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退休年龄的在私人企业得了尘肺病,工伤保险条例怎么包赔?

西宁尘肺病人申请工伤鉴定遭人事局官员呵斥|尘肺病人申请工伤鉴定遭呵斥_新浪新闻
&&&&&&正文
西宁尘肺病人申请工伤鉴定遭人事局官员呵斥
  央广网西宁5月22日消息 (记者葛修远)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他不是新工伤,不要搅,你要那么搅我很累,我再给你说一遍,现在发生的工伤,一定问题都没有,百分之一万,一亿都没有问题。你放这儿我就不要,怪了你怎么样你怎么样!”如此高声呼喊的是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医疗保险处的官员,和他对话的是青海煤业集团的尘肺病患者的代表们。他们代表192名,平均年龄超过60岁的尘肺病患者来到这里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在此之前,这些尘肺病患者的代表们已经多次来到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讨说法,却被官员告知,不理解可去咨询国务院法制办。而在等待的过程中,已经有20位患者陆续离世。
  患者代表,76岁的马缝魁介绍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他们陆续被检查出患上了尘肺病,成为了职业病患者。
  马缝魁:88年检查出来二期矽肺病,单位通知我们退休,职业病尘肺病诊断上有这样的说法,身体好的15年以后严重,身体不好的10年以后严重,症状就是气短,穿不上气来,尤其是我们青藏高原上,晚上睡不下去觉,大部分时间就这样仰卧着,平平的睡不下去。
  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并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2008年,青海煤业集团也的确参加了西宁市工伤保险统筹,但是这些老尘肺病患者除了医疗费得到了落实外,《条例》规定的一次性补偿、伙食费、护理费等待遇都没有得到落实。
  为了获得自己应得的赔偿,这些老职工们先跑了48趟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但是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迫于无奈,老职工们将青海煤业集团告上了法庭。但是法院裁定:没有工伤认定,驳回诉讼请求。
  为了补充证据,职工代表们又来到西宁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没想到这里的工作人员每次都是口头拒绝,既不受理申请也不做任何正式答复。而想要问个究竟,人社局官员的解释是,可以去国务院法制办咨询。
  官员:这个不属于现在的范畴,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最早执行是2004年,2004年以前你怎么理解呢?我问你!我问你,你怎么理解!
  律师:你看这条,“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官员:我们没有这么理解的,我不这么理解,我也没必要给你解释,这是国务院条例,你认为这个应该受理,当然我们认为不该受理,你认为受理你可以咨询去,他不是国务院条例嘛。你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可以问,当然国务院条例我认为应该是国务院法制办在解释和受理这个东西。
  有明确的法规条文,有明确的解释,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却一直拒绝受理这些老职业病患者的工伤认定申请,双方僵持不下,就出现了报道开头的一幕。
  本案的代理律师,常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青海省律师协会公益律师王延辉在接受中央台记者采访时表示,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做法属于明显的行政不作为,而且涉嫌违规操作。
  王延辉:他是职业病,工伤认定他是必须得进行的,既然已经申请了工伤认定,作为劳动部门,受理不受理必须要有书面的答复。法律赋予了当事人有申请的权利,作为职能部门,受理不受理同样是作为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依据。
  劳动关系难以确认,维权程序繁杂,大部分尘肺病患者在维权的路上走的异常艰难,怎么样去帮助那些在每一次呼吸上挣扎的患者?我们再去看看五年前那个开胸验肺的尘肺病患者张海超的近况。
  张海超:我现在身体还不错,去年做了肺移植手术,身体恢复的很好,但是可能其他的肺尘病患者没有我这么幸运。现在每个月医疗费大概是五六千元,家里没有经济来源,自己得到的赔偿也花了一大部分,以后怎么去生活,不敢想。我现在家庭包括自身的这个情况,就是因为原来的工作环境太差,还有就是没有工商保险,所以现在医疗费也没有一个保障。我也想给其他劳动者一些忠告,工作中一定要注意防护,学会保护自己,因为这个代价是惨重的,是以自己的身体健康和家庭作出的牺牲,无论待遇如何,健康是最重要的。
  记者发来了采访的最新消息:青海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刚刚接受采访时又表示:根据2004版的《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2011年修订的新条例第67条,里面针对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表述,已经提出申请的并进入认定程序的,才属于尚未完成的工伤认定。所以这192人的工伤不符合该局的受理条件。
  记者就此也咨询了多位法律界人士,他们是这样认为的:条例实施前没有进行工伤认定或提出申请的,都应在条例实施之日起重新提出申请。但是无论原因是什么,有关方面应给一个详细正式的书面答复,方才更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事件的最新进展,中国之声还将继续关注!
(原标题:西宁尘肺病人申请工伤鉴定遭人事局工作人员呵斥)
(编辑:SN064)
&&|&&&&|&&&&|&&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顶部 “”,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推荐效果更好!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在企业里工作得了尘肺病2级, 企业不给解除劳动合同 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_百度知道
在企业里工作得了尘肺病2级, 企业不给解除劳动合同 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享受以下待遇,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聘用合同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原工资:本人工资,从其规定,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医疗费:  第四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法律依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留劳动关系,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因职业中毒死亡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无营业执照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第五十一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依照有关民事法律,保证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因职业中毒死亡的: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享受以下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为: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六级伤残的。  第十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第四十五条 劳动者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并妥善安置。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一旦鉴定为职业病,补足差额;  (四)残疾用具费,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或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自治区,确认需要治疗的,应当调离原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为,现予公布,其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患职业病的: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补足差额,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二)劳动,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福利待遇不变: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备注,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停发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要求: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其劳动者从事有毒物品作业患职业病的、聘用合同期满终止,享受以下待遇。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标准为:  第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退出工作岗位: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另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职业病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本条例施行后,停发伤残津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医疗费,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康复和定期检查,应向企业提出工伤保险费用和赔偿;  (十二)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  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4;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3。  第五十三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对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自日起施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  四、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生活护理补助费。  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标准为;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死亡补助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退出工作岗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1,保留劳动关系;  (五)停工留薪期待遇,给予劳动者一次性赔偿,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就是你讲的鉴定前费用);  (十)丧葬补助金,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可以要求企业按《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和赔偿要求;  (八)伤残津贴,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对其配偶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自治区,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三)康复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日起施行),国家对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作出调整时、康复费用,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标准,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
提问者评价
谢谢,帮朋友问的
其他类似问题
其他6条回答
依据劳动合同法单位不能劳动解除合同的,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了,应该退出工作岗位工伤三级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了
建议你还是提请劳动仲裁。
【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患职业病的职工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你既然得了尘肺病,是工伤,你应当去治疗才对,你解除劳动合同做何用?纵横法律网 彭昌澍律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公司应当同意。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纵横法律网 穆守义律师
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恩施市给尘肺矿工工伤撑腰 实现“病有所养”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向辉、何傲) “在煤矿上班时,不幸得上了尘肺病,鉴定为四级伤残,失去了劳动能力,每月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超过1000元,市医保局每月定期将钱打到我的银行卡上,如果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我的生活将不堪设想。”8日,谈起工伤保险给农民工带来的实惠,恩施市红土乡漂水岩煤矿原副矿长向达俊如是说。
  无独有偶。49岁的黄永视,曾在位于红土乡的清江矿业从事井下作业10多年,因长期在粉尘环境中作业,2010年鉴定为二期尘肺病。按相关规定,黄永视不得再从事粉尘作业,目前,黄永视除每个月享受1600元的伤残津贴外,煤矿还为他购买了社会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不是当初企业缴纳了工伤保险,已失去劳动能力的我生活将没有着落。”黄永视介绍,在红土乡稻池村,有很多农民工以前在外省的煤矿打工,因为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现在得了尘肺病进煤矿没人要,生活也无依无靠。
  据介绍,红土乡是恩施市的产煤大乡,恩施市有9家煤矿,其中有6座在红土境内。如今,红土乡6座煤矿的320多名矿工都参加了工伤保险。
(作者:通讯员向辉、何傲&&编辑:王淳)&&&&9月1日,一批法律从当日起生效,其中就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对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等问题进一步细化。
&&&&所以说企业年金是一种更好的福利计划,它在提高员工福利的同时,为企业解决福利中的难题提供了有效的管理工具,真正起到了增加企业凝聚力、吸引力的作用。
&&&&五险一金和三险一金的区别在于“险”,“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而“三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自由职业者或个体户都是按这个去缴纳的
&&&&以个人身份参加“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险种上面是有限制的,一般来说,个人只能参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至于“社保是五险一金吗”,这个要重点区别社保和五险一金的关系,我们常说的社保就是“五险”,而“五险一金”还多一项住房公积金,也就是“一金”。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员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费用应当全部由单位来承担,对于员工来说,不存在实际上的损失。
&&&&我们要区分一下五险是哪五险,一金又是什么,其实,“五险”就是指的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社保,而“一金”指的住房公积金。
&&&&工伤认定要分步走问:现在员工的维权意识比较强了,但在进人企业之初,并不知道保护好自己。出了事故,如何得到工伤认定呢?
&&&&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14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其赔偿标准也有了提高。
&&&&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据昨起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我是一家私营企业的职工,入职还不到一年。上个月的一天晚上加班时,本来已经干完活了,我关灯后往车间门口走,因仅有的灯光很暗,我不小心被地上的金属件绊倒,门牙掉了两颗,嘴唇也磕破了,看病都是我自己掏的钱。
&&&&很多职场人士离职之后,都比较关心“自己怎么交五险一金?”这个问题,专家介绍,一般来说,自己能交的社保只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公积金都是自己不能交的。
&&&&记者从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9月1日起开始实施。
&&&&目前许多工伤职工及亲属是“重补偿,轻康复”。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康复权益,促进工伤职工及时进行康复治疗,最大限度地恢复身体机能,此次颁布的新办法坚持“医疗与康复并重”,明确建立“先康复治疗,后鉴定补偿”的工伤康复新模式。
&&&&如果下班时是在回家的必经之路上被撞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属于工伤;如果是下班后没有直接回家而去做其他私人事情,这种情况将不被视为因工作而产生的持续状态,所以是不会被认定为工伤的。
&&&&比如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把尘肺病列入了职业病的范畴,工伤保险条例里又明确规定,职业病属于工伤认定的七种情形之一。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向劳动者支付两倍赔偿金。
&&&&职工离休、退休、退职后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有护理依赖的,按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的护理依赖程度发给护理费。疑似职业病职工,在诊断、医疗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由于社会保险费用是按月缴纳的,他的社会保险费已由原用人的企业缴到了月末,新用人单位无法缴纳当月的社会保险费,也就没有给他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登记手续,准备下月登记缴费时一并办理。
&&&&宁夏日报 《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已整整10年。5月14日,记者从宁夏人社厅获悉,截至去年年底,全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72.73万人,基金年征缴2.85亿元,累计结余8.55亿元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
&&&&提问:机械加工厂职工 郭水军   回答:丰台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陈国柱   郭水军:两年多前,我被机械加工厂聘用,当上了一名镗工。上班期间,由于长期操作镗床加
&&&&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工伤,治疗中止后仍需继续治疗,劳动关系终止后此项费用由谁承担呢?这需要分明具体情况,主要有在职和离职两种不同结果。   在职期间,职工
&&&&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需向企业索取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尽快(最好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 2、 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 4、 身份证复印件; 5、 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的适用范
&&&&一.必须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承包合同、领取工资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
&&&&我叫贺某某,是陕西某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合同工,在工作中致使工伤,目前在家恢复。公司现在只给发放基本工资(其单位基本工资较低,收入中的很大一部分是奖金及各
&&&&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参考2
&&&&1.工伤医疗待遇(1)职工(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负伤医疗,包括旧伤复发医疗,所需要的挂号费、诊疗费、药费、住院费和就医路费,全部由单位行政负担。住院期
&&&&(1)职工(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负伤医疗,包括旧伤复发医疗,所需要的挂号费、诊疗费、药费、住院费和就医路费,全部由单位行政负担。住院期间按规定标准开
&&&&(1)企业职工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评残,然后按照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享受不同的伤残待遇: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现行办法实行退体制度。其中,全残、饮食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第29条第3 款   1 、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要求:(1 )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
&&&&来源:吴忠新闻网  我家住青铜峡市峡口镇。我儿子在吴忠市某印刷包装公司工作,2012年12月在该公司发生工伤事故,已申请了工伤认定,而且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为三
&&&&来源:银川晚报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为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自治区人社厅会同财政厅印发文件,明确了区直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发生
&&&&近日从宁夏人社厅传来消息,全区5个地级市22个县市区中,已有4个地级市20个县市区将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实现各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全覆盖。   据了解,为进
&&&&来源:宁夏新闻网&&& 7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发布消息,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宁夏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区内工伤保险参保单位,按行
&&&&自3月1日起,我市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管理,至此,标志着我市工伤保险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近日,据市委办下发的《关于全市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管
&&&&中工网――《工人日报》   【案例】   小吕自日入职某集团公司以来,一直缴纳社保五险。9月15日因业务需要被调到集团下属子公司上班,日又被调
&&&&什么是工伤停工留薪期? 答 复: 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有关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辅助器具有哪些种类?&答 复: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配置辅助器具。实际生活中,辅助器具的具体种
&&&&案例: 已获交通损害全额赔偿还能不能认定工伤?郭某系某化工厂职工,平时都是乘坐单位班车上下班。日,郭某因送孩子上学未能赶上班车,便乘公共汽车上班,中途
&&&&对于破产企业和无照经营的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能否得到认可?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
&&&&国家机关等部门工作人员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企业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
&&&&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怎么办? 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皖ICP备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