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2015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取结果出来了吗

江苏省推出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 成绩需过二本
来源:精品学习网新闻站
入选考生比例有变化:面试通过者放宽到招生计划两倍高校招生负责人介绍说,今年获得入选资格考生人数会比往年增多。记者查阅招生简章发现,高校“综合素质评价”招生计划与往年持平,为本一计划5%。南京师范大学2%招生计划用于教育部自主招生试点,3%计划用于“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报名综合评价合格考生的资格认定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学校计划数不超过2倍比例确定。南京医科大学、南京邮电大学等高校“候选考生”比例均为200%。招生专家分析说,这意味着有更多的考生有机会参与到“综合素质评价”试点中。“但从另一个角度看,难度相应增加,达线考生不光看高考成绩,还要比拼综合素质评价、小高考成绩等。”录取环节有变化:本一批前投档退档考生还有录取机会今年,我省在志愿填报时专设一个志愿栏,用于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或试点学院招生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高校要求,且高考文化分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上的入选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先行向试点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对未被录取的入选考生,试点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档时,对其中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一点疑问:综合素质评价中学准备好了么?采访中,有招生专家分析,2015年“综合素质评价录取”中最明显的变化是,中学“综合素质评价”首次以分数的形式计入总成绩,在考生录取时直接“说话”。“过去只是一道门槛,过关即可,现在是直接折算成分数。”例如南京师范大学录取时,对于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满分20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综合素质评价占比5%。有高校招生负责人表示,综合素质评价打分在中学,高校认中学的盖章,“如果还是和过去一样,所有学生都打A,这就失去了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需要中学制定严格的评价体系”。高校招生信息一览要求考生达本一线高校南京师范大学招生人数:102人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15日网上报名及邮递材料。面试时间:6月12日进行综合评价录取面试考核。南京医科大学报名人数:不超过当年本科一批次招生计划总额的5%。报名时间:网上申请4月1日9时至日17时。4月16日前邮寄纸质报名材料。面试时间:6月14日,面试资格生参加面试测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人数:不超过该校今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网上报名时间:日至15日。4月16日前邮递材料。面试时间:6月15日至16日。
人物.访谈.观点
作为上戏师哥的胡歌以一袭学生装扮亮相瞬间引起轰动,更在上戏70周年校庆晚会上深情朗诵。
招生.考试.培训江苏11所高校试点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汇总
更新时间: 23:56点击数:次文字大小:
江苏11所高校试点招生简章汇总
经教育部核准,,江苏省从2015年起,,在原省属11所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良试点事情的根本上,开展改良试点事情。入选考生高考后果只要到达本二批次省控线,就有望通过综合评价被相应高校择优录取。从各校政策看,高考后果只占录取参考的必然比例,同时还要参考学业程度测验后果,出格是以往形同虚设的综合素质评价也计入后果了。
2015年江苏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15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15年南京产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15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15年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15年南京邮电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15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15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15年西交利物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15年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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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5年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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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2015年采用综合评价录取高校有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1所高校,各高校招生简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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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信息:
我的电子书1.什么是高校综合评价录取?为什么要进行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江苏省申请在部分省属高校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要求,我省从2015年起,在原省属11所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
我省开展普通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目的在于指导省属高校根据本校的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标准,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即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我省有哪些高校参加综合评价录取?
答:2015年,我省共有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1所高校在省内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3.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流程如何?
答:3月底,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4月1日至15日,考生按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
4月30日前,高校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
6月10日起,试点高校对考生进行考核;
6月22日前,试点高校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6月27日至29日,入选考生凭动态口令卡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
4.考生如何参加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
答:4月1日至15日,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高校不得将名额分配至中学,如中学向试点高校推荐考生,应事先制订并公开推荐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择优推荐。所有被推荐考生的名单及相关材料须在校内进行公示。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5.考生报名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符合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的考生,应根据高校的要求,提交个人自荐报告等材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符合高校培养特色要求的写实性材料等,并由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专家个人等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等。
6.试点高校如何进行综合评价录取考核?
答:试点高校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对考生进行考核,原则上不得进行笔试,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考核要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每组专家评委的人数应在5人以上,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6月22日前,经高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试点高校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2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
7.入选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答: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6月27日至29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今年,我省将在志愿填报时专设一个志愿栏,用于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或试点学院招生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8.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的投档和录取工作如何进行?
答:我省文科类、理科类高考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已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填报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的入选考生,将按以下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1)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试点高校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该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
(2)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上述要求,且高考文化分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上的入选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先行向试点高校投档。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对考生的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综合考量,对满足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对未被录取的入选考生,试点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档时,对其中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
(4)按综合评价方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由录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
9.在公示环节具体有哪些要求?
答:为保证综合评价录取考试招生环节的公开、透明,中学必须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试点高校必须将经审核准予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省教育考试院也将对高校的入选考生、录取考生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10.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如何加强对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工作的管理?
答: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高校招生工作要全面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规范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试点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不得发布未经教育部备案的综合评价录取简章或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组织与综合评价录取挂钩的考核工作;高校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辅导活动;不得以各种形式偏离试点定位进行恶性生源竞争或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录取时不得突破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得更改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执法监察,全程参与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全面监督。对违规违纪的部门、学校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文章来源: 中国网中南大学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
来源:中南大学招生在线
作者:匿名
发表时间: 19:28:21
点击数:87110
中南大学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继续在湖南省进行试点,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计划性质为国家任务计划,以追加计划的方式单独公布,不包含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招生计划为490名,其中文史A类40名、文史B类30名、理工A类230名、理工B类90名、理工C类60名、理工D类40名。招生计划见下表:
汉语言文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
思想政治教育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应用物理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地理信息科学
生物医学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生物信息学
医学检验技术
资源勘查工程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矿物加工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注: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关事项见附件:《中南大学2015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
2.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其他各专业学费标准以湖南省政府部门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2015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且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优惠分,以下同)达到湖南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的理科考生或文科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考时间及方式
报考时间为6月26日8:00至6月29日8:00。
报考采用网上填报方式,根据考生自愿报考的原则,凡符合“综合评价录取”报考条件、欲报考“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登录“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网址:http://zhaosheng.)在“综合评价录取报考系统”中报考,并按照报考系统的要求,真实、细致地填报信息。
报考时考生须按照文史A类、文史B类、理工A类、理工B类、理工C类、理工D类等六类分别填报,不能兼报,兼报考生的报考信息无效。
报考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务必在湖南省高考志愿栏中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未填报该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核和录取。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的考生仍可填报中南大学其他各批次志愿。
四、考核资格确定
考核资格按照文史A类、文史B类、理工A类、理工B类、理工C类、理工D类等六类分别确定,原则上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按照招生计划和参考人数之比为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的人数、考核资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和具有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7月3日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上公布,同时发布有关考核通知。
五、志愿填报
考生报考时根据我校公布的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的“综合评价录取报考系统”中(文史B类、理工C类和理工D类除外)的专业志愿栏可填报五个专业志愿和一个调剂志愿。同时务必于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湖南省高考志愿时,在“综合评价录取”志愿栏中填报中南大学(院校代号“4302”,专业代号“97”)。
六、考核时间、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及评价办法
具有考核资格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考核,时间定在7月5、6日。
考核方式为站点式面试考核方式,理工D类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公民素质、科学思维、人文素养、人际交往、创新想象、英语能力等六个方面, 其他各类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公民素质、科学思维、人文素养、人际交往、创新想象、个性特长等六个方面。每个方面对应一个考核站点,每个站点的考核时间为5分钟,考核分值为20分,六个站点的考核总分值为120分。
每位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六个不同站点的考核。面试考核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构成综合评价成绩。
七、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招生计划和专业志愿,分类确定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和英语等成绩的优先顺序确定录取资格。录取资格人数不超过计划数。如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学校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录取资格。
2.专业确认原则:获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英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确定专业,无专业志愿级差。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录取到文史B类、理工B类、理工C类和理工D类的考生,入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3. 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被确定具有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于7月9日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布综合评价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及专业,并于湖南省本科提前批次结束后、第一批次录取开始前办理录取手续。
被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则不会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则不能录取到其他学校。未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参加第一批次及以后各批次的录取。
八、其它事项
1.6月26日8:00开通网上报考系统,6月29日8:00关闭报考系统,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报考和信息修改。
2. 考生报到时间是在参加考核的前1天,参加7月5日考核的考生7月4日报到,参加7月6日考核的考生7月5日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当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熟悉考核场地、参加17:30举行的“考前培训会”。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 到我校参加考核的考生,食宿自理。
4. 参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核定中南大学、湖南大学自主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教[2008]85号)规定的自主招生收费标准,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考核的考生需缴考核费200元。
5.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发布的综合评价录取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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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 &&&&&&&&&&&&&&&&&&&&&&&&&&&&2015年6月19日
中南大学2015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
一、培养模式
本项目学制四年,按照国际标准制定专门的教学计划。分两种模式进行培养:
第一种模式:四年学习期间,全部在中南大学学习,其中核心课程的三分之一由蒙纳士大学安排教师来我校进行授课。
第二种模式:四年学习期间,前两年在中南大学学习,成绩优良者后两年可进入蒙纳士大学学习。
二、学位授予
四年均在中南大学学习的学生按要求完成培养计划,可获得教育部颁发的中南大学相应专业学士学位和毕业证书。
后两年赴蒙纳士大学学习的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后可获蒙纳士大学学士学位,并同时获得教育部颁发中南大学学士学位和毕业证书。
四年全部在中南大学学习的学生,学费为每人每学年3.7万元人民币(具体标准以湖南省政府部门文件为准)。
前两年在中南大学、后两年选择赴蒙纳士大学学习的学生,在中南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标准同上;在蒙纳士大学学习期间,按照蒙纳士大学国际学生的标准缴纳学费,不需再向中南大学缴纳学费,可享受中南大学-蒙纳士大学合作特别奖学金。
在中南大学学习阶段的住宿费等费用与其他学生同等对待。
四、其他事项
1.赴国外阶段的手续办理:中南大学和蒙纳士大学将为学生获得赴澳所需要的签证和其他通关证件提供必要的帮助。学生在外开支,包括国际和国内旅费、签证及其他出国的申请费用及在国外的生活费用等,由学生本人承担。
2.学生进入本项目前,学校将与学生及其家长签定相关协议。
3.进入本项目的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按中南大学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4.进入本项目的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必须遵守所在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
五、国家如出台新的政策和要求,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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