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本期提供的营业收入为30000适用税率为5%城建税消费税税率为7%教育费及附加为3%计算本期的销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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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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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本试题来自:简答题: 计算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单位于1997年3月正式签署一写字楼转让合同,取得转让收入15000万元,公司即按税法规定缴纳了有关税金(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为营业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营业税额的3%,印花税税率为5&)。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为3000万元;投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无;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另知该公司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降比例为10%.请计算该公司转让此楼应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本题5分) [附: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0%的部分,税率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正确答案: (1)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转让收入为150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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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201 金宇集团 > 新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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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00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金宇集团
股票代码:600201
股本总额:9700.25万股
可流通股份:35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股份:3500万股
上市时间:日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份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并确信本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1、本公司:指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元:指人民币元
3、自治区:指内蒙古自治区
4、呼市:指呼和浩特市
5、上市推荐人:指内蒙古自治区证券公司、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
总股本:9700.25万股
可流通股本:3500万股
本次上市可流通股:3500万股
证券代码:600201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日
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上市推荐人:内蒙古自治区证券公司
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证券管理的规定而编制,旨在说明本公司股票上市的目的,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本公司基本内
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情况及有关资料。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号和证监发字[号文件批准,本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00万股,每股发行价6.83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1999)第3号文]审核批准,本公司3500万股可流通股将于日(星期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公司内部职工股370.25万股,将于本次新股发行之日起满三年后上市。
本公司于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招股说明书概要》,距今不足六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在此不再赘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和误导成份,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四、公司概况
1、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名称: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INNER MONGOLIA JINYU GROUP CO.LTD
注册资本:9700.25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
成立日期: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诺和木勒大街26号
经营范围:生物药品制造、毛纱加工、精纺毛织品制造、高新技术开发应用;经销金属材料(除专营)、化工原料(除专营)、木材、水泥。
所属行业:生物制药、毛纺
联系电话:(6
2、公司历史沿革
公司的主发起人为呼和浩特市(以下简称呼市)金属材料公司,成立于1971年12月,经营范围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的周转、批发、供应。1987年至1992年,呼市金属材料公司累计完成销售6亿元,累计实现利润2000万元,新增固定资产1000万元。日,经呼市人民政府呼政发(1992)25号文批准,呼市金属材料公司被列为呼市11家股份制试点企业之一。
日,经呼市体改委呼体改宏字(1992)4号文批准,以呼市金属材料公司所拥有的经营性资产为改制主体,由呼市金属材料公司、包头钢铁稀土公司、呼市立鑫实业开发公司、呼市租赁公司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了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呼市金属材料公司拥有的经营性净资产(包括厂房、机器设备、办公用房、土地和存货等)经内蒙古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为2000万元,按1:1的比例折股,形成国家股2000万股,由呼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包头钢铁稀土公司、呼市立鑫实业开发公司、呼市租赁公司分别以500万元、700万元和500万元现金入股,每股面值1元,形成1700万股发起人法人股;向其他社会法人定向募集450万股法人股,向内部职工定向募集370.25万股内部职工股,分别以现金方式投入股份公司,每股面值1元。日,经呼市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全部股金到位。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日,公司在呼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4520.25万元。
为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本结构,本公司于日进行了增资扩股:内蒙古第一毛纺厂以其部分经营性净资产折价入股1000万股、内蒙古农牧药业服务中心以其下属的内蒙古生物药品厂的经营性净资产折价入股680万股。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6200.25万股,其中国家股2000万股,法人股3830万股,内部职工股370.25万股。
本公司按照国务院《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进行的通知》[国发(1995)17号]要求进行重新登记,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领取了营业执照。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股批字(1996)27号文同意本公司按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续存。
日,内蒙古自治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证监发字(1998)21号文向本公司下达股票发行额度(A股)3500万股(面值)。
五、股票发行与承销
1、本次股票公开发行
发行数量:3500万股
发行价格:6.83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元
发行方式:上网定价
配售比例:0.2221%
持1000股以上的股东户数:3500户
发行费用总额:9800000
每股发行费用:0.28元
发行市盈率:17.8
2、股票承销
本次公开发行的3500万股社会公众股全部由社会公众认购,承销团成员无包销比例及数量。
3、变更验资报告[股验报字(1998)第B024号]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截止日止因发行新股而产生的股本变更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审验。在审验过程中,我们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实施了必要的审验程序。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我们的责任是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
贵公司变更前的股本为人民币元,本次发行新股股后,贵公司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元。根据我们的审验,截止日止,贵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元,扣除股票承销费和上交所手续费后,实收资金净额为人民币元,其中股本元,股票溢价为元,股票发行溢价待扣除其它有关发行费用后应列作资本公积金。与上述股份变更相关而增加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资金元,已于日划入本公司帐户,公司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帐号59。
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宇:男,汉族,1954年生,中共党员, 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76 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分配到呼市金属材料公司, 先后担任业务科长、副经理、经理。
侯如山:男,汉族,1968年生,会计师, 本公司副董事长。1991年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学院, 现就职于呼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
史全生:男,汉族,1960年生,中共党员,会计师,本公司董事。1981年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学院, 分配至呼市建设银行工作, 先后任呼市建设银行第三支行企财科科长,建筑经济科科长,现任呼市租赁公司总经理。
徐福贵:男,汉族,1939年生,中共党员, 高级工程师,本公司董事。1963年毕业于包头钢铁学院。 曾担任包头钢铁公司稀土一厂、二厂副厂长, 现任包头钢铁稀土公司总经济师,包钢稀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晓芳:女,汉族,1950年生,中共党员,本公司董事。1984年毕业于天津纺织工学院, 历任内蒙古自治区团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内蒙古第二毛纺织厂副厂长。现任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厂长。
哈斯乌拉:男,蒙古族,1939年生,中共党员,本公司董事。1958年毕业于内蒙古牧业干部学校,分配至内蒙古生物药品厂工作。历任内蒙古生物药品厂党总支副书记,副厂长,党总支书记,代厂长。现任内蒙古农牧药业服务中心董事长。
母剑明:男,汉族,1956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本公司董事。1976年至1978年在武川县插队,1978年入伍,1982年至1990年在武川县上秃乡工作,担任乡党委副书记。1990年~1992年任武川县西乌布浪乡乡长,1992年5月调入呼市立鑫实业开发公司。现任呼市立鑫实业开发公司总经理。
王秀华:女,汉族,1963年生,中共党员, 大学学历、工程师,本公司董事。1988 年毕业于内蒙古农牧学院。1992年在内蒙古水利厅史志办公室工作,担任主任。1993年调入本公司工作, 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徐师军:男,满族,1970年生,中共党员, 大学学历,本公司董事。1992年分配到呼市金属材料公司工作,担任出纳员,1993 年开始先后担任本公司财务部出纳、财务部副经理、团总支委员、工会委员。现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杨惠明:男,汉族,1964年生,中共党员, 大学学历,政工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1981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呼市金属材料公司团总支书记、有色库主任、审计管理部主任、销售公司经理等职。 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
尹双檩:男,汉族,1961年生,中共党员,会计师,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现任呼市财政资金管理处总经理。
高胜:男,汉族,1964年生,大学学历, 经济师,本公司监事。自1985 年先后任呼市人民银行营业部综合业务科、会计科科长。现任呼市金盈城市信用社主任。
王燕滨:男,汉族,1962年生,大专毕业,经济师,本公司监事。1981年参加工作, 担任内蒙古银行学校学生科长、团委书记等职,1992 年调入内蒙古证券公司,历任发行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证券公司副总经理。
杨子亮:男,汉族,1959年生,中共党员, 本公司监事。1978年3月入伍,1991年转业,分配至呼市金属材料公司。现担任金宇销售分公司材料采购工作。
杨贵:男,回族,1956年生,大专毕业, 政工师,本公司监事。自1975年先后在呼市回民牛奶厂、 呼市回民奶食品工厂工作。 现任内蒙古伊利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
张景春:男,1946年生,中共党员,政工师, 本公司监事。1964年参军,先后担任排长、副指导员、指导员、教导员。1987年转业到呼市金属材料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公司储运仓库副主任、副书记,1993 年任呼市金源开发公司经理。现任本公司党总支委员,金宇销售分公司党支部书记。
毕雅娟:女,满族,1950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本公司监事。1969年参加工作,一直从事财务工作。1992年任呼市金属材料公司财务科科长,1993年开始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
田禾:男,满族,1962年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助理经济师,本公司监事。1982年参加工作,1987年调入呼市金属材料公司,先后任业务员、业务部经理。现任金宇销售分公司副经理。
金晓光:男,蒙古族,1955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本公司副总经理。1981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历史系,分配至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历史系任教。1985年调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经济部(体改委),历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1994年调入本公司。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严熊庆:男,汉族,1936年生,中共党员, 中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本公司总会计师。1951 年参加工作,历任呼市金属材料公司财务科长、副经理等职。
李树剑:女,汉族,1972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1994年毕业于内蒙古农牧学院,分配至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证券部副经理。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董事长兼总经理
董事,总经理助理
董事,财务部副经理
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副主席
监事,审计部经理
董事会秘书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9000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其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
七、公司设立
1、本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授权作出决定: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公司注册资本:9700.25万元
3、公司注册时间:日
4、公司重新注册时间:日
5、公司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特市和木勒大街26号
6、营业执照注册号码:0
八、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
1、与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签订了向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山丹羊绒制品公司提供能源供应、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综合服务协议,执行价格为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双方协商定价。
2、与内蒙古宝丰壹方羊绒制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内蒙古宝丰壹方羊绒制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体现为该公司承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山丹羊绒制品有限公司羊绒衫的加工定单,为本公司提供羊绒衫的加工服务,按合同价格向本公司收取羊绒衫加工
3、与呼和浩特伊莎贝拉针织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呼和浩特伊莎贝拉针织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体现为该公司承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山丹羊绒制品公司羊绒衫的加工定单,为本公司提供羊绒衫的加工服务,按合同价格向本公司收取羊绒衫加工费。
4、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与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同时承诺:以后将避免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
九、股本结构及大股东持股情况
1、上市前股本结构
股本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尚未流通股份
(1)国家股
(2)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可流通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2、前十名股东所持股数及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
呼市立鑫实业开发公司
内蒙古农牧药业服务中心
包头钢铁稀土公司
呼和浩特市租赁公司
呼市财政信托投资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证券公司
内蒙古伊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呼市金盈信用社
十、财务会计资料
(一)审计报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九九八年九月三十日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及分别截至上述日期为止一九九五年度、一九九六年度、一九九七年度、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间公司及合并的利润表和一九九七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的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提供,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记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所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其有关的补充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九九八年九月三十日的财务状况及一九九五年度、一九九六年度、一九九七年度、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一九九七年度的资金变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二)财务报表(见附表)
(三)财务报表附注
1、报表呈报基准
本合并会计报表系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相关会计期间实际存在及作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完整(不作剥离)反映为前提,以后述重要会计政策为呈报基准而编制。
2、重要会计政策
本合并会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系根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基于下列会计政策而编制的,该等会计政策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而制定。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以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日至9月30日作为一个特定会计期间。
(2) 合并报表编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系以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为合并依据,合并时将它们相互间之投资、往来、存货购销及其未实现利润全部抵销基础上,逐项合并。
(3) 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4) 外币换算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年度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按业务实际发生当月一日人民币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记帐,月末对货币性项目按月末的市场汇率价(中间价)进行调整,所产生的汇兑损益列入本年损益。
(5)坏帐准备
本公司的坏帐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准备按年末(期末)应收帐款余额的5‰提留。
(6)存货计价
存货包括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产成品、外购商品、低值易耗品六类。
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低值易耗品领用按分期摊销法(一年)摊销;包装物领用时计入生产成本。
(7)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a.长期债权投资
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以及支付的自发行起至购入债券止的应计利息后的金额作为实际成本, 实际成本与债券票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溢价或折价; 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债券投资存续期内的应计利息计入“应收利息”科目。
b.长期股权投资
母公司持有被投资公司的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虽在20%或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核算;持有被投资单位的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以上,或虽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持有被投资公司的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或虽未超过50%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子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并合并会计报表。
c.股权投资差额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及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列作股权投资差额,分10年摊销。
(8)固定资产计价及其折旧方法
a.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b.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扣除值(原值的5%)制定其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如下:
房屋建筑物
其中:生产用房屋
非生产用房屋
其中:大型纺织机器
一般生产设备
7.92-9.5%
其中:铁路专用线
一般专用设备
5.94-6.79%
11.88-15.83%
11.88-19%
(9)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指兴建中的厂房与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并按成本值入帐,此项目包括直接建筑及安装成本,以及兴建、安装及测试期间的有关借款利息支出。
(10)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
a.土地使用权,按50年摊销, 但位于地质南街的土地使用权在实际开发使用或转让时, 按应计成本予以转出。
b.开办费,从相关单位开始生产经营起, 分五年摊销。
(11)收入实现的确认:
商品销售:以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劳务销售:在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劳务收入时,以劳务合同的总收入、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为前提。如提供的劳务合同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完成劳务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长期合约工程:以合同约定的各部分工程项目已实际完成,可以明确界定并收取款项时, 作为营业收入实现。
(12)成本计算方法
产品成本以品种为成本对象核算,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成本按成本对象归集,间接费用通过“制造费用”帐户归集,然后以直接材料为标准, 分配到各成本对象中去。期间费用全部列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产品、商品销售及工业性加工适用增值税, 税率为17%。羊绒及其他纺织制品出口销售免征增值税, 并在不同时期按当时之国家政策,享受6%至11%的进项税退税。畜禽药品销售适用增值税,根据国阅(1994)42 号文规定,按6%的税率征收。
一般劳务及其他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
附加于流转税的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
本公司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函(1995)40号文批准,1995年至1998年按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税后由呼和浩特市财政部门按18%税率返还,实际税负率为15%。又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以呼政批字(1995)28号文批复,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山丹羊绒制品公司”自1995年至1997年企业所得税先征后返、即征即返的优惠,实际为零税负。
(14)利润分配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1997年度税后利润分配如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提取公益金5%,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5%。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历年派发现金股利如下:1995年度连同1994年度未分配利润合并分配每股0.32元,1996年度每股0.34元,1997年度每股0.34元,月税后利润暂不作分配。
十一、董事会上市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作出如下承诺:
1、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和要求披露重大信息,并接受证券主管机关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及时、真实、准确地公布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并备置于规定场所供投资者查阅;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人事变动或持有本公司股票发生变化时,在报告证券主管机关、证券交易所的同时向投资者公布;
4、在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时,本公司知悉后将及时对该消息予以公开澄清;
5、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股票买卖活动。
6、本公司没有无记录负债。
十二、重要事项提示
1、截至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事项和仲裁,也无任何未了结或可能面临的重大诉讼或索赔要求。
2、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自日起本公司的税后利润和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3、本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企业先按33%缴纳所得税,后由呼和浩特市财政返还18%,实际税率为15%。返还部分进入本公司净利润,由全体股东共享。
4、本次股票发行前每股净资产1.55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3.36元。
5、根据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报告,本公司1998年的盈利预测为:
按33%的所得税计算:税后利润元,0.194元/股;
按15%的所得税计算:税后利润元,0.245元/股。
6、本公司内部职工股370.25万股,将于本次新股发行之日起满三年后上市。
7、本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有:
(1)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4)综合服务协议
(5)关于内蒙古大漠生化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性资产的收购协议
(6)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经营性资产收购协议
(7)产权转让协议
十三、备查文件
1、招股说明书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通知书
3、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号和证监发字(号文件
4、审议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及验资报告
5、本公司营业执照
6、其他备查文件
十四、咨询机构
1、发行人: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诺和木勒大街26号
法定代表人:张
2、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际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南峰
联系人:文江
3、上市推荐人:内蒙古自治区证券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62号
法定代表人:石治中
联系人:包赛英
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97号
法定代表人:陈玉华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王齐生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三日
--------------------------------------------------------------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流动资产:
减:坏帐准备
应收帐款净额
其他应收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流动资产合计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合计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应付福利费
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付款
流动负债合计
长期负债:
长期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其中: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一.主营业务收入
减:折扣与折让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减: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二.主营业务利润
加:其他业务利润
减:存货跌价损失
三.营业利润
加: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
财务状况变动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流动资金来源和运用
一.流动资金来源
1.本年净利润:
加: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损失
(1)固定资产折旧
(2)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
(3)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减收益)
(25000.00)
2.其他来源:
(1)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减清理费用)
(2)增加长期负债
(3)资本净增加额
流动资金来源合计
二.流动资金运用
1.利润分配:
(1)提取法定公积金
(2)提取法定公益金
(3)已分配股利
3.其他运用:
(1)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净增加额
(2)增加长期投资
流动资金运用合计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流动资金各项目的变动
一.流动资产本年增加数:
1.货币资金
2.应收帐款净额
3.预付 帐款
4.其他应收款
5.待摊费用
7.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流动资产增加净额
二.流动负债本年增加数:
1.短期借款
2.应付帐款
3.预收帐款
(34570.57)
4.应付福利费
5.未付股利
6.未交税金
7.其他未交款
8.其他应付款
9.应付工资
10.预提费用
流动负债增加净额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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