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上市公司奥德上市没有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券(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112385
发行总额:10亿元
上市时间: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机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绪言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奥德燃气”或“本公司”)
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投资者公开发行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申
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
者自行负责。
根据《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
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
期债券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截至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含少数股东权益)为77.13亿元,合并报表口
径的资产负债率为56.47%,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79.68%;发行人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2013年-2015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73亿元,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
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
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是挂
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次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次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
诺,若本次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
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次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
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
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券发行公告》和《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券募集说明书》,上述材料已刊登在2016
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cn)查询。
目前发行人经营稳定,运作正常,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信息
发行人名称: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林凡连
公司设立日期: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467
住所:临沂市河东区工业园109路1号
联系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工业园109路1号
邮政编码:276000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互联网网址:http://www.odc.hk/
经营范围:管输天然气(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气瓶充装天然气(有效
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灶具及配件的销售与维修;PE管、钢管及管件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于本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日披露的《山东奥德燃
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名称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券(第一
期)。本期债券简称“”,债券代码“112385”。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10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40】号”文核准
公开发行。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获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面向合格投资
者发行总额不超过24亿元的券,并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
发行,采取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
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大同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华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七、担保方式
八、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九、债券还本付息的方式、起息日、付息日、到期日、兑付日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通
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2、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
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日。
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年每年的5月3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
行计息);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
2019年每年的5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行计息)。
5、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日;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日。
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应兑付债券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应兑付债券本金自兑
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5.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
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
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十一、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
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45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以
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
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
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
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
支付工作。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
报经登记机构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
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
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十三、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流动
十四、债券信用等级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
次券信用等级为AA+。
十五、质押式回购安排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
十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
款由投资者承担。
十八、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16
年5月4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中天运【2016】验资第00008号和中
天运【2016】验资第00009号验资报告。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6年6月
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本期债券
简称为“”,证券代码为“112385”。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771,739.32
1,463,670.48
1,027,852.97
694,328.06
1,000,475.05
843,840.75
554,891.87
351,854.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86,157.91
551,157.58
417,823.04
302,323.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1,264.28
619,829.73
472,961.10
342,473.16
单位:万元
1,008,389.25
952,855.46
758,260.12
563,501.04
151,304.55
146,868.63
129,007.94
106,143.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5,000.33
131,747.54
115,176.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558.10
130,516.6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二、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
总资产报酬率(%)
净资产收益率(%)
利息保障倍数
贷款偿还率(%)
利息偿付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5)总资产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
(6)总资产报酬率=(报告期利润总额+报告期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
计)/2]×100%
(7)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100%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9)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10)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六节 本期债券偿债风险及对策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债风险及对策,请见本公司于日披露的《山
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券(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第二节、风险因素”。
第七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请见本公司于2016
年4月28日披露的《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第八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
于日披露的《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十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4
月28日披露的《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十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
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证评将在本次债券
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
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
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证评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
报告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
日起,中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
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证评
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
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证评网站
(.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
于在其他交易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证评将根
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
第十一节 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发行人最近三年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法和
重大违规行为。
第十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公司执
行董事于日作出的执行董事决议并经日召开的
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
人民币24亿元的券。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10亿元,根据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
发行人拟将募集资金中6.95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
本着有利于优化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发行人将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拟偿还银行借款进行替换:将原用于偿还中国股份
有限公司临沂河东支行的8,000.00万元(到期日为日的3,000.00
万元、到期日为日的2,600.00万元、到期日为
日的2,400.00万元)、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3,500.00万元(到
期日为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1,500.00万元(到
期日为日)的13,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股份有
限公司临沂分行的银行借款。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安排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设立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
(二)偿债资金的归集
发行人设立了偿债保障金账户。发行人应按债券还本付息的有关要求,在本
期债券当期付息日和/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将还本付息的资金及时划付至
偿债保障金账户,以保证偿债保障金账户中用于偿债的资金不少于债券当期还本
付息金额。
若债券当期付息日和/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交易日,偿债保障金账户中用于
偿债的资金少于债券当期还本付息金额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敦促发行人立刻划
拨足额资金。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1,204,720,000.00元,占
日公司合并口径净资产15.62%。
单位:万元
担保金额(元)
担保到期日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美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美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美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美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17,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美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美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美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美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美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43,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高科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高科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高科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高科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3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1,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9,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7,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华太电池有限公司
3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华太电池有限公司
5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华太电池有限公司
9,6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华太电池有限公司
1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华太电池有限公司
3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华太电池有限公司
4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亿辰混凝土有限公司
1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亿辰混凝土有限公司
1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亿辰商贸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亿辰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珠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3,75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珠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52,5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珠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36,67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市河东区奥蒙小额贷款股份
3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市河东区奥蒙小额贷款股份
3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市林海木业有限公司
8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市林海木业有限公司
1,4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沂南县双益商贸有限公司
5,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沂南县双益商贸有限公司
5,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1,204,720,000.00
二、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共计232,085,12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受限截止期限
土地/无形资产
房屋/固定资产
管网/固定资产
134,412.00
2016年1月-2016年9月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保证金
232,085.12
三、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发行人债券余额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号文件批准发行人可公开
发行企业债10亿元,发行人于日发行名称为“2016年山东奥德
燃气有限公司券(第一期)”的企业债,规模为5亿元。
本期债券规模10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发行
人的债券余额为15亿元,占2015年末净资产的19.4%。
第十四节 有关机构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经办人:李春芹、刘洪芳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1509室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邮政编码:100044
二、副主承销商: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林祥
住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联系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
三、分销商:华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联系人:杜光鑫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传真:01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中心南楼3层
邮编:100032
四、律师事务所:广东凯邦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杨继华
经办人:戴选涛、马战伟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20楼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519000
五、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1504号
法定代表人:吴卫星
经办人:向辉、张文娟
办公地址:武汉市中山大道1166号金源大厦AB座7-8层
联系电话:027-
传真:027-
邮政编码:430013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经办人:罗彬璐、曾辉、邹超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21楼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邮政编码:200011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火支行
营业场所:临沂市通达路与北园路交汇处西100米路北
负责人:张刚
联系人:闫涛
联系地址:临沂市通达路与北园路交汇处西100米路北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76000
八、申请上市的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5045号
总经理:王建军
邮政编码:518010
九、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总经理:戴文华
邮政编码:518031
第十五节 备查文件
本上市公告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1、发行人2012年-2015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资信评级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
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cn)查阅本期
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券(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112385
发行总额:10亿元
上市时间: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机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绪言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奥德燃气”或“本公司”)
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投资者公开发行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申
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
者自行负责。
根据《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
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
期债券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截至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含少数股东权益)为77.13亿元,合并报表口
径的资产负债率为56.47%,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79.68%;发行人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2013年-2015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73亿元,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
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
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是挂
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次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次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
诺,若本次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
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次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
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
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券发行公告》和《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券募集说明书》,上述材料已刊登在2016
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cn)查询。
目前发行人经营稳定,运作正常,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信息
发行人名称: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林凡连
公司设立日期: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467
住所:临沂市河东区工业园109路1号
联系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工业园109路1号
邮政编码:276000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互联网网址:http://www.odc.hk/
经营范围:管输天然气(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气瓶充装天然气(有效
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灶具及配件的销售与维修;PE管、钢管及管件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于本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日披露的《山东奥德燃
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名称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券(第一
期)。本期债券简称“”,债券代码“112385”。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10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40】号”文核准
公开发行。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获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面向合格投资
者发行总额不超过24亿元的券,并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
发行,采取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
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大同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华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七、担保方式
八、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九、债券还本付息的方式、起息日、付息日、到期日、兑付日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通
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2、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
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日。
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年每年的5月3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
行计息);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
2019年每年的5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行计息)。
5、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日;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日。
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应兑付债券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应兑付债券本金自兑
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5.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
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
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十一、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
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45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以
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
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
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
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
支付工作。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
报经登记机构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
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
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十三、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流动
十四、债券信用等级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
次券信用等级为AA+。
十五、质押式回购安排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
十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
款由投资者承担。
十八、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16
年5月4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中天运【2016】验资第00008号和中
天运【2016】验资第00009号验资报告。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6年6月
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本期债券
简称为“”,证券代码为“112385”。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771,739.32
1,463,670.48
1,027,852.97
694,328.06
1,000,475.05
843,840.75
554,891.87
351,854.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86,157.91
551,157.58
417,823.04
302,323.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1,264.28
619,829.73
472,961.10
342,473.16
单位:万元
1,008,389.25
952,855.46
758,260.12
563,501.04
151,304.55
146,868.63
129,007.94
106,143.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5,000.33
131,747.54
115,176.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558.10
130,516.6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二、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
总资产报酬率(%)
净资产收益率(%)
利息保障倍数
贷款偿还率(%)
利息偿付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5)总资产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
(6)总资产报酬率=(报告期利润总额+报告期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
计)/2]×100%
(7)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100%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9)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10)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六节 本期债券偿债风险及对策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债风险及对策,请见本公司于日披露的《山
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券(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第二节、风险因素”。
第七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请见本公司于2016
年4月28日披露的《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第八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
于日披露的《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十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4
月28日披露的《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十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
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证评将在本次债券
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
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
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证评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
报告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
日起,中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
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证评
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
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证评网站
(.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
于在其他交易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证评将根
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
第十一节 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发行人最近三年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法和
重大违规行为。
第十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公司执
行董事于日作出的执行董事决议并经日召开的
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
人民币24亿元的券。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10亿元,根据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
发行人拟将募集资金中6.95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
本着有利于优化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发行人将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拟偿还银行借款进行替换:将原用于偿还中国股份
有限公司临沂河东支行的8,000.00万元(到期日为日的3,000.00
万元、到期日为日的2,600.00万元、到期日为
日的2,400.00万元)、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3,500.00万元(到
期日为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1,500.00万元(到
期日为日)的13,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股份有
限公司临沂分行的银行借款。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安排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设立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
(二)偿债资金的归集
发行人设立了偿债保障金账户。发行人应按债券还本付息的有关要求,在本
期债券当期付息日和/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将还本付息的资金及时划付至
偿债保障金账户,以保证偿债保障金账户中用于偿债的资金不少于债券当期还本
付息金额。
若债券当期付息日和/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交易日,偿债保障金账户中用于
偿债的资金少于债券当期还本付息金额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敦促发行人立刻划
拨足额资金。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1,204,720,000.00元,占
日公司合并口径净资产15.62%。
单位:万元
担保金额(元)
担保到期日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美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美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美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美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17,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美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美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美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美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美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43,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高科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高科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高科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高科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3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1,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9,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7,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华太电池有限公司
3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华太电池有限公司
5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华太电池有限公司
9,6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华太电池有限公司
1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华太电池有限公司
3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华太电池有限公司
4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亿辰混凝土有限公司
1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亿辰混凝土有限公司
1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亿辰商贸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亿辰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珠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3,75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珠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52,5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珠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36,67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市河东区奥蒙小额贷款股份
3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市河东区奥蒙小额贷款股份
30,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市林海木业有限公司
8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市林海木业有限公司
1,4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沂南县双益商贸有限公司
5,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沂南县双益商贸有限公司
5,000,000.00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临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1,204,720,000.00
二、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共计232,085,12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受限截止期限
土地/无形资产
房屋/固定资产
管网/固定资产
134,412.00
2016年1月-2016年9月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保证金
232,085.12
三、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发行人债券余额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号文件批准发行人可公开
发行企业债10亿元,发行人于日发行名称为“2016年山东奥德
燃气有限公司券(第一期)”的企业债,规模为5亿元。
本期债券规模10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发行
人的债券余额为15亿元,占2015年末净资产的19.4%。
第十四节 有关机构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经办人:李春芹、刘洪芳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1509室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邮政编码:100044
二、副主承销商: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林祥
住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联系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
三、分销商:华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联系人:杜光鑫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传真:01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中心南楼3层
邮编:100032
四、律师事务所:广东凯邦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杨继华
经办人:戴选涛、马战伟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20楼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519000
五、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1504号
法定代表人:吴卫星
经办人:向辉、张文娟
办公地址:武汉市中山大道1166号金源大厦AB座7-8层
联系电话:027-
传真:027-
邮政编码:430013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经办人:罗彬璐、曾辉、邹超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21楼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邮政编码:200011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火支行
营业场所:临沂市通达路与北园路交汇处西100米路北
负责人:张刚
联系人:闫涛
联系地址:临沂市通达路与北园路交汇处西100米路北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76000
八、申请上市的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5045号
总经理:王建军
邮政编码:518010
九、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总经理:戴文华
邮政编码:518031
第十五节 备查文件
本上市公告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1、发行人2012年-2015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资信评级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
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cn)查阅本期
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股份有限公司}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宁夏的上市公司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