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2014年发展部2014村委会主任述职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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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分行2014年内控案防措施完善工作方案
发布于: 17:20:20
江苏省分行2014年内控案防措施完善工作方案
【出台背景】
2013年11月份,银监会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银监办发【号),要求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内控案防工作,实现案防关口前移,及早防范和化解案件风险。面对当前日益严峻的内控案防形势,谢平行长在稽核部《江苏省分行个人柜台业务异常交易排查专项稽核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并从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究三个角度提出一揽子内控案防完善措施。省行于2月18日、3月11日连续两次召开内控案防工作座谈会,研究如何落实谢平行长批示,加大内控案防工作力度。为此,特制定《江苏省分行2014年内控案防措施完善工作方案》,旨在进一步健全内控案防管理体系,建设内控案防长效机制,推动全辖案防管理上水平。
【工作方案架构】
《江苏省分行2014年内控案防措施完善工作方案》包括四部分内容:
一是2014年亟需落实的内控案防工作措施。包括开展&守住合规底线大讨论、大排查&活动、建立重要风险信息定期反馈机制、2014年案件风险排查、开展内控案防工作评估、加强网点运营内控副行长履职独立性、强化内控案防管理层管理、严格规范问责等七方面工作,2014年要着力推进,有所创新与突破,取得实效,实现&全年无案件,控制严重操作风险事件&的管理目标。
二是完善内控案防管理与执行体系。构建与本机构风险管理、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内控案防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者与执行者的职责分工,完善内控案防工作执行原则与运行机制,确保内控案防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和管理到位,内控案防工作评估依据充分。
三是建设内控案防长效机制。其中,事前预防性措施5项,事中控制性措施2项,事后管控性措施14项,为全行内控案防管理的持续性、长期性工作措施,旨在提升全行员工的内控案防意识,营造全员合规操作和稳健经营氛围。
四是工作方案实施要求。为确保工作方案有效落实,各级机构、各业务部门要强化&守土有责&,做到&从细&执行,&从严&跟进,&从紧&监督。
&第一部分&& 2014年亟需落实的内控案防工作措施
一、开展&守住合规底线大讨论、大排查&活动
各级机构、各业务部门按照省行要求,深入开展&守住合规底线大讨论、大排查&活动,确保活动质量,达到教育到位、认识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的目的。活动于2013年12月启动,2014年4月底结束,要做实教育学习、讨论排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工作,引导全辖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与内控合规、坚持原则与顾忌人情、抵制违规与服从领导之间的关系。重点围绕突破&禁止性&条款、可能引发道德风险事件、业务真实性难以判断、业务下沉中风险控制环节不明确四个方面进行梳理排查,形成&突破合规底线问题情形清单&,列入案件风险排查内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防控措施。
(牵头部门:监察部)
二、建立重要风险信息定期反馈机制并强化运用
二是按季归集内外部典型风险案例信息,分析经验教训,进行风险提示,形成《案例汇编》,通报全辖并作为行内培训课件应用于合规培训,持续强化员工合规操作意识,对涉行内机构、条线与人员的严重违规问题,提请相关单位及时启动问责程序,扩大警示教育效应。
(牵头部门:法律与合规部)
三、做好2014年案件风险排查工作
2014年全行案件风险排查主要以&合规底线情形查找、理财业务、虚假贸易融资、票据诈骗&为重点,在2014年4月至7月间组织实施。一是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案件风险排查方案》,确定排查内容和方式,达到发现化解案件风险、堵塞内控管理漏洞目的;二是在风险排查中抓住监控分析平台异常数据核查发现问题,重点员工异常交易与异常行为核查,&突破合规底线问题情形清单&内容是否整改到位三项重点内容,多渠道、多手段搜集风险线索;三是对排查发现的严重操作风险问题要从严问责,达到排除隐患、纠正违规、规范操作、警示全员的目的。
(牵头部门:监察部)
四、全面开展内控案防工作评估
根据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围绕案防工作组织、制度及质量控制、案防工作执行、监督与检查、考核与问责等方面内容开展年度全行案防工作自我评估。一是制定《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案件防控工作评估方案》,明确评估背景、方法、流程、分工等重要事项,并根据本行管理实际构建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二是遵循&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原则,客观评价全辖机构案防工作情况和成效,按时向省银监局和总行内部控制部报送评估报告;三是通过评估深入细致查找内控管理和案防薄弱环节,对自我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牵头部门:法律与合规部)
五、加强网点运营内控副行长履职独立性
网点运营内控副行长应做到独立履行内控监控职责,统一接受管辖支行内控副行长的垂直管理。一是加强履职报告的独立性,运营内控副行长除每周向管辖支行提交工作报告外,还应向管辖支行内控副行长进行月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履职情况以及影响履职独立性的因素;运营内控副行长考评工作调研,多方位了解绩效考核独立性的落实情况,对于与制度要求相悖的管辖支行与网点,指导整改;三是强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柜面业务异常、失范行为以及网点负责人干预其独立履职的事件、业务及时报告,由管辖支行进行&一对一&排查,确保独立履职的严肃性。
(牵头部门:运营控制部)
六、强化内控案防管理层任职资格审核及履职管理
基层机构负责人、管辖支行一把手行长、业务条线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内控案防工作的首要责任人,省行和各二级分行要进一步加强其履职管理。一是任职资格审核中强化内控案防职责,将签署内控案防责任书和进行内控案防主题谈话作为任职前必经程序,如任职人无内控工作经历,还须安排参加不少于两周的基层机构内控案防检查,提交书面报告,得到监察部和法律与合规部的共同认可;二是完善基层机构负责人履职评价,建立约束退出机制。制定《江苏省分行纪检监察工作过程验证办法》,省行对二级分行/南京地区直属支行年度验证覆盖面不少于25%,三年实现全覆盖;二级分行/南京地区直属支行对下级机构验证达到年度全覆盖。验证结果纳入基层机构负责人能力评价体系,未达标的基层机构负责人予以退出。
(牵头部门:人力资源部、监察部、法律与合规部)
七、严格规范问责管理流程和工作机制
规范问责标准,加大问责力度,尤其是对各级管理者的管理责任追究力度。 一是修订《江苏省分行问责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统一问责标准和问责程序,同时严格落实银监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登记制度》,每月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全行人员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党纪处罚、内部处分、处分撤销和外部处罚情况;二是切实运用员工合规档案,建立员工违规记分定期通报制度,年底统计违规记分超4分员工名单发送省行人力资源部、监察部和辖内各机构进行审核,运用于员工绩效考核评价,并对达到一定记分限额的员工进行诫勉谈话,做好绩效辅导和沟通谈话记录;三是稽核部负责将问责管理情况纳入内控案防工作评价范畴,将合规档案运用管理情况纳入常规稽核项目。
(牵头部门:监察部、法律与合规部、稽核部)
第二部分&& 完善内控案防管理与执行体系
一、建立健全内控案防管理体系
着力构建与本机构风险管理、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内控案防管理体系,有效监测、预警和处置案件风险。内控案防管理体系由管理层、内控案防牵头部门、业务与职能管理部门、基层机构、员工构成,根据其在内控案防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分工,各自履行内控案防管理工作。
(一)管理层负责有效管理本机构(部门)案件风险,行长(部门负责人)是内控案防制度制定和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
1、全面掌握本机构(部门)内控案防工作总体状况,明确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内控案防的职能分工,督促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切实履行内控案防工作职责,确保专人负责。
2、明确内控案防工作的牵头部门,配置充分、有效履行内控案防职能的资源,并确保内控案防工作得到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有效配合。
3、及时对内控案防管理框架、工作机制进行检查和修订,确保正常运行。将案件防控作为全行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研究制定年度内控案防工作计划。
(二)内控案防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机构内控案防工作,向本级管理者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报告。其主要职责:
1、拟定本机构内控案防管理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内控案防工作决策和年度内控案防工作计划。
3、收集汇总内控案防工作情况,定期分析本机构内控案防形势,确定内控案防工作重点。
4、督促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切实履行内控案防职责,确保内控案防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5、跟踪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内控案防监管要求。
6、定期组织内控案防工作培训。
(三)业务与职能管理部门按照嵌入式管理要求,有效承担并完成本部门案件防控职责,向本级内控案防牵头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其主要职责:
1、完善本条线业务制度,修正制度缺陷,为内控案防与合规操作打下坚实基础。
2、具体实施并落实本行年度内控案防工作计划。
3、建立定期业务检查分析例会制度,明确本条线阶段性内控案防工作重点。
4、跟踪落实内控案防监管要求,定期组织本条线内控案防工作培训。
5、定期向内控案防牵头部门报告本条线内控案防总体状况,并及时通报重大风险事件。
(四)基层机构按照《基层机构负责人案件防控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要求,履行本机构内控案防工作职责,包括案防工作部署、检查、重要案防制度落实、重点岗位和业务环节的管控、问题整改等。
(五)员工应严格执行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和内控案防工作制度,同时有责任和义务通过各种渠道向本级或上级机构举报内部员工或管理人员的重大违规操作及案件行为,拒绝执行违法违规指令,对可能引发案件的风险隐患及时上报处置,其报告行为受到保护。对于提供重大线索、避免严重风险事件或损失发生的员工,依据《中国银行员工举报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堵截案件奖励办法(2010年版)》给予奖励。
二、执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各级管理人员既是内控案防工作的管理者,也是执行者。作为管理者,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机构(部门)的内控案防质效负直接管理责任,对下级机构(部门)的内控案防质效负间接管理责任;下级机构(部门)必须将内控案防履职情况作为重要报告内容向上级报告,上级机构(部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内控案防工作执行是全体员工的职责,员工对本人执行内控案防工作情况负主要责任,其行为受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问责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的制约。
三、完善内控案防运行机制
(一)上级机构(部门)传导内控案防管理要求。通过经营管理工作会议、风险管理与内控委员会、文件传递、业务辅导与培训等方式层层向下传导内控案防管理要求;及时回应辖内汇总上报的内控案防执行情况,采取改进对策;并通过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约谈下级管理者等形式掌握内控案防工作的实际贯彻落实情况。
(二)基层机构履行内控案防管理要求。基层机构管理者通过每日晨会、事中监控等方式履行内控案防管理职责;基层柜员通过严格执行本岗位内控案防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基层机构负责人、网点运营内控副职、管辖支行分管内控副行长通过各自报告渠道层层向上报告内控案防工作执行情况,其中网点运营内控副职报告独立性不受基层机构负责人干扰。
(三)稽核部负责将全行内控案防工作管理与执行体系运行情况纳入年度内控评价。
第三部分&& 建设内控案防长效机制
从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究三个角度提出一揽子内控案防完善措施,建设内控案防长效机制,推动全辖内控案防管理上水平。
一、事前预防性措施
(一)做实合规案防教育
1、做实员工内控合规培训工作。一是将员工区分为新进员工、规章制度不熟悉员工、明知故犯员工三类,开展差异化内控培训;二是在新员工入职、运营内控副行长任职、支行行长任职资格和能力提升等不同层级培训中,强调内控案防内容所占比重,并开展案例教学研讨,加强培训成果的固化、推广与运用。
(牵头部门:人力资源部)
2、开展合规评优活动。持续开展内控合规先进工作者及先进网点评选,分组织动员及推荐、评选审查、表彰宣传三个阶段推进,评选结果及典型事迹予以公示、展览,在全辖树立正面典型和合规榜样,积极宣传倡导内控合规行为规范。
(牵头部门:法律与合规部)
(二)提高网点负责人代职工作质量
一是明确代职报告内容,制定《2014年代职标准模版》,各二级分行个人金融部负责辖属网点代职工作,建立代职报告资料库,南京地区由省行个人金融部统一实施代职,建立代职报告资料库。省行通过厅堂服务测评的第三方公司暗访、全行服务销售流程验收以及抽查代职报告、网点实地回访等方式对全行代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二是确定代职关注重点,针对高风险和异常网点实施突袭式代职,适当安排跨地区交叉代职。
(牵头部门:个人金融部)
(三)强化经营性机构人员轮岗制度执行力度
一是制定2014年经营性机构负责人轮岗工作安排,明确轮岗范围、轮岗完成率、监督检查方式等,督促各机构按期实施轮岗;二是各机构按季报送《经营性机构人员岗位轮换计划及落实情况表》,省行负责每季度统计、检查、评价轮岗完成情况,并通报全行;三是将轮岗完成情况纳入对机构、业务条线的内控评价。
(牵头部门:人力资源部)
(四)强化重要岗位人员强制休假制度执行力度。
一是制定2014年关键岗位强制休假工作安排,明确关键岗位范围、指令性强制休假完成率、检查方式;二是各机构按季报送《重要岗位人员清单、强制休假计划及落实情况表》,省行负责每季度统计、检查、评价指令性强制休假完成情况,并通报全行;三是将指令性强制休假完成情况纳入对机构、业务条线的内控评价。
(牵头部门:人力资源部)
(五)加强基层机构负责人内控案防履职管理
一是严把基层机构负责人选聘关,确保个人素质、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与岗位相匹配,落实基层工作经历要求,每半年对人员选聘是否合规进行一次抽查;二是推广基层机构负责人案件防控工作管理系统,保证基层负责人有效落实案件防控工作责任。
(牵头部门:人力资源部、监察部)
二、事中控制性措施
(六)突出网点运营内控副行长履职管理重点
网点运营内控副行长履行把控网点重大风险与保障网点正常运营的核心职责,有效发挥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营运管控作用。一是分层组织运营内控副行长&适岗提能&培训工作,严格岗位任职资格检查,完善人员准入、退出管理;二是强化运营内控副行长履职过程管理,制定保障其履职独立性的具体措施,每季度重检运营内控副行长对业务异常、失范行为的重点关注事项;三是完善运营内控副行长考核机制,统一全行考核模板,加大内控管理职责考核权重,统一委派机构与派驻机构的考核占比,保证人员管理的垂直型、独立性与专业性。
(牵头部门:运营控制部)
(七)提升远程集中授权工作质效
一是完成核心银行系统后续74支交易集中上收工作,持续优化授权审核标准,完善例外业务处理规则;二是试点实施省行一点式集中授权业务抽样质检工作,规范业务审核处理流程;三是评估集中授权业务40条主要风险表现形式,增强管控时效性。
(牵头部门:运营控制部)
三、事后管控性措施
(八)深化监控分析平台监控质效
1、落实风险监控模型双月优化机制。研究操作风险问题暴露、业务流程变化、新产品风险及监管动态,以双月为周期,定期重检风险监控模型,包括开发新模型,持续优化在用模型,保障模型投产进度,提高模型对风险的覆盖与敏感。2014年召集6次模型评审会议,平均每期开发10-15个新增监控模型/报表。
(牵头部门:法律与合规部)
2、升级监控分析平台功能。2014年6月底完成系统功能改造优化。一是实现数据分析功能的升级,开发二、三道防线共用的数据分析模块,建立经验共享的风险分析数据库;二是实现平台用户体验的升级,改进用户交互界面,完善数据查询与导出功能;三是实现预警核查流程的升级,改进任务派发与管理机制,优化专项检查计划制定与执行,完善预警信息二次分析功能。
(牵头部门:法律与合规部)
3、深化监控分析平台运行管理。一是制定《监控分析平台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业务条线管理职责与监控边界,在数据分析工作上取得成绩;二是加快模型研发与数据分析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建立监控检查经验分享机制;三是开展监控分析平台运用评价工作,科学设立评价指标,开展核查结果验证,对各业务条线部门、各级机构平台运用情况进行后评价。
(牵头部门:法律与合规部)
(九)加强内控检查
1、促进内控检查转型深化。一是修订《江苏省分行内控检查管理办法》,运行日常监控核查为主,现场专项检查为辅的模式,建立异常数据飞行检查制度,促进各项业务依法合规;二是完善内控检查考核评价标准,将检查实施规范性、问题归集及时性与完整性、问题整改验证时效和重大违规事件揭示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定期对各部门、各机构内控检查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牵头部门:法律与合规部)
2、加强员工异常行为监控。一是建立重点关注人员名单,定期收集涉嫌民间借贷或存在高风险异常行为的人员名单进行重点管理,开展重点员工异常交易核查;对重点关注人员定期调查其消费情况、账户交易情况、资金借贷情况、证券投资情况、兴办公司企业情况、涉及诉讼及接受刑罚情况。二是建立定期背靠背访谈制度,各级管辖机构要定期(半年度或年度)通过背靠背访谈的形式收集辖属人员异常行为信息,严防员工道德风险和基层案件风险;三是修订《江苏省分行员工异常行为分析实施办法》,重点对分析排查方式、内容、频率、措施等进行细化和明确。
(牵头部门:法律与合规部、监察部)
(十)推进运行监控精益管理
一是开展全行集中监控质量检查,推动二级分行提高监控工作质量;二是定期汇总、分析运行监控发现的重大风险信息,运用于流程、系统、制度的持续完善;三是加大运行监控模型开发、优化和动态调整力度,全年拟新增15个监控模型,完善模型风险识别的精准性和对高风险业务的覆盖。
(牵头部门:运营控制部)
(十一)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监督质效
一是在检查手段上探索适合视频监控检查的风险类型,设计开发风险监控模型,加强对员工异常行为的监控;二是在检查内容上加强对尾箱管理、ATM清机、印鉴核对、重要物品保管四项高风险业务检查,进行不间断监控;三是在检查方式上联合各级监控中心合作撰写检查方案,每季度牵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牵头部门:法律与合规部)
(十二)优化基层经营性机构自查流程
按照《固定自查清单检查方法及填报模板》要求,监督基层网点实施有效的自我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整改;根据基层内控措施整合优化方案实施步骤,逐步将基层网点自查流程移植入运营内控副行长履职要求中。
(牵头部门:法律与合规部)
(十三)提升离任审计结论充分性与准确性
一是加大离任现场审计力度,对于离任人任职期间所在机构近两年内未接受过外部监管机构、内外部审计部门及总省行条线管理部门现场检查的,采用现场离任审计方式;二是加强离任人经济责任审计及责任认定,真实、全面反映离任人任职期间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客观评价其业务经营及管理责任等履职情况。
(牵头部门:法律与合规部)
(十四)加强稽核检查
1、发挥第三道防线内控评价职能。坚持风险导向,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和重大风险,灵活有效地开展稽核检查工作。风险覆盖方面,保证对主要风险领域及相关业务条线覆盖,加强对区域和机构风险的检查力度,拓展风险覆盖的广度与深度;项目类型方面,加强跨条线项目整合,适当增加反映全流程风险控制状况的综合类及以非现场为主导的风险排查类项目。
(牵头部门:稽核部)
2、序时完成年度稽核计划。2014年开展16个专项稽核和11个二级分行常规稽核(嵌入案防稽核要点、平台核查验证、问题整改跟进等内容);稽核要点涵盖:个人贷款业务、跨境汇款业务反洗钱、托管业务、基层机构风险管控、二道防线风险管控、中小企业贷款、投资银行业务、信用卡业务、贸易融资、低风险授信业务、票据业务、微金融业务、重要空白凭证、财务费用等。
(牵头部门:稽核部)
(十五)加强员工合规档案管理系统运用
一是修订《员工合规档案管理办法》,细化责任认定流程,明确责任认定与管理问责记分标准;二是督促各级机构和业务条线部门及时收集员工各类奖惩和违规问题,开展责任认定,及时归集对违规员工的问责处理决定,准确录入员工合规档案管理系统,通过定期检查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真实。三是切实将员工合规档案信息运用于员工绩效考核评价。
(牵头部门:法律与合规部)
(十六)持续开展内控流程优化工作
一是完成&操作风险流程控制图&的制定,梳理各项业务操作的风险控制手段,对缺乏可操作性的制度、流程进行修订优化;二是定期收集基层机构内控流程优化建议,提交业务条线部门分析研究,并跟进条线采纳合理化建议进程。
(牵头部门:监察部、法律与合规部)
(十七)深化内控资源整合优化
一是建立二级分行及业务部门合规负责人机制,进一步梳理全行内控案防工作组织架构与职能分工,发挥合规负责人专职作用;二是强化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议事机制,发挥对内控案防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三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纵向上建立定期报告机制,二级分行要定期报告内控案防工作实施情况,横向上建立省行部门信息沟通机制,提高内控集约化管理水平。
(牵头部门:法律与合规部)
(十八)发挥绩效考核激励约束作用
1、突出绩效考核内控案防分量。一是2014年省行对二级分行机构及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中,&内控合规&考核分值调整至(-20,0),增设&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扣分项(-6分),如机构发生内控案防事件失分,同步扣减对应主管业务条线部门绩效;二是实施操作风险减值准备,将操作风险经济资本管理引入绩效考核。
(牵头部门:法律与合规部)
2、加强对业绩造假现象的考核治理。进一步提升绩效考核指标设置的合理性与可行性,遏制业绩造假,传导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内控管理理念。如发现基层机构存在业绩造假,除对其上级主管机构实施考核扣分外,还须上溯追究省行对应主管业务条线部门的管理责任,作绩效扣减处理。
(牵头部门:人力资源部)
(十九)提高信访核查监督质效
修订完善《江苏省分行信访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对业务经营管理中违规问题的分析,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暂存、留存、了解&五类标准进行线索管理。进一步明晰信访工作流程,完善信访处理工作机制,加大信访主动核查、自查力度和核查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案件及道德风险事件线索。
(牵头部门:监察部)
(二十)加强问责管理规范性与问责力度
制定《江苏省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合规案防管理责任警示办法》、《基层经营性机构负责人案防管理问责细则》,完善问责制度。一是及时问责。在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人明确的基础上,1-3个月内出具问责结果,并通报全辖;二是从严问责。对案件和重大违规问题责任人及时从严查处,对一般性违规问题保持问责高压态势,突出过程问责和管理问责,确保问责严肃性;三是建立问责尺度纠偏机制,进行问责尺度统筹把握和平衡,既避免过度问责伤害业务发展和工作创新的积极性,又发挥问责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
(牵头部门:监察部)
(二十一)定期实施监督评价
加大内控案防措施执行过程管控力度。各项措施牵头部门负责逐项细化工作具体措施,确立严格的工作推进时间进度表,并按期向法律与合规部报送当期主要举措进展情况,如实反映实施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法律与合规部负责定期监督跟进各牵头部门推进情况,每半年一次向省行党委做专题汇报,供省行党委决策参考;省行党委在通盘掌握全辖内控案防局势与问题的基础上,慎重研究评价并提出下一步工作部署与改进思路。
(牵头部门:法律与合规部)
第四部分&& 工作方案实施要求
内控案防是一项全行各级管理者都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和持之以恒的管理工作。为保证《江苏省分行2014年内控案防措施完善工作方案》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实现预定目标,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从细&执行
各项具体措施的牵头部门要强化&守土有责&认识,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2014年部门内控案防重点,制定更加明晰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部门责任人与实施进度表,做到序时推进,狠抓落实,标本兼治。
(二)&从严&跟进
各单位要&从严&跟进工作方案的实施,扎实做好内控案防工作过程性管理。各项具体措施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商讨,杜绝工作推诿和执行不力情况;法律与合规部、监察部结合内控案防检查、调研,开展方案落实情况的验证与督导,确保在完成时间与工作质量上不打折扣;各项措施牵头部门应于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法律与合规部报送各项措施推进情况报告,提出困难与建议,供行领导决策参考,必要时提交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审议;稽核部门负责对于全辖内控案防方案的落实有效性开展独立后评价。
(三)&从紧&监督
内控案防管理工作坚持正向激励与负向约束并重。对于工作成效突出,在措施实施过程中有创新成果,或是及时发现并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业务部门和各级机构,在&内控合规&绩效考核中予以公允体现;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加大惩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是发生案件及严重操作风险事件,除了对直接责任单位和人员实行问责外,还要追究上一级主管机构、主管业务条线部门的管理责任。
版权所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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