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为企业联姻会带来什么风险

“联姻”金融科技创新如虎添翼_新浪新闻
  发明专利可贷款、有贷款政府给贴息、投资失败最高可获200万元补偿……这些创新型企业与金融“联姻”方式,很快将在广州的科技型企业里遍地开花。
  创新驱动发展应当是“双轮驱动”,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互动互促、缺一不可。
  近年来,广州市有效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融合对接,已初步形成集政策、市场、产品、服务于一体,政府部门、科技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共同参与的科技金融发展体系。
  截至去年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62家(含公示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达到46家,8家企业上榜中国最佳创新50强。预计到2017年全市财政科技经费将增加到100亿元以上,广州计划累计培育10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120家科技型上市公司和150家上市后备企业,新三板挂牌科技企业超过600家。
  未来,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金融对科技的支撑作用,如何寻找科技和金融的“最大公约数”,随着《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的出台,广州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搅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难不倒科技新贵
  数据显示,95%的科技企业在创业前三年便因资金周转困难、资金不足而倒闭。那段时间被称作“死亡谷”。
  李星于2011年成立了一家无线电通信设备的企业。公司创始团队是李星在美国留学时的同学,有技术专利,但由于是同学间的“小本”生意,研发成果直到2013年都没有成果转化,投入的资金面临“打水漂”的风险。
  2013年底,李星用发明专利顺利拿到一笔100万元的抵押贷款。他告诉记者,这笔贷款为企业眼下资金周转解决了燃眉之急,“之前都是找银行、小额贷款或者基金公司融资贷款,屡屡受阻。”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从2009年开始在广东试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广州是首批试点城市之一。“科技金融在什么时候起作用,就是在企业的‘死亡谷’时期。”广州市科创委副主任王桂林表示。
  据了解,科技金融分为三大领域,分别是投资、融资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不过,王桂林认为,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如中关村、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广州股权交易中心。
  广州睿玛科股份有限公司今年4月份刚刚在中心上市。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面对沪深两市的严苛条件,上市简直是天方夜谭。但是,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真正实现了挂牌企业的“无门槛”,最大限度服务中小微企业。
  为了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寻求“融资难”的破解之路,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早在2009年就开始试点发展科技银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即广州番禺天安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天安科技支行)。从试点情况来看,受原有体制机制制约,科技银行“戴着镣铐跳舞”,“拳脚”难以施展。
  例如,风险收益分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银行积极性。跟普通企业贷款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相对更大,但科技支行的贷款不能转换为银行对科技企业的股权,不能享受企业成长、上市带来的收益,难以平衡科技中小企业经营不确定带来的贷款损失。
  “科技银行谨慎对待也是可以理解,但是如果贷款额度、进度、审核与传统银行无异,那么科技银行也就失去意义了。”广州市敏嘉制造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认为。
  对此,《意见》明确提出,将引导商业银行、科技支行按照科技贷款专营政策和新型信贷产品模式,对新型信贷产品投放出现的坏账项目,由风险补偿资金按本金的50%分担损失。鼓励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开展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担保及再担保等业务,与银行机构建立多元化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模式。
  “比如政府拿出4亿元,要求银行在一定时段放40亿元贷款给科技企业,要提供一些优惠、便捷的金融产品,但具体怎样贷政府不作评判,政府只提供一份经过核实的科技企业数据库给银行,若贷款后发生呆坏账,政府可以承担一半损失。”广州市科创委主任马正勇解释。
  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林江表示,银行最担心的莫过于“坏账”,《意见》很明确地提出了将为科技银行“兜底”,这就让科技银行无后顾之忧,从而企业贷款也将更顺畅。
  携手“天使”激活孵化器撬动民资为创业护航
  根据“双倍增计划”,到2017年广州孵化器面积将倍增至800万—1000万平方米,如何保证大规模增长的孵化器有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据了解,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投资大、风险高、投资回收期长,容易导致孵化器出现发展速度较慢、规模较小、投资运营主体较为单一的情况。
  《意见》提出,将设立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按一定比例参股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社会投资机构等共同组建天使投资基金和种子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实现滚动发展,为在孵企业和项目提供融资渠道。
  早在几年前,北京中关村示范区设立的天使投资引导资金,以参股方式和契约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支持中关村初创企业发展。
  “不到一年时间,500万元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就为我们‘牵’来了1800万元的社会资本,预计公司今年的营业收入将达到6000万元。”一家在中关村孵化“毕业”的生物科技公司负责人薛志刚兴奋地说。
  此外,针对市场对创业型企业前端支持的缺位和失灵,早在2010年,就成立了广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该基金与国内知名创投机构合作设立了5支子基金,两年来累计出资2亿元,有效激活了广州高新技术领域的创业投资氛围,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业投资,形成了总额超过20亿规模的创业投资资金,取得近10倍的资金放大效应。
  “社会基金往往更重经济效益、项目的成熟度等,对种子期、初创期、中早期的企业来说,投资风险比较大,很难获得社会基金的支持,政府通过拿出资金吸引投资机构建立创投基金,特别对中早期、种子期、初创型企业进行投资,确保企业能够得到资金支持。”红土基金总经理马楠表示。
  今年,《意见》还提出将优化广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托管机制,逐年扩大基金规模,每年参股设立2支以上创业投资子基金。
  林江表示,政策的支持,不仅可以加快孵化器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期,推动各类资本投身于孵化载体建设中,提升广州市孵化载体建设的规模和速度。而且,营造创业投资集聚发展氛围中,政府特别强调市区、政企、国资与民资的互动、联动,不再是政府独唱“主角”。
  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寻找两者“最大公约数”
  随着创业创新热潮的进一步推进,创业者的需求开始发生改变。
  “初创型企业除了缺钱,还需要各种各样的资源才能补上发展的短板。我们的企业需要的是寻找新的市场、新的突破,在管理上提升,在品牌上塑造,这就需要建设一个提供增值服务的高效平台,不仅仅是给钱。”李星说。
  李星告诉记者,有位朋友开发了一个医疗器械销售的应用,当大批器械销售给医院后要结账时,这个团队拿不出税务发票,医院无法结账。因为这个团队根本没有搞明白医疗器械行业的相关政策、准入条件,连需要购买增值税发票都不知道。
  科技政策的到达不仅需要“摆渡者”的努力,还需要科技企业积极呼应。一直以来,“看不懂政策”是横亘在政府与科技企业之间的一大难题。“政府应该多提供一些专业、简洁的解读,而不仅仅是发布政策。”
  “金融归金融,科技归科技,现在要把这两个东西放在一块,并不简单。”林江认为,广东要在科技金融上面有突破,需要科技和金融两方面先互动,把边界模糊化,有效解决科技和金融“两张皮”的问题。同时,政府还要围绕科技型企业进行增值服务中心的建设。
  目前,广州将目标锁定在建设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服务体系。拟以企业法人方式构建“一站式”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在这个平台上,将根据“科技企业上市路线图”计划,整合科技项目扶持、金融创新服务、创业投资等资源。按照“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形成了科技企业上市梯队。
  同时,成立广州市科技金融控股公司,统筹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大科技专项投资基金等科技金融业务,形成科研扶持、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到科技产业的科技创新创业体系。
  此外,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还将在各区的科技园区开设“分店”。加快建立覆盖全市、市场化运作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对各类机构开办的“众创空间”、“瞪羚咖啡”、“创客空间”等开放式创业服务平台给予补助。支持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对于优胜科技企业、创业项目和创新团队给予奖励资助。
  南方日报记者 陈思勤
  ●政策亮点
  民资进入最高可获500万补助
  对在广州地区注册并投资于广州孵化期、初创期科技企业3年以上的创业投资公司、有限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和其他企业投资者,给予投资额5%、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
  引入投资激励机制最多可获100万补助
  对孵化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科技项目完成引入创业投资或众筹平台股权投资的,按引资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天使投资失败最高可获200万补偿
  推动省市共建面向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风险补偿金,对天使投资失败项目,由市财政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市财政对单个项目的本金风险补偿不超过200万元。
  为银行信贷坏账“兜底”50%
  引导商业银行、科技支行按照科技贷款专营政策和新型信贷产品模式,发放不低于10倍风险补偿金规模的科技信贷额度,单个项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新型信贷产品投放出现的坏账项目,由风险补偿资金按本金的50%分担损失。
  贷款项目贴息每年最高100万
  在财政科技经费中安排专门资金,对科技中小型企业贷款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贴息,每个项目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
  新三板挂牌最多补助50万
  对新三板挂牌科技型企业分阶段给予挂牌费用补助,对完成股份改制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券商签约辅导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广州券商辅导本地科技企业挂牌的,每家资助20万元。  (原标题:“联姻”金融科技创新如虎添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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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联姻”招惹了谁?
作者:王平
  2012年底,曾因出身造假风波而广受舆论关注的“达芬奇家居”(下称达芬奇)再次聚焦于闪光灯下。这次是因为它傍上了大款――国企。
  不久前,达芬奇宣布,北京将以33.8%的股份成为达芬奇最大股东。曾因央视打假元气大伤的达芬奇,2011年全年业绩出现赤字,原本的上市计划也因此推迟,造假阴影仍难褪去。像当年中粮入驻蒙牛一样,这桩国企与民营联姻,再次引发各界对“国进民退”的热议,甚至有评论认为国民“联姻”有悖市场规则,会带来腐败、国资流失、国企仗势期人等负面效应,因此应该禁止国企收购民企。
  达芬奇牵手首旅,究竟应该如何看待?一个正常的市场行为为何被贴上“国进民退”的标签?《国企》杂志邀请业内专家一起寻找答案。
  邀 请 嘉 宾
  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 刘 瑞
  中美嘉伦国际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总裁 潘朝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张政军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左大培
  市场姻缘?
  《国企》:因为“达芬奇”造假污点难消,而且家居行业并非是首旅曾经涉足的行业,这次股权重组引起很多人关注,质疑这是否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对此您怎样看?
  刘瑞:企业的股权重组有多种原因。一般而言,双方自愿的股权重组是基于重组双方的自身利益考虑与现实需要。当其中一方在市场经营中遇到麻烦而通过重组的方式来摆脱这种麻烦时,这种重组是一种合理的市场行为。达芬奇期望通过资产重组,与声誉良好的首旅实现战略结盟,借此摆脱自身经营遇到的麻烦,当属于这种情况的市场行为,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况且,首旅集团并不是所谓的垄断性国有企业。旅游业是一个充分开放竞争的行业领域,并不存在行政干预的方式影响二者合作。
  潘朝金:达芬奇家居与首旅的合作,达芬奇看中首旅集团的信用背书和实力,而首旅集团借机进入高端家居市场,这个行为毫无疑问是市场行为。首旅持有达芬奇的股份份额只占到33.8%,这是股东拥有否决权的最低限,另外三分之二仍是民资。实际上这是民企在利用国企的平台、诚信和资源来发展自己的自主选择。对于首旅进驻达芬奇,还有人质疑以资产置换入驻方式或存猫腻。其实这也是一种正常的交易方式,资产会通过市场化估值,况且首旅的进入,同时也会带来诚信、品牌和业务发展的其它因素。
  这也说明,近年来市场上对国企有了更深的认识,更高的估值。国企除了资源和人才的传统优势外,更有着诚信和品牌的优势。市场越发展,诚信越重要。最近十年来,民营企业的发展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不够诚信造成的。这也跟民企过去运营的方式比较粗放,操作不规范有关。当下中国企业处于一个转型时期,有的民企也开始注重做品牌,讲诚信。国企将诚信和品牌做得更好,也就会成为民企合作的首选。
  张政军:判断是否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一要看是否自愿。达芬奇因品牌造假而诚信污点难消,需要具有品牌价值和诚信的企业帮助它消除污点,这件事应该不会存在首旅的胁迫或者用行政手段强制并购的问题,并购双方应该是自愿的。二要看是否符合双方企业发展的长远战略利益。虽然首旅的经营范围包括餐饮、酒店、旅行社、景区等领域,无家居行业,但是并不能说首旅就不可以进入这个行业。从首旅的业务属性看,首旅是一个在竞争性领域开展经营的商业化企业,要保证自身的竞争力,进行范围的扩张实属正常。尽管达芬奇出过问题,但不代表它的公司价值为零,至少它的渠道、生产加工、设计能力依然是有价值的。并购企业在被并购企业业绩差、价值低时入主,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市场化并购行为。至于首旅对达芬奇的估值是否合理,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
  《国企》:近年来存在国民“联姻”,或者国企收购民企的现象,对此各种观点分歧甚大。我们应该怎样正确看待国企对民企的兼并重组?
  张政军:首先,国企对民企的兼并重组应该分类来看。比如有特殊目标或者业务性质特殊的企业去收购不属于非主营业务的业务,可能会形成目标和利害冲突,这样的收购就需要在多个层面上(包括国有股权管理机构、行业监管部门以及企业等)评估。而完全竞争领域的并购就完全交给市场去解决,只要合法合规,谁兼并谁都不应干涉。企业目标就是做大做强。如果一个国有企业的业务是完全商业化的,既没有占有稀缺的公共资源,也没有利用市场地位或行政力量来强迫收购,同时并购不会产生大的市场格局变化、没有损害公众利益,就不能质疑或者阻止收购,而是谁有能力谁就可以兼并收购。当然因为国企全民所有的特殊性,它的经营行为也要格外慎重。比如重大事项需要股东会批准,交易行为合规合法,要经得起审计机构的审计和调查等等。同时,我们也要避免国企的盲目扩张和政府的行政干预。这需要国企在公司治理方面继续进行深入改革,向治理规则学习。
  其次,我们可以用怀疑的眼光看待合作之后的表现,通过业绩、股价、质量安全事故表现来综合判断合作成效。如果变化不大,就要理性分析原因。一般民企都有自己成熟的运营方式和管理理念,要互相融合不是易事。这需要国企在合作之前,充分考虑到进入新企业之后,是否采取相应的管理和创新的运营措施改善这个企业的发展,以获得相应的收益。否则,国企入驻民企就没有意义。
  潘朝金:首先,国企并购民企这种市场行为并不少见。比如当年家喻户晓的中粮与蒙牛的联姻。蒙牛在面临重大的诚信和经营危机之时,中粮的进驻给蒙牛注入了中粮的“全产业链”经营理念,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这几年蒙牛的品牌总体来看形象正在改善,业绩也有所提升,这些都是市场所乐见的。2012年上半年,我接触的一些浙江民企,由于投资失误和银行互保出现了问题,经营十分困难,首先想到的合作对象就是国企,特别是央企。
  其次,在未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国企与民企的合作应该会更加活跃,国企与民企的融合是大势所趋。国企有资源,有人才,有品牌,而民企有灵活的机制。通过与民企的合作,国企可以转换灵活机制,提高动力和效率,而民企亦可以获得品牌、诚信和资源的支持,二者取长补短,合作共赢。这对整个中国企业的发展都会带来帮助。
  刘瑞:2007年以来的确有不少遇到市场麻烦甚至陷入绝境的民企被实力雄厚且市场声誉良好的国有大型企业收购,但是这在全国近400万家企业中所占的比率微乎其微。由于企业资本重组之后的经营状况改善不能立竿见影,或者虽有起色但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磨合,所以这些企业重组的情况还需要由时间来检验。但是,有两点应该明确:第一,如果没有这种国民“联姻”,问题企业一旦破产将不可避免地造成银行债务危机,大量裁减员工,将企业的危机向社会释放,从而引发经济、社会危机。第二,这种国民“联姻”现象的发展表示国企不仅自身能够在全球化的市场经济环境之中发展壮大,而且还能够成为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的救助力量。上个世纪最后20年,民营企业或者外资企业往往成为国有企业的救世主,全国上下掀起了一股整合收购经营困难的国营企业的风潮。现在这种情况颠倒过来了。这难道不是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功吗?
  “国进民退”?
  《国企》:有观点认为,这次合作不仅存在风险,而且是“国进民退”又一例证,应禁止国企收购民企。您怎样认为?
  刘瑞:对于达芬奇来说,资本重组的对象可以有多种选择。选择拥有良好市场声誉的国有企业应当是其中一个最优选项,就像国内企业选择声誉良好的国外企业作为资本重组对象一样。这里并无所有制的歧视问题,有的只是对方能否帮助另一方渡过难关的考虑。当然,首旅能够接受达芬奇这种品牌信誉不佳的企业,也是冒着一定市场风险的。但是,所有这些都与所有制无关,而是企业经营战略与管理的问题,自然更谈不上所谓“国进民退”。那种要禁止国企收购民企的言论,在理论上不能成立,在实践中也不会被采纳。
  潘朝金:首先,不能因为有风险就禁止国企收购民企。在市场行为中,我们要承认国企在兼并民企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暗箱操作、违法违纪问题,存在一定风险,这需要加大监管力度。近些年来随着按规模考核向利润、经济增加值的考核转变,也有效抑制了国企的盲目扩张和兼并。同时,在具体收购中,很多国企会进行前期的严密论证,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当然,国企也不能把自己当成“救世主”。
  其次,禁止国企收购民企有悖市场规则。虽然一些国企存在“散、乱、弱、虚”的现状,但是不能限制其战略业务上与民企合作的意向。未来国企的战线会逐步收缩,退出一些不适合国企经营的行业和领域,这也是市场选择使然。提出这种观点的初衷是想维护市场规则,可是从另一面看,这种观点恰恰违背了市场规则,将本该由市场选择的权利交给行政和权力去抉择。
  最后,禁止国企收购民企与中国经济发展的形势和需要不符。从宏观来看,中国经济当下产能过剩,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转型的关键时期;企业处于兼并重组、转型升级、互相融合的时期,禁止兼并会妨碍这个大势。从中观来看,也不符合市场规律,会减少市场资源配置的途径。从微观来看会减慢乃至阻碍国企改革发展进程,也会让民企在发展中减少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这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这跟“国进民退”没有关系。判断这个问题要搞清楚一点,首旅为什么要进驻达芬奇?首旅集团称,其麾下有旅游酒店和零售商业两大主业,拥有燕莎友谊商城、西单商场等,未来可以在零售领域与达芬奇有所合作。而达芬奇就更不用说原因了。我倒是建议国企进入一些对国民经济重要的领域和企业,像这样的企业真可以不必进入,存在很大的风险。
  《国企》:国企对民企的兼并重组是“国进民退”的表现吗?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国进民退”?
  潘朝金:市场行为无关“国进民退”。
  首先,对“国进民退”的指责倾向于概念化。大家会认为国即国企,国企垄断,产生霸权。但是并非所有国企都垄断,而且现在国企的市场化已经很有成效。随着“”期间国资改革的推进,信息会更加透明,监管会更加到位,责任会更加落实。在未来,国企还要与国外的跨国企业融合,无论是资本、产品还是技术,要更加国际化、市场化。中国经济实力在国际上的提升主要靠国企。
  其次,“进”和“退”的研究要站在三个角度上,即对国家、对企业、对消费者是否有好处,而不是纠结于“进”与“退”的字面。之后,国企改革将再度引人关注,改革中引入民资是大势所趋,也是发展民营企业的好方法。比如以前国企全部是国资,随后引入股份制,民营资本也逐步进入,很多国资都退出控股地位,这个时候为何不指责“国退民进”呢。国企和民企的合作中,民企也在分享着国企的资源和品牌等价值,这从另一个意义上说可称之为“进”,况且当下也有民企兼并收购国企的。我正在参与的很多央企、地方国企的改制,集团下面很多三、四级子公司在改制过程中面临退出,而收购方就是民企。所以无论是谁退谁进,要看究竟为什么退,对谁有好处,而不能一味指责和过分强调进退。我们要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
  最后,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是国企和民企结合是否能创造价值,能否带来新的发展,是否可以提高效率等。遵循市场发展规律的兼并合作不应该干涉。在未来以股东性质为企业分类的办法会逐步被抛弃。判断一个企业是否是好企业,只有两个判断标准:是否为消费者提供了合格的产品,是否对社会履行了责任。无论是哪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做得好就是好企业。
  张政军:“国进民退”概念其实很含糊,也没有各方认可的定义。如果分析已有的一些讨论,可能是指国有企业在某个行业发展壮大挤出民营企业,也可能是指国有资本在某些领域投资挤出民营资本,还可能指国有企业收购兼并民营企业。如果“国进民退”概念是指上述三种情况,那么从概念出发,国企对民企的兼并是一种“国进民退”的现象。
  但是我认为,因为“国进民退”概念的模糊,上述三种指向至少有一半是不对的。如果国有企业在某些竞争性强的行业通过提升管理、技术创新、专业运营极大地提升了竞争力,从而实现了发展壮大,是不是应该鼓励?如果国企并购民企是一种合法合规的、市场化的、双方自愿的行为,是不是也应该鼓励?事实上并购后民营资本并没有减少,而是自愿退出来,用到资本所有者认为应该投向的领域。
  我觉得目前存在不好的氛围,即把国企和民企对立化,对一些现象简单做出价值判断,从而把这个原属经济学的议题上升到意识形态。根据我们的研究和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国有经济发展的经验,国企和民企各有各的特点,在某些行业和领域、一国经济发展的某些阶段,是离不开国有企业的,不能因为国有企业存在治理难题就全面否定国有企业。
  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处于市场经济建设的初级阶段,市场体系尚未完备,市场机制尚不健全,作为转型经济体在立法和行业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空白。在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和行业监管的条件下,私有资本和外国资本拥有垄断地位,可能会使国家更难以控制,可能会使全民的福利受损,情况可能会更糟糕。
  刘瑞:没有所谓的国进民退现象,但是有国企兼并民企的市场行为。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角度看待国企兼并民企行为,就会把民企兼并国企行为一样等量齐观。我们需要再来一次思想解放,再来一次观念转变。用中国实践中产生出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去替代传统的西方市场经济理论,这样就可以正确看待所谓“国进民退”的现象了。
  左大培:第一,“国进民退”这个词本身就是错的,什么叫“国”,什么叫“民”,“民”能代表老百姓吗,哪个老百姓愿意让私企老板代表他?这只能叫“私”。第二,这完全是把经济活动政治化,是资本主义、教条主义人士玩的政治阴谋。他们反对国企扩张,甚至反对国企生存。像一些他们拿来质疑的个案,要好好分析原因。整合是因为民企安全事故频发,整合是按一定比例整合,还存在民企。这也说明市场是存在问题的,需要政府去介入去调整。对“国进私退”要从多个层次来考虑,具体事件具体分析:是国家出于战略考虑兼并重组,还是真正的市场行为,还是其他的情况。
  缘何质疑?
  《国企》:一直以来,国企兼并民企都引来质疑一片,像中粮入主蒙牛、达芬奇与首旅牵手,都引发了热烈争论。您觉得这种观点分歧背后的原因主要是什么?
  刘瑞:主要有三个原因。
  第一,顽固坚持西方市场经济教义的经济学家在主导专业评论。按照经典的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市场经济只能是私人企业的天堂。其中一个学术流派公共经济理论把国有企业看作政治性企业,顶多只能在特殊时期待在提供公共产品的领域,而不能长期存在,更不能待在提供私人产品的竞争领域。显然这是一种错误的主张。
  第二,一些媒体为吸引眼球,跟着那些主流评论起哄,对国企利国利民的贡献视而不见,却把国企内部存在的管理问题(如领导人腐败、公款消费等)无限上纲到所有制问题,把国有企业改革的探索性问题(如高管高薪、资本重组等等)放大成社会负面问题,把国有企业的战略选择行为(如自然垄断行为、参与市场竞争行为)误读为一般性垄断行为,把本不属于国有企业问题而是政府行政性垄断问题统统归为国有企业问题。目前,媒体对国有企业严厉有加而在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新型国有企业方面严重失声。
  第三,国有企业的公关能力不足。国有企业在市场经营能力上逐步与国际接轨,但是在公关能力上远远不够。国有企业应当就每一次兼并收购行为及时向社会发布详细的公开信息,及时答疑,消除负面舆论或者评论。
  潘朝金:我认为有五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对于国企,很多人用老眼光甚至是有色眼镜来看待国企。实际上国企近些年各方面都已经产生很大变化,很多完全竞争领域的国企都已经按照市场化规则去运营。很多人对民企存在的问题,对国企正在发生的变化,对经济转型大环境的认知不够充分。第二,将对国资的管理体系问题与国企的经营管理问题相混淆。比如将对国企垄断、利润上缴比例过低等国资管理问题的不满,加诸国企经营问题上,这两者并不是一个概念。第三,国企管理方面也确实存在不足,比如信息披露、利润分享、行业垄断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这些也是质疑的根源。在经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国企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所以,必须加大两方面的改革,才能消除质疑。第四,国企的定位问题也会让很多人困惑。国有资产分为性和经营性,如果将经营性的都看作公益性的,那么国企的很多行为都会受到质疑。第五,我们国企缺乏足够的、全面的宣传,以致大众了解不多,就容易被误导。为加坡淡马锡在国内不像我们的国企这般受到攻击?这值得我们学习。我想,《国企备忘录》的播放,将有助于人们加深对国企的了解。
  张政军:公众对国企兼并民企有质疑,需要政府反思其原因何在。这些质疑的背后就是公众怀疑国有资产流失、利益输送、不公平、行政权力强行介入。这些质疑需要政府约束行政权力,将行政权力规则化,建立公平高效的市场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和运营,在国有企业中建立起规范的治理机制。如果市场足够透明,产业政策和行业监管、国资监管足够到位,政府管理水平足够高,无论是哪种性质的企业互相兼并都不会引起这么大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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