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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登录:替藤萍发一个公告:花雨出版的《紫极舞》不是本人所著
―― 晋江文学城网友交流区
主题:替藤萍发一个公告:花雨出版的《紫极舞》不是本人所著[13568]
这也太欺行霸市了吧,连笔名都要买断?貌似不合法吧……
№1&☆☆☆明石于 23:27:54留言☆☆☆ 
已经看到了,谢谢沧月jj。要不是你出面,我至今都不敢相信呢。……
№2&☆☆☆纳兰澈雪于 04:19:34留言☆☆☆ 
哎~藤好可怜。做作家也有不得已的苦衷~要和自己辛苦打拼的过去告别真让人惋惜。
№3&☆☆☆浅白色于 12:11:38留言☆☆☆ 
就我的看法,藤萍这个笔名被买断的话,那么花雨应该就有权利让其他作者使用这个笔名,前提是原来使用“藤萍”的叶萍萍离开了花雨,或者叶萍萍虽在花雨门下,却放弃使用藤萍这个笔名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是叶萍萍离开花雨,导致花雨有权利将买断的藤萍一名让给别的作者使用
如果不是买断笔名,可以说是冒充,但在买断笔名的情况下,则不能算是冒充,毕竟11章前后是不同人所写,但都合法的使用了藤萍这一笔名
№4&☆☆☆火焰于 12:24:55留言☆☆☆ 
不过这里有个更大的前提。。。。买断笔名合法不合法
№5&☆☆☆火焰于 12:25:45留言☆☆☆ 
虽然无限支援以及同情萍萍,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花雨是合法的。
合同当初签订了,就得付出代价。这个就是取舍问题了,――合同签订的时候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或者强迫,至于你觉得公不公平,就是私下的怨念了。
就像超女们,出名以后总要想法设法脱离天娱,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娱乐公司的压榨,关键在于没有他的压榨,你也没有日后的风光。
№6&☆☆☆sdjhaosno于 12:37:38留言☆☆☆ 
如果合同里有如果藤萍不交稿子,花雨有权让别的作者代笔把作品写完并出版的条款,那花雨打官司也不会输的喵
№7&☆☆☆纯洁无辜看于 12:47:38留言☆☆☆ 
就我所知,合同里没有这一条.
花雨请人代笔是事实,就算没违反合约,钻了空子,然而,这后面的文不是藤萍写的,读者有权知道.
藤萍有权公告.
这是一种对读者的负责态度.
而花雨所做的,是一种欺骗读者的事.
№8&☆☆☆三千世界猪杀于 12:52:24留言☆☆☆ 
只能说,后几章不是原来的藤萍所写
但对于藤萍这个笔名来说 对于这本书来说 这本书却是前后拥有这个笔名的人所写
总之很绕??
也是个很麻烦的玩意。。。。。
№9&☆☆☆火焰于 12:57:48留言☆☆☆ 
搬椅子坐下看啊
№10&☆☆☆造孽党冲锋队三队长于 13:01:06留言☆☆☆ 
☆☆☆sdjhaosno于 12:37:38留言☆☆☆
不是什么样霸王合同签了都必须认命,有些合同本身就是无效合同,法律不会承认,比如合同上没有年限――所以说,法律上的是非还得让法庭来裁决。
我没看过藤签的具体合同,但根据已知的几点来说,这个合同很可能是无效的。
“藤萍”这个笔名,既然花雨和作者都没有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法律上说,谁都可以用这个名字来写书――当然这是一个法律上的空子,我也被别人冒名过,如今官司正在打,也只能告中国戏剧的一系列《镜XX》剽窃抄袭我的镜系列设定和人物,恶意竞争,而无法告他侵犯我的署名权一样。所以我比任何人都知道“笔名买断”这一条款的可笑。
当合同条款和国家法律抵触的时候,以哪个为准,这是不言自明的。所以,从技术性角度来说,藤肯割舍这个笔名是隐忍退让,就是她坚持要继续用,法律上也未必站不住脚。
最后说一句:
作为一个作者,在如今出版关系里是处于弱势的,除了要谨慎签约之外,但更需要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忍气吞声的怕事,该打官司的就要打――当然,所有的责任,你一人要负责到底。
№11&☆☆☆沧月于 14:08:04留言☆☆☆ 
唉,3个月前我曾和藤说过应该立刻去注册“藤萍”笔名,以免日后麻烦,也不知道她做了没有。
这可是俺血的教训丫~
如果俺早一年去申请沧月商标,这个官司就不会那么棘手了。。。
幸亏到明年就万事OK。
№12&☆☆☆沧月于 14:12:25留言☆☆☆ 
楼上的美女,上下QQ,找你有事
№13&☆☆☆- -于 14:17:06留言☆☆☆ 
所以说,笔名这个东西,不在乎的就算了,走商业路的一定要好好保护
№14&☆☆☆火焰于 16:05:55留言☆☆☆ 
现在的社会真是太没有安全感!
№15&☆☆☆墨丞于 16:35:08留言☆☆☆ 
☆☆☆火焰于 16:05:55留言☆☆☆ 
又有谁一开始就想过日后会走商业路线呢?~-~
一开始是新人,拿的少也是应该
但让人无限期做文化包身工就有点过分了~做人要HD丫
1。合同没有年限,不合法(呃,这是我看到的花雨合同,不知道藤那个是不是也一样)
2。买断笔名,不合法――藤萍这个笔名没有注册,谁都可以用
3。千字20元,远远低于国家著作权法规定的下限
基于以上3条,原来的包身工合同是否合法还有待商榷,所以说我是觉得废话那么多干吗呢,打官司就打官司,谁怕谁啊~
只是如果这个官司一输,花雨对于其他年轻作者的就不好管了,so,杀一儆百之心也是可以体谅的……只是,能否杀得了,还要看情况。
№16&☆☆☆沧月于 17:13:12留言☆☆☆ 
出来想混商业的,却没一点提前的商业眼光,值得同情啊。……
№18&☆☆☆路过于 18:34:37留言☆☆☆ 
顺便去看了看小椴的博客,我只能说聪明如他者,居然看不出那些打了“小作者”名义说话的,根本就是花雨的人吗?……挠头。
№19&☆☆☆路过于 18:39:51留言☆☆☆ 
没想到这年头警察也会被人欺负,希望别影响到她写作的热情:)
№20&☆☆☆第七度于 18:41:56留言☆☆☆ 
怎么这么可怜啊??
原创那边一干不出名的写手,随便写写也不是这个价码啊?我知道的千字50是最少的了,千字一百也是正常。
千字20,30???……
也学学沧月姐姐啊,一起出道的,算上再版啊杂志首发啊――沧月姐姐该有千字千元的价格了吧――怎么萍萍这么凄惨啊?……
№21&☆☆☆大惊于 18:47:22留言☆☆☆ 
千字20,30真是太低了,现在一般都是100,高的是500呢.
№22&☆☆☆第七度于 18:49:26留言☆☆☆ 
是啊,写传统言情没出路的,写流行点的玄幻吧……
玄幻那边烂的一塌糊涂的写手,拿个千字50到千字500都是正常的。
№23&☆☆☆是啊于 19:53:33留言☆☆☆ 
藤萍的公告本来是无奈之举,言词也颇多忍让。
倒是一些人煽风点火的,把她推上了风口浪尖。
№24&☆☆☆笑笑于 19:55:08留言☆☆☆ 
哎,这年头。。。
№25&☆☆☆小血于 21:41:03留言☆☆☆ 
我们就是简简单单的读者,是冲着作者看书的,而不是什么出版社,在贝塔斯曼看见叶萍萍的武侠书,知道是藤萍的原名,不知道为什么改名字了,一样买了,只是看到中华异想集三本一起出,前两本都买过了,有些郁闷,只好等有单本再买了
沧月哪天改名字了,只要是她写的,一样看,一样会买,就是这么简单
№26&☆☆☆dousai于 23:24:34留言☆☆☆ 
呵,这年头还有没有公道了
№27&☆☆☆fairysong于 23:45:27留言☆☆☆ 
那边已经吵得够乱了。本来不过一个声明而已。
№28&☆☆☆斗于 00:52:46留言☆☆☆ 
那边博客上的人是花雨的人,但也可能非你所想的“花雨的人”。叶萍萍的事闹成这样,和她的粉丝有一定的关系。这是个旧怨。还有,她的确违反了言情界过往的“潜规则”,无论这个东西是符合理,以前的作者都没有违反。这也是她被砸的原因之一。当然,如果花雨不告,如果有人愿意出她的书,她尽可以堂而皇之把这个名字继续用下去。不过现在不是“藤萍”这个笔名的问题,而是九宫舞版权的问题。
№29&☆☆☆哈哈于 01:40:18留言☆☆☆ 
如果不是买断笔名,可以说是冒充,但在买断笔名的情况下,则不能算是冒充,毕竟11章前后是不同人所写,但都合法的使用了藤萍这一笔名
☆☆☆火焰于 12:24:55留言☆☆☆ 
原来如此。这样说来现在花雨出的《紫极舞》前11章应该是叶萍萍所写了?没写完就扔了稿子走人,真是性格!
№30&☆☆☆哈哈于 01:45:44留言☆☆☆ 
虽然无限支援以及同情萍萍,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花雨是合法的。
合同当初签订了,就得付出代价。这个就是取舍问题了,――合同签订的时候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或者强迫,至于你觉得公不公平,就是私下的怨念了。
就像超女们,出名以后总要想法设法脱离天娱,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娱乐公司的压榨,关键在于没有他的压榨,你也没有日后的风光。
☆☆☆sdjhaosno于 12:37:38留言☆☆☆ 
没有这种说法的,如果合同本身就有违背法律的因素,也就是一些所谓的"霸王条款"
或者可以证明签定时是被迫/非自愿的
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
表误导别人好不好啊,汗...
№31&☆☆☆默于 05:17:03留言☆☆☆ 
看了这个真是心凉呀!~
№32&☆☆☆不知道前途为何于 14:32:25留言☆☆☆ 
――无论这个东西是符合理
看来你也知道不合理,嘿嘿,还以为你们都没有良知了呢
№33&☆☆☆fairysong于 16:06:51留言☆☆☆ 
你们怎么又闹到月这儿来了,滚……
№34&☆☆☆qy于 16:08:25留言☆☆☆ 
你们怎么又闹到月这儿来了,gun……
№35&☆☆☆qy于 16:09:02留言☆☆☆ 
――无论这个东西是符合理
看来你也知道不合理,嘿嘿,还以为你们都没有良知了呢
――――――――――――――
你是想骂花雨没良知吧,干什么来骂我。你有毛病!
我上面只是客观地说了几句话而已。
现在的人怎么都这么无耻呢?花雨就是黑店,投过稿的都知道,就她叶萍萍和你不知道?你是白目的吗?没见那合约上写的什么吗?没成名没钱的时候就甘心“贱卖”,成就了点小名,就开始讲“良知”了?这种人品低劣的作者,还不配!
你要是觉得花雨黑,我觉得一早就应该有“骨气”,投个什么稿,反正你的文章好到哪里都卖得掉是不是?
我也是作者,我不是什么花雨内部的人。我觉得一个人要硬气起来不是不可以,她应该一开始就硬着脖子,不要先装孙子最后哭装小媳妇哭穷!不能因为作者面对出版方是弱势的,所以就“不客观”地说话。
通报全世界,花雨这黑店从来的价码都是20千字,现在说涨到30,但是还要收10元千字的编审费,所以事实上还是20千字。这个是花雨自己打在网站上的。至于合约这东西,过稿就会收到,没有人强迫你去签。第五波原来的头奖作者不就是应该不能接受合约,放弃签约了吗?对这种人我们才应该PF。叶萍萍和你这类莫名其妙的,我BS!
№36&☆☆☆哈哈于 17:00:04留言☆☆☆ 
内容简介:
  公告:读者举报有人宣称要推出盗版紫极舞,如有知情者请将盗版紫极舞的盗版线索、以及有关有损花雨形象的言论提供给我们,花雨将以法律手段严惩侵犯版权及名誉权的不法者,并将对有效资料的提供者按重要性进行100――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撒花撒花!
  九功舞系列之紫极舞,在广大读者的殷切期盼中终于出版了!
  传说中,玲是玉的声音,珑是玉的质地。
  当两片玲珑玉放在一起的时候,便会发出天籁之声。
  那两块玉就像是心有灵犀的爱人,
  一旦相遇,知音般的欢喜,忍不住发出丁当声响!
  那么人呢?相爱的人若是相遇后,又会怎样?
  赵上玄,容配天。燕王之子,容隐之妹。
  天生注定敌对的两个人,却在满天烟花下因一对玉玲珑而结缘。
  男女是缘,善缘孽缘,无缘不聚!
  可也正是这对玉玲珑,为他们本已走得艰辛的感情,
  带来了出人意料的狂风骤雨――
  辽国密使?江湖邪教?朝廷内乱?
  丝丝纠葛,环环相扣,敌友难分。
  在这个棋局里,最后……
  谁能全身而退?谁能坐拥江山?还是……似这般都付与流水呢?
  
  阅读 (部分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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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得分: 7.48??????
内容得分: 10????????
№37&☆☆☆==于 17:14:56留言☆☆☆ 
――无论这个东西是符合理
看来你也知道不合理,嘿嘿,还以为你们都没有良知了呢
――――――――――――――
你是想骂花雨没良知吧,干什么来骂我。你有毛病!
我上面只是客观地说了几句话而已。
现在的人怎么都这么无耻呢?花雨就是黑店,投过稿的都知道,就她叶萍萍和你不知道?你是白目的吗?没见那合约上写的什么吗?没成名没钱的时候就甘心“贱卖”,成就了点小名,就开始讲“良知”了?这种人品低劣的作者,还不配!
你要是觉得花雨黑,我觉得一早就应该有“骨气”,投个什么稿,反正你的文章好到哪里都卖得掉是不是?
我也是作者,我不是什么花雨内部的人。我觉得一个人要硬气起来不是不可以,她应该一开始就硬着脖子,不要先装孙子最后哭装小媳妇哭穷!不能因为作者面对出版方是弱势的,所以就“不客观”地说话。
通报全世界,花雨这黑店从来的价码都是20千字,现在说涨到30,但是还要收10元千字的编审费,所以事实上还是20千字。这个是花雨自己打在网站上的。至于合约这东西,过稿就会收到,没有人强迫你去签。第五波原来的头奖作者不就是应该不能接受合约,放弃签约了吗?对这种人我们才应该PF。叶萍萍和你这类莫名其妙的,我BS!
――――――――――――――――――――
晕,怎么又有人事情也没搞清楚就随便BS人的啊,事情到底怎么样又不是你说一句我说一句就变成真相了
№38&☆☆☆晕于 17:27:19留言☆☆☆ 
前面火焰他们不是说花雨《紫极舞》头前十一章都是叶萍萍写的吗?
想我来猜猜事情的前因后果,是不是这样:叶萍萍真的是写了十一章就扔掉走了。这时候花雨不想浪费掉她写的东西,所以找人续写完这个故事,并且准备出书。而叶萍萍忽然又开了个新故事,居然又叫做《紫极舞》,并且马上要出版。但是花雨的《紫极舞》已经印刷版了,还卖掉了几集。然后叶发现了,立即在九届贴个公告说花雨的《紫极舞》是盗版的?跟着她的粉丝又跑到网站说这家“一直都是出盗版的”?如此一来,花雨自然觉得很愤怒,因此发了上述公告。
特别说明:我只是根据双方在网上发表的言论得出的猜测结果,可能全部猜错了,没有要诬蔑任何一方的意思。
№39&☆☆☆咦?于 17:50:31留言☆☆☆ 
声明,我说的花雨《紫极舞》头前十一章都是叶萍萍写的,是根据“如今花雨出版了并非我所撰写的所谓《紫极舞》,我对此保留评价,在此声明,我所写的《紫极舞》只有十一章,即将由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以我本名叶萍萍发行,花雨所称"藤萍"所写的十四章紫极舞并非我所写”自行推导的,还有一种情况是,花雨所出的紫极舞完全是由别人所写
具体情况,目前不明,毕竟没见过花雨出的那本。。。。。。
№40&☆☆☆火焰于 18:28:18留言☆☆☆ 
噢,真是一笔糊涂帐!
№41&☆☆☆咦?于 19:35:38留言☆☆☆ 
以前看过藤萍的一个访谈,说她的文写完了都是丢掉的,从没打算投稿,是藤的一个朋友说她家附近有个出版社,然后叫藤投投看,藤投了,然后出版了。想想也真是可怜,可能藤当时都不晓得那个出版社的BH作风吧,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投了,一投,笔名就给卖断了。
当然也可以理解,一开始的新作者懂些什么,哪里晓得里面的曲曲歪歪,得到懂得也已经来不及了,所以上面那位理直气壮地说 真有骨气当初就不要投花雨 的朋友说地有些过了。
№42&☆☆☆阿盐于 19:56:21留言☆☆☆ 
当年也有人推荐我去花雨,还好我当时突然忙起来啥都没时间写就这么放弃了,否则莫不是也会放弃俺的笔名?
№43&☆☆☆小心翼翼于 20:47:09留言☆☆☆ 生命值: 295596
成就点数: 10440
平均装备等级: 649 (648 已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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