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有补偿吗

三年合同到期了,公司不与续签是否可要其赔偿?_百度知道
三年合同到期了,公司不与续签是否可要其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如果你是上述情况,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期限是自08年1月1日起至你离职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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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广东胡律师:按照现行规定,劳动者辞职、擅自离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辞退和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等情况下,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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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 要给员工经济补偿金
重庆晨报黄乔
又到一年年终时!没休年假或没休完,有没有补偿?合同到期了单位不续签,有没有经济补偿?想辞职单位不同意,怎么办……为了让大家更清楚自己的合法权益,重庆市总工会联合重庆晨报举办“五一杯”重庆市首届职工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每天我们将刊登一个劳动争议案例,普及劳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又到一年忙碌时!临近岁末,年终总结是少不了的,年终奖是最盼望的,应酬是躲不过的……近来,不少网友发帖称“正为年终总结犯愁”,抱怨一些企业的总结要求过细过多,却又躲不开,成为一种负担。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很多单位签合同,不管是几年,到期时间基本上都是年底或年初。本以为,合同到期后离开单位是“自然而然”的事,一般不会得到什么补偿。今年56岁的邓洋就是这样想的,但意外的是,他竟然得到了一份数额不小的经济补偿金。合同期满单位不再续签2006年,邓洋应聘到一家物业公司当电工,每月工资1600元。签订合同后,便一直在这家物业公司工作。“我干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工作上的失误。”邓洋说,公司对自己很满意,他希望这样一直干到退休。邓洋进入物业公司后,先后签了两次劳动合同。第二次签订的合同期为今年1月。“我算着也该续签合同了,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变化。”合同期满的前三天,物业公司邹经理把邓洋叫到了办公室。“尽快把工资结了,我们不继续和你签了!”邹经理的这句话让邓洋愣了半天,他抓抓脑袋问道:“我……我想不起自己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啊,为什么不要我了?”合同期满走人有补偿吗?在邓洋心里,对工作近7年的公司早就产生了归属感。“没有任何理由,就是一句话,合同满了,让我走人!”邓洋很难过。他说,最起码应该提前一段时间通知,也不会让自己措手不及。邓洋的妻子在家政公司做清洁,孩子正念大学,突然而来的失业,让家庭陷入困境。“但合同都到期了,我不走还能怎办嘛!”邓洋只能接受。就在他办理离职那天,碰到了同事王翔。“你干这么多年走了,拿经济补偿金没有啊?”王翔问。邓洋听后,连连摆手,“我是合同期满离开的,哪有什么赔偿?”不过,邓洋心中多了些想法,“我为公司干了这么多年,真没一点儿补偿?”为弄个明白,邓洋来到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咨询。通过仲裁获8000元补偿金“我这种情况还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听到李飞律师肯定的回答,邓洋感到非常惊喜。李飞告诉他,他这种情况是合同到期不续约,又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典型案例,只要资料齐全,经济补偿金是一定能拿到的。在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下,邓洋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支付7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法律裁决,物业公司需向邓洋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5个月工资、共计8000元。“我真没想到,这样也可以拿到补偿金!”邓洋说,一直以为合同到期后,就是合同自动解除,和单位彻底“两清”了。“幸好我来咨询了,这8000元对我们家起的作用太大了!”邓洋高兴地说。律师说法 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支付“劳动合同期满,只有一种情况,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李飞介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因单位单方面原因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是用人单位要和你续签合同,合同条件没变或提高了,你自己不愿续签,这样用人单位才不用赔偿。”“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的。”李飞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李飞提醒说,经济补偿金这项规定是2008年1月颁布的,所以计算经济补偿金,要从2008年开始进行计算。(除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今天起到20日 答题抢电影票今天,由重庆市总工会主办、《重庆晨报》承办的“五一杯”重庆市首届职工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开始啦!从今天起到本月20号,2000张电影票等你拿哦!参与方式用手机扫描《重庆晨报》登载的比赛专用二维码,或登录市总工会门户网站(www.cqgh.org)首页,点击“五一杯”重庆市首届职工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赛标,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单位等信息,即可参赛。每个身份证号码仅限参加一次。比赛内容一共20道,每题5分,内容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参赛者只要在40分钟内做完,答对12题(60分),就可以进入抽奖页面抽奖,结果立即显示,中奖者将获得UME电影票一张。领奖方式活动设置了2000名参与奖,奖品为UME影城电影票一张。从16号到20号,每天抽取400名参赛者获得奖品。获奖者请凭本人身份证,到渝中区较场口85号大元广场(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大楼)9楼重庆晨网办公室领取电影票。领奖截止时间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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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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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再次签订劳动合同。除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这一情形,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赔偿?有三种未续约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同意继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首先,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拒绝继续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后,因未续约而需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适用以下三种情形:
  其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时,双方均同意终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三,在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究竟是以劳动者实际所得工资计算还是以应发工资为标准进行计算?
  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月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而并非以劳动者实际所得工资进行计算。经济补偿金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其中不满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月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当然,月工资是以劳动者应发工资为标准计算的并非以劳动者实际所得月工资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其中,月工资包括计件工资或者计时工资。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可见,本案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实际所得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做法是违反规定的,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三、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一,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首先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决。其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或者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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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企业是否要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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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原作者: 旅行de意义
摘要: 如题。原来一直不知道,以为,合同到期,大家好聚好散就可以了,不存在支付赔偿金等问题,所以想跟大家确认下。
如果要支付赔偿金,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哪一条?我找了半天好像没找到?比如单位是签的3年的劳动合同, ...
& && &如题。原来一直不知道,以为,合同到期,大家好聚好散就可以了,不存在支付赔偿金等问题,所以想跟大家确认下。
& && &如果要支付赔偿金,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哪一条?我找了半天好像没找到?比如单位是签的3年的劳动合同,那是不是就要支付每年一个月的的月工资作为补偿金,就是3个月的月工资?为什么我看到的有些案例上是3.5个月的赔偿金。还请诸位帮我答疑解惑!小生不胜感激!
【案例】& &&&王某2008年1月入职某电子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12月,电子公司人事部向王某发书面通知,告知公司将在其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王某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电子公司予以拒绝。王某不服因此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仲裁机构裁决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夏燕峰律师分析】这是一起因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后拒付经济补偿金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而未续约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适用于以下情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除外)。根据上述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延续的,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自己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起算时间为日。在本案中,电子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电子公司应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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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HR应对】&&1、用人单位在对于要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中终止前及时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表明“愿意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员工书面表态同意与否。2、对于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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