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贴吧2015年的草场补贴发放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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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东乌珠穆沁旗“十二五”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来源:东乌旗政府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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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时期(年)是我旗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加速发展、加快转型、实现跨越的攻坚时期,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畜牧业现代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科学编制并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促进我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条件
 &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我旗始终坚持“打基础、利长远、谋发展、惠民生”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旗广大党员和各族干部群众,立足旗情,扎实工作,如期实现了“三次跨越、三个翻番”战略任务,顺利完成了“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58.7亿元,年均增长30%,经济总量位居全盟第三位。财政总收入达到6.05亿元,年均增长41%。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0.1亿元,年均增长44%,累计完成16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0.8亿元,年均增长17.6%。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比例由“十五”期末的32:48:20调整为13.7∶72.6∶13.7,国民经济基本实现了由畜牧业主导向工业主导的成功转型。培育形成了有色金属采选冶炼、能源化工、畜产品加工、石油开发利用、建材五大支柱产业,工业增加值达到36.7亿元,是2005年的6倍,工业对财政的贡献率达到66%。畜牧业继续向现代化发展,畜牧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服务业规模迅速扩大,质量不断提高,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8.06亿元,较“十五”末增加5.35亿元。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7亿元,全面实施了“三牧”围封转移战略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沙源治理面积126.1万亩,草原植被盖度提高了15%。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约束性指标控制在自治区和锡林郭勒盟要求之内。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以公路、铁路、电网、工业园区为重点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黑色路面里程达到1600公里,较“十五”末增加250公里,等级砂石公路里程达到1300公里,较“十五”末增加990公里;铁路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总里程313公里的“贺乌”铁路建成通车,“巴珠”铁路全线开工建设;乌里雅斯太支线机场已完成选址,正在编制可研,“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初步形成。以乌里雅斯太220KV、110KV双回路输变电线路为主干,6条110KV、7条35KV输变电线路为支线的电网覆盖全旗,供电线路达到1695公里,比2005年增加1200公里。水利工程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嘎达布其―乌里雅斯太工业区供水工程、乌拉盖水库引水工程前期工作快速推进,城乡基本供水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乌里雅斯太镇降氟给水能力达到6000吨/日,牧区人畜安全饮水覆盖率达到60%,比2005年提高了44个百分点。煤炭、石油、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取得重大进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全面启动了乌里雅斯太镇办公新区、工业园区、旧城商业区改造和嘎达布其镇新建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市政道路45公里。同步实施了集中供热、供水管网、排水排污、亮化硬化等市政工程,启动了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项目,邮电、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城镇化率达到52%,建城区面积达到9平方公里,进入国家卫生县城行列。
  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5570元,年均增长13%;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528元,年均增长11%。启动实施城乡住房保障工程和游牧民定居工程,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4.5平方米。扶贫开发成效明显,五年累计减少贫困人口2700人。
  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不断加大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社会事业和民生领域的投入,累计达到15.1亿元,是“十五”时期的4.4倍,占财政总支出的65.8%。全面完成教育布局调整,普遍推行12年免费教育和地方性“两免一补”政策,校舍全部实现平改楼目标,实现教育“两基”全部达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立了三级医疗保障体系,嘎查卫生室覆盖率达到85%,新型牧区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旗成果得到巩固。科技推广和创新成效显著,公民科学素质不断提高,2009年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旗。民族文化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全面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牧区ETS数字电话普及工程、牧民党员远程教育工程和牧区数字微波电视工程,广播电视覆盖率、移动通讯覆盖率均达到100%,数字微波电视覆盖率达到60%,基本实现了牧区信息化、数字化网络的全覆盖。民族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先后被确定为“中国蒙古族乌尔汀哆(长调)之乡”、“全区民间文艺之乡”和自治区游牧文化保护基地。党的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加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支比率达到90%以上,比2005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全力实施牧区社会保障工程,牧区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参统率达到80%,基本实现了牧区社会保障网络的全覆盖。城镇养老保险稳步推进,实现城镇居民全覆盖。加大救灾救济工作和扶困助残力度,进一步完善城乡救助体系,救助标准高于全盟平均水平,城乡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力做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转移进城牧民、返乡大学生、复转军人的就业工作,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牧区税费改革全面完成,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不断深入。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珠恩嘎达布其口岸跃升为国际性常年开放口岸,我旗由局部开放地区升格为全境对外开放地区。“十一五”时期进出口货物累计达到106万吨,是“十五”时期的5.08倍。进出口贸易额累计达到37.4亿元,是“十五”时期的5.69倍。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大型国企、央企陆续落户我旗,累计引进盟外资金104亿元,是“十五”时期的6.7倍。
  专栏1 “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2005年
  规划目标
  实现情况
  2010年
  年均增长(%)
  2010年
  年均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地方财政总收入(亿元)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城镇登记失业率(%)
  总人口(万人)
  城镇化率(%)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单位GDP能源消耗(吨标准煤/万元)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万吨)
  二氧化硫
  化学需氧量
  注: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规划绝对数按2005年价格计算,预计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内为五年累计数;2005年地方财政总收入根据2006年以后财政统计口径调整。
 & 第二节 发展条件
  “十二五”时期,是我旗经济大发展、城乡大建设、改革大推进、民生大改善的重要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一是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态势长期向好。随着国家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和矿产资源、能源在国家整体发展中战略地位的提升,我旗特色优势产业将面临良好的市场环境。二是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深入实施和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见的出台,为我旗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新一轮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随着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出台,这为我旗争取更多的生态保护、兴边富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提升生态战略地位、实现边疆稳定繁荣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自治区将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东部地区实现跨跃式发展,这为我旗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强生态保护和通道建设、深化对内对外合作、改善民生等方面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四是锡林郭勒盟委和行署将东乌旗、西乌旗、乌拉盖三个地区进行组团打包,整合生产要素,建设成为全盟的重要经济增长极,这将为我旗发展矿山工业、重化工业提供重要的政策支持。五是随着口岸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贺乌、巴珠等铁路的建成通车,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将成为自治区中北部和锡林郭勒盟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口岸优势将进一步突显,这为我旗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机遇。
  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旗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欠发达的基本旗情没有根本改变,还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总量不大,县域竞争力不强,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占全盟的比重均不到1/10。二是经济结构调整任务艰巨,畜牧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经营方式落后;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不足,产业层次偏低,资源型初级产品和初加工产业比重偏高;服务业发展潜力没有得到充分挖掘,旅游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相对滞后。三是生态环境依然比较脆弱,草场沙化退化的压力仍然较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任务艰巨。国家不断加强节能减排、用地等方面管理,能源化工产业受到前所未有的制约。四是城乡发展不均衡,城乡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建设任务繁重。五是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滞后,路网密度远远低于全盟平均水平,公路等级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相对短缺。六是创新动力不足,金融、科技、人才等要素短缺,制约了经济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
 &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走“富民强旗”之路,立足资源和区位优势,把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放在经济工作首位,夯实一产、做精畜牧业经济,壮大二产、做强工业经济,繁荣三产、做活口岸贸易和旅游物流经济。本着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升层级、提高效益的原则,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全面参与和融入“锦―珠―乔”欧亚大通道和“通―霍―东”经济带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全面建设“富裕东乌、文明东乌、开放东乌、和谐东乌”,力争到“十二五”末提前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实施以下战略任务:
  ――建设全国新牧区示范区和重要的生态屏障
  ――培育成为自治区沿边开放带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建成“通辽―霍林河―东乌”经济带重要能源化工产业支撑点
  ――建设自治区重要的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及精细加工基地、能源化工基地、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草原生态旅游胜地、向北开放的前沿阵地
 &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终把加快发展作为解决我旗所有问题的关键,作为富民强旗的根本途径,作为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的必由之路。充分发挥我旗资源和区位优势,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不断扩大经济总量,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进一步做大经济总量,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地区综合实力。
  ――收缩转移,集聚发展。立足于“点上开发、面上保护”,明确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布局,促进人口向城镇集聚,工业向园区集聚,旅游向景区集聚,畜牧业向项目区发展,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永续利用和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把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在富民、惠民和安民上。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注重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遵循规律,持续发展。坚持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把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放在突出位置,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改革开放,合作发展。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突破口,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努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对外对内开放水平,强化区域合作,承接产业转移,不断完善加强合作的体制机制,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区域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产业化程度明显提升,特色经济地位进一步显现,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人民生活更加宽裕,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在全盟综合排名位次前移,主要经济指标进入自治区前列,建成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生态良好、民族团结的新东乌。
  ――整体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十二五”期末,力争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41%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215亿元,年均增长47%以上。财政总收入突破35亿元,年均增长42%。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80亿元,累计完成650亿元,年均增长6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7亿元,年均增长20%。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36200元,年均增长15%以上。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3000元,年均增长16%,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3.3:76.7:20。工业内部结构更加合理,煤炭就地转化率达到50%以上,有色金属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城乡协调发展。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新牧区建设明显加快,城乡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得到遏制。
  ――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水利、信息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
  ――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总人口控制在7.5万人以内(不含机械变动)。草原生态环境有效改善,草原植被盖度达到90%以上。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20%,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达到自治区要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区平均水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0%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0%以上。城乡低保补助年均增长11%。
  ――改革开放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开放领域和空间进一步扩大,口岸进出境货运量达到1000万吨以上,进出口贸易额突破200亿元,全方位开放格局基本形成。
  ――民主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保持社会稳定大局。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形成人人共享和谐社会的生动局面。
  专栏2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2010年
  2015年
  年均增长
  (%)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预期性
  地方财政总收入(亿元)
  预期性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预期性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预期性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预期性
  城镇化率(%)
  预期性
  资源环境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达到自治区要求
  约束性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达到自治区要求
  约束性
  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
  达到自治区要求
  约束性
  总人口(万人)
  约束性
  城镇登记失业率(%)
  预期性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约束性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预期性
  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预期性
  注: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绝对数按2010年价格计算,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内为五年累计数;主要污染物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第三章 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巩固和加强畜牧业基础地位,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值能力。推进产业延伸、产品升级、产业聚集,培育壮大有色金属采选冶炼、能源化工、畜产品加工、建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业比重。
 & 第一节&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
  围绕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继续推行产业化经营、组织化发展、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管理,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推动畜牧业向集约化现代畜牧业转型,努力把我旗建成自治区现代畜牧业发展先进地区。力争畜牧业增加值达到10亿元,年均增长6%。
  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实施&“六大基地”工程,着力建设肉羊、肉牛、菜马和饲草四条产业带。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培育3-5家规模较大、技术先进、带动力强、品牌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努力构建“市场牵企业、企业连基地、基地带牧户”的产业链条,提升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培育绿色有机“乌珠穆沁肉食”品牌,加强原产地保护和绿色认证。积极发展专业协会、产品销售、信息服务、牲畜中介等牧区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每个嘎查培育一批组织化程度高的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参加合作组织的牧户占牧户的90%以上,牲畜订单式出栏比例达到80%以上。
  专栏3 六大基地工程
  3万匹蒙古马繁育基地、20万只商品种羊基地、25万头良种牛养殖基地、30万只羔羊育肥基地、100万只商品羊精深加工基地、2亿公斤天然牧草生产基地。
  畜牧业专业化生产。全力推进畜牧业生产区域布局的规模化和家庭牧场产业分工的专业化。肉羊产业带重点建设乌珠穆沁肉羊标准化畜群,标准化畜群达到万只,专业养殖户达到1200户。肉牛产业带专业养殖户达到400户,养殖规模达到肉牛养殖总数的60%。草产业带加快培育打草场,面积稳定在850万亩以上。通过施肥、补播、飞播、切根等技术,提高牧草产量,引导鼓励专业从事饲草生产经营,草产业带专业户达到100户。建立三级牧草储备制度,加快饲草市场和大中型储草基地等饲草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饲草区域间、年际间的调剂能力,高产饲料种植面积稳定在2.5万亩。
  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按照整合草场、整合畜种、整合牧业基础设施、整合牧区劳动力资源的要求,积极探索适度规模的单户经营、互助经营、联户经营、合作制经营和股份制经营等多种家庭牧场经营模式,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畜牧业规模化养殖。
  畜牧业标准化经营。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畜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和畜产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严格按照标准和技术规程组织生产、包装、贮运、加工、销售。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化养殖户标准和家庭牧场建设标准。规范大畜、种畜、后备母畜和乌珠穆沁羊的选育标准,大畜良改比重达到90%以上,小畜良种比重达到100%。 &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畜牧业技术培训和推广力度,突出抓好牲畜品种改良、动物疫病诊断、乌羊冷配选育及综合防治、饲料配制、草原建设和集约化饲养等实用技术的推广。完善畜牧业安全体系,不断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始终处于稳定控制状态。建立覆盖全旗的畜牧业监控和自然灾害预警系统,建立草原鼠虫害防治监测制度,加强防灾基地建设,提高防御灾害能力。采取补贴奖励和项目扶持等措施,不断提高畜牧业综合机械化水平,牧业机械化程度达到90%以上。
  惠牧强牧体制机制。不断增加财政对“三牧”投入,财政支出重点向“三牧”倾斜,确保用于牧业牧区的支出总量和增量均有增加。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牧业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逐步提高。草牧场出让收益重点投向牧业牧区,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切实加强金融对“三牧”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涉牧贷款投放力度,保持增量不低于上年。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畜牧业和牧区。参照惠农政策,落实惠牧补贴和主要畜产品最低保护价收购及临时收储政策,扩大主要畜产品收购和储备范围。&
 & 第二节 做大做强优势特色加工业
  以资源综合开发和转化为重点,继续实施引进大项目、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全力构筑五大支柱产业、五大产业区和四大循环产业链的“554”现代产业体系。力争进入国家能源基地建设二期工程,成为东北、华北重要的新型能源化工产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通―霍―东”经济带上重要的能源化工中心。工业增加值达到215亿元,年均增长42%以上。
  能源工业。加大煤炭资源开发力度,扩大煤炭开采规模。在大型整装煤田和资源富集地区建设大型和特大型现代化煤矿,有序推进其它煤田开发,不断扩大煤炭产能,煤炭年开采能力达到4000万吨以上,建成自治区东部地区重要的能源基地。积极发展洁净煤生产,支持建设褐煤提质项目,煤炭就地转化率达到50%以上。紧紧抓住国家实施锡林郭勒煤电一体化项目的有利契机,加快煤电一体化发展,推进大型坑口电站建设,重点推进乌尼特煤田8×66兆瓦坑口电厂和2×30兆瓦煤矸石电厂建设。加快编制风电开发建设规划,建设大中型风电场,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积极开展太阳能发电应用试验,争取国家支持建设兆瓦级太阳能发电示范项目,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00万千瓦,打造新能源基地。支持华北油田、上海宏博、延长油田和中原油田等企业实施勘探开发。加快油田基地建设步伐,实施油田井场管线连接工程,建成大型集油站。引进有实力的大企业实施石油炼化、成品油加工项目,努力构筑原油生产―石油加工产业链。原油产能达到100万吨/年,落地加工50万吨/年。
  专栏4 重点煤田开发和电厂建设项目
  重点煤田:主要包括乌尼特300万吨露天矿、查干陶勒盖500万吨露天矿和200万吨井工矿、包日呼舒800万吨井工矿、哈日高毕800万吨井工矿和500万吨露天矿、宝力格300万吨露天矿、高力罕800万吨井工矿等项目。
  重点电厂:广厦2×30兆瓦热电联产改造、乌尼特煤田8×66兆瓦坑口电厂和2×30兆瓦煤矸石电厂等项目。
  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业。继续扩大有色金属采选规模,启动锡林矿业2000吨/日尾矿选厂技改项目,实施阿尔哈达铅锌矿扩建1万吨/日选厂项目,大力推进天贺银矿、钨矿、小坝梁金铜矿等矿山技术改造,实现达产达效,矿石日采选能力达到6万吨。推进资源向大项目、优势企业集中,提高产业集中度。扩大冶炼加工规模,有色金属冶炼能力达到30万吨/年。积极开发铅锌板(带、条、棒)、高精度硬质合金、金属合金、仲钨酸铵以及锌化学产品和蓄电池等高附加值产品,打造有色金属采―选―冶深加工产业链,有色金属精深加工能力达到20万吨/年,建成自治区重要的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加工基地。
  专栏6 重点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加工项目
  采选项目:迪彦钦阿木钼多金属矿3万吨/日选厂、吉仁宝力格银多金属矿1500吨/日选厂、达塞托铅锌矿2000吨/日选厂、额尔敦陶勒盖铅锌矿1500吨/日选厂、道特铁矿露天矿等。
  冶炼项目:8万吨/年铅冶炼厂和10万吨/年锌冶炼厂,2011年实现竣工投产;3000吨/年仲钨酸铵厂复工生产,二期10万吨/年锌冶炼厂开工建设,2013年建成投产。
  化学工业。以煤化工为重点,大力发展化工产业,努力构筑原煤―干燥―发电及煤化工产业链。充分发挥褐煤资源优势,不断开辟转化利用新途径。积极发展煤基新能源,加快发展煤制天然气、煤制油、煤制甲醇等新型煤化工。积极发展煤基材料,支持煤制烯烃及下游深加工产品。发展煤基农用化学品,鼓励合成氨、尿素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医药、汽车用化学品、化学催化剂及材料、生物化工制品等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以聚氯乙烯、保健盐、元明粉、金属钠等产品为重点,积极发展氯碱化工产业。围绕大化120万吨甲醇项目,规划建设东乌旗―阜新输送管道。
  专栏5 重点煤化工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大唐华银年产300万吨褐煤提质、宝力格煤矿年产45万吨磷酸氢钙、大化500万吨褐煤提质和120万吨甲醇、兵器集团100万吨/年合成氨和160万吨/年尿素等项目。
  畜产品加工业。努力构筑活畜―畜产品初级加工―精深加工及生物制品开发产业链,年加工活畜达到120万(头)只,畜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90%以上。以大型肉类加工企业为龙头,整合现有企业,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加大畜产品精深加工力度,着力打造“乌珠穆沁肉食品”和纯天然绿色品牌。大力发展分割肉、冰鲜肉、熟制品、方便食品等精深加工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竞争力。培育发展绒、毛、皮革加工业。发挥丰富的动物脏器资源优势,研制开发生物制药、保健品、生物饲料和生物产品。引进有实力的饲草加工企业,积极申请牧草的有机认证和牧草的品牌注册,创建优质牧草品牌,建设饲草料加工基地,发展以牧草为原料的草粉、草颗粒加工,饲草料加工转化率达到20%。
  建材工业。以新型建材、水泥制品为主攻方向,充分利用煤炭企业形成的尾矿、废石、废渣、粉煤灰,大力发展新型建材和水泥等产业,“十二五”期末水泥、环保砖、石材加工年产量分别达到100万吨、6000万块和30万立方米。
  资源勘查。加强与地勘单位、高等科研院所、大型矿产企业的合作,积极申请矿调项目,加大资源勘查力度,尽快查清重点成矿带资源储量,推进规模开发。力争完成主要区带1:25万、化探扫空区工作,杭盖乌拉和巴彦塔拉1:5万区调工作,额仁高毕地区成矿远景地质调查和中蒙边境东段深部结构和成矿条件调查研究工作。
  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突出抓好乌里雅斯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畜产品加工科技示范园区、朝不楞矿业开发区、额吉淖尔能源化工区、高力罕和巴彦霍布尔石油开发区等五大产业区建设。创新建设理念,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档次配套的原则,加大园区投入,完善供水、供电、通讯等相关配套设施,改善园区生产生活条件。创新管理体制,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园区规范化发展。创新融资体系,盘活园区土地资源,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建立园区产学研体系或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创新企业技术进步服务平台,完善科技研发、技术攻关、人才培训等园区配套服务,加快园区企业产业升级。
 & 第三节 改造提升服务业
  以产业政策为导向,以新型工业化、牧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为依托,重点发展旅游文化、现代物流、商贸流通、房地产、社区服务、商务、金融等产业,提升服务业档次和水平,逐步形成以传统服务业为基础,新兴服务业为引领,布局合理的服务业新格局。服务业增加值达到6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50%左右。
  旅游业。依托草原资源和边境地区优势及深厚的蒙元文化底蕴,按照科学规划、市场运作、联合开发、精品建设的原则,培育壮大旅游文化产业,力争将我旗建设成为具备较强辐射能力旅游基地,年接待游客达到4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亿元。整合旗内旅游资源,加快培育三条旅游精品线路。突出抓好旅游景区建设,力争将乌珠穆沁文化旅游风情园区、宝格达乌拉国家级森林公园和乃林郭勒旅游建成5A级景区。丰富旅游产品,大力开发“牧人之家”等旅游项目,重点建设50户基础设施配套的“牧人之家”旅游点。加强与蒙古国毗邻地区的交流合作,联合开发蒙跨境一日游、二日游、五日游等旅游项目。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力度,构建以草原生态风光旅游、民俗文化旅游和口岸异国风情游为主体的旅游网络体系,全力打造“绿色乌珠穆沁和银色乌珠穆沁”品牌。积极引进和培育有实力的旅游中介企业,支持和引导文化创意、演艺娱乐、文化会展等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不断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加快开发生产具有地区特色和民族风格的旅游工艺品、纪念品、旅游用品等系列产品,推动旅游购物产业化发展。培育壮大和引进餐饮业龙头企业,加快民族餐饮开发,提升服务档次。加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接待能力,争取四星级酒店达到1个、三星级酒店达到3个。依托马产业基地建设,积极举办三级蒙古马大赛活动,建设成为锡林郭勒盟“中国马都”的重要支点。
  专栏7 重点建设旅游精品线路和旅游景区
  三条旅游精品线路:锡林浩特―吉淖尔淖根五台(额吉淖尔盐湖)―乌里雅斯太镇(库伦庙)―乌里雅斯太山景区―珠恩嘎达布其口岸(跨境游);锡林浩特―吉淖尔淖根五台(额吉淖尔盐湖)―乌里雅斯太镇(库伦庙)―乃林郭勒游牧度假村―宝格达山乌拉国家森林公园景区――阿尔山;赤峰―西乌―乌里雅斯太山景区―珠恩嘎达布其口岸(跨境游)。
  重点旅游景区:乌珠穆沁文化旅游风情园区、乌里雅斯太山景区、珠恩嘎达布其口岸景区、乃林郭勒景区、宝格达乌拉国家森林公园景区、额吉淖尔景区。
  现代物流业。依托中心镇、口岸、工业园区、畜产品加工基地,围绕畜产品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矿业开发、口岸贸易等产业,重点建设四大物流平台,形成区域性物流中心。依托贺乌、巴珠铁路,加快规划建设乌尼特、哈日高毕、嘎达布其煤炭综合物流配送中心。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机遇,建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和集仓储、运输、销售为一体的鲜活畜产品冷链体系。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现代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
  专栏8 四大物流平台
  一是以服务中心镇、乌里雅斯太工业园区项目和乌里雅斯太畜产品园区为主的乌里雅斯太综合物流平台;二是以服务口岸进出口贸易为主的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国际物流平台;三是以服务旗东北部矿业开发为主的满都镇矿业开发区物流平台;四是以服务西部能源、化工产业为主的额吉淖尔能源化工区物流平台。
  商贸流通业。按照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流通的要求,加强重要商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商贸流通体系。依托乌里雅斯太镇和嘎达布其镇,推进商业集中区建设,改善市场经营设施,优化购物环境,提升档次,全力打造城区传统商业集聚地。加快建设或改造一批大型专业市场。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完善牧区流通网络,逐步形成以城镇为依托、苏木镇为骨干的商贸流通体系。创新商业业态,积极发展连锁配送。
  房地产业。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重点建设经济适用房750套、廉租房370套、公共租赁房200套,改善低收入群体住房条件。推进普通商住房建设,提高商品房供给能力。重点完成乌里雅斯太镇平房拆改,开发住宅面积180万平方米,乌里雅斯太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24.5平方米,其他苏木镇人均住宅面积达到20平方米。鼓励本地房地产企业做大做强。
  社区服务业。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方针,积极探索社区服务的多种发展模式和机制,重点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规范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加快形成社区服务网络。实施便民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双进工程”,建设和改造一批标准化食品市场,着力解决居民就近购买放心菜、放心肉等问题。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家庭服务业,培育家庭服务市场。推进物业管理社会化,规范物业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成服务种类齐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商务服务业。积极发展项目策划、财务顾问等投资与资产管理类中介服务,支持发展工程管理、工程咨询、工程设计等工程类中介服务,规范发展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检测等经济鉴证类中介服务,扶持发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经济仲裁等法律类中介服务,构建种类齐全、运作规范的中介服务体系。培育发展会展经济,以乌里雅斯太镇为中心,以那达慕活动为平台,打造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会展品牌。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提高企业和社会信息化水平。
  金融服务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商业银行在我旗设立分支机构,发展银行、保险、信托、典当、租赁等金融业务。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信用担保机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推进信用社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发展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牧区信用担保体系。充分调动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增加信贷投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扶持力度。加快拓展保险领域,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的社会覆盖面。开发新型金融产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扩大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融资规模。
 & 第四章&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以发展牧区生产力、增加牧民收入、维护牧民平等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深化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为动力,大力推进特色城镇化、畜牧业现代化、产业集优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互动发展,全力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 第一节&加强城镇建设
  围绕打造宜居宜业的草原生态城镇,坚持统筹规划,扩容与提质并重,加强城镇建设和管理,完善城镇配套服务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构建以乌里雅斯太镇为核心,以嘎达布其镇为支撑,其它苏木镇为节点的现代城镇体系。
  乌里雅斯太镇。坚持高起点、高品位,突出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原则,全面提升乌里雅斯太镇的城市规划水平和档次,加快实施“旧城改造计划”,合理规划新城区建设,抓好绿化、美化、净化、硬化、亮化等“五化”工程。加快推进城镇道路建设,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到12平方米,油路铺设率达到90%。启动实施供水改造工程,实现分质供水,饮用水净化达标率达到90%以上。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改造镇区供热系统,新建一处热源点和14个换热站,新增供热面积18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100%。规划实施燃气工程,逐步实现住宅小区全覆盖。推行以节水工程措施为主的绿化模式,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3平方米,建成区绿化率达到35%以上。继续建设和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同步推进乌里雅斯太镇防护林和城中生态公园、休闲花园等配套建设,城区面积控制在12平方公里之内,常住人口达到6万以上。积极争创国家级文明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力争将乌里雅斯太镇打造成支撑“通―霍―东”经济带和“锦―珠―乔”经济带产业发展的区域中心城镇。
  嘎达布其镇。依托口岸,突出发展商贸仓储物流和旅游等产业,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高人口集聚能力,常住人口达到1万以上,建设成为辐射东北、华北和蒙古国东部三省的国际商贸旅游名城和欧亚大陆桥上重要的矿产资源集散地。
  其它苏木镇。加强满都宝力格、道特淖尔镇等其他小城镇道路、供热、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城镇管理,提升服务功能,实现有序快速发展。
  城镇建设规划和管理。超前搞好城镇体系规划,提高详细规划编制质量,实现详细规划全覆盖。加快城镇功能区规划,合理划分生活空间,规划好社区、公共绿地和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宜居城镇。健全规划实施机制,严格执行规划红线,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创新城镇管理体制和机制,扩大市民参与,加强城镇治安、市容卫生、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控制发展高耗水产业和建设高耗水景观,要控制地下水开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要破除部门分割,在统一规划基础上协同建设,减少盲目填挖和拆建。
 & 第二节 加快新牧区建设
  继续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牧区建设。科学制定苏木镇建设规划,合理安排苏木镇建设、嘎查分布、草牧场保护、产业集聚等空间布局。加强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涉牧资金,大力改善牧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实施牧区房屋保温、改水、改厕、洗浴等建设项目。继续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加大对牧区危旧房改造力度,解决好牧民危旧房改造问题,使80%以上的牧户住上功能齐全的住房。大力推广实施沼气、太阳能和风能发电工程,实施风光互补供电,改善牧区生产生活用电条件,通过接入网电和安装风光互补发电设备,90%以上牧户生产生活用电条件得到改善。提高牧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苏木镇卫生院、嘎查卫生室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牧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扩大牧民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接轨。
 & 第三节 推进牧区人口向城镇转移
  结合牧区生态功能区划和产业布局,确定人口转移重点区域,不断完善人口转移鼓励政策,形成自愿转移、主动转移、有序转移的长效机制,加快牧区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累计转移牧区人口8000人,牧区人口控制在2万人以内。按照“转人、减畜、增收、增绿”的要求,以提高牧民综合素质为重点,抓好“政策、培训、服务、就业”四个关键环节,完善三级人口转移服务体系、保障体系、培训体系和城乡统筹就业体系,建立转移人口协调机制,确保牧区人口能“转得出、稳得住、富得起”。重点实施为进城牧民提供一套住房、找到一份工作、落实一份社保、发放一份补贴的“四个一”配套工程,即提供一套住房,将进城牧民纳入城镇住房规划和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实物补贴和现金补贴两种方式,切实让转移牧民实现住有所居。找到一份工作,通过强化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创业、激励企业用工、强化政府服务等措施,最大限度保障转移牧民充分就业。鼓励牧民进入中心城镇或工矿企业从事二、三产业,并同扶贫开发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积极培育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队伍,引导更多牧民从事非牧产业,进城就业定居。落实一份社保,争取将进城牧民全部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及城镇无业居民医疗保险体系。发放一份补贴,对转移牧民提供生活补贴,补贴期满后,稳定就业的,取消补贴,未能稳定就业的,符合相关标准的纳入城镇低保体系,尽可能实现转移人口市民化。
 & 第五章&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支撑能力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套,完善功能的原则,加快交通、电力、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 第一节&完善综合交通体系
  公路。以提高路网等级和通达能力为重点,加大高等级公路建设力度,加快与东北路网、京津冀路网和蒙俄方面的公路运输通道连接,延伸国道、省道干线辐射范围,形成以乌里雅斯太为中心,与珠恩嘎达布其口岸、锡林浩特、霍林河、西乌、阿尔山连接的高等级干线网,与苏木镇所在地、重点工矿企业连接的二级公路网,力争建成四条大通道。加快完善以通乡、通嘎查、通工矿企业为主的牧区公路网络。
  专栏9 四条大通道
  第一条(G207),嘎达布其―乌里雅斯太―锡林浩特―张家口―北京―天津;
  第二条(G204),嘎达布其―乌里雅斯太―巴拉格尔―大板―赤峰―朝阳―锦州;
  第三条(S101),乌里雅斯太―巴彦胡舒―霍林河―通辽―大连;
  第四条(S303),乌里雅斯太―宝格达山―阿尔山―海拉尔―满洲里。
  铁路。以外运通道和口岸通道为重点,加快建设与东北、华北及蒙古国的连接铁路,形成三条通疆达海新通道。加快规划建设一批铁路专用线,适时启动铁路客运专线,形成比较完善的资源开发、外运交通运输网络,铁路运营里程达到800公里以上。
  专栏10 三条通疆达海新通道及重点铁路专运线
  通道:第一条,珠恩嘎达布其―霍林河―通辽―沈阳―大连港;第二条,珠恩嘎达布其―伊和吉林―锡林浩特―多伦―丰宁―曹妃甸港;第三条,珠恩嘎达布其―伊和吉林―巴彦乌拉―新邱―锦州港。
  铁路专运线:哈日高毕煤矿、农乃庙查干陶勒盖煤矿、宝力格煤矿、阿拉坦合力煤矿、高力罕煤矿、满都宝力格镇等铁路专用线
  机场。围绕锡林郭勒通勤机场群建设,全力做好支线机场规划建设,超前谋划、预留开通国际航线的能力,为构筑立体式、网状式交通格局夯实基础。
 & 第二节 提升电网服务能力
  围绕我盟特高压输电线路建设,积极构建以500千伏为支撑、220千伏为骨干、110千伏为支线的电网体系,提高电网输出和供电保障能力。加快东乌―多伦―南京特高压电网、东乌―霍林河―辽宁(东北电网)、东乌―蒙古国东部三省电网等通道建设。加快风电接入电网建设,满足风电上网需求。以国家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旗内电网体系建设,加大主干电网建设和城乡电网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保障大型项目、矿区、电气化铁路等重要用户实现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保障用电安全。加快城网农网建设改造,确保生产生活用电。
 & 第三节&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加快水利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发展牧区水利事业。以自治区实施“四个一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为契机,加快建设节水高效灌溉饲草料基地。积极争取国家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积极开展重点区域水资源勘查工作,推进抗旱应急水源建设。积极推进乌拉盖水库引水工程和嘎达布其引水工程,提升工业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实施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及安全饮水问题。
 & 第四节 改善信息基础设施
  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加快通讯、邮政、广播电视、远程教育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的扩能改造,逐步实现核心网络智能化、接入网络多样化、服务网络综合化。积极推进广播电视、电信、互联网络三网融合,构建宽带、融合、安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积极发展远程医疗和远程教育,加快畜牧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网络利用水平。加快东乌旗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实现与自治区、盟外网有效对接。完善旗、苏木镇、嘎查、牧户四级管理体系,提高牧区地理信息管理系统覆盖率,建设“数字东乌”。
 & 第六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突出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现生态全面好转。切实加强环境保护与治理,有效提高环境质量。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建成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绿色经济发展体系。
 & 第一节&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
  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积极开展草场健康等级评估和退化草场嘎查返租收储工作,不断完善草畜平衡长效机制,实现“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大力推行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落实国家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制定草原植被恢复等方面的鼓励性补偿政策,提高草原的自我修复能力,逐步恢复草原植被的多样性,确保草牧场的可持续利用。在草原生态比较脆弱、户均草场面积较小的中西部区域,鼓励牧户开展以联户、浩特为主的互助合作或合群放牧的划区轮牧,重点发展以标准化划区轮牧为主的半舍饲集约型畜牧业。在草原生态较好、户均草场面积较大的东部区域,鼓励牧户重点发展以季节性划区轮牧和划大区轮牧为主的草原畜牧业。在重点生态治理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城镇周边生态保护区和省道公路沿线,继续坚持长期围封禁牧。以重点矿区为主,搞好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不断扩大矿区周边草牧场围封禁牧面积,最大限度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对草原生态的影响。草原禁牧、休牧和轮牧面积分别占总面积的30%、65%和50%,牧草覆盖度达到90%以上。
  沙地治理。继续实施好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巩固和扩大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果。以乌珠穆沁沙地综合治理为依托,重点建设宝格达山林场天然次生林区、乌拉盖湿地保护及水源涵养林建设区和城镇及通道绿化区。完成林业建设107.8万亩,其中沙源治理工程人工造林20万亩,封山育林70万亩,中幼龄林抚育10万亩,其它人工造林7.8万亩。
  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国家草原生态补偿机制,重点支持以人工饲草料基地为核心的工程建设。完善草原保护制度,加快制定草原植被恢复等方面的鼓励性补偿政策,完善草原禁牧、休牧补助政策,提高补助标准,延长补助年限,扩大项目实施范围。
 & 第二节&全面推进节能减排
  环境保护。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牧区饮用水源和水源涵养地保护,对重要水源地外围和输水通道两侧地区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实现全部达标。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从注重重点行业消减向全社会减排转变,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加快有色行业等脱硫工程建设。推进集中供热,推行清洁能源替代,控制工业烟尘、粉尘和城镇扬尘的排放。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污染防治,加强重点企业尾矿的污染防治。推进污染物综合利用,推广废旧产品再生利用技术,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开展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动牧区垃圾集中处理,开展环境集中连片整治。禁止工业固废、城镇生活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牧区转移。大力整治矿山环境,坚持矿山开发与治理同步,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大工程,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杜绝产生新的矿山环境问题。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强化监管,矿区复垦率达到95%以上。加强环境监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考核,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体制,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快环境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资源节约和管理。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为重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水源、土地、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加大节能投入,实施重点节能项目。通过加强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实现管理节能。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进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清洁生产,提高煤矸石、粉煤灰及各种矿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鼓励使用新材料、再生材料,加强金属、木材、水泥等材料的节约代用,实现节约利用材料。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统筹畜牧业、工业、城镇生活和生态用水,将节约利用水资源的举措落实到各个领域和环节,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加强集约利用土地,实施整体推进牧区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加强对存量建设用地的利用管理和处置,积极盘活闲置土地。加强矿产资源整治和管理,提高各类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强化有色金属、煤炭、石油及其它矿产资源管理,禁止非法开采,促进矿产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加大城镇周边生态治理和矿山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力度。
  应对气候变化。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增强草原碳功能,加快低碳技术的引进、示范和产业化步伐,推进低碳经济合理有序发展。倡导循环使用、低碳消费、低碳经营的理念,全面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推行低碳生活方式。
 & 第三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乌里雅斯太循环经济园区建设为重点,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以煤炭、电力、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培育循环经济骨干企业,大力开展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标的清洁生产,抓好煤炭、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冶金和化工废渣及尾矿等工业废物利用。围绕资源的循环利用、节能减排和产业链延伸,培育发展横向关联配套、纵向延伸拓展的产业网络,在主要工业行业重点形成一批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循环型农牧业体系,大力推广节水灌溉、集约化生态养殖等循环利用技术,推动规模养殖和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的发展,提升生态畜牧业发展水平。构建循环型城市与社区,重点加强城镇、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可持续消费体系建设。推进废纸、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和废弃电子产品等回收利用。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高政府采购中可循环使用的产品、再生产品以及节能、节水、无污染绿色产品比例。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建设,建立以社区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 第七章&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加大对社会事业政策和资金支持,着力加强公共服务和完善社会管理,努力建立与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全力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 第一节&增加就业与收入
  就业。围绕我旗产业发展需求,针对性地开展好就业创业培训、本土就业、创业扶持等工作,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充分发挥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劳务培训,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建立就业政府、用人单位、失业人员的联动机制,努力扩大就业,实现全社会充分就业。
  居民收入。多渠道增加城镇居民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保障机制。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绩效工资,提高工资收入水平。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增加转移性收入。鼓励牧民优化养殖结构,大力扶持畜牧业生产,提高畜产品附加值,增加牧民经营性收入。积极推动牧民转移就业,牧区新开工的水、路、电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和新增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转移牧民,增加牧民工资性收入。继续加大对禁牧、休牧、轮牧补偿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加大退牧还草等工程的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完善建设内容,提高牧民从项目实施中的补偿收入,提高牧民购置牧机具补贴标准,增加牧民转移性收入。拓宽理财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居民消费。落实国家扩大消费政策,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提高消费能力和水平。积极培育旅游、文化、体育、培训和养老服务等消费热点,增加城镇居民和牧民家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支出。继续建立和完善个人消费贷款诚信体系、消费贷款抵押担保体系,扩大消费信贷品种,优化消费信贷环境。改善消费环境,加强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牧区现代商品流通体系。加强市场管理,完善售后服务体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切实保护牧区消费者合法权益。
 &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比例,推动社会保障工作重心由城镇为主向牧区统筹转变,加快建立健全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各种待遇。积极推进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进一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确保养老保险金足额发放。落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政策。加快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牧区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从重点保大病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型牧区养老保险参保率均达到100%。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收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牧区人均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490元/月以上,城镇人均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490元/元以上。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权益,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牧区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
 & 第三节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提高质量”的方针,着力构建学前、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各梯次结构协调、布局合理的办学格局。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大力推进幼儿园建设,确保每个苏木镇建有一所标准化幼儿园,学前三年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学前一年儿童入学率达到100%。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教学设备、教师配备和网络建设等标准化学校建设。改善牧区义务教育教师生活条件,重点建设牧区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普及15年免费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推进职业中专和职业实训基地项目建设,不断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更优的适用型、创新型人才。高中阶段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入学率均达到90%以上,高考升学率接近或达到自治区平均水平。支持发展民族教育,继续实施民族教育发展工程,加强民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前、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8%以上。
 & 第四节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旗、苏木镇、嘎查(社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城乡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小病不出苏木镇,大病不出旗”,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消除和降低地方病和传染病,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及时控制重大疫情的发生蔓延,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健全适应我旗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居民卫生服务需要的慢性病防治体系,加快建立牧民健康档案,标准化建档率不低于自治区平均水平。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卫生保健意识。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旗医院和旗中蒙医院,力争旗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不断提高苏木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条件,完成嘎查卫生室建设任务,每千人拥有病床数达到5张。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加强卫生队伍建设,旗级医务人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乡医全部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嘎查医全部接受正规化、系统化培训。每千人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人。
 & 第五节&加快科技和人才事业发展
  科技。全面落实“科教兴旗”战略,依托区内外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以企业为重点,以工业园区为载体,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重点,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力争在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煤化工、氯碱化工、畜产品加工、新能源开发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突出抓好高产饲草料种植储存、胚胎移植、奶牛养殖、节水灌溉、划区轮牧、生态治理等方面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畜牧业新技术和实用技术推广率达到100%。搭建科技平台,力争在建设自治区级技术中心方面实现突破。
  人才。围绕特色优势产业,以职业高中为技能实训平台,采取学校定向培养、定期培训等方式,培养专业技术人才1000人左右,专业技术人才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人数覆盖范围达到90%以上。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加快科技创新型人才引进,建立自身培养和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培养体系。加强农牧民科技培训,大力提高青年牧民素质,争取五年累计培训农牧民4万人次,使从事畜牧业生产的牧户每家有1―2名掌握致富技能的劳动力。加大对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的选拔和定向培养力度。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骨干作用,建设具有专业化特色的干部培训基地,公务员年培训率达到100%。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平等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完善人才储备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实施有利于育才、聚才、用才的配套政策和重点工程,推动人才事业全面发展。
 & 第六节&繁荣文化体育事业
  深入挖掘文化资源,培育具有地区代表性的文化精品,加快文化大旗建设。不断完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设施功能,完成苏木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继续实施文化牧户建设和草原书屋工程,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加强重点文物、重要遗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积极打造民族文化艺术精品,重视民族艺术发展,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和舞台表演艺术精品工程,培养和打造一批民族艺术品牌。全面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广播和电视综合覆盖率均达到100%,广播电台、电视台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高清化。推进群众性体育健身设施和老年体育活动场所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体育健身公共服务。大力发展民族体育,加强青少年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和储备。
 & 第七节 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和“一杯奶”等优生促进工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建设旗、苏木镇、嘎查(社区)三级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完善苏木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基础设施和配备设备建设,实现“一站辐射三乡”。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发展妇女儿童事业,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生存质量、健康水平、受教育程度、经济社会地位。加强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加快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为儿童提供各类服务的儿童友好家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提高对“空巢老人”和特困老人的服务水平。加快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建设,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 第八节 大力推进扶贫开发
  继续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转移式、救助式和保障式扶贫制度,实施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易地搬迁等项目,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对贫困区域进行集中连片治理,梯度推进与重点突破,实现稳定脱贫。以贫困人口为基本对象,围绕二、三产业用工需求,加强职业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口就业水平。以国家继续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为契机,积极争取提高我旗牧民生产生活补助水平。贫困户稳定脱贫达到90%以上,返贫率控制3%以内。
 & 第八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 第一节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民主制度,保证公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保证公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措施,健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保证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扬民族团结优良传统,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双链双推”活动,调整和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推行“公推直选”、“双推双考一选”制度,探索“选聘分离”专职嘎查干部制度,加大选拔大学生“村官”力度,继续选派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嘎查挂职锻炼,积极鼓励进城创业牧区能人回乡领办、创办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和经济实体,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牧业生产一线倾斜。深入实施“三向培养”工程,加大在优秀青年牧民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大力培养牧区能人党员。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充分发挥牧区党组织和牧民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加强牧区民主管理。
 & 第二节 加强公共安全建设
  加强对森林、草原火灾和病虫害,牧区旱灾、雪灾、沙尘暴的防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交通运输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百万吨煤炭生产能力死亡率控制在0.06人以内。
  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实行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餐饮服务业监管体系,防范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强化药品监管和检验,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深化煤矿、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应急联动指挥和应急保障体系,重点建立畅通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和网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东乌旗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机制,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健全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系。以牧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重点,完善牧区草原110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牧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建立旗“二级平台”、苏木镇“三级平台”监测预警信息化网络系统。
 & 第三节 完善利益协调和社会矛盾疏解机制
  努力构建信访、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按照“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平安联创”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治安问题滚动排查、不稳定因素不间断排查”的要求,强化苏木镇维稳办职责职能,加快建设嘎查综治维稳工作室,健全信访维稳长效机制,夯实维稳基础。
 & 第四节 创新社会管理
  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完善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继续深入推进法律、文化、计生、警务等进社区工作。完善居委会和嘎查自治机制。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社区文化服务站和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旗、镇苏木、嘎查(居委会)三级联网。培育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牧区专业合作组织、社会中介组织、慈善公益性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等。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把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保障公民基本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政府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
  专栏11 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重点
  公共教育。①九年义务教育免费;②牧区中等职业教育免费;③适龄儿童特殊教育免费;④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提供补助。
  就业服务。①为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劳动仲裁;②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提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③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援助。
  社会保障。①城镇基础养老金提高统筹层次,新型牧区社会养老保障全覆盖;②城镇职工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牧民享有新型牧区合作医疗等基本医疗保障;③城镇职工享有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④为城乡困难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服务;⑤为孤残、五保户、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福利服务。
  医疗卫生。①提供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健康教育、高血压等慢性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②实施公共卫生专项服务;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把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④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等计划生育服务,继续实施“一杯奶”等优生促进工程。
  住房保障。①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②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共租赁住房;③完成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
  公共文化。①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科技馆、群众艺术馆和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②牧区广播电视基本覆盖,为牧区提供电影放映、送书送戏等公益性文化服务。
  基础设施。①实施嘎查通油路工程,城镇建成区公共交通全覆盖;②嘎查全部通电,无电地区人口全部用上电;③邮政服务做到苏木设所、嘎查通邮。
  环境保护。①具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环境监测评估能力;②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 第五节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积极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侨务政策。深入开展“草原千里边疆文明带”、“十星级文明小康户”、“文明示范户”、“文明嘎查”创建活动。以三级文化网络为依托,从家庭文化建设入手,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满足牧民精神文化需求。深入开展“双拥”活动,推进城牧共建、工牧共建、军民共建,加强民族团结、军民团结、社会和谐,促进牧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 第九章 推进改革开放,增强发展活力
  围绕新牧区建设,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促进体制和机制创新,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 第一节 深化改革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政府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继续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大力推进大部门制改革。
  草牧场流转制度改革。坚持“产权明晰、用途管制、集约利用、规范管理”的原则,完善草牧场管理制度。鼓励牧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草牧场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建立以“政府引导、信合扶持、苏木镇监督、嘎查运作”为主要形式的草场收储制度,配套建立嘎查、苏木镇、旗三级草场流转信息发布制度和交易平台。坚持“嘎查优先,就近流转”的原则,鼓励草牧场向专业养殖户、家庭牧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嘎查集体流转。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切实保护全体牧民合法权益。
  矿产资源收益分配改革。调整矿产资源收益分配,矿产资源补偿费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等。加快理顺资源产权关系,探索政府对资源资本化的有效方式。合理引导国内外企业以独立法人形式从事矿产资源开发。
  投资体制改革。保持投资合理增长,继续加大政府对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公共服务和民生事业的投资力度,鼓励扩大企业直接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扩大非煤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建立集中统一的投、融、建、管专业化分工协作和监督制约体制,实现规范化、市场化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重大项目公示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
  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约束性。积极推进依法理财,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加快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和担保组织,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充分调动商业银行机构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增加信贷投入,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扶持力度,解决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问题。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扭转长期以来的存贷差过大现象。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融资机制,强化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运用,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促进住房消费。加快拓展保险领域,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的社会覆盖面。探索建立政府融资平台,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大力推广牧区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在投资立项、用地用电、银行信贷、税收优惠等方面做到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
  社会事业改革。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合理确定各类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推动公立医院结构布局优化调整,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政策体系,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坚持教育优先、公平、均衡发展,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优秀教师和校长交流,促进优质资源向薄弱学校流动。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自治区水平。实施教育扶贫,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 第二节 扩大开放
  承接产业转移。以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为载体,积极承接高新技术产业、非资源型产业和为优势特色产业延伸配套加工的产业,实现承接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产业延伸的同步推进,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创新园区建设管理模式,吸引发达地区政府和战略投资者合作共建园区。
  与周边经济区合作。进一步明确我旗产业定位,积极开展与周边地区的区域合作,认真落实自治区促进东部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强与兴安盟、通辽市等地区合作,通过发展共建产业园区和煤地、煤水互换等合作渠道,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主动融入环渤海经济区和东北地区的发展,充分利用环渤海经济区、东北地区资金、市场、人才、技术、出海口等要素优势,促进我旗在发展能源产业、煤化工产业、畜产品加工业等优势特色产业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口岸经济。加强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加快推进铁路、高等级公路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园区建设,搭建资源落地加工平台。积极推进铁路口岸建设,重点抓好珠恩嘎达布其铁路口岸联检区、国际物流园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园区等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支持国内企业取得蒙方矿产资源的开采经营权,在利用蒙方矿产资源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扩大与蒙古国的小额贸易规模,促进口岸经济快速发展,打造成为自治区沿边经济开放带的重要支撑点。拓宽蒙古国的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合作,扩大对外开放的深度。
 & 第十章 健全保障机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 第一节 健全规划体系
  以本规划为统领,以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增强本规划的宏观指导和约束功能,做实专项规划,改进和完善年度计划,加强各类规划在生产力布局、发展目标和重点项目安排等方面的衔接,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
 & 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
  完善评价考核和监督制度,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部门经济社会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对气候变化、淘汰落后产能等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行业和重点企业。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和信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年度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障经济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发展。在本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强化规划的操作性。
 & 第三节 加强规划宣传
  要采取多种途径,利用各种媒体,采取设置专栏、专家座谈、有奖问答等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本规划,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参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十二五”规划是东乌珠穆沁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的重要规划。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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