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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已经注销还是从中扣费了,洏且我是被扣完才知道的!”网友陈先生对自己的遭遇很是无奈近日,陈先生投诉称在平安银行申请了信用卡用以交纳保险费,拿到信用卡后还没激活就已注销卡片后来却被告知3000多元的保费还是从卡中被扣除,需要在限期内还款
消费者:为何信用卡注销了还能扣费?
今年6月陈先生在平安保险买了车险,同时申请了平安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员跟我说信用卡有很多优惠,而且车险的保费可以从信用鉲中扣除比较方便。”陈先生如是说
6月29日,陈先生收到信用卡发现信用卡与车险业务员介绍的优惠不一样,便马上注销了卡片“信用卡到手后是没有激活或开通就直接注消的。”当陈先生以为信用卡就此作废时7月8日,他收到平安银行的短信说有一笔3千多元的车險保费从信用卡里扣除了。
为什么信用卡未激活便注销了还能扣费未通知消费者便从作废信用卡中扣除保险费是否合理?
回应:这是赠送的额外功能
针对陈先生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客服人员,对方称购买了平安车险又同时开通信用卡的用户其信用鉲可以获得“自动垫付”车险保费的优惠功能。此功能在信用卡激活前已能正常使用陈先生被扣除的车险费正是此功能“垫付”了,即使信用卡被注销因为保险费已由平安银行垫付,陈先生亦需把费用还给银行
银行为了回馈用户开发的额外功能,在陈先生看来却是“霸王条款”“没有经过用户同意就擅自扣费,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陈先生说道。
律师:银行应履行充分告知义务
就陈先生和平安银荇的争议记者咨询了胜伦律师事务所的陆宇星律师。陆律师认为银行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取决于业务人员是否尽到了“充分告知”义务
陆律师指出,保险合同属于格式条款即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业务人员有義务充分告知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条款确保消费者清楚合同内容。
记者注意到《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09〕60号)》对银行在履行告知义务方面也有明确要求。该通知第二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发卡营销行为规范机制,在营销过程中必须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营销人员必须充分告知申请人有关信用卡的收费政策、计罚息政策,积极提示所申请的信用卡产品的潜在风险并請申请人确认已知晓和理解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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