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伫福利企业已两年职工医保卡中间有两年没交住院时能报吗?

我来说两句:验证码 &&请照此输入(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最多输入10000个字符最佳答案:&1、企业按规定标准交纳的职工医疗保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至于企业在医疗保险之外给职工报销药费和住院个人应承担的部分是否可计入应付福利费中,请咨询财政局及相关部门,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企业根据《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的规定,向本企业因工伤、残、死亡的职工及家属支付的工资、各种补贴和补助等福利待遇,允许税前扣除。由于该工伤人员不是你单位职工,因此你单位发生的该笔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人赞同
其它答案:共0条相关内容等待您来回答221911321编辑推荐财税资讯会计中心税务中心财税问答政策法规共享中心产品服务会计人生互动交流论坛精华请问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待遇的具体项目是什么?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_百度知道
请问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待遇的具体项目是什么?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中的员工福利性项目一般包括有:1.红利。2.奖金:指年终奖金、竞赛奖金、研究发明奖金、特殊功绩奖金、久任奖金、节约燃料物料奖金及其他非经常性奖金。 3、法定或商业性保险。4.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给与之节金。 5.医疗补助费、劳工及其子女教育补助费。 6.员工直接受自顾客之服务费(各类小费等)。 7.婚丧喜庆由雇主致送之贺礼、慰问金或奠仪等。 8.职业灾害补偿费。 9.劳工保险及雇主以劳工为被保险人加入商业保险支付之保险费。 10.差旅费、差旅津贴、交际费、夜点费及误餐费。 11.工作服、作业用品及其代金。 12.其他经企业主管指定或批准的福利项目。 以上员工福利可分为法定福利支出(例如:法定保险、职业灾害补助、独生子女费等)及非法定企业设计之福利支出(例如:团体意外险、员工旅游、男性陪产假、年度健康检查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应当依照法律参加社会保险并支付社会保险金。用人单位必须为每一位中国劳动者支付住房补助及医疗补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中国社会失业保险、养老金、医疗、工伤或是产期补贴。此外除了这些强制性补贴外,用人单位还可以建立一些激励机制例如奖金或是津贴等。这些机制必须从用人单位税后利润中劳动者奖金及福利金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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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待遇是由用人单位自己决定的,各单位的福利待遇有很大差异,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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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请问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待遇的具体项目是什么?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题,请问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待遇的具体项目是什么?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福利待遇是由用人单位自己决定的,各单位的福利待遇有很大差异,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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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颁布时间: 09:0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有效贯彻落实《》(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现就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四、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五、本通知自日起执行。  二○○九年一月四日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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