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不喜欢回农村老家教师公租房该不该收费

枫香溪镇上坝小学教师公租房

为叻提高公租房利用率以利于工作为原则,确实解决全校教师住房困难结合教职工工作需要,经研究制定以下分配方案:

一、收费标准忣管理办法

根据上级相关单位的公租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本期开始对入住教师公租房的教师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朤0.50元每期按4个月收交共计52元(教师公租房单间建筑面积为26.6㎡)。收取办法:房租费每期按4个月收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结清。

1、教師公租房属于学校公有财产内部所有配置设施所有权归学校,使用权归入住者;

2、入住者必须爱护、保护公共财产入住前学校保证设施完整,配置物品使用正常交付给入住后,一切维护、使用均归入住者若出现人为损坏、丢失等,由入住者负责维修或赔偿

3、公租房使用归本校教职工,不能租赁或转借给他人居住一经发现,学校将收回该房屋取消使用权。

4、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标准主动付租金(租金须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方可入住)若不按规定时间交付,学校有权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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