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公司违反劳动法怎么办法劳动法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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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加班]加班证据可否由单位提供?
网友木之一的困惑:
&&&&我于2008年5月离职,2007年4月份以前公司一直实行日工资,虽然有支付加班费,但是都是按日工资/工时支付的,可是07年4月份公司改制度了,把1―3月份的加班费都扣除了,从2007年4月份起,公司就再没有支付加班费,我现在是否可以讨要07年至今的加班费呢? 我现在只有10月份以后的加班申请表,6月―10月的加班申请表都在以前的串休时用了,还有5月份之前的加班申请表都因为当时的公司规定上交办公室了,而且在和公司领导讨论加班费的问题的时候,公司领导似乎也想到我有诸如申请仲裁的想法了,还伴有威胁的语气说“医药行业其实挺小的,别太冲动了,到时候弄得自己都收不了场”之类的话,也就是说,我现在要求公司方面提供我加班的证据似乎不太可能了,那我是否可以拿着我现有的证据申请仲裁呢?我应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对吗?还有就是,会不会像公司的那位领导说的那样,在同行业里给我将来找工作带来影响呢?我现在只是知道我可以申请仲裁,具体应该怎么做?谢谢专家!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开始实施,该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所以,员工加班了但是没有加班的证据,依然可以申请仲裁,仲裁庭可以要求单位提供。
&&&&不过,是否要求单位提供证据,决定权在仲裁庭手中,而不是在劳动者手中。仲裁庭的职责是查清事实,以决定是否支持申诉者的请求,而不是简单地袒护劳动者。很多时候,申请仲裁的劳动者对这一点始终没有搞清楚。所以,仲裁认为单位很可能存在加班的证据,而劳动者确实无法提供的,仲裁庭一般会要求单位提供。
&&&&事实情况的复杂性在于,单位不一定存在有证据。举例来说,加班的证据无非有这么几样:考勤仪器记录结果、加班申请或批准单、加班福利报销单(如出租车费)等。这些制度都没有的单位也比比皆是。对于这样的单位如何确定加班事实,对仲裁来说恐怕是一个烫手的山芋。当此类证据连单位都不掌握管理,一笔糊涂账如何算清,真的是难于上青天。你现在手头应该有2007年10月以来的加班申请表,所以10月以后的加班费是可以要求补的。6―10月的加班既然已经调休(假使是依法调休的话),那不存在支付加班费的问题。看来所争议的,是月份的加班费。
&&&&对于这1―5月份的加班费又分两种情况:1―3月份事先按照1:1的比例发放,后又扣回,这样的变化在工资单上如果可以体现的话,至少可以作为旁证证明确实存在过加班的行为,这样仲裁庭能够要求单位提供证据;而4、5两个月的加班已上交办公室,也没有任何旁证,仲裁是否要求单位也提供证据,要看不同仲裁的风格了。即使仲裁要求提供,单位可以辩解你4、5两个月确实没有加班过,确无法提供证据,也说得过去。当然,不知道你们公司是否有考勤设备?如果有考勤设备,可以要求单位提供考勤设备记录的话,显然是最清楚的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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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如果有员工恶意告公司违法劳动法,当然打官司肯定是他赢的。  但我宁肯多花钱也决不给他便宜  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官司,如果我把公司宣布解散,然后再注册个公司怎么样?能不能就不给他补偿了?  但因为是工厂,厂房不能搬迁,立即在原址注册,会不会有麻烦?    年初有个工人告,我拖了半年从仲裁打到法院,最后给了300元打发他了。我宁肯多花钱也绝不让他们得逞    想骂我的就请闭嘴吧,我没亏待了工人,事先谈好的条件全部兑现,如果不满意他们可以不来,但事后想讹诈,我是坚决与之斗争的    大家交流下有什么方法对付这些讹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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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的回贴发错地方555
  恶意告状?怎么个恶意法?最近我们这边抓到一伙人,用各种理由恶意地要赔偿来骗企业钱的人,已经给判刑了.不知道你那边是不是这样的情况.
  贴中,谈到禅学和佛经,看来搂猪是博学多才啊!    整个贴子,看出了大众的不同心理,可以参考一本书《乌合之众》。    炒股当成自己的事业或生意才能成功,而大多数人成了乌合之众。    
  关注中~~~~~~~
  我的工人在工地与人打架,现在工人想讹诈我和工地对方老板。如何处理?由于私人问题在工地打架算不算工伤?如何介定?    现在的劳动法真他吗个放狗屁。现在的工人个个都是土皇帝。
  者:ccchaochao 回复日期: 08:27:44 
    恶意告状?怎么个恶意法?    用恶意这个词可能有些重了,都是新劳动法惹的祸  意思是:事先约定好工资等情况,然后不签合同、不办保险,结果工人辞工时去告我。    
  不签合同不办保险本来就是你的错。谁让你不签就让工人上岗的?工人没能力逼着你签,但你当初倒是可以用种种借口逼工人不签。
  楼上的蠢货闭嘴,你个没见过市面的东西。现在都啥时代了,我又不是黑社会,怎么能逼工人?这是愿打愿挨的事,我要是给的钱少工人不会来的,你小说看多了还以为有逼工人扛活的啊
只看到和尚吃斋,没看到和尚受戒!  
熬吧!!!!
  新劳动法里国家支出0,而企业全额支出。  这就导致了企业每个月给工人发2000块工资后还要再拿2000块出来交给国家做福利。总的支出变成4000块,这个负担是在是很重,国家应该承担部分的支出,否则企业压力也实在太大了。
  作者:忙着放松 回复日期: 14:18:36 
    者:ccchaochao 回复日期: 08:27:44        恶意告状?怎么个恶意法?        用恶意这个词可能有些重了,都是新劳动法惹的祸    意思是:事先约定好工资等情况,然后不签合同、不办保险,结果工人辞工时去告我。  =========================================================    碰到这样的工人自认倒霉,谁叫你法律意识不强呢。如果你确实按事先约定的条款做到了,也就是说从道德层面讲你没有对不起工人,别管他什么告不告的,他爱乍地就乍地。    工人告你,肯定是先告到劳动部门,因为对于他而言,这几乎不需要成本。但你一定要记住:因为你没和工人签合同,所以劳动仲裁一定对你不利。    ---------------------------------------------  因为工人已经告了你,开弓没有回头箭,所以你必须想好应对之策:    1、和现在的工人签订合同,在工时制、工资、加班费、工作地点、社保等方面明确约定。劳动合同书最好是你代为保管,呵呵,明白吗?谁叫这新法过于保护一方的利益呢。    2、社保:法律并没有规定工人不能个人交社保,所以你得和工人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社保按“个人交,公司按规定凭据报销”办理。    3、劳动部门的仲裁结果出来后,15天之内你如果不主动向法院起诉工人,那么这个仲裁结果就有法律效力了,****所以切记---仲裁结果一出来,你直接向法院起诉。****    4、一旦起诉了工人,虽然你的成本不小,虽然你胜诉的机率为零,但是这时候他的成本也绝对低不了,没有个二、三年的时间也结束不了。你必须以强硬的姿态应对!  PS:向法院起诉后,因为你胜诉的机率为零,所以为降低成本,你连律师都不用请,随便安排一个人出庭。     5、做事得有预见性。如果你不起诉他,而是按仲裁结果照样补偿,或者是重新注册公司消极应对,那么恭喜你,马上又有N多个“他”去告你!你的强硬姿态是为了避免未来的这种可能性。
  你这个人素质不一般的差。有人养没人教的东西。回你帖都多余。我在劳动局看多了,现在中国底层劳动力多,一些打工者为了吃口饭,根本没能力考虑自己的劳动保障。自己愚蠢还满嘴喷粪。你想蒙混过关,不给工人提供保障,结果现在被工人抓住把柄了,活该。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你这官司到了劳动局百分百打不赢。现在劳动纠纷判定偏向於劳动者。你找的任何借口都需要由你来举证。如果你打不赢这场官司,你这个小作坊麻烦就大了。多行不义必自毙!
  作者:没钱也有爱吗 回复日期: 12:37:48    
    作者:忙着放松 回复日期: 14:18:36       者:ccchaochao 回复日期: 08:27:44         恶意告状?怎么个恶意法?            用恶意这个词可能有些重了,都是新劳动法惹的祸      意思是:事先约定好工资等情况,然后不签合同、不办保险,结果工人辞工时去告我。    =========================================================        碰到这样的工人自认倒霉,谁叫你法律意识不强呢。如果你确实按事先约定的条款做到了,也就是说从道德层面讲你没有对不起工人,别管他什么告不告的,他爱乍地就乍地。        工人告你,肯定是先告到劳动部门,因为对于他而言,这几乎不需要成本。但你一定要记住:因为你没和工人签合同,所以劳动仲裁一定对你不利。        ---------------------------------------------    因为工人已经告了你,开弓没有回头箭,所以你必须想好应对之策:        1、和现在的工人签订合同,在工时制、工资、加班费、工作地点、社保等方面明确约定。劳动合同书最好是你代为保管,呵呵,明白吗?谁叫这新法过于保护一方的利益呢。        2、社保:法律并没有规定工人不能个人交社保,所以你得和工人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社保按“个人交,公司按规定凭据报销”办理。        3、劳动部门的仲裁结果出来后,15天之内你如果不主动向法院起诉工人,那么这个仲裁结果就有法律效力了,****所以切记---仲裁结果一出来,你直接向法院起诉。****        4、一旦起诉了工人,虽然你的成本不小,虽然你胜诉的机率为零,但是这时候他的成本也绝对低不了,没有个二、三年的时间也结束不了。你必须以强硬的姿态应对!    PS:向法院起诉后,因为你胜诉的机率为零,所以为降低成本,你连律师都不用请,随便安排一个人出庭。        5、做事得有预见性。如果你不起诉他,而是按仲裁结果照样补偿,或者是重新注册公司消极应对,那么恭喜你,马上又有N多个“他”去告你!你的强硬姿态是为了避免未来的这种可能性。  ===================================================  对头!对待恐怖分子,态度必须强硬!
  作者:认识啊认识 回复日期: 12:39:27    
    你这个人素质不一般的差。有人养没人教的东西。回你帖都多余。我在劳动局看多了,现在中国底层劳动力多,一些打工者为了吃口饭,根本没能力考虑自己的劳动保障。自己愚蠢还满嘴喷粪。你想蒙混过关,不给工人提供保障,结果现在被工人抓住把柄了,活该。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你这官司到了劳动局百分百打不赢。现在劳动纠纷判定偏向於劳动者。你找的任何借口都需要由你来举证。如果你打不赢这场官司,你这个小作坊麻烦就大了。多行不义必自毙!  ==============================================  你还是节省点体力,想想没事干,下顿吃啥吧!
  还有,要学人发帖请回去把小学念完了,把字写利索了再来,错别字连天还好意思跑来学人发帖.不签劳动合同怕是因为不会写字吧?这个理由倒是可以到仲裁厅向仲裁员哭诉哭诉.
  我下顿该吃啥吃啥,有国家给我发工资.不劳你操心.你省省吧.回家想想自己小作坊怎么死吧.
  怎么搞的这么麻烦?他怎么证明是在你这里工作的,上了几天班?
  作者:认识啊认识 回复日期: 12:39:27           我在劳动局看多了,现在中国底层劳动力多,一些打工者为了吃口饭,根本没能力考虑自己的劳动保障。自己愚蠢还满嘴喷粪。你想蒙混过关,不给工人提供保障,结果现在被工人抓住把柄了,活该。  =========================================================    我们现在是市场经济,并且我们目前还处于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劳资双方关系应由市场来调配。2006开始中国闹民工荒,在此背景之下,资方给的工资如果远低于市场行情,劳方会去吗?毕竟不是黑社会,资方没法强迫劳方。    另外,资方也好劳方也好,他们都是中国公民,对公民的福利保障应是国家承担大部份,就如你这样的公务员一样,是国家给你生活保障。    
  作者:认识啊认识 回复日期: 12:39:27           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你这官司到了劳动局百分百打不赢。  =========================================================  明确地告诉你:劳动局只是对劳动关系进行仲裁,这种仲裁结果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更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只有法院的判决才具备强制执行力,所以官司这种说法只适用于法院。    现在劳动纠纷判定偏向於劳动者。你找的任何借口都需要由你来举证。如果你打不赢这场官司,你这个小作坊麻烦就大了。多行不义必自毙!  
  佩服,专家,谢谢。    作者:没钱也有爱吗 回复日期: 12:37:48 
      碰到这样的工人自认倒霉,谁叫你法律意识不强呢。如果你确实按事先约定的条款做到了,也就是说从道德层面讲你没有对不起工人,别管他什么告不告的,他爱乍地就乍地。        工人告你,肯定是先告到劳动部门,因为对于他而言,这几乎不需要成本。但你一定要记住:因为你没和工人签合同,所以劳动仲裁一定对你不利。        ---------------------------------------------    因为工人已经告了你,开弓没有回头箭,所以你必须想好应对之策:        1、和现在的工人签订合同,在工时制、工资、加班费、工作地点、社保等方面明确约定。劳动合同书最好是你代为保管,呵呵,明白吗?谁叫这新法过于保护一方的利益呢。        2、社保:法律并没有规定工人不能个人交社保,所以你得和工人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社保按“个人交,公司按规定凭据报销”办理。        3、劳动部门的仲裁结果出来后,15天之内你如果不主动向法院起诉工人,那么这个仲裁结果就有法律效力了,****所以切记---仲裁结果一出来,你直接向法院起诉。****        4、一旦起诉了工人,虽然你的成本不小,虽然你胜诉的机率为零,但是这时候他的成本也绝对低不了,没有个二、三年的时间也结束不了。你必须以强硬的姿态应对!    PS:向法院起诉后,因为你胜诉的机率为零,所以为降低成本,你连律师都不用请,随便安排一个人出庭。         5、做事得有预见性。如果你不起诉他,而是按仲裁结果照样补偿,或者是重新注册公司消极应对,那么恭喜你,马上又有N多个“他”去告你!你的强硬姿态是为了避免未来的这种可能性。
  ABC,中间的B是企业,A和C不用说也知道是啥了吧,决大多数企业关门目前是最好的结局,也是无奈且必须的。那么,问题就简单多了,只剩下A和C了,A的特征是“一毛不拔,多捞银子,保稳定”,C的特征是“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俺是流氓俺怕谁!”    
此时B已经基本集体出局了,AC都是马克思暴力学说的追随者,只不过A正宗些,C山寨些,C是A几十年洗脑洗出来的......C没了B,肚皮日益干瘪,CA自然不可避免得要扭打成一团,飞沙走石,火光冲天......    
一切等CA他们恶斗完了再说吧。 太多的道理也懒得说了,静心看今年得大戏就是了,对了,注意安全保稳定!!    补充一点,B的特点是“和气生财,环境允许就干,不行就收摊,对革命斗争没兴趣”,所以,有些人也别埋怨B跑了,就剩下AC脸对脸了。。。
  我做餐饮的,餐饮业99.9999%都是工作10小时以上,没有保险,如果按劳动法的要求交保险加班费,中国的饭店都得关门。工人既然愿意做这个工作,事先都谈好的,我的工资也是行业水平之上,他还满意,等走时却来告我,这种人我坚决与之斗争    年初有个工人告,我拖了半年从仲裁打到法院,最后给了300元打发他了。我宁肯多花钱也绝不让他们得逞  
  作者:忙着放松 回复日期: 19:36:19    
    我做餐饮的,餐饮业99.9999%都是工作10小时以上,没有保险,如果按劳动法的要求交保险加班费,中国的饭店都得关门。工人既然愿意做这个工作,事先都谈好的,我的工资也是行业水平之上,他还满意,等走时却来告我,这种人我坚决与之斗争        年初有个工人告,我拖了半年从仲裁打到法院,最后给了300元打发他了。我宁肯多花钱也绝不让他们得逞  ========================================================  支持老兄,态度一定要强硬,否则没完没了,就像以色列,对恐怖分子不能手软!
  作者:没钱也有爱吗 回复日期: 12:37:48    
  1、和现在的工人签订合同,在工时制、工资、加班费、工作地点、社保等方面明确约定。劳动合同书最好是你代为保管,呵呵,明白吗?谁叫这新法过于保护一方的利益呢。    问题:这有用吗?最后工人告我说没签合同,我不还得把合同拿出来吗?        2、社保:法律并没有规定工人不能个人交社保,所以你得和工人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社保按“个人交,公司按规定凭据报销”办理。    问题:好像法律规定不能个人交吧,听说过公司给个人钱让自己交,结果走时反告公司,还得给补交  
  民心不古,诚信不在,法律导向的结果----流氓无产者横行.
  作者:忙着放松 回复日期: 19:42:36    
    作者:没钱也有爱吗 回复日期: 12:37:48         1、和现在的工人签订合同,在工时制、工资、加班费、工作地点、社保等方面明确约定。劳动合同书最好是你代为保管,呵呵,明白吗?谁叫这新法过于保护一方的利益呢。        问题:这有用吗?最后工人告我说没签合同,我不还得把合同拿出来吗?              2、社保:法律并没有规定工人不能个人交社保,所以你得和工人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社保按“个人交,公司按规定凭据报销”办理。        问题:好像法律规定不能个人交吧,听说过公司给个人钱让自己交,结果走时反告公司,还得给补交  =====================================================  根本上,尽量不要留下他们在你那工作的证据,如工资条等.....
  作者:认识啊认识 回复日期: 12:39:27 
    我在劳动局看多了,现在中国底层劳动力多,一些打工者为了吃口饭,根本没能力考虑自己的劳动保障。自己愚蠢还满嘴喷粪。你想蒙混过关,不给工人提供保障,结果现在被工人抓住把柄了,活该。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你这官司到了劳动局百分百打不赢。现在劳动纠纷判定偏向於劳动者。你找的任何借口都需要由你来举证。如果你打不赢这场官司,你这个小作坊麻烦就大了。多行不义必自毙!        骂你是蠢货一点也不过分。法律凭什么一纸空文就规定必须全部由企业来负担工人的保险?我们交了那么多税为啥政府不拿出来负担一部分?难道过些年男人太多导致都是光棍,政府发神经规定企业必须给工人找对象,企业也得给找?不给找工人就可以告企业?    你去饭店吃饭不,告诉你,中国99.999%的饭店都违法劳动法,如果按劳动法的规定交保险加班费,所有饭店都得倒闭。政府发这种不可能执行的法律是极不严肃有损威信的,你个蠢货还唱赞歌
  作者:tokarev 回复日期: 19:48:26 
  根本上,尽量不要留下他们在你那工作的证据,如工资条等.....      你的意思是不承认工人在我这工作过?  这不大好办吧,毕竟他在这做过,工人都认识,他要是领着劳动仲裁部门人员来公司,麻烦吧  况且,其实劳动部门人员心知肚明咋回事,他们是同情我的,也烦工人。但我不承认工人在我这工作过,就是不诚信了,会不会反倒让劳动部门反感  
  都是新劳动法惹的祸  
  这个新劳动合同法被张五常先生叫做失业法,可参见他的博客。  发瘟政府上台后出台的政策都是这种脑袋被驴蹄爆,还振振有词。  很简单,这届政府是个极左政府,里面升得最快的官员也是极左的官员,在中国的历史上极左分子作了很多坏事!害人不浅
  转让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给新公司,然后旧公司再承包经营,和工人没有关系,告你,他赢了最多赔帐上的银子,资产都是别人的.简单,法人的事儿.值不值,你自己琢磨.
  承接期货开户    一 交易佣金标准  
玉米3元 麦子3元 燃油3元,粕4元,豆5.5元,糖6元,胶6.5元 铝6.5元,豆油6元,棕榈油5.5元,棉花10元,PTA 5.5元,菜子油5元,铜2.5/万,锌16元,塑料8元,黄金40元,平今仓只收单边手续费。  
以上为宣传口径的佣金标准,并且不设任何资金门槛。如果资金量和交易量大还可进一步商谈(部分品种佣金降幅较大)  二 交易软件和行情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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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华财经一键通下单系统Mytrader.031。  
澎博行情系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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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银期转账(建设银行出入金免费)  
三方存管资金帐单可在中国证监会期货业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查询网址:/portal/cn/home/index.jsp)  五 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友情提示  
提供投资者查询服务,是中国证监会保障投资者保证金安全和服务市场的重要举措。
    中国证监会已要求期货公司在开户环节为投资者发放查询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请广大期货投资者重视并充分利用此工具,经常访问查询系 统,保护自身资金的安全。
    如查询到的资金余额(客户权益)与实际情况不同,请进入查询系统内的“反映问题”栏目,向我中心反映有关问题。  六 开户流程:  
将详细地址告诉我,公司将合同资料寄给你,收到后按客户合同指引填写,完毕后将合同连同身份复印件一起寄回公司,公司收到后办理开户手续之后寄给你。  
你收到后去银行办理银期转账,通过本地银行卡进行银期转帐进行资金划转,即可通过网上进行交易,开户免费,资金在当地银行存取,银期转帐自由划转。  七 联系方式  
手机:(李先生)  
  作者:忙着放松 回复日期: 19:42:36 
       1、和现在的工人签订合同,在工时制、工资、加班费、工作地点、社保等方面明确约定。劳动合同书最好是你代为保管,呵呵,明白吗?谁叫这新法过于保护一方的利益呢。        问题:这有用吗?最后工人告我说没签合同,我不还得把合同拿出来吗?  ----------------------------------------------------------    你这个行业流动性太大,且工人素质一般,所以合同是一定要签的,有了合同,劳动部门和法院就支持不了他要求的双倍工资主张。    但你们这个行业的工资标准又不高,所以合同条款尽量复杂、晦涩,这个可以请专业的朋友帮忙。            2、社保:法律并没有规定工人不能个人交社保,所以你得和工人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社保按“个人交,公司按规定凭据报销”办理。        问题:好像法律规定不能个人交吧,听说过公司给个人钱让自己交,结果走时反告公司,还得给补交  ===================================================    法律肯定没有明文禁止“在职员工”不能以个人名义交纳社保。事实上,因为以个人名义参保比单位参保要少交一些钱,所以在很多地方,个人名义参保的比例很高。    公司直接给钱,让员工自己去交,但是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之外另签协议对此进行约定。如果没有另外签订协议,则公司一定要员工凭据报销。这样就避免了法律风险。
  作者:忙着放松 回复日期: 20:02:13 
    作者:tokarev 回复日期: 19:48:26      根本上,尽量不要留下他们在你那工作的证据,如工资条等.....            你的意思是不承认工人在我这工作过?    这不大好办吧,毕竟他在这做过,工人都认识,他要是领着劳动仲裁部门人员来公司,麻烦吧    况且,其实劳动部门人员心知肚明咋回事,他们是同情我的,也烦工人。但我不承认工人在我这工作过,就是不诚信了,会不会反倒让劳动部门反感  ================================================    狂晕
这种低级损招都能想出来
  这么爽!那我专门去告企业!
  这么爽!那我专门去告企业!
     1 劳动合同还是要签的,条款中报酬要添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双倍罚款受不了。   2 保险企业交的太大要回避,工人也未必愿意交(异地转移很困难,知道该怎样解释了吧)。   3 可以保一些团体人身意外险。   4 劳动部门搞好关系还是会偏袒企业的。   5 如果你心再黑,企业的规章制度加上莫须有的罪名也是可以开除的。
  你的意思是不承认工人在我这工作过?    这不大好办吧,毕竟他在这做过,工人都认识,他要是领着劳动仲裁部门人员来公司,麻烦吧    况且,其实劳动部门人员心知肚明咋回事,他们是同情我的,也烦工人。但我不承认工人在我这工作过,就是不诚信了,会不会反倒让劳动部门反感  ---------------------------------  劳动部门才几个人?每个企业他要都去调查一番那一年能干几个活儿?别忘了,他们也是有指标的;仲裁多少,执行多少,结案多少。  你不承认,就得对方出示证据:什么时候来的,干了几天。他没有,那还就得你说了算。  劳动局要来,你发个短信放一天假好了,调休~~
  小企业嘛,应付个劳动监察还不跟玩儿一样。
  学习不少。    新劳法让仲裁委和劳保局变成了肥缺啊~!!!!!!!!!
  留名 纪念
  作者:tokarev 回复日期: 19:29:37 
     ABC,中间的B是企业,A和C不用说也知道是啥了吧,决大多数企业关门目前是最好的结局,也是无奈且必须的。那么,问题就简单多了,只剩下A和C了,A的特征是“一毛不拔,多捞银子,保稳定”,C的特征是“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俺是流氓俺怕谁!”         此时B已经基本集体出局了,AC都是马克思暴力学说的追随者,只不过A正宗些,C山寨些,C是A几十年洗脑洗出来的......C没了B,肚皮日益干瘪,CA自然不可避免得要扭打成一团,飞沙走石,火光冲天......         一切等CA他们恶斗完了再说吧。 太多的道理也懒得说了,静心看今年得大戏就是了,对了,注意安全保稳定!!        补充一点,B的特点是“和气生财,环境允许就干,不行就收摊,对革命斗争没兴趣”,所以,有些人也别埋怨B跑了,就剩下AC脸对脸了。。。  -----------------------------------------------  是啊,懒得跟这些人治气。  
  骂你是蠢货一点也不过分。法律凭什么一纸空文就规定必须全部由企业来负担工人的保险?我们交了那么多税为啥政府不拿出来负担一部分?难道过些年男人太多导致都是光棍,政府发神经规定企业必须给工人找对象,企业也得给找?不给找工人就可以告企业?        你去饭店吃饭不,告诉你,中国99.999%的饭店都违法劳动法,如果按劳动法的规定交保险加班费,所有饭店都得倒闭。政府发这种不可能执行的法律是极不严肃有损威信的,你个蠢货还唱赞歌  ==============================================================无意中又翻到了这个帖子.你这个无知的蠢货满嘴歪腔.你要觉得法律是一纸空文你大可以无视它去犯法好了.怎么又不敢了?怎么还在这儿发贴子找办法应付法律?政府法律不合理你有本事就去改嘛,或者和政府唱反调嘛,你敢吗?只敢欺负工人.可惜啊,工人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人家饭店违规没事那是人家运气好,没人告.哪像你一辈子走衰运啊,一辈子倒霉,总有人告你啊.怎么样,几个月过去了,仲裁官司输得很惨吧?  就你这种弱智逻辑还敢学人做生意?典型的无知者无畏!好好先回小学去回回炉吧。和你这种脑殘说话都嫌费劲。
B 楼猪     
你这样得人有几个钱就不干人事了
你要关就承早啊
  我是小企业主,我个人认为法规还是要的,但是标准要低一点,要企业能接受;企业搞垮了,谁也没好处的。    如果企业给的工资太低了,是招不到人的,根本不用担心什么最低工资,但是合同一定要签,双方都有保障,但是现在的标准太高,很多企业根本不敢签。  劳动法还是要的,最好能修改一下。
  哈哈哈,现在已经越来越多的出现恶意员工通过告公司来谋利了。  而且很可能会发展成有专业律师介入牟利。  越是正规的公司,越容易受到这种讹诈。  劳动法好呀,让那些企业主们大呼小叫的受不了。  中午吃饭时,一个企业主痛心疾首的说,凡是到合同期限的员工,一个都不续签。宁可买最高价的设备,因为,设备不会告他。  哈哈哈。这些“黑心”企业主们,早知今天,何必当初呀。  坚决支持劳动法呀,执行的越严厉越好,天下很快就和谐了。
  1 劳动合同还是要签的,条款中报酬要添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双倍罚款受不了。     2 保险企业交的太大要回避,工人也未必愿意交(异地转移很困难,知道该怎样解释了吧)。     3 可以保一些团体人身意外险。     4 劳动部门搞好关系还是会偏袒企业的。     5 如果你心再黑,企业的规章制度加上莫须有的罪名也是可以开除的。  ===========================================================  你那个规章制度要全体员工同意的...
  新劳动法有很多漏洞。      
  新劳动法必然造成大量中小企业倒闭,大量人员失业,反过来不但不能增加税基,还减少税基。
      新劳法的确让劳动部门发大财了,不过这也是楼主这样的黑心老板招来的!!      要是你支付给员工合理的工资,跟员工搞好关系,留住诚实肯干的好员工,又怎么会老被人告呢?!!      黑心老板活该当劳动部门的肥羊!!
  新劳法的确让劳动部门发大财了,不过这也是楼主这样的黑心老板招来的!!          要是你支付给员工合理的工资,跟员工搞好关系,留住诚实肯干的好员工,又怎么会老被人告呢?!!          黑心老板活该当劳动部门的肥羊!!     ========================================  你看清楚来,那个员工是和其他工地的员工打架的呢.  
  不支持 新法
  我智商150,读小学的时候就觉的25000里过草地,吃皮带有可能是虚构的。人犯得着跟自已过不去吗?好好的路不走要走草地。  
  :卅世纪 回复日期: 08:45:26 
     1 劳动合同还是要签的,条款中报酬要添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双倍罚款受不了。       2 保险企业交的太大要回避,工人也未必愿意交(异地转移很困难,知道该怎样解释了吧)。       3 可以保一些团体人身意外险。       4 劳动部门搞好关系还是会偏袒企业的。       5 如果你心再黑,企业的规章制度加上莫须有的罪名也是可以开除的。    ===========================================================    你那个规章制度要全体员工同意的...  --------------------------------------------  不仅要员工看,还得签字,他不签字就不录用。我们企业入职前培训,就是学习规章制度,并签字。
      作者:认识啊认识 回复日期: 12:39:27 
    你这个人素质不一般的差。有人养没人教的东西。回你帖都多余。我在劳动局看多了,现在中国底层劳动力多,一些打工者为了吃口饭,根本没能力考虑自己的劳动保障。自己愚蠢还满嘴喷粪。你想蒙混过关,不给工人提供保障,结果现在被工人抓住把柄了,活该。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你这官司到了劳动局百分百打不赢。现在劳动纠纷判定偏向於劳动者。你找的任何借口都需要由你来举证。如果你打不赢这场官司,你这个小作坊麻烦就大了。多行不义必自毙!    顶,现在的黑心老板太多了,一心就想榨干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多行不义必自毙!
  *****小广告,删除并封杀2年-- ruantaowanou53-- 操作时间: 13:16:03 --
  :为何受伤总恋我 回复日  --------------------------  你可以选择不去工厂工作,当公务员,去垄断国企,应该没人逼你去私企,你扎那么不要脸,非去私企让人压榨。    
  按现在的劳动法,你可以开除员工,单一定要给补偿,就是每年一个月的人工,这笔钱在国家垄断的大公司可能不算什么,单对于一个小公司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就因为这样员工越来越难管了,一句话,你可以炒我啊!
  *****小广告,删除并封杀2年-- liuganzu-- 操作时间: 13:33:48 --
  中国企业负担太重,正常交的税和费用,是总产值的10%以上(和不缴税的比,因为抵扣的发票是要加钱的。),其实很多没有核心技术的小企业的利润都在10%以下,还要和那些没有交税工厂竞争(“山寨”和浙江人做内销的工厂基本上是不交税的或很少)。企业怎样才能安心做自己的事。  解决中国的经济问题,要解决内需的问题。  但是如果当官的没有积极性,什么都是瞎折腾,一定要进行税制改革,只有改为消费税,才能真正调动当地一把手的积极性(如果当地环境差,人都去外地发展,就少人消费和缴税了),才能真正提高当地普通人的生活水平,当官的才能善待当地的百姓;不是只看GDP,只看企业交税,不管环境污染,恨不得一天把当地的资源卖光,换成美元,自己逃国外逍遥。  
  如果当地环境差,人都去外地发展,就少人消费和缴税了,就没有机会升迁。
  此帖及其回复赤裸裸的暴露了中国很多占据时世(你们只是占据了好的时机而已,并非见得你真的多么优秀)优势的&暴发户心态精英&变本加历的末日情节,请不要再把低人力成本和非法作业当作你的唯一赚钱手段......
  作者:认识啊认识 回复日期: 12:55:28 
    我下顿该吃啥吃啥,有国家给我发工资.不劳你操心.你省省吧.回家想想自己小作坊怎么死吧.    =================================================  这位素质果然不是一般的高,我还没见过贪官素质不高的。
  现在这样无赖的人还是不在少数的,没办法,新劳法都支持这么做,这样很多人都会跟着学样,使的我们这些安静上班的人有时候也不能安心上班
  要不招我吧,我绝不告你!    上次辞职不知道工作这么难找,那家公司硬是不让转正!    还有其他人不签合同的。三个月后才签合同    我长这么大,连血汗工厂都去过了。血汗工厂其实每个人都签    合同的。只要这家公司足够大    TMD,居然有这样的母公司在海外上市的公司!    辞职的了。什么老板叫:我的钱在市场上飘    谁让你算计得太过分了。    我们本来不想辞职,看谁熬得过谁吧
  说到这个我有点来气  
我也是干餐饮的---餐厅经理。  
干了一年多,一直不肯签合同,保险虽然低,还是有的  
好几次我都说要不签合同会赔双倍工资的  
不听,我也不提了。快满一年时换了总经理,  
又提出要签合同了,  
条款却严重违背劳动法。  
现在一年多了,求我也不签了,不好好解决我会给它找出更大的麻烦.  
好几个人没签合同并且不知道双倍赔偿.  
准备很快和单位摊牌,  
就当做是熟悉一下法律实务吧,俺正在准备司法考试...既然你们说无产者是流氓,我就当回流氓吧。  
---最后说说楼主你这个事,你注销也许可以应付普通工人,如果对方找了律师的话,这样是有害无益的,你看清情况处理吧!敬告:有些人逼急了什么都干得出来的。  公道的说,是你的错,你办工厂却连劳动法都不了解,能怪谁?
  我常也有工人提出不要签合同,不要保险的。我们厂子不干,来了必须签合同,交保险,工资低些呗,就是防止有人秋后算账,走人的时候反咬一口。
  作者:认识啊认识 回复日期: 12:39:27    -------------------------------------------------  不能不说你实在是没有水平。  在目前的环境,如果你是小企业的老板,你试试按照劳动法能不能生存下去?  老板为什么办企业,当然是为了赚钱,如果一个法律合理,而且zf做到大家都执行,为什么老板不愿意合理合法的赚钱?  好像zf查超载,如果zf规定谁超载就终身不得驾车,还有超载的吗?  那么为什么ZF不这样呢?你认真的考虑过吗?  在一个劳动密集的行业里,可以说谁执行劳动法谁就最先死。这就是中国特色的劣币驱良币现象    希望你好好考虑这些问题,错不在工人,也不在老板,关键是没有人给社会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社会没有法制的话,只能是这样的。 
  作者:忙着放松 提交日期: 6:38:00 访问:2702  ------------------    LZ,同情你  这种状况,只能是收缩规模,静观其变。这个社会必须要有人办企业的,大家都不想投资了,难道还回到过去国营体制吗?回不去了。放心。慢慢的一切都会变的
  晕。公司解散是要清算的。员工工资排在支付顺位的第二位。你只有支付了员工工资才能拿剩下的钱去开你的新公司的。你想怎么赖啊。。。
  想倒闭?没那么容易,没个半年办不下来。  上面对新法有意见的,应该大多数就是一些小厂小公司抠门主,  请不起人就倒下吧,留下市场给雇得起的人。
  支持楼主
  其实是很多大公司包括外资都在规避新法
  作者:my_999999 回复日期: 23:13:00 
    作者:tokarev 回复日期: 19:29:37         ABC,中间的B是企业,A和C不用说也知道是啥了吧,决大多数企业关门目前是最好的结局,也是无奈且必须的。那么,问题就简单多了,只剩下A和C了,A的特征是“一毛不拔,多捞银子,保稳定”,C的特征是“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俺是流氓俺怕谁!”             此时B已经基本集体出局了,AC都是马克思暴力学说的追随者,只不过A正宗些,C山寨些,C是A几十年洗脑洗出来的......C没了B,肚皮日益干瘪,CA自然不可避免得要扭打成一团,飞沙走石,火光冲天......             一切等CA他们恶斗完了再说吧。 太多的道理也懒得说了,静心看今年得大戏就是了,对了,注意安全保稳定!!            补充一点,B的特点是“和气生财,环境允许就干,不行就收摊,对革命斗争没兴趣”,所以,有些人也别埋怨B跑了,就剩下AC脸对脸了。。。    -----------------------------------------------    是啊,懒得跟这些人治气。  -----------------------------------------------    这个ABC说得好啊  但是目前的制度是有问题的  有什么办法  A干的好事  后果等他自己去承担      而且我发现这个帖子里面喷的人  很多都不知道这些小企业为什么不和工人签订合同  一个劲的喷  连个为什么都不知道
  作者: 回复日期: 18:48:48 
     说到这个我有点来气     我也是干餐饮的---餐厅经理。     干了一年多,一直不肯签合同,保险虽然低,还是有的     好几次我都说要不签合同会赔双倍工资的     不听,我也不提了。快满一年时换了总经理,     又提出要签合同了,     条款却严重违背劳动法。     现在一年多了,求我也不签了,不好好解决我会给它找出更大的麻烦.     好几个人没签合同并且不知道双倍赔偿.     准备很快和单位摊牌,     就当做是熟悉一下法律实务吧,俺正在准备司法考试...既然你们说无产者是流氓,我就当回流氓吧。     ---最后说说楼主你这个事,你注销也许可以应付普通工人,如果对方找了律师的话,这样是有害无益的,你看清情况处理吧!敬告:有些人逼急了什么都干得出来的。    公道的说,是你的错,你办工厂却连劳动法都不了解,能怪谁?  ===========================================================  餐饮业、娱乐业(洗浴/桑拿)、出租车业,这三个行业是劳动法的死穴!  如果这三个行业都严格执行劳动法的话,哈哈哈,后果不知如何呢。  所以,很明显,一个新产品推出,却出现批量性的品质不良问题,不敢去执行。这一定是个怪胎产品。
  楼主有问题,不厚道,被告示必然的,员工的法制意识很强,老夫很欣慰
  我自己创业办公司,辛苦就不说了。但是员工利用劳动法讹诈了我2.5万,让我非常的郁闷。    因为是新办的公司,没有完善的管理,和该员工的合同漏签了。但是,他的工资、加班费、保险一样不落的全部给了。    今年,该员工突然辞职,而且不做任何交接手续。    两个月之后,我就收到了劳动仲裁通知书。该员工告我没有签订合同,要双倍补偿过去一年的工资,总计4.3万余元!!!    我很愤怒,不仅仅是我创业期间非常的困难,自己还在租房子住!我愤怒的是如此的讹诈!    什么叫补偿?受到了损失才叫补偿!我给他发工资(底薪400元/月),发加班费(1.5倍),交政府规定的保险金,我还给他一家三口租了公寓房(房租我承担)!!他居然还告我,要我赔偿!这还有道理吗!    员工的权利必须获得维护,但是我们这些创业的小公司,这些努力挣扎的小老板的权益就不要维护吗?我们不是被专政的对象,我们也不是人民的阶级敌人,我们也是人民的一员,我们也应该被保护的。    凭什么我们要被“合法”的讹诈!    虽然劳动仲裁部门很同情我,也判了我赢。但是该员工又把我告到了法院!法官进行调节,也很无奈的解释,依法判案我只能判你输官司,劝我私了算了。    最后无奈之下,我拿出了2.5万所谓的赔偿。我连这个月的房租都还没有付呢,我CAO他个妈的!
  上贴更正:    原文:我给他发工资(底薪400元/月),发加班费(1.5倍)    修改:我给他发工资(底薪4000元/月),发加班费(1.5倍)
  你自找的啊,谁叫你要做违法的事,不签订劳动合同,连最基本的法律都不遵守,还办什么公司,趁早解散吧
  我的工人在工地与人打架,现在工人想讹诈我和工地对方老板。如何处理?由于私人问题在工地打架算不算工伤?如何介定?        现在的劳动法真他吗个放狗屁。现在的工人个个都是土皇帝。  -------------------------------------------------------------  这属于典型的恶意讹诈,绝对不可能算工伤的,其实如果有买工伤险的话,就把工人的情况往工伤保险的部门一报告,绝对是不会被承认的。  再聪明一点的话就是在工人打架的话报警,由警察来处理,处理完了之后他就没有办法讹诈你了的。即便不留案底,他也没有办法恶意讹诈了。  
  @怱怱怱
13:19:10  你自找的啊,谁叫你要做违法的事,不签订劳动合同,连最基本的法律都不遵守,还办什么公司,趁早解散吧  -----------------------------  放你MP,都是些狗日的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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