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和项目都在,担保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怎么办?钱该怎么要回来?

国家为什么要支持担保公司_百度知道
国家为什么要支持担保公司
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
一是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要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规模和比重。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二是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对小企业新增贷款实行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适当调减小企业贷款利息营业税。
三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创办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支持、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积极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
四是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设立主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引导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投资力度。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发挥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融资方式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
五是加快制定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管理办法,完善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各级财政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在税前扣除。
六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信用等级。完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快速的查询服务。构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七是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稳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市场,保证上市企业质量。培育创业板成为中小企业重要融资渠道,通过创业板市场培育未来大型民营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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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衷:中小企业太弱了,很多小企业从事工商业经营,押品不足,信用度不足,无法借到银行的钱,担保公司就是为了给中小企业增信。至于实效,五花八门,乱了去了,离初衷有点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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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南投资担保业迅速发展的原因是什么?
年,我省担保公司出现暴发式增长,达到1640家。担保业迅速发展的原因是什么呢?业内人士几乎异口同声:有市场,有需求。
1、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中小企业融资难到什么程度,看看疯狂的高利贷市场就知道了。“珠三角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一般在5分(指月息、下同)以上,长三角也没有低于4分的,不少中小企业陷入不融资等于坐以待毙,而若融资,无疑饮鸩止渴的困局。”(日大河报《百亿担保资金“转”路彷徨》)。我省民间投资担保的利率,平均月息1.5分,在国家对民间借贷的法定利率范围以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2、为民间资本开辟一条相对稳定的投资渠道。
看看中国老百姓眼前的投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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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公司破产如何清算?大神们帮帮忙_百度知道
公司破产如何清算?大神们帮帮忙
破产清算 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
要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开,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只规范普通清算。
继《企业破产法》和《公司法》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发布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破产规定》)。由于破产清算会计原理与常规会计原理大不相同,因此,破产清算的会计核算方法必然与常规会计核算不同。国家有关破产清算会计核算目前还没有相关的会计准则,主要有1997年财政部制定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然而在目前会计实务中尚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解决。[编辑本段]清算组会计科目的设置 清算组可以参照《暂行规定》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并编制会计报表,以满足清算工作中基本会计核算的需要。但实务中感到《暂行规定》中制定的23个会计科目不能完全反映和核算清算工作中的经济业务,因此,笔者考虑可增加一些会计科目。
1 .增设“用作担保物的资产”和“有财产担保的债务”科目,反映和核算企业宣告破产前发生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有合法有效担保的抵押物资产和设有财产担保的有效债务。虽有财产担保但债务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务,不在“有财产担保的债务”科目核算,仍在普通债务中的“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如果担保物的价值超过经过登记确认的债务数额,也不在“用作担保物的资产”科目核算,仍然在普通资产中的相关科目中核算。
2. 增设“应付清算费用”科目,反映和核算清算期间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应付而未付的清算费用。
3. 清算组应当设置备查簿,反映和核算破产企业占有、使用而产权不属于破产企业的他人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破产规定》第71条规定,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应当由财产权利人取回。同时《破产规定》中还规定,在破产宣告后因清算组的责任损毁灭失的,财产权利人有权获得等值赔偿。因此,清算组应设置相关备查账簿以便妥善保管上述财产。
4. 可以增设“清算期应付债务”科目,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增设“清算期借入资产”科目作为“清算期应付债务”的备抵科目。如果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一时无法变现,出现资金紧张状况,清算组不得不借入资金支付清算费用;同时清算期间清算组需要支付破产财产的储存、管理、变卖等费用,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不能及时支付。此时需要清算组核算清算期间发生的负债,这些债务又不属于破产债权需要单独核算,可增设这两个科目。[编辑本段]企业宣告破产时资产的确认和计价 破产清算会计是以企业主体资格灭失和终止生产经营为基本前提,并通过清算来实现消灭特定企业主体资格并终止其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作为一个新的会计主体出现。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由于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的变化,一些基本会计原则难以为破产清算会计采用,如历史成本原则。同时,在破产清算会计中,资产的价值更注重可变现价值。如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建立新账结转期初余额时,由于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不能直接按照破产企业有关科目的余额转入,作为期初余额,而应当按照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记账,并对不符合资产定义没有变现价值的账面资产如待摊费用、递延资产予以核销。而按照可变现价值确认记录破产财产价值,就存在如何确定破产财产的可变现价值问题。
可变现价值可以有两种途径获得:一是利用资产评估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二是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对于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调整。通过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引入可变现价值的概念,对于正确适用新会计制度的破产企业可以利用其账面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但在现实会计实务中,清算组成立时并没有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的资产评估,也就没有评估值可以利用。由于新会计制度颁布较晚且没有全面强制实施,许多企业尚未采用新会计制度。因此,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首先应当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对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进行调整,然后可以利用资产账面价值确定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以适应破产清算环境下资产计价原则的变化。[编辑本段]破产企业对外担保的会计处理 《破产规定》第23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根据该规定,破产企业如果在宣告破产之前对外提供担保,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因此,由于企业宣告破产从而使破产企业的潜在义务转化为现时义务并且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将或有负债确认为负债的条件,故清算组应当将担保债务补计入账:借:清算损益,贷:其他应付款。
清算组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之后,可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在清偿的数额内向被担保人进行追偿。但是被担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如何、是否具有清偿能力都具有十分的不确定性,更重要的是,在破产工作结束之前破产企业对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是不可能确定下来,也就是说破产企业由于对外担保而偿还被担保人的债务的数额尚无法确定。因此,破产企业向被担保人追偿金额在破产清算的债权清偿之前无法确定,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规定的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的条件,只能作为或有事项予以披露。[编辑本段]没有申报债权的破产企业债务的会计处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算组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由清算组和人民法院登记、审查和确认。但由于各种原因,时常有部分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前来申报债权,对于这部分负债存在是否核销的问题?
笔者认为,虽然《破产法》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破产规定》中规定,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如果存在不可抗力等原因,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也就是说,在清算财产分配完结之前,没有申报债权的债权人随时有可能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将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债务核销,就有可能使破产债务失去完整性。另外,由于破产企业多数财务管理松弛,会计账目混乱,债权债务关系记录可能错误,因此,没有前来申报债权的负债可能实际上并不存在。对于未申报债权的负债不予核销有助于将来核实清楚有关账目。但是由于这部分未申报债权的负债金额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已经不符合负债的定义,虽不应当在清算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负债列示,但可以考虑在报表附注中说明或者在清算资产负债表中债务及清算净损益总计之后单独列示。[编辑本段]受理程式在提出破产申请後,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式进行:
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後的剩馀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於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3、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後15日内召开。以後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後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於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於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5、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後,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有些国家(如美国),在法律中规定了详细的债权清偿等级,受有效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将在作为其担保物的财产变卖所得价款范围内首先获得清偿。如果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债权,不足金额作为无担保非优先债权,或一般无担保债权。无担保债权分为优先和非优先二级。无担保优先债权应在支付无担保非优先债权之前全数清偿。无担保优先债权共分六级,第一级债权(管理费用)应在支付第二级债权之前全数偿还,还并依此类推。然而,在这六级中,任何一级可用的现金不足以支付该级的所有债权,则按比例清偿。无担保非优先债权也应按相同的现金分配程式清偿。只有在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均受清偿之後才能分配给股东(所有者)。
8、破产清算的结束。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式後,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後,报授权部门审批。经批准後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输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求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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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投资担保公司破产了通过打官司能把钱要回来吗?打官司要多少钱?_百度知道
投资担保公司破产了通过打官司能把钱要回来吗?打官司要多少钱?
  这要看具体情况,打官司要打赢的条件下,对方不还钱,可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担保公司是否有相应的财产,原告也可以积极将你掌握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执行法院,要是被告没有钱的话,就没办法了。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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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第二大担保公司河北融投500亿担保落空 违约一触即发
关键字:&河北融投担保担保公司P2PP2P金融小额贷款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资金违约金融风险
财新网4月11日 中国第二大担保公司——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河北融投)丧失了担保能力,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甚至P2P等近50家金融机构面临项目违约,500亿债权无人履行担保而面临险境。
据财新记者向多位有关人士确认,在被河北建投托管之后,河北融投目前暂停了全部业务,包括代偿、履约或释放抵押物等。1月25日,河北省国资委下发文件,将河北融投的股东——河北融投控股集团由河北建投集团托管,任命河北建投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曹欣出任河北融投集团的董事长,河北融投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令成只留任河北融投党委书记。
一位河北银行业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虽是托管,但河北融投的实际债务和业务并未真正移交给河北建投。业务的搁置,让项目即将到期的众多金融机构心生惶恐。
据财新记者了解,在3月下旬,一些基金公司老总亲自组队前往公司所在地,试图当面与河北融投沟通,无奈却吃了闭门羹,只现场看到愤怒的投资者在砸公司大门、玻璃。
多位金融机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河北融投的对外担保额度在500亿元左右,其中银行担保资金至少就占了200亿。而工商资料显示,公司注册金目前为42亿,即使按最大十倍杠杆的上限规定,河北融投最多具有420亿元的担保能力。
河北融投是全国第二大担保公司
一位接近河北融投人士指出,河北融投目前成立了80人工作组,正排查各个担保项目,未来或将分类处置企业资产。但现在公司的策略主要是抽身而出,让债权人直接对接融资方。
自2014年下半年起,河北融投所担保的项目如海沧资本等开始爆出违约,同时河北融投并不履行代偿责任,这引发了部分金融机构的警觉,但更多的机构将注押在了政府信用上。“这些项目要是平常我们也不会做,但就因为是河北融投担保的,我们才做的。”一位基金公司高层说。
河北融投控股集团是河北省国资委全资子公司,注册金逾12亿元。一份基金计划募集书显示,截至2013年底,集团总资产为107.32亿元,净利润5.81亿元。
该集团是由省委、省政府为推动全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支持科技型企业健康发展、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而成立,除担保外,还有金融租赁公司、创投基金等。
有着国资委股东背景的河北融投,也由此做大了自己的规模。比如禾川基金于2014年12月成立的“河北融投置业项目建设投资发展基金”,募资4.3亿元,预期年收益12%,一年期。其募集书上显示,基金到期若出现偿付违约风险,由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代偿的方式确保投资款的本息收益。
2015年,河北融投的风险彻底暴露。多家金融机构都发现,一些较大的企业违约后,河北融投并不能代偿。同时,河北融投担保的企业也有互保现象,更加剧了违约风险。
一位基金子公司负责人对财新记者表示,他们所做的一单业务在今年1月已经出现违约,当时河北融投出具了代偿的承诺函。但是当代偿函在3月到期后,河北融投仍然没还钱。“那时我们已经联系不到河北融投。对方说领导在北京开两会。”
财新记者获悉,除已暴露的平安信托近10亿元的“平安财富*汇利8号集合资金信托”外,还有方正东亚信托、陆家嘴信托、渤海信托、华澳信托、中原信托、华鑫信托、厦门信托、国民信托、平安证券、禾川基金、华镇基金、中投弘信基金、德信资本、中铁宝盈资管公司、金元惠理资管、万家共赢资管公司、深圳前海金鹰资管公司等30余家金融机构的项目已有逾期,或者即将到期。这部分金额逾50亿元。
一位业内高层坦言,“河北融投什么项目都做,从河北担保到全国各地,为了担保什么业务都做,比较没有底线;做了一两单之后,内部风控部门就明确表示以后一律不做他们的业务。我们怕了。”
打破刚性兑付第一枪?
银行开始自保。“只能说明政府也顶不住了。”前述银行人士指出,河北融投是省政府重点支持的企业,属于当地经济的典型,不会轻易不履约。据其透露,现在银行认定河北融投的担保均落空,“不管项目本身行不行,都一定会采取措施”。这意味着,如果该项目只有河北融投一家公司担保的话,银行则将其视作信用贷款,要求企业追加担保或者抵押物。如果企业未能追加,银行则会采取抽贷。目前,有部分银行对河北融投担保的项目进行了抽贷。
相较于银行的强硬,信托、基金公司则更期待河北融投能够予以兑付。“我们资金也是正规募集过来的,现在承受了巨大的资金压力,还要花大量精力安抚投资者。”一位上海金融机构人士说,“我们相信国企不会违约,只是新的托管机构暂停了业务,但是这一过程就不知道需要多少时间。”据平安信托的公开信息,称根据河北省政府部门反馈的信息,有关本信托的偿付安排将在河北融投重组方案确定后进行,最长时间不超过3个月。“平安信托不是没有兑付的能力,但还是把压力抛给了河北融投。”
P2P方面,杭州的P2P平台鑫合汇在3月26日则公告称“暂停与河北融投的合作”。自2014年7月与河北融投集团达成战略协议的积木盒子,最新的声明指出,积木盒子由河北融投担保的项目所涉金额达52500万元,在建投入驻融投期间,积木盒子会保证所有项目正常履约,投资者利益不会受到影响。
“现在大家开玩笑,打破刚性兑付的第一枪,会不会就从河北开始?”另一位河北银行业人士说。但业内人士认为,河北融投不可能也不能公开地走破产清算的程序,“这个影响太大了”。他认为,只要政府没有正式表态,事情就还有回旋余地。
风险刚开始暴露
“河北的金融风险才刚刚开始暴露。以后只会越来越多。”前述银行人士说。据其透露,现在河北当地的银行对担保的态度是,只有抵押和质押才是强担保,其它一律为弱担保。同时,多数银行对民营担保采取了“一刀切”的政策,同时对国有担保公司的业务也更谨慎考虑。河北省现有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580余家。
2013年7月,国务院制定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出资设立或参股融资性担保公司,引导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康发展,从而帮助小微企业增进信用。这一意见迄今适用。近年来,监管还表示,鼓励各级政府可结合自身情况,组建省级担保集团,控股或参股各县(市、区)政府性担保公司,提升融资担保的能力。业内人士直言,河北融投无法代偿一案,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对河北省政府的信心和信用评级。
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河北融投的担保授信金额已经超过了注册金的10倍,构成了违规。在公开资料上,河北融投一直号称增资,比如到2015年资本金达50亿元。据财新记者了解,后来河北融投又对金融机构表示,资本金将会增至60亿元,孰料这一增资方案未被省领导高层批准。
1月27日,河北省政府宣布,任命王昌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原河北省国资委主任周杰不再担任。
据前述基金人士反映,部分资质较好的融资方,比如一些民企开发商,在与金融机构对接的时候,也遇到了技术性的化解风险障碍。比如河北当地的融资企业将抵押物或项目公司股权都抵押给了河北融投,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构成违约,但是企业老板愿意配合处置资产,变现后归还金融机构债务。但目前河北融投暂停了一切业务,既不释放抵押物,也不以现金代偿,企业老板也没有办法。“所有的业务都要等到排查结束之后再说,河北融投也不管金融机构的死活了。”
(记者 吴红毓然)
来源:财新网
责任编辑:李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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