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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大侠的那个研讨班怎么样了?
  开了下杨律师的博客,上面称有人给旅馆打招呼了,不让律师居住。
  杨大侠正在请示李茂林主任,准备明天早上给每位来长沙的学员理赔交通费和住宿费。
  看样子要泡汤
  看来律师们就得占领广场了,在广场开讲吧!
  不知道长沙广场封没封闭,有的地方广场都封闭了!
  广场大啊,有个万吧的人是没有问题的,按上高音喇叭,进行普法教育。
  想听法律教育的人都到长沙去吧,杨金柱那进行公益普法教育。
  @法律工兵
22:14:13    开了下杨律师的博客,上面称有人给旅馆打招呼了,不让律师居住。   -----------------------------    
  听说过霸道的,但是没有听说过这样霸道的!连住宿的权力都被剥夺了!
  @法律工兵
22:14:13    开了下杨律师的博客,上面称有人给旅馆打招呼了,不让律师居住。   -----------------------------    
  要在大堂开讲第一课。
  听说过霸道吧,但没有听说这样的霸道,连住宿权利都剥夺。
  长沙军港大酒店将是公权力剥夺律师住宿权利的见证地。公权力的横行霸道被记录在了那里。
现在很理解杨金柱律师的高调。因为只有高调才能安全。
  y 杨金柱的狂妄必将葬送律师们为争取法治进步所做的努力!办所谓公益培训,本身就是一个不理性的挑衅性的举动,除了赚眼球意外,没有任何积极意义!在他的博客里,反对的意见都被他拒绝、删除!绝交、双簧、一个个荒诞怪异的举动,杨金柱越来越成为律师队伍中的孤家寡人,其实已经变成一个耍猴艺人!  
律师们不要当杨金柱的猴!吹牛、狂妄、不顾现实,失败是注定的!  
杨金柱的搅局,将给律师的追求前行制造难以估量的困境!  
    现在很理解杨金柱律师的高调。因为只有高调才能安全。
  拾月寒龍 00:14:42   这充分证明杨金柱那种看似莽撞的斗士存在的必要性和现实性,没有杨金柱这样敢于直揭社会弊病的真汉子的大声疾呼,怎么可能让那些伪善的当权者感到惊秫和害怕呢,还以为民众只要几句冠冕堂皇的话就能糊弄和蒙混过关。今天的事实,让我觉得原本认为陈有西的温柔主张比杨金柱的激进主张更有成效的看法发生了动摇,犹如马克思说的:“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
  网评:  好好的一次展示法治湖南的机会,给饭桶们搞砸了吧。一次公益法律培训,如真有问题,那就依法公布呗,搞这些不让住店、不让听课的小把戏,让全国各地的律师们睡草席,这、这成何体统!法律人周强先生知道了一定会很生气的。说不定他明天知道了要亲自来参加,看你们怎么办?
  作者:@计算机记智 回复日期: 23:25:20   回复     长沙军港大酒店将是公权力剥夺律师住宿权利的见证地。公权力的横行霸道被记录在了那里。  》》》》》》》》》》》》》》》  军港大酒店赔得起吗?  很不明白啊!
  dang是决不允许你自由结社,聚众办事的,这是传统。再说,事前过于张扬、浮夸!我不同意关于杨金柱张扬是为了保护自己、更加安全的,请问,哪一个在公权力下自我张扬的达到自己的目标?  
下一步将会是:杨金柱将做为刺头被政治,来之不易的律师权利将被剥夺殆尽!甚至给北海律师团带来灭顶之灾!  
牺牲是必须的,但是无谓的牺牲是愚蠢!斗争势必寻得,但是像耍猴一样,一会儿内斗,一会儿外斗,一会儿绝交,一会儿骂自家人,必将自取其辱!  
我敢断言:一会儿10亿,一会儿30亿,吹牛不打草,杨金柱的培训学院,也注定要失败!赚赚眼球而已!  
律师们真要爱护杨金柱,就不要随柱起舞!别等到他头破血流再去救他!  
  作者:@wdelel 回复日期: 08:23:59   回复     dang是决不允许你自由结社,聚众办事的,这是传统。再说,事前过于张扬、浮夸!我不同意关于杨金柱张扬是为了保护自己、更加安全的,请问,哪一个在公权力下自我张扬的达到自己的目标?     下一步将会是:杨金柱将做为刺头被政治,来之不易的律师权利将被剥夺殆尽!甚至给北海律师团带来灭顶之灾!     牺牲是必须的,但是无谓的牺牲是愚蠢!斗争势必寻得,但是像耍猴一样,一会儿内斗,一会儿外斗,一会儿绝交,一会儿骂自家人,必将自取其辱!     我敢断言:一会儿10亿,一会儿30亿,吹牛不打草,杨金柱的培训学院,也注定要失败!赚赚眼球而已!     律师们真要爱护杨金柱,就不要随柱起舞!别等到他头破血流再去救他!  》》》》》》》》》》》》  楼上这位深得3823的真传!  好,那就3823了!    
  @wdelel
08:23:59    dang是决不允许你自由结社,聚众办事的,这是传统。再说,事前过于张扬、浮夸!我不同意关于杨金柱张扬是为了保护自己、更加安全的,请问,哪一个在公权力下自我张扬的达到自己的目标?     下一步将会是:杨金柱将做为刺头被政治,来之不易的律师权利将被剥夺殆尽!甚至给北海律师团带来灭顶之灾!     牺牲是必须的,但是无谓的牺牲是愚蠢!斗争势必寻得,但是像耍猴一样,一会儿内斗,一会儿外斗,一会儿绝交,一...........  -----------------------------  社会就是这样不断地斗争不断地进步,没有斗没有争那来的进步?不管对以错,历史将会给以见证。
  杨金柱那里怎么样了?
  杨金柱,不是个坏人,但是一个有精神缺陷的人物,大脑少了一根筋,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不负任何责任。一会儿想建律师学院,一会儿想建律师中心,老子还想当皇帝呢!不是想什么,就能说什么的。这种人在法律界火曝,说明整个法律界的不成熟。  昨天宣布与李庄绝交,今天又宣布请李庄讲课,可惜还有那么多律师以为真的能从他们学到真经。
  力挺杨金柱。
  谁也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剥夺老百姓的住宿权力。
  长沙快讯:首届律师公益学习班受阻         4e00bcd9hb449d0b9f006&690        
长沙快讯:首届律师公益学习班受阻        有人在博客上留言,说杨金柱被警方带走了!恭请蛋定、再蛋定!(20时20分)    
因为特殊原因,杨金柱推迟发布重大新闻的时间,具体时间待定!(20时14分)    
一切正常!已有73名外省律师报到!         
有人指使军港酒店不准接待律师,近百名律师至今在酒店大堂等待    
                  
  经全体律师同意,今晚在军港酒店大堂开讲第一课    
朱明勇律师等人已经到达长沙黄花机场,杨金柱已经派人去接机。    
经全体律师同意,今晚在军港酒店大堂开讲第一课。这一课将载入史册。    
律协领导说是受部队委托来协调处理此事。与众律师舌战中。湖南省市律协领导来到现场,称“不知道,不清楚。说这是民事法律关系”。-------既是民事法律关系。律协协调啥?         
出资举办公益性“律师刑事辩护实务高级研修班”,近百名来自全国各地的青年律师来到长沙。但早定好的宾馆却拒绝其入住,至今仍在大堂交涉。杨金柱决定,买百床草席铺在地上,今晚就在酒店大厅过夜。@斯伟江 @周泽律师 @杨学林律师 @南充小律师林波 @袁裕来律师         郑华建律师:/无耻至极/@青石律师:// @小小小律师浦志强 :酒店拒绝律师入住,湖南狗官算咋回事?狗才猪头不把事搞稀烂,就觉得对不住总书记他祖宗,对付传销团伙都没这么上心过的,对吧? // @徐昕 : @于建嵘 你们湖南....    
    谭小辉律师://@王进文2010: 昨天有律师朋友还邀请我去旁听呢,结果,今天就,这形势,说明了什么?法治吗?湘督标榜之法治,笑柄也。//@潘则福: //@十年砍柴: 那个西政78级的湘督治下,如此行为证明:没有政治上的大改变,所谓的“政法系”是笑话,只能提高内行整内行的技巧。    @袁裕来律师:#刑辩生动第一课#杨金柱律师独家出资组织公益性“律师刑事辩护实务高级研修班”,开业在即。可是,几十位学员的住宿竟成了问题,当地政府禁止宾馆让他们入住。我看,学员们不妨将之作为生动的第一课,预示着刑辩环境之极端恶劣。            律师黄敏:可惜我现在湘西南,离长沙还有五小时的车程,不然我就要到现在去,有关当局太无耻。    ◆◆   @杨学林律师:号外:中国今夜将出大笑话。近百名来自全国各地的青年律师,为参加@律坛怪侠杨金柱 出资举办的公益性刑辩律师研修班,于今天陆续来到长沙。可是早已定好的宾馆却拒绝他们入住,到现在还在大堂中交涉。难道真的要逼得他们铺草席过夜?http://t.cn/Sc3MTn   转发(482)|评论(204)12月17日 22:52 来自新浪微博      Matec://@刘桂明: 伟江说得有道理,做事还是要注意方法。建议先找附近的酒店分头休息,大晚上的不必硬抗着不休息。//@王永全律师: 转发微博    ◆◆   @斯伟江:杨金柱和一众律师的最大错误是,非法取精(经),而且,取的是北海的经,不是中南海的经。佛祖决定,不让他们睡觉。钦此。      转发(100)|评论(61)12月17日 22:24 来自新浪微博   反拆党:转发微博    ◆◆   @伍雷:我尊敬的周强书记!您,官再大,可我总把你视为永远的法律人!迅速的,给这些远方的客人,安排一个住宿的地方.请您!伍雷于北京即将18日凌晨——博文片段来自只向真理低头之伍雷:我向湖南省委书记周强同志谏一言&&迅速的,给这些远方的客人,安排一个住宿的地方. http://t.cn/ScBcXb   转发(23)|评论(7)30分钟前 来自新浪博客      南充小律师林波:公益律师刑事辩护培训班正式开班了!那怕明天会被解散,但至少我们走出了第一步。中国法治总是半步半步的前进。相信那一天,我们一定等得到。          王永全律师:永远不要和白痴争辩。因为他会把你的智商拉到和他同一水平。微博上无数路过的人抱着看猴戏的心态在看热闹。建议分散休息,上课是大事。//@南充小律师林波: 总于有法学家说话了。谢谢徐教授的关注。 //@李晨宇:原因是什么?// @记者李华良 :    
    哥非传奇://@专业刑辩律师窦荣刚: 本以为律协是律师的娘,没成想部队是律协的爹啊!‖@伍雷: //@谭小辉律师: //@龙灿: 啥子哦?好耍,看热闹。//@声东击东: //@斯伟江:部队要赶人很容易的吧,秘书长自己的主意?    ◆◆   @十方-三世:律协的秘书长来了,居然是部队要他们来驱赶律师的。屁股啊!你坐到哪里去啦!你靠律师缴费养着,却千呼万唤不来,部队一喚就到,还驱赶律师。   转发(96)|评论(38)49分钟前 来自Android客户端      石扉客:关于战长沙,我的基本看法如下,希望不被理解为和稀泥:坚决支持 @律坛怪侠杨金柱 的律政草堂(草席讲堂);坚决理解 @陈有西律师 的政治洞察力与“搞不成器”预言;坚决佩服所有到场的律师同学和律师讲师;坚决拥护 @斯伟江 的“注意休息不要感冒”八字指示。           王素军律师:简易开学典礼进行中,杨金柱,刘洋,朱明勇律师先后讲话。          万珏律师://@杭州王成律师: 转发微博    ◆◆   @南充小律师林波:朱明勇,刘志强,刘洋,等大律也已赶到现场。正在商谈是否要上街散步。           律师郑辉://@刘长: 转发微博    ◆◆   @石扉客:今晚律政草堂战长沙,表面上看,就是杨氏刀法化身疯魔杖法,弄不好乱拳打死老师傅。实际上看,无外一个核心概念:“合理冲撞”。这个概念,在70到80年代的台湾党外运动中,实在太平常不过了。        房立刚律师:天!沈老师高人,都上升到这个高度了,想必一根筋的湖南蛮子@律坛怪侠杨金柱 都没想到。不管你们有多信,反正我不信。//@刘长: 转发微博                 何辉新律师:回复@谷龙:我根本就没有摘。事实是现在根本就没到那个地步。三权分立明确不让搞!你这样要置律师何地?都成了政治问题了,公民基本的权利谁来维护?中国从来不缺等着别人牺牲的人。    ◆◆   @周泽律师:杨金柱律师独家出资组织公益性“律师刑事辩护实务高级研修班”,确定18日开班,结果状况频出:先是几位已答应讲课的著名律师莫名爽约,后是预定的宾馆说届时要停电。讲师换人不难。重订宾馆,近百名学员报道后,却耗至深夜不能入住。是谁在阻挠公益性刑事辩护研修班的举办?         开开郎郎:注定你们成为历史的见证者! //@杨海鹏在上海:转发微博    ◆◆   @杨学林律师:号外:中国今夜将出大笑话。近百名来自全国各地的青年律师,为参加@律坛怪侠杨金柱 出资举办的公益性刑辩律师研修班,于今天陆续来到长沙。可是早已定好的宾馆却拒绝他们入住,到现在还在大堂中交涉。难道真的要逼得他们铺草席过夜?http://t.cn/Sc3MTn      王素军律师:回复 @老埃伦:已开班,各投宿,无所惧。 //@老埃伦:不让开班,尤其不让住宿,其实律师已然胜出。真心建议有组织地各自投宿,怀着胜利的喜悦投入到每天的工作中去。让老同志给你们学学河南口音的你们还年轻,小心吃亏。有智慧,知进退。    ◆◆   @王素军律师:湖南刑辩公益班开班典礼,西安刘志强律师讲话。       //@周泽律师: 大家聚在一切不容易,就把十八大顺便给开了吧 (20秒前)      陈光武律师:强权恶于虎。    ◆◆   @周泽律师:杨金柱律师独家出资组织公益性“律师刑事辩护实务高级研修班”,确定18日开班,结果状况频出:先是几位已答应讲课的著名律师莫名爽约,后是预定的宾馆说届时要停电。讲师换人不难。重订宾馆,近百名学员报道后,却耗至深夜不能入住。是谁在阻挠公益性刑事辩护研修班的举办?      杨海鹏在上海:金柱兄办班,我就有疑虑:因动作太大(湘人特有的诗性浪漫主义?),怕当局忌讳,乃至“假想防卫”,作出横蛮动作。而金柱兄亦有雄霸气,两相淬火,将无法收拾。延祸所至,最高司法当局对律师团将深忌。如此,自李庄案2季及北海案,刑辩界得到体制内的有限同情和支持,将因之消耗殆尽。    
      伍雷:强权毒如蝎//@陈光武律师: 强权恶于虎。       边书坤律师:这个本身就不是置气的事儿,各种培训班遍地都是,刑辩律师搞个培训班咋就高度敏感了呢?只能理解为当差的刑事案子本身办的还有很多问题,怕真正的行家挑刺儿。 //@律师郑辉: //@伍雷: 我也同意,只是担心@律坛怪侠杨金柱 刹不住车,朝廷也刹不住车,真碰撞了,咋办?       帷幄斋://@周泽律师: 今晚围观你们    ◆◆   @南充小律师林波:听课的同仁全无睡意。挤了一层又一层。      转发(100)|评论(53)54分钟前 来自iPhone   帷幄斋://@斯伟江: 淡定,只能分散住宿。    ◆◆   @南充小律师林波:从餐厅出来的律师议论纷纷,近80名的律师到了。还不断有全国各地的律师赶到。老杨不断的与领导们通着电话,他的情绪很不好了!他说,今晚领导再不来现场处理,他就要@@@@¥¥¥¥¥¥「「「「」」」」         广州房地产律师李永快:几十个律师就可以撼动政权?不会吧?多宽容他们吧!       广州房地产律师李永快:长沙旅馆业的老板们,你们怎么不抓住机会请律师们到你们的酒店入住?每天早上,您的店立马被广为传播!       王素军律师:全国的律师都是来学习刑事辩护的,没想到被湖南长沙以这种方式欢迎。有哪个权威人士能解释一下这是为什么吗?       朱明勇律师:// @宋成均律师 :// @杨名跨律师 : // @汪廖律师 : 在酒店大堂各位老师发表讲话,几位学员谈了感想,首届刑辩高级培训班算正式开班了。现大家应该都找到酒店休息了,我在motel168,希望明天可以照常上课。。 @王兴律师 @陈有西律师 @何兵 @贺卫方    
截止2点。学员已分散休息。各位放心。谢谢围观。  
  原文地址:叶竹盛:输得起官司的政府才是法治政府作者:叶竹盛  输得起官司的政府才是法治政府         叶竹盛    刊于南都深评11月25日         香港政府在刚刚过去的这个财政年度接连输掉多宗大型的上诉及终审案件,要向胜方支付巨额律师费,导致在原有一亿港币的基础上,再追加高达8000万港币的财政预算(据南方都市报11月24日报道)。政府作为被告的案子俗称“民告官”。所谓“官字两张嘴,有理说不清”,“民告官”在一些人看来,无异于以卵击石。但港府似乎很输得起,不仅未寻求干涉或推翻法院判决,还心甘情愿地替胜诉方支付大笔律师费。         法治社会中,民众和政府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两者之所以能够达到平等,正是因为有法院作为第三方在居间裁判。法治国家里的法院就好比天平的底座,只有底座是公正的,民众权利和政府权力之间才不至于发生倾斜。         但政府毕竟是公权力的享有者和执行者,总有存在内在冲动,想挪动或者撤掉底座,直接去影响放置在天平另一端的民众。一段英国典故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四百多年前的一天,国王詹姆士一世一时兴起,想到皇家法院去审审案子,过把法官的瘾。身为首席大法官的柯克一口回绝了国王的要求。国王感到权威受到了侵犯,便质问他。柯克回答说:“陛下对于大不列颠王国的法律并不精通。法官要处理的案件动辄涉及臣民的生命、财产、继承,只有自然理性是不可能处理好的,还需要人工理性。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能够获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         柯克巧妙地用法律理性的独特性回绝了国王介入司法的企图。法律理性不同于政治理性和权力逻辑,所以后两者不能取代前者。在法治社会,决定“民告官”胜负的是法律理性。不论民胜官胜,只要双方都能服膺法律理性,那就是法治的胜利。         如果要承认法院才是法律理性的掌握者,我们就必须放弃“政府是完美的守法者”这一幻想。只有不受制于任何法律的政府才可能是“永不败诉”的政府。因此法治要求民众敢于挑战政府的合法性,也要求政府输得起官司,情愿接受法院的败诉判决。         政府败诉不等于政府一定有过错。实际上,即便是白纸黑字的法律,也可能因为时代变迁和观念更新而产生新的理解。因此即便政府严格按照既定规则办事,也可能输掉官司。但正如一些成熟的法治国家的历史所揭示的那样,政府输掉案子,往往代表着宪法原则的重新理解、法律漏洞的填补、行政规则的再具体化等等。这是法治社会发展的必经过程。         美国的汉德法官说,自由就是对何谓正确不那么确定的精神。借用这个说法,我们也可以说,“法治就是一个政府对何谓合法不那么确定的精神,这个政府愿意将合法与否的问题交给法院来处理。”当政府输得起官司的时候,就是实践法治精神的时候。
                  
  共建彰显公民社会公平正义、温暖安全,天涯网友,邀请您参加【公民陪审团】,对广东邓海声绑架勒杀儿童案即将进行的二审作出郑重民意调查表决!详情请见 /fsYfs7。进一步相关案情材料请见天涯社区@广州李小玲, /QsYN7c 。  建国大纲: [公民陪审团]二审邓海声应处极刑不可免死的情理法论证 求关注,谢谢
  每天来看看,看看长沙
  无私才能无畏!侮辱、诽谤只能说明腐败权势内心的恐惧!    丝毫不能动摇我对杨金柱及正义法律人们的崇高敬意!
  杨律师博客近14小时没有更新了!
  江西市民尹烨昊无辜被绑架后遭撕票,控申无门!      杀人不偿命,江西黑了天!       我们是尹烨昊的父母,日夜,我儿尹烨昊(独生子女)无辜被鄱阳湖砂霸(原九江赤湖饭店经理)程能付一伙黑恶势力预谋雇凶绑架,作为谈判筹码。 囚禁冻饿数日后,倒吊浸置水中,活活溺死,伪造抛尸现场。此命案一旦立案进入法定程序,将会牵扯出:贪腐黑恶势力对鄱阳湖沙石资源垄断分肥,官商勾结,搏杀争斗,血案私断的惊天黑幕而引发官场地震。利害相关的各方势力均不择手段将此案死死捂住,至今不立不查。我儿只不过是进兆龙公司上班不到五个月的小小售楼员,与公司挖砂毫无关系。由于此案涉及的背景深厚复杂,有人企图就势顺水推舟,以牺牲我儿无辜性命为代价,来平衡、平息黑恶势力之间血案斗杀的积怨, 掩盖更深的黑幕.迹象表明,有人又要对我夫妇下黑手了。谨请网民关注事态的发展!      我儿的命虽说不金贵,必竟是条人命,也是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民!杀人很便当,杀无辜的人就更加便当!我儿尹烨昊不也是在没侵害任何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无辜被贪腐黑恶势力绑架杀害的吗?如此铁证如山的绑架杀人抛尸命案,为什么不立不查?凭什么玩弄为保一路贪, 宁可一家冤的潜规则?如此天大的冤屈,国家法律不肯为我们主持公道,人民政府不肯为我们撑腰作主,循规蹈矩,依法维权而不得其果。难道我夫妇只得就此认命,俯首贴耳?!      恳请相关部门依法作为,严肃法纪,申张正义,为我夫妇讨回公道.      [江西省九江市民尹亚利]                                   
  原来中青报“黑文”是这么出来的( 20:26:36)转载▼标签: 杂谈
今天,刚刚看到当年某公安局负责宣传的领导发给各个媒体的通稿(电子版),看后,才知道原来有两个版本,看后,热血膨胀,雷嗔电怒,拍案而起。全国成千上万家大小媒体,为什么只有我热爱多年的中青报敢如此肆无忌惮呢。!下面来信照转贴出,希望不被删除。其实,大家都在做一种思想观念的讨论,也希望各位网友不要粗口,就事论事,针对一种现象,不对个人。希望大家理解,我将其中名字刻意隐去。    李律师:     
这是当年XX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贺XX提供给很多家媒体的电子版通稿原文,我们没用。中青报从里面挑选了第二篇发表了。贺XX,愿是中国公安报的一个中层,被王XX调取任政治部副主任,管宣传。后来,又被王XX给免了。    
  原来中青报“黑文”是这么出来的( 20:26:36)转载▼标签: 杂谈
今天,刚刚看到当年某公安局负责宣传的领导发给各个媒体的通稿(电子版),看后,才知道原来有两个版本,看后,热血膨胀,雷嗔电怒,拍案而起。全国成千上万家大小媒体,为什么只有我热爱多年的中青报敢如此肆无忌惮呢。!下面来信照转贴出,希望不被删除。其实,大家都在做一种思想观念的讨论,也希望各位网友不要粗口,就事论事,针对一种现象,不对个人。希望大家理解,我将其中名字刻意隐去。    李律师:     
这是当年XX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贺XX提供给很多家媒体的电子版通稿原文,我们没用。中青报从里面挑选了第二篇发表了。贺XX,愿是中国公安报的一个中层,被王XX调取任政治部副主任,管宣传。后来,又被王XX给免了。         儿戏法律伪造证据
无良律师折戟山城    
法律是无情的。一个恪守法律尊严,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律师,必定是受人尊敬的正义使者;而沦丧社会公德,缺失职业道德,玩弄、亵渎法律的无良律师,充其量只是一个讼棍。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李庄就是这样的无良律师。他作为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龚刚模的辩护律师,在该案即将开庭审判前,教唆、利诱其伪造证据,妨碍诉讼程序,反为良心未泯,急于立功求生的龚刚模检举、揭发,经司法机关查实,现李庄已被依法逮捕。    教唆利诱
无良律师儿戏法律    
李庄,现年48岁,在律师界混迹十余年,因其敢于和司法机关“叫板”,曾状告某司法机关在律师界颇有些小名气。这次他倚仗其所在的康达律师事务所在京城的势力和背景。屈尊来到重庆,除受龚刚模的生意伙伴相邀外,更重要的原因他们自认为重庆“人傻”、“钱多”。    
说重庆“人傻”,是因为他认为龚刚模“好骗”。    
“龚刚模,你别怕,没你什么事,人命案与你没有什么关系,只是起因在你,你不负具体责任。我在北京开了一个专家论证会,中国政法大学前任校长陈光中,中国法学会第一、二、三号人物都论证了:没有看出你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组织、领导作用,放在老大的地位是不成立的。把你放在第一被告是有原因的,如果你依照刑讯逼供所说的笔录就得枪毙你,我现在所做的一切,就是急于把你从老大第一被告的位置上拉下来,排在二三名被告后面”。    果真如此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有必要对龚刚模黑社会性质组织“杀人生产队”的残暴与血腥加以揭露。    
  新岳阳楼记   
金柱按语:网友有才,在金柱博客上留下一篇新岳阳楼记,故转发之,期盼周强书记能够看到。   ==========================================================================   
河蟹九年冬,周详谪守长沙。始今年,曰法治湖南,政通人和?百废待兴。乃重修军港,悠悠万事,维稳为大;刻无影章法集贤人至此诗赋于其上。故记之。   
新岳阳楼记  
予观湖南胜状,在军港一处。聘名师,览学子,小心翼翼,寥寥近百;午发夕至,低调行事。至长沙军港酒店也。寄学人以厚望矣。然则上通莫名,拒绝下榻,南至奇妙,横加阻拦;欲加责难,苦于芸芸无影,,问于迷踪,览物之情,得无异乎? 若夫霪雨霏霏,通宵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令行隐耀,禁止潜形;律师无奈,席地而眠;樯倾楫摧;薄暮冥冥,虎啸猿啼。此斯港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泣矣。   
至天明撤去,若波澜不惊,权当作罢,一缕阳光,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郁郁青青。然愈期渺茫,或长啸一嘶,竟无人应答,此悲愤何极!登斯港也,则有身心具疲,宠辱一身,把酒临风,其哀孰知,其凄何凉,其悲何至,其痛何尝矣!     
嗟夫!予尝求宪政法治之道,何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学人居大厅而不得入住,则忧其倦;弃此处觅野外兮,则忧其寒。摧眉求援于有西君兮则忧其高,折腰问计于李庄兮则忧其懒,委屈于张凯兮则忧其嫩,欲寻五雷兮则忧其馋,求光武兄兮则忧其迂;呼明勇兮则忧其不全,想谭永培兮则忧其笨;寻杨名跨兮则忧其远,是进亦忧,退亦忧,左亦忧右亦忧上下远近。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若我退休则无忧而天下无我而无忧,我乐之天下因有我而乐而乐”乎。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国民党时期鲁迅发表文章要到处躲藏,现在环境好了不少,至少言论还有算点自由,无非是非难辨,正邪难分、全靠言饰、有法难依、违法不究、强权治人、否则不会有铁山坪基地、警犬基地等等、聂树斌案六年不昭雪、也无人问津、可悲可恶、国民党:不要去演讲好不好?  闻一多:偏要去。  国民党:你很跩哟,哪里人?  闻一多:湖南北边的,啷个嘛。  国民党:噫,一根筋呢。就不准你讲。  闻一多:偏要讲,你想做个啥子。  国民党:我想做啥子?我让你竖着上去横着下来!  闻一多:好,你狠。我的演讲题目就叫——《最后一次演讲》。麻木不仁、这总不能算维稳呀。-----娃子
  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他们的神经已经敏感到视民间的一切正常举动都在与他们做对的程度!真是可笑之极!-----艾维农夫
  它们天天在开会,在结帮。公民们开个百十人的会就把它们吓成这样,可见它们的心里多么阴暗-----说事拉理
  我们中国共产党从建立、一大到七大,前后数十年,好像不是自己执政条件下开的吧,好像是反动派执政时期开的吧。反动派还很有雅量的嘛。怎么号称得到百分之九十九以上人民群众拥护的、中国历史上人权水平最高的国家,闹出如此低档次的国际笑话呢?--------
  关注!  
  “言论自由”何处去?真正民权、民主何时能实现?
  关注!  北海案件还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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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建彰显公民社会公平正义、温暖安全,网友们,邀请您参加【公民陪审团】,对广东邓海声绑架勒杀儿童案即将进行的二审作出郑重民意调查表决!详情请见 /fsYfs7。进一步相关案情材料请见天涯社区@广州李小玲, /QsYN7c 。    建国大纲: [公民陪审团]二审邓海声应处极刑不可免死的情理法论证        
  每天看一眼,难道这案子就不判了?
  北海案件还不判  
  @菩提非树5
15:38:26    北海案件还不判      -----------------------------    
气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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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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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罪判决两年后方宣判,廊坊灭门案疑点重重。北海案件两年后无罪判决,看你们拿我怎样办。  
  路过,我什么都没看见。
  北海律师团费用开支明细表(编号1-31)        说明:     1、该表所列开支终止于11月4日庭审结束时,大家返回机票尚未结算。    2、庭审之后近10场相关论坛、座谈,研讨会仅有政法大学陈光中教授组织的研讨会费用从捐款中支出,尚未结算。其它论坛、座谈会费用暂由参会律师自理。    3、该表由李金星律师委托济南某会计师制作。陈光武律师只负责保管款项。李律师兼任律师团费用的支出会计。相关事宜请留言咨询。也可与李金星律师直接联系询问。    4、图片不是很清晰,下载后放大查看效果好一些。        
      
    北海律师团费用开支明细表(编号32-62)
  关注!
  这些所谓日进斗金的大律师,好意思找网民报销北海的差旅费吗?而且连同伙都捞不出来,更不用说其它的被告了。
  @海平面之下
19:56:48    每天来看看  -----------------------------  看看人家金正恩,27岁就开始当国家领导人。同样都是80后,你就知道整天在天涯里看看,梦想通过杨金柱给自己带来幸福生活。
  继续关注
  @深山贫道
14:59:21   --------------------------------------  北海到现在拿不出判决,你怎么说?是不是北海等这你这个臭道士给背书呢?
  @何翩翩
20:23:33    @深山贫道
14:59:21     --------------------------------------    北海到现在拿不出判决,你怎么说?是不是北海等这你这个臭道士给背书呢?  -----------------------------  现在拿得出拿不出判决,是否违法?违反了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就等你们这些律师来指明啊!延时审判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你们都说不清楚。实在不行,就请政法大学的陈光中教授开个研讨会,但与会者最好自己承担路费。
  @潜水-12-18 21:28:36    无私才能无畏!侮辱、诽谤只能说明腐败权势内心的恐惧!        丝毫不能动摇我对杨金柱及正义法律人们的崇高敬意!  -----------------------------  
  @ymxiaozwh
20:56:19    @潜水-12-18 21:28:36      无私才能无畏!侮辱、诽谤只能说明腐败权势内心的恐惧!            丝毫不能动摇我对杨金柱及正义法律人们的崇高敬意!    -----------------------------......  -----------------------------  谁给杨金柱五十万,杨金柱就出场为谁作无罪辩护,这是怎么个无私无畏法?  最后在广州能拿到五万也行,拿完了就跑得一干二净,纯粹一个精神病。
  @深山贫道
20:36:51  -----------------------------  原来你任麻不是啊!高估了你。现在凉快地儿多,不赶紧轱辘走,还等领赏么?  
  斯伟江按:北京东城区法院不受理李庄起诉中国青年报,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剥夺了公民的诉权,李庄将依法提起法律救济。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庄          被告:中国青年报社         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名誉的侵害,删除其在中国青年报网站(www.)上的《重庆打黑惊爆“律师造假门”》一文。    
二,判令被告在中国青年报头版、中国青年报网站首页上连续15天向原告赔礼道歉。    
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费0.5元。         事实和理由:         
原告原系一名执业律师,因在2009年月办理一起龚刚模涉及黑社会犯罪案件,被重庆警方罗织罪名入狱,在原告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于日被拘留,被告即自在次日在中国青年报刊登《重庆打黑惊爆“律师造假门”》一文(下称《重庆打黑》文),整篇文章充满对原告及原告所从事的律师职业的污蔑和抹黑,如文中称:         “李庄,48岁,混迹律师界十余年,其所在的康达律师事务所在京城也颇有“背景”。注重“身价”的李庄此次肯来重庆打涉黑官司,除受龚刚模的生意伙伴相邀答应来“捞人”,其实更重在“捞钱”。他以要在北京召开“专家分析会”为由,又向对方索要了30万元。到重庆后,他对龚刚模的亲属龚云飞说:“这个案子有点复杂,律师费偏低哟,而且我还要去‘打通’。”迫于无奈,龚云飞又托人再次给李庄的账户“装”了100万元。 “捞钱”到账,李庄等人便着手实施“捞人”。同时,龚刚模的亲友“捞人”心切,再加上李庄的多番“演说”,几天之内就总共支付了245万元给“跨区域打捞队”。李庄代表“打捞队”要龚刚模的亲友承诺:若要龚刚模不判死刑,还要两三千万元,事成之后兑现。但花费了巨资的“龚刚模亲友团”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的大投入在李庄眼中只不过如同“烹羊宰牛”。欣喜之余,李庄向京城同行发出信息:“够黑,人傻,钱多,速来!”         上述报道,纯属捏造,事实上,原告的收费,总共为120万元,并非245万元,且120万元其中包括刑事和民事律师业务,符合律师收费办法,原告在从事律师多年,从未受过处罚,其所在的康达所,也从未受过处罚,所谓原告混迹律师界,其所在事务所在北京有背景等,示意读者李庄就是这么一个靠背景捞钱的律师,明显属于贬低原告人格的文字,文中提到的短信“够黑,人傻,钱多,速来”,完全是子虚乌有。         文章中借一重庆政法干部之口说出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重庆政法干部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重庆打黑除恶一系列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到重庆代理涉黑诉讼”一时成律师界热门。许多北京律师如赶场般云集重庆,寻找开展“业务”和施行“潜规则”的机会”。该官员分析说,“李庄现象”泛滥的背后,是“潜规则”还有其存在与蔓延的空间,---“    该段文章将原告作为律师潜规则的代名词,同时丑化了原告在内的北京律师。         在《重庆打黑》文章的最后,还是借这个重庆政法干部之口,说:    “应该说,一般律师都应该熟悉《刑法》第306条,李庄作为资深律师,更应烂熟于心。是什么让此案的数名律师对这柄高悬之剑熟视无睹铤而走险?除了金钱诱惑外,想必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让李庄之流有恃无恐的所谓‘关系背景’。据资料,在刑事案件中,律师胜诉的比例仅有5%,也就是95%是败诉。 “面对当事人的巨大诉讼投入,有多少律师在说明败诉原因之余会对当事人说‘对不起’?当事人有苦难言,实际上造成了‘第二次伤害’。律师的尴尬作为和滥用‘潜规则’,所造成的灾难全由国家和民众来承受,公信力弱化由政法机关来承受,从众心理、潜规则冲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让党和政府来埋单!”         这段文字,再次认为,原告是借关系背景谋取暴利,这丝毫没有事实依据。同时,文章借所谓的律师胜诉率只有5%的虚构事实,暗示读者,包括原告在内的律师都明知95%的案子是败诉的,仍收取费用,对当事人造成了第二次伤害,造成的灾难由国家和民众来承受,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似乎原告在内的律师,罪莫大焉!         至于《重庆打黑》一文中提到的,所谓原告教唆龚刚模虚构刑讯逼供一事,龚刚模出庭时,手上仍有伤痕,是非自有公论。至于原告是非有妨害作证的事实,在当时,法院为判决之前,相关案卷材料尚属于机密的情况下,《重庆打黑》的文章不但详细描述了所谓的过程,并最后给出了一个明确的结论,这种法院未审,舆论先判的作风,严重损害了原告的人格和名誉,即便最后重庆法院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枉法裁判,仍无法免除被告的民事侵权责任。         原告认为:被告作为团中央主管的严肃的纸面媒体,曾诞生过《冰点》这样的优秀栏目,产生过李大同、卢跃刚这样优秀的媒体人,本该领业内之风范,至少也为一地媒体之重镇,再不济,也应遵守业内最基本的新闻职业伦理,然,被告虚构短信,虚构律师胜诉率,虚构律师费种种,已沦落到地摊小报道听途说之作风;同时,被告在侦查次日即给原告下妨害作证、捞钱、潜规则定论,违背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之“在法庭判决之前不做定性、定罪的报道和批评”。被告的记者,郑琳、庄庆鸿只听信了重庆所谓的政法官员的一面之辞,而没有全面客观地采访李庄或者其他刑辩律师等其他平衡信息,导致严重损害了包括原告在内的全体律师,将中国律师这一职业,贬低到骗子的地步,这也违反了新闻职业道德之新闻报道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客观的基本原则,导致所报道的内容严重失实,导致原告的社会评价严重降低,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         综上,被告,以舆论监督为名,行诋毁抹黑之实。用媒体之公,谋恩客之私。原告,为维护个人权利,端正新闻行风,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等有关规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侵犯原告的名誉权,特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诉之贵院,望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李庄  
  原以为只有地方法院才会干不予受理也不出书面裁定的事儿现在看来京城也一样所以李庄一季二季网上叫嚷着希望把案子拽到法治开明的京城审理以求得公平公正现在看来也没啥大的区别
  @何翩翩
22:33:56    斯伟江按:北京东城区法院不受理李庄起诉中国青年报,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剥夺了公民的诉权,李庄将依法提起法律救济。                ......  -----------------------------  中国的司法让中国人寒心。
  北海 不判了?  
  关注!
  向新闻出版总署举报中青报( 22:45:38)转载▼标签: 杂谈
       
昨天,斯伟江律师发表了为本人代书诉中青报的《起诉状》,今晚,我将本人撰写的,向新闻出版总署的举报信公布(备用诉状),请大家审查判断(简称审判)。一是为还原真相,二是为以正视听,三是为民众普法。    +++++++++++++++++++++++++++++++++++++++++++++++++++++++++++++++++++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庄,男,19XXXXXXXXXXX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原系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住北京市海淀区XXXXXXXXXX    被告一:《中国青年报》社    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海运仓2号    负责人:徐文新,社长    联系电话:010-    被告二:郑
琳,《中国青年报》社记者    被告三:庄庆鸿,《中国青年报》社记者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害,全部收回并销毁抹黑原告及中国律师的日发行的《中国青年报》;    2、判令被告一,立即从其官网“中青在线” (www.)删除《重庆打黑惊爆“律师造假门”》以及撤除对原告及律师业的其他相关不实报道;    3、判令被告一、二、三,立即停止继续发表对原告的侵权言论;    4、判令被告一、二、三,在《中国青年报》头版,以及中青在线、《法制日报》、《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媒体连续15天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原告同意、法院审定;    5、判令被告一、二、三,连带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人民币各0.5元;    6、判令被告一、二、三,连带承担原告委托律师费人民币6万元、律师差旅费2.8万元;    7、判令被告一、二、三,连带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支持!
  说实话,我更希望硬判有罪,让人们对这个邪恶集团不再抱任何希望。
  这么久还不宣判说明法官很纠结,领导闹心。
  广西北海市纪委违法办案办冤案,为了搞垮北海一副市长,采取卑劣手段,威逼、诱导和欺骗当事人认罪(北海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孟荣展)和孟荣展的妻子认罪。因为孟荣展的妻子有高血压,一审前孟的妻子多次被相关人员逼得晕死过去(有证据材料),一审之后纪委办案人员还不罢休,继续威逼、欺骗、诱导孟荣展的妻子认罪(有证据材料)。清贫官员无辜蒙冤,日二审结束至今,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做宣判,一拖再拖!孟荣展被关押将近15个月,难道真的如当初相关人员逼家属认罪时说的:要不认罪的话,会死得比窦娥还冤!他们这些人的眼里真的就没有王法了吗?  -----------------------------------------  瞧见没?北海只审不判是光荣传统啊!  
  @你能看得到
10:17:13    说实话,我更希望硬判有罪,让人们对这个邪恶集团不再抱任何希望。  -----------------------------  北海比较难产,主要是赶上了刑诉法修订这个当口了。乌纱帽的问题大过天,至于是否存在冤假错案,并不是他们所考虑的!
  掌握了枪杆子,就不要脸了 !
谁能奈何独裁统治者 ? !  
  中国刑辩律师之歌——献给中国律师百年         刑辩律师之歌    作者:陈光武        男:黑暗中,您是一盏昏黄的灯,    但仍能把崎岖的山路照明;    女:波涛间,您是一只飘摇的船,    但依然开启了通向彼岸的航程;         男:风雨里,您是一把小伞,    却挡住一股股狂飙,为他人支撑起一片安宁;    女:高天上,您是白云一朵,    您纤弱的身躯,却舞动着漫天彩虹…..         合:您好,    共和国的刑辩律师    悠长的法治路上,    走来了您雄健的身影!         男:啊,我知道,您很年轻,    却肩负着沉重的使命;    女:啊,我知道,您很弱小,    可还要带着镣铐前行;    男:啊,我知道,您也是共和国的法律人    但面对共同体,    却要时时处处小心翼翼,毕敬毕恭!    女:啊,我知道,您的胸前,    也佩戴着铸有国徽图案的徽章    可公检法机关的正门,却不允许您自由进出    您,只能从边门、甬道中小心通行!         男女:面对歧视和刁难    您咬碎牙,攥破拳,强忍泪水,忍辱负重    舔着受伤的肌肤,转过身,    依然把伟岸的胸膛——高挺!         合:您好,    共和国的刑辩律师    您宏大的胸怀天宽地阔,    您无畏的气概横贯长虹    您高洁的品格撼天动地    您诚挚的情怀泣恸神灵!         男:有人说,您在为坏人说话    您说:(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女:有人说,您要政治挂帅    您说,(合)刑辩律师的最大政治    就是对法律的无限忠诚!         男:啊……90年血与火的涅槃    让您在镰刀斧头的旗帜下孕育    女:60年的凄风苦雨    让您在高高飘扬的五星红旗下诞生    男女:30年改革开放的惊涛骇浪    考验了您的大义精诚!         合:您好,共和国的刑辩律师    肝胆相照    旗帜鲜明    用您疲惫的身躯    艰难支撑起民主与法治的一片天空         男:为了核实一个证据    合:您不远万里风雨兼程    女:为了求证一个事实    合:您呕心历血戴月披星    男:为了防止一宗冤假错案    合:您不畏强权据理抗争    女:为了阻止一场悲剧    合:您奔走呼号    不畏风险    发出了“刀下留人”的呼声!         男女:您好,共和国的刑辩律师    男:为了让法治前进一小步    女:您押上了健康    男:您押上了自由    男女:您甚至押上了宝贵的生命!         合:您好,共和国的刑辩律师    男:您似海燕    女:您如雄鹰    合: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你坚强的翅膀只有在狂风暴雨中历练    你勇猛的性格只有在惊涛骇浪中铸成         男女:您好,共和国的刑辩律师    请您多多保重吧    男:多少冤案等待您去昭雪    女:多少无辜者需要您去正名    合:不畏艰险勇于抗争    团结携手众志成城    男女:为了共和国的民主与法治事业    合:努力谱写崭新的光辉历程!              
  男女都是神经病。
  中国大陆的官员都是披着羊皮的狼 !
公检法的官员更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恶狼 !  
  每天来看看   
  苍天啊!公平在哪里?恶霸的保护伞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朱玉海、牛犇、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王振华何时能受到法律的惩罚,苍天啊!黑暗的山东省,腐败的山东省           希望关注、转帖,耿超滴血的控诉新浪博客        .cn/gengchaoks        我无奈只好寄希望于网上了,希望有正义感的网友能够帮我在各大论坛转发我的帖子    举报电话  
  @人世间985
16:42:29    掌握了枪杆子,就不要脸了 ! 不讲理 , 不依法 , 谁能奈何独裁统治者 ? !      -----------------------------  中国人的悲哀。
  法官们利用老百姓之间的矛盾,从中渔利 ,
从而制造和激化更多的矛盾 !
这就是中国大陆官员的本色----心比蛇蝎更毒 !  
  继续关注!!  关注李庄第三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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