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他妈妈要求他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要领证前借钱交首付买房,意思就是房子是他个人的!不写我名字,这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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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买房 首付是男朋友借钱付的。购房合同写他的名字,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提问者:| 浏览次数:343次 |问题来自: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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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共1条
房天下网友
12:05|来自:北京
写两个人的名字需要你们的结婚证件,我买房子的时候情况跟你是一样的,但是房产商需要我们提供结婚证,后来就拖到领取结婚证了才买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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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付了全款买房,是属于期房今年6月交房,合同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我们在10月份前领证结婚了,也就是在房子在办房产证之后领证结婚了,加上我的名字的话需要什么手续啊!还有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呢?
提问者:| 浏览次数:13次 |问题来自:南昌
男方婚前付了全款买房,是属于期房今年6月交房,合同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我们在10月份前领证结婚了,也就是在房子在办房产证之后领证结婚了,加上我的名字的话需要什么手续啊!还有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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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婚礼后三天,女方回娘家后不回来了,交了十多次后仍不回来,并且拒绝领结婚证,结婚前女方要了彩礼包括各种财物共7万多,男方叫了女方十多次,两个多月后女方明确态度说不和男方过了,但不还彩礼钱,这是否属于
举行婚礼后三天,女方回娘家后不回来了,交了十多次后仍不回来,并且拒绝领结婚证,结婚前女方要了彩礼包括各种财物共7万多,男方叫了女方十多次,两个多月后女方明确态度说不和男方过了,但不还彩礼钱,这是否属于诈骗罪?
 问题来自:山西 - 晋中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0:22 咨询人:e112319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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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应当返还,如果不还,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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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举行婚礼,但尚未形成夫妻关系,只是同居行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回复时间: 11:50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不构成诈骗罪,你可以起诉女方返还彩礼
回复时间: 15:42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可以起诉,民事纠纷
回复时间: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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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  男朋友准备买房,定金都已经交了,之前他说房产加我的名字。虽然我们还没结婚,但是住在一起,我担心还没结婚他父母不同意加我名字。但男朋友说明年我们打算领证,所以加名他父母没意见。但过了一个星期,就在昨天他妈打电话说不准加我名字,因为她妈怕我到时候不和我男朋友结婚,我男朋友在电话里和他父母起了争执,最后他父母说如果我男朋友执意要加我名字,那么他们就不出钱买房了。对于这事,因为我们是打算结婚的,而且现在住在一起,生活是一起开支,我男朋友工资不高,每月还贷几乎就没有钱了,相当于我们一起还贷。所以对于他父母变卦我很伤心,只是伤心。因为是他父母出的钱我我确实不能要求一定要加我名字,所以我打算搬出来自己一个人住,我男朋友的房贷我不管,至于他还贷之后还有没有钱吃饭我也不想管,可是我内心上来说,我不愿意这样做,挺伤感情的。而且我男朋友对我很好,一直以来都是同意加我名字的;各位亲们,我该怎么办?是为了爱情和他一起还贷到结婚再加我名字,还是我搬出来让我男朋友一个人承担?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男朋友已经买了好几套房,应该不会加我名字,可是不加我好没安全感  
  为什么不先把证领了呢?或者双方家里都出,都写名,一起还?  
  男方家里全款付的,只写男方名是理所当然的  
  楼主你都说了你男友还贷之后工资就不多了,你管他生活开销啊。这类似于共同还贷。你可以让他爸妈的名字和你的名字都加上啊。  
  没用的 他出的全款 房子跟你没有任何关系
  领了结婚证再买。搞不懂,明明一定要结婚,为什么现在不领证?如果觉得不到结婚的地步就不要买房子,将来万一分开房子分割起来太困难。
  加不加有什么关系吗?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会被算在房产升值部分的,就算是离婚你也不亏,当然你也不占便宜,如果离婚原因是他出轨法院会酌情多判给你,当然,你也一样,个人觉得新婚姻法挺好,我是女的  如果在这个问题上纠结那就别让他爸妈买房了,先领证,领证后自然是你们共同财产,他爸妈也不担心你会跑了,这不是很简单吗  
  @lt88052
  领个证就好了,我就是这样干的 省得双方有意见,虽然双方都没意见  
  @lt880524
13:53:00  男朋友准备买房,定金都已经交了,之前他说房产加我的名字。虽然我们还没结婚,但是住在一起,我担心还没结婚他父母不同意加我名字。但男朋友说明年我们打算领证,所以加名他父母没意见。但过了一个星期,就在昨天他妈打电话说不准加我名字,因为她妈怕我到时候不和我男朋友结婚,我男朋友在电话里和他父母起了争执,最后他父母说如果我男朋友执意要加我名字,那么他们就不出钱买房了。对于这事,因为我们是打算结婚的,而且现在住在一起,生活是一起开支,我男朋友工资不高,每月还贷几乎就没有钱了,相当于我们一起还贷。所以对于他父母变卦我很伤心,只是伤心。因为是他父母出的钱我我确实不能要求一定要加我名字,所以我打算搬出来自己一个人住,我男朋友的房贷我不管,至于他还贷之后还有没有钱吃饭我也不想管,可是我内心上来说,我不愿意这样做,挺伤感情的。而且我男朋友对我很好,一直以来都是同意加我名字的;各位亲们,我该怎么办?是为了爱情和  —————————————————  很简单啊,婚前买房不用加,领证后马上加。婚前男朋友用自己的钱还贷你加你的名字理由不充分,领证后就是用你们的共同财产还贷了加你的名字天经地义。并且领证后加你的名字只需要不到100元的工本费。如果领证后他不同意加你的名字那就接着领离婚证去,?呵呵。  
  如果他同意的话,结婚之后加上去也可以,但是那是过户了,相当于二手房,而且没有结婚证办不了房产证的,你跟他们说放心……  
  @lt880524
13:53:00  男朋友准备买房,定金都已经交了,之前他说房产加我的名字。虽然我们还没结婚,但是住在一起,我担心还没结婚他父母不同意加我名字。但男朋友说明年我们打算领证,所以加名他父母没意见。但过了一个星期,就在昨天他妈打电话说不准加我名字,因为她妈怕我到时候不和我男朋友结婚,我男朋友在电话里和他父母起了争执,最后他父母说如果我男朋友执意要加我名字,那么他们就不出钱买房了。对于这事,因为我们是打算结婚的,而且现在住在一起,生活是一起开支,我男朋友工资不高,每月还贷几乎就没有钱了,相当于我们一起还贷。所以对于他父母变卦我很伤心,只是伤心。因为是他父母出的钱我我确实不能要求一定要加我名字,所以我打算搬出来自己一个人住,我男朋友的房贷我不管,至于他还贷之后还有没有钱吃饭我也不想管,可是我内心上来说,我不愿意这样做,挺伤感情的。而且我男朋友对我很好,一直以来都是同意加我名字的;各位亲们,我该怎么办?是为了爱情和  —————————————————  看了个标题,我只想说:如果你家出买房的钱的话就加。如果没出凭什么加。是不是你们的婚姻基础不牢固,需要用房子为离婚做准备?
如果一个女人真的爱这个男人就不会上天涯提这样的问题了!   
  又是因为房子,现实中可真多这事,算那么清楚干嘛……  
  @Ldido
11:55:26  又是因为房子,现实中可真多这事,算那么清楚干嘛……  -------------------------  建议你大度一点,如果你对你们的感情有信心。就暂时退一步,别伤了和气……  
  这房子你一毛钱都没出,跟你没一毛钱的关系!这房子不是共同财产。  你无非是担心如果以后分了会不会有份。  别这样想,把自己看低了。你是不劳而货的人嘛?  建议10年后改签名字。  10年如有条件,给你小孩买栋房子,把户主名字留一个空白,准备填孩子另一半的名字,你愿意不?小心人才两空哦!
  、楼主男?
  楼上的没有看到是贷款吗?男方首付,剩下的俩人还贷~我觉得加你的名字比较好,担心你们不结婚那就先领证再买房。我觉得人家父母是不想加你名字还是担心你们不结婚不加,这个很重要噢。  
  不加是本分,加了是爱你。凭什么你要想这个问题  
  人家父母出钱给儿子买房,等于你一分钱没出。人家父母写儿子的名字是很合理啊。你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呢?你们婚前人家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是正确的,婚后如果你俩一块还贷,你再要求加你名字,这个要求就很合理了。  
  又是闹眼子的事情,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的打算。  
  你不出钱,不用加你名字。房子什么都代表不了,想多了只有自寻烦恼,这根本不叫事儿。  
  为什么要加你名字喔,又没结婚  
  现在就去把证领了呗 不就解决了他妈的后顾之忧 也不伤你们的感情   
  算那么清干嘛?或者说楼主可以去找个愿意专门送一套房子给你的,不就完事了?又不是跟房子结婚。。。。  
  男朋友家出首付,你们一起还贷?  
  还没领证不加名字理所当然,要加赶紧领证,为什么得明年,没领证什么都不是,人家怎么放心加你名字  
  @木子萦
12:47:00  现在就去把证领了呗 不就解决了他妈的后顾之忧 也不伤你们的感情  —————————————————  
  明年是领证的好日子?还是说还不确定领证?  
  你又不准备离婚,何必在意。  
  @linjinyan楼
14:36:00  还没领证不加名字理所当然,要加赶紧领证,为什么得明年,没领证什么都不是,人家怎么放心加你名字   -------------------------  亲兄弟还明算怅,何况女朋友,不会是没到结婚年龄把?  
  只要你们一起还贷,即使分了也会陪你钱的,房子也分不给你啊!没结婚更加不上你的名字啊。领证再说,大家都踏实了。  
  保管好证据,怕啥啊,有个万一也不用担心的,钱你都拿的到。  
  不该加,婚前的跟你没关系。  
  法盲,加不加名只要拿出出资证明房子都和你没关系  
  lz就想分一份呗!这房子和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实在想分夫妻两开开心心的 对老的好点  
  女人都想白拿  
  领证加名嘛,没结婚要求加名子有点过分了啊,虽然住在一起,万一分手了呢,人家小伙再找个姑娘咋给人交代啊!  
  这个话题很多人讨论过,结论是,如果你没出钱的话,就不应该。  
  @闾丘晓晓
23:52:00  领证加名嘛,没结婚要求加名子有点过分了啊,虽然住在一起,万一分手了呢,人家小伙再找个姑娘咋给人交代啊!   -------------------------  更何况结婚还有闪离的,现在很多人怕女方用结婚来骗房子。  
  从楼主的文章中能看出楼主是一位善良的女孩子。说实话,在结婚之前男主卖的房子就不应该写两个人的名字的(无论是男主自己还是父母给卖的)。但是你说你的男朋友还完房贷后吃饭都是个问题话,而且需要你的帮助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不过你真的不用太纠结这事。因为女人一但对房子和车子有需要的话,你就等于把自己的价钱标好了,如果你把自己标好了价钱,你的男人就会无时无刻的想你值不值这么多钱。那样的话,以后的日子你就只有两个选择,第一个是希望你的男人别有太大的发展,因为他的发展太好的话,就会再去卖一个女人(给自己标价的女人还是很多的)。第二个是希望你在结婚之后别老的太快了,因为你标的价钱是房子,那么你男人评估的你值不值的一个条件就是你的身材、外表、气质。如果你没有这些东西的话,你的男人会有一种被骗了的感觉,那时就算你的男人没有和你离婚,你们的生活也不会幸福的。
  看人家父母出多少钱,几万块无所谓了,如果是几十万,你有什么资格要求加名字呢?我反正觉得一般自己不出钱还想加名字的女孩,跟那个男人肯定是没有爱情的。
  @lt880524
  不加名字 就搬出去住 这是个亮点
说句不好听的 婚没结 家里人肯定不放心 万一你是个骗子怎么办
  再过十几天,不就是明年了么?领完证再过户,写两个人名字,他妈也不用担心你不嫁了~
  反正我是不会住没我名字的房子的,楼主傻啊,居然还变相为别人的房子还贷,你男朋友可赚了,一点感恩之心都没得,显得你像倒贴的样。  真要结婚的话,让你男朋友在领证后买套房子夫妻共同署名,买不起就把婚前房子卖了
  按法律程序办。
  我建议 你跟结婚5年以上 孩子3岁以上的女性 最好工作 学历 家庭跟你类似的女性聊一聊 搞清楚自己要什么样的生活 哪些是你可以暂时放弃的 哪些是可以争取的 论坛上面龙蛇混杂 WSN又特别多  对于自己有经济能力的女性 婚姻究竟会得到什么 失去什么 真的很难讲 建议你去看一个大婶写的婚姻感悟 对不算精英 也可以自给自足的女性来说 有时婚内10年 真的觉得是冷暖自知  房是看得到的资产 一家子奋斗几十年不容易 人家心疼自己的资产有道理 你是身价清白 不想折腾的好女子 心疼自己的年华和付出 也有道理 而且 钱不是男友的 是公婆的 这就更复杂了   我见过有个儿子 父母是富人 买房写父母名字 儿子一婚离了 第一任前妻收拾衣服走了 第二任前妻 因为有了孩子 要争 可是他本人什么都没有 官司还在打 不知道结果 但是估计公婆的律师会更给力。  另外一个人 房子没有写妻子名字 妻子出轨 男人不能原谅 房子直接送给妻子了 净身出户  做人的差别实在太大了 所以 很多时候 既要看世道 又要看人心  世道是 现在男权社会 且保护有产者 女人婚后的家务劳动 生育等等 都是巨大付出 按钟点工小时计算价值不菲 用同样精力投入工作获得产出可能会大大高于丈夫所能补偿的 如果结婚时就看轻你 婚后只会变本加厉 结婚时对你好 婚后也大多越来越习惯 因为女人活该这样 像中国和美国的定位一样 美国就该做高附加值工作 中国就该做低附加值工作 没道理可讲 所以你自己不够强 已经先错了几步 婚前同居 对于很多婆家来说 都觉得可以省掉聘礼了 为什么有聘礼 是古代对于女方付出的简单补偿 婚前同居了 你已经放弃了一半权利 当然男友心中有你就行 可是钱是公婆的啊   人心 就是上面我说的 一样米养百样人 老公是什么层次 什么人品 你应该比较清楚 不多说 虽然世道艰难 要保护自己 但是也不要伤了人心 毕竟 你也不是等米下锅   我觉得 欧美人工作到40岁才结婚 也是没办法的 女人为了婚姻生育产生的损失 男人不会真正补偿得了 于是女人就等到功成名就了再来做生育的事情 不求男人补偿 真正做到冷静 平等   看你选哪条路了 评估一下自己的能力 决心 行动力 综合实力 这世界上 只有你自己可以为自己负责 不要太依赖你男友 他现在还是个孩子 女人必须早点成熟 丢掉幻想
  @lt880524   吃饭值几个钱 你这也算么
  这还纠结,真实未雨绸缪啊,为将来离婚做准备吗?换位思考如果是你的儿子(假如)婚前买房你同意加吗?至于你俩还贷离婚时让他补偿不就行了!还没结婚就为离婚做准备了,高人哪!
  如果是男方出一次性全款,那你也别想了,跟你没关系。
但如果是首付,以后要2个人一起生活一起还贷,那就肯定要写你的名字啦,虽然在第一时间,男方父母是“吃亏”的,因为他们承担着你变卦的经济损失风险,但我觉得换来的是一种信任吧。我和女朋友也还没领证,买房我首付了60%,但还是写了2个人的名字,她和她父母也由此更信任我了,这样以后生活才好过一些。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同时转发到微博本报记者 金镒      案:      南岗区的王先生(化名)最近有点烦,新婚之喜的感觉还没尝够,一份离婚协议书就摆在面前,最让王先生郁闷的是,为了结婚,自己新买的大房子要生生地分人一半,想起来别提多心疼了。      事情还得从去年春节前说起,42岁的王先生离异后一直没有对象,在一次外出中遇到了孙小姐(化名)。 孙小姐模样端庄,王先生一见倾心。为了能打动孙小姐,王先生经常请孙小姐吃饭,制造各种机会约会表达心意。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年初,孙小姐终于答应嫁给王先生,今年年初,王先生跟孙小姐来到民政局登记结婚了。大红证书拿到手后,王先生兑现了当初的承诺,登记后第3天,王先生携带70多万元的现金在南岗区园林街附近买下了一套近100平米的商品房,而房证要一年后才能到手。      媳妇娶到了,房子买了,“结果我还没来得及高兴,几天后一张离婚协议书却摆在了我面前,我当时一下子蒙了。”王先生算了一下,此时距两人登记刚刚30天。      王先生一直不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孙小姐的理由是这次结婚太仓促了,其实两个人无论在生活习惯还是个性上差距太大,所以想趁早更正这个“错误”。接下来的另一句话王先生不单愣了,而且愤怒了。孙小姐坚持,根据法律规定“这个刚买的住房属于婚后财产,自己有一半的所有权”,要求把房子变卖后分得其中一半的钱款。王先生坚决地拒绝了:“明明是我付全款买的,她刚跟我结婚30天就想分一半,这不明摆着坑我吗?”同时王先生认为,房子的房证还没办下来,现在离婚,房子应是属于自己的财产。      目前,王先生正在接洽律师准备跟孙小姐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法:      夫妻感情不好可以离婚,但这价值70多万的房子怎么分就是个问题了。买房时孙小姐没花一分钱,而30天后就可以拥有价值35万元的半个房子吗?王先生该怎么办呢?      法律专家表示,属婚后共有财产,孙小姐有权分割。      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而结婚登记后,双方的收入和购置的物品都是共同财产,房屋的房证虽然没下来,但对房屋的属性没有影响。关键是该房屋是婚前的财产购置的,还是婚后所得购置,如果是在婚后用财产支付,在婚后取得所有权,则由于其只是在财产形式上有所转换,还应算是婚后的财产,所以孙小姐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另外,如果婚前买房,房产证上只写有一方的名字,即使另一方出资也不能认为是共同财产,只能认为是一方财产,获得财产的另一方对出资方有债务,离婚后,该房产归产权证上的人所有,但对购买房产的出资人应当给予补偿,补偿包括房产升值取得的利益。      如果婚后办理的产权证,那么无论是写有谁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但双方有约定的除外。若王先生有证据或字据证明双方的出资数额,可以不必一人一半等额分割房产。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并规定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王先生与孙小姐日后在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份额说明男女方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存在明确的约定,并载于国家机关出具的权属证书之上,那么离婚时对此财产应按双方的约定份额来分割。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这种显而易见的卖屄诈骗的,我想法律应该按照判例及时修改。  比如规定结婚多久才可分到财产之类。
  真tnnd狗屁的法律
  很好很强大
  这女人分明是在骗人嘛
  所以说。还是用父母名义提前买好房比较好。要是哪个女的提出来一定要在房卡上写上她的名字,最好考虑考虑,毕竟父母的钱不是拿给你乱分的
  k,法律不会这么sb吧
  女人啊女人
  如果先买房再登记,会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了
  前两天不是有普及婚姻法的帖子么,结婚之前买的房子属于买房的那个人啊,
  人渣,曰
  可不可以這樣:那70万元钱是王先生的吧?这个是婚前财产吧?那王先生把房子退了好了。
  这个王先生的问题  在于色令智昏  用买房子之类的物质诱惑  想拴住女骗子的心  他心里就认为对方是个物质女人  所以,奉献上物质  其实,真正的爱  何须物质诱惑  为了那份爱,男女都能飞蛾扑火  跟你斤斤计较条件的  一定不是真的爱你  莎士比亚说  爱情要是掺杂了跟它无关的算计  就一定不是爱情  讲条件的女人  好的只是寻找一张长期饭票  坏的就是彻底的骗子  一个人爱你,是真正欣赏你  而不是你有这有那  如果她真的欣赏你  你就是一无所有  她都愿意跟你闯天涯  掂量一下婚约里那几句  “无论贫穷还是疾病,都不离不弃”  这几个字的分量吧  中国人喜欢把爱情里添加杂七杂八的算计  很多人一辈子都体会不到什么叫爱情    
  这个鸡也太高级了吧,一个月35W,一次起码1W,我的妈啊,她B是用钻石做的.
  空手套白狼,1个月35W,很好很强大。
  男子不能告对方婚姻欺诈吗?
  建议事主花十万把这女人给办了
还省二十五万
  作者:齐格霏 回复日期: 19:38:27 
    这个鸡也太高级了吧,一个月35W,一次起码1W,我的妈啊,她B是用钻石做的.  ======================================================  哈,所以专门诈骗钻石王老五,哈~
  一定是个非C
  同情当事人..。
    都这么大了,还这么色令智昏。看不清楚一个人啊。    
  婚姻法明显济后,己不符合现代婚姻,应该改为财产谁出资永远归谁所有.或结婚30年才算夫妻共同财产.
  顶下,啥也不说了。
  大家要小心咯~~~~~~~~              
  婚姻法???
  操,我的眼镜呢?
  作者:singleXIA 回复日期: 19:22:30 
    可不可以這樣:那70万元钱是王先生的吧?这个是婚前财产吧?那王先生把房子退了好了。  ==================================  不用退房子,只要他能证明70万是自己婚前所得就可以了。      作者:烦起名 回复日期: 20:17:30 
    婚姻法明显济后,己不符合现代婚姻,应该改为财产谁出资永远归谁所有.或结婚30年才算夫妻共同财产.  ========================  认真看看法律,是你明显落后了。  
  搂住说的不对  法律会不给那个女的一分钱,还要求她退彩礼,如果男的给了的话
  哇赛,这也太直接了呀  哪怕生活个2年3年的再离呀
  我身边一哥们比你说的这位时间长点,不到一年.你说这个骗钱有嘛不同?
  很显然是这个男的SB了。。。如果不是他自己装B,那女骗子能钻法律的空子吗。。。
  强悍!女人啊。
   法律专家表示,属婚后共有财产,孙小姐有权分割。  ==================  放屁  真当天涯都是法盲?  
  不能怪介个女淫的B贵,只能怪楼主太贱。
  告婚姻诈骗,可以报案,这女的就怕了
  这女人该杀
  笨笨,财产婚前公证也不懂呀,这男的肯定各方面条件相当一般,否则,也不会这么个直追.好色不得好报,正常.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男方可以再搞张140万的借条,当然是婚后借的,然后要求夫妻共同偿还,这样可以再赚70万
  法律没哪么弱智~~~  男方如果能够举证70万是婚前所得就可以了~~~
       作者:singleXIA 回复日期: 19:22:30 
    可不可以這樣:那70万元钱是王先生的吧?这个是婚前财产吧?那王先生把房子退了好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退?买了房,想退就退,你以为房地产公司是你开的?现在只能卖,但卖了也是共有财产.
  婚后财产是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和收入,70万根本就不是结婚30天内的收入怎么可以算共同财产呢,如果共同财产,应当是30天内两人的收入总和
  这个关于这个问题。记得婚姻法有规定的,  按照两者结婚的时间来说,结婚时间太短,根本不存在婚后财产的问题,两者产生婚后财产至少要半年的时间。所以说,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类似的案例有很多。没见过有分割财产的。
  中国很多西北的农村还有指腹为婚的习俗,还有现在很多人娶老婆要给女方巨额的礼金,父母之命子女依然难违,青年们的婚姻自由根本是名存实亡,请追求自由真爱的有识人士起来!只有真正的自由才让借婚姻骗取钱财的人无从下手!
  我看没那么简单就能摆脱这女骗子,我说女人可怕吧!
  请人做掉那个女的,也就几万块钱的事,35W那女的到手了也没命花。
  解决问题的手段不要太单一
  没这么简单的啦。。  王先生可以这样定义!  坚决不离婚。想离的话就在财产分配上不给一分钱给女方。。  自然就不能离婚!  不离婚的日子。。。天天日。。。拿茄子罗波黄瓜狂插!  插到接爱不要财产而离婚为止!    第二办法。。。。  找朋友搞个一百万的借条。。  然后再离婚。。就是夫妻婚后共同债务!要一起承担!    鸡巴律师。。还一起分房!  感觉智商物低!
  找朋友借个几百万。。  不就成为夫妻婚务债务了。。  一起担了。。SB一个!    律师也不会支招的!
  这个应该算是婚前财产,当然,王某要想办法证明买房子的钱是他自己的。估计这点不好举证,这个女的一口咬定是双方共同出的钱,男的也没法子。  
  作者:1984wumeihua 回复日期: 22:11:48 
    没这么简单的啦。。    王先生可以这样定义!    坚决不离婚。想离的话就在财产分配上不给一分钱给女方。。    自然就不能离婚!    不离婚的日子。。。天天日。。。拿茄子罗波黄瓜狂插!    插到接爱不要财产而离婚为止!        第二办法。。。。    找朋友搞个一百万的借条。。    然后再离婚。。就是夫妻婚后共同债务!要一起承担!        鸡巴律师。。还一起分房!    感觉智商物低!  ============================  你娃忒狠了点吧
  把她的两个眼睛挖了
  找朋友搞个一百万的借条。。  然后再离婚。。就是夫妻婚后共同债务!要一起承担!      这是最有效的办法,法院同样会支持!
  这比卖B挣得多啊,而且还狠!  让天下的男人对天下的女人都有了戒心,这是谁的悲哀?让从此的爱情毁于此时,是谁的悲哀?
  先拖,拖不掉就先上诉拖时间,找个鸭子勾引女骗子上床,然后捉奸,然后起诉离婚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女方过失)。
  听说不是8年吗?  
  这女的是MBA吧
  lz傻吧。10年后才有资格!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男方可以再搞张140万的借条,当然是婚后借的,然后要求夫妻共同偿还,这样可以再赚70万    ---------------    这是个好办法。不过要注意,弄借条找的朋友一定要可靠,不要再被坑骗了。      
  找朋友搞个一百万的借条。。    然后再离婚。。就是夫妻婚后共同债务!要一起承担!  ---------------------------------------  要是朋友翻脸呢,那女人是拿不出了,房子抵押还差30W
  有意思
  哎!骗子啊!友情在学校也不顶事了!
  婚前财产9年内不能算共有财产   这女的应该啥也拿不到
  ......
  那有什么,遇见这样的骗子就别跟她离婚,跟她慢慢的磨咯,看谁怕谁
   找朋友搞个一百万的借条。。      然后再离婚。。就是夫妻婚后共同债务!要一起承担!    ---------------------------------------  找老爸写借条,70万,买房前一天借的,OK?
  反告‘婚姻欺诈’
  现成的例子多了,女人结婚前问你要这要那的时候是打着爱情旗号来的,等一旦要分利益了,那是什么爱情嘴脸都撕了.连起码的人格和道理都不讲了.
  作者:forrr 回复日期: 01:35:16 
    现成的例子多了,女人结婚前问你要这要那的时候是打着爱情旗号来的,等一旦要分利益了,那是什么爱情嘴脸都撕了.连起码的人格和道理都不讲了.    
  法律没那么沙比    70万现金是婚前财产,毫无置疑!    只不过转移到房子中去了。    这女的不能拿走人家的婚前财产  
  法律没那么沙比        70万现金是婚前财产,毫无置疑!        只不过转移到房子中去了。        这女的不能拿走人家的婚前财产  ------------------------------   关键是细节,你说你用婚前现金购买,怎么证明?保存银行转帐记录了没有,掏现金更晕菜了,女方完全可以一口咬定出钱交给男方一起购买的。
  才30天就要分房子了,太过分了,看看下面这个极品女人是如何算计公婆的终生积蓄的(用来给她买房子的):  以下内容,来源于 恶儿刁媳网:    1999年,二小(章刚,清华大学MBA,XXX投资银行私塾弟子,曾任宏源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胡群燕,搜狐公司员工,宁波人)要买房(于杭州,二小本科就读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毕业后工作于杭州),遂花言巧语于二老曰“共同生活,养老送终”,骗得二老终生积蓄12万元(9万首付,3万装修),钱到手后,遂态度变,以儿媳为甚,嫌弃二老,几次欲赶其走。02年章刚到北京读研,胡亦到京工作。06年,章刚打电话请二老到京照看小孩,后章刚向二老以炒股之名索钱,未果,遂不理睬二老。07年,忽一日,章刚暴富,月入两三万,加上年终奖,年可入百万,遂面露狰狞、恶语相加,加紧赶二老走,二老同意走,但不同意走的方案(在西安租住一室一厅),产争执,这时胡群燕给二老索要5万元彩礼(婚后7年),二老曰“我的女儿都没给别人要过彩礼”,胡群燕吼道“你的女儿不值钱”。章刚遂电请其兄和表兄来调解(且声称不付来回路费),二小给二老再设陷阱,二老险些中计。二老坚持回杭州住,二小坚持让二老到西安租房住(二老恍然大悟,看小孩是假,骗离杭州的房子是真,章刚当时让二老把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搬离杭州),僵持中,兄建议让章刚公司领导调解,(章刚遂将其兄用菜刀砍出家门),二小恐其恶行败露,遂提出分家方案:卖掉房子给二老50%房款(4%口头协议,46%书面协议。而二老对房屋的付款比例远大于50%,是63.6%),用于解决二老居住问题,并附加不赡养二老,二老不同意其苛刻的附加条款,章刚逼二老就范,称不同意附加条件就达不成协议,“你们就去告吧”,二老被迫同意不赡养,后协议签字。二小卖房后,再次食言,拒不支付房款,还将二老告上法庭,谎称被胁迫签署。      
在赶二老过程中,胡群燕骂二老“你们都是猪,你们吃的喝的都是我的钱买的,吃的喝的给我吐出来。杨姐(保姆)是我出钱请的,你们要吃饭你们出钱,杨姐以后不要给他们做饭,从明天中午开始就不要给他们做饭了”,遂将二老在寒冬赶出家门吃饭达110天,章刚给二老写条曰“从今日至我父母离开北京之前我父母在外就餐的费用暂由我父母代为垫付,日后由我承担。”。章刚在小孩出生前向二老索要10000元,二老依其意给胡群燕寄了10000元,时值章刚出差,后来胡群燕却说没寄,打算在二老离京时再扣其10000元,等于想从二老手中弄2万元。      
后二小败诉(尽管在法庭上请保姆作伪证,仍败诉),极不情愿地支付了二老46%房款(在付款之前企图再次骗走二老的钱款,未果),二老遂追讨在外就餐费和4%房款,二小不但不给还辱骂二老,始终避而不见,并将二老赶出家门。      
二小为了掩盖其丑行,到处造谣,二老要求当面对质,二小不敢,并恶意躲避。现章刚已逃至新公司上班(车牌号:京KF9326),胡群燕仍在搜狐公司上班,但她说不认识二老,二老亦不知道二小住在哪里。有知道其现住址或章刚新单位者烦请告知QQ: 或 , 必酬谢。        部分证据,扫描件及录音等,详见恶儿刁媳网:    
  楼上猪喂,这事告不了那女的婚姻欺诈!哪条法律归定结婚一个月就不能离婚?哪条法律归定结婚一月提出离婚不能分割财产?男方为独占财产伪造借条,一旦被发现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再说,男的可以伪造140万借条女的就不会也这么干?男的很容易证明他婚前拥有70万甚至更多却很难举证购买这套房屋的70万是他独自出资,女的完全可以一口咬定是二人共同出资,甚至女的可以出示一张为购此房外借70万的借条,说房款完全由她出只是房产证写男方名而已…这时怎么办?
  作者:变相怪杰777 回复日期: 19:27:49 
    这个王先生的问题    在于色令智昏    用买房子之类的物质诱惑    想拴住女骗子的心    他心里就认为对方是个物质女人    所以,奉献上物质    其实,真正的爱    何须物质诱惑    为了那份爱,男女都能飞蛾扑火    跟你斤斤计较条件的    一定不是真的爱你    莎士比亚说    爱情要是掺杂了跟它无关的算计    就一定不是爱情    讲条件的女人    好的只是寻找一张长期饭票    坏的就是彻底的骗子    一个人爱你,是真正欣赏你    而不是你有这有那    如果她真的欣赏你    你就是一无所有    她都愿意跟你闯天涯    掂量一下婚约里那几句    “无论贫穷还是疾病,都不离不弃”    这几个字的分量吧    中国人喜欢把爱情里添加杂七杂八的算计    很多人一辈子都体会不到什么叫爱情      顶
  遇到朱海洋,这婊子必被斩首
  71楼把全文贴出来人肉那对恶二恶媳!别担心法律问题!
  来看回帖智商情商是否及格  哈哈
  没这么简单的啦。。    王先生可以这样定义!    坚决不离婚。想离的话就在财产分配上不给一分钱给女方。。    自然就不能离婚!    不离婚的日子。。。天天日。。。拿茄子罗波黄瓜狂插!    插到接爱不要财产而离婚为止!        第二办法。。。。    找朋友搞个一百万的借条。。    然后再离婚。。就是夫妻婚后共同债务!要一起承担!        鸡巴律师。。还一起分房!    感觉智商物低!  ==========================================================  支持这个,朋友换成父母更好
    先把她的两个眼睛挖了,再用辣椒水灌她,看她咋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我倒觉得这个应该是属于女方进行欺诈性结婚,对于婚后财产,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只能说那个律师与骗子一伙的。
  兄弟们结个婚容易嘛。。。我都生气了。。。前几楼的朋友说得很好,顶。。。
  77楼法盲!
  婚后债务也要分担吧?男方可以找个信得过的人签个100万的借据,要求女方共同分担。(自己想象的,是不是可行我不懂,中国的法律就是个笑话。)
  弱弱地问一句:怎么知道楼层的?    
    作者:无奈并微笑着 回复日期: 22:26:48 
    作者:1984wumeihua 回复日期: 22:11:48        没这么简单的啦。。      王先生可以这样定义!      坚决不离婚。想离的话就在财产分配上不给一分钱给女方。。      自然就不能离婚!      不离婚的日子。。。天天日。。。拿茄子罗波黄瓜狂插!      插到接爱不要财产而离婚为止!            第二办法。。。。      找朋友搞个一百万的借条。。      然后再离婚。。就是夫妻婚后共同债务!要一起承担!                  鸡巴律师。。还一起分房!      感觉智商物低!    ============================    你娃忒狠了点吧      ++++++++++++++++++++++++++++++++++++++++++++++++++++++++++      很好,很强大。              
  什么律师啊?有执照吗?
  恐怖的婚姻
      作者:关宁铁骑 回复日期: 08:42:13 
    法律没那么沙比            70万现金是婚前财产,毫无置疑!            只不过转移到房子中去了。            这女的不能拿走人家的婚前财产    ------------------------------     关键是细节,你说你用婚前现金购买,怎么证明?保存银行转帐记录了没有,掏现金更晕菜了,女方完全可以一口咬定出钱交给男方一起购买的。    +++++++++++++++++++++++++++++++++++++++++++++++++++++++        女方一口咬定????????????    银行转帐记录了没有????????????    女方出钱????????              连这都搞不清你来回啥子贴嘛,你和那个所谓法律专家都吃DB去吧, 纯属找抽!!                  
  伪造借条可行么?    
  作者:qfl2003 回复日期: 10:13:48 
    弱弱地问一句:怎么知道楼层的?  ===========================  严肃的说:数!
  同意楼上的写个100多万的借条,然后一家子打麻将,一晚上全输,有个借条摆在那,看她还胡闹不,当然上法院前不能让那鸟B知道,不然她也给你弄个借条就麻烦了.或者找理由把房子给退了,大不了损失点装修费
  作者:陈贝贝 回复日期: 10:37:24 
    作者:qfl2003 回复日期: 10:13:48        弱弱地问一句:怎么知道楼层的?    ===========================    严肃的说:数!    ==========================  仰慕的说:你真高
  女人呐  靠自己不好么
  用手机看帖,有标示楼层的。
  作者:yuanjy777 回复日期: 10:40:02 
    同意楼上的写个100多万的借条,然后一家子打麻将,一晚上全输,有个借条摆在那,看她还胡闹不,当然上法院前不能让那鸟B知道,不然她也给你弄个借条就麻烦了.或者找理由把房子给退了,大不了损失点装修费  ====================  强中更有强中手啊。佩服
  上海80后单身交友征婚俱乐部,QQ群:;  男限年出生,女限年出生后,90后、非主流、火星人勿扰!要求单身,在上海工作,籍贯不限,大专以上学历!
  作者:liubanghh 回复日期: 11:20:44 
    作者:yuanjy777 回复日期: 10:40:02        同意楼上的写个100多万的借条,然后一家子打麻将,一晚上全输,有个借条摆在那,看她还胡闹不,当然上法院前不能让那鸟B知道,不然她也给你弄个借条就麻烦了.或者找理由把房子给退了,大不了损失点装修费    ====================    强中更有强中手啊。佩服  ====================  强什么,你会伪造欠条,那女的不会啊?你弄个100万,那女的搞个500万,到时候两个人就比那个欠得多吧  还有法律是不保护非法所得,即赌债这类债权的
  有好多人善于钻法律的空子
  只要房子是领结婚证以后购买的,就是一人一半,别管谁出的钱.  不合理?  太不合理了,这法律应该改.  否则只会纵然欺骗与敲诈.  
  所以各位男士应该多个心眼儿,  一定是先买房,再领结婚证.  很多血的教训呀.
处于爱情中的人智商真是接近为0啊,这男的要是登记前买房就没这么多麻烦事了.  
不过这个女的离婚理由也貌似站不住脚的.  
建议这男的赶紧给法官送礼,根据当前中国的情况,一般的民事案件纯粹就是比谁给法官送的礼多,要是让那女的抢了先就麻烦了.
  人一辈子最痛苦的事是人死了,钱没花完,  人一辈子最最痛苦的事是人还活着,钱没了。
  一天11667元的嫖资,贵
  主贴中的法律专家要是真正学过两年法律,  我就把那房子吃了。  见过曲解法律的,没见过这样曲解的。
  告诉她,敢敲诈,腿给她弄折了。
  作者:新手上路56 回复日期: 09:03:17 
    才30天就要分房子了,太过分了,看看下面这个极品女人是如何算计公婆的终生积蓄的(用来给她买房子的):    以下内容,来源于 恶儿刁媳网:        1999年,二小(章刚,清华大学MBA,XXX投资银行私塾弟子,曾任宏源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胡群燕,搜狐公司员工,宁波人)要买房(于杭州,二小本科就读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毕业后工作于杭州),遂花言巧语于二老曰“共同生活,养老送终”,骗得二老终生积蓄12万元(9万首付,3万装修),钱到手后,遂态度变,以儿媳为甚,嫌弃二老,几次欲赶其走。02年章刚到北京读研,胡亦到京工作。06年,章刚打电话请二老到京照看小孩,后章刚向二老以炒股之名索钱,未果,遂不理睬二老。07年,忽一日,章刚暴富,月入两三万,加上年终奖,年可入百万,遂面露狰狞、恶语相加,加紧赶二老走,二老同意走,但不同意走的方案(在西安租住一室一厅),产争执,这时胡群燕给二老索要5万元彩礼(婚后7年),二老曰“我的女儿都没给别人要过彩礼”,胡群燕吼道“你的女儿不值钱”。章刚遂电请其兄和表兄来调解(且声称不付来回路费),二小给二老再设陷阱,二老险些中计。二老坚持回杭州住,二小坚持让二老到西安租房住(二老恍然大悟,看小孩是假,骗离杭州的房子是真,章刚当时让二老把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搬离杭州),僵持中,兄建议让章刚公司领导调解,(章刚遂将其兄用菜刀砍出家门),二小恐其恶行败露,遂提出分家方案:卖掉房子给二老50%房款(4%口头协议,46%书面协议。而二老对房屋的付款比例远大于50%,是63.6%),用于解决二老居住问题,并附加不赡养二老,二老不同意其苛刻的附加条款,章刚逼二老就范,称不同意附加条件就达不成协议,“你们就去告吧”,二老被迫同意不赡养,后协议签字。二小卖房后,再次食言,拒不支付房款,还将二老告上法庭,谎称被胁迫签署。             在赶二老过程中,胡群燕骂二老“你们都是猪,你们吃的喝的都是我的钱买的,吃的喝的给我吐出来。杨姐(保姆)是我出钱请的,你们要吃饭你们出钱,杨姐以后不要给他们做饭,从明天中午开始就不要给他们做饭了”,遂将二老在寒冬赶出家门吃饭达110天,章刚给二老写条曰“从今日至我父母离开北京之前我父母在外就餐的费用暂由我父母代为垫付,日后由我承担。”。章刚在小孩出生前向二老索要10000元,二老依其意给胡群燕寄了10000元,时值章刚出差,后来胡群燕却说没寄,打算在二老离京时再扣其10000元,等于想从二老手中弄2万元。             后二小败诉(尽管在法庭上请保姆作伪证,仍败诉),极不情愿地支付了二老46%房款(在付款之前企图再次骗走二老的钱款,未果),二老遂追讨在外就餐费和4%房款,二小不但不给还辱骂二老,始终避而不见,并将二老赶出家门。             二小为了掩盖其丑行,到处造谣,二老要求当面对质,二小不敢,并恶意躲避。现章刚已逃至新公司上班(车牌号:京KF9326),胡群燕仍在搜狐公司上班,但她说不认识二老,二老亦不知道二小住在哪里。有知道其现住址或章刚新单位者烦请告知QQ: 或 , 必酬谢。                部分证据,扫描件及录音等,详见恶儿刁媳网:          ============================================    你这个陕西贱B,还有完没完了??
  说到银行转帐记录    要是证明转账到房产商手上的时间是在结婚后,那算是婚后购买,共同财产的。
  这样的女人真可怕
  钱是万恶之源
  同情当事人
  所以~    现在好多女的都想不劳而获得到东西,总说自己付出青春要有补偿。。。    真想拿青春卖钱不如去当2奶还好
  这不是个别现象,我就知道好几个起.  如今的女人呀,越来越坏,我等需小心提访.
  要不是房子,也许这女的不嫁他。。…………当然女的挺BH的,,怪谁啊,,怪其眼光问题吧,,以往我也这么说吃亏的女同志,,结果被教训了……其实就是眼光问题,,不是一路人(要么同类要么互补)就成不了夫妻
  离婚貌似要双方都同意才可以的,有一方不同意,那就是无休止的调节,或者女方证明男方虐待他之类的把
  找朋友搞个一百万的借条。。    然后再离婚。。就是夫妻婚后共同债务!要一起承担!            这是最有效的办法,法院同样会支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才是真傻呢。100万的借条是儿戏吗?为100万,假借条就成真借条啦。为100万得罪个朋友,值!
  带七十万元现金应该有银行记录,而且婚姻才几天,完全可以告她婚姻诈骗。    不管法律怎么判,这钱就是不给。再不行就告诉她,我会学朱海洋,一刀把她头剁了。也就是直接挑明了,这钱宁可买凶杀她也不可能给她。    对于这样的女人,不能仁慈,更不能放过。    
  带七十万元现金应该有银行记录    银行要是记录到付款时间是结婚后,那也没用
  楼主不是法盲就是瞎编骗贴的,楼主骗人今年全家死光!    婚姻法规定:婚后两年内未出现离婚的,其婚后财产才属共同财产.结婚未满两年离婚的,其婚后两年内的财产不认定为共同财产.    楼主一个骗子+天涯一群老农民,大法盲!
  楼主引用的法律专家是个白痴。婚前财产不以其转换形式而改变婚前财产的所属人。楼主所述中的男人用婚前财产买了房,70万这么大的数,肯定是用刷卡交易,那么在银行打印出来的帐单上足可以证明这是婚前属于这个男人的私人财产,即使结婚后用来买了房也是属于这个男人的。女人无论结婚多长时间,都无权分割。由于此事件并非是单纯的离婚分割财产,这个女人很明显是“诈骗”。恶意假结婚,真诈骗,男人完全可以起诉其诈骗!!
  女人是冰,水为之,却寒于水,你可以温暖她们,但被你温暖后她们就会变成水,然后流走了!所以不能对女人太好!
  都说天涯法盲多....
  判决不仅仅是按照法律规定,而且判决应该引导社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引导人们向善。通晓法律的人如果不懂这些不能算专家。
  放一个全中国人民都热爱的响屁:&不&
  好像要7-8年里,才可以分财产吧。  多读读法律。
  第一个处女贴送给你了呀
  借条法不是那么轻易成立的吧,MS亲属间的债务好象还不算的,另外好象非法如赌博的债权是不被法律承认的.法律仍需建全,但想钻法律空子还是不容易的,解读法律条文不是个简单事情...
  作者:快乐山水 回复日期: 23:09:01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男方可以再搞张140万的借条,当然是婚后借的,然后要求夫妻共同偿还,这样可以再赚70万        ---------------        这是个好办法。不过要注意,弄借条找的朋友一定要可靠,不要再被坑骗了。          -------------  笨啊,先给朋友写一个欠140万元的欠条,注意一定要是在婚后,然后再叫朋友写一张已经归还了140万的收条。收条自己保管好,借条就拿到法院作为欠款证据,让那个烂女人什么也么也得不到,还背一屁股的债,她活该,想利用色相骗钱,没门!
  作者:陈贝贝 回复日期: 10:37:24 
    作者:qfl2003 回复日期: 10:13:48        弱弱地问一句:怎么知道楼层的?    ===========================    严肃的说:数!  ====================================  您太有才了^.^
  钻石做的B会把鸡巴划伤的。
  作者:xiaoyanj7 回复日期: 21:05:09 
    作者:快乐山水 回复日期: 23:09:01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男方可以再搞张140万的借条,当然是婚后借的,然后要求夫妻共同偿还,这样可以再赚70万            ---------------            这是个好办法。不过要注意,弄借条找的朋友一定要可靠,不要再被坑骗了。                -------------    笨啊,先给朋友写一个欠140万元的欠条,注意一定要是在婚后,然后再叫朋友写一张已经归还了140万的收条。收条自己保管好,借条就拿到法院作为欠款证据,让那个烂女人什么也么也得不到,还背一屁股的债,她活该,想利用色相骗钱,没门!  =====  好主意。  建议当事人照此方法执行。
  作者:快乐山水 回复日期: 23:09:01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男方可以再搞张140万的借条,当然是婚后借的,然后要求夫妻共同偿还,这样可以再赚70万        ---------------        这是个好办法。不过要注意,弄借条找的朋友一定要可靠,不要再被坑骗了。  ===================  找自己的父母兄弟开借条也可以。风险小一些。
  作者:bailinjiyun 回复日期: 21:10:09 
      法律没哪么弱智~~~    男方如果能够举证70万是婚前所得就可以了~~~    ----------------  就是,再说了,不是婚后两人的财产才算是共同财产吗?不等于婚前男方的钱就算是共同财产啊!银行出资记录可以证明这房子是男方的;另,男方可以告女的以婚姻欺诈房产嘛~~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女方应该拿不走的.
很明显的诈骗行为.
  有一女的谈恋爱, 一直找理由要男的汇钱, 然后分手.男的告, 女的说是送的. 最后还是要回来了.
法院又不是250.
  很简单 立刻找个信得过的朋友 写张借据给他 表示自己赌博输了或与其做生意违约 将房屋抵债给他 并且还欠下30W债务 这笔债务属夫妻共同承担   看她怎么办
  本来是想玩个批发的没想到晚地比零售都贵!唉
      楼主说的那个主张分房子的法律专家该下岗了。      
  作者:猛虎下山来 回复日期: 12: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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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xiaoyanj7 回复日期: 21:05:09 
    作者:快乐山水 回复日期: 23:09:01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男方可以再搞张140万的借条,当然是婚后借的,然后要求夫妻共同偿还,这样可以再赚70万            ---------------            这是个好办法。不过要注意,弄借条找的朋友一定要可靠,不要再被坑骗了。                -------------    笨啊,先给朋友写一个欠140万元的欠条,注意一定要是在婚后,然后再叫朋友写一张已经归还了140万的收条。收条自己保管好,借条就拿到法院作为欠款证据,让那个烂女人什么也么也得不到,还背一屁股的债,她活该,想利用色相骗钱,没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才笨  借条谁不会写,关键是这样的借条法律是否认可!
  假的吧? 没有时间,哪家报纸?只有一个南岗区,应该是在哈尔滨。        
      x      
  强帖留名~~~~~    顺便又学了好多招    楼上的都很强大~~~~~~~`    偶还没结婚,结婚的时候要考虑好,算计好????这TM什么世界,哪里还有爱情呀,疯了。。。。。。    女人的耻辱!!!!!
  虽然法律规定婚后财产是共同财产,人家有权分割,不过此案明显是牵扯以分割财产为目的的骗婚,当事人可以以诈骗罪报案(嘿嘿,虽然胜诉希望不大,但有助于法官断案).  再一方面,请个通神的律师吧,法官会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的.(南京一打工妹离婚数次离出几百万家产,用的就是这个方法).  再提醒一句:法律保证公序良俗.这女人骗婚是违反了法律精神的.所以男子完全可以不用分房子给女人.
  作者:xm_bear 回复日期: 09:44:00 
    带七十万元现金应该有银行记录        银行要是记录到付款时间是结婚后,那也没用    ===========70万肯定是婚前男方存入的,如果婚后买房是从男方帐号转帐的,这个证明应当有效,如果是现金买房,就有点扯不清。
      想起&证人&里的一句台词
找人做事        
  作者:pyjim 回复日期: 01:14:02 
     找朋友搞个一百万的借条。。        然后再离婚。。就是夫妻婚后共同债务!要一起承担!      ---------------------------------------    找老爸写借条,70万,买房前一天借的,OK?  --------------------------------------------  我认为可行,这里的法律界人士如何看?
  《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才是共同财产。注意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他们结婚才一个月,我想共同财产只不过是一个月的工资而已。一个月工资能赚来70W买房吗?显然是婚前财产,不过是谁出的资,那就简单了,有银行出资证明为证。
  女人莫装逼,装逼必遭雷劈。
  我打不死她
  伪造借条的罪名可大了,犯罪
  作者:建筑工地的民工 回复日期: 22:34:17 
    找朋友搞个一百万的借条。。    然后再离婚。。就是夫妻婚后共同债务!要一起承担!      ============================================================  别闹了,你写借条,女方不会找人写吗?女方弄个200万的借条呢
  法律又不是给你写的,你有关系你就是法律。打酱油藏猫猫都可以随你怎么搞。法律是最搞笑的事情
  作者:天下雨烟照抽 回复日期: 10:56:12 
    《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才是共同财产。注意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他们结婚才一个月,我想共同财产只不过是一个月的工资而已。一个月工资能赚来70W买房吗?显然是婚前财产,不过是谁出的资,那就简单了,有银行出资证明为证。  ---------------------------------  对··  她是没有权利分你的财产的·而且如果能证明她是恶意和你结婚或者是个婚托的话···  那她一分都拿不到
  作者:影子女孩 回复日期: 13:32:55 
    楼主不是法盲就是瞎编骗贴的,楼主骗人今年全家死光!        婚姻法规定:婚后两年内未出现离婚的,其婚后财产才属共同财产.结婚未满两年离婚的,其婚后两年内的财产不认定为共同财产.        楼主一个骗子+天涯一群老农民,大法盲!  ----------------------------------------  是这个样子滴么?
  楼上的别说的欢,真的到了法庭上说不定还是那个律师说得对呢。     我还听说某人婚前买了房子,然后结婚,但是领到房产证的时候是在领结婚证之后了,这个房子据说也作为婚后财产处理的
  先奸后杀再卖房子再逃跑!
  很简单  房子一人住一半  男人天天晚上把她当老婆对待就可以了
  作者:一只小懒猪 回复日期: 9:12:37 
    楼上猪喂,这事告不了那女的婚姻欺诈!哪条法律归定结婚一个月就不能离婚?哪条法律归定结婚一月提出离婚不能分割财产?男方为独占财产伪造借条,一旦被发现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再说,男的可以伪造140万借条女的就不会也这么干?男的很容易证明他婚前拥有70万甚至更多却很难举证购买这套房屋的70万是他独自出资,女的完全可以一口咬定是二人共同出资,甚至女的可以出示一张为购此房外借70万的借条,说房款完全由她出只是房产证写男方名而已…这时怎么办?  ````````````    谁主张,谁举证知道吗?    房子值70万,这个是房子的价值,是财产,现金70万,也是财产.这个只是把婚前财产从现金转变为房子    1个月后离婚,婚后当然可以分割财产了,但是只能分割这1个月的家庭收入对不?我想男方很容易证明婚后1个月的收入远远没有70万吧?    OK,女方要说房子他出钱了,如何举证?就算她弄个70万的借条如何举证这个钱买房子了?    至于说双方写借条,这个也可以,想弄多少钱的借条都可以,但是如何举证这个钱是用在婚后的生活中?
  这女人分明是在骗人
  哈哈,谁让男人这么好色,非要找年轻漂亮的,找老婆,找个心肠好的最重要
  搜索了一下,大部分律师观点是支持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的。
  黄盖和周瑜~都第二段婚姻了,还看不清楚???  疯了不成?
  就是他妈的狗屁法律。    法律到底是为谁服务的???????  
  想证明这套房子是男的出钱买的一点也不难,70万资金,肯定是银行过账,记录都有;而且新婚姻法是保护婚前财产的。  这职业婚托就是想迅速拿钱闪人呗,男方你就应该坚持不离婚.中国离婚是件很难的事情,总会有一个傻老娘们出来说,小同志,你们再回去好好想想...打个几年持久战,反正你42了也不差这几年对坝,婚托可不一样,这婚还没离呢还要继续忽悠下一个?不过注意就是没离婚之前最好别搞别的女人,或者动手打人什么,不然法庭上法官也不会帮你了.
  法盲来问个问题,如果我有70万储蓄,和一个女人结婚,结婚后这70万储蓄算婚前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如果肯定这70万是婚前财产,那么用这70万买的房呢,算婚前还是共同。如果说这70万是婚后挣来的,30天赚70万,那真比房管局长还NB了
  结婚时间太短,这明显是婚姻诈骗子俩。    问题的关键是调查到这个女的以前也玩过这类游戏,查查她前科;然后找个律师 证人说这个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结婚这么短时间,依靠什么赚70万,而且她也没未这家庭做任何贡献,不能让她实现分割一般财产的机会。  
  该球J8遭,SB男人的悲哀~~~~~
  作者:雷霆精锐 回复日期: 12:47:05 
    主贴中的法律专家要是真正学过两年法律,    我就把那房子吃了。    见过曲解法律的,没见过这样曲解的。  =========================    正解,楼上回贴回得不亦乐乎的各位,动动手百度一下新《婚姻法》就这么难吗
  作者:生于公元1984 回复日期: 13:55:59 
      =========================        正解,楼上回贴回得不亦乐乎的各位,动动手百度一下新《婚姻法》就这么难吗  ------------------  不过我还真百度到一条说这应该是共同财产的。  按照现在法院的传说中的黑暗,如果女方给法官2W块钱,法官还真有可能判是共同财产。好象还真难找到这方面的法律依据。
  这女的真厉害 ,有经济头脑,比卖淫女收入高
  这是个真事,在CCTV看到过,男40,女23,男方在北京有个100多平米的房子,卖掉得100多万用来结婚,买了个新房子70多万,只付了20几万,其他的按揭,卖掉房子的钱都是女方拿着,女方私自买了辆20几万的红色轿车,新房子装修外加办婚礼,还剩40几万,刚一个月就要离婚,女方已经将车转到弟弟名下,并要求分割财产,不要房子,40几万现金不想退还,一审男方败诉,男方快要疯了,官司还没打完,他们刚离婚3个月,女方又在和另外一个男的结婚.....    这个女的20来岁,太毒了,骗了那男的一辈子的积蓄,害那男的倒欠50万的债务,这女人的单亲妈妈还帮着她说话,一丘之豹,豺狼之家!
  我看这么着吧,楼主把这房子以五万元卖给他父母,这样最多也就损失几万元。
  咦!怎么下面没了?
  色字头上一把刀!
  买房的钱不是婚前财产么?那按婚姻法,70万是婚前财产,那男的可以自由支配,人家用那钱买套个人房产,那也算是他自己的啊,婚姻法的矛盾,漏洞
  作者:jiangxuelx99 回复日期: 15:24:21 
    这是个真事,在CCTV看到过,男40,女23,男方在北京有个100多平米的房子,卖掉得100多万用来结婚,买了个新房子70多万,只付了20几万,其他的按揭,卖掉房子的钱都是女方拿着,女方私自买了辆20几万的红色轿车,新房子装修外加办婚礼,还剩40几万,刚一个月就要离婚,女方已经将车转到弟弟名下,并要求分割财产,不要房子,40几万现金不想退还,一审男方败诉,男方快要疯了,官司还没打完,他们刚离婚3个月,女方又在和另外一个男的结婚.....        这个女的20来岁,太毒了,骗了那男的一辈子的积蓄,害那男的倒欠50万的债务,这女人的单亲妈妈还帮着她说话,一丘之豹,豺狼之家!        卖房子的钱在女方手中拿着,这才是关键!如果男的没法证明女方手中持有那钱,二审还得败,女的太狠了,男的太傻B!
  作者:可儿飞飞 回复日期: 16:09:45 
    买房的钱不是婚前财产么?那按婚姻法,70万是婚前财产,那男的可以自由支配,人家用那钱买套个人房产,那也算是他自己的啊,婚姻法的矛盾,漏洞        现在的问题是,人家女的没要房,是他要把交给女方的钱要回来,没凭没据的怎么要啊,没有新证据,二审还得输油管
  如果二审,他有把钱交给女方凭证,还有赢的可能
  可悲啊,婚前财产的公证是多么的重要啊!
  作者:jiangxuelx99 回复日期: 15:24:21 
    这是个真事,在CCTV看到过,男40,女23,男方在北京有个100多平米的房子,卖掉得100多万用来结婚,买了个新房子70多万,只付了20几万,其他的按揭,卖掉房子的钱都是女方拿着,女方私自买了辆20几万的红色轿车,新房子装修外加办婚礼,还剩40几万,刚一个月就要离婚,女方已经将车转到弟弟名下,并要求分割财产,不要房子,40几万现金不想退还,一审男方败诉,男方快要疯了,官司还没打完,他们刚离婚3个月,女方又在和另外一个男的结婚.....        这个女的20来岁,太毒了,骗了那男的一辈子的积蓄,害那男的倒欠50万的债务,这女人的单亲妈妈还帮着她说话,一丘之豹,豺狼之家!  ==============================================  男40,女23  老男人想找小MM就要做好这样的心理准备,凭什么人家嫩的葱一样儿的小姑娘陪你一个老男人的,她真心想过日子的话不会找个26、7岁的男孩嘛!当然是图钱啦  色是要付出代价的~
  要多长一个心眼啦.
  作者:V两袖清风V 回复日期: 19:52:58 
    建议事主花十万把这女人给办了 还省二十五万      要是老子
我绝对这么办!
我甚至不要钱,35万全给杀手都可以!妈的,瓜婆娘!
  楼上说的太对了,佩服!  目前法律有不健全的地方,让这些小人钻了空子。
  作者: 回复日期: 08:18:06 
    假的吧? 没有时间,哪家报纸?只有一个南岗区,应该是在哈尔滨。  ------------------------------  有出处,一年半以前哈尔滨日报登的
  作者:齐格霏 回复日期: 19:38:27 
    这个鸡也太高级了吧,一个月35W,一次起码1W,我的妈啊,她B是用钻石做的.      女人啊,无语,还是继续单身吧
  没办法,女人爱钱,男人爱女人,各有所得,各有所失吧!
  还是找那个比找女人安全.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找老婆跟嫖一个道理,明码标价比较好。看好自己的口袋最重要。
  天下没有很便宜的事,我算看清楚了。
  你不签字能离得了吗? 先拖着她......
  我说,她说离婚,总有理由吧?
  褶子了吧。兄弟!!35万找个漂亮的小姐可以用好几年来,而且还没后遗症。又听话。。。。真可怜。。。这只鸡消费太大了。。。  兄弟当今社会你还以为真有爱情。。这都是拍电视糊弄人的。醒醒吧
  假律师,呵呵。
  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这点意识都没有,受骗了活该。除非协议离婚了,可这是不可能办到的。
  巅峰对决,谁主沉浮,赢销天下
  这女人分明是在骗人嘛  
  和父母签一个200万的借条,说是赌博输了,让孔小姐再拿100万来还钱,
  这法律专家是亮点啊,,,,,,,
  弱弱的问句,如果这个时候他们有债务是不是一起扛呢?
  傻瓜法律加无良女人等于傻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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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太好了,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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