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刻章违法吗开采80万方石头卖违法吗

提案工作-政协陕西省石泉县委员会
政协陕西省石泉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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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复函61-80号
来源:提案与法制委员会 作者:提案与法制委员会 日期:日 访问次数:
民政局提案复函
对政协石泉县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61号提案的复函
石民函〔2015〕38号
陈国盛、贾玉春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石泉县坚持&以人为本、乐善好施&的慈善工作宗旨,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为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和谐石泉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和连接政府与群众的一条绿色通道。为加强我县慈善事业快速发展,我们将注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建设,认真做好对慈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专业知识技能的提高;加强与兄弟县区的沟通和交流,不断学习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情况,加快我县慈善事业的发展。
二、积极组织、协调新闻工作者参与慈善公益活动,不断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多种形式宣传慈善先进典型;通过学校在德育课程中增加慈善理念、慈善行为、典型人物事迹等教育内容,培养孩子们从小树立起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感,推动慈善公益教育的制度化和经常化;广泛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宣传以实际行动长期参与慈善公益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树立起榜样的作用。
三、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四位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和增强全民慈善意识。
住建局提案复函
对政协石泉县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62号提案的复函
石住建函〔2015〕73号
唐永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残疾人、老年人及行动不便者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市政园林管理所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对县城规划区已建成的公园广场深入现场察看,已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1、滨江公园、人民广场、樱花广场按公园设计规范标准增设老年残疾人通道、婴儿车道,保证残疾人、老年人及儿童能够自主、安全、方便的通行。
2、在今后规划设计建设时,我局将严格把关,充分考虑市政公用设施休闲、娱乐健身建设场地、无障碍通道建设,使老人、残障人员和儿童能轻松顺利地进入公园广场等休闲场所,给老人、残障人员和儿童休闲娱乐、锻炼提供更多的方便。
农业局提案复函
对政协石泉县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63号提案的复函
王 &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经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积极参与我县现生态农业产业建设和对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产业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发展现代化生态农业,我县2011年才起步,经过近几年的艰苦努力,现代畜牧、富硒设施蔬菜、富硒优质粮油、富硒茶叶、富硒黄花菜继蚕桑产业之后初具产业化体系雏型。企业带基地、基地带农户、农户兴产业的新局面及&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格局均处于初始化阶段。企业带动力小、基地规模小、品牌少、产品品种少、产品产量少、附加值低、经济效益不高是其显著特征和发展瓶颈,难以逾越,亟需突破。我县的实践证明,发展现代生态农业,是一个长期的历史阶段,不是一年几年的努力就能实现的,任重而道远,需要付出较长的时间和艰苦努力才能达到基地规模化、产品品牌化、产值高效化的建设目标。建设成绩喜人、路途艰险更需万分努力。一是以现代农业企业为主体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目标坚定不移,县镇两级政府及各部门要千方百计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创造和提供条件,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成为龙头,引领基地建设速度,引导农户积极参与,形成生产、加工、营销一体化的高效利益共同体,促进现代生态农业的健康发展。二是扶持博硒公司&中国生态农业&网站平台建设,将嘉晟、六台山等公司的电子商务资源进行整合,依托中国农业生态网站平台进行石泉生态农产品宣传、推介、销售,形成既联合又独立的销售网络,共同将我县的富硒优质农产品推介出去,进入国内外销售市场。三是我县已着手进行以镇为单位的区域农业的建设推进工作。今年1月16日评审通过的《石泉县池河流域现代农业示范带发展规划(年)》已启动实施。
同现代生态农业一样,我县的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产业也在建设过程之中,2个AAAA级、1个AAA级生态旅游景区已经建成运营,2个AAAAA级及石泉古城AAA景区在建,15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已经启动建设,随着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和完善及景区、景点、示范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一个蓬勃发展的石泉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互相融合,一二三产业互相融合的美丽、富裕的新石泉就能展现在世人面前,石泉的明天更美好。
文旅局提案复函
对政协石泉县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64号提案的复函
石文广旅函〔2015〕17号
赵发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发原左溪古天池寺旅游景点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石泉旅游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们及时召开了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办理工作,成立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建议、提案都落实了一名科级领导和一名办理人员专门负责,还印发了《2015年县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方案要求,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完成时限和任务要求。
我县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化积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通过近年来的持续开发,石泉旅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量到质的历史性飞跃发展,以&秦巴水乡 石泉十美&为旅游品牌,以鬼谷子文化为核心,先后建成两个4A级景区(燕翔洞、中坝大峡谷)、一个3A级景区(明清古街)、还有已初具规模的后柳水乡、子午银滩等为支撑的旅游产业集群,展现出迅猛发展的强劲势头。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开发原左溪古天池寺旅游景点的建议&, 再次充分说明需要用战略的眼光审视旅游,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和长远的角度看待石泉旅游发展对推进石泉县域经济的重要作用,这是极其难能可贵的深度思考,我们如获至宝。
2006年旅游部门对全县旅游资源进行了单体普查,并请专业规划公司编制了《石泉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原左溪古天池寺在那时就早已列入了总体规划之中。目前县委、县政府提出&打造南区精品、进军云雾高端、培育乡村旅游、提升中心城镇&的发展思路,充分利用&石泉十美&的品牌特色,建成一批优质有影响力的旅游景点,开拓客源市场增加经济效益。就目前石泉旅游发展现状来说,原左溪天池寺是个独立的单体旅游资源,旅游配套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投资很大,政府因财力不够,再者此类单体旅游资源招商引资困难,投资商要对此类单体旅游资源进行考察认证,就石泉现在的旅游市场,目前暂不具备开发价值,投资商还要考虑投资回报率,实现利润最大化。因此原左溪天池寺单体旅游资源暂时难于开发。不过,随着我县旅游发展的不断成熟和壮大,将来拥有稳定的客源市场,形成规模效应,在资金充裕、客流量稳定的情况下,将逐步开发此类单体旅游资源,实现价值最大化,到那时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将会开花结果。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再次感谢您对旅游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水利局提案复函
对政协石泉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65号提案的复函
石水函〔2015〕51号
尊敬的欧立高委员:
&&& 您好!就您在陕西省石泉县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合汉江流域采砂产业的建议》第65号提案,我局首先感谢您对石泉河道采砂管理和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此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就提案建议向县政府专题进行了汇报,分管副县长召集相关部门就此提案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现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我县采砂现状对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 一、河道采砂基本情况
&& (一)汉江干流喜河水库现有采砂企业3家,分别为石泉县汉江砂石料厂、石泉县后柳祥瑞砂石料厂、石泉县祥和砂石开采有限公司,按照日县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告》要求,日三家采砂企业通过政府公开拍卖,取得汉江河道采砂经营利用许可权,开采期限为日至日(6月1日-10月15日为禁采期),采区位置分布在汉江后柳镇中坝河口以下1500米至汉江喜河镇秦盟公司公路外挡墙末端处之间,拍卖砂石资源费金额为1238万元,采取每年年初由采砂企业直接上解至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
&& (二)汉江干流石泉水库现有砂石中转站7家8处,分别为石泉县和顺砂石料场(秤沟湾)、田沟桥砂石料分场、陕西安康紫逸商贸有限公司(罗沟桥砂石中转站)、石泉县长虹沙厂(甘塘湾砂场)、金鑫砂石料供应站、石泉白火石湾村砂石料供应站(石泉县福鑫砂石料购销有限公司)、石泉县王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大沟砂石厂(鑫安石料场)、石泉县王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东峰砂石料厂,8处砂石中转站均在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采取在汉中市西乡县境内办理采砂手续开采砂石或购买砂石通过运输船舶将砂石运至石泉进行销售经营。以上8家砂石中转站因不在我县开采砂石,不需在我县办理河道采砂许可手续,故我局对7家8处砂石中转站的开采及生产经营无直接管理权。
&& (三)汉江支流池河、堰坪河、汶水河按照我县五年采砂(年)规划和旅游开发需要及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其中通过公开拍卖取得采砂权的8家采砂企业已分别于2014年底和日全部进行了关停和取缔,池河、堰坪河、汶水河、子午河全面进入生态修复期。仅在池河、汶水河各划定1处砂石开采保留区,采取与当地镇政府联合审批的方式,专门用于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和公益项目建设临时采砂,目前也处于封停状态。
&&& 我县自2012年以来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强势开展以&打击非法采砂、规范采砂秩序,清除河道障碍,确保行洪安全&的河道清障专项执法整治活动,河道采砂秩序得到了根本的好转,三年来全县除通过公开拍卖取得采砂权的采砂企业合法有序开采和重点建设项目(如河堤建设)临时短时批准采砂外,基本无擅自进入河道偷采现象。
&&& 二、河道砂石开采情况
&&& 石泉喜河库区3家采砂企业我局根据日常检查和统计,除汛期进入禁采期(6月1日至10月15日)禁止采砂,近4年时间,石泉县汉江砂石料厂年平均开采砂石为15万方、石泉县后柳祥瑞砂石料厂年平均开采砂石10万方、石泉县祥和砂石开采有限公司年平均开采砂石6万方,3家采砂企业年合计采砂31万方,我县砂石料出厂销售价格年平均为45-50元/方,3家采砂企业年生产产值约为万元。
&&& 石泉库区7家8处砂石中转站,据我局现场调查了解,年从西乡境内转运到石泉的砂石料大概为80-100万方,年销售产值约为5000万元。
&&& 池河、堰坪河、汶水河流域2015年全面禁采后,关停砂场储备砂石约为14万方,销售产值约为400万元。(储备砂石可供两河镇、迎丰镇、中池镇各项建设2年之需)
&&& 综上所述石泉境内砂石开采及储备砂石总量实际年合计为110-130万方,销售产值约为万元。与估算分析的万方、销售产值3-5亿元相差甚远。
&&& 三、整合企业存在问题和建议
&& (一)自汉江水质保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江河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安排,自2014年11月起对县境内汉江干流石泉水库砂石中转站进行了摸底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58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和安环函(2015)52号《关于对石泉县县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拆除的函》的要求,于4月27日以石环字(2015)25号文件向政府提交了《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关闭拆除方案的报告》,正在提请政府审定后下发关闭文件。此阶段进行整合汉江流域采砂产业,与当前保护汉江水质行动和关闭拆除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整治行动势必有所冲突。
&& (二)汉江干流喜河水库3家采砂企业和石泉水库8家砂石中转站均为在安康市、石泉县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工商在册企业,整合为&石泉县汉江砂石料采供有限责任公司&需重新整合企业资产,分配资源,划分责任及义务,鉴于目前我县砂石料来源分为在县境内合法开采销售、在西乡县开采运至石泉销售、在西乡购买砂石运至石泉销售三类。
&&& 第一类在石泉县办理采砂许可手续进行开采销售的3家企业因拍卖期限未到,目前整合时机尚不成熟,可在拍卖时间到期后,确定再次拍卖时采取将分散标段拍卖改为划定一个标段拍卖,强势形成一家企业竞价中标,其他企业自然整合之势。
第二类、第三类在西乡县采运砂石到我县销售的砂石中转站整合工作需在政府确定其砂石中转站的合法性及对汉江水质无影响后,采取整合砂石水上运输责任有限公司的方式,依法确定行业主管部门(如经贸局、海事局),待工商营业执照到期后,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后,通过发改部门审批立项,石泉水库库区以一个砂石水上运输责任有限公司出现办理相关堆砂场地(码头)用地、运输船舶营运监管、环境影响评价,平交道口、安全生产等手续。
综上所述,在充分调查摸底核实的基础上,鉴于我局实际管理权限,目前实施整合汉江流域采砂产业还不成熟,建议暂缓实施,暂缓期间积极引导采砂企业发展二三产业,进行规模企业培育,一旦时机成熟立即启动整合,争取尽早实现进规入笼的目标。
财政局提案复函
对政协石泉县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66号提案的复函
石财函〔2015〕23号
吴龙晏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对文史书籍出版资金资助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的提案很好。文史资料工作是一项记录历史、教育今人、有益后人的事业,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县历来重视文化建设,无论是在政策还是资金方面都给予了很大倾斜,特别是文化强县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本级财政年已陆续投入1230万元资金用于文化建设,其中县委办公室《石泉县文化发展奖补暂行规定》(石办发[2012]38号)文件印发后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资金用于对文艺社团、文艺创作优秀作品(包括出版作品)、民间老学者、老艺人的奖补。这些措施有效地促进了石泉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我县文化底蕴深厚,文史资源丰富,境内人文史料的发掘整理和出版,对于提升我县的文化品位,建设文化强县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而且文史的出版,还会对石泉今后的发展起到&鉴往知来&的重要作用。我县近年来对文史资料的征集和文史书籍的出版资助都是采用主管单位出具报告报送政府审批,财政安排经费的方式。其中2014年安排《陈雨皋纪念文集》出版经费5万元,鬼谷子论文集出版经费2万元。为充分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社会功能,我们建议今年继续由县档案史志局根据年度文史资料工作计划,按照重点史料征集整理、撰写、编辑、审定、出版付印等文史资料出版物所需经费的实际需求,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专题报送政府审批后财政安排经费,由县档案史志局统一管理使用。今后,随着我县财政状况的逐步好转,将会逐步在年初预算中适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重点作品和重点作者的资助及奖励。
民政局提案复函
对政协石泉县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67号提案的复函
石民函〔2015〕39号
吴龙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石泉县老年协会的提案收悉,其中涉及到&成立老年协会&、&开展老年活动&、&组建老年志愿服务队&等建议内容,现答复如下:
我县于2014年已成立了石泉县老年学(协)会,目前全县共有镇级老年协会15个,村级老年协会66个,社区老年协会18个。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我局已印发相关文件,每年有计划的指导各村、社区成立老年协会并给予一定支持。按照章程,石泉县老年学(协)会成立以来为老服务做了一定工作。
一、组织调研,掌握老年人基本需求。石泉县老年(学)协会成立后,依据协会章程第六条第3款:&开展老龄问题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路子,充分发挥学(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为老年人服务。&协会积极组织相关成员开展养老服务业发展、老年文化、全县老年人调查摸底调研活动,摸清全县老年人基本情况,掌握老年人在生活、精神、安全等方面的主要需求,为有针对性的开展服务活动奠定基础。
二、开展活动,积极为老年人服务。石泉县老年(学)协会章程第六条第6款明确规定&协调指导基层老年学(协)会组织开展各种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等活动,协调社会方方面面力所能及地为老年人办好事、实事&。石泉县老年(学)协会按照章程内容逐步推进老年文化健康卫生活动的开展:一是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老人生活。各镇定期组织开展了老年书法大赛、乒乓球比赛、拔河比赛等等,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老年人生活;二是整合优势资源为老服务。利用农村书屋、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集中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组织他们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为他们解读社会政策,组建老年兴趣小组等,更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社会适应能力;三是结合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开展常态化工作。明确留守老人管护员责任,加强对留守老人的日常管护服务,各镇每年组织开展健康体检活动,定期排查了老人不健康隐患。
三、为老服务,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各村根据空巢老人分布特点成立了老人互助组,组建邻里互助队,经常与老人话家常、帮家务、讲政策;各镇成立了至少1支青年志愿服务队,各村成立了由5-8名党员干部组成的基层志愿服务队,定期慰问关爱老年人;向阳社区成立了&闲不住&老年志愿服务队,以社区老年协会老同志为主体,定期为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扶贫救困、文化生活等各项服务。今年,团县委提出倡议,组织社区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低龄老人等志愿者,定期为特困、孤寡、空巢以及卧床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广大党员干部正在纷纷响应倡议。
为进一步促进老年人健康事业发展,今后,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宣传敬老文化。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介加大对&敬老爱老扶助老人&主题活动宣传,营造良好关爱老人的氛围。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继续有序发展村、社区老年协会组织,指导其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整合财政、卫计、民政、妇联、残联、老促会等相关部门优势资源,统筹为老服务发展的组织协调,通过检查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等工作为老人谋好利、服好务。
三是丰富老年文化活动。在现有活动的基础上,开动脑筋创思路,建立健全老人志愿服务队,从生活照料、精神文化、安全保障等方面加强服务,进一步丰富老人生活。
司法局提案复函
对政协石泉县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68号提案的复函
石司函〔2015〕10号
谭忠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普法工作实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全面履行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组织指导作用,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建设&法治石泉&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相继开通了《法治石泉》广播、电视专栏和普法短信、微信、微博、网站等普法新载体,特别是 &法治石泉&微信普法平台,通过定期推送&普法微刊&,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和公证、法律援助预约等方式服务群众,深受群众喜爱,2014年在全国政法机关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中名列第七,这一工作做法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进行了推广。注重发挥传统载体作用,在人民广场、国道沿线、集镇路口等地点设立多处法治宣传点,在全县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组织普法成员单位在&3.15&、&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制宣传,发放普法书籍和宣传品。通过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校园报告会、法治电影镇村行、法律知识测试等形式,深入机关、学校、村社区、企业等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寓教于乐中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今年的法治电影镇村行活动将法律知识有奖问答与观看法治电影相结合,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示范单位、法治示范镇、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进程,截止2014年,创建达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诚信守法企业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个、诚信守法企业2个。通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我县干部的法律素养逐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不断加强,这些都为&法治石泉&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您提出的&普法经费投入不足、普法宣传形式不多、普法侧重点不够突出&等问题在当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确系不同程度存在,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结合您的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不断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多措并举落实普法工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我局对普法工作的组织指导作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制定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普法工作属地责任,夯实各镇、各普法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强重点人群普法,强化公职人员和农民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紧密结合各类群体学法用法实际,把宪法、农村常用法律法规、行政法等作为重点宣传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汇聚部门、行业力量,努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认真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及时采取措施回应群众期待。
二是千方百计保障普法经费。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保障和提高普法工作人均教育经费标准,并在&七五&普法规划中,要求各镇、各部门(单位)在制定普法教育规划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专项预算,专款专用,以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多种形式培育普法队伍。选择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懂法律、表达能力强的普法工作者,尤其是大学生村官等年青人充实到基层普法队伍中。同时,积极整合农村原有的法治资源,注意发挥基层老党员、老干部和有威望的老同志的作用,使普法队伍从&单一兵种&向&兵团作战&转变。以镇为单位,定期组织普法骨干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
四是多种手段开展普法宣传。除了继续坚持过去传统的法治宣传方式,如法律培训、法治讲座、送法下乡、法律咨询、法治墙报等有效方式外,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远程教育等载体的作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根据不同层次对象、不同受教育程度群体的特点,运用通俗易懂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如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巡演、以案释法等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对公众的感染力和社会影响力。
五是多位一体开展普法教育。把中小学学生作为普法的源头,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普法教育体系,通过举办法治征文比赛、法治知识竞赛等易被学生接受的方法来确保普法工作的实效。把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员作为普法的重头,建立起公安、综治、司法、劳动及其家属联手的教育机制,根据每位重点人员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普法计划,因人施教。
最后,也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您的宝贵建议是我们工作不断前进的动力,我局也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牵头组织和协调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法治石泉&建设作出不懈努力。&&&&&&&&&&&&&&&&&&&&&&&&&&&&
民政局提案复函
对政协石泉县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69号提案的复函
石民函〔2015〕40号
付小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留守老人安全问题亟待重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是劳务输出大县,据目前不完全统计,全县共有农村留守老人1276人,其安全问题亟需重视,如提案中指出的,留守老人大多体弱多病且承担家务农活;缺乏他人照料无法自理的老人存在安全隐患;独居的老人缺乏防范意识,使受侵害案件时有发生。201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石泉县民政局牵头,在关爱留守老人生活,保障留守老人安全,帮扶解决留守老人困难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健全管护机制,弥补生活照料缺位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妇联、老龄、教体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留守人员管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指导、镇负责、村落实&三级责任制。二是健全工作机构。各镇、村建立健全留守人员管护服务中心(140个),确保有组织、有阵地、有牌子、有经费、有制度、有档案。三是落实管护责任。各镇、村按照就近原则安排留守老人管护员,并签订管护责任书,实行一对n(n&3)管护,针对健康状况不佳的留守老人实行一对一管护,每月至少3次入户留守老人家,强化管护的日常性,防止留守老人因健康无监管而发生事故。
二、健全保障体系,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各镇、村强化对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优待政策的宣传,我局开展了民政政策法规&五进&活动,对凡是符合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的留守老人优先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半年以来,全县留守人员享受社会救助政策共1274人,其中纳入低保147人,医疗救助33人,临时救助34人,养老保险1054人,遗属1名,优抚军人1名,另外开展救助帮扶工作受益64人。
三、开展关爱工作,确保管护工作常态化
一是落实防汛、防滑、防火、防盗、防侵权伤害等安全管护责任,确保留守老人及时有效规避灾害风险,人身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二是夯实村警务工作机制。每村安排了不少于2人的协警,协助驻村民警搞好治安工作,尤其是保障好留守人员的人身安全。三是对行动不便、智力不高的留守老人实行生活用品代购、就医护理、民生救助等方面的代办服务、跟踪服务和志愿服务,依托以农村幸福院和日间照料中心,为留守老人提供基本居住、饮食、娱乐等养老服务。四是以村(社区)管护中心为基础,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和妇女互助小组、联户关照、邻里关照、结对关照等关爱模式。
留守老人管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存在的社会化和保民生的基本工作,虽然我县在机制建立和管护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关于您提出的几点建议,我们将加强调研,深入检查指导,丰富管护内容,提升服务水平;注重宣传,强化管护氛围,包括政策法律法规、健康安全知识、管护活动的新闻宣传等,扩大关爱效应;不断创新思路,整合全县资源,形成管护合力,确保留守老人安全无漏点。
县纪委提案复函
对政协石泉县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70号提案的复函
石监函〔2015〕3号
鲍东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你对我县优化投资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接到你的提案后我们高度重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多部门协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优化投资环境工作,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工作理念,把优化投资环境作为推动经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重要保证,在继续抓好投资硬环境建设的同时,持续开展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服务方式、规范行政行为、狠抓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软环境治理工作,下大力气解决影响我县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转变干部作风,提高部门服务意识。坚持以&治庸、治懒、治散&、&狠刹五股歪风&及纠正&四风&问题为抓手,成立2个常设检查组,加强明暗访力度,全面推进深化干部作风建设。2014年以来,累计开展监督检查47次,印发检查通报3期,对存在违反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的62个单位和68名干部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19名干部进行了纪律处分,对3个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警示提醒谈话。同时,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察。去年,对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下发监察建议书7份,检查整改函12份。今年,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发改局等部门组成2个联合督查组对第一季度16个未开工项目、7个进展缓慢和未进统的项目进行了督查。通过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有力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好转。
二、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全面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48项,保留160项,保留非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81项。同时,对驻石单位备案项目进行了审核,取消8项,保留21项;开展了两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90件,保留48件,废止执行30件,修订12件;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项,免征8项,降低1项。二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县上投入600余万元在创投中心新建了集行政审批、咨询服务、民意调查、公共资源交易为一体的县政务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800㎡,已于8月17日正式对外运行。中心首批进驻单位37个,服务窗口70个,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项目259项,进驻项目实行大厅前台受理、部门后台审批、中心过程管理的运作模式,项目办理承诺时限较法定时限缩短30%,真正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道门、只找一个人&。同时,中心建立了相关规章制度,从审批服务流程到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从办件运行到收费管理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同时,为使政府招标、采购、资源配置处置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县政府正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建设全县产权交易中心,力争年底建成运行。
三、开展评议活动,破解&股梗阻&问题。2013年以来,连续两年开展发展环境&万人评议&活动,把满意度评判交给群众,将县直及驻石单位中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单位机关内设的80个股室(站、所、队)负责人及中层干部作为测评对象,围绕履行职责、依法办事、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5方面内容,通过单位之间互评、服务对象&背对背&测评、社会各界参评等方式进行公开评议。严格运用评议结果,及时将评议结果向各部门、各单位进行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评议前五名的股室长予以通报表彰,授予&人民群众满意股长(中层干部)称号&,评议后三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今年还责成相关单位对连续两年评议排名靠后的3名股室长进行调离工作岗位处理。
四、严查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态势。建立了影响发展环境问题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及快速查处机制,严查重处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2014年以来,共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35起,立案3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营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对县移民局后柳工作站工作人员刘某酒后寻衅滋事破坏投资环境的行为,责成县移民对刘某做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县公安局等部门积极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五霸&活动,对&村霸、街霸、市霸、沙霸、路霸&等各类&涉霸&行为保持凌厉攻势,先后依法惩处&涉霸&人员32名。并对这些干扰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公开进行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和高压态势。
五、建立完善机制,保障环境持续优化。进一步完善了《石泉县影响和损害投资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石泉县优化投资环境若干规定》、《石泉县影响和损害投资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及优化投资环境考核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推进公开承诺、宁静生产、首查不罚、检查报备、收费登记、行为规范、人文关怀、派驻监督、重奖严考等&十项制度&的落实机制。制定印发了《干部作风十条禁令》、《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的问责办法》、《关于建立常委挂帅督察县委重点工作机制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今年,按照&一户重点工业企业(一个重点工业项目)、一名县级领导包联、一个部门牵头服务、一套工作班子落实、一包到底见效&的工作要求,由县级领导负责对全县24户重点企业、4个重点工业项目进行包联帮扶,帮助重点工业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优化投资环境,坚决整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尤其对群众检举控告和信访举报反映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将严肃查办,严格责任追究。同时将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优化投资环境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强化问责力度,不断优化我县投资环境。优化发展环境,是一项常抓常新的工作,也是一项系统的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需要有关部门密切协作,也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配合,衷心地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注、关心这方面的工作。
住建局提案复函
对政协石泉县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71号提案的复函
石住建函〔2015〕74号
鲍东黎委员:
您提出《关于尽快完善县城老街禹王宫、关帝庙、江西会馆改造工程,确保古城亮点投入使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13年县城老街被省上确定为省级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重点项目以来,我县按照&保护修复、修旧如旧、完善功能、提升品位&的原则,加大投资,大力实施街区改造提升系统工程,着力于将县城作为旅游景区打造,把县城古街区作为精品旅游景点建设,走产城融合和文旅融合之路,努力实现宜居、宜游、宜业的&三宜&石泉之目标。为了更好地保护和挖掘县城古街历史文化元素,将古街区打造得更具地域特色,我们先后组织人员到四川昭化、阆中、湖北黄石等地多次学习考察,在此基础上,多方面组织人员对街区进行实地踏勘、分析论证,委托具有资质俱全、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设计单位,按照省上建设施工和文物保护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地域特色、古街历史文化内涵、当地民俗特点和建筑分布现状,按照高起点、高标准、便操作的原则,精心编制了《石泉县城关文化旅游街区保护规划》和《石泉县城关文化旅游街区建设规划》,以此作为街区加快建设和规范管理的蓝本。围绕&把县城作为景区包装、把古街作为景点打造&的目标,街区组建成立了&文化旅游街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和&文化旅游街区景区景点管理办公室&,两个常设股级管理机构分别负责街区市政、环卫、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和旅游景点的监管维护、游客的引导接待和宣传推介。
二、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和&注重细节、精雕细琢、精益求精&的要求,先后对年久失修、破旧待废的禹王宫、关帝庙、古乐楼、江西会馆、东西门城楼等历史文物古迹进行保护性修复,恢复了明清古街的文化符号和历史记忆。对过去街区插建的现代建筑和不符合整体风貌的建筑设施全部进行仿古改造包装,全面完成了东门棚户区和禹王宫广场临街涉及30余户居民楼、街区南门拆迁和仿古重建;对民俗博物馆和临街15栋多层现代建筑立面风貌进行仿古性包装改造;对街区门头牌匾、临街门面进行仿古改造装饰,确保了街区外美内秀、形神兼备,确保了街区古风依旧、古韵犹存的古建形态不走样、不失色。
三、我们坚持科学策划、文旅融合、彰显特色、提升品味的原则,遵循&生态基础、文态精髓、形态特色、业态动力&的建设理念,依托明清历史遗迹,努力打造&业态设计合理、文态特色鲜明、形态独具古韵、生态缀饰适度&四态融合、互促共赢的旅游新名片、新亮点。核心区规划设计的纵横交错的&一街十六巷&和一轴(东西纵贯的主街道)、两区(以文化商贸活动为主的东街区,以展示石泉饮食文化为主的西街区)、三心(鬼谷子文化广场、南门广场、禹王宫广场形成街区三个核心文化景观区)和街区外延的一江(汉江)、两园(滨江公园、北辰公园),体现了历史承载、文化传承、文旅融合、宜游宜业的开发原则,体现了文景一脉、城景一体的生态、文态、业态、形态&四态&融合,使古街区更具影响力,更有吸引力。
四、下一步我们将深度挖掘古街禹王祭祀文化、关帝庙宇文化、古城市井文化和秦巴汉水民俗风情、民间歌舞等文化内涵,保护、传承、开发历史文化遗产,策划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体验活动,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在石泉博物馆展区,汇聚石泉地域文化特质及历史文物,采用激光投影、场景再现、电子语音等科技手段,让石泉&鬼谷子文化、汉水文化、蚕桑文化、子午道文化、市井文化&鲜活具体,立体展示给游客。固化汉调二黄、皮影戏、县衙升堂情景剧、县令巡游、大禹祭祀、古代婚礼等民俗文化演艺活动,真人装扮,让游客参与互动,增强旅游趣味性。汇聚石泉生态、文化、景区形象符号,通过古街区的各种设施载体,进行全面展示,给古街区的每一处建筑、商铺、门店以及住户都打上一样文化标签,彰显石泉特质,加深游客的石泉印象。完成禹王宫、关帝庙、江西会馆、古县衙的内部历史文化展示内容。如设置禹王、关帝及古城名人塑像,精心设计庙内背景、壁画、饰物及物品,突显民俗文化特质,使其整体氛围与古街风格相协调。依据古街实际,增设2&3处体现古风民俗的街景小品。
文旅局提案复函
对政协石泉县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72号提案的复函
石文广旅函〔2015〕18号
柯美新委员:
&&&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家乐业主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服务品质 》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石泉旅游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及时召开了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办理工作,成立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建议、提案都落实了一名科级领导和一名办理人员专门负责,还印发了《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完成时限和任务要求。您提出的建议很好,符合当前我县旅游市场实际,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 近几年,石泉旅游业发展非常迅速,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转变。我县现有4A级景区两个(燕翔洞景区、中坝大峡谷景区),3A级景区一个(石泉明清古街),三星级酒店两家(珍珠泉大酒店、江景酒店),旅行社(分社)5家,全县农家乐(农家宾馆)120 余家。
在旅游事业快速发展中,游客对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而有些旅游经营者经营观念比较落后,优质服务意识不强,从业人员服务技能滞后,不能充分满足游客各种需求。为此,针对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我局每年都要对农家乐、农家宾馆、宾馆、饭店、旅行社、景区、旅游超市等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今年,我局先后对农家乐、旅行社、景区、酒店、出租车司机等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在后柳镇,对农家乐(农家宾馆)进行了服务礼仪、餐饮服务技能、客房服务技能、石泉民歌教唱专项培训,开展了服务技能、石泉民歌竞赛,取得了良好培训效果,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在城关镇,对大健集团出租车司机就石泉旅游资源、服务礼仪等进行了专题培训,对提高出租车司机整体素质,方便乘客起了一定积极作用。针对菜品价格虚高、宰客现象,我局也很重视,积极受理游客相关投诉,属于职权范围和管理范围的,立即处理;不属于职权和管理范围的,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处理,同时,联合工商、物价、食药等相关部门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有关经营户集中整治,对抑制价格过高、控制和杜绝宰客现象起了一定作用。今后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及市、县职业技术学院,聘请专业教师,加大培训力度,逐步提高全县旅游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技能,同时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管理,规范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农业局提案复函
对政协石泉县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73号提案的复函
石农业函〔2015〕12号
李家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生产示范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石泉绿色农业发展的关注和农业工作的支持。2011年以来,我局以&生态立县、绿色发展&为工作目标,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抓手,以现代农业企业为依托,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和特色农业。经过全县上下的艰苦努力,我县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体系、农产品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和显著成效。一是建成池河嘉晟、明星2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谭家湾设施蔬菜、博硒农产品、六台山茶叶、熨斗茶叶、滹沱山现代养殖、杨柳苗木花卉6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饶峰光明核桃及药材、丝银坝设施蔬菜、黄花菜示范园等13个县级现代农业园区。二是建成富硒粮油、富硒蔬菜、畜牧养殖、茶叶、黄花菜、苗木花卉、核桃、药材、烤烟、魔芋等绿色农业生产基地40万亩。三是富硒粮油、富硒蔬菜、富硒猪肉(牛肉)、富硒茶叶、富硒黄花菜5个绿色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产业化格局初步形成,农产品品种类型多样。四是创建&博硒&、&秦禾苑&、&丰标&、&鬼谷子&、&旺牛斋&、&六台山&、&长寿草&、&泉茗&、&灵雀山&等农产品品牌10余个,注册农产品商标近20个。五是博硒、嘉晟、六台山等现代农业企业创建&中国生态农业&网站平台和&电子商务&网络,现代营销体系投入运营,石泉富硒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品牌形象、产品知名度有效提升。
我县的绿色农业产业,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现代畜牧、富硒蔬菜、富硒粮油、富硒茶叶、富硒黄花菜继蚕桑产业之后初具产业化体系雏型。企业带基地、基地联农户、农户兴产业的新局面及&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格局均处于初始化起步阶段,成绩喜人,步履艰难。进一步增强现代农业企业的活力和带动力,扩大基地生产规模、增加农产品品种类型、创建名优农产品品牌,加强产加销一体化配套建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农产品及产业化体系经济效益是今后我县绿色农业健康稳步发展的奋斗之路。要咬定青山、长抓不懈。可以预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绿色农业产业建设一定会在新常态的工作中乘势而上,经过几年时间的努力,我县的绿色农业产业一定会有新突破、新成绩。当&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示范县&的创建条件基本具备,立即进入申报程序,启动实施。
您的提案很好,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我局纳入项目规划和工作计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您更大的关心和帮助。
市监局提案复函
对政协石泉县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74号提案的复函
石市监函〔2015〕5号
尊敬的蔡明文委员、蔡小明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食品安全要真抓实管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们在繁忙之中对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您们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现阶段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危害是客观存在的,您们的建议也很有针对性,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很有帮助。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有效,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我局作为食安委成员单位,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落实任务,整合力量,集中高效开展工作
一是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各股室、队、中心。明确了完成时限和责任人,落实了工作责任。并以食安办名义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落实到各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二是将负有行政审批权的股室集中办公,将一线行政执法工作集中到稽查大队。在稽查大队设立3个中队,分别负责食品、药械、保健化妆品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狠抓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
一是采取会议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对食品、药品、保健化妆品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法制轮训,培训人数达到八千人次。二是采取&走出去&的方式,送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法制轮训。主要培训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专业技术、检验快检等方面,计划培训150人次。三是以镇为单位,对村级协管员进行培训,提高协管员发现案源、梳理线索的能力。
(三)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秩序
以&飓风&行动为载体,对群众举报、检查发现和检验检测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和梳理,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坚决依法进行查处。
(四)充分发挥检验检测的技术支撑作用
一是通过积极努力,已将县食品安全检验中心项目建设列入中、省建设计划。项目现已立项,省局已将项目建设建议书上报国家局审核。二是制定下发了《2015年度全县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对全县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食品进行拉网式抽样,共抽检食品148个品种。三是根据食品抽样结果,做好问题食品查处等事后处理工作。四是根据市场违法现象出现的新变化,将&制度管理型&监管转变为&质量检测型&监管。从感官判断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转变为以检测的技术手段判断质量安全是否符合标准。
(五)根据我县食品安全现状,探索市场监管的新突破口
一是将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农村红白喜事及学校食堂等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易发生环节的监管,管控住源头、流通、消费上的薄弱环节。二是在食用农产品监管领域,探索构建粮油安全生产、销售网络,实现粮油质量安全可知可控可追溯,推进&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
食品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局将继续严格执法,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以及突出抓好以检验检测为技术支撑的市场监管工作。继续推进普法教育和行政相对人的培训工作。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水利局提案复函
对政协石泉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75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蔡明文、蔡小明委员:
您们好!就您在陕西省石泉县十二界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对《汉江野生渔业资源管理的建议》的第75号提案,我局首先对此深表感谢,感谢您对石泉渔业资源保护和渔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我局按照省市渔业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逐年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和增强禁渔期禁渔执法力度,采取强力措施开展严厉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现将我县2015年禁渔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近两年来我局在汉江水域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使汉江水域鱼类数量增多,进入4月气温和水温都有所升高,也是汉江鱼类在浅水区域活动频繁时期,导致汉江水域尤其是石泉电站坝下违法电捕鱼现象有所抬头,我局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从局机关抽调人员和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组成渔政执法整治工作组,自4月2日起展开打击非法电捕鱼专项整治行动。分两个整治工作组,一组专门对县城的两个重要的市场严查贩卖野生鱼类,另一组采取下午市民休闲时间沿江宣传巡查并对夜间重点水域下河路口通宵蹲点守候、封堵临江部分下河路口进行打击非法电鱼活动。截止共出动渔政人员521人次,宣传车(船)56台次,发放宣传资料520余份,查获非法捕捞船只9艘,3艘现场进行切割销毁,收缴电瓶、逆变器、大功率电瓶12余套,通过近3个月的高压严打,城区电鱼现象已基本得到遏制,石泉至后柳段已无利用非法网具违法捕捞现象。
二、针对禁渔执法工作仅靠渔政执法部门一家难以从根源上治理违法捕捞行为,我局在以前和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门联合单次执法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禁渔期渔政执法机制,联续两年开展的禁渔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取得一定的成效,重点是全面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违规捕捞行为,取缔在城区(禁渔区)内 &三无&船舶。
三、在继续保持高压严打的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大对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在沿江集镇和人群集中地段播放和张贴石泉县水利局、石泉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鱼等违法捕捞行为的通告》和石泉县水利局《关于保护渔业资源、加强渔政管理的通告》,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关于严禁制造、销售及使用违禁渔具的告知书、&全民行动起来,保护我县生态渔业环境&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对县城的渔具店进行不定时的检查,查处销售违禁渔具,宣传违法捕捞和非法电鱼的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法制观念和护渔意识,提高监督、检举揭发和曝光的力度,提高渔民依法捕捞的意识,全面建立违法捕捞行为监督管理、举报制度,达到有案必接、有案必出。
四、前期虽然我局加大了打击非法捕捞和违法电鱼的力度,但仍有部分人员因法制观念淡薄,在利益的驱使下,顶风违法在夜间用电鱼器等违法工具捕鱼,究其原因一是因为电鱼器具(电瓶和逆变器)成本低,易于购买。二是专项整治期间电鱼违法嫌疑人采取将电鱼器具拆分分人分开携带下河来逃避执法人员的检查和打击。三是目前电鱼违法行为基本发生在夜晚,无形之中增大了执法过程中的执法难度和危险性,执法人员和电鱼违法嫌疑人的人身安全系数大幅下降。四是为躲避检查电鱼违法嫌疑人多选择夜间利用铁皮船在电站坝下下网捕鱼或电鱼,渔政执法艇受夜间和吃水深度影响,无法到达开展调查取证及执法工作。五是夜间违法嫌疑人易借熟悉地形和夜幕的遮掩单人空手逃离现场。六是执法人员有限(我县无专职渔政执法人员,由水政人员兼顾行使职责),我县水政监察执法人员全县仅9人,负责全县(11镇)水政、水资源管理、水保监督、河道管理、渔政管理及水事案件查处、处罚、水利规费征收工作。七是由于渔政执法手段缺乏强制性,难免造成在渔政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和监管不到位的现象。是些不足和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当然所有这些困难都不是我们在渔政执法工作中没有做好和没做到位的理由,我局将在下一阶段启动河道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对在全县河道内从事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做到抓住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现正在计划对汉江城区部分河段实施禁渔区制度,禁渔区范围内实施常年全时段禁渔,禁渔区内船舶实行严格的准入制管理,禁止除海事、渔政执法船(艇)和旅游、客运船舶之外的一切船只进入禁渔区内活动和随意停靠,如禁渔区制度顺利实施,汉江城区禁渔区内电鱼等违法捕鱼现象将彻底杜绝。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渔业资源保护和渔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也诚挚的邀请和欢迎您加入到保护汉江渔业资源和禁渔专项整治的行动中来,为禁渔专项整治出谋划策,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民政局提案复函
对政协石泉县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76号提案的复函
石民函〔2015〕41号
罗小平委员:
&&&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对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相关政策扶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你提出&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全社会正确认识养老问题,形成人人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近年来,我县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发展思路、我县大胆探索,把传统的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结合起来,走社会化的路子,通过大力宣传,使传统养老观念向新的养老观念逐步转变,自愿接受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使老年人在生活上得到更好的照料,在身体上得到更好的护理,在精神上得到更好的慰藉,今后我们将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宣传的作用,为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有效缓解社会负担、家庭压力,形成人人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 (二)关于你提出&落实对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在用地、环评、规划费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省政府2013年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的若干意见》(陕政办发 〔2013〕82号)中,明确了提出了&对社会资本兴办的养老机构或服务设施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同时将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或服务设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我们积极按照文件精神执行相关政策,需要政府统筹解决的问题,我们将积极请示政府和协调协商相关部门落实《意见》中各项优惠政策,保障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三)关于你提出&严格按照年初民政部、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投入,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充分利用支持服务业发展各类财政资金,将各级政府用于社会和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中不低于30%的份额作为支持民办养老服务发展的资金。&目前十部委联全下发该《意见》后,省、市还未印发相应的实施意见或文件可以执行,我们将结合我县养老发展的工作实际积极请示上级民政部门,同时根据国家大力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要求,进一步研究制定和完善我县的新的扶持优惠政策。近年来我县在民生保障政策投资中养老资金比重逐年增加,目前全县敬老院15所,年供养老人2500余人,供养资金2000余万元。彩票公益金直接由在省、市民政部门管理,县级民政部门无彩票公益金支配权限,支持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不低于30%的份额彩票公益金资金需省市民政部门直接拨付,我县将专项请示上级民政部门给予落实。
文旅局提案复函
对政协石泉县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77号提案的复函
石文广旅函〔2015〕19号
罗小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发石泉水电站及周边旅游资源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石泉旅游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们及时召开了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办理工作,成立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建议、提案都落实了一名科级领导和一名办理人员专门负责,还印发了《石泉县旅游局2015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完成时限和任务要求。
十二五以来,石泉旅游飞速发展,先后建成燕翔洞、中坝峡谷、子午银滩、后柳水乡、千年古城等五个较为成熟的景区(点),鬼谷岭景区开发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与此同时,成功创建2个国家AAAA景区(燕翔洞、中坝峡谷)、1个AAA景区(县城古街)、三个省级旅游名镇和四个省级旅游示范村,2个三星级酒店, 4个旅行社,我县被命名为&中国最佳文化休闲旅游县&,并跻身入陕西省第二批旅游示范县。
近年来,石泉旅游发展探索出一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招商引资,部门联动&的发展模式,在这一发展模式下,充分利用我县旅游资源优势,突出南靠前,水为先的发展思路,重点打造了燕翔洞、中坝峡谷、后柳水乡、子午银滩、汉江三峡、县城古街、云雾山等旅游景区,使山、水、洞、峡、滩、城、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编制了石泉旅游旅游精品线路并在西安、湖北、四川、安康等周边地区进行宣传推介,吸引了众多外地游客来石泉观光旅游。您提出的关于开放电站大坝供游客参观和新建水上乐园及做好整体规划布局的问题,我们多次与电厂咨询,一是审批手续严格,二是涉及大坝安全和有关保密问题,暂不能对外开放;关于开发水上游乐项目的问题,目前已制定了《汉江风景区水上旅游发展规划》,正在着手打造汉江三峡和夜游汉江等旅游项目,同时,以现城明清古街为依托,修建了鬼谷子文化广场、石上清泉旅游景点、滨江公园、北辰公园、红军广场、革命烈士纪念碑、杨柳风情园、建立了老街旅游接待服务中心,对禹王宫、江西会馆、县衙进行了改造修复,目前正在筹备一系列文化娱乐活动和汉调二黄等演出活动,届时以县城古街为依托的旅游产品将会更加丰富。在你的建议下,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和丰富石泉旅游产品,为打造西部旅游第一县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移动公司提案复函
关于县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78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函
石移函〔2015〕4号&&&&&
丁仕彪、高德昌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解决云雾山镇南沟村、沙坝村通信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通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所提建议,我公司十分重视,2015年6月安排专人实地考察了雾山镇南沟村、沙坝村的通信状况,并将您提出的建议上报上级公司,积极争取项目立项。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要求自日起,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原则上不再自建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以及交通枢纽、大型场馆等&六大场景&的室内分布系统,均交由铁塔公司承建。集团公司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5年未安排新建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的投资计划。截至目前,全省无一起新建基站批复。
鉴于以上原因,我公司暂无力解决您提出的建议,待将来具备建设条件时,我公司会优先解决云雾山镇南沟村、沙坝村通信问题。
交通局提案复函
关于政协石泉县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79号提案的复函
石交函字[2015]61号
丁仕彪、高德昌委员:
&&& 您在政协石泉县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建云雾山镇旅游环线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修建云雾山镇秋树坝村至云阳村至九台山旅游环线的建议,县交通局高度重视。在&十二五&期间我县为加大云雾山旅游开发力度,积极争取到了重要县乡公路项目对县城至云雾山道路进行了提升改造。目前,该道路已达到三级公路标准。但是,目前交通项目争取渠道较少,能够唯一争取的道路建设项目,仅仅只有县乡公路改造,无法再争取到其它道路建设项目。
秋树坝村至云阳村道路为通村公路建设项目,无法通过县乡公路项目渠道进行争取,按照省上通村公路建设标准,每个建制村只能修建一条通村公路,省交通运输厅对公路通村率达到90%以上的县已不再安排通村道公路硬化的指标。我县截止2011年底,全县累计完成通村水泥路项目207个,建成通村水泥路953公里,通198个行政村,已实现了98%的行政村通水泥路,而且秋树坝村、云阳村目前已完成通村公路建设指标,村内已建成通村水泥路。因此在目前政策背景下,我局已无法争取项目修建云雾山镇秋树坝村至云阳村至九台山旅游环线。为此,请您予以谅解。
下一步在如何解决村与村之间连接线、断头路及发展当地产业道路的问题,我们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待以后有这方面政策时将给予重点考虑。
宣传部提案复函
关于县政协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0号
提案的回复
石文明办字〔2015〕27号
冯德玺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县政协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居民素质& 增强城市软实力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您的建议已落实了相关措施,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市民素质,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文明风尚,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在全县形成 &做文明人、 说文明话、 办文明事、行文明礼&的良好氛围,去年以来,我县结合《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重点从市民(党员干部)行为陋习入手、下达《2014年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安排部署了十八项市民文明素质提升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举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启动仪式。宣读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倡议书;机关干部、社区群众代表公开承诺;为片区志愿服务队伍授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实施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全民阅读进机关活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抓好十带头行为准则的集体承诺与践行。
开展片区文明创建志愿活动。每周五到片区开展义务大清扫活动已经成为给单位的常态化活动。
开展文明创建志愿行动。组织了义工联、向阳社区夕阳红老年志愿服务队等10几支社会力量参与文明行为劝导活动,走上街头、广场、社区居民楼院提醒和劝阻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闯红灯、损坏公物、踩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开展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志愿服务;开展社区家政、心理疏导、医疗保健和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开展城乡文化建设和文艺活动志愿服务。为提升我县市民素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教育局牵头在城区中小学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共向文明走&活动,要求学校把市容和交通秩序治理工作作为学生素养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交通安全意识。城关一小、二小、城关中学等中小学落实了老师、安保人员上学、放学期间在校门口执勤,引导学生安全过马路,走人行天桥。
加大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三创办牵头制定了《文明与陋习随手拍活动方案》,已通过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微石泉、石泉论坛、石泉吧曝光行人不走斑马线、人行天桥、人行道,车辆随意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百余件次;&爱石泉,讲规矩,共建宜游宜业宜居新石泉&市民教育读本正在编印。
同时,为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发挥公职人员&带头争做文明人、带头劝导不文明行为&的示范表率作用,实现管好自己、教育亲属、影响他人的教育目的,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群众路线,县委教育实践办、县三创办结合有关管理规定制订下发了《石泉县公职人员&十带头&行为准则》。自5月8日文件下发后,县三创办通过多种形式,并对各单位学习宣传承诺遵守&十带头&行为准则情况进行了督查。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司法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中池镇、两河镇等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准则》;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对《准则》进行专题宣传;县委办、县政协办将《准则》内容放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工商局将《准则》放大张贴在政务大厅,提醒干部职工随时遵守;县教体局、县卫生局系统大、下属事业单位多、人员多,但两个单位行动快,短时间内做到了从局机关到基层单位层层组织学习,系统上下近2000名干部职工人人在承诺书上签名承诺,并及时将承诺书报送三创办;县财政局将签订好的承诺书发放给责任区内各单位,主动请求社会各界加强对干部职工执行《准则》情况的监督。全县大部分公职人员做到自觉、自律、自重,带好头,做好表率,许多同志还主动开展文明劝导工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成为践行文明的带头人,传递着文明创建的正能量。
开展&争当石泉十佳,唱响石泉十美& 评优树模活动。在全县各条战线评选表彰年度&十佳人民公仆&、&十佳村干部&、&十佳诚信纳税户&、&十佳农村致富能手&、&十佳文明好少年&、&十佳科技人才&、&十佳巾帼模范&、&十佳平安卫士&、&十佳服务明星&、&十佳道德模范&等十佳先进典型,激发全社会向上向善的道德追求,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良好的交通秩序是创建之基,也是我县三创主抓手之一,&软硬件&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我县着力优化县城交通秩序的重头戏。为此我县出台了《石泉县城区市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是以创建为依托,致力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县城公共配套设施,县城交通环境大幅提升。仅2014年底投资1500万的东、西三角地、向阳路中段三座天桥投入使用,有效治理了行人乱穿马路现象,缓解车行道人流压力保障了道路交通顺畅。在向阳、老城、北街、西街4个社区及新桥等部分小区新增停车位百余个,整齐划一的停车位解决了社区及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给居民创造一个宜居环境。为了彻底清理北环路脏、乱、差现象,报建项目5000万、占地30余亩的城西停车场已竣工即将启用,有效规范北环路长期停放大货车及各种车辆的停放,保证北环路畅通、整齐,缓解我县停车难、道路拥堵问题。
二是硬件投入,软件&匹配&,加大交通监管力度。我县在交通管理中不仅抓交通硬件建设,更紧抓交通监管力度。三创办巡查常态化、交警队巡查制度化,从8小时内到8小时外,从职能部门到监管部门齐动员,发现问题及时调配及时处理。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县城交通治理,优化交通服务软环境。8月17日县三创办专门召集交警、社区、学校、社会志愿者就行人不走天桥现象进行商议并开展专项治理。9月1日整治活动正式开始,社区志愿者大都是退休职工,他们都很高兴退休后站在这个岗位上还能为行人安全起作用,还能为建设&三宜&石泉发挥自己的余热。
(一)停车场规划和交通组织规划工作情况。三创责任副指挥带领三创办、住建、交警、城关镇等部门人员多次实地查看,初步确定了县城东西和城区内近期及远期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停车场、单位停车场规划建设方案,制定了道路交通组织优化方案、交通通行标示及标线体系建设方案、道路指示体系建设方案。目前停车场规划即将进行评审,城西物流市场过渡性停车场改造正在实施,交通通行标示标线、道路交通指示体系正在制作安装之中。
&&& (二)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情况。公安局牵头制定了工作方案,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将各项任务、责任明确到人头;调整了城区交通秩序管理队伍力量,交通协管员正在招聘之中;根据管理工作实际,完善了电子监控技防设施规划,已经与计划局联系,结合智慧石泉建设实施;启动了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对樱花广场环岛、西门广场环岛、桃园路、文化路改造路段和其他主要交通通行路段实施了严格交通管制;集中开展了文明交通宣传活动,重点对行人不走人行天桥、车辆乱停乱放进行了曝光、劝导和严厉的违停处置。
(三)市容市貌综合治理情况。住建部门对城区市容市貌管理队伍力量进行调配,将两个基层市容管理中队抽回县城强化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市容协管员正在招聘之中;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夯实了市容市貌管理责任,制定了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集中整治和值班时间到点、责任到人的工作方案;已经对西单农贸市场、桃园路市场周边长期存在&脏乱差&进行了治理,对文化路夜市、流动夜市摊点按照&限定出摊时间、限定摆摊位置、提出卫生要求&的原则进行了集中整治;环卫、市政园林坚持做到管理责任明确到路段、到人头,强化巡查监管,进一步夯实了一线人员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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