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4-2005年干企业煤矿临时工,该矿为我交新工伤保险条例吗?

我单位已经有一部分工人缴纳了工伤保险,另外有一部分是临时工,能只给他们缴纳工伤保险吗?_百度知道
我单位已经有一部分工人缴纳了工伤保险,另外有一部分是临时工,能只给他们缴纳工伤保险吗?
现在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同工同酬。同样参加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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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大连的单位吗?可以只给他们参加农民工的工伤和医疗,这两种保险。
如果是有关社保的问题,可以登陆当地社保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去,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那里的回复应该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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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临时工”无合同无保险享工伤待遇 获赔9万多- 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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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无合同无保险享工伤待遇 获赔9万多
&& 来源:&& 作者:孟凡萧
[提要]&&随后,王某以工伤为由要求企业给付工伤保险待遇,企业认为王某非正式人员,对此不予认可,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协商无果,王某将企业诉至法院。据此,法院依法判决企业支付王某停工留薪期间的误工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9万余元。
   企业没给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缴纳社会保险,这样的“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企业该给予工伤待遇吗?答案是肯定的。近日,聊城莘县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判决企业支付伤者各项费用共计9万余元。
  王某自2010年3月起在莘县一企业打工,用工时企业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2011年10月的一天,王某在操作工作所用的机器时,左上肢被机器卷入,不幸受伤。后住院治疗两个月,企业为其支付了住院医药费。
  出院后,王某的伤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部分七级伤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也认定王某受伤符合工伤认定范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也鉴定王某的伤达到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七级。随后,王某以工伤为由要求企业给付工伤保险待遇,企业认为王某非正式人员,对此不予认可,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协商无果,王某将企业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用人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是否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不影响双方事实劳动关系。原告就其损伤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王某所在企业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据此,法院依法判决企业支付王某停工留薪期间的误工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9万余元。(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王希玉 王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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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临时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时间:&&|&&作者:董补民&&|&&浏览:393
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根据原劳动部于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业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1)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在上岗之前必须经过培训。根据《》的相关规定,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杜绝和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2)工伤待遇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受伤者在享受工伤待遇时,不以受伤是否违反了相关规程等而受到影响。(3)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工合同&工伤概不负责&是否有效的批复》一文中,第2款指出:&工伤概不负责&这种行为既不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也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应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由此可见,临时雇工同正式制职工,在落实工伤待遇时是平等的。于2004年生效的《》也作出明确规定,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雇工同样享受工伤待遇,即使工伤者本人存在一定过错也可以享受工伤相关待遇。但是需要提醒劳动者的是,在进行相关技术操作过程中还是应当遵守相关规程,以防受到伤害,如果企业没有提供相关培训,劳动者应当主动向企业提出这样的要求。
作者: [甘肃-酒泉]专长: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调解谈判 债务债权 律所: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94470积分 | 帮助31950人 | 488个好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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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怎样为临时工买工伤保险
[导读]:我们公司请兼职工,要怎样为他们买工伤保险?一定要买社保才可以买吗?您可以直接找保险代理人买就是了,具体价格根据工作性质不同而略有差别,最低100元/年每份就可以拥有10万的意外伤残或者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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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我们公司请兼职工,要怎样为他们买?一定要买才可以买吗?
咨询网友:qilahap (深圳)
专家解答:
您可以直接找保险代理人买就是了,具体价格根据工作性质不同而略有差别,最低100元/年每份就可以拥有10万的意外伤残或者身故,1万的意外医疗费用保险,该承担意外医疗费用超过100元的部分100%报销,一人可以购买多份。
深圳 平安人寿 刘春梅&
如果不给员工办社保,可以考虑,无论是否上班时间都有意外方面保障。人少可以买。100元/张,有10万的,1万意外医疗(含门诊及住院)。人多可以办团体意外险,还有住院及疾病医疗保障。不知您公司的性质与经营范围如何?职业风险高的保费也会高些。
商业意外险没有要求一定要在购买社保的情况下方可购买,商业意外险很便宜也很灵活(人员更换灵活),您可以多找几家公司报价了解。这种情况建议给兼职工买商业,人少可以买卡,人多可以买企业团体保险。买团体意外保险最好啊,它又方便又便宜,24小时何时何地都保,而且可无限次的变更人员,这样对企业人员流动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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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关注排行临时工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工伤保险赔偿 - 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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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社保网&&&
临时工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临时工,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用工形式,是相对于正式工(固定工)而言的,1989年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规定》中,明确“临时工”系指用于临时性、季节性生产岗位,签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的人员。临时工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上、享有的劳动保障权益上、政府部门对其实行的管理方式上,都不同于固定工、合同工。但1995年《劳动法》开始实施后,全面建立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度,“临时工”作为一种用工形式已经不存在。
  劳动部办公厅在《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号)中明确指出:“《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
  2001年10月,国务院在清理行政法规时,即宣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失效,理由是“调整对象已消失”。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和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用工,都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各种。在临时性工作岗位的用工,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订立短期劳动合同。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也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相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
  用人单λ的所有劳动者,不论是企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均应由用人单λ给予工伤待遇,予以医疗抢救,临时工也不例外。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Χ,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λ除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原工资外,还应该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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