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条件20万要几个人才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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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
农村信用社贷款一般是需要提供担保人做保证的。那么,信用社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哪些人具备担保资格,担保贷款具体流程如何,借款人及担保人又要办理哪些手续,相应的利息及费用该如何计算?农村信用社贷款之前,了解这些知识将节约贷款成本...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核心看点
刘先生2006年为父亲做担保人,在金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陈仓信用社(下简称陈仓信用社)贷款35万元,逾期未还,经法院调解,双方协议日前还贷,而至今仍未归还。当地信用社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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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条件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方保证人将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方保证人即担保人。银行贷款担保人资格条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与借贷本案无牵连;6、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7、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担保人资格范围如下: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担保人;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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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上要看情况呀,担保是用供胆垛感艹啡讹拾番浆你所有你财产进行保证的,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银行向法院起诉会执行你的所有财产的.保证也是有条件的,如果借款人和银行关系比较好的话,可以做通这个工作的.但是经给别人作保,你可要想好了,如果一旦你朋友不能还款,就由你来还了!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催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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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人士没有资格给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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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信用社发死人贷款致担保人陷信用危机|信用社|贷款_新浪新闻
  法治周末记者 刘立民 & &&
  发自吉林柳河
  日,不顾雪后道路光滑,王选忠驱车近百公里,从吉林省通化市赶到柳河县凉水河子镇农村信用社,查询自己为他人贷款担保的信息。
  “给,你看看。”隔着柜台上厚厚的玻璃,信用社业务员把一份借据贴在玻璃内侧,借据显示,日,王某富贷款5万元,担保人为“王选忠”。王选忠只瞥了一眼,便肯定地说道:“这绝对不是我的字体,我不认识借款人王某富,更没有为他提供担保。”王选忠认为这是冒名担保。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记者随后从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上清晰地看到,王某富已经于2003年7月因病死亡。
  也就是说,王某富去世两年九个月后,凉水河子镇农村信用社又出现了他的5万元贷款。
  莫名的信用“可疑”记录
  王选忠的原籍为吉林省柳河县凉水河子镇德胜堡村,现住通化市。2014年7月,他筹资入股一家化肥企业,成为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通化化工)法定代表人。
  日,死亡3人的一场爆炸事故,险些将通化化工拖入绝境。王选忠接管后,经过整顿注资,工厂终于恢复生产,然而,又一个隐形的坎儿出现在王选忠和通化化工的面前。
  通化化工原有1亿多元的银行贷款,每年还旧贷新,“倒贷”运营。今年10月,一笔2000万元的贷款到期后,按照惯例,通化化工拆借资金还清了本息,当与银行办理同等数额的新贷款时,被告知法定代表人王选忠有信用“可疑”记录,贷款不能发放了。
  “当时我就蒙了,怎么也想不起还有哪个人的贷款未还清。经过查询,有两笔5万元的对外担保信息,都出自柳河县农村信用社”。
  王选忠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一笔是王某富2006年贷款5万元,自己没有任何印象;另一笔是为徐新奎担保。2006年8月,徐新奎在姜家店信用社贷款5万元,可是这笔贷款在2010年就由王选忠代还了5万元本金和1万元利息,信用社当时表示“两清”了。事实上4年间信用社也从未向他追要剩余的利息,怎么又出现“可疑”的信用不良记录?
  为此,王选忠曾到柳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找负责人交涉,要求删除“可疑”记录,没有结果,11月27日,王选忠向柳河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为原告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
  王选忠到凉水河子镇农村信用社调取担保信息时,法治周末记者跟随暗访,信用社工作人员非常谨慎:“你起诉了信用社,我们不敢擅自做主。”王选忠填写了查询单并提交了身份证,要求查看王某富2006年4月这笔贷款的合同和借据。
  时过境迁,8年间凉水河子镇信用社已更替了数位主任,王静孜是现任信用社主任,他表示什么也不清楚。在多次向领导请示后,他才让业务员找出借据,隔着玻璃让王选忠看了一下。
  《死亡注销证明》显示,王某富生于1950年10月,卒于2003年7月,是凉水河子镇凉西村八队人。王选忠表示从不认识此人。
  信用社的“诚信”
  “我们也以为这笔贷款结清了,谁知道惹这么大麻烦。”在姜家店乡复兴屯徐新奎的家中,徐的母亲王桂芳快人快语,承认这笔贷款是她陪姜家店信用社的人一块找王选忠谈的。
  “2010年夏的某一天,信用社的人上门催贷款,我说我们还不了,去找担保人吧,就和信用社的一位姓窦的主任及一名信贷员来到通化。”王桂芳说,在王选忠的米业公司,当时计算的利息为3.7万元,毕竟王选忠未使用这笔款,都让他还有些不公,经过三方协商,最终信用社同意只还本金和1万元利息就算结清,当时皆大欢喜,信用社的人拿走了6万元现金。王选忠还留他们吃了饭。
  米业公司的仓库保管员白宝春也向记者讲述了“还款”时的情景:“我老公承包了公司的食堂,请他们吃饭时我在旁边服务,为了表示感谢,王总还让我从仓库里拿了4瓶好酒送给信用社的人。”
  “但是,他们现在全都不认账了。”徐新奎说,王选忠起诉农村信用社后,信贷员又找上门来,说利息只是缓交,并未清账。“可未清账为什么4年多时间不来催收?他们最应该知道诉讼时效的。”
  “工作中出现瑕疵,信用社领导不是以诚相待,认真解决问题,而是想着如何自圆其说,甚至报复投诉人”。王选忠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提起诉讼后,信用社的人竟然跑到他母亲的家中,追要他父亲在世时的贷款,而这笔贷款早在2012年6月王选忠就已替父亲还清。
  记者看到一份贷款说明材料,其内容为:“2006年凉水信用社为了完成存款任务,在通化动员了约300万元的一年定期存款,条件是按存款的50%向他们发放贷款,(按照约定,信用社发放给)德胜村王明仁等12户村民45万元,后期再申请贷款时,因无合乎条件的贷户,所以我社未按约定继续发放贷款,贷户因信用社失信,始终未还贷款,现经做工作,贷户还本金45万元,报联社同意上述做法。”落款签字为车成录和杨林弋,时间为日。
  据了解,王明仁是王选忠的父亲,在2006年与人合伙承包一项电梯安装工程,和信用社达成意向后,自己贴息为信用社拉存款,得到45万元贷款后便交了定金。由于信用社的违约,王明仁等人不能继续施工,不但损失了定金,还亏掉贴给储户的一大笔利息。
  2009年,王明仁去世,信用社还在追要45万元贷款,为了不让母亲受惊扰,王选忠替父亲等12个贷款户偿还了贷款,条件是只还本金。书写贷款说明的“车成录”是放贷时的凉水河子镇信用社负责人,落款“杨林弋”为收贷时的负责人。
  法治周末记者向有关人员证实了这份“贷款证明”材料表述的事实,但他们不便透露姓名,“毕竟还端着信用社的饭碗”。
  日上午,法治周末记者来到柳河县信用合作联社采访。办公室主任刘明亮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理事长外出开会了,有什么事情可以告诉他,他再向领导汇报。
  记者就采访中了解到的情况向刘明亮做了反馈,尤其是死人贷款、催收贷款有无证据、信用社以贷揽存及信用社失信等问题。
  刘明亮做了记录,记者请柳河信用联合社于第二天上午10点以前作出答复,并向刘明亮提供了电子邮箱。
  然而,截至12月16日上午12时,柳河县农村信用联合社没有任何反馈。
  王选忠表示,两份信用“可疑”记录将通化化工和他个人拖入信用危机,通化化工还有上亿元贷款相继到期,如果不能顺利“倒贷”,刚刚起死回生的化肥厂将再次面临停工倒闭的危险。
随着“越南媳妇”集体失踪的,有这位在我国呆了20多年的“越南媳妇”吴美玉,有二十多位村民的“彩礼”,更还有当地二十多位大龄青年对婚姻的幸福幻想。显然,“越南媳妇”集体失踪案并非是简单的婚姻诈骗案,这起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不容小觑。
日本的房地产行情经过十余年的萎靡不振之后,近年来出现了回升迹象。居住在世界各地的华人,敏感地感觉到了日本房地产的真正价值,来日本购买房地产的风潮正在兴起。尤其是来自中国的投资者来日本购置房地产,将资金转移到房地产价格有望上涨的日本,这一趋势正在快速扩大。
在关爱自闭症群体的时代背景下,要将阿文赶出学校,自然少不了要遭受舆论炮轰。问题是,这个自闭症学生太“任性”了,比如,他在女生前脱裤子自慰,对同学说“我要杀死你”、“杀你全家”等语言。同学很恐惧,家长很揪心,教学秩序难以维持,学校也没办法。
莫尼斯在澳大利亚可没闲着。根据当地媒体《悉尼早报》的报道,莫尼斯之前至少与两起犯罪案件有关,均获保释。在2013年,他被指控参与谋杀了他的前妻;在2014年,他被指控曾于2002年在悉尼性侵一名女性,后来性侵指控更增加到40宗。信用社依法贷款担保人应负责任
& 每日新闻报道
信用社依法贷款担保人应负责任
  7月16日,本报以《信用社违规贷款,担保人该负何责?》为题刊登了邹景荣读者的来信。为此,上杭县蛟洋信用社日前给本报致函,认为该信严重失实。
  来函认为,蛟洋信用社的放贷范围符合《农村信用社管理规定》及金融法律法规,属于依法贷款。借款户陈炳汉于日以原建房贷款无法按时归还为由,要求续贷,并重新办理了借款担保手续。续贷是指借贷双方同意重新办理借款手续;贷款展期是指原贷款将到期,经借款户提出申请,信用社为减轻借款人的生产或生活资金临时周转困难的压力,同意在原借款手续上延长还款时间,但延长还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因此,并没有“展贷”这个说法。
  蛟洋信用社同时提交了《上杭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介绍了案情:原上杭县蛟洋工商所工作人员陈炳汉曾向蛟洋信用社借款3000元用于建房。2000年12月,因无法按时归还本金,陈要求续贷。蛟洋信用社同意,并办理续贷手续。同年12月5日,蛟洋信用社与陈炳汉签订了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由邹景荣作为保证人在合同及询问笔录上签字盖章。保证借款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为:借款金额3000元,借款期限自日起至日止。保证人对借款人的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违约责任规定,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三计收利息。陈炳汉于2001年年底因病死亡。法院认为,蛟洋信用社与借款人陈炳汉、保证人邹景荣签订的保证借款合同内容真实合法,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为有效保证借款合同,邹景荣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的事实清楚,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原告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在陈炳汉已死亡的情况下,蛟洋信用社只起诉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归还借款本息,理由正当。邹景荣曾提出追加陈炳汉妻女为被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也不予采纳。
  上杭县蛟洋信用社认为,邹景荣的信件登载出来后造成极坏的影响,要求报社对此事作出说明,以消除不良影响。(实习生邹桂枝王昆火)
& 每日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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