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 精准扶贫贫贷款包保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精准扶贫实施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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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篇一:精准扶贫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实施“六个到村到户”精准扶贫要求,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省、全市、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为扎实抓好新丰村“六个到村到户”精准帮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实施精准扶贫的要求,紧紧围绕试验区“三大主题”,以“六个到村到户”为抓手,以打造新丰“精准扶贫”示范村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坚持长期效益与短期效益相结合、坚持分类指导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精确瞄准贫困群体,采取有效措施,为推进新丰村全面小康进程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和推进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生态移民、基础设施“六个到村到户”,确保2014年新丰村减少贫困人口 72 户 225 人,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素质技能和村风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群众发展信心和幸福感指数明显增强。
  三、工作任务
  (一)结对帮扶到村到户。
  按照市委、区委“一村一扶贫工作队、一户一帮扶责任人”、“单位到村、干部到户、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要求,在区扶贫办结对帮扶的基础上,明确72人驻村,确保每户贫困户有1名帮扶干部。要建好档。对前期识别出来的贫困人口,建立精准扶贫对象管理档案,实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档。要建立贫困退出机制,实行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要算好帐。以户为单位,了解当前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算好时间帐、经济帐,找准脱贫致富的路径,“一户一策”制定年度目标、阶段计划和帮扶措施。
  (二)产业扶持到村到户。
  针对新丰村和贫困户实际,按照市场需要什么种(养)什么,什么赚钱种(养)什么的要求,尊重群众主体意愿,每户找准产业发展和增收路子,制定覆盖到户的产业发展规划,全面推进产业扶持到村到户。2014年,计划种植马铃薯2500亩,玉米2500亩,烤烟900余亩,同时发展家庭养殖,计划盎а 20羽,养猪2头以上,养牛1头。
  (三)教育培训到村到户。
  加大对贫困户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和接受高等教育的资助力度,依托大银镇助学基金,对考取高中(中职)以上在读学生,每学期每个学生可借钱200――500元,帮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杜绝贫困家庭因学致贫、因学返贫。进一步加大贫困学生家庭救助力度,力争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进一步加大在职教师的培训力度。以开展“夜校培训班”、“小手牵大手”、“文明卫生进家庭”等活动为载体,着力改变群众传统生活陋习,树立文明卫生新风尚。大力开展技能培训,以适用技术、产业化技能、劳务输出和就业创业等为主要内容,确保年度拟减贫且有劳动能力的每个贫困户至少1人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能。
  (四)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
  对仍未参加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实施危房改造。对已进行危房改造的农户进一步提升改造,完善功能、美化环境。
  (五)基础设施到村到户。
  以推进小康创建水电路讯房寨“六项行动”计划为抓手,引导和支持农户改厕、改圈、改厨、改灶,建沼气池、文化室、宣传栏等,改善新丰村生产生活环境。按照谁受益谁养护的原则,探索建立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2014年,新建和改造新丰村水源点和供水管网,解决全村及186名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全面推进电网升级,实现一户一表率100%,农户端电压合格率达95%;硬化通组公路2800米、实现户户通广播电视;力争将新丰村打造成为文明示范村寨。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协调到位。
  精准帮扶驻村工作队要积极争取各类帮扶项目,加强与项目涉及部门的对接协调,统筹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乡人民政府、新丰村“两委”是项目组织实施的主体,协调处理好各类矛盾纠纷,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二)综合帮扶措施到位。
  对具备产业基础和发展条件的贫困人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转移培训和产业扶贫;对生产生活条件差的贫困人口,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边远贫困人口,实施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协调民政部门实施社保兜底。要发挥市场和金融资金的作用,引导扶贫资源、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聚集。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三)项目监管到位。
  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切实加强项目质量和资金的监管。坚持从设计、材料等源头抓起,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口,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规违纪行为,保证建设质量。要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基层组织服务到位。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精准帮扶与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让基层组织成为发展生产、减贫摘帽的主力军。尊重群众在脱贫致富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其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培养造就一批致富领头人,改变落后面貌。
  (五)宣传提炼总结到位。
  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广大干部群众自强不息、战胜贫困的先进事迹,总结新丰在推广扶贫开发实践中探索的成功经验,加大对新丰村深化“三大主题”、实施精准帮扶工作的总结宣传,凝聚强大的正能量。
篇二: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等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努力加快全县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步伐,确保以“六个到村到户”为抓手,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为引领,紧紧抓住中央实施精准扶贫的重大机遇,围绕县委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忠实务实实干兴县,同心同苦同步小康”主题,按照“强基础、调结构,提素质、惠民生,控人口、保生态”的要求,以“六个到村到户”为抓手,坚持分类指导、分类施策,切实做到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切实增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于贫困户,真正用在贫困地方,努力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的发展基础。
  二、总体目标与时间要求
  全面推进“六个到村到户”,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县的贫困乡镇、贫困村全面脱贫,减少贫困人口20万人。其中:2014年实现9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任务,减少贫困人口8万人,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2500元以上; 2015年完成10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任务,实现贫困乡镇全面脱贫,减少贫困人口6万人,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2700元以上; 2016年完成9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任务,实现贫困乡镇全面脱贫,减少贫困人口6万人,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
  三、组织保障
  为扎实有效推进“六个到村到户”,实施精准扶贫,经研究决定,成立大方县全面推进“六个到村到户”实施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办,许晓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章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彭琨、杨吉贵、彭启福、高跃、居明兴、张德贵、黄大运、赵昌伦、龙和劲、卢娟、刘家华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指导和督促各级各部门有效开展工作,有序推进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工作。为强化办公室工作力量,从县直相关单位及部分乡镇抽调6位同志到办公室办公(其中,从县档案局、统计局、扶贫办各抽1名同志,其他3名同志在其他县直相关单位及部分乡镇中抽调)。具体负责“六个到村到户” 精准扶贫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包括协调调度、材料的收集、汇总、反馈、规范建立、管理、更新、一户一档的扶贫工作纸质及电子档案,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实施“六个到村到户”精准化扶贫具体措施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为使扶贫工作的针对性更强、精准化程度更高,确保 “六个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甄别界定。由县扶贫办牵头,各乡镇配合,按相关扶贫标准及规定界定清楚贫困户数,进一步摸清全县贫困人口数量。各乡镇对界定出的贫困户名单要入户调查,实行行政村级评议,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及“两代表一委员”监督,公示期应在7天以上,确保公示到村、到组、到寨、到户,要逐户进行签字确认,并对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收到举报调查属实符合贫困户标准的贫困户,经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签字确认后方可上报。
  二是分类管理。由县扶贫办牵头,各乡镇配合,对已甄别界定清楚的贫困户实行分类管理,分别为:扶贫户、扶贫低保户、无劳动能力低保户、五保户。其中,“五保户”、无劳动能力“低保户”由县民政局、人社局纳入民政低保和社会救助保障体系进行管理。
  三是建档立卡。由“六个到村到户”实施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扶贫办、各乡镇与各涉及部门配合,对贫困户建档立卡实行一户一档台账管理,并建立相应纸质个档及电子档案。
  贫困户基本信息采集表应包括以下内容:户主、家庭成员、姓名、性别、族别、年龄、文化程度、从事职业、技能、特长、收入、住址、贫困成因、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政治面貌、拟从事职业、扶贫意向产业、扶贫培训、扶贫规划、脱贫时间、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及基本信息。
  (二)统一部署分项实施
  1、结对帮扶到村到户
  牵头领导:章 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扶贫办、小康办
  配合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目标要求:正、副县级领导及正、副科级实职领导的帮扶对象脱贫率达到100%,一般干部的帮扶对象脱贫率必须达到98%以上。
  时间要求:三年内完成
  具体措施:
  第一条:结对帮扶分为三个层级,即:县级结对帮扶、乡镇结对帮扶、村级结对帮扶。每个层级分别建立台账、档案统一管理,并保持上下统一、信息吻合、分清职责。其中,县级结对帮扶按照方委通字〔2014〕12号《中共大方县委关于调整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联系帮扶包保乡镇(办事处)工作的通知》执行,按照县级干部包乡、联村、结户,部门领导包保联系到乡、到村、到户的要求实施结对帮扶;乡镇结对帮扶按照乡镇领导包保联系到村、到户、一般干部联系到户的原则实施结对帮扶;村级结对帮扶要将包保责任落实到村两委班子成员、党代表、人大代表、致富能手等人员身上。按照包组联户的原则实施结对帮扶。
  第二条:全县结对帮扶实行“五四三二一”结对帮扶的精准扶贫办法,即:一名正县级领导结对帮扶五户困难群众,一名副县级领导结对帮扶四户困难群众;一名实职正科领导结对帮扶三户困难群众;一名副科级领导结对帮扶两户困难群众;一般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一户困难群众。帮扶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为贫困户出主意、想办法和给予必要的培训、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支持,帮助其尽快脱贫致富。
  第三条:实行“五四三二一”结对帮扶的正、副县级、正、副科级包保到户的工作,由县“六个到村到户”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明确到户,一般工作人员按在岗财政供养人员数,把具体农户包保到单位,由单位统筹包保到人,实行双轨结对帮扶。一是正、副县级领导及正、副科级领导按照“五四三二一”结对帮扶实行个人包保结对帮扶贫困户,原则上结对帮扶贫困户在其包保乡镇选择。二是一般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实行单位牵头包保制,即各单位按照本单位一般干部职工应对口帮扶贫困户数进行整体统筹包保和个人结对包保的双轨制包保。三是原则上各单位对口帮扶贫困户在本单位联系包保乡镇选择,若该单位应对口帮扶贫困户数超过联系包保乡镇贫困户数,在其联系包保乡镇比邻乡镇就近选择对口帮扶贫困户。
  第四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认真调研,采取“定责任、定对象、定规划、定措施、定成效、定督促考核”的“六定”办法制定完善相关考评细则,结合“五四三二一”对口帮扶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每月考评细则及年度考评细则。
  第五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制定的考评机制与督查机制,对“五四三二一”对口帮扶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半年一评比、一年一总评,确保精准扶贫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
  第六条:结对帮扶干部及单位每月至少要到帮扶对象家中上门服务一次,并作好相应的对口帮扶“民情日记”,在上门帮扶中要结合帮扶对象实际情况制定帮扶方案,并对帮扶对象建档立卡,按照县全面推进“六个到村到户”实施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印发的相关表册,分单位录入电子档案。相关民情日记、帮扶方案将作为当年度扶贫工作考评印证资料。
  2、产业扶持到村到户
  牵头领导:许晓鹏(县委副书记)
  章 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林业局、农牧局、工能局、各乡镇(办事处)
  目标要求:根据贫困户的主观意愿和客观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因户择业,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类施策,精准扶贫实行规划到村、项目到户、增收到人,把扶持资金真正落实到每村每户经论证可行的产业项目,努力发展一批特色优势产业村、种养殖大户。
  时间要求:三年内完成
  具体措施:由扶贫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根据结对帮扶统筹拟定帮扶计划,结合实际做好发展规划,以户为单位、以组或专业合作社为单位、以企业为单位分类进行扶贫。
  第一条:产业规划到村到户,围绕畜牧、烤烟、核桃、中药材、猕猴桃、蔬菜、乡村旅游等产业,结合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县内企业用工需求,由帮扶单位和乡镇负责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谁负责帮扶谁负责规划的原则,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产业规划。
  第二条:产业发展资金到村到户,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县级产业资金到村到户,统筹各部门资金,列出产业规划,组织项目实施,(职场范文网 /)吸纳贫困户参加就业和参加项目实施。县直部门和乡镇联系的产业扶持项目资金由各部门统筹安排到村到户。县财政局、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要确保涉农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障涉农资金到村到户。
  第三条:专业合作社发展到村到户,每1-2个村至少建立一个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头、技术指导作用走出产销一体化脱贫之路。
  第四条:授信评级到村到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要建立贫困农户授信评级到村到户。
  第五条:产业扶持验收到村到户,实行层级验收,接受社会监督,帮扶单位或帮扶干部对结对帮扶对象进行初验收,达到帮扶成效及脱贫标准后向乡镇和扶贫办申请验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综合验收组进行验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后归档。
  第六条:由县扶贫办牵头,林业局、农牧局和乡镇配合,负责对相关扶贫的产业规划进行把关和指导,确保产业项目规划切实可行,达到让精准扶贫对象全面脱贫致富的目标。
  3、教育培训到村到户
  牵头领导:管庆良(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黄洪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吉贵(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扶贫办党组书记)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组织部、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林业局、人事局、科技局、各乡镇(办事处)
  目标要求:整合全县各部门各类培训资源,全面提升贫困户的发展素质,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按照每户的产业规划,分行业、分专业进行针对性的技能技术培训,确保每户贫困户至少有1人参与培训,掌握1-2门结合自身发展需求的实用技能技术。努力培养一批特色产业示范带头人、科技种植养殖能手和农民经纪人。
  时间要求:三年完成
  具体措施:
  第一条:各项培训要由培训单位根据培训时间、地点,学习科目、培训人数等拟定培训方案,培训结束要组织参训人员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学员发放培训证书,对考试未合格的培训人员要及时纳入下一轮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对象熟练掌握培训技能。
  第二条: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强化对结对帮扶干部自身的培训,对派驻贫困村驻村工作组5位同志进行培训考试。
  第三条: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农牧局、扶贫办、林业局、人事局、科技局等部门配合,充分整合全县扶贫“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等培训资源,以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等职能技术培训为重点,对帮扶干部及贫困户进行技能培训,确保每户贫困户至少有1人参与培训,帮扶干部至少掌握1-2门以上符合自身发展的适用技术。
  第四条:由各乡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组负责深入各村重点摸清6-16周岁、16-22周岁、22-60周岁三个年龄段贫困人员数量。对6-16周岁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16-22周岁的实施中职培训;22-60周岁的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
  第五条:培训单位要对其所培训人员建立专门的培训档案,同时报纸质和电子档案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装入个人档及电子档,教育培训工作要作好相关记录并附有培训相关图片,确保培训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县扶贫办牵头负责对贫困户培训对象进行评估,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对培训实效进行考核。
  4、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
  牵头领导:张 东(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徐 萍(县委宣传部部长)
  牵头单位:生态办
  配合单位: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各乡镇(办事处)
  目标要求: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视家庭收入、人员构成情况,合理确定改造面积和资金投入,逐村逐户建立档案并同时报纸质和电子档案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装入个档及电子档,让困难农户真正受益,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不走过场。
  时间要求:三年完成
  具体措施:由生态办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第一条: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的开展要结合生态移民搬迁的实施,充分考虑产业布局与村庄规划,杜绝重复建设。
  第二条:由生态办牵头、乡镇负责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户的认定工作,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党代表和村民代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农村危房户的认定,选定的农村危房户名单进行7天的张榜公示,张榜公示要到村、到组、到户,每家每户对张榜公示结果要签字认可,确保农村危房户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第三条: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的过程中,各乡镇要及时公布相关工程情况,提高危改项目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实现“阳光操作”。同时,要发挥民生特派组职能,有效监督危改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第四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县督办督查局、实绩考核办适时对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工作进行督办督查、考核考评,确保高标准完成目标任务。
  5、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
  牵头领导:张 东(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徐 萍(县委宣传部部长)
  牵头单位:生态办
  配合单位:监察局、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环保局、林业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和各乡镇(办事处)
  目标要求:按照“科学规划、政府引导、农户自愿、先易后难、突出重点、鼓励探索”的原则,积极稳妥让涉迁农户“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确保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
  时间要求:三年完成
  具体措施:
  第一条:由生态办牵头,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办和各乡镇负责配合,借鉴以往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的经验,进行科学选点规划统筹基础设施建设,避免重复建设。移民搬迁还要与小城镇规划、产业布局等相结合,科学合理、积极稳妥开展工作,确保涉迁群众“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
  第二条:在实施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前,各乡镇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及时公布扶贫生态移民的规划选址、集中安置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规划等相关情况,真正让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第三条:在实施扶贫生态移民搬迁过程中,县生态办、规划局、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等单位要通力配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与资金使用安全。
  6、基础设施到村到户
  牵头领导:张 东(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徐 萍(县委宣传部部长)
  牵头单位:大方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6+2”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监察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扶贫办、农牧局、审计局、住建局、供电局、工能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环保局、整治办、教育局、卫食药监局各乡镇(办事处)
  目标要求:严格按照大方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推进我县“6+2”行动计划。
  时间要求:三年完成
  具体措施: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抓手,积极争取落实项目资金,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6+2”行动计划。由大方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6+2”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监察局、财政局、扶贫办、农牧局、审计局、生态办、水利局、交通局、住建局、工能局、供电局、教育局、卫生局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负责落实“6+2”行动计划的统筹实施工作。其中:
  (1)小康路行动计划: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管庆良牵头,生态办、审计局、监察局、财政局、交通局、涉及乡镇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牵头实施。
  目标任务:在现有道路基础上,结合省市县“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油化或硬化完成所有乡镇的通村公路建设,实现100%的行政村通水泥路或油路的目标。
  (2)小康水行动计划:由副县长章育牵头,水利局具体负责牵头实施。
  目标任务:解决好水利基础设施向下延伸问题,建立起小型水利灌溉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和灌溉问题。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保障,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3)小康房行动计划: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东牵头,住建局具体负责牵头实施。
  目标任务: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基础上,结合村庄整治、扶贫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工程,对农民住宅建设进行正确引导,帮助农民建设美观、实用、建筑形式多样化、具有地方及民族特色的住房,逐步实现农村住宅向安全适用、功能配套、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节能环保方向发展。
  (4)小康电行动计划: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东牵头,供电局具体负责牵头实施。
  目标任务:着力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用电公共服务均等化、理顺电网管理体制、农村电网电压质量提升”四大工程,强化农村供电服务基础管理,统筹城乡电网协调发展,提高农村电网装备、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到2020年,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建成智能、高效、可靠、绿色的农村电网,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电,解决农业生产用电问题。
  (5)小康讯行动计划: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东牵头,工能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网络公司、邮政局配合实施。
  目标任务:提高农村通信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提高乡村通信网络覆盖率,提升广大农村通信基础设施的维护和信息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自然村通宽带工程,打造大方“四在农家.美丽乡村”信息高速公路。实施深化村邮工程,大力推进集农资、邮政、通信、报刊和其他农村服务的综合性村邮站建设,基本实现大部分农村“足不出户、尽享邮政”的通邮目标。
  (6)小康寨行动计划: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徐萍牵头,财政局负责牵头实施,生态办、环保局、整治办、文体广电局、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扶贫办、农牧局等配合实施。
  目标任务: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投入到小康寨文、体、环、卫、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及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村寨,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使全县精品小城镇不断涌现,农村更加美丽、和谐,农民更加富裕、幸福。
  (7)小康校行动计划:由黄洪江副县长牵头,教育局具体负责牵头实施。
  目标任务:改善学校软硬件环境,围绕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校园占地、教学及辅助用房、师生比、寄宿生人数、计算机、班班通、图书、实验设备等建设。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更快推进全县教育“9+3”计划,全面完成“小康校”工程。
  (8)小康医行动计划:由副县长陈德奉牵头,卫食药监局具体负责牵头实施。
  目标任务:按照“项目建设到乡到村”(即:项目规划到乡到村、医疗机构覆盖到乡到村、专业人才配备到乡到村、诊疗设备落实到乡到村)、“定点服务到组到户”(即:公共卫生宣传到组到户、预约服务到组到户、健康管理到组到户、疾病防控到组到户、随访服务到组到户)的要求,加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础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卫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半小时优质服务圈”作用,使农民群众得到更大实惠,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基础设施到村到户的督促考核由“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确保3年内完成。
  五、宣传报道
  县委宣传部门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县电视台、报社要开设专栏,对整项工作开展过程进行跟踪报道。
篇三: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件)关于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
  精准识别是指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将贫困户和贫困村有效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
  精准帮扶是指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和贫困村,深入分析致贫原因,落实帮扶责任人,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精准管理是指对扶贫对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建立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时反映帮扶情况,实现扶贫对象的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精准考核是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识别、帮扶、管理的成效,以及对贫困县开展扶贫工作情况的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二、重点工作
  (一)建档立卡与信息化建设
  (1)建档立卡。国务院扶贫办制定《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明确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负责省级相关人员培训、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各省(区、市)根据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分省(区、市)和分片区贫困人口规模,按照《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中确定的贫困人口、贫困村规模分解和控制办法,负责将贫困人口、贫困村规模逐级向下分解到村到户,并负责市县两级相关人员培训、专项督查等工作;县负责贫困户、贫困村确定,并组织乡(镇)村两级做好建档立卡工作。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工作,相关数据录入电脑,联网运行,并实现动态管理,每年更新。
  (2)信息化建设。国务院扶贫办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制订标准规范,整合办内原有信息系统,建设统一的应用软件系统。各省(区、市)、市(区)、县(区)负责设备购置、人员配备、数据采集和更新等工作。通过信息化建设,引导各项资源向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配置,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此项工作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以后逐步升级完善。
  (二)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3)各省(区、市)普遍建立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并建立驻村帮扶工作队、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数据库。此项工作由各省(区、市)负责,2014年6月底前派驻到位。
  (4)做好干部选派工作。各省(区、市)要充分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参与驻村帮扶工作,选派有较高政治素质、能力较强、特别是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并明确职责分工、帮扶项目、考核办法和问责制度等。
  (5)落实帮扶责任。驻村工作队负责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协调帮扶资源,统筹安排使用帮扶资金,监督帮扶项目实施,帮助贫困户、贫困村脱贫致富,不脱贫、不脱钩;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各项扶贫开发工作。
  (6)建立健全帮扶制度。各省(区、市)建立健全驻村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制度,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提拔重用,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实行退出和问责。加强驻村工作队的规范管理,实现驻村干部帮扶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培育扶贫开发品牌项目
  各省(区、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大力培育行得通、能管用的扶贫品牌。
  (7)雨露计划。各省(区、市)扶贫和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完善雨露计划实施政策和规划,对参加中高职教育或两年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发放生活补助,提供扶贫贴息贷款支持,提升贫困户新成长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稳就业、拔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继续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村适用技能培训和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
  (8)扶贫小额信贷。各省(区、市)扶贫、财政和金融部门负责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没有外出就业、有一定技能又有创业意愿的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贴息贷款,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帮助“换穷业”。提高瞄准性,加强监管,真正惠及贫困户。
  (9)易地扶贫搬迁。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局)与扶贫部门共同负责制定规划和计划,对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就地脱贫成本高、难度大的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结合新型城镇化中解决“三个1亿人”问题,使这部分贫困群众彻底“挪穷窝”。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要充分尊重搬迁户的意愿,并着力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融入等问题。
  (四)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0)各省(区、市)扶贫部门要将扶贫措施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紧密衔接,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培育扶贫开发品牌项目的同时,继续做好整村推进、互助资金、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
  (11)各行业部门,要重点围绕落实25号文件,组织实施好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十项重点工作”。各行业部门按照25号文件要求,制定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
  (12)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国务院扶贫办统筹建设中国扶贫网,将贫困户、贫困村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互联共享,实现社会扶贫资源的精准化配置。各地也要根据实际,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国务院扶贫办负责顶层设计,各级扶贫部门组织实施,2014年底前完成。
  (13)完善社会扶贫帮扶形式。鼓励引导各级定点扶贫单位、参加扶贫协作的东部省市、军队和武警部队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扶贫参与主体,到贫困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帮扶活动,努力做到帮扶重心下移到贫困村、帮扶对象明确到贫困户,帮扶措施到位有效,帮扶效果可持续,实现社会帮扶的精准化、科学化。国务院扶贫办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各省(区、市)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于2014年9月底前完成。
  (六)建立精准扶贫考核机制。
  健全贫困县精准扶贫考核机制,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研究重点县退出机制。
  (14)中组部牵头,国务院扶贫办、国家统计局配合,2014年12月底前修订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贫困县考核工作指导意见》,重点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将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完成减贫增收任务情况,增设精准扶贫考核的内容、指标,并合理确定分值权重。
  (15)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发改委、财政部,2014年6月底前修订出台《扶贫工作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地方政府扶贫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扶贫成效。逐步建立以考核结果为导向的激励和问责机制。根据考核和评估结果改进和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现精准扶贫、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
  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要求,是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底数不清、目标不准、效果不佳等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精准扶贫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片区牵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都要做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强化扶贫开发队伍建设,加强县、乡(镇)两级扶贫部门力量,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能。
  (三)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原则,逐级分解落实;扶贫部门要抓好精准扶贫工作的顶层设计、沟通、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分工,发挥职能和行业优势,切实加大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的帮扶力度;要搭建有效平台,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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