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美容院股份制美发股份制法人有多大风险

出自 MBA智库百科()
股份制经济(Share Holding)
  股份制经济是指全部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投资举办企业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类型。股份制经济主要有和两种。
  股份制经济的基本特征,决定了股份制经济较之其他类型经济更具有约束、、制衡机能,是其活力和生机的天然条件.也是区别于其他类型经济企业的组成体系 {訇成方式和经营管理体制的根本分水岭,其基本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1.资本的二重化,使所有者和经营者“双赢”的期盼像一双无形的大手,紧紧地、时时刻刻控制和制约着经营者和所有者。
  不论是上市股份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只要发行了股票驳颁发了股权征,从公司’世立的时刻起.其资产的所有权就一分为二:即资产的法律上的所有权和资产的经济上的所有权就实现了彻底分离.其资本 产)就二重化了:这就是说,同一价值的资本变戚了两种存在形态,分属两类掌握。从资本形态上说,分为现实(实物)资本和,即实物形态,以的形式存在,由企业(公司)掌握;虚拟资本,即的权益形态,以股权的形式由出资者——股东掌握。
  由于资本二重化.企业的财产分离为实物昕有权与价值所有权,也就意味着它们的主权和运营也分离和独立了 资本的法律上的昕有权.变成股权,归股东所有,成为企业财产的终极所有者,行使股权赋予的一切主权,即依法行使出资者权益,包括、出资受益、选择经菅者三项权利 当然,也有根据需要将所持股份转让和买卖的权利 权利的大小,取决于所持股份的多少:权利的维护,由保证。至此,股权使股东的主权和利益得到了保护,责任与义务、权利与风险也对等设置。
  代表拥有企业实物资产的所有权,即完垒独立的资产经营权,并据此构成了合法经营,并承担相应民事权利 责任 义务的企业法人财产权 它包括企业实物资产几近全都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企业作为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主体,行使经营者的充分主权,企业法人对企业资产享有直接的、排.他性的、不受投资者(股东)和其他机构直接干预,完全独立的经营扳:这既有利于企业的自我积累和发展,有利于企业的自我约束.也有利于经营管理的专职化、市场化和职业化的企业家队伍的培育综上所述,用形象化的比喻 股份制经济资本的二重.化,就像一把双刃剑,时刻高悬在资产所有者和资产经营者头上,具有法律赋予的成摄力和震撼力它激发了两个积极性,形成了多重压力.所以,力保资产像值增值.加速的“双赢”意愿,时时刻剡的在激励着一份资产的两个经济主体,形成了股份制经济特有的资车经营匿力。
  2.股份制经济产权明晰。
  各经济主体的权能界定分明、规范且法律化。股份制企业是由诸多股东出资八股创立的 因此 殴份制企业产权的主体 具有天然明晰性:其含义包括两方面:其一,出资来自何方,是法人出资还是自然人出资?很明确,这是定性的含义:其二.出资人段的数量是多少,是还是,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数量很清楚.这是定量的含义不仅如此.在或其他单项协议里各个经济主体的权能、利益、区界 分得一清二楚;不仅资产的存量清楚,资产的增量也是毫不含糊的。
  在中,与资产主权密切相关的有三个产权主体:第一,股东是企业资产的终扳所有者.是股权的主体,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其所有者的权利;第二,董事长(含董事会成员)是企业资产经营权的决策者 是企业现实资产的产权主体,他通过董事会行使经营决策权,经营成败盈亏.资产保值增值,董事会负垒责;第三,总经I理受聘于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按照董事会的决策,具体落实经营权的主体,垒权独立地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三个经济主体相互独立,叉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互相促进 《公司法》对各经济主体的职责 权限,义务、利益、法律责任界定清晰明了。
  3.股份制经济的产权结构是多元的,而企业资产叉是集中完整不容分割的。
  在中,产权股票化.股票大众化,一个股份公司往往有成千上万个股东:基于股权的多元和分散,真正左右企业、控制企业的是一些大股东,中小股东由于持股数量少,股权也少.不可能对企业有大的影响,股份企业的这一特点就派生了两种后果:一是能使大股东利用大众的投资,集聚壮大其经济实力;二是由于众多中小股东得不到,破少了意见分歧,避免了决策的分散化:当然.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尤其在现阶段股东持股两极较为分化的庸况下,能够听到中小股东的声音,是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的现实问题 某些大股东的独断专行,也是需要平衡和抑制的,否则.也就徒有其名了。
  4.股份制经济奉行“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的原则
  把企业和股东紧密联结为—个利益共同体 增强了聚合力。股份制企业的财产是众多股东们共有的 因而,企业经营中发生的盈余和亏损,必然是利润大家共享,亏空大家分摊。这样,就把企业与股东紧密联结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惧损,毫无例外 在这种格局下,企业与股东,经营者与股东,股东与股东在共同的干 害关系的基础上有机联合起来,在处理自身干 益与共同干 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方面就比较容易找到共同的契合点,各种关系也容易理顺。这就是股份制经济特有的。
  5.股份制经济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具有平等性。
  股份制企业的资产划分成若干等额的股份,一切经济活动均以股东投资八股的资本金额为准,完全按一股一权一利和 股刊权同利同风险的原则办事,实行殷权平等.没有半点特殊,且一切括动都是公开的.具有很大的透明度。
  当前,随着监管力度日益强化 对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的周期、格式、内容、等要求越来越严,中介机构的审核、公证、法律意见书也越来越同国际接轨。这一切有利于提高股份制企业的社会信誉和透明度,有利于社会监督,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6.股份制经济实行“有限责任制”,坚决杜绝无度“输血”。
  有限责任制是最基础、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这就是说.当公司因故或经营不普倒闭时,股东只以自己八股的股金对承担清偿责任.至此为限.股东的其他财产与此无涉。
  有限责任制起到了分散风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而且是重要的制约机制 当企业亏损时。以赔完股本为限,不像以往的国有企业.往往通过“输血”或核销、补亏.通过政府行为使其硬撑。因此,有限责任制又是一种通过资产对经营者行使制约的机制=在股份制条件下,股东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第一,若好,股东持股,凭股权获取、股本增值的利益;第二,若企业经济效益低下或企业成长性较差.股东可将或出卖. 第三,股东可以根据的涨落,适时买进卖出,博取价差的。这是投资者从外部对企业进行影响和制约。在企业内部,股东可以通过发表意见、投票表决等权利影响制约经营者:所有这些,都是压力.影响和制约着企业经营者,推动企业进步。
  7.经典股份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产权证券化、、市场化。
  股票具有三个特性:第一,不返还性 股东一旦投入,不可中途抽资退股 这保证了企业资产的完整性和经营的不间断性、同时也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第二.流通性:通过可以随时变现和转让,这就赋予了股东 ”和 ”两种选择 加大经营者压力。第三,风险性。投资股票的收益不是现实的.而是预期的,而这种预期,又受诸多因素和条件的影响和制约.较难把握.因而风险极大。举例来说,2001年7月以来,我国股市快速持续下跌,至今年1月15日.沪深两市总市值已缩水l.41万亿元,这个数字,相当于截至目前我国城乡居民的1.9%,多么触目惊心J两市也由去年6月的1.9万亿元降为1.33万亿元,缩水达30%:试想.这1.41万亿元的“蒸发”,摊到股东身上.损失有多大!按照《公司法》要求,股份制企业组织机构所包括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舍、经理层四大部分.分另 构成了决策、监督、执行三大机能,有力地保证了企业按《公司法》所规定的要求运行。而股份制经济的产权构成及其特性,尤其是股份制经济在财产的组织方式上所突出的基本特征,又像精髓一样从内部加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股东的参与度.这就给股份制经济倾注了极大的生机和活力 但客观的经营效果如何。则完全取决于经营者的管理才干和企业技术皂q新能力以及产品的升级换代能力和市场占有率,绝不是简单的改制就能一劳永逸、立马见效的。
  把股份制作为我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以解决社会经济生活中深层次矛盾的一种思路,已成为理论界讨论的热点。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对股份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是否可行存在着种种顾虑。这对我们目前正在进行股份制操作不能不是一种思想障碍。为此,对股份制经济,我们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一、股份制经济是和社会化生产的产物而不是私有制的产物
  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股份制是随着和商品经济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一种社会化形式,认为股份制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产物的观点是不对的,因为股份制经济要比资本主义制度产生得早,它的发展完善过程,是与生产社会化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紧密联系的。
  随着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资本追逐价值增殖的本性.使生产的社会化和商品经济的范围日益扩大,大规模的商品经济以及相应金融信用制度的发展.促使企业的的组织形式发生着深刻的变革.使得股份制经济在资本主义经济生活中得到广泛发展。究其原因有:
  第一,是生产的社会化发展的客观需要。资本主义产业革命创造出新的巨大社会生产力,这必然引起新的企业组织形式的出现。首先是日益扩大,遇到了同个别资本数量有限性的矛盾,于是出现按一定章程集资合营的组织形式。其次是的加剧,推动了单个资本间为求得生存和追逐高额利润的相互联合;最后是中各项职能专业化,尤其是经营管理日益成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之独立出来行使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因而股份制经济形式就伴随着这种社会化生产的客观要求应运而生。
  第二,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商品经济是通过各生产者相互交换自己的产品,来追求价值增殖为目的的经济活动形式。这样,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社会财富由几千年的实物形态转化为货币价值形态.这为股份制经济的筹资经营提供了决定性的前提条件;其次是货币价值形态发展,使各商品经营者之间借助这种信用制度形成了债权与债务关系,并由这种形式而产生的股票、债券的流通,又创立了庞大的.这为股票、,把社会闲置资金集中使用创立了市场;再次是商品经济发展,促进了各种的独立化,并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各种的形成和建立.这为股份经济把社会各种生产要素进行资源台理配置、,同时为投资者交易股票、转移资金,提供了便利条件。因此,没有商品经济发展,没有货币价值社会财富形式的存在,就没有金融市场和现代股份经济。
  上述的分析可蹦清楚地表明,股份制经济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在于生产社会化和商品关系的发展,而并不一定与私有制有必然的联系。从股份制作为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必然产物来看.可以这样认为.只要有商品货币关系存在,股份制经济形式也将继续存在。
  二、股份制经济产生于私有制,但又是对私有制的否定
  股份制作为商品经济关系产物的一般形式,其本身并没有明确的社会规定性,但是它的存在又总是与一定的生产方式相联系。把股份制肴作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产物的观点,不仅是因为它是资本主义社会占统治地全的企业形式,还因为从直观上看,它所包含的的内涵也是私有制。因为股份经济持股人所拥有的股份是他个人财产的体现,尽管可以通过证券市场的买卖来转让股权,但股票无论怎样转手,都不会改变财产的私人性质。
  资本主义社会股份制的内涵是私有制,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如果从它的发展和发生作用来看,却同时又具有天生的反对财产私有制的性质。这表现在:
  第一,股份使用社会性与私有制的矛盾。既然是作为合资经营的股份企业,就不可能是单个资本家的,企业资本的筹集是个,、资本,但却以联合起来的社会资本形式来使用,这是与资本私有制的本性相矛盾的。
  第二,股份产权社会化与私有制的矛盾。产权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权利,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不少企业为增强内聚力和雇员责任心,采取鼓励职工购买本企业股票的措施.这种股权的分散化,不仅结束了资本家独有的时代,而且又是对私人资产独占产权的扬弃。
  第三,股份增殖社会性与私有制的矛盾。资本的天性就是自我增殖并占为已有,这在单十资本企业表现尤为明显,但股份制企业规定必须使增殖后部分财产作为企业共有财产(),这种形成的资本集体是与的私有属性相矛盾的。第四,股份管理的社会化与私有制的矛盾。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由于股票面额的降低使发行量增大,吸引了许多不太富裕的投资者,这为数可观的公民股份不仅打破了企业内部资本家一统天下的局面,也使企业内部管理由过去大资本家的管理,转向由股东大会推选出的董事会及其经理阶层来经营管理,这种股份制管理的社会性,不仅否定个人资本也开始否定资本家集体管理,并日益成为社会化管理形式。
  总之,作为商品货币关系产物的股份制经济.它在资本主义社会通过将私人资本的社会集中和管理使用,虽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性质,但是这种转化采取的私^资本与社会资本相对立的形式,又表明股份制经济本身孕育着对私有制的否定,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范围内的扬弃,也是私有财产转化为直接社会财产的过渡点。
  三、股份制经济的社会性质是由占社会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性质决定的
  股份制经济作为与商品经济共存亡的,其经济性质由商品性质决定,可以存在不同社会形态,为不同社会经济活动服务,使之成为一般属性的经济范畴,但其社会性质由社会生产方式所决定,并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活动服务,使之成为特定性质的经济范畴,这也是其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
  当股份制经济与结合时,其特殊性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利的社会性质.表现为:① 是以资本家私有制为基础。股份制经济是将个人资本采取社会资本使用形式,并是对私人资本的扬弃.但它并没有克服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而是在新的形态上发展了资本私有与社会使用的对立。② 表现为私人利益对抗关系。虽然股份制企业以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为特征,但不管它采取何种,都是以人格化资本的形式加强对雇佣工人的剥削,来维护大资本家的利益。③ 活动的目的是追逐剩余价值最大化。股份经济按股本所有权领取股息红利,实际上是对工人创造的,而按股票面额领取的收益,更体现了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的对整个无产阶级的剥削关系。
  所以,资本主义股份经济的实行,即使工人掌握着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并不会改变在社会生产中的被雇佣地位,它只是生产关系在资本主义范围内的调整,是一种更有利于资本家加强和扩大对工人剥削手段的变化。
  当股份制与结合时,就体现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的社会性质,在我国现阶段则表现为:
  ① 体现了公有利的主体地位,我国在中推行股份制是公有股份占主体,这是适应我国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发展客观要求的。
  ② 体现了新型平等互助互利的经济关系。社会主义股份制企业的职工由公有制性质决定,无论采用何种管理形式,职工都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主人,劳动者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整个社会活动表现为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分工协作关系。
  ③ 经济活动目的是增进全社会劳动者的共同利益。股份经济活动要取得最佳,其盈利的分配,无论是上交国家,留存企业还是分到个人.最终都是取之、用之于民,按股票分配的股息红利,是职工自己新创造价值的一部分,是按劳动分配收入的补充,这也是有利于通过一部分人合法经营先富一步,最后实现共同富裕。
  总之,股份制经济作为商品经济和社会化生产发展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曾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过并且还在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它在我国的广泛推行,将对确立企业作为独立商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自主经营决策活动,对改革我国传统所有制结构,转换,对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矗接结台,发扬当家主人翁精神,对进行优化配置,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等等,发挥重要作用,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股份制经济与合作经济的区别
  1.参加者不同.合作经济是由农民集资人股建立起来的经济组织,就每个单独的农民来说,在经济上都是势单力薄.而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一般都是拥有很多财产和其他企业股份的企业和个人。
  2. 建立经济组织的出发点不同.合作的建立是为了使处于 个生产经营状态下的农民联合起来,互相帮助,排除生产经营上的困难,增强生产经营能力.而股份制企业则是在优胜劣汰的激烈竞争中,为了使强者更强而建立起来的。
  3. 两种经济的目的不同.建立合作经济组织的目的是为了共同维护农业经 和生活并提高农业经营和生活水平.而股份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求得更大的发展,获得更大的利润,这是因为股份公司的成员都是以股东的身份出现的,他们人股的目的是为了多分股息和红利,期望股票价格上涨,并不是为了利用公司的事业而人股的.合作的成员虽然也得人股,但这是作为该组织的活动基金,作为人股的成员来讲,主要是为了利用该组织的事业,并不是为了依靠股金多分红利.
  4.合作经济的组织者既是该组织的利用者,又是该组织的经营管理者,也就是说合作经济是由农民集资人股组织起来的,农民既参与合用经济的经营管理,又利用为自己解决生产经营方面的问题,所以合作经济的组织者、利用者、经营管理者都是由农民自己承担着.而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者都是大股东,一般拥有少量股票的小股东是根本没有可能成为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者。
  二、股份制经济与合作经济在经济发展中的不同意义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股份制经济将成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一种具体的、重要的组织形式,在经济活动中发挥作用,而且以它特有的优势不断扩展壮大,成为经济活动中的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前进,需要股份制经济的参与,来解决经济发展中的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同题,而且股份制经济以它特有的先进的管理方式以及明确的产权关系责任制度和追求长远利益的目标方式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的不断完善和的良性循环.所以大力发展股份制经济就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但是在大力发展股份制经济的同时,我们更不能忽视合作经济的大力发展.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业的发展,大力发展合作经济就可以充分发挥合作经济在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将农村中薄弱的力量组织起来,走共同发展的道路,这是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发展农业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而农业生产又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方式,必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显得力单势薄,有很多问题解决起来非常嗣难,这就需要有一个组织将大家组织起来,发挥群体优势,为大家排扰解难,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而合作经济正是适应这种需要的组织,它是国家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支持和鼓励农民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群众组织,所以它的性质非常明确,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作为农民来讲,他们对股份制经济兴趣不大,因为他们赖以生存的条件是农业,而不是人股分红,股份制经济与他们的生产、经营关系不大,而他们真正关心和需要的是能在生产和经营上给予他们大力协助,能帮助他们排优解难的合作经济.特别是在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今天,更需要通过合作经济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联系起来,去指导农民的生经营活动,从而使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市场需要,提高.因此,对合作经济和股份制经济进行比较,主要是对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摆正他们的位置,使它们在经济活动中能正确发挥各自的作用,而不是把两者混淆起来.
秦华.论股份制经济的性质.学术界1994年2期
王玉莲.股份制经济与合作经济的比较.新疆工学院学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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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及股票上市探讨
来源:中国会计网
  目前,我国银行商业化改革正面临着许多困扰和严峻的挑战,金融改革的滞后已逐渐成为共识。笔者认为,银行商业化改革之所以难以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和突破,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一直都在回避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体制改革这一重大问题。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界定模糊,产权主体虚缺错位,不具备成为真正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发展、自我约束的金融市场主体,这不仅使其缺乏创新和开拓的利益机制、动力机制和内部法人治理结构,而且也阻碍了规范化的金融市场的形成,从而在总体上限制了市场化金融的培育和发展。国有商业银行自身也一直在低效运行,大量贷款不能收回,不良资产居高不下。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约有1.8万亿不良资产,加上前年已划给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1.3万亿,共达3.1万亿,不良贷款率约为45%.(注:易纲、郭凯:《中国银行业改革思路》,《经济学》2002年第10期。)金融风险越来越大,甚至隐潜着金融危机的可能性;货币政策传导不畅,资源配置低效;中资银行有被“边缘化”的危险。特别是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面对中国加入WTO、企业转制、产权重组特别是股份制改革以及民营经济迅速发展的新环境,其自身也同样迫切地面临着产权改革和制度创新的问题。温家宝总理最近指出:商业银行的改革目标,就是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公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把国有商业银行改造成治理结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经营目标明确、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国有商业银行可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完善治理结构,进而条件成熟时上市。这表明了中央高层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的决心和方向。  一、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体制改革中存在的种种认识误区  近几年来,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特别是股份制改造速度很快,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但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改革问题却仍未有多少实质性的行动。在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过程中,要不要借鉴国际规范和基本做法进行产权改革特别是股份制改革,在认识上是不统一的,在实践中也存在着徘徊观望、畏缩不前的状况,仍须澄清认识上的种种误区。  1.现存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是否清晰  目前仍有人认为,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是明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新近改为“国资委”)代表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行使所有者的职能。而笔者认为,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并不明晰。所谓产权明晰,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就是要对企业每一部分经营性的国有资本都有明确的投资主体,而这个投资主体又全权行使所有者的权利,并且承担相应的责任。目前,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从归属意义上来看,其产权是明确的,国有资产国家所有。但对企业中的每一部分国有资产,却没有明确界定哪一个机构来全权负责。这种“谁都可以管、谁都不负责”的状况是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现在的体制实际上是整个政府机构都在行使所有者的职能,这是政府部门多头干预企业的体制基础。产权明晰,对企业而言,就是要使所有者的代表进入企业,形成本企业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改变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的状况。在我们的国有企业中有劳动者、经营者,但所有者缺位,因此不能构成本企业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无法形成现代公司制度中的法人治理结构。(注:陈清泰:《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几个问题》,《管理世界》1998年第4期。)同其他国有企业一样,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着产权主体单一而且产权关系模糊的问题。银行资本中到底哪些是国家的、哪些是集体的、哪些是属于个人的,都没有明确的界定,相互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不能准确地划分。即使是国有资本,谁来真正代表所有者,如何才能保持国有资本的保值和增殖等,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表面上是国有资产,产权性质为全民所有,但是无论是全体公民还是个人都不可能具备所有者权力,也无法承担任何损失责任。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所有者权力,名义上产权主体是代表国家所有的政府,而实际占有、使用银行财产的是银行主管和员工,但他们只是银行的经营者,并不真正拥有银行法人的财产权力。笔者认为,产权明晰是指终极所有者的清楚、明确,而我国现存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体制,只有中间代理人,国务院、财政部、国资委、主管部门,都只是代理人,但恰恰就找不到最终所有者。因此,其所有者是模糊的、缺位的。  2.国有商业银行是否需要进行产权改革特别是股份制改革  有人认为,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主要是内部经营管理机制的转换,而不是什么产权改革。但笔者认为,如果国有银行不进行产权改革和制度创新,就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运作,就不能真正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就不可能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专业银行向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的转轨也只是一句空话。有人甚至指出,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转换如果不是建立在产权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其前景很可能是暗淡的。在产权制度尚未进行根本性的改革之前推行专业银行商业化,必然使商业银行行为异化,国有财产也将会不断地被蚕食,这自然有悖于国家专业银行商业化的初衷。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可以比较有效地理顺国有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离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建立起多元投资主体制和现代法人治理制。这也是当今国际性大型商业银行的企业组织与管理的主要形式。然而,目前仍然存在着认为金融组织不能实行股份制的认识。事实上,银行股份制是所有权关系的改革问题,是可以和它的业务经营管理权分离的。因此,把银行股份制与国家金融政策调控需要对立起来的疑虑是不必要的。国家的决策者应制定更有突破性的改革政策措施和方案,以推动更多的商业银行向股份制发展。同时,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外向型全方位发展的大型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后,将会大大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国际信誉,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竞争。  3.国有独资的产权模式是否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  按照国际规范和做法,现代企业制度有如下基本特点:(1)产权体制上的多元投资主体制,现代公司产权体制的一大特色,就是投资主体的非单一性,它是由多个投资主体(股东)构成的;(2)经营管理上的委托代理制,现代公司一般实行“两权”分离的经营管理方式;(3)有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我国的《公司法》与美国的比较接近。美国基本上以个人产权为主,占人口60%,1亿3千万人都是公司股东。日本则以法人产权为主,企业法人相互参股,被称为“法人资本主义”。据统计,1989年日本个人持有的股票只占22.6%.如果按股票时价金额计算则只占20.5%,而70%以上的股票是由各种法人,即银行、保险公司和大企业所持有。但不管是美国模式还是日本模式,其基本特点都是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而从我国前两年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企业的情况来看,据统计,国有独资公司占80%以上。(注:参见凌江怀:《银行商业化新探》,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第68页。)有些专家指出,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公司改造,而是“翻牌的国有企业”,因为它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前提。多元投资主体和法人治理制度尚未建立起来之前,就别奢谈现代企业制度。如何构造我国多元的产权主体?专家们认为,小企业用民营、租赁方式更合适;关键问题在于大中型企业,大中型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应基本上坚持走股份制道路。日本的法人股权结构模式更适合我国情况,以法人产权为主,逐渐演化,离国有独资越来越远,但非私非国,保持公有制。同时,其独立性又很强,由大的法人股东作主,最终建立起我国非国有但公有的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制度。  4.是否银行只有国有国营才能执行国家政策和承担金融宏观调控的任务  事实上,只要考察一下中外各种性质的银行机构就会发现,它们都毫不例外地要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政策、配合完成金融宏观调控任务的,问题是借以实现的形式和手段。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以行政手段的直接干预形式来实现是一种选择,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商业性经营的市场金融形式来实现,也是一种选择。实践证明,后者比前者会更有效地实现宏观调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目标,并在微观上也更有效率。我们既不能把国有国营视为专业银行执行政策与调控金融的唯一手段(历史已证明这种调控方式存在着极大的局限性和容易导致失误),也不能把商业银行的产权组织形式的不同以及实行商业化经营与执行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直接联系起来甚至对立起来。这是进行国有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必须解决的认识误区。  二、我国新兴商业银行股份化的初步尝试及其启示  虽然由于种种原因,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产权改革特别是股份制改造一直裹足不前,但我国对新建的商业银行却允许实行不同的产权组织形式,其中大多数是实行股份制模式。即使是兴建初期仍然实行国有的新型商业银行,近年来也大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迄今为止,我国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已有10来家,包括法人集股的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多家地方发展银行和城市合作银行,以及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吸收国有、集体企业和城乡个人入股的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等。  从我国建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初步尝试来看,其成功之处是有目共睹的。这些基本上按照商业银行体制建立起来的新型商业银行,在产权体制和经营模式等方面都具有许多不同于国有商业银行的特色,具备了许多优点。如深圳发展银行自成立以来,业务发展迅速,经营效益不俗,一直是深圳股市的龙头股。交通银行重新组建17年来,已连续17年保持了较高的资产收益率和利润总量。这充分说明商业银行依法稳健经营、注重资产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经营思想在全行已经确立起来,经营管理正朝着规范化商业银行的方向发展。  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创办的成功经验,为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和机制转换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在产权关系方面,改变了旧体制产权关系模糊不清、所有者错位或虚设的状况;同时,能较好地实现“两权”的真正分离,有利于完善银行的经营管理机制,实行企业化经营。在分配体制和劳动人事制度上,有利于打破“大锅饭”、“铁饭碗”和平均主义,极大地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业精神,从而为提高银行的经济效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信贷体制上,不会像国有商业银行那样,难以摆脱政策性业务的困扰,而基本上按照商业原则择优贷款。由于产权的独立性,使其能够较好地处理与各级政府、企业、财政、中央银行之间的关系,基本上能实现独立自主经营,从而可以较轻松地参与市场竞争,而没有国有商业银行那么多“公公”、“婆婆”,那么多斩不断、理还乱的关系,那么多沉重的社会负担和历史包袱,并由此带来的大量不良资产。在内部管理上,股份制商业银行都积极进行机制转换,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风险管理等各种科学管理制度和方法,形成充满活力适应市场竞争的商业银行管理体制。在经营范围上,大胆地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开设新的网点,多功能、全方位地发展,业务发展和规模力量突飞猛进,市场份额不断增加,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总之,商业银行一般是实行股份制产权体制的金融企业,它是通过法人集股或向社会公开招股,以营利为目的而设立的独立法人。商业银行实现资产股份化,把银行的产权与经营权的关系处理得较好,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来经营,银行成为自主经营的企业法人。从目前情况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必要性至少有两点:一是有助于理清国有银行的产权关系,建立起一个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使国有商业银行得以实现向现代企业转换;二是可以帮助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的补充,缓解其资本不足、资本比率低下的困境,这是一个更现实也更为迫切的问题。  三、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体制改革  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一般都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运作的产权体制:以股份制为基础,以公司制为特征,明确银行法人产权,在产权主体多元化的基础上,有效地实现“两权”分离,并由此派生出委托代理制度及激励和制约机制。这是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与国际接轨,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建立起明晰的符合国际规范的产权制度。由于我国目前市场经济尚不发达,金融作为调控国民经济的重要杠杆和资金要素的特殊性,以及现代企业制度才刚刚起步等实际情况,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应该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但我们不能以此为由,无限期地拖延这一带根本性的问题。  股份制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现代最具代表性的产权体制和企业组织形式,国外的商业银行也基本上采用股份制形式。例如,目前美国76%的银行是股份制,独资银行占到15%,国有银行占9%.在这三类银行中,股份制银行的资本额占85%,营业额占90%,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笔者认为,股份制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银行产权模式的最佳选择,也应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产权转换的主要方向。现存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按照国际规范来塑造本银行的产权体制和经营管理体制,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巨型商业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应审时度势,加快产权改革,特别是股份制改革的步伐。当前,中国的经济已经日益市场化,消费品和生产要素价格已普遍放开,企业开始进入市场。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商业化改革不能仅停留在机制转换和整顿金融秩序等措施上,应建立产权明确的现代企业法人制度。责任到位、权力分明、利益清楚,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应通过股份化改革来明晰产权关系。一是可以把现有的固定资产和经营资本折成国有股份;二是将自有资金折成法人股份;三是通过发行股票,扩充资本金。通过理顺国家所有权和银行经营权的关系,落实银行法人财产权,真正确立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市场经济中的金融主体地位。  前几年,中央已批准了深圳市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体制转换的方案。具体途径有两条:一条是将国有商业银行改造成总行全资附属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另一条是改造成商业银行总行控股、地方单位参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笔者认为,第一条道路虽然在目前比较可行,但从产权明晰和转换的角度来看,其作用并不明显,只不过是把原来的国有转变成地方国有,其主要作用是放权,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争取到作为企业应有的自主经营权。从长远考虑,应该主要走第二条,即股份制改造的道路,把专业银行改造成股份制商业银行。但总行控股比例是否一定要不低于50%,却值得考虑。即使国家对改造后的商业银行实行全面控股,也不一定需要这么高的比例。此外,在目前情况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后仍需要国家控股有充足理由的话,那也仅仅是一个过渡性的措施,并不能当作不可逾越的鸿沟。而且,关于国有独资银行只能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即只允许法人参股)的意见也不一定妥当,有条件的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即公众公司)也未必不好。这在国内已有先例。国有商业银行应结合自身的特点,借鉴别人的经验和做法,及早制定出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体制改革和企业化经营的具体实施方案来,争取主动,加大改革力度,尽快使国有商业银行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金融企业集团,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笔者认为,只有改革进行到这一步,中国的商业银行体制才告基本建成。而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的限制,这一过程是漫长的,甚至是痛苦的和充满风险的。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体制改革上停步不前的现状,固然与主观认识上仍存在重大分歧有关,但更多地是由于我们对改革的成本和风险心中无数,因而顾虑重重、患得患失、缺乏信心。但笔者认为,改革的关键问题是无法回避的,攻坚战迟早要打,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和股票上市的步骤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基本步骤  首先,做好股份制改造和股票上市的前期准备工作。主要任务是:尽最大努力压缩和处置不良资产,明显降低不良贷款比率;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银行的总体经营效益;精减机构和人员,初步实现人员的优化配置和机构网点分布的合理化;实行谨慎会计制度,逐步扩大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  其次,要搞好清产核资工作。这项工作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对银行的资产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清理,盘清家底,明确产权,对存在的问题,要拿出处理意见。如对已经形成的风险呆帐贷款,要区分不同原因,单独列帐,能收回的逐年收回,能冲减信贷基金的及时冲减,能依法治贷的通过司法部门来解决,需要停帐挂息的,请求有关部门准予豁免等。清产核资很重要,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要根据清产核资确定的各项资产总额,包括固定资产净值、流动资产净值、专项资产、负债总额等,来确定发行股票的总额。只有通过清产核资才清楚银行家底有多大,到底有多少资产,这些资产可以折算多少股本,在此基础上可以发行多少股票。  再次,实现转制。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将有条件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组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内企业、居民和外国资本都可以参股,完善商业银行的公司法人财产制度和公司治理。鉴于目前的状况,宜先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制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最后,股票上市。将符合条件的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开上市。  (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先行试点,再予推广。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难度很大。因此,一定要先做好试点工作,总结经验教训,然后再逐步推广。  2.明确上下级行之间的关系。实行股份制的企业已与主管机关脱离了隶属关系,企业不再受原主管单位的领导;但银行的情况却有所不同,应该设想一家银行就是一家大集团公司,总行是母公司,下级分行是子公司或孙公司。改变现行的上下级行的行政隶属人事制度,上级行对下级行的控制和管理等,是通过购买下级行的一定比例的股权来实现的。这样就仍然维持了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的格局。当然,如果考虑到现行国有商业银行规模太大,同样造成了规模不经济的现状,以及现时中国商业银行数量太少,不利于减少垄断、开展竞争、提高效益,也可考虑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后,拆为多家,缩小规模。也许这种模式更利于构建适于市场经济的我国新型商业银行组织体系。  3.分拆上市,抑或整体上市?现在有一种意见认为,四大国有独资银行这么多人和网点,各分行效益参差不齐,整体上市不见得上得了,宜将几家效益好的省级分行合并在一起组成一家独立的银行先上;上市后内部改制加强,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然后再将其余分行逐步并入。这种向“中国电信上市模式”学习的做法,仅从上市来说,是可行的。因为尽管银行是一个网络,上市部分和未上市部分之间的业务往来不能割断,两者之间激励机制的不同会产生摩擦,但总行作为上市部分的控股股东和未上市部分的全资股东,可以对双方的业务往来有效地协调,并对关联交易定出合理价格,使上市部分和未上市部分能协作运行。海外投资者对这种做法是熟悉的,也是认同的。诚然,这对总行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这种做法的一个主要弊端是它避重就轻,难以做到通过上市而对中国银行业的运营环境产生良好影响。至少在两个方面,中国的银行的营运环境相当差:一是8%的营业税,二是非常低的呆帐核销比例。对银行的毛收入抽8%的营业税,是各西方主要国家都没有的事,把银行的利润都抽光了,银行很难在资本市场上有良好表现。而不合实际的过低的呆帐核销比例,则使银行的盈利情况失真,银行不良资产越积越多,海外投资者无法判断银行的真实财务状况。即使抽出几个好的分行上市,而监管当局不在上述两个方面作出改进,恐怕也未必能上成,从而失去了一次借上市改变中国银行业营运环境的好机会。但是如果整体上市而监管当局不在上述两个方面作出实质性改变的话,上市就几乎不可能。所谓实质性改变,也就是要求财政部订出一个在三五年内将营业税逐步减到零、呆帐核销比例由银行自定的计划,并不要求在银行上市前都做到。  分拆逐步上市的另一个弊端是,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将上市完成并在全行建立起现代银行制度。这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显然不相适应。应该强调指出的是,整体上市的困难也许不像通常想象的那么大,比如建行或中行上市,像高盛、摩根斯坦利这样的国际一流投资银行肯定愿意做主承销,并且肯定能将上市完成。因为国外投资者看中国的银行,最重要的是看潜力,而不是看现在怎么样。只是整体上市需要将一个银行的全部真实情况展示在国外投资者面前。这一点可能是有关管理部门不愿意做的,或者说,这是需要有关管理部门下大决心才能做到的。  4.海外上市,还是国内上市?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首次上市(IPO)应该考虑在海外。首先,从市场容量考虑,沪、深两市难以吃得下。以建设银行为例,无论是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在海外上市的银行比较,还是用现金流折现的方法计算,建行若上市,其市值大约为1800亿人民币。即使只上25%,也达到450亿。按照目前深圳、上海两个市场的总融资量,一下子就融资450亿还是比较困难的,并且对整个一级和二级市场都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对目前低迷的市场来说更是如此。而国外上市则不存在容量的问题。其次,到海外上市也是从对上市公司的市场监管的规范程度、股票期权和其他内部激励措施的可操作性等方面考虑的。在这些方面,国内上市显然不如国外。鉴于国有银行上市不仅仅是为了融资以补充资本金的不足,更重要的是以此改变经营机制,因此到海外上市是顺理成章的。首次上市后,在银行的内部激励机制建成,银行运作符合市场监管规范后,当然可在国内股市进行二次上市。二次上市的规模可视当时国内股市的情况而定。  尽管目前国有商业银行问题很多且相当严重,但中国的商业银行市场还是一个有待继续挖掘的市场,市场空间很大,在诸如住房贷款、汽车贷款、信用卡等能够盈利的个人服务方面,业务还刚刚开始。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些业务将给银行带来丰厚的利润。就是在企业融资方面,虽然国外商业银行正在减少对企业的融资,但我国由于证券市场尚不发达,商业银行在对企业融资上仍有许多可盈利的业务可做。所以,中国的银行上市,在“增长”这个对上市公司最最重要的概念上不存在问题。此外,国外投资者一般把商业银行看成是一国经济的代表,只要对一国的经济有信心,他们对这个国家经营好的有行业地位的商业银行就有信心。中国加入WTO后全世界都看好中国的经济,以四大银行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只要它们能让海外投资者相信,通过上市其经营机制将会变得与市场经济接轨,它们就会得到海外投资者的青睐。总起来说,若上市前的改制工作做得好,上市机遇掌握住,那么在海外成功上市应不是问题。  5.加强立法工作,建立国有商业银行股票发行制度。加强银行股票发行的立法工作,是银行推行股份制的一项重要任务,应以《银行法》、《银行证券法》等法规作基础,使银行股份制改革一开始就纳入法制轨道。  6.加快培训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人才。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和股票交易人才的缺乏,是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严重障碍。现有银行人员大多数股份经济知识理论不足,实践经验少,难以胜任这项工作。因此,应加快这方面的人才培训,有选择地送人员到国外股份制银行去学习锻炼,这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参考文献]  [1] 谢平,等。中国商业银行改革[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2] 张维迎。企业理论与国企改革[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 袁管华。开放条件下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创新导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4] 唐旭,等。金融理论前沿课题[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5] 曾康霖。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商业银行[J].金融研究,1998,(2)。  [6] 何德旭。“个五”期间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思考[J].经济学动态,2001,(5)。  [7] 刘建龙。产权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的切入点[J].投资研究,2002,(5)。  [8] 张杰。中国国有金融制度变迁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凌江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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