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转业(广州志愿兵转业安置),中间空8年未中安置,因98年体制改革,企业破产,工人下岗,等原因未安置,档案

转业志愿兵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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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斑竹:
转业志愿兵的声音
10:10 发表
我们是近十年来从部队军转并下岗失业的志愿兵(士官)。
想当年,我们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光荣入伍,成为解放军的一员,为部队建设,流血流汗,抢险救灾,巩固国防,维护和平作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戎马生涯十几年,把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年华无私的奉献给党和人民的事业。我们无怨无悔。
铁打的军营,流水的兵。由于工作的需要,我们转业回地方工作。转业安置的文件政策, 是国家用来维护和保障我们中晚年能有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而制定的。可是有些政府部门以极不负责任的态度,敷衍了事的安置。所安置的工作单位先后改制或破产,我们相继下岗失业,军转志愿兵成为企业改革和房改的牺牲品。房改政策反而使我们遭受更大的损失,在部队没有享受到房改,到地方享受不到房改,令我们欲哭无泪。转业安置更是一塌糊涂,有关系的安置事业单位,无钱无权的安置到企业单位。安置的单位形同虚设,昙花一现,由于部队的技能单一,应用性差,年龄又偏大,有的安置到单位上班二、三个月就下岗、失业。好多家庭夫妻双双下岗、失业。让我们饱尝了生活的艰苦和辛酸。为部队的建设付出十多年的青春,政府所兑现的安置就这样忽悠了我们。实行货币安置后,我们同浙江省的安置费却相差好几倍。有的战友已年过五十,生活的困难更是苦不堪言。使得连养老金也交不起,许多战友的社保均已脱节,为了晚年的生活,东拼西借,勒紧裤腰带筹钱想去补交,可是补交社保费高的比高利贷还贵,(本来的月缴费标准是355元,补交要553元)把我们再次的拒之们外,犹如雪上加霜。为了生存,有的背井离乡,四处打工。有的因生活困难妻离子散。有的为找个稳定的工作花光省吃俭用存下的积蓄,工作无着落。有的至今上无片瓦、下无寸土。有的至今还未结婚……这些事例就是因为错过了人生中最佳的创业和致富的最好年龄及机会,形成了这个独特的弱势群体,使我们从一个有田有地的优秀青年,参军改志愿兵后成为无田无地的中年军人,又从两手空空的中年军人转业到地方当工人,改置后再又从吃不饱饿不死,将年近半百的工人来个下岗失业。造就了这批非工非农又非军的四类人员。我们默默地流泪,苦苦地挣扎。现在面临的困难更加艰巨,年龄一年大一年,身体一年差一年,再就业一年难一年,负担一年重一年,生活一年差一年。上不能赡养父母、下无力养育儿女。缺少经济来源,物价又飞速上涨,吃饭穿衣成问题,正常生活无保障。我们的现实生活是这样,党组织生活也是这样,有的十多年来组织生活没处过、党费没处交。这种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创建双拥模范城市;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不利于共建和谐社会。请有关部门和领导关注和重视我们这个群体。
根据(国发(1983)16号)及八大部(1983)参务字第243号文件,和国务院、中央军委日颁发的国发(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待遇的规定》,志愿兵在政治上、经济上均享受干部待遇。同时,志愿兵在困难救济,福利待遇等,也均享受干部的待遇。这也就是我们当年尽好义务后,继续留队为国防建设作贡献的先决条件和政策保证。
所以,我们强烈要求各级领导政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把我们的困难和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妥善解决以下问题:
落实党员的正常组织生活。
享受部队营级以下干部军转到企业并下岗的待遇。
落实我们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补交社保费按正常的月缴费标准补。
军转的失业人员交满三十年养老保险的办理正常的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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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志愿兵的生存问题
发贴人:221.15.83.*发贴时间:【】[]
&& ()&& ()志愿兵制度在工军史上只实行了21年,特殊的年代,产生了特殊的志愿兵,它光荣地完成了历史的使命,在我军史上悄然走过了,但那些曾为国防事业奋斗的成千上万的志愿兵,他们作为职业军人,没拿国家高额补偿,只是默默无闻地把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年华无私的贡献给了部队,为了部队彻底改革,最终实现义务兵与士官结合的兵役制度奠定了基础,作出了贡献。&& ()&& ()&& ()&& ()&& ()&& ()&& ()&& () 特别是当时部队改革提干制度,一律不从战士中直接提干,要从军队院校中培养产生,他们中很多人都是培养对象,苗子,由于政策提不了干,但正值部队不够,急需用人之际,只好把个人利益与荣誉抛在脑后,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不负使命改为志愿兵,代理排职、副连职、助理、参谋、主任等职务,继续服役,尤其是他们在十多年的戎马生涯中,经受了自卫还击生与死的考验,抗洪抢险,抗震救灾物经历了血与火的洗礼,作为军人,在部队是训练能手,技术骨干,管理人才,无愧于军队,无愧于时代,这铁的实事,是有目共睹的,这短暂光辉的一页也将永记军史--------
目前,昔日的志愿兵绝对大多数已转业到地方工作,幸运的被安置分配到国家政府机关,行政事业下岗的,他们仍然有较稳定的工作,固定的收入,所不幸被分配到国有企业破产下岗及其他下岗单位的志愿兵,他们的工作,生活确实遇到了他们个人难以解决的困难有资料表明,在部队服役十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下岗的情况更为严重
第一,年龄偏大,技术单一,身体差,自己求职困难,私营企业根本不要;
第二,长期下岗,(有的长达六年以上),家庭负担重,上有老,下有小,由于固定收入,连社保,医保都钱买,了工作,生活更是保障,仅靠原破产单位发给的几千元最多二万多元的买断费,除维持下岗这几年的起码生活外,现已经是弹尽粮绝最低生活保障163元,大多数家庭还得不到,更是无济于事,杯水车薪,绝大多数人仅靠爱人400-500多元的工资养活一家人,“半边户”,双职工下岗的情况更糟由于中央只有对军转下岗再就业的文件,提到享受待遇的现在下岗的志愿兵,有些地方政府基本上管下岗的军转志愿兵,有人甚至认为志愿兵只是一群退伍老兵,与义务兵没什么两样,他们还说:“泥鳅就是泥鳅,不是黄鳝,骑马的与牵马的就是不一样等”.当地政府给你们几千的下岗买断费,就算安置你后半身有些所谓的政治家还出馊主意,散布什么改革就是需要作出牺牲,付出代价,难道他们所说的牺牲,就是要成千上万转业志愿兵与老工人一起买断,转业志愿兵不同与老工人,老工人有房子住、住房公积金、至少有点积蓄,而志愿兵专业到企业连单位业务都来不及学习,屁股都没坐上去,下岗了,企业解散了、破产了把几十多年来辛勤积累的国有资产天天流进有权人的腰包,私营企业那就更夸张更能忽悠了,安置政策享受后一脚把你踢开,理由是1年合同到期等等,最不能容忍的是那些国有企业(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企业)不是倒闭或破产企业,政府就不允许出现下岗、一说.企业年年招人,临时工、合同工、工程外包、项目扩建等需要大量的人员,可就是无法接受转业、志愿兵、义务兵在该单位的存在,对这个群体普遍有仇似的,就是见不上,为了对付该群体,企业出台很多针对性的政策,如:福利待遇应按工龄来执行,偏要按入企、入局时间来享受所以转业、志愿兵、义务兵成了弱势群体,而且多少年来中央政府并未察觉或不去解决
其实,如果人们认为70年代诞生的志愿兵是军旅中的一枝花,是军中骄子,那么就不应该认为它是一朵昙花,那么过早的被人遗忘为什么被人们遗忘?
一是由于缺乏对志愿兵应有的正面,有力的宣传(实际上社会很多人他们根本不了解什么是志愿兵,他们还只记得抗美援朝的志愿军,不能不说多少有些偏见和不理解)
二是志愿兵本身就是一群弱势群体,自身维权意识差,弱势群体容易被社会忽略
所在希望党中央,中央军委在大力宣传志愿兵的同时,对它的过去应加以肯定,本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象关心军转那样,更加关注爱护这些下岗的志愿兵,虽然他们在编制上不曾是,但享受了待遇,特殊年代,很多人也是当用的,为军队,国家建设牺牲了自己最关键的青春年华,更何况国发(号文件,至今也没作废既然文件作废,解决志愿兵下岗就业的事为什么还这么难办?
志愿兵,他们在部队时拿的是低工资,每天的伙食费也只有几毛钱,转业安家费不过五六千元可是,他们转业到地方后,地方政府硬是拿《士官安置条例》搪塞,这样一来要么安置不了,要么按临时工对待,所以他们要么工资收入、要么收入很低而且也失去了入伍之前所拥有的那份土地,他们的困难是可想而知的,他们本不想给国家添麻烦,生活的困境迫使不得不进京
为国守边;保家卫国;保家为民;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站岗放哨15年,国家是保住了,经济是发展了人们也都享受到了国家经济发展的成果了,可是志愿兵们不但保住自己的工资,而且连入伍前那份赖于生存的土地也没守得住, 也丢掉了,有的甚至连桩基都,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都守住了到头来自己却立足之地,经济发展的成果又于他们无缘,他们现在真正成为了无产阶级了,话说到这个份上让他们伤心掉泪啊当权者各个肠肥脑满,这些志愿兵们比比皆是苗条精干,他们的要求是:已经下岗的要求同同样对待在岗的要求按工资标准落实工资待遇,补发转业一来的工资差额
主管国家利益分配的最高领导,得想办法让他们吃饭啊,国家穷不该穷他们, 他们的参与和奉献,就强大的国防强大的国防,就国家经济的发展就官员们的乌纱帽
官员们请看看伊拉克是什么样子,
向好友推荐本贴:&&&& 标题:《转业志愿兵的生存问题》&&&& 地址: .cn/Article/201002/showp1.html
& Re: 转业志愿兵的生存问题
军转志愿兵,悲哀、悲哀、悲哀!伤心志愿兵的儿子会如何看待国防?为国担忧!
作者:无所事事&&&
& Re: 转业志愿兵的生存问题
志愿兵们要把联糸方式都公布出来,大家多联系多勾通。只是这样叫有屁用。谁来管你的死活。我的QQ:
作者:43215&&&
& Re: 转业志愿兵的生存问题
我是86年入伍,志愿兵转业安排化肥厂,经济危机化肥停产,又被分到奶牛厂牛圈收拾牛粪,最后没法干了,失业了,在部队13年, ...
作者:re&&&
& Re: 转业志愿兵的生存问题
当兵没出路,失去人生最好年华,两地分居,家庭生活负担由一人承受,转业下岗后,精神和生活双重压力无法用语言表达。
作者:当兵后的郁闷&&&
& Re: 转业志愿兵的生存问题
志愿兵真累
作者:军转流浪汉&&&
& Re: 转业志愿兵的生存问题
志愿兵真累
作者:军转流浪汉&&&
& Re: 转业志愿兵的生存问题
我们一转业就失业了一直在外面打工呢,叫天不应
作者:坦然&&&
& Re: 转业志愿兵的生存问题
国家对我们这样的一个群体乍会不管不部的呢
作者:坦然&&&
& Re: 转业志愿兵的生存问题
我也是一名转业的志愿兵,我们联合起来吧,
作者:碍然&&&
& Re: 转业志愿兵的生存问题
唉!能有二土地就好了?7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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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法律和事实,解决2000年以前志愿兵转业遗留问题
& && &&&2000年以前转业的志愿兵,服役13年,转业到国企和集体企业,有的甚至是破产企业,有的在单位工作了几年,有的转业就沦落成了失业者。上要赡养老人,下要抚育孩子,生活早已陷入困境。 军转失业志愿兵的处境:经商无资本;年龄偏大,无实用技术,就业困难;无地可耕,不如农民,求生困难;生活所迫,四处求助;疾病缠身,无以治疗。这些现状是我们生活的真实写照,是与创建和谐社会的大好形势格格不入的,这使我们军转失业志愿兵感到委屈、感到心寒、感到不公正和不平等。2000年以后,特别是2004年以来全国各地的失业战友到省进京上访人数次数逐渐增多,遭遇恐吓拦截已司空见惯,发生冲突,被打伤被拘被判也时有耳闻。
& && &&&这个问题 国家也给予了一定的重视,2005出23号文件, 2006 出17号文件,2007出28号文件,23号强调安置,后两个让落实养老保险保障退休。像以往的安置政策各地落实情况不同一样,这几个文件各地落实情况也不同,相对来说落后地区军转失业志愿兵的困境依然没有改变。笔者认为,这几个文件只是补救,是针对上访群体的个别诉求拿出的应急方案,并没有依照历来的政策制定出能够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我军80年代实行志愿兵制度,服满13年到90年代才涉及到转业问题,不巧计划经济时期制定的转业政策正赶上市场经济为主导。经济体制变了,就好像是接在岸边的船被风吹走了,转业军人就踩空落水了。我军看到了这一惨状,所以2000年后改革为经济补偿加安置。如果以人为本的话2000年的时候就该给踩空落水的军转人员拿出补救办法,遗憾的是部队和地方都没有伸手相救。反应比较迅速的军转干部首先爬出了水坑,向国家要到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办法;企业军转干部的权益得到了维护。军转志愿兵反应较慢,没有跟上干部的上访队伍,所以本该把企业军转志愿兵包括进去的解困办法,却把企业军转志愿兵排在了外面。如果是因为国家财力紧,国家可以推迟 给企业军转志愿兵解决。我们抱着这样的希望,在等待,在努力,至死不放弃。
& && && &过往的法律政策我们都还记得:
& & 1、国务院一九七八年四月十七日(国发[1978]75号):“志愿兵退出现役后,由国家负责安置工作。年满五十五岁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干部退休办法办理退休手续。志愿兵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待遇和退出现役后的安置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一九七八年三月七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 && && &2、《关于志愿兵待遇问题的几点说明》(总后勤部财务部一九七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志愿兵实际上是职业兵。”即职业军人。关于探亲、复转等待遇问题:“根据志愿兵在军内超期服役充分发挥其技术和专业的骨干作用及其服役时间长、年龄大等特点,规定探亲休假、车船费、伤、残优待、救济抚恤、复员、转业、退休等生活待遇,均按对军队干部的计算办法执行。”
& && &&&3、国务院 《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待遇的规定》(国发[)号 “志愿兵的政治待遇,如听报告、看文件、发书刊等,按排职干部待遇。” “志愿兵的经济待遇:一级志愿兵享受正排级,二级志愿兵享受副连级,志愿兵享受正连级,四级志愿兵享受副营级,五级志愿兵享受正营级。” “志愿兵经组织批准退役转业的,本人要求复员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的,符合退休条件退休的,分别办理转业、复员、退休手续,并按干部的有关待遇发给各种补助费。粮食定量和被装发放,均按干部的有关标准执行。”
& && && &4、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卫生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贯彻执行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参务字第243号) “志愿兵的退休生活费和住房等福利待遇,按一九八一年十月十三日国务院、《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和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国务院、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办理。” “志愿兵退休、需要建房的,按规定填写《志愿兵退休建房登记表》逐级上报,总参谋部汇总后,交总政治部纳入全军干部退休建房计划,由国家下达建房指标,按照营职以下干部标准建房。部队接到县(市)人民政府军队退休干部管理部门报到通知后,即行办理退休手续。” “志愿兵退出现役的经费计算,其与干部职级比照可按一级志愿兵按军队干部二十 正排职,二级志愿兵按二十二级副连职,志愿兵按二十一级正连职,四级(含)以上志愿兵按二十级副营职。”
& && && &5、全国人大司法解释文献中、国家公务员条例解释中阐明:“军队、国家政权机关、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也即吃‘皇粮’人员,统称为国家公务人员。”&&
& && && &6、国家建立对转业军人安置保障制度,是对军人特殊身份的肯定,是对军人为国家做出特殊贡献的法定补偿,是对转业军人生存的全天候安全保障(转业军人包括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转业志愿兵)。此前在落实解决军队转业干部生存保障问题时落下了转业志愿兵,就是置转业志愿兵生死与不顾,这样做是不负责任的,它违背了法律的承继规律,违背公平公正原则,也使转业志愿兵不能容忍的。
& && &&&以上略举若干文件充分阐述了志愿兵首先是职业军人,属国家公务人员身份。
& && &&&其次,早期志愿兵始终享受军队干部待遇。
& && &&&再次,早期志愿兵与2000年后的士官服役制度、待遇不同。所以,早期志愿兵享受国家公务人员待遇,享受军队干部待遇,是国家决策,是历史事实,是不可改变的,也不是近期出现的有关条文所能敷衍的。2000年以前志愿兵转业后的生存保障(即工作、生活、医疗、住房、保险等)国家理应承担起来,这是毋庸置疑的历史责任和事实。
& && &&&军队转业老志愿兵不应该与地方企业职工同比。老志愿兵是职业军人身份,是国家公务人员性质,理应转业为公务员,只是因为地方公务员岗位紧缺才把我们安置到企业的。不能因为我们识大体顾大局屈就企业,而在企业倒闭时把我们与其它企业职工同样对待。此外志愿兵支边参战、抢险救灾、流血牺牲,为保卫国家安全、稳定,保卫人民安居乐业负出了重大的牺牲;十几年军旅征程,使得许多志愿兵的身体严重透支,转业时身上带着多种伤疾,我们现在还时常受着伤痛的折磨。
& && &&&2000年以前转业志愿兵的政策、待遇与现行的士官政策不一样,是两码事。& &首先,原志愿兵和军队干部一样,都是职业军人,一但拿了工资,从农村来的入伍前的农村责任田、宅基地等优抚待遇均被取消,就是说,一但拿了工资,吃上皇粮,国家就割断了回农村的退路。而现行的士官制度,是一边拿工资,一边继续享有责任田和宅基地,进城、回乡两由之。
& && && &如今讲国泰民安,处处宣传建立和谐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阶层都在分享着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而我们这些为保卫国家改革开放、参与改革开放、并为之作出贡献的军队转业人员,不但没有分享到改革开放所带来的成果,反而因为转业落空成了游荡在城市之外乡村之外的贫困的边缘群体;因为自身权益遭遇剥夺,这几年又成了到处申诉、维权、以求生存的“不安定分子”和“稳控对象”。其中有的还被截访的政府工作人员或警察打伤,被迫拘留判刑的也有耳闻。为什么我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为什么我们遭遇不公正对待?为什么我们上访多年问题迟迟不能解决?是权利集中;是不平等,是被剥夺了话语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里面的普通公民的地位和权益被剥夺了!是中国共产党里面的普通党员的地位和权益被剥夺了!被谁剥夺了?当权者!是他们置国家法规于不顾,让我们等待多年不予安排,是他们把好的岗位卖了,把我们塞进快要倒闭的企业,是他们隐瞒我们的实情,是他们恐吓阻拦我们向上级反映,......可恶的该死的以权谋私的欺上瞒下的当权者!他们把普通人民坑害了,他们也就把国家坑害了。我们这个群体100%是党员啊,我们却不能有自己的代表去和党中央取得联系!我们群体服13年兵役,为国为民出生入死,曾被益为最可爱的人啊,人民大会堂里却没有我们一个席位!因为我们穷,买不起吗?!祖国和人民的一切都是我们13年誓死捍卫的宝藏啊!!!
& && &&&我们恳请上级领导尊重历史,以人为本,依法落实志愿兵的政策,象对待军转干部那样善待失业志愿兵群体。
提出意见或建议如下:&&
1、恢复军转失业志愿兵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享受军转干部同等待遇。&&
2、按失业军转干部的生活补助标准发放失业军转志愿兵的生活补助费,并一次性追加补发失业期间的生活补助和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军转志愿兵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按失业军转干部的标准参照执行。&&
& && & 4、凡符合国发(文件的,实行55周岁退休,并按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2)32号文件规定,提高退休费计算标准。&&
5、再就业最低享受社会平均工资,高于平均工资的单位享受同工龄同工种的工资。&&
6、过上正常的党员组织生活
[转] 军转失业者的呼声& && && && && && && && && && && && && && && && && &
尊重历史 以人为本 兑现承诺 依法维权.& &
& &转业后就下岗,没有了生活来源,上要赡养老人,生活已陷入困境,可从未曾享受过低保,失业后为了生计,也曾四处打工,因年龄偏大、无技术专长,难以再就业!心里有说不出的苦楚,我对自己曾经把青春奉献给了国家感到迷茫!回想起当年听从祖国召唤,满腔热忱参加队伍,在部队默默奉献青春十多年,为国防事业流血流汗,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抗洪抢险,奋不顾身,义无反顾。而如今落到连工作的权利都被剥夺,连起码的生计都难以维持的地步,怎不叫人痛心呢! &
我的遭遇只是当代军转失业人员中的一个缩影,在中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还有成千上万和我同样遭遇的军转失业志愿兵在哭诉、在呼唤,在贫困线上苦苦挣扎…… &
造成大量军转人员失业的原因:首先,地方在改革中,急于卸包袱,不按法律法规办,各行其事,随意性大,根本不顾有关转业军人的特殊政策,有的明显与国家法律规定相悖,但是还要坚持那样去做,严重地损害了转业军人的合法权利。其次,社会不公,改制不公,使我们陷入了困境,从全国来看,被买断的全是没有背景的老百姓,这种现象很普遍,对于我们不公平。再次是“政策撞车”。企业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与军转政策有抵触或矛盾,中央和地方政府没有适时调整政策或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在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以保证军转政策的落实。企业只执行改革政策,而不执行军转政策。政策再好,还不是打了“政策白条”。我们认为,是到了该解决问题的时候了,难道非要出现更严重的问题、出现更严重的后果,才是到了解决问题的时候吗? &
我们认为,企业改革政策是正确的,军转政策也是依然有效的。当并行不悖的军转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发生矛盾时,应针对新情况对现行政策适时调整或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军转政策的落实,维护军转人员的合法权益,而不能眼看着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而麻木不仁。 &
& & 如今军转失业志愿兵的处境:经商无资本;失业后基本生活无保障;年龄偏大,无实用技术,就业困难;无地可耕,不如农民,求生困难;生活所迫,四处求助;疾病缠身,无以治疗。这些现状是我们军转志愿兵群体目前生活的真实写照,是与伟大祖国蒸蒸日上的大好形势格格不入的,这使我们企业军转志愿兵困难群体感到委屈、感到心寒、感到不公和不平等的原因所在。 &
志愿兵是上世纪七十年代随部队改革而诞生的一个特殊群体,是军队完成各项战斗任务的骨干力量,为国防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出台了国发(号文件和国发(1983)16号文件这样的好政策,保障我们志愿兵政治待遇和福利待遇以及今后的基本生活,以解决我们的后顾之忧,从而也体现党和国家对志愿兵群体今后生活的关怀和呵护,反映了国防建设和军队稳定的实际需要。当今经济高速发展,国家兴旺发达,人们过上小康生活,而我们这些当年为国防建设贡献了美好青春的志愿兵,不但分享不到经济发展的成果,而且连基本生活都得不到保障,这似乎与情与理与国情与政策都说不过去,为此,我们向党和人民反映困难,申诉呼声,恳请各级政府落实军转志愿兵的有关政策,切实解决失业军转志愿兵的生活困难。我们在部队服役时间长,少则10几年,多则上20年,尽完义务献终身。转业时,我们没有拿到如今士官的高额补偿,仅仅三、四千元的转业费,根据政策,我们理应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生活应该要有保障的,绝不是如今政府给予的“保证二年之内不下岗”的政策承诺,难道我们在军营奉献美好青春10几年换来的竟是仅仅2年的工作机会?我们这些半路出家的志愿兵不应该成为企业改革的牺牲品,这种“悬空式的假安置”既伤害了我们志愿兵群体的感情,也损害了国家的形象,损害了党的威性,难道是国家政策出尔反尔、言而无信?还是另有其因!西方国家尚能兑现退役军人的承诺,难道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大家庭里还不如西方社会优越?不如西方国家守信用?匪夷所思,究竟是为了什么?对此,党和国家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从维护党的威信,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安定团结出发,根据党在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视企业军转志愿兵这一弱势群体的实际生活困难,解决我们的生存问题。 &
在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已得到基本解决的今天,而我们军转失业志愿兵却倍受冷落。在部队里,我们志愿兵许多方面也是按干部待遇的,在地方也应同样适用,我们在部队的时间不比他们短,做的贡献不比他们少,同样是职业军人,我们有困难为什么就不能解决呢,手心手背都是肉啊!我们恳请各级党委政府尊重历史,以人为本,依法落实志愿兵的政策,象对待军转干部那样善待失业志愿兵群体。我们提出以下五个方面的观点和认识: &
1、军转志愿兵与军转干部同属于军队转业这一性质,同属于政策性安置对象,而不是退伍复员,更不可以把志愿兵等同于义务兵,在一定意义上讲志愿兵为国防建设付出的,无论从服役年限、岗位环境、艰辛程度均不比军转干部逊色,甚至要辛苦许多。 &
2、军转志愿兵属于政策性安置,其基本含义是保障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即使分配的工作单位不同,也只是收入有差距,但基本生活应该是有保障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的冰火两重天的待遇,既不符合安置政策,也不利于国防建设和社会稳定。 &
3、国发(1983)16号文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中第五条规定:“退出现役的志愿兵原则上回原籍,由县(市)人民政府安置工作,在本县(市)安置有困难的,可报请行政公署或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安置。”安置在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保留全民所有制职工的身份。”这条规定:一是明确了军转志愿兵的安置由县(市)人民政府主管,现在解决企业军转志愿兵的生活困难问题自然属于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县(市)人民政府解决有困难可向上级人民政府申报解决。二是明确了军转志愿兵的全民所有制身份是固定不变的,其实际意义,自然是有工作,生活有保障。因此,军转志愿兵因所在单位改制分流、破产而失业,人民政府有义务重新安置他们再就业,并使其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这是国发(1983)16号文件赋予县(市)人民政府的责任,也是军转志愿兵要求政府履行义务、享受权利的政策依据。 &
4、《国防法》61条、国发(号文件、国发(1983)16号文件、国发(号、国发(2005)23号文件通知,从上述文件规定的有关条款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我们志愿兵的政治待遇和福利待遇是与军转干部一样的,这也是我们当年尽完义务后,自愿留在部队为国防建设继续作贡献的先决条件和政策保证。所以,我们要求落实政策、享受企业军转干部的相应福利待遇是合情、合理、合规、合法的。 &
5、自2002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先后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的文件,并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这体现了党和人民对军转干部困难群体的关怀和爱护,也反映了党和人民政府没有忘记这些为国防建设奉献了青春年华的军人们,但美中不足的是党的阳光雨露没哺育到我们企业军转志愿兵的身上,我们企业军转志愿兵困难群体成了被遗忘的角落。从文件讲,我们企业军转志愿兵应当享受军转干部的相应政治待遇和福利待遇,从国防建设贡献上讲,我们企业军转志愿兵服役长达十四、五年,而且都在相对艰苦的岗位上工作,转业安置又在企业从事苦力,如今年龄偏大又失业,更应该受到党和人民的关怀和照顾。从维护国家政策的连续性和严肃性,维护社会稳定出发,理应参照企业军转干部的相应待遇,切实解决军转失业志愿兵的生活困难问题。 &
根据根据《国防法》第六十一条、《劳动法》第十四条、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国发(号、(1983)16号、(号国发(2005)23号文件精神,和企业军转志愿兵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参照军转干部的相应福利待遇提出意见或建议如下: &
1、 恢复军转失业志愿兵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安排就业上岗。 &
2、按失业军转干部的生活补助标准发放失业军转志愿兵的生活补助费,并一次性追加补发失业期间的生活补助和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
3、失业军转志愿兵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按标准执行。 &
& & 4、凡符合国发(文件的,实行55周岁退休,并按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2)32号文件规定,提高退休费计算标准。 &
5、享受住房补贴待遇。 &
总之,我们年轻的时代都是在军营中度过的,旺盛的斗志、充沛的精力都已经献给了祖国的国防建设事业。今天,我们人之将老,生活无着,穷困撩倒,上不能赡养父母,下无力养育子女,作为一个曾经为国防建设作出贡献的转业军人来说,确实是可悲和痛苦的,我们从内心发出呼喊:恳请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级人民政府象关心军转干部那样给予我们关心、关注、关怀,不要让我们失望,让我们工作有地方、生活有来源、老了有依靠、病了能医疗,让我们的亲人为我们曾经是一名职业军人而自豪,不要让他们为我们曾是职业军人而悲哀!“什么也别说,祖国知道我”,这是我们曾经的歌声,今天,它已成了我们的心声!因此,恳切希望您们理解我们的苦衷,体谅我们的难处,兑现国家政策所做出的承诺,参照企业军转干部的相应待遇,切实帮助我们军转志愿兵群体解决生活困难,让我们也能感受到一点党和政府的温暖,平安地度过中晚年。 &
兵头将尾() 20:21:19 &
这扁文章写得好 写出了我们志愿兵的心声 我在网上看到过 &
寒冰() 20:44:30 &
战友们,我们为什么会成为乞丐、成为弱势群体,不就是因为服从了党和政府的安置到企业工作吗?我们退役军人要改变这种乞丐的命运就只有维权讨回我们应有的合法权益。&
泗洪县122名下岗志愿兵得到妥善安置&&
9:01:23 文章来源:泗洪县民政局 点击数:&&
因企业改制或倒闭破产等原因,泗洪县共有122名退役志愿兵下岗失业,导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家庭生活没有着落。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与家庭的和谐,不让革命军人“流血流汗再流泪”,泗洪县由政府办牵头,民政、双拥、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妥善安置所有下岗志愿兵。
一是解决养老保险及基本生活问题。下岗后应该由原工作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由县财政统一负担,并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直到志愿兵重新就业为止;
二是解决就医问题。下岗志愿兵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经费由政府买单,同时纳入优抚对象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实行二次报销,报销总额度可达自负医疗费的80%以上;
三是解决就业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社会实际需求,以县职教中心为阵地,为下岗志愿兵提供了包括电焊、车床、烹饪、叉车等10多种技能的免费培训服务,优先推荐安排在县经济开发区企业和部分政府公益性岗位,实现再就业。到5月16日,全县122名下岗志愿兵全部得到妥善安置。
本帖最后由 兵头将尾 于
20:55 编辑
胡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三个滞后”三个困难“六大政策”的讲话
胡主席指出:关于广大官兵志切身利益和重要政策制度存在“三个滞后”的问题,一是,”滞后于社会利益关系调整变化;二是“滞后于”国家政策创建发展;三是“滞后于”军队现代化建设发展。他说,军队困难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军队征兵难,二是吸引保留人才难,三是转业退伍安置难。强调必须调整改革六个方面的政策制度,包括兵役制度,军人转业退伍安置制度,工资福利制度,住房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军人社会保障制度
胡主席指出,这个问题关系到积聚人才,凝聚军心,保持部队稳定。现在征兵问题十分突出,有的乡镇农村连续多年无人参军,他们认为当兵不如打工,军官转业安置路子也越来越窒窄,部队反映,一年有一批,一批搞半年,牵扯精力大,近年来,部分退役人员上访问题,不仅企业转业军转班干部串通上访,还出现了转业志愿兵,城镇退伍兵,自主择业班干部上访等等情况。而且退役人员上访正在形成组织,形成气候,形成规模,有的省会城市数千名军转班干部成立协会,聘请了7名大律师,和地方政府以及部队领导机关开展法律战,我们必须政策上防止“穿着军装是维护稳定的力量,转业退伍是影响稳定的因素”的现象。官方“国防教育网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在他的政府报告中说,要让每一个中国公民,充分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要让我们每一个中国人,活的更殷实,更有尊严。难道我不是中国公民吗?改革开放30几年了,怎么没有半个雨点掉在我们头上?我们现在一无所有,应该怎样解释呢?
企业下岗志愿兵,他们来自农村,从军十多年,转业到企业,企业破产被迫下岗,年龄绝大多数在40-50之间,在部队从事的专业,地方又用不上,工作难求,父母在农村需要奉养,子女读书需学费,夫妻双双下岗,仅靠打零工这点微薄的工资来维持全家的生活。现在下岗的军转干部得到了解决,失地的农民得到了解决,下岗的志愿兵何时能得到解决,政府部门何时能出台解决企业下岗的志愿兵的生活,我们企业下岗志愿兵强烈呼吁:落实企业下岗志愿兵与企业下岗军转干部一样的待遇,解决企业下岗志愿兵的疾苦,体现民生,使下岗志愿兵有尊严地生活!!!!
嘎里个兄弟们!进来望啊子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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