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对方要求签wow商业机密任务

签订合同后,对方不履行,我方要求解除合同,对方不退款_百度知道
签订合同后,对方不履行,我方要求解除合同,对方不退款
并让我去法院诉讼、没有备案,如果您有时间我可以跟您细说,没有给我平台账号密码,建立自己的网站我在7月25日到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并付款。没想到,联拓天际到现在都没有履行合同,我什么都没有,本打算通过联拓天际平台、没有培训。我反复找联系人董福,但交费拒不退还。想听听您的意见。最后的结果是。我要求解除合同、王海丽,结果种种欺骗,但他们的业务员董福称解除合同行,过程很繁琐,耽误到现在一个月了,寻找其他平台商,签订合同后
我有更好的答案
可以去法院诉讼,应该问题不大,主要是看你的证据。能否打赢
我只有跟他们的合同,还需要什么证据啊?打赢会判他们把钱退给我吗?
有合同,再就是对方不发货的相关证据,打赢了他们应该退钱,不退钱的,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解除合同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2016年二月
78910111213
14151617181920
21222324252627
第1页&&&共1页&&&&跳转到页
违法转包工程工程款应该支付吗离婚财产的分割标准这样处置婚前财产比较好离婚时,债务如何清偿?婚前个人财产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财产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禁止抵销的债务有哪些?什么是诉讼中的先予执行没有约定具体还款时间的合同适用的诉讼时效是多长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nbsp特殊借用合同中的举证责任侵权之诉与违约之诉竞合怎样处理合同纠纷案件的如何举证离婚诉讼代理有哪些特别规定不是律师可以进行诉讼代理吗电子合同在诉讼中能否完全等同于书面合同&nbsp仲裁程序中的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什么是证据保全公正房地产产权登记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房地产产权登记法律知识讲解《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吗?企业在试用期辞退员工有法律风险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有什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前怀孕了怎么办&nbsp租赁合同终止的事由及判断标准&nbsp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的区别合同违约的一般有哪些情形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法院管辖地什么是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nbsp著作权法律限制有哪些情况如何判断一项信息是不是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中的商业秘密包括哪些方面?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非专利技术与商业秘密的异同哪些不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用人单位的哪些信息是商业秘密?&nbsp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及事故认定书的性质跨地区劳动派遣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nbsp劳动仲裁需要准备提交的材料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nbsp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者的法律责任&nbsp不给加班费就直接上法院起诉不用仲裁了债务人下落不明,可以向法院起诉吗债务人放弃财产继承权有没有效如何寻找债务人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生合同纠纷怎么办?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详解《合同法解释二》部分内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职工辞职后如何办理社会保险转接辞职后的年假和工资怎么算合同期内辞职能得补偿金吗被迫“辞职”可以要经济补偿吗岗位撤销就能辞退员工吗员工应该如何办理辞职手续&nbsp辞职时调休如何办单位辞职领导不签字怎么办&nbsp使用假学历签定劳动合同无效&nbsp职工请假去仲裁单位是否应准假事业单位适用劳动仲裁吗&nbsp申请劳动仲裁如何提供证据承担举证责任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对用人单位有哪些好处?&nbsp用人单位使用劳务人员需要注意的问题派遣服务时受伤两单位都有赔偿责任如何办理劳务派遣手续&nbsp劳务派遣合同签订时要注意什么劳务派遣者的工资如何确定&nbsp驻外办事处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哪儿管辖?&nbsp劳动纠纷仲裁的管辖地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有哪些?&nbsp签定劳动合同一定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工伤认定材料内容(个人申请用)&nbsp劳动合同应当必须具备的条款单位该由谁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受理工伤认定需先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吗能否同时获得意外伤害与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视同工伤应符合三大要件职工在工作时间发病可否作工伤处理?&nbsp现役军人、人民警察、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的范围包括哪些私下和解也没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可以无过失性辞退员工吗酒后驾车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nbsp退休返聘人员因工负伤是否算工伤&nbsp怎样处理公司员工违纪的问题因工受伤与“工伤”的区别受雇个人个体户也可申请认定工伤吗什么情况下可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拒绝工伤认定职工怎么办实习期的人身损害责任谁来承担谁是工伤认定的管理部门&nbsp房产投资需要注意五大要点选小户型投资要注意的问题怎样回避商业地产投资风险二手房投资一定需要注意的怎样进行商业地产投资行为及操作要点段君峰:企业上市前应做好那些知识产权准备工作?我国拟规定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者劳动公安部:身份证丢失无需挂失&nbsp被冒用不担责下载黄片自行观看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商务部规定网上聊天记录可作交易纠纷处理凭证朋友之间传播淫秽信息一般不按犯罪处理&&&&
作者:[] 分类:[] 时间:[10:59:05] | 评论(
?&nbsp&nbsp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nbsp?&nbsp&nbsp违约责任的概念目的条件形式等&nbsp?&nbsp&nbsp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nbsp?&nbsp&nbsp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nbsp?&nbsp&nbsp房屋买卖合同关键条款细节&nbsp?&nbsp&nbsp借条应该怎么写才能保证自己的债权&nbsp?&nbsp&nbsp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nbsp?&nbsp&nbsp民间借贷利息计算标准的原则&nbsp?&nbsp&nbsp房屋买卖中的定金与订金&nbsp?&nbsp&nbsp违约金过高时的计算标准&nbsp?&nbsp&nbsp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与形式&nbsp?&nbsp&nbsp房屋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nbsp?&nbsp&nbsp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七种情形&nbsp?&nbsp&nbsp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被解除的11种情况&nbsp?&nbsp&nbsp委托代订合同的法律责任&nbsp?&nbsp&nbsp申请法院执行的程序&nbsp?&nbsp&nbsp如何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nbsp?&nbsp&nbsp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的区别&nbsp?&nbsp&nbsp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nbsp?&nbsp&nbsp申请证据保全是否交纳诉讼费用?收费的标准如何?&nbsp?&nbsp&nbsp民事诉讼中反诉的提起时间&nbsp?&nbsp&nbsp在房屋买卖各阶段如何退房?&nbsp?&nbsp&nbsp赔偿金与经济补偿之间的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nbsp?&nbsp&nbsp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主要有哪些行为&nbsp?&nbsp?&nbsp&nbsp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应当如何计算?&nbsp?&nbsp&nbsp《劳动合同法》条文解析&nbsp?&nbsp&nbsp新劳动法十大新增内容&nbsp?&nbsp&nbsp民事案件案由规定&nbsp?&nbsp&nbsp订立劳动合同前有哪些知情权&nbsp?&nbsp&nbsp病历封存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nbsp?&nbsp&nbsp遗嘱的执行是指什么&nbsp?&nbsp&nbsp怎样订立遗嘱?遗嘱应采用哪些形式?&nbsp?&nbsp&nbsp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一般怎么区分?&nbsp?&nbsp&nbsp怎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nbsp?&nbsp&nbsp离婚案件原告被告必须双方同时到庭吗?不到庭的后果?&nbsp?&nbsp&nbsp原告不到庭但其委托代理人已按时到庭的还按撤诉处理吗&nbsp?&nbsp&nbsp企业职工如遇工伤如何申请伤残鉴定?&nbsp?&nbsp&nbsp公司倒掉钱怎么要还?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怎么还问题&nbsp?&nbsp&nbsp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nbsp?&nbsp&nbsp民事诉讼案回避需要理由吗?&nbsp?&nbsp&nbsp如何判断确定买卖合同的履行地&nbsp?&nbsp&nbsp败诉后才又取得新证据怎么办?&nbsp?&nbsp&nbsp应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nbsp?&nbsp&nbsp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先付费吗?&&&&
作者:[] 分类:[] 时间:[10:58:24] | 评论(
合同诉讼法院管辖常识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nbsp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作者:[] 分类:[] 时间:[14:24:38] | 评论(
&nbsp&nbsp&nbsp&nbsp法务外包(The&nbspService&nbspPackage&nbspof&nbspBusiness&nbspLaw)发端于欧美的律师机构,并为我国港澳台律师机构广泛采用。近两年,法务外包开始被我国的企业所接受。&nbsp&nbsp&nbsp&nbsp法务外包,就是企业根据自己发展的需要,将法律服务职能全部或部分,交由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一种法律服务方式。我们将指派律师或法务助理入驻企业,组织5到10名律师团队,为客户提供“一个接口、一个平台、全所资源”服务。&nbsp&nbsp&nbsp&nbsp为什么要选择法律外包?&nbsp&nbsp&nbsp&nbsp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各公司的发展取决于核心业务的成败。将非核心领域但又很重要的业务或管理,外包给擅长于该项工作的专业机构去做,将自身解放出来以更专注于核心业务的发展。随着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加快,法务在企业中的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与此同时,企业的法律风险控制却变得越来越复杂,不同行业的企业都面临着:&nbsp&nbsp&nbsp&nbsp&nbsp1、企业法务的专业性、复杂性决定了企业不可能配备法律技术很全面的专业人员从事企业自身的法务工作。&nbsp&nbsp&nbsp&nbsp&nbsp2、企业自身的狭隘性难以留住一流的法律人才,造成实际法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够,给企业的法务管理带来负面影响;&nbsp&nbsp&nbsp&nbspA、企业法务人员的升迁机会比较少,没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nbsp&nbsp&nbsp&nbspB、企业法务人员经常做些琐碎的工作,时间长就比较麻木,没有工作动力和热情,工作成绩也难以被肯定和认可;&nbsp&nbsp&nbsp&nbspC、企业的环境让法务人员的法律水平很难得到充分发挥和提升,长此下去他们的法律视野比较狭窄,因为法律业是一个实践性的行业,要求法务人员要不断的了解行业的新知识和动态,要不断学习、摸索和实践才能不被淘汰。法务外包服务内容&nbsp&nbsp  法务外包服务,我们能为您的企业提供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制订与实施、公司规章制定、合同起草及审核、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经济合同谈判、公司规范化管理、企业风险防范及法律知识讲座、培训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法务外包服务价值&nbsp  法务外包服务的价值主要体现在:&nbsp&nbsp  (1)在法制越来越健全的今天,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远远高于市场风险,一场诉讼可能使企业遭遇灭顶之灾,企业拥有法务外包服务,可把企业的法律风险降至最低。&nbsp&nbsp  (2)您的企业拥有法务外包服务,相当于同时拥有一个独立的外部董事,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外部董事能够有效提高公司价值。&nbsp&nbsp  (3)我们具有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管理顾问公司合作的经验,长期跟踪企业最先进的管理理念,企业拥有法务外包服务,可为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财务管理提供第三方理性的建议和独特的视角。http://heton.net/1_92_-.html&&&&
作者:[] 分类:[] 时间:[14:40:02] | 评论(
网络营销全称是网络直复式营销,是整个营销体系的一部分,是企业或个人营销实践与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在律师业面临着“人多粥少”的激烈竞争形势下,仅仅依靠传统的营销手段,律师想获得更多的案子越来越难,网络营销的出现改变了原有市场营销理论,网络营销是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另一个渠道,为律师提供了一个获得更多的案源、更多利益的平台。在网络和电子商务环境下,网络营销较之传统市场营销,从理论到方法都有了很大的改变,而且网络营销有它的两大优势:第一就是低成本投入,第二就是它的发展前景将是无止境的,因为它跟会跟随主流经济共同成长。于是如何开展网络营销成为律师们关心的问题。开展网络营销,投入是一定要的,但投入决不能盲目,否则只会白白的浪费你的血汉钱和你的精力。&nbsp首先你需要一个让公众找到你、了解你、熟悉你、信任你这样的过程,所以切不能太心急,当然了这也是网络营销的一个劣势。其次在网络上开展营销,有四个方式:第一、电子邮件营销,它是网络营销最古老的手法。你需要购买一些邮件库然后群发给你的老客户和选定的新客户。第二、病毒式营销,也可以说是口碑营销,参与公益案件或者社会观注率比较高的案件,赢得公众的信任度,同时大家会将你的信息传向数以千计、数以百万计的公众。第三、网站营销,选择好的门户网站推广自己,像前方律师网,它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良好的客户口碑。选择一个好的网站,就等于成功了一半。第四、软文营销,多写一些与法律相关的原创文章发到法律咨询论坛与个人博客上,集中向公众展示执业律师的专业素质。&&&&
作者:[] 分类:[] 时间:[16:30:17] | 评论(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很多公司已经重视合同的签订,在合同的谈判及签订过程中,请律师参与,这很重要,但并不足够。虽然说很多合同法律风险是在合同签订时留下的隐患,但绝大多数合同法律风险都在合同履行过程发生,或者演变为显性法律风险。对于很多项目而言,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合同的履行才是真正重要的环节。一个合同的履行往往存在一个过程,期间需要合同双方或者多方的配合,这固然需要在合同中详细约定相关细节,但更需要合同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的约定及时、恰当地作出补充或者修改。同时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甚至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都需要甄别、管理,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可能发挥证据效力。第一、企业内部合同履行流程企业与其他经营者签订合同后,需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企业内部各部门在合同履行时,存在相互协调,共同完成内部流程的过程。企业法人被法律拟制为民事主体,在法律上将其看做一个整体,即法律不考虑企业内部能否进行正常的信息流动,只要该信息到达企业,则视为企业所有相关人员都已经有了解有关内容。研究企业内部合同履行流程对正确履行合同,避免合同履行法律风险具有重要意义。1、信息传递、整理职能该职能是为了保障企业内部正确履行合同义务所必需的,一份合同所包含的信息很多,在企业中各部门需要了解的信息各不相同。在法律服务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个规范的企业,由于存在着部门分工,部门信息协调就成为管理环节的重要问题,当信息流通不畅,就可能给企业带来一些违背初衷的决策。2、合同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为确保相关部门准确理解合同信息,具体地实施符合合同约定,还必须在合同履行中不时进行监督检查。履行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防范法律风险。这种监督检查,不同于企业的生产监督、行政监督等,主要是从法律角度看待合同履行事项的监督检查。3、合同资料的保管职能合同资料保管,是企业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对合同资料的管理,可以保存与合同有关的证据材料,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及时运用档案记录的内容,依法维护公司的权益。在合同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过程中,必然存在对资料信息的及时掌握和分析,若信息本身对合同履行有影响,则能够保障企业及时作出反应。4、部门协调职能企业内部各部门履行合同不同部分的义务,这些义务共同构成合同约定的企业行为,若部门之间行为存在冲突或相互影响,则必然需要从合同整体行为角度考虑如何解决冲突和协调行为。第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是企业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书面凭证,合同管理的好坏,决定了企业在其可控范围内能否有效保障其自身合法权益。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形式将企业的合同管理活动流程化、规范化。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为其所签署的合同得到顺利履行,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而设计的,明确了管理部门、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处理、合同责任追究等内容。合同要经过签订、履行、文本归档等阶段,合同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整个过程的管理。签订阶段是合同管理的第一阶段。这个阶段尤为重要,是合同防范法律风险最关键的阶段,我们在前面已经就合同条款安排,合同主体审查等内容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说明。在合同管理制度中,更多的是考虑如何通过规范的管理活动,将有关的操作要求在企业中形成制度化流程。这需要建立以下具体规范:实行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就是要对客户的资信信息、资信档案、信用状况、信用等级进行严格的制度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客户信用和违约风险。履行阶段是合同管理的第二阶段。这个阶段也很重要,需要做好内部交接工作,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来降低对方违约风险。在本阶段,要建立合同履行的监控机制,督促企业内部各相关部门和对方按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履行,使合同履行中的各种信息和问题能得到有效的搜集和反馈,进一步预防纠纷的发生,并能在纠纷发生前有效预测和报警,使我们在纠纷发生时能及时、有效、从容地予以应对。最后合同履行完毕,对合同文本进行归档,对合同整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为下一次合同签订提供完善依据。第三、内部流程与合同法律风险绝大多数的法律风险都与企业行为的不规范有着联系,企业行为并不像自然人行为那样只能外化进行衡量和评判,企业内部流程决定着行为如何形成并作出。不规范的内部流程必然导致企业行为产生不符合规范,其结果是外化的企业行为导致了法律风险。第四、&nbsp合同救济的法律风险合同履行并非总能一帆风顺,如果发生纠纷或者出现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况,面临着如何进行合同救济。合同救济行为不当,同样可能在这个阶段发生法律风险。该阶段的法律风险往往是诉讼边缘,一旦产生更容易转化为实质性的损害结果。一、对方违约的合同救济法律风险在合同履行时,最无法避免的情况就是对方违约,企业几乎没有任何途径避免对方行为不当。当出现对方违约的情况时,企业能够做的就是及时采取恰当的补救措施避免因此产生的损害进一步扩大。同时积极行使法定或约定的权利,固定相关证据,以便将来追究对方相应的责任。若因没有规范行使权利导致权利消灭,或者没有取得有利证据,或者因自己不慎导致承认对方的行为,都将给企业带来难以弥补的法律风险。1、抗辩权的行使及法律风险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绝大部分合同都是双务合同,合同各方当事人既享有权利,也负有义务。所谓抗辩权,是指在双方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若企业不当行使抗辩权,则可能因行为不当而构成违约行为,给自身造成法律风险。同时在他人行使抗辩权时,也需要准确衡量其抗辩权是否符合法定条、程序,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在对方按照规定要求行使不安抗辩权时,若企业希望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通过向对方提供适当担保要求恢复履行。2、保全措施及法律风险保全措施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保全措施是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策略,企业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若没有及时采用相应的保全措施,同样将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如保全措施的采纳必须通过人民法院,若企业自行向第三人主张债务人的债权,则因为违反法定要求而无法达到保全措施的效果。另外法律规定了撤销权行使的期限,超过法定期限则将丧失撤销权,将给企业造成严重的损害。二、己方违约的合同救济法律风险社会经济活动总是瞬息万变,合同签订后,企业可能由于有更好的交易条件或特殊的经营恶化,导致不愿继续履行合同。应该说己方违约本身已经构成企业法律风险,其救济措施本身就是对法律风险的消除,必须注意这种消除必须有效且不能给企业带来新的法律风险。但毕竟这种救济是被动的,原则上公司还是应当尽量履行签订的合同。当有第三方介入的合同,某些义务的履行不仅依赖当事人,同时也依赖第三方正常履行合同。违约责任不以当事人具有过错为要件,因此第三方造成的违约同样应当视为己方违约。1、为对方提供违约证据的法律风险2、不当成就解除条件的法律风险3、违约责任约定不对称的法律风险三、不可抗力的合同救济法律风险在法律上,确立不可抗力制度的意义在于:一方面,有利于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利益,维护过错原则作为民事责任制度中基本归责原则的实现,体现民法的意思自治理念;另一方面,可以促使人们在从事交易时,充分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在风险发生后合理地解决风险损失的分担问题,从而达到合理规避风险、鼓励交易的目的。1、通知义务及法律风险判断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与否并不是简单的活动,企业怀疑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而又不能得到确切的信息,此时若不予通知可能等到信息明确时就丧失了最好的减少损失的时机;但是贸然通知又可能因没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而给企业造成违约法律风险。因此双方合同中对此是否约定在怀疑不可抗力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时,采用提示性信息方式通知对方,至关重要。2、减损措施及法律风险在长期合同或复杂交易中,不可抗力条款缺乏减损措施采纳的相关约定,应当给予适当的法律风险衡量。若合同中约定了减损措施费用承担、措施采纳机制等事项,不仅可以降低不可抗力条款本身约定不足的法律风险,同时将为企业未来可能遇到的不可抗力情况减少损失。四、合同解除的合同救济法律风险合同解除是指已经依法成立而且生效的合同,经过解除后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而使合同向将来终止法律效力或者自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项法律制度。合同解除有两种情况,一是协议解除,一是法定解除。&&&&
作者:[] 分类:[] 时间:[15:27:02] | 评论(
作者:[] 分类:[] 时间:[15:26:13] | 评论(
身份证丢失后被人捡到冒用,自己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用不用“挂失”和登报声明?近日,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nbsp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是许多市民所担心的问题。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相关看法警方:严审查,就不会有冒用28日&nbsp,记者分别致电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和东四派出所,咨询身份证补办都需要哪些手续。民警的答复非常肯定,补办身份证不用挂失,也不会强制要求市民登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民警表示,身份证上的照片就是防止身份证被冒用的最好标记。不管是金融领域还是通讯领域,只要严格审查,都可以识别出来。另外,这些部门也有对他人代办业务的相关要求。因此,一旦出现冒用问题,一定是审查环节出现了问题。市民:怕麻烦,登报后才放心记者在网上查询“身份证丢了该怎么办?”大部分网友都认为应立即报警挂失和登报声明。而一些广告公司也忽悠市民“如果身份证遗失没有登报声明作废,没有向社会公示,就有可能成了违法犯罪分子的‘替罪羊’”。肖女士曾经丢过身份证,当时没太在意,只是补办了新证。没想到很长时间过去了,她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被追讨欠缴的2000多元手机费。原来,她的证件被别人捡到后冒用,办了一张手机卡,一直欠费直至停机。运营商因为没有联系到她本人,只好起诉到法院,追缴电话费。经过解释、调查和协商,肖女士最终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她随后赶紧跑到派出所报案,并且在报上登了“遗失声明”。“主要是丢了证后心里不踏实,怕身份证被不法分子利用,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一定要登报再声明一下。”肖女士的说法也代表了不少市民的观点。(侯莎莎)http://heton.net/index.php?news&nid=63&&&&
作者:[] 分类:[] 时间:[15:24:21] | 评论(
作者:[] 分类:[] 时间:[15:04:41] | 评论(
第1页&&&共1页&&&&跳转到页}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wow商业机密任务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