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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部:外地人可申请公租房 月底出台申请细则
住建部:外地人可申请公租房 月底出台申请细则
  昨天,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可以申请公租房。
  申请条件
  外来者稳定就业达规定年限
  根据《办法》规定,申请公租房,申请人须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租金标准
  租金略低市场价并定期调整
  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同时为引导和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应当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并定期调整。为稳定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利益,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当事人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租金标准约定每套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数额。当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制订的标准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退出机制
  无理由闲置半年收回公租房
  在公共租赁住房的退出机制方面,《办法》明确,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回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将给予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承租人累计拖欠6个月租金、未按规定申请续租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不符合续租条件、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和承租或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等情形的,也应当在给予的搬迁期内腾退。搬迁期满不腾退,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可以按照市场价格继续承租;有其他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承租人腾退。
  北京落点
  各区县月底前出台细则
  市住保办表示,目前已要求各区县,本月底前要陆续出台外地人在京申请公租房的具体条件,目前各项细则正在加紧制定。
  去年10月,北京市公租房细则出台,其中规定,公租房的覆盖对象包括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北京均无住房的人员。但由于各区县对外来人口的需求不同,所以外地人申请公租房的具体细则并没有同步出台。西城、海淀等区县已经开始了外地人申请公租房的意向登记,为出台具体标准做准备。
  业内点评
  执行成效取决于监管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陈雪表示,今年大量公租房进入市场之前,准入准出制度层面的配套也亟待出台。“住建部发布的文件是各个地方政府参考的标准,具体执行成效依旧要看细则是否合理,监管是否到位。”晨报记者 王萍
县&&长:曹治胜
副县长:韩&&军
副县长:王东光
副县长:牛起虎
副县长:胡金良
副县长:张锦东
政府办主任:刘继国领导留言板
康居家园二期公租房何时能领钥匙入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回民区新华西街
反映类别:
信件类型:
交办时间:
110.17.170.54
反映内容:
自2015年11月办理承租手续并缴纳3000元押金后,至今一年多没能入住,多次去康居家园看过房子,外观看上去完好也有回迁户搬入生活,听物业说前期困扰的用电问题已解决,那又是什么原因还不发钥匙?眼看春节就要到了,能否让我们在春节前入住?此问题一个月前问过没有回复,望政府不要选择性答复居民题出的问题。
交办意见:
经办单位: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办理结果:
&&&&& 经核实,康居家园公租房项目共建设公租房3912套,2013年已配租2596套,剩余1316套于2014年已公开摇号配租,但当时因小区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不完善,造成小区正式供电线路无法接入,如再增加居民将造成小区用电超负荷运转,导致用电设施瘫痪。经长期与相关部门协调,于2016年1月送电,送电后还需时间调试小区内用电设备和安装一户一表,预计2016年1月底前完善。因供电问题没有全部分配,建设单位为节省资源,减少浪费当时将没有分配的3#、4#、6#号楼办理了停暖。现正值供暖期,如近期内送暖势必造成楼内供暖设施损坏,管道因室内气温过低导致大面积结冰,无法正常使用。鉴于此种情况,建设单位市城发公司建议2016年4月初,待气温回暖,开始办理入住手续。
处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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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防陷阱 掏几万好处费就能拿下吗?
摘要:号称自己有熟人、能量大,一男一女利用“公租房名额”诈骗30多人,涉案金额130余万元。
号称自己有熟人、能量大,一男一女利用“公租房名额”诈骗30多人,涉案金额130余万元。&&&&警方提醒,申请公租房必须符合相关条件,遇到收好处费一定要警惕&&&&认识房管局领导,郑州市区范围内的公租房随便挑,租够5年后就能优先买下……从熟人口中听到这样的话,郑州30多名市民十分心动,纷纷掏出1.5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人情费托熟人办事。这其中,有来郑打拼数年的打工者,也有准备结婚的大学毕业生,在掏出了总计130余万元的办事费用后,时至今日,他们却未见到公租房的踪影。&&&&【骗局】
认识房管局领导
公租房随便挑&&&&4月18日上午,在郑州市公安局桐柏路分局院内,十几名女士围在一起,诉说着自己的遭遇。&&&&2013年,桑女士在郑州某所大学毕业后,计划和男友结婚,“当时有个熟人,说认识房管局的领导,可以帮我们申请一套公租房,10月份房子就能下来。”桑女士说,她随后给了这个熟人4万元的办事费用,“我们打了一个收据,我按的手印。”&&&&桑女士说,她只在交钱的时候与熟人见过一面,“打收据时对方没有盖章,更没有带我们看过公租房。”&&&&与桑女士类似,来自焦作的打工族张女士也认识了一位“能量很大”的熟人,“说他哥是房管局局长,郑州市区内的公租房随便挑。”张女士说,她一直在郑州打工,没有自己的固定住房,想通过租赁公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因为自身不符合条件,就掏了4万元的办事费用。&&&&张女士说,交了钱之后,熟人一直推托“房子的手续在办”,房子却一直没下来。到2015年9月,桑女士和张女士认识的熟人都彻底消失,意识到不对劲后,她们赶紧报了警。&&&&【真相】&&&&利用租房需求行骗
骗了130余万元&&&&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与桑女士一样的被骗者有30多人,最多的掏了5万元办事费用,“办事费”总金额达130余万元。&&&&因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接报后桐柏路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经过调查走访和摸排,专案民警很快掌握了两名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并锁定其真实身份和活动轨迹。&&&&4月14日下午,经过大量摸排后,专案组在郑州市区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经突审,吴某交代了同伙刘某的藏匿地点。侦查人员连夜赶至洛阳西工区刘某藏匿处将其抓获。&&&&据吴某(男,43岁,郑州市中原区人)、刘某(女,44岁,郑州市中原区人)供述,他们利用很多居民想办理公租房的需求,大肆宣扬其二人可以找私人关系,帮助不符合条件的人办理公租房,但需要数万元的人情费。他们先后对30多名群众实施诈骗,诈骗金额达130余万元。目前,吴某、刘某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提醒】&&&&申请公租房 应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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