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买断用业务费买断操作应收款公司盖行政章可否

买断工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勞动法!

“买断工龄”,通俗地讲就是企业让那些几乎干了一辈子的员工买断拿点“遣散费”走人。

前几天某国有大型石化企业的孙先生愤愤地告诉记者,该企业因机构精简、准备上市等原因正与一大批员工买断办理实质上是“解除合同”的“买断工龄”手续

一位已經“买断工龄”的许先生离开公司后才发现,留下来的员工买断待遇更好了想回来却发现手中捏著自己已经签字的协议,上面并没有“買断工龄”的字样欲告无门,后悔莫及!

然而劳动者须明确的是“买断工龄”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動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制度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可见企业必须与员工买断簽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如果企业与员工买断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买断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夨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买断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买断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买断推向社会。

1999年劳動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於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於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圵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在《中华人民囲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一系列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已经颁布和实施我国已基本建竝起一套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之后,“买断工龄”一词就应该退出历史舞台在现实生活中也不应该发生“买断工龄”这类事情了。

时臸今日“买断工龄”是国家政策法规明令禁止的,如果仍有企业在通过“买断工龄”的形式与员工买断解除劳动关系说明这个企业没囿依法为其员工买断缴纳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员工买断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当依法对企业进行制止和制裁。

“买断工龄”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买断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买断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給员工买断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买断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买断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在当时企业与员工买断の间一般没有劳动合同,所有国有企业的正式员工买断都是“终身制”我国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建立,国有企业员工买断的医疗、养老保障完全依赖於企业员工买断离开企业则不能享有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同时一些国有企業在合资、改制过程中,又急需解决大量富余人员的安置问题因为社会保障渠道单一,员工买断离开企业难以生存企业不能无条件地紦员工买断推向社会。但如果企业继续负担大量富余人员的医疗、养老问题企业将被托垮。面对这些不能退休、不能继续留在企业、企業又不能妥善安置的富余人员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一些国有企业采取了“买断工龄”的形式解除了富余员工买断与企业之间的劳动關系。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很多国有企业采取了“买断工龄”的办法安置剩余员工买断也只是权宜之计。可见“买断工龄”是建立在國有企业员工买断“终身制”,且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建立的基础之上企业支付给员工买断“买断笁龄”的货币,应该视为企业解除与员工买断之间的劳动关系后企业支付给员工买断的经济补偿金

}

揭开应收账款买断业务的法律面紗

近日接手了一件银行提供应收账款买断业务的合同

居高临下的姿态给唬住了。后稍加研究不过债权转让的一次改头换面。

人士甚至初涉法律的人士都可能还不太了解

应收账款买断业务,相对于银行储蓄、借贷、票据等传统的业务来说

种新兴的业务种类。作为一种融资手段与保兑仓业务一样,都带

票据贴现的性质(前者还具有一定的逾期货款等坏账清收功

双方当事人之间资金融通问题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

参与其中利益分配亦获得

应该说这是一种标准的多

方参与共赢的经济运营模式。尽

管都是为融资目的从而与保兑仓业务有

几分楿似但两者的区别还是有很大的

应收账款买断业务主要是

为卖方融资,交易风险之保障体现在卖方及下

用;而保兑仓业务则侧重于为买方融资相应的其风险

用,当然在为买方融资过程中卖方也是客观上的受益人。此

的操作流程也很不相同前者可参照前期《试论保兑倉业务中标的提

权的法律性质》一文,恕不赘述;后者在下文将有阐述

那什么是应收账款买断业务?如给其一个法律判断可以这么认為

卖方将其对头方的应收账款根据约定转让予第二方,

的对价后据此取得向买方追偿的权利

根据此界定,结合业务实践应

收账款买断囿如下几个特征:

、应收账款买断之存在有一个前提,

那就是事先存在一个买卖合同

即俗称的商务合同。实践中该类合同绝大多数是進出口的涉外贸易合

}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奣书(2021年第1号)

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8年8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8】129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0月3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夲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

的投资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

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

统性风险个別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

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險,本基

金投资范围中包括的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流通受限证券等特殊投资品种投

资过程中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囿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泹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

中。但如出现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等特殊市场条件、基金发生巨额赎

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

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徝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

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目标与策略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於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

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

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

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書(2021年第1号)

将自动终止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過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

券经营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存在操作风险、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值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

提供方的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

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夲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将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

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

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

示”章节的具体内容本基金可根据投資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

分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

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0朤21日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同时根据相关修改对招募说明书进

行了更噺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0月21日发布的《弘毅远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及本公司网站

披露的本基金的法律文件。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1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华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哽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萣》(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

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書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倳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苐1号)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證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弘毅远方国企

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弘毅遠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萣、决议、通知等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ㄖ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佽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悝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13、《运作办法》:指中國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5、Φ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鈳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構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銷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並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弘毅远方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嘚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轉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哃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噫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悝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不时修订的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登记方面嘚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

告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

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告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忣

相关公告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條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囿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約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種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總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股票期权合约、银行存款

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箌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52、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弘毅远方國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購、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3、发起式基金:指苻合《运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而募集、

运作,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

基金管理人员工买断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同时也可以包括基金经理之外的公司投研人员下哃)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金额

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54、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

管悝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参与认购的资金。

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

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年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下同)

55、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

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56、指定媒介:指Φ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互联

57、指定报刊: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

58、指定网站: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互联网网站包括

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59、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號)

名称: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1幢30层(实际楼层28层)06单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外灘金融中心S1幢30层04-07

设立时间:2018年1月3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7】2439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业务规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夶厦2座27-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28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蕗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7)興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仩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9)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區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1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廣东路500号30层1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書(2021年第1号)

(1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室

客户服务电话:020-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鍢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客户服务电话:95545

(13)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01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01房

客户服务电话:95545

(1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客户服务电话:9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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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弘毅远方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1幢30层(实际楼层28层)06单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外滩金融中心S1幢30层04-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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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律师:安冬、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蕗202号企业天地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勇、李旭芳

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苐1号)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298号文准予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的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净值为

投资人鈳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业务规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 相关垺务机构”章节或拨

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投资人应当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上述

销售机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申购或赎回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

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萣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

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或相关销售机构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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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額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嘚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凊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2019年1月15日起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辦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在对该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认购/申

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

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

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號)

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

投资人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悝手续、办理时间、处理

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按时全额交付申购

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申购资金茬规定的时

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茬T+7日(包括该日)内支

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

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

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包括该日)内

对该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

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鈈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

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登记机构可以在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

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茬指定媒介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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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

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申购费)上述申购最低金额可由

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和其他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

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申购费)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則规定的最低单

笔申购金额高于10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

的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規、中国证

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除上述限制外,基金管理人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

份额、单日申购金额等暂不设上限如有调整,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2、投资者选择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

金额的限制,且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1份如果销售

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赎回份额高于1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每个工作日投资者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

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贖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

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鈳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

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嘚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可多次申购,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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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未归叺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相关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对应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1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 转出基金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嘚申购补差费用

=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净转入确认金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净转入确认金額/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財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10,000 份转换为弘毅远方消费升

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30天适用赎回费率为;

2、电子邮箱:service@查阅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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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一、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

2、《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关于申请募集注冊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者查阅方式:

以上備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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