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立 #合同纠纷 #股权转让
本篇文章 499 芓读完约 2 分钟
、袁添、梁中以及第三人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袁添、梁中以及第三人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粤0106民初41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刘永纯 、孙毓萍 020-
本文新聞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企查查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联系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
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63号209室 |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