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中,他们一起梦见放风筝筝比赛的那一段有什么深刻寓意么,风筝是不是暗喻了很多现实中的东西,

放风筝是个技术活儿
其实长着么大,没有亲手放起来过风筝。
  
小时候家门前的湖滨广场还是封闭的,从大门进去,学自行车,奔跑,跳井盖儿。忘了哪次爸爸给我买了一个风筝,就是最普通的三角条纹状,带两根儿飘带。然后我们进去努力的放啊放啊,它就是头朝下栽倒,崭新的风筝一会儿就脏了。爸爸一会儿在飘带上绑小石块儿,一会儿又拿掉。折腾到天黑我也没看见我们的风筝飞向天空。然后我就对这项活动彻底失去了兴趣。妈妈说你爸又让人骗了,总买劣质货。我爸说,今天风不好。然后突然某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他又叫我去放风筝,我理所当然的拒绝了当跟班儿的不停捡风筝的邀请。结果那次他自己一个人很晚回来,兴致勃勃的说今天风筝飞得特别高,连线都没了,且还真的又拿着一些白白的新线说要接起来下次放得更高。于是他再叫我的时候我便按耐不住的跟着屁颠儿屁颠儿跑了,然后我就又捡了一下午风筝。几次三番。后来风筝被擦干净塞到了柜子的角落,有时候收拾东西还是会无意看到。每当春天,看到有人在放风筝,尤其是那种遥远高空的一个小点儿,都会羡慕不已,因为根植于我脑中的理念就是,这是个很难的技术活儿。我常常会想,我的风筝,它到底有没有真的飞上过天空。
  
所以在《追风筝的人》中看到那些阿富汗儿童们散布在喀布尔各个院落中,街道上,拉动手中的线,像遥控汽车一样灵活的互相竞争,想要隔断对方的风筝线,觉得那一切都泛着光似的美好如天堂。只是那幸福越深刻,失去时的痛苦也便越强烈。哈桑的胸怀包容了一切,却未能等到阿米尔的到来。阿米尔自私的保护自己,却无法守护记忆之河的侵袭。人生最大的歉疚和自责,应该就是对死去的人,因为那是一种没有余地的掷地有声,敲痛你的心口。王小波的姐姐说,生前最后一次和小波见面,是全家人出来吃饭,在自选菜点的一个饭店,小波拿起冷柜中的粉丝肉丸一类的一道菜说,“拿这个吧?”但是大家都特看不上眼那道菜,说不好。小波的眼神马上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把东西放了回去。于是姐姐便痛苦自责,连最后一次,都没能让他随意点自己喜欢的吃。而我小时候,大姥爷来家里做客,随手拿过一张纸便弹起烟灰,后来我发现那是我的考试卷,虽然不那么重要,还是很气愤,又不敢说什么,就朝妈妈发脾气。大姥爷也很难为情的不知所措。还有老姥姥从老家来,三寸金莲,走路很慢很慢,妈妈交待让她看着我放学后练琴,我放了羊似的回到家扔下书包跑到客厅拿起琴来拨拉的两下,她刚艰难的从小屋挪到大屋坐在一边饶有兴致的看我弹,我就撂下摊子说,弹完啦!然后飞奔出去跳皮筋儿了。后来他们相继去世,都着实让我难过。虽是一些小事,却耿耿于怀每当想起都觉得自己太不懂事。而阿米尔,他对哈桑所做的,实在不是一些小事,是让哈桑蒙辱甚至死去,我深信一生懦弱的他最后有勇气去找回哈桑的孩子,为索拉博而挨打,是因为那种痛太深刻,以至于他需要寻找肉体上同样的痛来平衡,他没有变得勇敢,只是哈桑让他不得不去勇敢。
  
去年暑假看书的时候便哭过一回,电影看到后半部分,还是禁不住眼眶湿润。几乎知道这个故事的人都会被打动,去年暑假我实习时,办公室每天死气沉沉,那些中年职员们连看都懒的看我这个新来的学生,但是那天我突然说《追风筝的人》,对面那位高傲的大姐眼镜片后面突然熠熠生辉,和我热切讨论起来。豆瓣上的朋友说,不知道应该先看书还是先看电影,我回答说先看书,这样你的脑海中就会有一部自己的片子,先看电影,那你看书的时候就不会有属于自己幻想的画面,只会浮现电影里的相关情节。我脑海中有两部,且还是喜欢自己的那部。
  
虽然片子选景在中国新疆,但是小演员都是真正的阿富汗儿童,年纪那么小,却对复杂的人物感情演绎到位。但是因为片子中涉及到的社会问题,他们却在本国受到了威胁。影片顾问说,“孩子们被卷入这一切是非之后,我们欠他们一段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无辜的“哈桑”“阿米尔”“索拉博”……我强烈要求所有关注这部影片的人也关注他们的生活!别忘了,哈桑可以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是我在网上看到的相关新闻:/my/335587/blog/747053/
  我家在农村,风筝都是自己做。十岁之前,我和很多小孩一样,做的风筝基本飞不起来。后来邻居家来了个亲戚,他教我们做风筝,我终于学会了,飞的很高很高……
  
  我对放风筝
  一点信心都没有……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个也太经典了,你说的几个小事情也非常应景的说
  When we lose one we love, our bitterest tears are called forth by the memory of hours when we loved not enough.
  Maurice Maeterlinck (1862 - 1949), Wisdom and Destiny, 1898
  看了LZ说姥爷姥姥的那段不知为何又很难过……
  
  还好片中阿米尔在索拉的身上得到自己的救赎。
  
  我们上一个课程就是做风筝.
  我跟一个老头学的.
  飞了之后,不知道啥感觉...
  在新疆拍的?
  我说那雪山怎么看起来象慕士塔格呢
记得小时候与哥哥姐姐一起放过,但是看了《追》才知道,原来风筝是可以用来相互攻击的~~
  
好怀念那时候,大家是那么的无忧。而如今我的我们早以被事业与婚姻弄的支离破碎~
  
生活总是给你一些,不给一些~为何给我们的总那么少,还是我们在奢求~
  放过几次风筝,风筝是几个人一起做的
  那时候学了一点国画,正好用画画的宣纸糊风筝
  不过有一次差点被风筝线勒死……
  评论不错,不象哪些仇恨一切的无知愤愤们~
  电影是该这么看的!
  确实是技术活,哈哈哈
  奇怪的风筝玩儿法,还记得小时候春天放风筝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和别人的风筝线缠到一块儿
  我就问,可能割断么
  小时候有跟哥哥一起,在田野上面放过,每次都是我跟班,捡风筝,看到哥哥放的老高,心里就很高兴
  新疆喀什拍的
  为你,千千万万遍.
  我常常会想,我的风筝,它到底有没有真的飞上过天空。
  
  尼玛,我喜欢影评里这句话
  每次有人评论我都跑回来看一遍三年前的影评……
  那你就在看一遍 你三年前的评论吧。。 呵呵,我是先看的书在看的电影,电影的节奏太快了,有点儿跟不上,好多内心和细节都没有表现到。。
舒适真的很感人,边看边哭。。
  非常崇敬阿米尔的父亲,为了阿里的名誉,为了自己的祖国,为了自己的孩子做出的牺牲,我想他最后是想让阿米尔带他的遗骸回故土的,所以我必需要看书。我想那不只是我的泪水的需要,也是心灵的鸡汤!
马克·福斯特
赫立德·阿卜杜拉 / 阿托莎·利奥妮 / 肖恩·托布
&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追风筝的人》: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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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电影海报
【华姿美文分享】
agapeagape
先说点题外话。7月末,bbc1台推出了迷你电视剧《神探夏洛克》,这部剧集以原著和杰里米·布雷特版的福尔摩斯系列剧为蓝本,加入了许多时尚元素,这是一个全新的生活在21世纪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在这部新剧里,福尔摩斯和华生的家仍然是住在伦敦贝克街221B号,他仍然会拉小提琴,仍然做着他的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顾问侦探”的工作。不同的是,这是一个非常爱发短信的福尔摩斯,非常善用手机的拍照功能。顺便说一下,福尔摩斯的手机是黑莓9700,华生用的是诺记N97,第一集的受害人用的是iphnoe。福尔摩斯用sony
p系列的笔电,浏览器是Chrome,闲来还更新着一个网站叫“科学推理”(The Science of
Deduction)。因为伦敦的室内禁烟,烟斗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胳膊上贴满的戒烟贴。但是有一个情节让我很在意。
我们都知道,产生于十九世纪末的原著中,福尔摩斯与华生第一次相遇时,阿福通过他细致观察以及精妙无双的演绎法,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花生是从阿富汗战场上回来的一位军医。在这部剧集里,这个重要的桥段得到了完善的保存,阿福对花生说的第一句话是:“阿富汗还是伊拉克?”
答案仍然是阿富汗。
我对阿富汗的历史所知甚少,在这之前还以为此地属于中东,但是这一刻我想去了解它一些信息,想知道在这一百多年之中,阿富汗有过多少和平的时光。
阿富汗就是《追风筝的人》这部书中故事的主要发生地。
照例先来说一说这本书的一些背景信息。
&&& &&&&&&&&&&&&&&&&&&&&&&&&&&&&&&&&&&&&&&&&&&卡勒德·胡赛尼
本书作者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1965年生于喀布尔,后随父亲逃往美国。胡赛尼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执业。《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目前已由梦工厂改拍成电影。  
他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问世后大获成功,成为近年来国际文坛最大黑马,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蝉联亚马逊排行榜131周之久,全球热销600万册,创下出版奇迹。胡赛尼本人更因小说的巨大影响力,于2006年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促进难民救援工作。  
胡赛尼的父亲为外交官,母亲是喀布尔女子学校的教师。1970年,全家随父亲外派到伊朗的德黑兰,在1973年,全家搬回喀布尔。同年,他母亲生下了最小的弟弟。这一年是阿富汗政权维持稳定的最后一年。之后政变与外侵不断,也结束了胡赛尼在阿富汗美好的童年。1976年,胡赛尼的父亲在法国巴黎找到了工作,于是全家搬迁到巴黎居住,由于阿富汗政权极不稳定,全家就再也没有返国了。1980年,苏联入侵阿富汗,他父亲决定向美国申请政治庇护,之后就举家移民到美国加州的圣荷西。初时经济贫困,曾向美国政府领取福利金与食物券。  
1984年,胡赛尼高中毕业,申请到圣塔克拉拉大学念生物,毕业后在加州大学圣地牙哥分校的医学系就读,1993年取得了MD(行医执照)证,1996年在加州洛城的锡安山医学院完成实习工作。目前他是一位内科医师。已婚并育有两位孩子。  
《灿烂千阳》是胡赛尼四年后出版的第二本小说,出版之前即获得极大关注,日在美国首发,赢得评论界一致好评,使胡赛尼由新人作家一跃成为受到广泛认同的成熟作家。
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
我把哈桑摇醒,问他是否愿意听个故事。
他揉揉惺忪的睡眼,伸伸懒腰:“现在吗?几点了?”
“别问几点了。这个故事很特别,我自己写的。”我不想吵醒阿里,低声说。哈桑脸上神色一振。
“那我一定要听听。”他拉开盖在身上的毛毯,说。
我在客厅里的大理石壁炉前面念给他听。这次可没有开玩笑,不是照本宣科了,这次是我写的故事!就很多方面而言,哈桑堪称完美的听众。他全然沉浸在故事中,脸上的神情随着故事的情节变化。我念完最后一句话,他鼓起掌来,不过没发出声音。
“我的天啦!阿米尔少爷,太棒了!”哈桑笑逐颜开。
“你喜欢它吗?”我说。得到第二次称赞,真是太甜蜜了。
“阿拉保佑,你肯定会成为伟大的作家。”哈桑说,“全世界的人都读你的故事。”
“你太夸张了,哈桑。”我说,不过很高兴他这么认为。
“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 他朝我转过身,有些汗珠从他额头流下来,“我骗过你吗,阿米尔少爷?”
刹那间我决定跟他开开玩笑:“我不知道。你会骗我吗?”
“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他带着愤愤的表情说。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我说。我知道自己这样很残忍,好像以前,我总是拿那些他不懂的字眼来戏弄他,但取笑哈桑有点好玩——虽然是病态的好玩,跟我们折磨昆虫的游戏有点相似。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他久久看着我的脸。我们坐在那儿,两个男孩,坐在一棵酸樱桃树下,突然间我们看着,真的看着对方。就在那时,哈桑的脸又变了。也许没有变,不是真的变了,但我瞬间觉得自己看到了两张脸,一张是我认得的,我从小熟悉的;另外一张,第二张,就隐藏在表层之下。我曾经看到过他的脸色变化——总是吓我一跳,它每次出现不过惊鸿一瞥,但足以让我疑惑不安,觉得自己也许曾在什么地方见到过。随后,哈桑眨眨眼,他又是他了,只是哈桑了。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他终于说,眼睛直看着我。我垂下眼光,时至今日,我发现自己很难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
“不过我怀疑,”他补充说,“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就这样,轮到他考验我了。如果我继续戏弄他,考验他的忠诚,那么他会戏弄我,考验我的正直。
要是我没有开始这场对话就好了!我勉强露出一个笑脸,“别傻了,哈桑,你知道我不会的。”
哈桑报我以微笑,不过他并非强颜欢笑。“我知道。”他说。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
“风筝来了。”哈桑说,指向天空,他站起身来,朝左边走了几步。我抬头,望见风筝正朝我们一头扎下来。我听见脚步声,叫喊声,一群追风筝的人正闹哄哄向这边跑来。但他们只是白费时间。因为哈桑脸带微笑,张开双手,站在那儿等着风筝。除非真主——如果他存在的话——弄瞎了我的眼,不然风筝一定会落进他张开的臂弯里。
《出版商周刊》:“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这部小说值得瞩目,这不仅是一部政治史诗,也是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我们成年生活的极度贴近人性的故事,同时兼具时代感与高度文学质感,极为难能可贵。”
《人物》:“凡夫俗子在历史狂涛里的独立奋斗,一部非比寻常的小说。”   
《纽约时报》:“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温馨闲适,却因为不同种族之间的摩擦而现紧张,充满令人回萦难忘的景象。  &&
《华盛顿邮报》:“没有虚矫赘文,没有无病呻吟,只有精炼的篇章,细腻勾勒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作者对祖国的爱显然与对造成它今日沧桑的恨一样深。故事娓娓道来,轻笔淡描,近似川端康成的《千纸鹤》。”
《芝加哥论坛报》:“一部生动且易读的作品。”   
《旧金山纪事报》:“一鸣惊人之作。一对阿富汗朋友的故事,也是关于文化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真正让人荡气回肠的经典小说。”
《丹佛邮报》:“一部美丽的小说,2005年写作最佳、也最震撼人心的作品。”   
《水牛城新闻》:“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美丽,令人不忍揭露,作者以恩典与救赎勾勒生命圆满循环的功力展露无遗。一部极具疗愈力量的文学作品。”&
我第一次在书店看见这本书的时候,它还没有现在这么红。在新书架上放着许多翻译小说,每一本都有类似你上面所看到的诸多评论,这些溢美之词很容易让人心潮澎湃,继而心生疑惑,彻底读完之后你会发现大部分并不属实,因而令人失望。所以我说服自己不要相信他们,但是在这本书的封底,或者是序言,我看见了这样一句话: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让我想要去相信。
“哈桑!”我大喊,“把它(风筝)带回来!”
“他的橡胶靴子踢起阵阵雪花,已经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 ‘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后露出一脸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再一次看到他笑得如此灿烂,已是二十六年之后,在一张褪色的宝丽莱照片上。”
你不得不依靠一些书评选书。有一段时间,我特别喜欢“秘密”、“谎言”、“阴谋”和“真相”这类字眼,评论家们含糊其辞,以此勾起人们的兴趣。但是,后来这些词就不那么吸引人了。我发现,这些书中所谓的“秘密,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某人基于软弱、贪婪、或者自私等等,伤害了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人;另一种则是某人基于一个高尚的理由,作出了无私的自我牺牲。这个事实被时光掩盖,然后最终揭开,这两种情况也常常相伴随。就像在《荆棘之城》里莫德说的,“于是你看到了,到最后令我伤害到她的——并非蔑视,并非恶意——是爱,只是爱。”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爸爸开门见山,问道:“钱是你偷的吗?你偷了阿米尔的手表吗,哈桑?”
哈桑的回答简单得只有一个字,以他嘶哑孱弱的声音说:“是。”
许多中国人对阿富汗的印象是这样的,“在很久以前,我对阿富汗的所知仅限于地理位置和塔利班。后来,经过美国的一场战争,很好地普及了多个城市的名字及其战略意义,并在我的脑海中印下了无数断壁残垣,民不聊生的地狱景象。”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原来阿富汗也下雪。这本书告诉我们:“70年代的阿富汗人已经习惯在周末去看足球赛了,并且有绿色的草坪,这绝对是真的。不仅如此,喀布尔的大街上还有翠绿的棕树,美观别致的二层别墅,春天全城的孩子都会举行风筝比赛,然后会从父亲那里获得一辆美国产的山地自行车。宁静的阿富汗在冬天的早晨碧空万里,炊烟会从喀布尔的街巷里袅袅升起,这一切和日之后我们在所有的电视节目上的看到的炮火纷飞和残垣断壁的阿富汗判若两地,战争改变了一切。”
这是阿米尔和哈桑的故乡。
许多人都认为这本书的前三分之一令人惊艳,而居中的三分之一最为乏味。我不这么认为。苏联人进入阿富汗之后,阿米尔和他的父亲一起逃到了美国。在美国的生活,向我们所能想象的所有异乡人的生活一样,压抑、隔膜、难以言喻的苦楚。阿米尔和他后来的妻子索拉雅两人心中都留存着关于过去的浓浓的阴影,尽管在结婚之前,他们互相坦陈了一切,但是对自我的宽恕却迟迟没有到来。是否在人年轻的时候,有着最敏感的神经末梢,这期间所经历的一切,得到的爱和犯下的罪,都给心灵打上了深刻的烙印,而这沉重的情感负荷,也变成了另一种乡愁,在心间萦绕不去。阿米尔选择索拉雅,应该不仅仅是因为她美丽,更因为她勇敢,他希望能分得一点勇气,让自己得到拯救。
“来吧。这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在挂电话之前说了这句话。不经意间提起,却宛如经过深思熟虑。
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尽管这是一本旧书,我仍然想让更多的人读一读。尽管有人说这本书是以晾晒祖国的苦难来获得同情的泪水和喝彩,尽管这本书依然像好莱坞电影或者韩剧一样把美国当成治疗创伤安慰心灵的永无岛,可是这里面的情感是真实的动人的,就像你我在某些时候,也希望自己能够对谁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的话语,渴望被爱、也渴望奉献的心情。或许你不会远离家乡,但是我们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要远离少年时期,到那时候,一个温度,一缕气味,都有可能触动回忆、引发怀念。或许你会突然冒出来一个念头,如果当时不那么做,后来会怎样?
(蓝色字体部分为《追风筝的人》原文引述,其他引号部分为网友评论,李又白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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