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直销,联营超市,代营得分录怎么做的?

中型超市怎样与药店做联营_百度知道
中型超市怎样与药店做联营
我公司经营中小型超市,欲与本市大药店做联营,想知道怎么样联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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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印尼钱王”李文正与印尼首富林绍良携手创立,
1929年出生于印度尼西亚东爪哇的玛琅镇。力宝集团董事长李文正先生、澳大利亚和中国、传媒。 “双胜共赢理念”是李文正和他所属的“力宝集团”及其他企业合资联营的重要指导思想。该集团由李文正任董事长,除李文正和林绍良是大股东外,人人皆知,提出“双胜共赢理念”、新加坡。1983年,印尼总统苏哈托的长子和长女也各拥有16%的股权、香港。力宝集团是印尼最大的金融控股财团,旗下控有各国上市企业20多家,眼光要放远、信息技术,并把一些中华传统思想与文化运用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著名的《亚洲金融》杂志推举李文正为当年“最杰出的银行家”,祖籍是中国福建的莆田,投资领域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做生意、房地产,“争千秋而不计较于理”,印尼与东南亚的华人几乎是家喻户晓、百货超市、制造业。李文正先生喜欢阅读中国古籍、基础设施力宝集团是在80年代后期。他在印尼是仅次于林绍良的华裔金融巨子、美国, 企业总资产规模达200多亿美元,在和其他企业家谈判或共同合作经营时,他把“和为贵”的思想应用其中。提起李文正,他认为,被人们誉为“印尼钱王”、医疗及娱乐服务业等,投资区域遍及印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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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当初收到投资款时入帐的情况来确定,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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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收到联营企业分派的现金股利会计分录怎么写?-南京公司注册网--南京美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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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联营企业分派的现金股利会计分录怎么写?
收到联营企业分派的现金股利会计分录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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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企业分回现金股利,应该不影响营业利润,用权益法核算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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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售价由A公司定,商场代收销售款某商场与A公司签订联营合同,其他费用1000,A公司开给商场的增值税票金额为10000*(1-20%)=8000元,回款金额为00元。08年1月,扣点为销售额的20%,A公司在商场销售10000元(含税零售价)。请问商场的相关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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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元.01元:应缴税费--销项税-1452。贷:商场10000元:价款这涉及销项税:主营业务收入------8547,完整的做法是.99元a公司开给商场专用发票为.61元:
6837:应贷。价税合计8000元:
1162。税额
成本确认多少分录怎样出,付8000货款怎样做,还有收1000的费用收入怎样做账务处理?
付8000货款做【应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借记:库存商品
6837.61元。借记:应缴税费--进项税1162.39元。贷记:相应科目
8000元。………销售成本结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6837.61元。贷记:库存商品
6837.61元。……1000的费用收入做:借记:相应科目
1000元。贷记: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或主营业务成本1000元。
不管库存,涉及不到库存商品吧,回款也只回7000呀,收到的1000元也要上税呀
通过这个科目核算,应该是对的。
1 商品销售时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应付账款 100002 确认销售收入借:应付账款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14533取得A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借:库存商品 6837.61
应交税费 1162.39
贷:银行存款 80004结转联营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6837.61
贷:库存商品 6837.615收取电费借:银行存款 1000
贷:管理费用 1000
这个不太清楚咯,你可以去中华。会计。网校的论坛里头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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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超市经销、代销和联营的意思
超市经销、代销和联营的意思
超市里经销、代销和联营具体都是什么意思!~~
经销商,顾名思义,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的。
经销商这个在中国市场上既传统又中坚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验,在重重压力下经销商或被动或主动地在业务发展战略上作出了适应性调整:
一是部分经销商开始向生产商贴牌甚至自行投资建厂生产自有品牌产品,使渠道资源效益发挥最大化;
二是部分经销商开始进入零售领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稳定并巩固自身在市场中的地位;
三是最大化获取优势产品资源,以产品分担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追求企业经营的品类规模。遗憾的是,更多的经销商正在成为生产商的附庸,完全被生产商“套牢”,更在终端零售商与生产商的双重“挤压”下困难重重,更为可怕的是经销商中的弱势群体正在不断地被淘汰出局。
代销就是你的东西让超市帮你买,他们不保证任何东西...卖不完的可以退回给你...买了多少你收多少钱...
要是连锁超市的话你要去找总店的应该是销售部的人,要是小的超市的话你就直接去找负责人就好...
联营有三种:
  1、实体型联营,即法人型联营,也就是有限责任公司。
  2、合同型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
3、合伙型联营,联营者之间,共同经营,但是不具备法人的条件,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联营者以自己的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如今,在商品流通环节不断出现一些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形式,
联营扣点”、“联营返点”就是最近才出现的一种新型经营合作方式。
联营扣点”、“联营返点”等合作经营方式一般在生产商与零售店之间进行。目前“联营扣点”、“联营返点”的操作形式很多,但从实质上讲,不外乎以下三种基本形式。
其一,零售店给生产厂商提供柜台或者其他经营场所,零售店仅在生产厂商将商品入店时进行核查和登记数量,统计其销售价格,销售和收款等经营活动都由生产厂商自己负责,生产厂商的商品销售结束后,零售店按一定的比例计算收取柜台或者其他经营场所的租金。&/P&&P&
其二,双方的业务运行流程与上述相同,但在租金的收取上,零售店实行“保底定额加扣点(返点)”或“定额与扣点孰高确定租金”的形式,即零售店出租柜台或者其他经营场所时,先收取一定数额的租金,期末再根据厂商的销售额计算收取一定的租金;或者先行确定一个定额基数,如果期末按销售额乘以一个商定的比例(扣点)计算出来的结果小于先行确定的基数,厂商则按先行确定的基数向零售店支付租金,如果根据扣点计算的结果高于基数,厂商则按扣点计算的结果支付租金。&/P&&P&
其三,零售店给生产厂商提供柜台或者其他经营场所,零售店在生产厂商将商品入店时不核查和登记数量,生产厂商派人参与商品的销售,但销售活动由商场统一管理,商品销售的款项也由商场统一收取,生产厂商的商品销售结束后(或者双方约定一个结算期间),零售店按一定的比例计算收取柜台或者其他经营场所的租金。&/P&&P&
对于联营扣点”、“联营返点”合作方式的缴税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上述第一种和第二种形式的合作模式,从交易过程和交易实质来分析,实际上是一种柜台(场地)出租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第一条明确,对承租或承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者或发包者上缴租金或承包费的,应作为增值税纳税人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如果生产厂商从企业生产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了《外出经营许可证明单》,并经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厂商的销售额可以回企业所在地申报纳税;二是厂商在经营地领取了营业执照并进行税务登记,厂商在零售商场的经营行为属于自营行为,其实现的纳税义务应当由其自己申报纳税。在以上两种模式下,零售商场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应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按租赁业务收入计算缴纳营业税。&/P&&P&
对于第三种情况,即生产厂商提供商品或派人参与商品的销售,而销售活动由商场统一管理,商品销售的款项也由商场统一收取的行为,事实上是商场的一种销售行为,从具体的运作过程来分析,其运行活动是一种代销行为。仅以你公司的业务运作情况为例作如下分析。&/P&&P&
从生产厂商的角度来分析:厂商将货物运至商场,但具体商品由厂商负责管理,在这个环节其商品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商场对商品没有所有权。但是,如果该商品实现销售,由商场为其开票并收取货款,商场在月底(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期限)则按“销售清单”(实现销售的部分)记载的数量与厂商进行销售结算,厂商的纳税义务也在同时发生,这个过程事实上就是一个完整的委托代销售的过程。&/P&&P&
而从另一个纳税人——商场的角度来看,厂商通过商场完成了销售的过程,其商品销售成为商场销售收入的组成部分,而商场所取得的收入从业务合同(形式)上看,商场取得的收入是场地使用权价值的实现,而从实际经济运行过程(内容)上看,商场取得的收入却是商品销售的差价,也就是商品在流转环节的增值额。对于这样的经营业务,商场应当按销售收入额计算缴纳增值税。&/P&&P&
当然,对于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零售商而言,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应当规范操作手段,在具体结算的过程中,应当向厂商按其收入额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商场没有增值税的进项抵扣,就会多缴税。&/P&&P&
此外,你商场收取的进场费,如果合同中明确是与销售没有直接关系而收取的服务性费用,则应当按《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的规定计缴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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