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高山最早古城西街农行会拆吗?有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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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春天婚纱摄影腾讯网爆料:大邑县房管局拆办有干部以权谋私,不公正拆损害拆户利益达百万余元
2014年底,大邑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拆办有干部对我进行不公正拆,恶意安置。我是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人,59岁。我在大邑县大西街农行对面有三间整体商铺。地点是在城市中心商圈位置。在这次拆项目中,大邑县房管局对我进行了及其不公正拆。第一,将我的三间整体商铺分割成了三个分散的小商铺,两个较偏僻不利于商业经营,使商铺的价值大大贬低,其中一间是了居民楼下类似库房的商铺,根本不适合商业使用。第二,本来在闹市区的口岸,在完全能满足原址还建的条件下被偷梁换柱,而本应还建给我的商铺位置却莫名其妙的换给了两个个商铺价值远远差于我的商家,我的商铺评估价是每平方近三万元,而他们的商铺评估价约是1~2万余元。第三,我的商铺双证齐全,在房产证上84.91平方米,而房管局的协议上只给我80.91平方米。第四,威胁我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协议,否则就进行强拆和货币化安置,我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签下了协议,但是这个协议内容是有违国家法律,与公平道义相抵,不受法律保护的。在这份协议中能清楚看到我的商铺位置的人为恶意改变,同时这份协议也是大邑县房管局有些人违法的证据。
&以下是我在这次大邑县北改拆中被人恶意拆安置的详情。我可对我的话负法律责任!&
我是成都市大邑县人,在大西街农行对面有三间临大街的整体商铺,一间是祖业,另两间是这几十年全家辛苦打拼积攒下来的。口岸较好,租赁给通讯公司卖电话手机等。在2014年棚户区北改工程项目开展后,我按通告在12月31日截止之前去办理铺面模拟拆协议。
我在12月21日走到老县政府内的拆办一号地块2组组长吴建敏的办公室向他讲我来把铺面房协议签了,当时吴讲应该早点来嘛,然后给我安排二间铺面并且不是临大街的一个拐角上(给了我一份写有二间铺面的通知单),我说我是三间整体铺面,而且口岸较好,你这个安排不合适,他让我把产权证复印件给他看是否三间。在场几人都看清楚后,他说已经定了是二间,不能改,我又说,按照政策规定,以邻居顺序排列安置,那我的位置应该排在东东,姚某某之后的125.126.127临北街商铺,况且当时这三个商铺还空着。他说已签给别人了,我说你把我的房源给了别人,那把协议给我看是谁。吴建敏说,工作上的事需保密,没有义务给你看。我又说,那还有其他临街商铺嘛,按每天公布的二组签约进度,21日当天还有八给商铺没签,很充足嘛,他说已经答应别人了,虽没签,打个电话喊来签就是了,好商铺谁不想要啊,商家拼了命都要号商铺......等等讲了好多。我的基本要求没被答应后,他让我去找房管局主任李欣忠解决。李主任说他不管这些细节,权利已下给了组长了,以组长安排为准。
一直到23日中午以前我的商铺还建安置协议毫无进展,我整个人都心情不好,茶饭不香,倒是吴,李二人一直催促我按通知所载内容签协议,并不断给我讲,如果过了12月31日签协议,我得不到拆优惠,还要补许多钱出来。就是平方换平方要补差。我的三间商铺是84.91平方,公布的评估价是27321元/平方。新房子大约是6万元/平方,那么该补多少钱让我自己算。
我知道接受不了二间不好位置商铺的安置,但又找不到解决的办法,无奈又无助。我家母亲95岁,老丈人,老丈母都是92岁,全由我夫妻二人供养、护理、送医等。全靠房租支撑着啊!
正当我感觉迷茫的时候,23日午后约3点钟我接到了一个电话,问我是彭某么?我说是,他讲他是我邻居刘老幺,问我房子的事弄好没有(确实是西街老邻居,约50岁,不过无交往,从无电话来往)。我说没解决好,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的?他说是从我侄女那儿打听到的,问我要不要把房子的事弄好,他愿意帮这个忙,如果我认为可以,就见个面。
我当时很惊奇,他怎么知道我房子的情况,但忙不迭的表示愿意见面,但他说暂时不行要到5点钟,双方就约了在西壕沟香楠湾酒店旁的一个茶楼见。在五点钟他没来,一直到近六点才露面落座茶楼。期间我打过电话给我爱人,说不回去吃饭了。客气话毕后,刘老幺说房管局还我是不是二间,我说是。他讲二间不好做生意,哪有三间好,如果我确定还是要三间商铺的话,他一个朋友可以卖一间给我,我说西街共计三十个商铺,这么好的口岸哪个卖出来哦?不可能,是谁的房子哦?问了他,刘老幺说不管是谁的,肯定有商铺,我只要确定要买一间,那百分百有!而且只要我同意买一间,那就三间都联在一起成整体,并且把现有三间连续商铺给我。我根据他说的我就知道是125.126.127三间商铺,也是我一直要求房管局给我还建安置的三间,但我之前的努力争取不起作用的嘛!我说房管局不给我另二间的嘛。他讲,只要我
肯出钱买一间,这三间一定就是我的,如果不想要那多得很的人要。我终于同意了,那就买吧,谈到价钱,刘老幺说一间门市每平方市价约6万元左右,以45平方计,大概260万元以上,你看给多少?最后商定以200万元说妥。他说必须要现金,先给一部分也可以,可以打个收条说明此事(大家都是邻居,他女儿与我侄女是好朋友,不会黄了)。既然大家交易谈成了,我问他,卖房子的是哪个?他说,暂时没必要告诉我,我说要交钱给你,下来我们要去过户,上税,还有过户费咋说,这些问题不说好,以后容易扯皮的嘛!我反复问他,刘老幺最后极不情愿地说,其实不存在上户问题,只要我把200万元出了,自然户头就是我的了,不需过户,交税,他是受房管局的管事的朋友来说这事的,保证把事情办好。我问他,你的朋友是哪个?刘老幺说是李欣忠,该给你办得好嘛,还讲到他刚才来见我之前,他们都在说这件事。刘老幺后来多次给我讲保密,不可让其他人知道,否则房子买不成。我说晓得,不会讲的。
然后我就从茶庄出来回去凑钱(晚饭都没吃),当晚能凑着钱就给他,如果没有凑到现金,则第二天给他(当时在茶楼言明了),回到家后,我把今天下午刘老幺帮忙的事给爱人讲了,并让她想办法准备一部分钱,哪知找来一顿数落,说我自己的三间房子不去争取,却去买房管局卖出来的房子,好宝哦!天底下哪有自己出钱买自己的房子的事哦!这是设局骗你的钱嘛!后来我们商量咋办喃,我答应了刘老幺的嘛,咋见面哦,他又在催我,最后我决定马上回他一个短信,不要了。至此到现在无联系了。
第二天我去找一个熟人分析,讲了这个情节,但没讲其中人名,帮我想个办法。他说最好正面解决,一是去报案,但警不一定查管,因为没有实现资金转移,敲诈未遂。房管局中的人没直接对你,戴了白手套做的,没有痕迹。最好是报告房管局主要领导查办好,这样容易直接解决我的商铺安置问题。我也觉得也许行。当晚,觉睡的比较好。
24日上午,我到了老县政府内,在底楼办公室见着了陈道熙局长,现场人多,都在忙。我对陈局长说,我给你汇报一件事,你们内部有人与外人串通弄钱,看你们处不处理。陈局长说你讲哇,我就小声的吧昨天下午的整个情况简短介绍了一遍,但没有提过任何人的名字,因为我只想把房子的事情落实好,不想去得罪任何人。陈局长及在场人听到后,片刻没有出声,随即傅益副局长大声笑着说:“老彭,你说的好恐怖哦,我们房管局内咋会有这样的人,不可能,你说这话要负责人的哦!”我讲,我说的是真的,我要是瞎编,公派出所随时来找我,我不会跑,我不说假话,说假话对我没帮助,我只要你们尽快落实还建商铺就行了。这时候,一直没说话的陈局长向傅益副局长招了一下手,并轻声说了“开会”二字。李欣忠也随二位局长上楼,我也走出了办公室,听到陈局长对我说“你等一下”。
我在底楼附近等了约半小时,他们还没下来,于是我走上了三楼,知道组长吴建敏也一起去开会了。看见会议室大门紧闭,我出于好奇在大门边听了短暂片刻,觉得好像有高声语句,但听不真切内容。自己也有怯感,随即赶紧离开下楼,大约又过了十几分钟,上述三人下楼来,到了办公室,傅益副局长没再说话,只有陈局长问我,给我联系卖房的中间人是不是刘老幺,我说是(我内心想的是,终于证实我讲的了,松了一口气)陈局长又说,一查就查到他了。不过他是开玩笑的,反复说了几遍是开玩笑的,并让我也认可他是开玩笑的,反正要的是房子嘛,该给你就给你,以后再也不提这些开玩笑的事了。我说对嘛,不说这个事了。陈局长又看了我的产权证原件后,说,是三间就给三间嘛,刚才会上已经给二组组长吴建敏交待了按房产证记载三间还,你去找他办理就行了。
我高高兴兴的到了吴建敏组长办公室,问他陈局长安排没有。他没好气的说,就还你三间嘛,知道了。然后又对我讲,现在忙得很,反正说好了,过几天来签,并要求我回家动员我丈母娘来把她的住房搬迁协议签了再说。
直到12月28日,吴建敏组长才让我签协议,他已先写好协议,并说是三间,让我夫妻二人赶紧签字,好拿到陈局长那个办公室补章。因当时人多也较忙,我们签了字后,吴组长就下楼盖章去了,让我们在楼上等他。过了一会吴组长给了一份协议给我们,我们就回家了。到家后再仔细看协议,发现84.91平方中的公摊面积0.57平方成了4平方。更重要的是,协议上没讲三间铺面是整体相连的,对照房号,发现协议中还建的三间商铺各相距一百多米,有一间是不临正街的异型房,另一间类似于居民楼下的库房,根本不适合商业使用。
随即我找陈局长反映此事,又发短信告诉他,但他说,他已尽力了,他只管总体进度,像这些细节他管不完,让我自己去找李欣忠,但李根本不听我说事情,让我再也不要去找他了。至此,我在西街正在经营中的良好商铺,被恶意安置成三个支离破碎的地方,使用价值严重受损,在房管局范围内是不可能有公平正义的安置解决了。
我下来对照房管局贴在墙上的商铺口岸估价单,我现在商铺的评估价是27321元/平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我应被安置在邻居排序之后的125、126、127三间铺面。但这三间商铺中已经被李欣忠主任,吴建敏组长批给了中药材公司老板黄某两间,是12月27日签的协议。(他本身有两间商铺在北街老县委旁,口岸差,估价较低,是208*元/平方,按法律法规原拆原建,他的商铺原址有足够商铺原地还给他)光是评估价就节约了60万元以上。三间商铺中的另一间被吴,李二人批给距城中心更远的商家陈某某(他的一间商铺因口岸偏远,评估价更低,是13825元/平方,而且在原址上完全有商铺能安置的)。我曾经质问过吴建敏组长,为啥要这样无理安置我的商铺,吴回答这是他的权利,与我无关。我曾经找过几次县领导反映此事,但是都让我跟房管局协商解决。跟这些始作俑者协商是根本无法解决问题的。
是的,我是普通老百姓,我应遵纪守法,积极支持棚改工作,但我不能接受个别公职人员非法敛财的方式。我把这些行业不良行为揭露出来,就是为清明政府职能部门做点事,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人为阻碍和社会矛盾,减轻信访工作量作出一名守法公民的贡献。现在的人民政府真正好,日新月异的幸福生活让老百姓从内心感激党和政府。在此次拆中,我都积极配合,我的要求均合理合法,就是原址原建或者跟按照邻居商铺的顺序安置在北街的125.126.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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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大邑县韩场镇没有农业银行,只有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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