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的兴起,宁波海关跨境购监管模式及税制需改革提出建议

深圳海关:创新监管模式促跨境电商发展提速_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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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创新监管模式促跨境电商发展提速
  9日,装载着跨境网购“海淘”的天然维生素C、液体黑糖等一批物品的邮政快递车辆,驶出深圳前海保税港区,深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当天顺利在前海启动,这标志着深圳海关跨境电商领域进出口双向通道的全流程开通,深圳跨境电商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已完整建立。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需求的扩大,跨境电商正成为不少人选购外国商品的新渠道。据初步测算,2014年上半年深圳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约达59亿美元,占上半年全市进出口总额的2.9%,跨境电子商务已成为深圳促进外贸稳增长和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
  但作为一种新型贸易业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在运作模式上具有自身的特点,传统的海关监管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其发展需求。近两年,深圳海关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先导作用,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中存在的问题,大胆实现政策突破和模式创新,探索建立了一套符合深圳特色的跨境电商监管模式。
  撰文:胡明 马宏辉 汪绍文
  海关先行先试创新跨境电商监管模式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型贸易业态,具有商品单件价值小、品种数量多、税号分布散、通关要求快、交易频度高、关联方多边化等特点,海关通关模式有别于传统方式,建立新型海关监管模式成为其中关键。
  早在2013年,深圳海关就与前海管理局紧密合作,率先打通了跨境电商的出口通关环节,并于日在前海启动了深圳首批跨境电商出口业务运作。
  “打通出口通道只能算是工作完成了一半,自从跨境电商出口通道打通的那一天起,我们就无时无刻不在琢磨着如何开展进口业务。”前海湾保税港区的主管海关蛇口海关副关长陈伟明说。
  为了适应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业运作需求,深圳海关逐步摸索建立了一套跨境电商进口新型监管模式。此次试点就将实行该模式――提前备案、保税监管、分类审核、清单验放、汇总核销。
  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前应向海关进行备案;对进境货物,先以《货物清单》方式办理申报手续,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并提交相关许可证件;汇总形成《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时,无需再次办理相关征免税手续及提交许可证件;对进境个人物品,以《物品清单》方式办理申报手续,按照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
  艰难破冰顺利启动进口试点
  据介绍,此次海关试点主要在前海湾保税港区实施,选取经营规范、信誉良好、试点需求强烈、具备交易平台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采用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模式。
  具体来说,跨境电商将货物批量运入前海湾保税港区,根据国内个人用户订单情况,向海关申报个人物品清单,经海关征收个人物品税后寄交给国内个人用户。
  记者了解到,此前,由于国家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试点始终没有放开且进口业务的操作模式一直未能明确,深圳海关只能一边对出口业务进行完善,一边对进口业务开展调研和摸索。
  2014年7月,国务院同意深圳市开展跨境电商进口业务;与此同时,海关总署发布了今年的第56号公告,首次对跨境电商进口业务的监管模式进行了明确。
  深圳海关立刻开始行动启动试点,有前期积累做“铺垫”,深圳海关只用一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制定方案、研究模式、起草业务需求、开发信息化系统、部署系统上线、开展模拟运行和实货测试等准备工作。
  海关流程优化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实在”
  据了解,目前国内进口消费需求旺盛。市场分析显示,用户海外网购主要购买商品类型为服饰箱包、化妆品及美容产品、奶粉、婴幼儿用品等。不少业内人士也认为,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不论对于个人消费者还是企业,都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可以有效解决阳光申报、应税尽税、快速通关等问题。
  “以往是在海外备货,现在可以直接在保税区或者香港备货,人工、仓储成本更低,而且从发货到收货的周期大大缩短,过去需要10―15天左右,现在只需要2―5天。”天竣购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陈巧认为,对于跨境电商企业来说,客户体验的提升是他们最为看重的。
  参与测试的区内企业、招商局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晔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在跨境电商进口试点测试中,由于有了前海的地域优势和海关的快速验放,我们在深圳市区的测试点上午10时下了订单,12时前包裹就可以出区,消费者当天下午就能收到货”。
  记者了解到,在海关总署公告规定的基础上,深圳海关结合前海湾保税港区的运作特点,对通关流程进行了梳理和局部优化。比如,在个人办理物品的进口通关业务时,可以由保税港区区内企业向海关提前办理担保,物品在实际进口环节无需逐票办理征税手续,可以快速通关放行,待一段时间后再由区内企业汇总相关数据,向海关集中办理税款缴纳等通关手续。
  “快速通关、事后缴税”的通关模式在前期测试工作中也充分证明了其实际价值。电商平台企业保宏电子商务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吴东蒴告诉记者:“这种模式对于企业来说很方便,对于个人消费者来说也非常有帮助,大家可以将进口税的计算、缴纳等一系列复杂工作交给电商平台去做,这样既可以更快地收到包裹,又避免了个人直接面对一些比较专业的通关手续”。
  在陈巧看来,“阳光”的发展方式才是可持续的。以往的“海淘”存在避税行为,而监管下的跨境电商进口业务则更加“阳光”――可以让广大“海淘”消费者享受到更为正规、便捷的网购进口商品服务,也可以帮助解决直接“海淘”存在的物流配送慢、售后服务难、通关手续繁等一系列问题。
  海关助推“前海速度”扶持新型业态发展
  “出口业务从批复到实施用了1个月时间,进口业务从批复到实施用了半个月时间,这与深圳各部门、特别是海关部门的努力分不开。”在深圳市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处处长刘晓看来,在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中,深圳创造了“前海速度”。
  前海湾保税港区拥有极佳的政策环境和地缘优势,这里的主管海关――蛇口海关是全国海关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型单位,与广大进出口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在2013年年底启动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试点时,深圳海关就将试点选在了前海湾保税港区,此次启动进口试点,这些综合条件使得前海又一次成为深圳跨境电商改革的率先启动区。
  深圳海关介绍,此次试点核心目标是按照“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的实施原则,待总结试点经验后,将适时在深圳其它条件成熟的特殊监管区域、海关监管场所等区域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其他类型进口业务。此外,深圳海关还将持续创新,在保税贸易展示等方面进行探索,为新型贸易业态开发和发展提速。  (原标题:深圳海关:创新监管模式促跨境电商发展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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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深圳率先建立跨境电商进出口海关监管模式
来源:&&&&日17:50
首票跨境电商进口物品驶出保税区。(李安 摄)
  人民网深圳9月9日电(王星)9月9日,深圳首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物品,由中国邮政快递车辆运载驶出前海湾保税港区。这标志着深圳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正式启动。在出口试点已启动的情况下,深圳在全国率先建立起涵盖进出口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新型海关监管模式。
  深圳跨境电商总额占全国50%以上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是互联网时代衍生的新型贸易形态,发展迅猛,已成为外贸经济新的增长点。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使国内居民“足不出境”即可购买个人合理自用物品,降低购物成本,对于满足国内居民日益增长的个人跨境网购需求,解决阳光申报、应税尽税、快速通关等问题有重要意义。
  深圳是我国首个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毗邻香港,背靠珠三角,拥有全方位的口岸基础设施,物流基础雄厚。市场分析显示,2013年深圳进出口规模居全国外贸大中城市榜首,其跨境电商业务占全国总额的50%以上,充分具备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条件。
  2014年6月,兰亭集势贸易有限公司在前海湾保税港区获得了国内第一票在“跨境电商”监管方式(监管代码:9610)项下的出口退税。然而,由于国家对跨境电商进口试点始终没有放开,且进口业务的操作模式也一直未能明确,深圳海关只能一边对出口业务进行完善,一边对进口业务开展调研和摸索。
  蛇口海关副关长陈伟明表示,自从跨境电商的出口通道打通的那一天起,该关就无时无刻不在琢磨着如何开展进口业务。这当中既有该关的主观愿望,也有广大企业和老百姓给予的压力。“毕竟打通出口通道只能算是工作完成了一半。”
  直至今年7月下旬,事情才有了转机。为促进外贸发展、稳定进出口增长,国务院同意深圳市开展跨境电商进口业务。与此同时,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简称《公告》),首次对跨境电商进口业务的监管模式进行了明确。
  依托政策地缘优势 前海成试点突破口
  《公告》发出后,深圳海关各部门仅用1个月就完成了其他城市可能耗时更长才能做完的全部前期准备工作。深圳海关依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政策和区位优势,适应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业运作需求,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专用账册,实行提前备案、保税监管、分类审核、清单验放、汇总核销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通关监管模式。
  本次进口试点主要在前海湾保税港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在2013年年底启动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试点时,深圳海关就将试点选择在了前海湾保税港区。此次启动进口试点,深圳海关依然选择了以前海湾保税港区作为突破口。
  一方面,这里拥有国内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前海湾保税港区,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极佳的政策环境和地缘优势。另一方面,这里的主管海关――蛇口海关是全国海关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型单位,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改革服务意识,并与广大进出口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这些综合条件都促使前海又一次成为深圳跨境电商改革的率先启动区。
  参与测试的区内企业招商局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晔表示,在跨境电商进口试点测试中,由于有了前海的地域优势和海关的快速验放,在深圳市区的测试点上午10点下订单,12点前包裹就可以出区,当天下午就能收到货。“这种效率是其它跨境网购方式都难以达到的。”
  境内居民可以个人名义购买跨境电商产品
  此次在前海启动跨境电商进口试点,正式建立进、出口双向“阳光化”通道,不论对于企业还是个人消费者,都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对个人而言,进口试点既能缓解境内消费者对境外商品的渴求,还可以避免“海淘”存在的物流配送慢、售后服务难、通关手续繁等一系列问题。
  而作为拉动外贸增长的“黑马”,跨境电商产业对于促进区域外向型经济发展,推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前海打造国际物流配送中心、支付结算中心、贸易中心以及信息中心打下良好基础。
  据了解,进口模式最大的特点是明确了个人可以通过《物品清单》向海关申报所购买的跨境电商产品。
  在此前出台的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相关规定中,出口商品都是按照货物模式由企业向海关申报,个人难以参与其中。按照最新出台的《公告》,境内居民可以以个人名义购买跨境电商产品,并按照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单个包裹的进口税应缴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因此,该项业务与广大个人消费者密切相关。
  此外,在《公告》规定的基础上,深圳海关结合前海湾保税港区的运作特点,对部分流程进行了局部优化。比如,在个人办理物品的进口通关业务时,可以由保税港区区内企业向海关提前办理担保,物品在实际进口环节无需逐票办理征税手续,可以快速通关放行,待一段时间后再由区内企业汇总相关数据,向海关集中办理税款缴纳等通关手续。
  保宏电子商务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吴东蒴表示,这种模式对于个人消费者来说非常有帮助。消费者可以将进口税的计算、缴纳等一系列复杂工作交给电商平台去做,既可以更快的收到包裹,又避免了个人直接面对比较专业的通关手续。(完)【新闻来源:】
(责编:陈育柱、李粼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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