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直接拿工伤保险交费缴费核定表直接交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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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什么,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费核定?
工伤保险是什么,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费核定?
一、工伤保险是什么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二、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费核定工伤保险费核定纳入社会保险费五险统一申报核定,包括申报受理条件及缴费核定、对账记账及欠费补缴核定等内容。(一)申报受理条件及缴费核定参保单位职工工资基数按年核定,经办机构缴费核定部门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湖北省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表》和《湖北省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增(减)变动申报表》,并要求提供工资发放明细表。参保人员的增减情况按月核定,经办机构缴费核定部门于每月20日前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湖北省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增(减)变动申报表》和《湖北省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并对用人单位招聘合同书或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进行审核(留存复印件),审核通过后,办理参保人员增减核定手续。经办机构缴费核定部门根据缴费申报和核定情况,为新增参保人员及时记录登记时间、当期缴费工资等信息,根据参保单位申报情况核定当期缴费基数。缴费工资基数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统计口径以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为准)为本年的月缴费基数,其中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经办机构缴费核定部门根据核定的参保单位当期缴费基数、缴费费率计算工伤保险费应缴数额。对未按规定申报的参保单位,按其上年(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年(月)缴费数额的,根据单位所属统筹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单位职工人数和缴费费率确定应缴数额。共有3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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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业务流程及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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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15:52:30
工伤保险业务流程及办事程序  
办理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闽政【2004】12号)等有关规定。  
办理条件   
一、单位参保登记变更、注销&&&&&&1、新单位参保登记:&&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简称“用人单位”)&&&&& 2、单位参保登记变更:用人单位以下工伤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 1)单位名称;&&&&& 2)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6)主管部门或隶属关系;&&&&& 7)开户银行及帐号;&&&&& 8)经营项目发生变化;&&&&& 9)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及联系电话发生变化;&&&&& 10)所在地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3、参保单位注销登记:参保单位因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或经批准合并、解散、撤销、终止以及成建制跨统筹范围转出时,应在30日内向社保机构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二、工伤保险费征缴&&&&&&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 三、待遇审核与支付&&&&&&社保机构待遇审核部门应对下列人员进行享受待遇资格审核:&&&&& 1、经认定的工伤(亡)职工;&&&&& 2、视同工伤(亡)职工;&&&&& 3、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申报材料 :  
一、单位参保登记变更、注销&&&&&(一)新单位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保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 4、所在地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参保时,应出示参保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 (二)单位参保登记变更&&&&&&& 用人单位在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时,应向社保机构填报《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 2、工伤变更登记表、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变更证明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所在地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三)参保单位注销登记&&&&&& &参保单位填报《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注销通知或法院裁定企业破产等法律文书;&&&&&& &2、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合并、解散、撤销、终止的有关文件;&&&&&&& 3、有关部门批准转出的证明资料;&&&&&&& 4、《社会保险登记证》;&&&&&&& 5、所在地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二、工伤保险费征缴&&&&&&& 1、用人单位每月5日前应向社保机构征缴部门报送《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①工资财务报表;②转入、转出关系证明;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④所在地社保机构 &&&&&&& 2、用人单位在发生人员增减变化的,应及时报送《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等有关资料。&&&&&&& 3、难以确定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社保机构填报《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确定每位职工的具体缴费数额。&&& 三、待遇审核与支付&&&&&& &1、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工伤认定结论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4、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费用清单、医嘱处方、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医疗诊断证明书、各种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辅助器具票据;&&&&&&& 5、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及供养关系公证材料,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及无工资收入证明;&&&&&&& 6、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用人单位应提供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有关结论性证明;&&&&&&& 7、所在社保机构规定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办事流程   
一、单位参保登记变更、注销&&&&&&& 社保机构登记部门对用人单位填报的有关表、册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受理、审核,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对未通过审核的,向申报单位说明需要补充的材料或原因。&&&&&&& 社保机构登记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申请变更资料受理、审核,符合变更条件的,办理变更手续;对不符合变更登记条件和资料不全的,在《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审核栏中写明暂缓办理和补办的意见,加盖登记章后将有关证件和资料退还用人单位重新申报。&&&&&&& 社保机构登记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申请注销资料受理,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不符合注销登记条件和资料不全的,在《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审核栏中填写意见,加盖登记章后将有关证件和资料退还用人单位。二、工伤保险费征缴&&&&&& &1、社保机构征缴部门对用人单位填报的《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和《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受理,审核无误的,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申报规定的,应及时提出审核意见要求用人单位重新申报。&&&&&&& 2、工伤保险实行按月或季征收。社保机构每月或每季第一月10日前,根据用人单位报送的报表,形成《工伤保险缴费核定汇总表》,制成缴费托收软盘,打印托收单后送开户银行收款。&&&& 三、待遇审核与支付&&&&&&& 1、社保机构待遇审核部门在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时,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①该职工发生工伤时,单位参保、缴费情况;②参保单位是否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诊断(鉴定)后的规定时间内申请了工伤认定;③相关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④各项检查治疗是否与工伤部位、职业病病情相吻合;⑤医嘱处方、住院病历、医疗项目、病程记录、各种检查报告单及收费清单、用药清单是否符合要求;⑥医疗(康复)费用的支出,是否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及有关规定。 &&&&&&& 2、社保机构待遇审核部门对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在15个工作日内计算出各项待遇的具体数额和在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上填写审核意见上报机构领导审批,审批通过的,支付待遇;对不符合申报规定的,待遇审核部门应提出意见并将有关资料退还用人单位。&&&&&&& 3、社保机构财务部门对待遇审核部门编制的汇总表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待遇拨付手续。  
受理时限 新参保单位登记,资料齐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办结。符合变更登记条件,资料齐全,受理后3个工作日办结。符合注销登记条件,资料齐全,受理后3个工作日办结。工伤保险费征缴:资料审核无误的,受理后3个工作日办结。待遇审核与支付:资料齐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受理部门 古田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受理时间 正常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 3889923  
投诉电话 3882028  
信息录入:nd02114&&&&责任编辑:nd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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