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2015年2015生源地助学贷款款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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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2015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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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月份是高校寄送录取通知书的高峰期,但是一些学生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并没有“欢喜雀跃”,因为家庭经济的困难让他们感到大学梦太远。为了破解这一困局,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那么若要办理2015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据悉,打算办理2015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与往届在校生所需要提交的贷款资料不一样。新生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所在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2、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往届在校生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及未办理贷款的证明;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如果你对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有诸多不明之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或是登录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了解。
张家口市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7月15日起开始办理。办理地点1、我市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户籍的学生携相关材料到市城郊信用联社(五一路交通大酒店旁)办理;2、省外高校属桥西区、高新区户籍的,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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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顺利推进我校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 1.申请对象
& & 玉溪师范学院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
& & 2.所需材料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
需提供原件核对;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
需提供原件核对;
户口簿页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学生证复印件(学生基本信息页、注册页)
需提供原件核对;原件1份,复印件1份
高校鉴定证明材料(见附件1)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学生下载打印填写好后以班级为单位到学工部资助管理科盖章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原件2份;学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n&填写贷款申请后自动生成,导出并直接打印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
原件1份,复印件1份;学生填写好后由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
& & &所需材料,以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要求为准。
& & 3.申请流程
& & 学生准备好以上材料后与共同借款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暑假期间到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具体事宜可先电话联系当地资助中心。
& & 二、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续贷
& & 1.续贷对象:
& & 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本、专科生
& & 2.所需材料: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原件2份;学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贷款申请后自动生成,导出并直接打印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基本信息页、注册页)
需提供原件核对
高校鉴定证明材料(见附件1)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学生下载打印填写好后以班级为单位到学工部资助管理科盖章
& & 所需材料,以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要求为准。
& & 3.申请流程
& & 续贷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
& & 续贷学生需在6月30日之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高校和县资助中心确认续贷声明审核通过后,方能受理续贷申请。
& & 学生准备好以上材料后于暑假期间到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具体事宜可先电话联系当地资助中心。
& & 三、温馨提示:
& & 1.因各地生源地贷款要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建议首贷和续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在准备材料前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为成功申贷作好准备。
& & 2.贷款经办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的请参考以上内容,信用社贷款的请自行联系生源地信用社。
& & 3.因各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名额有限,请同学们务必尽快准备资料并与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取得联系。
& &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云南省高校鉴定证明》
& &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 & 附件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 &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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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外省续贷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日期: | 浏览:[461次] | 保护视力色:
2015年外省续贷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实行的一项长期惠民政策,是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享受教育资源权利的有效办法。
一、续贷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须知:首先在本校开具上学期间没有办理过任何助学贷款的证明,(8月1日—8月30日)带所需资料到城关镇中心小学(学门前小学)办理。
二、办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其它原因造成家庭年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外购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三、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小于或等于6000元,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超过6000元需出具高校收费证明。
四、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两年内只还利息,第三年开始每年尝还10%的本金加当年利息,(也可以一次性还清)。
五、办理流程及贷款所需材料:
1、首先在本校初审。
2、在大荔之窗网上预约: http://www./(7月10号开始预约,8月1号开始办理,每天预约200人,预约当天办理,当天办理不成功的重新预约办理。)
3、资料一:《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填写并打印此表2份。
填表要求:真实填写好每一项内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完全一致。否则会导致支付宝账号不能正常使用。个人联系方式(住址、手机号)、就学信息、专业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登录修改,并告知县资助中心。此表原件盖章2份,A4纸。用铅笔在右下角两份统一标页码3。
资料二:《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填表要求:1、不能有涂改;2、所填内容必须真实;3、家庭地址或工作地址具体到门牌号,联系电话必须真实;4、见证人必须填村干部或近亲,见证人本人填写,电话号码真实;5、此表原件盖章2份,A4纸。用铅笔在右下角两份统一标页码4。
资料三:外省在校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
要求:证明必须说明该生在校期间没有办理过任何助学贷款。2份原件,填写工整,公章清晰,A4纸。页码5。
资料四:村委会出具的学生家庭贫困证明;原件2份,A4纸。页码6。
资料五:书面申请;
要求:必须态度端正,书写工整,家庭基本情况描述清楚,在校表现,以及毕业后的还款承诺。手抄2份,A4纸。页码7。
资料六:学生证、借款学生身份证;
要求:合法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清晰,学生证复印要求有姓名照片学校盖章,即学生的身份证正反2面及学生证复印到同一张A4纸面上,且身份证2面在上,学生证在下,各2份。页码8。
资料七:共同贷款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要求:合法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清晰,户口簿户主页,户主姓名、住址复印清晰,住址具体到门牌号,即身份证正反2面及户口薄复印到同一张A4纸面上,且身份证2面在上,户口薄在下。各2份。页码9。
资料八:见证人身份证;
要求:合法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清晰。(两个见证人其中之一。)2份,A4纸。页码10。
1、按要求将资料顺序排列好,用铅笔在右下角依次标清页码次序。
2、村委会和民政部门盖公章的联系人和联系人电话、日期必须填写。
3、提供复印件的同时并出示原件。
4、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并签字,填写日期,按手印。
咨询电话:0913—3266021
大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201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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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注意事项
作者: | 发布日期 15:49:31
第一部分:有关《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使用及培训
一、有关《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培训工作
我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 .cn)。为组织做好我校山东省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登陆等操作工作,请各学院组织申请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培训。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各学院须登陆聊大校园网“资助中心”-‘下载专区’自行下载《聊城大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手册》(下载编号:XZ2014001;下载网址: http:// xsgzc./lwangzan/news/News_View.asp?NewsID=1438)。学校不再单独印制发放。
(二)为确保申请贷款学生熟悉掌握《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使用,以便及时完成网上申请、《贷款申请表》导出等相关工作,各学院须于学生放假离校前,利用多媒体集中组织申请贷款学生进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培训,就学生本人的在线注册、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的打印(导出)等操作进行演示,并就学生集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讲解。
对设有微机房、或条件允许的学院,可组织贷款学生利用微机室“一对一”地集中进行现场系统操作,以及网上注册等。
(三)在我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各学院须按照其生源地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参照上述办法组织学生开展网上申请工作。
第二部分:有关2014至201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
二、关于开展2014至201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
为做好我校2014至201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至201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4】4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山东省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9月10日;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亦集中在暑假办理,具体时间可咨询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特别说明:山东省十七地市及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请各学院登陆聊大校园网“资助中心”-‘下载专区’自行下载《山东省十七地市及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讯统计表》(下载编号:XZ2014002;密码10447;网址:http://xsgzc./lwangzan/news/News_View.asp?NewsID=1442)。下载后在学院进行张贴,以便申请贷款学生使用。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各学院前期(于2014年6月份)报送并经学校审核通过,已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聊大山东省籍在校申请贷款学生。
对于我校录取的2014级新生,可与在校生一同办理网上注册、申请相关手续,并由县(市、区)资助中心直接予以审核并纳入贷款对象范围。
4、在我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各学院须按照其生源地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5、特别说明:山东省各市及所属县(市、区)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查询在校贷款学生申请信息。对于未经学校审评、未上报的山东籍在校学生,一律无法办理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手续。
(三)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低不少于1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我校在校生须按照前期报送申请信息中的审批贷款额度填写。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日程安排):
山东省籍在校学生申请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分为以下九步:
1、申请对象的确定及信息报送:2014年6月5日至6月25日
(1)学校根据省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合理确定贷款数量和金额,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将名额分配到各学院;
(2)各学院根据所分配的名额,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初次和再次申请贷款的所有在校生)进行申请,经学院初审、公示,学生申请贷款信息确认签字后,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按要求输入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信息;
(3)校资助中心对各学院上报信息进行审核、公示,经核实无误后,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上报省学生资助中心,完成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
我校录取的2014级新生无须进行信息采集及上报,直接持相关材料到县资助中心申请即可;我校外省籍在校学生无须进行信息采集及上报,可根据生源地县资助中心要求,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2、贷款网上申请:2014年7月20日至9月10日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cn),2014年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10日。各学院要认真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贷款学生做好在线注册、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聊城大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学生在线系统&操作手册》(登陆聊大校园网“资助中心”-‘下载专区’自行下载,下载编号:XZ2014001;下载网址:http://xsgzc./lwangzan/news/News_View.asp?NewsID=1438。
为简化操作,2014年学校不再为贷款学生发放纸质的《聊城大学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在我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各学院须按照其生源所在地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参照上述办法组织网上申请工作。
3、申请表的审查及盖章:
申请贷款学生完成网上注册、申请信息填写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一分两份)后,持本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4、贷款申请受理:2014年8月1日至9月10日
申请贷款学生在线注册、申请,以及完成贷款申请表的审查盖章后,于2014年8月1日至9月10日持相关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1)学生携带材料包含:
①我校在读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对于我校录取的全日制2014级新生,无须提供学生证,但还须同时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②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户口簿原件一份(户口簿必须出示,但不需复印件);
③《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导出后打印,一式两份);
④《聊城大学在校生2014至2015学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见附件1,一式一份,由各学院登陆聊大校园网“资助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后打印,并分发);我校录取的全日制2014级新生,无须提供此证明。
(2)各县(市、区)在收到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后,及时认真地做好材料审核、借款合同签订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贷款受理证明》)打印等工作;申请受理工作严格按照我省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手续。
2014至2015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文本沿用2013至2014学年借款合同文本,所有合同一律套打,由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5、贷款学生账户开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贷款学生办理贷款过程中遇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待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后,各县(市、区)负责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加盖公章后,交学生回学校报到。
6、贷款学生报到注册:2014年9月10日前
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贷款在校生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各学院进行注册,并办理相关手续。2014级新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到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各学院负责统一收集《贷款受理证明》(在校生及2014级新生、外省籍学生)。
7、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2014年9月13日至10月5日
2014年继续实行电子回执单确认。具体流程为:借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并加盖公章,交由借款学生携带至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在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
我校资助中心根据各学院上报的《贷款受理证明》及学生名单,于2014年10月5日前登陆系统,为贷款学生录入电子回执单确认信息,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未按时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由县资助中心谢绝。
8、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审批以及贷款发放:2014年10月10日后
各县(市、区)收到《电子回执单》后,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部署,办理相关贷款发放划拨事宜。
9、贷款资金到账确认: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通过的贷款学生名单下发到高校,校资助中心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核实贷款资金到位情况,并通知各学院组织已到位贷款资金的学生办理缴费手续。
(五)工作要求及说明:
1、各学院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组织所有申请贷款学生进行《聊城大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学生在线系统&操作手册》培训,认真学习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下发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须知》(见附件3),为贷款学生讲解办理程序、提供咨询,并认真组织贷款学生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2、各学院在组织学生集中培训时,须提醒学生注意以下几点:
(1)学生认真填写所有相关材料,确保填写信息准确、完整,原则上不得涂改。
(2)学生在进行网上注册申请时,注册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与本人的“身份证”一致,否则将影响支付宝的账户开立和贷款发放。
(3)学生须根据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回村委会(居委会)或县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查,到县(市、区)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否则申请办理将被谢绝。
(4)学生在县资助中心办理手续时,如发现就学信息(入学年份、毕业日期)与注册信息不符,或不正确的,须及时与所属县资助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否则可能会导致学生本人自付利息。
(5)学生注册后,如忘记登陆密码,可以通过密码找回功能找回密码或者到当地县资助中心修改。校资助中心无法(无权)找回密码,更无法修改密码。
(6)对于在校期间通过生源地县资助中心已成功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如继续申请2014至2015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进行网上登陆时,不需再次注册,直接用往年系统注册登陆名及密码登陆即可。但需按照再次申请时的个人具体情况,修改个人信息。
(7)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续贷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从2011年开始,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用再签订《授权委托书》,新版合同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委托授权关系。
(8)外省籍学生,如回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由学院同样统一提供《聊城大学在校生2014至2015学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附件1)。对于个别需要提供证明的,学生也可自行登陆聊大校园网“资助中心”-‘下载专区’下载《聊城大学在校生2014至2015学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下载编号:XZ201404;网址:http://xsgzc./lwangzan/news/News_View.asp?NewsID=1439)(密码:10447)。
3、不明事宜,请各学院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石勇)。
三、有关《聊城大学2014至201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须知》的学习及使用
为全面做好我校2014至201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办理工作,校资助中心统一编制下发了《聊城大学2014至201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须知》(聊城大学2014年学生资助政策“精细化宣传工程”之四,已发放)。
请各学院负责分发到每位申请2014至201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手中(含外省籍在校学生),确保人手一份,组织他们进行认真学习、仔细阅读,清楚贷款,并提醒学生回生源地县资助中心办理时,注意随身携带、妥善保存,以便参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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