想说,如果不读书,漂亮的外表是会被岁月和世俗渐渐销蚀的。岁月会磨掉我们所有人年轻时的风采,无论一个人年轻时多么漂亮,年老时都会皱纹纵横、目光混沌、伛偻蹒跚,甚至形容枯槁。
这里我们看一个例子就足够了。相信下面这张照片会令所有人叹为观止。我们来猜一下,她是谁?她就是《罗马假日》女主角奥黛丽·赫本。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美女。好,我们来看看中年的她。还可以。再看看老年的她。(第一张,第二张,第三张对比。)可以说,她老了,也不难看,也还有一种迟暮美人的味道。但是,当我们看到这么美丽的女人变成这样的时候,我们的心头必定会情不自禁地有一种隐隐的痛楚。)
于是,我们会像孔子一般感慨:逝者如斯夫!衰老,是人生必然的规律。人人如此。然而,我还要说,一个经常读书的人,他的脸上只会增添皱纹,而他的光彩和神韵却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历久弥新。心中有诗书的人永远都不会形容委琐。&&
清代的大才子张潮,也就是编写《虞初新志》的那位,初中语文课本里的两篇课文《口技》和《核舟记》就是选自这本书。他给美女下了一个定义:“所谓美人者,以花为貌,以鸟为声,以月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这段话的意思是:所谓美人,是这样的一种人:容貌像花般娇嫩;声音如嘤嘤鸟鸣般清脆悦耳;神态像月亮那样清冷宁静;一举手一投足都如杨柳般摇曳生姿;她的玉骨绝不染上世俗的瑕疵;她的肌肤啊,像冰雪般洁白,使人不忍触碰;那秋水般的姿态,令人安宁舒心;她纯净的内心,装不下一点世俗尘埃,因为早已经被诗词文赋所充盈。大家想想,这样的秀外惠中的人,怎能不让人痴迷?!这样的人,即便是年老,仍然会散发出无穷的魅力。
现在我们来看看歌德中年和老年时的样子。这种人到了老年,浑身散发着成熟的气息,还有文学家特有的忧郁与深沉,更有魅力。
以下的图片就请老师们猜猜是谁,我就不详细介绍了。请大家仔细观察这些人的容貌与气质,尤其注意他们的眼睛。
美国小说家,“硬汉精神”的代表,他的名言“你尽可以打死我,但是你不能打败我。”海明威()。
黎巴嫩诗人、作家、画家。他短暂而辉煌的一生,给我们留下了很多名言,其中“我们走得太远,以至于我们忘记了当初为什要出发”被于丹引用到百家讲坛,从而家喻户晓。纪伯伦()。
他是一位业余的天才作家,仅仅活了41岁,但却成为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先驱之一。眼神中透露出深深的孤独和忧郁,也有与对世俗的愤慨与叛逆。卡夫卡。
这个人勿庸赘言,中国人妇孺皆知。他被人评价是骨头最硬的。头发根根直立,目光深邃而坚定。一个孤独奋战者的形象。鲁迅。
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作者,法国的罗曼·罗兰。
近代幽默文学的,小说《百万英镑》的作者,美国小说家马克吐温。
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羊脂球》的作者,法国作家莫泊桑。
有“俄国文学之父”、“俄国诗歌的太阳”之称号的诗人,他的容貌带有非常典型的浪漫主义诗人的气质――热情奔放而又深沉忧郁。普希金。
他的名著――《哈姆雷特》,名言:“To be, or not to be
&- that is the question.” 即生存还是毁灭? 这是个问题。
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文学巨匠――莎士比亚。
《红与黑》的作者,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司汤达。
他的名言――“如果错过太阳时你流了泪,那么你也要错过群星了。”“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亚洲人,印度诗人,泰戈尔。
这句诗写得多么深情又多么惆怅!可是,我每次讲到这句诗的时候,老是想起一个笑话。2004年高考,出了一个题目――&用10到20个字给推广普通话写一句广告词。
有一位考生这样写: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也不是天各一方。而是你说方言,我什么也听不明白。――请说普通话!
当然,这还是不错的。更令人忍俊不禁的,还有下面这些:
(1)今年过节不说话,要说就说普通话。
(2)说了普通话,牙好,胃口好,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
(3)爱她,就对她说普通话。
(4)&普通话,语言中的战斗鸡,欧耶!
(5)普通话,挺好!
(6)嘿,说了普通话,还真对得起咱这张嘴!
(7)海狸叔叔,你的牙齿怎么这么白?因为我说普通话!
(8)以前我说方言的时候身上出满了小红疙瘩。可是自从我说普通话之后,身上的小红疙瘩全都不见了,不信!看这里,看这里,看这里!
(9)从前说方言,一句五遍地说,麻烦!现在好了,说了普通话,一口气说五句,还不累,好听易懂。你听好了,普通话!
(10)普通话――国家宇航员指定语言。
这都是生搬硬套现成广告的笑话。
接下来,这一位是俄国的屠格涅夫,《猎人笔记》和《父与子》的作者。他叫屠格涅夫。我有一个学生把他说成了涅格屠夫。“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这是他自己封的)说:外国有一个著名导演叫斯皮尔胳膊,别人赶紧纠正他说,人家叫斯皮尔伯格。郭说:外国人的名字要倒着说。所以,该叫斯皮尔胳膊。我的学生是郭德纲的忠实粉丝,简称钢丝。所以,得了纲哥的真传。于是有了涅格屠夫。
下面一位基本上是世界各大文学家中最矮的,最丑的,长得最像农民的。奥地利作家茨威格描写他的脸,竟然用了一连串的贬义词,说:
“这个出身于名门望族的男子长相粗劣,生就一张田野村夫的脸孔。天才的灵魂自甘寓居低矮的陋屋,而天才灵魂的工作间,比起吉尔吉斯人搭建的皮帐篷来好不了多少。小屋粗制滥造,出自一个农村木匠之手,而小是由古希腊的能工巧匠建造起来的。架在小窗上方的横梁――小眼睛上方的额头,倒像是用刀胡乱劈成的树柴。皮肤藏污纳垢,缺少光泽,就像用枝条扎成的村舍外墙那样粗糙,在四方脸中间,我们见到的是一只宽宽的、两孔朝天的狮子鼻,仿佛被人拳头打塌了的样子。在乱蓬蓬的头发后面,怎么也遮不住那对难看的招风耳。凹陷的脸颊中间生着两片厚厚的嘴唇。留给人的总印象是失调、崎岖、平庸,甚至粗鄙。”
这就是托尔斯泰()。 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最伟大的文学家,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杰出的作家之一。《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和《复活》的作者。我们注意观察他的眼睛。茨威格同样一篇文章里,热情赞美了他的眼睛。
“亏得有这么一对眼睛,托尔斯泰的脸上于是透出一股才气来。此人所具有的天赋统统集巾在他的眼睛里,就像俊美的陀斯妥耶夫斯基的丰富思想都集中在他的眉峰之间一样。”“具有这种犀利眼光,能够看清真相的人,可以任意支配整个世界及其知识财富。”
这就是托尔斯泰――目光坚定锐利、洞察世事,身材矮小、但气宇不凡。
下面一位就是茨威格称之“俊美”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的作者。
人道主义文学大师,《悲惨世界》作者。雨果。
以上,说了不少的外国作家。大家可能会说:外国人,长得一般都不错,起码棱角分明。
好,下面我们说说中国人。
第一位,张晓风(台湾女作家),她写思念写绝了:“你在的时候,你是一切;你不在的时候,一切是你。”作为一个将近70岁的女人,张晓风身上所透露出来的高雅与淡定,很少能有人比及。
第二位,吴仪,国务院副总理。从政者若能常读书,气宇就不同凡响。大气高雅、从容自信。
第三位,当代著名作家毕淑敏。(没有漂亮的容貌,但是善良端庄,朴素淡定。)
最后,是一位台湾女诗人、画家。这个60多岁的女人,在照片中透露出的从容、灵秀与脱俗,相信是没有多少老年妇女或者中年妇女甚至青年女子所能超越的。
我们来欣赏几句她的诗:感慨美好回忆和时间流逝的“走得最急的,都是最美的时光”,表达爱恋之苦与失意惆怅的:“你若曾是江南采莲的女子,我必是你皓腕下错过的那一朵。” “你若曾是那逃学的顽童,我必是从你袋中掉落的那颗崭新的弹珠,在路旁的草丛里,目送你毫不知情地远去。” “你若是面壁的高僧,我必是殿前的那一炷香。焚烧着,陪伴你过一段静穆的时光。”
以上,我们花了很多时间,看了很多专业文学家(也有业余的,比如卡夫卡、毕淑敏)的肖像,我们不得不承认一点―在这些身上,的确是有一些庸常人等所不可能有的东西,比如:高雅的气质、深邃的目光、坚毅的神情,等等。
为了让大家比较得更为分明,我也在网上随便的找了几张普通人的照片,让老师们也看看。
这里,科学家的气质就与一般人不一样。
腹有诗书气自华。“华”就是高贵的意思。我们身边不乏这样的正面或反面的例子,这毋庸赘言。这就是为什么同样的衣服不同的人穿出的效果却大相径庭的原因。
可以说,高雅的气质完全可以掩盖容貌身材上的瑕疵,令身材不高其貌不扬出身低贱的简爱赢得英俊潇洒的贵族青年罗切斯特的倾心相爱,而不学无术腹内空空的绣花枕头纨绔子弟却令人有一览无余之感,索然无味。
俗话说:“好女人是一本厚厚的大书,好男人是一个挖不尽的金矿”,就是这个道理。
综上所述,究竟是什么可以成为人的美容佳品?
在这里,我可以毫不夸张的说――
读书,可以优化外貌气质,可以提高自身修养,可以丰富生活情趣,可以提高文化品味,可以扩大知识宽度,可以提升人生境界。甚至,可以增加快乐减少痛苦,可以永葆青春与活力,可以延年益寿。(这绝不是夸张,因为常年读书的人,心态平和,超然物外,心理年龄都较为年轻。)
总之一句话,读书,可以让你变得格外美丽。同时,读书可以让你享受到人生至乐。腹有诗书之后,人变得美丽,从而更加自信;由于自信,从而更加美丽。所以,读书,会从根本上使人幸福。
知道了我们为什么要读书,读书有怎样巨大的好处之后,大家肯定要问我――我们都来自于不同的专业,我们要读些什么书?我们该怎样读书?书读到什么程度?
昨天晚上,我看到了大家的报名情况。来自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老师都不少,其中,各科教师比例分配也比较均匀。当然,语文老师稍微多一点。
那么,我就大致分文理科来说说。
首先说说该读些什么书。先来说说我自己。我酷爱读书,对书到了痴迷的程度。别人调侃我,说我是书虫,我不认为是贬义,反倒觉得是溢美之词。
为什么这么说?我给大家读一篇我写的文章,个中缘由尽在里面。
(我在百度贴吧
发了一些拙作,“叶小舟”是我的网名兼笔名。请大家有空的时候多多批评指正。下面这篇就是其中一篇。)
见有作家写过“品茶人生”、“下棋人生”,我也凑个热闹吧。 不过,与他们略有不同的是,前两者把人生比作茶、棋,是从品茶和下棋中悟得人生的真谛。而我,一生未竟,不敢妄言通过读书便可悟得生之真谛,只敢浅言之――读书,便是享受人生。
我爱书,痴到被人戏谑地称为“书虫”,我还全当作谀颂之词的地步。“虫”又何妨?我不过是一条小虫,坦坦荡荡受之无愧,而多少戕害国家和人民的大虫,却自诩为“龙”呢!
说我“书虫”,是有原因的。因为我爱书胜过爱吃饭。这可能有些夸张。从根本上说,肚子是最要紧的,但当遇到好书时,肚子的需要往往就被置于书的后面。君不见夜阑人静、朗月清辉之时,街上阒无行人,大地万籁俱寂,而教师宿舍楼却一灯如豆,那便是我。
我不是勤奋,真的&,不是谦虚,只是,我是真的喜欢书。爱书成癖。
古典文学,我爱。先秦诸子的磅礴大气、隽永华丽,魏晋文士的仙风道骨、淡泊超脱,唐诗宋词的精美绝伦、脍炙人口,明清小说的嘻笑怒骂、酣畅淋漓……都会令我夙兴夜寐废寝忘食。
外国文学,我亦爱。我认为,莎士比亚的语言最为生动,泰戈尔的思想最为深沉,卡夫卡的笔触最为沉重,罗曼罗兰的情感最为细腻,托尔斯泰的人生最为丰富,雨果的理想最为动人……
我沐浴在文学的洗礼中,那种幸福,是即便我登上世界之巅,住进世纪豪宅,驾驶劳斯莱斯,食尽人间美味,而绝不可能有的幸福。 与书相伴的那些难忘的日子&,岂是区区几百字所能记录的!那份难以割舍的情感,又岂是一张小小的纸所能承载的!
读《基督山伯爵》时,我的思绪一直难平。为唐泰斯的年轻热情而感染,为他的多舛命运而唏嘘。然而,当真快意恩仇之后,我竟如基督山本人一样,失落、惆怅,心儿不知所归。
我在日记中写道:“明天,我的《基督山伯爵》即将读完,我的生命即将失去一个占据我生活大部分时间、给我那么多幸福的人。我是多么不愿意读完这本书!”
类似的情节在我生活中俯拾即是,又怎么说得完!
书,是我的至爱,如我的伴侣、亲人,也似我的良师益友,更似我生命中的一盏灯、一面镜。
我爱读书。 这篇文章写得比较规范而有点幼稚,因为是我写给学生的下水作文(即与学生的同题作文),所以,很多观点不能展开。
一件小事(教师下水作文)
& 夕阳仿佛盛怒的关公,扬起血红的脸庞,喝醉酒一般,一跳一跳地滑向天边。今天有平日少见的晚霞,紫红、玫红、绯红、桃红、赤金、橙黄、鹅黄……绚烂无比。&
&&&&& 如此美景却不能让我有一丝的沉醉。我处于踌躇之中――是陪母亲逛夜市,还是向久违的好友一展歌喉?&
后者是我一向憧憬的――虽没有汉高祖衣锦还乡的得意,但终究有移民特区的些许窃喜;而前者是我童年一直渴慕的,不仅缘于故乡诸多夜市的琳琅满目的商品、迷幻缤纷的霓虹、熙攘喧闹的人群,也因为母亲的忙碌而一直未能与其同行,而使得“同母亲一起逛夜市”成为我成年之前的夙愿。&
晚饭后,母亲小心的试探着问我:“你不去唱歌了?”不忍直视母亲期待的目光,我拉起了她的手:“走,逛夜市去!”&
母亲微皱的眉头忽地舒展开来,那笑容,如明月,如春花,如清泉,瞬间将母亲点染得异常青春。&
夜幕降临了。夜像一只巨大的黑手,笼罩了这个喧嚣的城市。&
母亲走得很快,不大像逛街,抑或散步。这也难怪,母亲出身贫寒,又是个急性子,凭一人做工养活了我守寡的姥姥和她九个兄弟姐妹,大半辈子都是这样急匆匆的。我跟在母亲后面,竟然要时不时的跑两步。每逢这时,母亲就会停下来,微笑地看着我,温和地说:“瞧你,三十年了,还是跟不上妈。”&
其实,母亲的脚有点跛。我刚上小学时,母亲有一天为了赶着接我,从自行车上摔下来扭了脚,三十年了,一直没好。&
晚风吹过来,我打了个寒颤。母亲自然而然的用右手牵住了我的左手,又习惯性的用左手摸了摸我的额头。过马路了,她的左手牵得更紧了,让我的身子紧紧的挨近她,如我小时候一样。而如今的我,已然三十多岁,比她高出近半个头了。&
东北的气候可不比他处,才8月中旬,晚上的小风就足已让人心生凉意,怪不得宋玉叹道:“悲哉!秋之为气也!”&
见我又打了两个喷嚏,母亲连忙脱下她的外衣披在我的肩上:“你瞧你!南方天儿热,这么凉不习惯吧?”怕我心疼她,不由分说,拿起我的手摸向她的额头:“你看妈都出汗了,妈不冷!”&
走过三条街了,周围漆黑一片,连路灯也没有,夜市更是踪影皆无。&
我渐渐地不耐烦起来。&
“妈,夜市在哪儿啊?”&
母亲颇有些难堪地说:“应该就在这附近啊!”&
我的不耐烦继而转为烦躁,我仿佛看到了朋友们在卡拉OK包房里觥筹交错笙歌不停的情景。&
又走了三条街,夜市依然杳无踪迹。&
我突然觉得无聊透顶,深圳的快节奏高效率,怎能容我如此的浪费时间?我很不高兴地说:“妈,别找了,夜市肯定没了!”&
母亲怔了一下,喃喃自语:“我两个月前来过的啊!怎么就没了呢?”&
我顿觉兴味索然,懒得跟母亲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妈,回去吧!”于是,母亲叹了一口气,惶惑地跟着我往回走了。&
夜深了。回去的路上依然没有路灯。周围的一切都像是张开巨口的魔鬼,随时准备吞噬我们娘俩儿,还有往昔美好的一切。&
回到家,我跟父亲抱怨着:冷;没有路灯;更招人烦的,夜市没了!&
父亲静静地等着我发完牢骚,多年没有发脾气的他,神情一下子严肃起来:“你这孩子!你知道吗?你妈因为你回来,有多高兴!可是今天,你过份了!”&
接着,他讲到母亲做菜越来越好吃,是因为她为了让她心爱的女儿更加喜欢吃她做的菜而去老年大学学烹饪,而76岁高龄的母亲,已经只剩下两颗门牙和一颗大牙,鼻子也已经在三年前失去嗅觉,根本尝不到也闻不出各种味道了。又说到她舍不得用我寄给她的钱,一分一毫都仔细地算计着,更不舍得给自己买一点点东西;还说到她为了炫耀我给她买的花衬衫,到所有亲戚家都穿着那件花衬衫,不停地说这是我老闺女买的,赚得别人羡慕的眼光,而母亲却在兴奋之余,经常独自发呆……&
我听不下去了。童年的一件件往事,如大海的波澜,一层一层,涌上心头。&
在母亲的教导下,少年的我,给邻居郭姥儿送过柴火,给刘叔送过饺子,帮助与我同龄的小霞解算术题,帮助吕奶奶看孩子。冬天穿着薄棉袄,却送一位老婆婆回家;夏天姐姐结婚,就帮妈妈做了一个夏天的饭……&
如今,那个扎羊角辫的纯真烂漫的女孩在哪儿?是因市井的慵懒懈怠了吗?是为金钱的威力震慑了吗?是给都市的喧嚣湮没了吗?是被俗世的凡尘遮蔽了吗?是让浮躁的世风污染了吗?&&
夜市消失了,如同一滴清水化在时间的留里,如同一颗流星陨落于无际的天河,如同一朵雪花消逝在黎明的熹微中。然而我们逝去的,又何止是夜市?&
母亲睡了。呼吸均匀,有轻微的鼾声。母亲累了。&
抚摸着母亲的花衬衫,回忆着今晚的这件小事,我,久久地,不能成眠。&
& 作者:叶小舟
与死亡握握手
最近的冲击太多。汶川地震,火车出轨,印尼海啸。
我呢,一向喜欢逃。不管盛世,无论灾难。我知我这不可救药的闲散与慵懒,我也知我这不能为人所理解的不羁与洒脱。
当然,我也知我写的这篇文章,必定会被人骂得狗血喷头――不像时代青年,不能跟随潮流,没有爱心,不能痛悼汶川的遇难者。
是啊,我该写点诗歌散文什么的祭奠一下那些亡灵,正如网上大把的诗文。
可是,我觉得超假。本不是我想写的,我写不出来。
但是,在我心里,并非不为他们而哀痛。也许这情感,并不见得比别人少。也许还要更多。
这正如捐款多的人不见得真正想捐那么多,往往是出于无奈。
这几天我一直在想的,肯定也有很多人在想――假如,地震来了,我会怎样?
只有一个答案――没什么办法,等死。因为啥都来不及了。
我知道,除了死亡,更大的可能是受伤。哪种伤?有点知识的人都知道,残疾,缺胳膊断腿。只能这样。
让我在死亡和缺胳膊断腿之间选择一个,这太困难了。我不是意志坚强的人,我无法想象自己没有了一条或两条胳膊,没有了一条或两条腿,我会变成什么样。我不是维纳斯,断了臂,我不会再美丽。
不美丽,我毋宁死。
你说,你站着说话不腰疼。现在不是你死,是别人,所以你敢这样说。
你说的对。
但是我现在没死。难道你让我为了祭奠他们,就去死一下?
所以,我不和你探讨怎样对待那些死了的人的问题。尽管那里面有很多我不认识的,但是能够想象出他们可爱样子的,我这辈子深深爱着的,学生。
我们探讨一下怎样对待生。
地震使我更加热爱生命。这就是我最想说的。热爱我的,你的,生命,尽管我不认识你。
我会好好过每一天,把每一天都当成地震的前一天来过。善待父母家人,热烈地爱我的爱人,精心地维护友情,努力地工作,慈爱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要穿得漂亮,吃得舒心。我不能在地震来的时候对自己说――我还没好好活过,我受不了。
但是,这美好的生活享受得完吗?没个够,我深知。爱有个够吗?美有个够吗?活有个够吗?没有,我深知。
我知自己不是个贪婪的人,怎么一下子贪婪起来?叫我30 几岁就放弃生命,我怎么能够!
所以,我该愈加热爱自己的生命。比以往更加。
我不会再去自讨苦吃。名啊利的,本来我就不甚理睬,如今正可堂而皇之地永不回头地抛开。做好分内的事,对得起良心。
我刚刚说过,我还要热爱你的生命。
你是我的同类。我爱你,没有选择,如果你不来伤害我,我就爱你到底。如果你来伤害我,我就躲开。
在我有吃的基础上,我给你吃的,如果你需要吃的。但是,我不想这么做,你们人太多,我力量有限。我,给不起。
我喜欢另一种方式的给予。
我是人民教师。我酷爱教书。我也酷爱我的学生。
我的生命力蓬勃。我热爱美,热爱生活。我酷爱音乐,酷爱美食,喜爱运动。我相信爱情,我珍惜友情。我喜欢大笑,我热爱探索,我有无穷的精力。
我唱歌,唱《死了都要爱》;我朗诵,诵陆游“山盟虽在,锦书难托”;我写文章,写《假如我只剩下一天的生命》。
我没有觉得自己好到哪里去,但是,假如学生能和我一样活着,我将非常自豪。假如,学生活得比我还快乐,我将含笑九泉,哪怕地震将我30几岁的生命截住。但是老天,不要吧,我还没有活够,我还没有将自己的一生倾囊给予。
你揪住刚才的问题不放:假如地震要抢走我的一条腿,我给不给?我活不活?
我只好痛苦地回答你:假如失掉了的一条腿没有改变太多我的美丽,我得活。毕竟我还可以做我的事,教我的书。
就这样,与死亡握握手,然后说:要命,拿去;不要命要腿,给我留一条。
不过,安了一条假肢的我会努力地穿最美丽的裤子,因为我不能再穿美丽的裙子了。
&作者:叶小舟&&&
23:12   回复此发言&&&
失落的乡关&&
&&& 霪雨霏霏。&&
&&& 居北国而能有这样的天气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刚八月中旬,便细雨绵绵,天气骤然凉爽。我擎着伞,走向那个我曾经久居的杂院,走向胡同的深处,走向我片片零碎的回忆。&&
许是太久不来的缘故,我竟早下了两站车。下车后,雨分明大了些,于是想叫辆人力车。车夫开价五元,我心下怕是嫌贵,一扭头冲进雨里。&&
走在细雨的巷道中,我才醒悟,哪里是嫌贵,自己的内心分明在踌躇――快点去还是慢点儿?那原因都很明朗。前者缘于心情的迫切,因为其时虽尚早,然天色已晚,又怕租用我们故居的店铺已然关门;后者却因想细细品味路过的所有街景,不想错过哪怕一丝一毫的记忆。&&
&&& 看来,我的选择是对的。回忆从过了大直街的马路开始。&&
前面灰黯的古旧的矮小的欧式建筑,竟然就是哈工大建筑分院的教学楼。门前的大柱子并不粗大,两边的回廊、环形的甬道,只用了我十几秒钟的时间就走过去了。中间的台阶只有四五级吧,看起来低矮而破旧。而这里,在少年的我的眼中,却是威风凛凛庄严气派的!那时的台阶看起来那么高,甬道跑起来那么长,那圆柱呢,总能藏住我们小巧的身躯却掩饰不住我们稚嫩的笑声。&&
&&& 过了海城街,便进入了我童年经常捉迷藏的胡同。这胡同,二十多年来,多少次令我魂牵梦萦!一幢幢高大的老式苏联平房,淡黄的墙壁,朱红的廊檐,高高的屋脊……一切如昨。胡同口那幢屋子的高高的廊檐,如今看来仍然令人艳羡不已,我清楚地记得冬日里,暖阳下,那屋脊的边上结着怎样晶莹的冰柱!那些圆锥形的通身透明的晶体啊,在一个孩子的心中,炫出了多少七彩的梦!她渴望它们掉下来,让她伸舌头尝尝;她幻想它们越来越亮,越来越美,让它们在自己粉嫩的小手上发着绚丽的光;她梦想有一天能飞檐走壁,轻而易举地摘取它们,也轻而易举地摘下星星……&&
&&& 一个身着白色衣裙的长发女子飘然而过,我蓦然一喜,紧走两步撵上她,像童年时同样追逐一个美丽的女子一般,等她回眸一笑。我多么盼望她是我曾经熟识的人。然而,不是。我落寞地目送她匆匆远去,而我,茕茕孑立,像站在时间的流里,落寞地数逝去的日子。&&
直行,穿过胡同,便可以到我的故居。但我没有直行,而是绕到右边,因为记忆中,那儿有一个“百草园”,就在胡同深处。疾行,转弯。雨不知何时停了,但满地泥泞。是了,就是它,在眼前!&&
请允许我在这里停下我的笔,因为,你不晓得二十年的梦境里的这个园已被我改成了什么样了!――偌大的一个园,是眼前这个的十倍那么大,浩瀚无边的野草,长满了毛毛狗、天星星,还有各色的小野花,黄的、白的、粉的,都喜洋洋的、羞答答的……有一条只有我们小孩子才可以找到的路,几经辗转,通向另一个幽深的所在……在这个梦境里,我可以驰马,可以飞翔,可以放声大喊……&&
&&& 然而,这个园,如今就在眼前!小小的,仍然长满了野草,那毛毛狗已经长及腰间――那么长的毛毛狗竟然没人摘!那曾是多少小孩子手中的玩偶啊!编成小狗、小猫、小毛孩儿……可如今,它就这么恣肆地长着,奔放而自由。&&
&&& 隔壁传来一个男孩子玩电脑游戏的叫喊声,我一惊,毛毛狗、天星星、小毛孩儿……在眼前悄然沉寂,既而模糊幻灭。&&
该去看看我的老屋了。&&
&& “伟业喷绘”的牌匾赫然挂在门上,屋里三四个人在忙,电脑、匾额、标牌……摆了一屋子。见我来,他们习惯性地问我有什么需要,我道明来意,却只见他们诧异的神情。&&
&&& 但他们怎能诧异过我。&&
&&& 老屋已完全没了过去的样子。&&
&&& 首先,它竟然这么小!我们五口人,住在这屋里的时候,可以有一个吊铺,一张大床,一个大衣柜,两个沙发,一个茶几,后来还有一架钢琴,还有我可以游戏的一块空地。对,还有一个小厨房。12平方米的小屋,却那么宽敞!可是如今,它竟然那么逼仄和拥挤!三个人在里面工作,转身都困难。&&
&&& 而且,我睡了二十年的吊铺,那扇我六岁时掩了我的手,然后被爸爸问了三十年还疼不疼的小门,还有墙上的笑容可掬的大眼睛女孩,以及我的那些穿各式连衣裙的洋娃娃……一切,杳然无迹。&&
&&& 我有些发懵。&&
&&& 老屋的原来的门也没了,现在的门是从另一个方向开的,这样的变化使得我在十几分钟的时间内,无法辨识我曾那么熟悉的家里的陈设该有的位置。我不知道门在哪里,吊铺在哪里,厨房、爸妈的床、衣柜在哪里,而那些在厨房的煤灰里烧土豆、偷妈妈特意放在高处的饼干、对着墙上女孩傻笑许愿的记忆,也随着这些实物的灰飞烟灭,而变得无比尴尬、无所归依。&&
&&& 我突然觉得自己像《麦琪的礼物》中的德拉,兴冲冲地给丈夫买了白金表链,却发现丈夫的表已不在。&&
我明明回到了我的乡关,却分明而痛苦地感到:我失落了它!&&
也许那些一辈子不能回,或者即便回也找不到故乡的人更幸福吧。席慕容、余光中、季羡林、老舍、汪曾祺,李白、杜甫、崔颢、张九龄、范仲淹,80%的文人都有恋乡情结,思乡的名句更是俯拾皆是。&&
不能回的乡关,在梦里便永远是美的;回去却找不到的乡关,却更使故乡的存在玄虚了,神秘了。毕竟人在回忆的时候总要过滤丑的,留住美的,甚至添枝加叶,甚至移植创造。&&
&&& 故乡,也许永远不要回吧。&&
&&& 雨彻底停了,天边赫然出现霞光。于是,耳畔訇然响起那位落魄的散曲作家马致远的名句:&&
&&&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作者:叶小舟&&&
18:08   回复此发言 &&&
我被野猫挠了
&& 生活中总有令我不谙不解不屑不忿不明就里不敢苟同的东西,我遇到了,就总想一吐为快。&
比如最近重读的《三国》中的若干情节,再比如我一以贯之的重视喜爱小生命、同情弱者却偏生屡屡碰壁遭创的经历。&
这话得从前天说起。&
前天下午我被迫注射了狂犬疫苗,因为我被野猫挠了。&
将近中午,我去松园北路会计师培训中心六楼给姐姐拿成绩单。拿到以后,我去五楼的洗手间,不想一只野猫拦路。&
这猫一身花褐色条纹的毛,体长有半米多,个头真是不小,两只碧绿碧绿的大眼睛无比哀怨地看着我,嘴里不停地嗷嗷叫。&
我与小动物许久不怎么接触了,不知道它究竟怎么了。但是看它那般无助,我的心立时就软下来。我蹲下身,温和地跟它说话,问它怎么了,它也停下脚步,定定地看着我,嘴里更加大声地却抑扬顿挫地喵喵叫。我看了它一会,很是疑惑。于是,我绕开它,直奔女洗手间的门。它竟然跟着我。我进了洗手间,锁上门,谁知它居然在外面叫门似的喵喵叫。继而,它竟将头从洗手间的门下面的缝隙里伸了过来。这着实令我吓了一跳。&
看来不能上洗手间了。&
我打开门出去,它拦在路上,不让我走。我重新蹲下,温柔地看着它。它竟然就地一滚,躺在了地上,四爪朝天,叫声也变得柔和起来。我看它这么信任我,心里就有点温暖。于是,我伸出手想摸摸它的头。大概是动作太急了吧,它见我的手伸过来,本能地抬起前爪护住头,爪子上的小钩就刮到了我的左手无名指上,针尖般大的小口里就渗出了肉眼刚刚能看到的一丝鲜血。&
就这样,我被野猫挠了。&
我知道它根本不想伤我。它的一系列行为都是在求助,顶多是自卫。这时候,我才意识到,它该是饿了。所以,我迅速到一楼,买了两根火腿肠,又返回来。于是,狼吞虎咽的它不再叫了。&
出门不久,哥的电话打过来,我兴奋地跟他讲着这“奇遇”,他在电话那边却正儿八经地告诫我:小心病毒。并且,他特意声明:小心艾滋病毒。&
我傻了眼。&
人民医院里,我逢着医生就问:我被野猫挠了,能不能得艾滋病啊?医生们笑得喷饭,一个小护士没听清我的话,连问两次,然后,很夸张地大笑。&
于是,我被注射了狂犬疫苗。要注射五次,而且,忌酒、忌辛辣。&
没有酒,没有辣椒,我简直了无生趣。&
但是,这暂且不提。我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对劲。感觉上的,思想上的,认识上的,观念上的。&
先不说这个了吧。还有一件事,说一说。&
昨天我和姐姐看电视,姐姐兴奋地喊我过来看,北京奥运的警犬真是神奇,能叼着炸药包执行任务呢!我们津津有味的看着。&
屏幕上,一只德国牧羊犬,体型相貌都好像我小时候邻居家那只跟我特别要好的,我救过它一命的狼狗。&
这只牧羊犬叼着炸药包跑过去了。&
按照训练,它该拉开炸药包引爆,但是必须在五秒钟之内返回。&
你该料到发生什么了。是的,它没能及时回来。炸药包爆炸了。半分钟后,它却奇迹般地跑回来,但是,身上多处重伤。&
毕竟是畜生。除了它的饲养员流了几滴眼泪之外,没有人会怎么样。&
我看不下去了。&
姐姐安慰我说:它已经好了,好了。&
真的好了吗?&
好了什么?什么好了?&
它是狗,不是人,所以,伤着就伤着了;它没有思想,没有语言,没有感情(当然人类是这样想的),所以,它不会伤了心,对不?若说给动物赔偿精神损失,是不是会笑掉人类的专吃动物的大牙?&
这时候,我想起昨儿哥挺严肃地说,美国大片里确实有野猫携带艾滋病毒的事儿。你呀,以后要离这些野猫野狗远一点,要有点自我保护意识。&
没错,打狂犬疫苗,远离野猫野狗,人类是该有自我保护意识。但是,我想说的是,人为什么总要得寸进尺呢?&
早期人类圈养牲畜,无非为了农耕;即便狩猎,也是为了生存。后来呢,罗马帝国开始训练猛兽与角斗士厮杀以取乐;再后来,就有了驯兽师,专门训练野生动物,使之削弱野性,供人享乐。如今呢,到处都是动物实验场所,为了人类的某项发明,或者某些目的,大量的动物成了人的祭品、娱乐品或者替罪羊。&
你肯定会说,不就是个畜生吗?何必大惊小怪的!&
你说得不错,我不打算反驳你。因为我也不少吃肉,并且很爱吃鱼。&
但是,我要说,人类仍然在得寸进尺。&
我最近看《三国演义》,瞧着刘备这个人就不怎么顺眼。&
一来,我就不喜欢这种“喜怒不形于色”的人,觉着不够光明磊落,城府太深。当然,你也可能说我智力上欠缺,不够老谋深算,因此而嫉妒他。随你。&
更重要的是,他竟然说“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衣服破了可以缝,手足断了难再续。”&
我的好朋友给我解释说,他是在特定场合下讲的这番话。难道特定场合下女人就该死了吗?那怎么没有特定场合下他刘备也该死的情节呢?&
我的结论是:女人是人,但不完全是。特定场合的时候,女人无异于那些畜生,那些野猫野狗。&
我还有一个证据。&
《三国演义》第19回里面,刘关张三人被吕布打败而各自逃散,刘备在投往许都途中,“但到处,闻刘豫州,皆争进饮食。”尤其是,他来到一个叫刘安的猎户家中,刘安为了巴结他给他吃点野味,竟然把自己妻子杀了给刘备吃,还骗他是狼肉。而刘备知道后,也仅仅是“不胜伤感”,并没有一点惊讶。这说明什么?&
我的结论:吃女人的现象刘备已经司空见惯。因为他自己也吃。&
可同样是女人,为什么刘安却事其母至孝?“本欲相随使君,因老母在堂,未敢远行。”&
真真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没有年轻女人,哪来的老女人?年轻女子几乎都该死,好不容易活到老的就供起来?简直荒唐了。&
只有一个结论:男人用“孝”来粉饰自己的凶暴残忍的吃女人的本质。&
别急,我还没说完。&
为什么猫呀狗呀,女人呀,就这么不幸?&
因为,他们都是弱者。&
我最后一个结论:弱者就该死。&
如果说纵观中外历史,那面太宽了,好像打击面也有点大。但是,确实是这么回事。达尔文的观点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啊!&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然而,我怎么就是觉得:如今的社会,在弱者绝对没有威胁到强者生存的前提下,强者为什么仍要置弱者于死地呢?&
只有一个原因:用征服弱者来表现自己的强大。&
矮子为什么犯罪率高?性格内向者、遭人歧视者为什么往往更加乖戾?就是这个道理。&
快说完了,最后一句:我说这些,并不只是为动物喊冤,你该知道的,我是为人类喊冤,不只是女人,还有男人,包括你,如果你是男人的话。&
读余华《兄弟》忧愤满怀&
&刚刚看了余华的《兄弟》到第16节(29),心情无法平静。&&
余华是我所钟爱的作家,在人心如此浮躁、审美基本上趋于疲劳的当下,余华竟始终能给予人们以惊喜。他的原始的、朴实的、亦庄亦谐的叙事风格,尤其是他笔下的那些平凡的却又闪烁着人性美妙光辉的人物,令人久久不能释怀。&&
宋凡平就是这样一位。&&
这个普通又神奇的学校教师,这个会武术又会烹饪的汉子,这个一肚子知识又一肚子故事的奇人,这个即使每天被红卫兵打得死去活来但仍然微笑的风度翩翩的篮球高手,这个温文尔雅而又强悍睿智的男子,这个为了去上海接看病的妻子不惜越狱逃跑,而被人殴打得奄奄一息满脸淌血却仍然执着地走向检票口的大丈夫……&&
我相信,没有谁不会在这里扼腕感叹,只要他还是一个人。感叹什么?感叹我们的过去,十年浩劫,噩梦一般的浩劫。这场劫难中,人如草芥啊!宋凡平那么鲜活的蓬勃的生命啊!你是谁,我是谁?我们谁能像他,活得那么有劲?这里,我看到的只有一个宋凡平,别处,我们看不到的呢?&&
我也承认人有所谓优劣之分,但是毋庸置疑的,宋凡平绝对是优良人种了。然而,他活得怎么样呢?结婚时无辜被打,他忍气吞声了;文化大革命刚开始,他由于有地主成分,被抄家,他也逆来顺受了;红卫兵们越来越猖狂地殴打他了,甚至把他关到监狱里天天折磨了,他仍然在两个孩子给他送饭时,将孩子们辛辛苦苦为他留的虾和酒拱手送给“革命小将”了……但是到头来,他得了什么呢?!&&
我们的人命,草一样地贱啊!因为你本就是一介草民。你可以会很多手艺,你可以拥有诸多才华,你可以英俊、潇洒、儒雅、高贵、幽默、健壮、乐观、聪慧、豁达、开朗、温和、慈爱、博学、剽悍……,但是,你终究是胳膊,你永远也抗不住大腿,尽管这大腿瘦弱、猥琐、肮脏、卑鄙、庸俗、丑陋、浅薄、无知、愚蠢、笨拙、粗鲁、呆滞、低劣……&&
我知道,我们行走在荒漠中。&&
在这流淌着人类的血与汗的荒漠,我见不到人。我的眼前骤然出现艾略特的《荒原》。我不知道这片荒原有多大,我只感觉出前所未有的沉重与压抑。&&
该见到绿洲了吧?见到东方红日冉冉升起,我这样安慰自己。&&&
“异化――无处可逃余华《兄弟》读后&
在火车上,我读完了《兄弟》。
很及时――读后第一感觉。
“异化”,这是余华在这部长达50万字的小说中最想表现的。现代人,在物欲如《一千零一夜》中的那个瓶中魔鬼一般无限膨胀的当今社会,“异化”,是几乎无人可以幸免的。清心寡欲、恪守本真,善良、纯洁、正直、诚信,都他妈的见鬼去了。
不小心说了粗话,可见被余华影响至深。这年头,不这样骂几句娘,仿佛无法吐出胸中的恶气似的。
李光头,宋钢,林红,他们的结局也必将是我们的结局。李光头,这个脑子灵活的商人,应该算是余华比较欣赏的,彻头彻尾的真实,不会虚伪,嘴巴和手脚一样没有干净的时候,但很真实,还很像个人,虽然没长得人模狗样。然而,他成为亿万富翁以后呢?斯文了,高雅了,温柔了,言谈举止越来越像一个绅士了,可是他的人味儿呢?他的人性呢?没了。
李光头算是最好的一个。
最可怜的是宋钢,这个英俊挺拔的男生,曾经是多少妙龄女孩芳心暗许的偶像,竟然就在坚守了自己牧歌一般的爱情之后,下岗了,得肺病了,背井离乡了,为赚钱竟然以男人身去丰胸了,生意失败了,最后终于卧轨自杀了。
宋钢的死不过是肉体上的死亡罢了,只是形式上的死亡,可其他人呢?
是“一个个失去了灵魂了人。”――摘自余华《兄弟》原文。
还有林红,这个令人悠然神往的美女,也由纯情变得淫荡,到后来竟然做起了“妈妈桑”,恐怕早就有人之名而无人之实了。
。。。。。。
我突然感到头皮发麻。
脑海里骤然出现两幅画面。第一个是一幅漫画,画面上密密麻麻的去上班的男人,一样的面孔,一样的五官,一样的西装革履,一样的步履匆匆,甚至是一样的神情,一样的笑容。一样的人,成千上百,共同奔赴那个遥不可及的未来。
第二个是一直以来纠缠着我的一个梦。我被一个人追赶着,身心俱疲,无力奔跑之际,蓦然回头,却发现这个人没有脸。继而惊呼,因为他的后面站着千百个同样没有脸的人。而我,狂奔着回家,镜子里的我,也没有脸。
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人人都是卡夫卡笔下的格里高利,变成大甲虫还无知无觉。不,我们比格里高利更加可悲。
我说我觉得及时,因为我在一点一点地体察到自己的蜕变。几年前,我对重利轻义者还嗤之以鼻,才短短几年,我便对之漠然置之甚而至于理解了。
我很怕,对于感情曾经义无反顾的我,说不上哪一天,会变得完全麻木,对感情上的浪费不屑一顾了。
大概一个月前,当我站在讲台上望着孩子们茫然的双眼,问他们“金钱和感情哪个更重要”时,我痛彻心扉地感到了孩子们的无所适从。这个问题曾经是那么令人啼笑皆非,如今,却使得孩子们茫然无措。
邻家小女儿芳龄十八,开口闭口“不是大款终身不嫁”。望着那张稚嫩纯真娇俏生动的小脸,我默然无语。
有多少人还在坚守?有多少人还守得住?
灵魂深处的一个雷鸣般的声音响起。耳畔是轰隆隆火车车轮转动的声音,窗外是飞速消逝的田野。内心的声音和火车的声音霎时组成了我整个的世界,虚幻而真实。
闭上眼,我又看到了我十二岁的学生们惊恐而茫然的眼睛。
&&&&& 张爱玲语录
1.这世上最幸福的事莫过于你爱上了一个人,正好这个人也爱你。
2.生命如一袭华美的袍,里面爬满了虱子。
3.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       4.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    5.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6.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象是弹指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7.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 8.我故意不要家里太舒齐,否则可能: (一) 立刻又得搬家 (二) 就此永远住下去, 两者皆非所愿。
9.教书很难DD又要做戏,又要做人。 。
还有一些,比如《郭姥儿》、《读余华&兄弟&有感》、《永远到底有多远》,等等。都在百度网贴吧里。
这里,我就给老师们说说我近年来读过哪些书。这些内容不只是给教语文的老师看的。对于大家,应该都有用。
我04年买了家用电脑,近几年来,我在网上或书上看了不少与文学有关的作品,这里面有文字、视频,也有录音资料。
我所能记得的看过的内容包括:
一、&&&& 音频和视频资料。
视频诸如:百家讲坛李白、杜甫、苏轼、李清照、李煜各10集
左右,易中天品三国36集,王立群读史记24集,金正昆谈现代礼仪中的少数几集,三十六计中的少数几计,先秦诸子百家若干集,众多教授讲唐诗宋词10集,于丹论语心得、庄子心得各10集左右,钱文忠教授讲《三字经》若干集,等等。
听了如下音频:中国现当代文学名著导读讲座20集左右,外国文学名著导读30集左右,中国古代文学史、外国文学史教程20集左右,评书《三国演义》、《水浒》,世界名著故事几十个,等等。当然,还有几百段相声小品,尤为钟爱郭德纲的相声。
二、&&&& 读书:
外国作品――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哈姆雷特》、《李尔王》、《奥
赛罗》、《麦克白》及一部喜剧《威尼斯商人》,狄更斯的《远大前程》、《双城记》、《孤星血泪》,泰戈尔的《飞鸟集》、《园丁集》的部分内容、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
(顺便说一下,这本书是我对人生观影响巨大的一部作品。从少年到中年,雨果宣扬的人间大爱是我一直坚定奉行的人生理想。它影响了我,如今也在影响着我的学生们。它无论是对于我,还是我的学生,影响最大的就是――对生活的永远热爱、对理想的不懈追求、对人类的悲悯情怀。)
这里,我顺便说说如何读书。就以我读《悲惨世界》为例。
首先,和每个读书者一样,我当然关注故事情节。我必然会为冉阿让的坎坷经历而唏嘘感慨,我也一定会为珂赛特和马吕斯的美好爱情而感到幸福。但是,我和那些只关注故事情节的人又略有不同。我并非想一气呵成的探求主人公的命运和最后结局,我总是慢慢的读、慢慢的品。很多内容我要反复读,反复咀嚼,类似于牛的反刍。很多人认为:速度是阅读的大敌。我总觉得,像《悲惨世界》这种文化大餐,犹如人参果或者满汉全席,我要是很快就将它消灭干净,就不啻于猪八戒吃人参果那样,暴殄天物了。所以,我的慢,就是在慢慢享受。在座的女孩子居多,不知道大家小时候喜欢用怎样的方式吃冰淇淋?我呢,一定要慢慢舔。当然,我比较馋,一定要尽量使品的时间长一点,延长这种美味给予我的幸福。
其实,不仅读书如此,生活中有多少东西都是需要慢慢品尝的啊?譬如爱情,譬如音乐,譬如逛街,譬如吃饭。我不喜欢快餐。因为我太爱美味了,太爱享受美味了。我忍受不了美味瞬间消失的痛苦,就像妙玉忍受不了贾宝玉用海碗牛饮好茶一样。
所以说,读书,一要慢。慢读、慢品、慢思考。
另外,我经常联想。不是单纯的把书中的人物当作自己,或者把自己当成他(她)。而是,与之比较自己的生活,受到美的感召,得到美的启迪,经过美的熏染,最后,更加热爱生活、热爱生命、超脱凡尘、飘逸脱俗。
举个例子。在读到描写散普利特嬷嬷(简单介绍一下)的时候,有这么一句“她善良到几乎脆弱。”我小时候性格中就有相当大的软弱成分,经常被人欺负。我一直为此而深感自卑。读到这一句,我简直见到了救星!原来我的脆弱就是一种善良啊!而且还是善良的极致表现形式啊!我释怀了,于是更加自信了。
再举一个例子。雨果在介绍马吕斯的母亲和姨妈时,将姐妹俩做了如下的对比:
她们在年轻时彼此就很不相象,无论在性情或面貌方面,都很难看出她们是姊妹俩。小的那个是个可爱的人儿,凡是属于光明的事物都能吸引她,她爱花木、诗歌和音乐,仰慕灿烂寥廓的天空,热情,爽朗,还是孩子时,她的理想就是把自己许给一个隐隐约约的英雄人物。大的那个也有她的幻想:她见到空中有个买卖人,一个又好又胖又极阔气的军火商,一个非常出色的蠢丈夫,一个金光四射的男子,或是,一个省长;省政府里的宴会,颈子上挂根链条、立在前厅里伺候的传达吏,公家举办的舞会,市政府的讲演,做省长夫人。这一切,就是萦绕在她想象中的东西。这两姊妹,在当姑娘的岁月里便那样各自做着各人的梦,各走各的路。她们俩都有翅膀,一个象天使,一个象鹅。
读到这里,我们肯定忍俊不禁。同时,我们也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自己。我也是个女人,我的翅膀在哪里?我是天使还是鹅呢?一个人这种经典作品的阅读如果日积月累,怎么可能整天被俗事烦恼,怎么可能庸俗市侩,怎么可能不幸福呢?
好,关于《悲惨世界》就说到这里。
接着来说说我读了哪些书。
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这本书是我最为喜爱的书之一,里面的人物是我最喜爱的人物之一(原型就是贝多芬),古希腊悲剧家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复活》(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也极深),卡夫卡的《变形记》、《饥饿艺术家》、《审判》,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浮士德》(这本书没读完,比较难,我还会接着读),莫里哀的《吝啬鬼》、《伪君子》,拜伦的《唐璜》(读了其中一些章节),但丁的《神曲》(比较难,选部分章节读的),古希腊神话的部分内容,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先读内容梗概,然后选取部分章节读的),司汤达的《红与黑》,巴尔扎克的《高老头》、《欧也妮·葛朗台》,茨威格的《象棋的故事》,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莫泊桑的《羊脂球》、夏洛特·勃朗特的《简爱》(这本书是我教的学生尤其是女生的必读书目),玛格丽特·米歇尔的《飘》,果戈里的《死魂灵》(部分章节),屠格涅夫的《父与子》,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马克吐温的一些讽刺小说,劳伦斯的《查泰来夫人的情人》(这本书是我读之前最最渴望的一本书,呵呵,因为当时在上大学,对这个比较感兴趣。)海明威的《老人与海》,高尔基的人生三部曲(梗概,选部分章节精读),川端康成的《雪国》、《伊豆的舞女》,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才读了前面一部分,写得相当好,我还要继续读)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读了三遍,非常喜欢)
《三国演义》、《水浒》,《红楼梦》,我没读过《西游记》,觉得啥都知道,就对书中的细节没兴趣了;鲁迅的若干小说,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法籍华人高行健的获奖作品《灵山》,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沈从文的《边城》、巴金的《家》、《寒夜》,曹禺的《雷雨》、《日出》,钱钟书的《围城》、姜戎的《狼图腾》,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活着》、《在细雨中呼喊》、《鲜血梅花》、《兄弟》(余华的小说写得特别好,保证你能一口气读完。)余秋雨是我最喜爱的当代散文作家,对他的准确评价应该是“当代著名文化学者和散文家”,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他,我读了他的大部分散文作品,包括《文化苦旅》、《山居笔记》、《千年一叹》、《行者无疆》、《文明的碎片》等等。余秋雨,是我要推荐给大家的第一个种子选手。余杰,北大的怪才,我读了他的《铁屋中的呐喊》,(三个姓余的,都非常出色。)此外,林语堂、林清玄、张晓风、季羡林、席慕容、余光中、王小波、汪曾祺、张晓风、毕淑敏、朱自清、周国平、赵丽宏、沈从文,还有数量不少的唐诗宋词古文。
不能一一列举了,实在太多了。
但是,我们教文科的读书量应该比这个还要大,相信在座的很多老师比我读的书还多,我要向大家学习。也欢迎大家推荐一些好书,我们一起读,然后交流心得体会。
我说的这些书,其实也就算是给文科类老师的一个书目。对于教语文的老师来说,是很有用的;对于不教语文的老师,我觉得也有用,但要看你个人的追求。我个人认为,教人文科学的老师,上述的书籍起码都应该有所涉猎,而其中一些书籍,就应该精读。比如可以提升人生境界的精品散文,也就是名家散文。当然,如果有时间,我十分希望大家能读读诸如《悲惨世界》这样的世界级巨著,经受一场真正的精神洗礼。
前几天,我看到我们学校的一个历史与社会老师给我写的推荐所有历社老师的阅读书目,我就笑了。里面有余秋雨的《千年一叹》、《行者无疆》,正是我推荐学生们和语文老师们读的。看来英雄所见略同啊。此外,文科老师还必须读一些文史类书籍,比如《上下五千年》、《中国通史》、《世界通史》,等等。
下面说说英语老师该读些什么书。其实,我考大学的时候报考的专业全是英语,压根没有想过要考中文。结果阴差阳错的学了中文,至今还成为我人生的一大遗憾。我一直在想,什么样的英语老师才算得上真正令人钦佩甚至崇拜的?我们学校是外语学校,有那么多英语名师,相信大家应该听说过最近正在宣传的舒军华(全国十佳英语教师之一),还有很多很多。他们为什么受到学生的欢迎?我想,英语是一门工具学科,但是英语老师对自己的要求不能止于只懂英语的工具性。换句话说,在教学生熟练运用英语的同时,自己必须广泛而深入的了解西方的历史、文化,涉猎西方文明的各个层面,要有广博的知识和深层次的思维能力,还应该读一些世界名著的英文原著。
而教理科的老师肯定在想,幸亏我们学了理,要不得整死我们了。学校工作这么忙,哪有时间读书啊?再说,我们学理科的读这些有什么用啊?
好,首先说时间问题。我想说的就是两个字:挤、爱。没时间挤时间,读出味道了,慢慢就会爱上读书;到了一定的阶段,就是爱、挤。因为有爱,所有时间都可以挤出来。
接下来说说学理科要不要读我刚说的那些书?我只能告诉你,有百利而无一害。
你想谈吐优雅不凡吗?你想因广博的知识深邃的思想而赢得学生的尊敬乃至崇拜吗?告诉大家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我是听学生跟我说的。5年前,我们学校2003届初三10班是一个重点班,他们班的教室内,一到上物理课,就人声鼎沸、群情涌动。因为教物理的曹礼平老师在一次又一次的给学生们全文背诵古代经典的长篇散文,比如《岳阳楼记》、《出师表》、《阿房宫赋》,等等,而且这个曹老师,还擅长写格律诗,会填词,作品经常发表。这样的老师,学生能不喜欢爱戴崇拜吗?
以上的话,绝不是让大家在本专业还没搞好的前提下,节外生枝。而是说,希望大家通过广泛读书来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
至于专业书籍,则必须要读,研究教育理论、教学方法的书籍更应该读。甚至还要读一些理论类或者哲学类书籍,理性较强的书可以提升你的思维能力,训练你的思维反应。
培根说:历史使人睿智,诗歌使人灵秀,数学使人精微,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
下面,我想跟大家特别推荐毛泽东或者邓小平文选。八年前有一回,我读邓小平文选读到深夜2点钟,写完了读书笔记是4点,我把我父亲叫起来给他读我的心得,被他说神经病。(呵呵。)说明这书挺好看的。
最后,我想对老师们说的是:21世纪,深圳的人口只能越来越多,教师的竞争必定越来越激烈,仅仅作为一个照本宣科的教书匠已经不能适应深圳的教学和中考,我们要努力成为学者型老师,或者某一专业的教育家。
& 最后祝愿各位老师和自己的学生以及下一代能“腹有诗书气自华”,从而尽享人生之乐,享尽人生至乐!
&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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