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合同制后合同个人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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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在单位是国有企业,目前需转制为民企,我原与单位合同签至
本人所在单位是国有企业,目前需转制为民企,我原与单位合同签至2017年1月止企业全员买断,但我年龄已满52企业针对我们这些人决定一分没有并要求我们一是自已提出申请退休,二是与新转入民企继续履行合同,但本人不想与民继续履行合同,这种情况是否企业有所赔偿。
律师回答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196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退休的没有补偿。 17:25地区:四川-攀枝花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2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2 人你可以要求终止合同履行,并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18:22公司转制中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理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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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制中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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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磊在本市一家服装制造公司上班,已经工作近五年了,前不久,公司突然宣布通过股权转让,与另一家公司合并成立新的集团公司,并确定了员工的安置方案,基本上员工的岗位不作变动,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 阿磊在本市一家服装制造公司上班,已经工作近五年了,前不久,公司突然宣布通过股权转让,与另一家公司合并成立新的集团公司,并确定了员工的安置方案,基本上员工的岗位不作变动,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公司一部分员工不理解,认为转制后到新的公司工作了,应该首先与原公司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然后再与新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公司现在这样操作是不是有点逃避责任之嫌呢?阿磊也感到很疑惑,特来咨询小编公司这样安排合不合理。
&&& 一般来说,公司的股份转让、拆分合并、资产流动转移等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涉及本公司一个主体,只是公司股东、投资人的变动,不涉及他方公司;另一种则涉及他方公司,即存在本公司与其他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对于第一种情况,《劳动合同法》第33条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对于第二种情况,《劳动合同法》第34条从实体上确立了用人单位分立、合并时劳动合同的承继制度,即:“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在分立、合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虽然发生变化,但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所确立的期限、岗位、工资等内容均不变化,分立、合并中形成的新主体替代旧主体成为劳动关系一方当事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仍履行原有的劳动合同。
&&& 因此,阿磊公司与另一家公司通过股权转让成立新的公司,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履行原劳动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单方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比如说员工原来岗位没有了甚至原来部门被撤并了,而且所在部门原有的职能也被取消了,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不到新岗位上工作,企业依然可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 但是,作为公司来讲,应当尽可能在合并、转制过程中友情化操作,充分考虑员工的合法权益,在制订员工安置方案时,应做到不仅内容合法,程序也要合法。应按照相关规定将安置方案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而不是直接由领导制定好方案,公示一下即可。相信企业在方案制订和实施过程中,只要充分听取职工群众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就一定能够得到广大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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