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范废止后以前招投标的项目怎么办

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投标报价研究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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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投标报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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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如何正确执行《08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本期共收录文章20篇
  【摘 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自从二00三年七月一日起开始施行已7年,期间2008年进行了修订。08版清单计价规范认真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成果,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全过程进行规范的国家标准。严格执行08计价规范对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有着重要意义。指出目前工程计价诸多问题,分析了03版清单计价规范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不同和利弊。最后提出了上海招标代理流程中的弊端,并提出解决的对策。 中国论文网 /8/view-4891966.htm  【关键词】08版清单计价规范;利弊;招标代理流程;对策;职业道德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自从二00三年七月一日起开始施行已7年,期间2008年进行了修订。08版计价规范认真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成果,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全过程进行规范的国家标准。严格执行08计价规范对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1.需清楚明确08计价规范与03计价规范的区别,只有清楚其中的区别,才不容易在执行08计价规范上犯错误   现全国08计价规范在继承03计价规范的基础上在许多方面有所突破,与03计价规范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扩大规范实施范围和力度,体现并遵循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03计价规范针对大中型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在规范有关合同价款确定的内容中,也体现了合同法和最高法院对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精神。   (2)08计价规范有15条强制性条款,与03计价规范相比,08计价规范有5条进行了修改,增加了9条全新的强制性条款。   (3)08计价规范设置了招标控制价有关规定,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做了强制性的规定,明确这是不可竞争的费用。   (4)要求可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宜列出工程量。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措施项目,模板等可以计算数量的措施项目要求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列出。   (5)强化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计价行为的管理。08计价规范总结了清欠成效,大量增加了与合同价、工程结算、工程计价争议等相关的内容,拟从技术层面上防止或避免出现虚假施工合同、工程款拖欠和工程结算难等现象,建立解决工程计价诸多问题的长效机制。   (6)完善和修改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新增索赔、签证、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将不可竞争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单独列出;统一清单报表与计价报表格式;修改了单价分析表,格式比以前复杂,要求列出材料明细。   (7)细化招标人对工程量负责、投标人对报价负责且风险适当等有关条款。明确招标人必须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招标人也应负责;提出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宜采用单价合同,要求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应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细化了合同价款调整的几种情形。   2.注意08计价规范相关招投标软件的普及与及时更新   (1)招标代理单位自己使用的招标向导、清单计价向导、回标分析工具需与软件公司沟通,根据08计价规范进行全面升级、更新。   (2)需在招标文件中提醒投标单位,对投标单位使用的清单计价向导、加密标书制作工具软件应使用的版本等级进行规定。   (3)对升级更新后的相关软件要及时进行学习、熟悉并全面掌握。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资格等级范围内从事其招标代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工作。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   3.分析原03版计价规范和08版计价规范的利弊   日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是中国建筑行业的重大改革举措,它不仅为整个行业与国际接轨铺平了道路,也给工程招标人和投标人带来了效率的提升。然而,由于各方面准备不足,五年来,《计价规范》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困难,也暴露了不少问题,出现种种不适应,难以从计划经济的计价模式中脱胎换骨,实施效果不显著。与以往实施了几十年的工程计价管理模式相比,清单计价规范2003版最大的不同就是量价分离。量——由招标方依据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并提供给投标人;价——则由投标人依据企业的自身情况、风险,对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做出不低于企业成本的报价。工程量误差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工程报价的风险则由投标方承担。但相当一批缺乏合同意识、企业信誉意识的业主,恰恰就利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制度的漏洞,违反建筑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采用预算控制价低于其成本价的方式,在工程量清单中漏算和少算实体工程消耗量,并且故意不发施工图给投标人核算,从而诱使投标人陷入其精密设置的圈套。   关注与招标代理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政策、规范、文件等,以便及时更新自己的招标文件范本。   4.新的08版计价规范的实施,上海市针对原有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弊端想了很多对策,进行了一些招标代理流程的更改   (1)弊端:原招标公开信息的发布只要招标单位提供的报建表、立项批文、扩初设计和扩初设计概算的批复齐全,就可通过招标办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发布公开招标信息的公告,投标单位就可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以上几个文件批复出来后,才有正式的施工图,招标代理单位才能进行工程量计算,编制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若工程量较大,这个编制的时间就可能较长,投标单位报名后,往往要等很长时间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对策:公共招标信息的发布现在不仅需要招标单位提供的报建表、立项批文、扩初设计和扩初设计概算批复,还需要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和电子工程量清单文件。只有招标文件和电子工程量清单文件经招标办备案后,才能发布公共招标信息。   (2)弊端:公开信息上公布的本工程建安费用是根据扩初设计批复的建安费用,这是设计院计算,往往比较粗,而招标代理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出具的最高限价又不能超过扩初设计批复的建安费用。最后投标单位算出来的投标价很有可能超出最高限价。   对策:发布公开信息前,招标代理单位就要根据施工图纸编制好工程量清单,计算出最高限价。若此时发现最高限价超过扩初设计批复时,应要求招标单位办理增加工程总投资和建安费用的手续,待新的总投资和建安费用批复出具后,才能发标。   (3)弊端:原执行03计价规范阶段,对电子招标文件的上传,招标代理单位要按照先把电子工程量清单文件上传至指定的电子邮箱,再电话通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将文件上传,然后要到对应区县招标办请求工作人员点取招标文件审核键,最后还要到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去办理上传的电子招标文件的确认工作,手续非常繁琐。   对策:现08计价规范执行后,招标代理单位只要在规定的电子招投标平台上传电子招标文件,然后电话通知对应区县招标办工作人员点取招标文件审核键即可,手续快捷方便。   5.要坚守招标代理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自律性规定,珍惜职业声誉,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遵守“诚信、公正、精业、进取”的原则,以高质量的服务和优秀的业绩,赢得社会和客户对造价工程师职业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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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通知
川建发[2003]61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119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请认真执行。&&&&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我省自日起实施。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二、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编制以及投标报价时,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清单规范》)中关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的规定。&&&&&&&&三、在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颁布以前,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按修改后的《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暂行办法》执行。&&&&四、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按《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暂行办法》执行。为节约投资,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设有工程招标标底的,其标底仅作参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发布的按标底上下浮动幅度(如±3%、-8%~+3%等)作为评审报价的规定,一律取消,不得作为评审报价的依据。&&&&为有效控制投资,制止哄抬标价,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应公布该工程的预算控制价或标底价(此价不得高于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现行计价依据计算出的工程造价,如果高于,应详列理由,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凡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拒绝。&&&&五、各级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在招标文件和招标报告备案中,应认真审查《清单规范》执行情况,对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违反《清单规范》招标的,应责成改正,拒不改正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查处。&&&&六、省及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抓好对《清单规范》的宣传,及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要加强对《清单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工程量清单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七、《清单规范》实施中的解释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各地在执行中的问题应及时向造价总站反映。&&&&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量清单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举报、投诉(省工程造价总站举报电话:332590,传真:)。&&&&特此通知。四川省建设厅&&&&&&二○○三年六月廿三日&&&&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暂行办法----(日修订)&&&&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计价行为,维护发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以下简称《清单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路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方面的名词术语,按《清单规范》的定义。 &&&&第五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清单规范》和本办法。 &&&&第六条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招标人提供,是反映工程拟建情况、拟建数量,供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二)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应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根据《清单规范》进行编制: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清单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 &&&&2.项目名称应按《清单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没有的项目,编制人可作相应补充,并应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备案。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清单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4.工程数量应按《清单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第七条工程措施项目清单 &&&&工程措施项目清单由招标人参照《清单规范》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列项编制,没有的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第八条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采用《清单规范》的统一格式。 &&&&第九条招标工程标底 &&&&设有标底的招标工程,标底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标底编制应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以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依据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施工手段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等进行编制。 &&&&第十条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投标人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或企业定额以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给定工程量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可以在各投标报价表格中,自行增减认为需要增减的费用项目;如果报价中未列出,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不收取这方面的费用,或在其它费用项目中已综合计算。 &&&&第十一条综合单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综合单价。 &&&&(一)计价依据 &&&&综合单价暂依据《四川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SGD1-2000)、《四川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SGD2-2000)、《四川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SGD3-2000)、《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四川省估价表》(SGD5-2000)、《四川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SGD6-2000)、《四川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SGD7-2000)组价。 &&&&(二)定额直接费 &&&&定额直接费编号分六位设置,从计价定额中查找。 &&&&①装饰工程2②楼地面A③定额编号0001 &&&&①表示定额册,如1代表土建、2代表装饰、3代表市政,从计价定额的编号查出; &&&&②表示计价定额的分部,在计价定额中查找; &&&&③表示计价定额的定额项目编号。 &&&&一个项目由几个定额子项组成时,几个子项可以相加,如装饰工程轻钢龙骨吊石膏板,可由装饰定额2C4组成。 &&&&(三)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指计价定额中的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费用定额中的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劳动保险费、利润等。 &&&&计价定额中的临时设施费,费用定额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归并于《清单规范》中的措施项目清单中。 &&&&费用定额中的工程定额测定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税金分别归并于《清单规范》中的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规费和税金栏内,按实计算列入。 其他费用=定额直接费(定额人工费)×费率。 费率从计价定额和费用定额中查找。 &&&&(四)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定额直接费+价差+其他费用 &&&&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由投标人在此基础上自主确定。 &&&&第十二条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名称和工程量是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招标与投标、签定合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投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符时,应根据实际完成的项目名称和工程量,按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后的计价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下列方法进行: &&&&(一)投标报价(或中标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二)投标报价(或中标价)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三)投标报价(或中标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由投标人提出适当的变更单价,经与招标人协商后确定。 &&&&第十四条工程结算中的计价 &&&&工程结算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工程量的差值在15%以上(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时,允许调整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其具体调整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 &&&&第十五条工程索赔 &&&&因工程变更以及其它原因发生的费用损失,招标人和投标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索赔。 &&&&第十六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违反《清单规范》强制性条文,对应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而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按《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和《实施行政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投标人违反《清单规范》规定,按《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招标标底或投标报价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具有全国或四川省资格并注册,下同)签字,并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在招标标底或者投标报价编制中,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情节严重的,按《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招标标底或投标报价活动中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的,按《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授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日起执行。
主办: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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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东等:浅析清单计价规范在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为国家标准,自日起实施。但由于人们受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传统计价习惯的影响,和本身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的不熟悉,致使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工程招投标中没有广泛得到应用。研究者试从业主招标文件编制、施工企业投标、评委评标三个环节系统闸述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招投标中的具体应用。
  [关键词]
  Brief Analysis of the Application of&
  the Standard of Detailed List Valuation to the Bid
  Wu jiandong
  (Dafeng
construction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adminisstrative
  Abstract:“the Standard of Detailed List Valuation 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B) was brought into effect by the state。But affected by the planned ecnomy,people formed the traditional valuation habits。Besides , they're not familiar with the produre of valuation。So the Standard ard not widely applied。The writer tries to explai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Standard in a systematic way by stating the following three repects :the compilation of the documents,the bid of the unit to take charge of the project and the judgement of the adjusters。&
  Keywords:detailed list
valuation bid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自日起实施,这表明我国招投标制度真正开始驶入国际轨道。清单计价与传统计价的根本区别在于,传统计价是以定额为依据,按同样的图纸、同样的计算规范计算工程造价,业主方的标底和投标方的投标价是基于工程计算造价的主观上的不同表达。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改革以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椐的计价模式。对于发包单位,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单位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风险,促进招标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对于投标企业,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的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确定投标价。清单计价要求施工企业根椐自身的条件编制出自己的企业定额,改变过去过分依赖国家发布定额的状况。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的弄虑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因此,传统计价方式不能反映工程成本与施工企业管理技术水平之间的因果关系,限制了业主方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自由定价权,不利于发挥建筑产品的商品属性。但由于人们受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传统计价习惯的影响,和企业定额条件的不具备,再加上造价编制人员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的不熟悉,致使工程量清单计划规范在工程招投中没有广泛得到应用。本文试从招标文件编制、施工企业投标、评委评标三个方面阐述清单计价规范的具体应用。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以单位工程为例,业主编制的招标文件中,正确确定工程量清单是运行清单计价规范的前提条件。因为建设工程是否按清单计价,是由业主是否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决定的。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由业主统一提供,投标人根据清单项目提示分别报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要满足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清单计价规范中的规定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工艺将伴随出现,因此,规范中缺项的,编制人可作补充。即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既要满足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要求,又要反映拟建项目的项目特征,清单计价规范既有的项目名称按清单计价规范确定,清单计价规范中没有的由业主确定设置。
  在实践中,一些业主在自行确定清单项目时,往往仍沿用过去“预算定额”按施工工序划分项目的方法设置清单项目。这样做,清单项目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而且繁多复杂。清单计价规范确定既定项目名称是以一个“综合实体”来考虑的,因此业主自主确定清单项目时要有意遵循这一原则。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招标文件;
  设计文件;
  工程有关的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
  从业主方角度考虑为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程序
  ①确定项目名称② 确定项目编码③确定计量单位
④计算工程量⑤完成清单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所列项目不构成工程实体的内容,而是为完成工程实体内容必须采用的一些措施性工作。清单计价规范通过列举的方法列举出各项措施,如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环境保护等。
措施项目清单中究竟列哪些措施项目,由业主参照规范中的措施项目表列项。
  如果拟建工程比较特殊,为达到业主的投资目的,业主可以通过补充和修改,从而确定便于施工企业投标的建议性措施项目。
  在实践中,影响措施项目设置的因素太多,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决定权在业主,因为,只有业主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才会产生清单计价问题。业主方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在项目清单中究意列哪些措施项目,这完全由业主方决定,至于施工单位如何填报,这也完全由施工投标企业决定。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依据
  从业主角度考虑的为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
  有关工程的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
  招标文件;
  设计文件。
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是招标人(业主)提出的与拟建项目有关的特殊性要求。它由招标人部分和投标人部分组成。招标人部分的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必须服从。投标人部分的,由招标人列举提示项目,投标人可以填写报价,也可以不填写,如不填写视认为无偿服务。
招标人部分以及投标人部分由招标人列举的提示项目,由招标人参照清单计价规范中确定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项目确定,招标人可以对它们进行补充。
零星工作项目一般应按拟建工程具体情况,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
规费和税金
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应列入的规费项目应全部列项。
税费项目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委托中介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是业主的一个重要选择
  上述以单位工程为例,说明了工程量清单编制应包括的内容,并指出了实践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从中可以看出,编制工程量清单专业性比较强。建筑产品是一次性和单件性的商品。业主投资项目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他不可能成为项目建设专家。因此,中介机构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方面的作用凸显,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委托其编制清单是业主的重要选择。
投标报价清单的编制
  施工企业根据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上述分部分项工程量、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清单分别报价,并计入规费和税金,综合生成投标报价。
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填报
  根据规范规定和实践需要,在具体填报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时,我们总结出以下三个特点:
关注“闭口性”
  业主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闭口”清单,施工投标企业必须逐一填报计价,不得对清单所列项目作任何变动(不包括招投标质疑后的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强调综合性
  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为全费用单价,即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考虑了完成该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人、材、机的价格是市场价格,企业根据自己的资源条件、信息资料和管理水平,结合市场供求关系,准确、快捷地确定市场价格。它直接要求企业投标报价必须以成本核算为中心,兼顾效益与公平。
基础配套性
  清单计价规范为什么没有广泛运行?一个重要原因是清单计价的关键在于企业的自主报价。自主报价的依据主要是企业内部定额和企业的资源状况。事实上大多数施工企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真正形成自己的定额体系。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以工序为研究对象的施工定额,以形成自己的人工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定额体系。
措施项目清单的填报
  招标人(业主)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个性”,因此,其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对施工投标企业来说,不具有强制性。投标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措施项目内容报价,但对于为满足项目的特定功能来说,有些必要措施必不可少,它必须通过费用投入来满足,这可能成为投标企业是否中标的一个关键因素。对于该项的填报,我们归纳三个要点:
强调自主性
  业主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是否填报,填写多少,由施工投标企业决定。
  投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管理水平、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设计对清单项目适当变更和增减,然后填报。
推定和不可索赔
  如果业主清单中所列项目施工投标企业没有填报,而工程施工中又必须发生,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包含在投标人报送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将来一旦发生措施项目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索赔和调整。
强调综合性
  与分部分项工程报价一样,投标企业填报的措施项目费用为全费用单价,包括所填报项目的人、材、机、管理、利润和风险因素在内的各项费用。
其他项目清单的填报
  其他项目清单的填报同样按业主提供的清单索引具体填报。
招标人部分
  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在招标人部分确定的项目建设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是招标人费用,投标企业不得更改。它实际上构成了合同条件的主要条款,如果投标企业不响应,就认为投标企业未接受要约。
投标人部分
  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投标人部分的参考项目为总承包管理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用两个部分。总承包管理费由投标企业协调配合业主指定分包和业主提供材料包干使用。零星工作项目费由投标企业根据业主提供的零星工作项目表填报。
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填写的零星工程数量、项目,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且必须进行报价。如果投标企业没有填报投标人部分,视认为投标企业无偿服务。
规费和税金及总价生成
  投标企业虽然将规费和税金列入清单报价,但这却不是投标人的收入,而是收取以后需要上缴的,各地区不同工程项目对规费和税金的计取要求不一样,但总体模式一样,在此不详细阐述。
按政策确定计算基础计取
逐项填报。规费和税金项目的基本要求对于业主和投标企业同样具有约束力。
各项合计生成工程总的投标报价
  如何评标?这要根据招标文件事先确定的评标标准来评,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模式下评标,我们的评标标准要充分体现清单计价的特点,合理确定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
中标条件分析
  《招投标法》规定,投标企业中标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一条件是针对综合评标法确定的中标条件,第二条件是针对合理低价法确定的中标条件。实际工程招投标中,运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应用广泛。因为后者往往最合符处于买方市场地位的业主降低投资的意图,与之相对应的就是低价中标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因此,基于工程量清单评标应充分分析投标企业的投标策略,合理确定最低价。
投标策略分析
  基于清单计价规范的招投标在工程结算时工程量一般可以按实调整,但一般不调整单价,投标企业最有可能采用不平衡报价,即在确定综合单价时,充分考虑可变动的工程量,充分考虑早收工程进度款,充分考虑提高今后发生机率高的暂定工程单价,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策略性地报价。运用投标策略对于投标企业来说是允许的,但对于业主来说,就要在制订评标标准和评标时充分分析投标企业的投标策略,选择双赢的结果。
合理低价的确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费用的分析程序。即业主可以要求投标企业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重要措施项目综合单价报价提供单价报价组成分析依据。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组成,各构成比例是否科学,与现代化生产一般水平是否相适应,是合理确定低价的关键。工程经济、技术评委应对投标企业投标报价的各项费用组成进行综合分析,最大程度地削除由业主方承担的低价中标风险,最终确定合理低价中标人。
  作者简介:吴建东,第一作者,男,汉族,江苏大丰人,1967年11月出生,盐城工学院建筑系毕业,大学文化,工程师,现任大丰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副主任,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工作多年。吴健,第二作者,男,系大丰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从事建筑业管理工作多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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