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信达汽贸公司注册流程在工商局有注册吗

公司注册时对法定地址有什么要求?申请工商登记时要对法定地址提交什么文件?工商局有怎样的审查手续?
公司注册时对法定地址有什么要求?申请工商登记时要对法定地址提交什么文件?工商局有怎样的审查手续?
09-05-29 &
&pre&依据我国相关公司制法规及工商总局的操作规程,全国范围内公司注册的一致规定是,1.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2.在工商登记时,需要递交公司住所证明:A.所有权房:所有权证明及复印件,所有人名称必须一致B.租用房产:所有权证明及复印件,房产租赁协议原件(以上涉及土地的需要土地证明)3.所使用登记的房产,必须适合所经营的业务.各地有其他不同规定和操作,例如:1.有些地区规定住所地址和经营地址必须一致,2.有的规定,公司的地址房产必须是商业用房性质(这是趋势),3.有的规定还涉及出资比例.有些实际的操作:上海严格规定经营单位必须使用商业房,不得将居住房擅自改变性质为商用房.北京好象在这点上还很松.目前社会上还有很多经济区注册,造成有很多非实地注册的公司(这是违法的,但是很难查处). &/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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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报】粤330多万个体工商户将再获“松绑”
广东省工商局相关人士就《个体工商户条例》以及相关问题进行解读和解答
《个体工商户条例》日前由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并将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广东个体工商发展一直以来在全国都占据着重要位置,那么,相比《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条例》有什么不同?而自1999年施行的《广东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在现时又有什么意义?在未来《个体工商户条例》施行之后,广东还会否制定自己的地方性法规?最近,记者就此采访了广东省工商局,该局相关人士就该条例以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和解答。
近几年户数保持快速增长
记者:全国最早的个体工商户在广东,大家都知道,广东很多在本省甚至在全国都很著名的企业,都是从个体工商发展而来。目前广东的个体工商户情况怎样?在全国处于怎样的一个位置?
粤工商局: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广东省个体工商户保持了持续平稳较快增长的势头。个体工商户总数在整体基数较大的情况下,保持快速增长,实有户数屡创历史新高,至2010年末,广东实有个体工商户,包括含港澳个体工商户334.63万户,注册资本金总额683.18亿元,比2005年末分别增长47.15%、34.56%,个体工商户户数、注册资本金规模均为“十一五”期间最高。
多年来广东个体工商户不管是在户数,还是在注册资本金方面,一直都稳居全国各省第一。
港澳居民新登记增幅远高于本地
记者:广东是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商业氛围浓厚,同时邻近港澳,相比其它省份,广东个体工商是否有一些独具的特点?
粤工商局:个体经济的蓬勃发展为广东扩大就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根据本局的统计,仅2010年,全省新登记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就达135.2万人,而其中港澳居民新登记增幅大大高于本地居民。
2010年,全省新登记个体工商户60.96万户,资金数额151.3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1%和7.17%,其中,港澳居民办理个体工商户929户,资金数额0.6亿元,分别增长11.39%和17.15%。新增资金数额达历史发展的新高。
至2010年底,在广东的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有3674户,资金数额约2.28亿元。
批发零售业制造业最吸引人气和资金
记者:广东的个体工商户主要集中在哪些行业?或说近期个体工商户在哪些行业中显得最为活跃?
粤工商局:以2010年的情况看,新登记个体工商户行业分布较为集中,主要分布在批发零售业、制造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三大行业,这2个行业就占了新登记总量的90%。这3个行业去年分别新增42.51万户、7.55万户、4.62万户,同比分别增长2.27%、17.81%、-14.7%。其余15个行业新登记户数只占10%。
在资金数额方面,主要分布在批发零售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三大行业,分别为75.54亿元、29.86亿元、13.22亿元,占新登记总量的78%。
记者:广东在1999年公布实施了本省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这个保护条例在过去这些年对于促进广东个体工商发展究竟起到怎样的作用?
粤工商局:《广东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作为广东保护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必不可少。实际上,自1999年公布实施以来,对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意义明显,主要是营造出宽松的环境,包括舆论环境、法制环境、政策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规范的管理环境和有序的市场环境。
新条例相比之下更加宽松并强调服务
记者:相比1987年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1月施行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对广东在管理个体工商户方面有什么变化?
粤工商局:可以看到,新条例中涉及到一个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相关管理部门在管理个体工商户方面将从重管理转变为强调服务,改变了过去呆板的管理方式。新条例的实施将为广东330多万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加宽松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为鼓励、支持、引导和规范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提供更完善的法制保障,这可以从两方面来看。
一是取消了暂行条例规定的一些不适当限制,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首先是取消了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人数的限制。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而新条例取消了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人数限制。同时增加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
其次是取消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身份限制。暂行条例规定的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人员范围为“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条例扩大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
第三是放宽了经营范围。暂行条例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为,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的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新条例根据国务院已有的政策规定,明确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依法予以登记。
还有一个是管理费方面,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管理费,而根据国务院2008年批准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精神,新条例取消了征收管理费的规定。
另一方面是,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扶持、服务措施。这些措施非常明确。
首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其次是要求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并为申请人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同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对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第三是明确规定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这里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在扶持措施中,首次提到申请贷款,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广东《保护条例》仍有实操性和可用性
记者:国家的新条例中的一些条文与《广东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趋近,比如市场准入、雇员等,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在新条例实施之后,《广东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哪里?
粤工商局:《广东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实施至今,一直受到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者的好评。《保护条例》有些条款的精神与新条例中的一些条文趋近,说明《保护条例》的实施符合我们广东的实际,至今仍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和可用性。新条例实施之后,《保护条例》应继续在营造广东公平的竞争环境,保护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同时根据新条例的精神,对一些不合时宜的条款进行修改完善,结合新条例的实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实施办法》正在加紧制定出台
记者:广东有没有可能根据新条例,推出地方的新配套条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粤工商局:条例从法制机制上为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和规范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但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因此,对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仍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管理细则。
条例公布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目前正在牵头修改原暂行条例的配套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依据条例制定《个体工商户条例实施办法》。今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已在广东组织了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条例实施办法(草案)》进行论证修改,作为条例具体配套实施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实施办法》正在加紧制定出台。根据条例第二十九条精神和《个体工商户条例实施办法》,广东有可能推出地方的配套性规章或文件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来源:民营经济报7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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