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方舟d11组团H组团农贸市场什么开业

  我们是未来方舟部分组团的准业主,我们在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天公司”)开发的未来方舟项目购有房屋(见购房协议),部分业主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涉及以集中供暖为主要内容的条款,另部分业主的合同中没有这些条款, 日以后中天公司开发的未来方舟项目陆续开始交房。交房过程中以“不签协议不交房”为由强制捆绑销售“集中供暖”,并引发消费纠纷,就此我们部分业主依照《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国家和地方法律条款,依法维护业主权益。特提出如下诉求和事实理由如下:  一、诉求  1、购房人购买的是房屋,主合同是房屋,而中天的集中供暖是服务。这种“不签供暖协议不交房”属于捆绑销售。诉请依法确认中天公司取消捆绑销售,并裁决该行为违法。  2、购房人购房时中天公司未全面履行告知义务,绝大部分业主并不知道购买房屋捆绑销售了集中供暖,隐瞒了业主的知情权、选择权。诉请按《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之规定依法裁决集中供暖涉及合同条款无效。  3、业主们十分支持生态文明贵阳建设,但建设生态、环保、节能的居住环境,并非只有集中供暖一项选择,在价格符合市场价格,服务质量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我们相信绝大多数业主是愿意使用这项服务的。诉请依法保障业主消费选择权、自由权。  4、业主们在愿意解决集中供暖事宜的前提下,提出确保供暖温度、满足不同业主室温要求、保障业主服务消费权益的条件下,由工商部门牵头进行协商调解。对价格及计算的具体诉求为:取消15元/㎡/采暖季(建筑面积计费)集中供能保障费(蹭热费或基本热费);参考贵州日报公布贵阳集中供暖试点收费价格5元/㎡/月(按实际采暖面积计费)或按0.13~0.2元/KW.H流量收费。  5、尊重业主在使用集中供暖与否问题上的使用权。诉请工商部门依法维护好贵州省生态文明贵阳建设的大环境;维护好节能环保生态的发展模式;维护好房地产市场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  二、事实及理由  集中供暖是件好事,我们是支持的。不与业主商议的一厢情愿行为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作为业主有如下事实和理由陈述:  (一)关于业主签订《购房协议》的知情权。我们业主购买未来方舟的房屋,未来方舟提供的是格式条款,虽然版本各异,但都是格式合同。业主签订合同,中天公司并没有更多地解释合同条款,绝大多数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而中天公司提供的条款只在签约现场签署最后一页,且只签最后一页已经成为该公司的签约惯例,拿一个“半截合同”来签订,业主对半截文字以外的合同内容是不知情的。请方舟决策层扪心自问:为什么有这么多业主在这个问题上纠缠,谁愿意与一个省管大型地方企业打官司?造成问题的根源就是业主对合同内容并不知悉。另外,中天公司副总工程师李定文(也是第三人中节能(贵州)建筑能源有限公司的董事)接受《贵州商报》日的采访报道中(附件一),也提出了“我们准备在中天未来方舟小区采取多种供暖方式,其中对集中供暖也有计划”。根据未来方舟项目高层人士的这个说法,我们业主对集中供暖服务业主是可用可不用的,是可以选择的。而该公司捆绑销售的做法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费用等有关情况”。客观事实是作为消费者我们在日前,连谁来履行供暖的合同主体都不晓得,生产者都不知道,何谈中天公司保障在补充协议条款上的消费者知情权?  (二)关于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涉及的“集中供暖”部分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上述事项及其它未约定或变更事项,以买受人与供能公司签订的《中天未来方舟集中供暖协议》为准”,显然这属于《合同法》第45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摆在业主面前的事实是:我们业主并没有签署《中天未来方舟集中供暖协议》。可判定涉及集中供暖的合同条款并未成就。交房时中天采用的“不签协议不交房”,实质就是强行签署协议,强行成就合同生效条件。  (三)关于业主与第三人“中国节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简称中节能)签署协议的问题。经查询工商网,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14年3月,明显晚于绝大多数业主签订购房协议的时间。在此,中天公司明显知道,这个将履行协议的第三人,在合同成立前连“法人”都不是,连法律意义上的人格都不独立,当时是不可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中天公司对此是明知的,但仍与客户签合同,明显是有一定欺诈性的行为。事实上,中天公司在签协议之初根本不晓得协议约定的价格到底好多,供暖是否满足业主的多项要求,更不能向业主解释一份需要业主签署的供暖合同具体条款、解释服务内容,只能说与业主达成了一种交易意向(有个暂定价,实际价格并没有定下来)。  目前,各种购房合同的条款,业主与第三人中节能要签订的所谓“供暖服务合同”与业主持有的《补充协议》,合同主体变了、合同价格变了、合同服务内容变了、合同责任及双方义务也变了,只剩提供服务的履行地在业主房屋内,很明显这就是新的合同了。对一份新合同业主有缔约自由权,而“不签协议不交房”作为条件,本身就已经构成了一种胁迫消费者的手段,严重违反了《合同法》、《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四)“南橘北枳”的道理与党政部门政策的理解。南橘北枳,南方适应的东西,北方不一定适应。同理,北方适应的东西,南方也不一定能适应。建设部在2013年底对南方集中供暖的答复中(附件二),以“南方供暖应因地制宜”为标题明确指出了“除余热废热利用外,不提倡在夏热冬冷地区建设大规模集中供暖热源和市政热力管网设施为建筑集中供暖”。国家政策性意见已经明确赋予了我们大家如何选择供暖的权益,即:“不提倡”,很显然在贵阳强制提供供暖服务违背自然规律,也违背了建设部的政策性意见。  (五)关于价格问题。业主们对中节能的价格制定并不知情,中天及中节能单方面制定热加违反了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号)中第五条的规定,在没有市县人民政府指导价格的条件下,没有与业主协商,没有参考市场价格单方面定价。  新华网、《贵州日报》作为国家和省权威媒体在《贵阳冬季集中供暖试点取得成功》的报道中(附件四)。报道了贵阳市观山湖区景怡园采用的污水源供暖方式,在2013年供暖时间段的收费仅为5元/㎡/月(按实际采暖面积计费)。这与中天公司32-36元/㎡/采暖季(采暖季4个月,按建筑面积计费,未来方舟平均公摊系数0.23,折算成套内计费价格41.6-46.8元/㎡/采暖季)相比,明显过高(高21.6-26.8元,总价格相当于人家价格的268%——216%)。我们认为:权威媒体提出的5元以下每平方每月这个价格比较公道,能与业主协商更公道,相关部门制定价格召开听证会能听听我们业主的意见最公道。如果第三人中能公司,能按5元每月每平方收费,提供又好又便宜的消费服务,我们业主多数人是乐于接受的。另一部分业主,身在外地,之所以来黔投资,看中的是“爽爽的贵阳”,这部分业主是不在贵阳过冬的,因此中天公司的捆绑供暖行为,必将有损爽爽贵阳避暑天堂贵阳市整体商业的形象,有损贵州和谐发展,对此不宜强迫。  关于价格计费面积,中天及中节能坚持按建筑面积收费,我们认为不合理,公摊面积(电梯、楼道、花园等)不具备供暖条件,也没有必要供暖,否则将造成大量浪费,违背了省市区关于建立“生态、节能、环保”城市的初衷,我们业主坚决响应省市区的号召,决不浪费能源,坚决以实际行动抵制扩大面积的能源供给方式。对此,我们建议参照六盘水按面积收费和计流量收费双规并行的收费模式。  现中天与中节能拟定的集中采暖协议中规定不使用集中采暖的业主需缴纳15元/㎡/采暖季(按建筑面积计费)基本供能保障费(蹭热费或基本热费),我们认为中节能公司直接套用北方强制供暖地区供暖经验不适用贵阳地区,贵阳属于非强制性采暖地区,也没有强制使用供暖的立法规定,相反部分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在贵阳市开展集中供暖的议案中提出了谁用谁负担的原则(见附件三),因此我们坚决要求中天及中节能取消该收取蹭热费。很多业主由于某一户型连续多层不使用水地暖,与使用水地暖用户相互之间没有共同的隔墙或天花板、地面(例如:4楼的蹭不了7楼用户的热,中间隔了5、6两层),连蹭热的条件都没有,既没有分享热量也没有享受服务,按此交费,违背了市场交易习惯,显然不应该承担任何费用。  (六)由于部分业主已经开始收房,但中天公司单方以不签供暖协议不交房造成部分业主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应予赔偿,同时业主按时收房将享受的物业费优惠条件(当天完成交房优惠500元)不能实现,建议这一优惠条件在妥善解决以上问题时(业主收房领受钥匙当天)继续适用。  三、事件过程  我们业主通过贵阳晚报得知中天分批通知业主签署《供暖协议》的公告,经过业主在QQ群内讨论,对《协议》存在疑问,并于日书面递交有170余户业主签字的《部分业主关于未来方舟集中供暖协议合同条款的修改意见》(附件五)至中天销售部、客服部及中节能客服中心。于日得到中天客服中心的回复,回复中并未解决业主提出的相关问题。后经业主与中天客服联系于日到中天总部峰会国际谈判,中天公司代表陈靖松出席予以“解释”,但并未与业主达成一致,并告知业主“不签供暖协议不交房”。日后,中天开始对F9组团开始交房,部分业主按约定时间去现场收房,被中天公司客服中心经理陈靖松以“不签协议不交房”为由拒绝交房,但对业主反映的集中供暖问题做了所谓的登记,留存了电话,至今未解决,侵犯了已约定可以取得财产权益。  据此,业主联名提出诉求如前,盼工商部门依法介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市场有序运转,切实维护生态贵州、爽爽贵阳的城市形象。  注:涉及部分业主的购房合同、交房通知书、购房时的录像资料等直接证据资料和音视频材料我们将另行提交。  论中天房开之违法行为——不签供暖协议不交房  1、购房人向中天购买的是房屋。“中节能公司”提供的集中供暖服务,对业主来说,是购房之外可选择购买或不购买的另一商品或服务事项,业主依法享有选择购买或不购买的权利,中天“不签供暖协议不交房”之行为,属于违法,捆绑销售。违反了《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之规定;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之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2、中天房开未全面履行告知义务。中天房开让业主签订的是格式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中天房开)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中天在购房人购房和签订时,对格式合同中免除或者限制业主责任的条款(捆绑销售集中供暖相关条款),未采用足以引起业主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告知业主,并予以说明,导致业主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不知道购买房屋捆绑销售了集中供暖,违反了《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  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六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应当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  3、中天在购房合同中捆绑销售集中供暖相关条款,明显属于免除其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  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4、在10月17日、10月30日两次由政府组织的协调会上,中天对捆绑销售集中供暖相关条款的解释有违法理。《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  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应当支持。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具有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   7、关于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涉及的“集中供暖”部分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上述事项及其它未约定或变更事项,以买受人与供能公司签订的《中天未来方舟集中供暖协议》为准”,显然这属于《合同法》第45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摆在业主面前的事实是:我们业主并没有签署《中天未来方舟集中供暖协议》。可判定涉及集中供暖的合同条款并未成就。交房时中天采用的“不签协议不交房”,实质就是强行签署协议,强行成就合同生效条件。  业主把协议意见反馈给中天,并在政府介入下和中天开展三次协商,但中天集团仍无视业主正当合法权益,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所以,部分业主自发前方方舟继续向房开反映意见。在11月8日,部分业主自发前往方舟维权!                      
楼主发言:1次 发图:
  但愿有媒体曝光中天恶行
  坚决支持! 在日,有500多人业主自发前往方售楼部维权!希望中天的负责人尽快解决问题!不要失信
  中天城投集团和中节能是贵州省签署的节能战略合作关系,未来方舟为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都以老百姓为鱼肉,强制签订70年的供暖协议,供养他们一辈子,天价的供暖费,不用也得交钱,强盗行径。。。政府协调只求大家不闹事,不主张老百姓的基本述求,谈何法制治国。权大于法。。。
  强迫、欺骗、签订供暖协议,未来方舟你要作死到什么时候
  中天城投集团和中节能是贵州省签署的节能战略合作关系,未来方舟为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都以老百姓为鱼肉,强制签订70年的供暖协议,供养他们一辈子,天价的供暖费,不用也得交钱,强盗行径。。。政府协调只求大家不闹事,不主张老百姓的基本述求,谈何法制治国。权大于法。。。
  从你们协商的结果就能看出来,中天跟某些部门要是没点利益关系就怪了。  这个世道,会哭的孩子才有奶吃。
  视法律为儿戏,强盗行径。
  大家不要担心公司会给一个交代的,我是里面售楼的,186.有朋友要买房联系我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论坛 相册 户型 样板间 点评 地图搜索)却始终处于持续热销中,其推出的H1、H4组团,自开盘以来一路旺销,屡创傲人佳绩,现已供不应求。据悉,H区住宅新品H2组团也将于近期亮相。可以想象的是,H2组团的应市加推必将再次引起市场与置业者的高度关注及追捧。地产界专业人士认为,时值寒冬中天未来方舟却持续升温的原因与其主推项目组团的高品质及两大“暖流”影响密不可分。热销现场  高品质产品,无缝对接繁华生活  现如今,交通的便利程度直接影响到置业者的生活品质,区位好、交通便利便成为他们置业考虑的重要因...
贵州贵阳网友
贵州贵阳网友
贵州贵阳网友
贵州贵阳网友
湖北孝感网友
广东中山网友
广东中山网友
广东中山网友
广东中山网友
广东中山网友
贵州贵阳网友
贵州贵阳网友
评论该主题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
作者:,欢迎留言
提示: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您好: | 
> 图:中天未来方舟一期在建组团详细情况
阅读 1708|回复 6
贵阳地产王道中天
图:中天未来方舟一期在建组团详细情况
&&& 未来方舟项目,中建四局2010年12月与中天城投签下的760亿超级大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五星级酒店、甲级写字楼、商住楼、商业、文化广场及主题娱乐公园于一体,总建筑面积达850万平方米。该工程项目位于贵阳市云岩区渔安、安井片区。   其中,未来方舟F区、G区由中建四局五公司承建,总建筑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工程已于2011年4月动工。&&& G区鸟瞰图&& F区鸟瞰图
房产|生活|团购|活动|
jacv@chinaren.co
看起来很不错噢
下面是引用于 10:04:45 发表的回复:图:中天未来方舟一期在建组团详细情况:看起来很不错噢以后超高层酒店、写字楼说不定都是浮云呢垃圾中天全是炒作的.
搜狐焦点网友
一期就超过两百万方靠
搜狐焦点网友
中建四局的施工质量也不是很好不知道为什么中天对中建四局那么情有独钟是不是罗玉平和中建四局的那个娘们有染?????
搜狐焦点网友
> 图:中天未来方舟一期在建组团详细情况
后您才能在本论坛发布信息!
咨询热线:400-890-8088
699元/㎡新房套餐
119+699元/㎡旧房套餐
累计人报名热门城市:
A - B - C - D - E
F - G - H - I - J
K - L - M - N - P
Q - R - S - T - W
<span title="400-869-1111 转 99-1111 转 99989
中天未来方舟F12组团 23-201㎡街铺即将面世
中天未来方舟
中天未来方舟F12组团城市门户23-201㎡街铺即将面世。超低投入,抢占黄金旺铺。
咨询电话:400-869-1111 转 99989
均价:5300元/㎡
开盘时间:
开盘描述:
H7组团电梯花园洋房II期开盘
楼盘位置:云岩区 渔安安井片区北京东路(602、606终点站)
主力户型:
免费看房报名
请留下购房意向,有合适看房路线时,我们会及时通知你!
我已同意[]
优惠:2万抵5万
位置:云岩区
起价:6000元/㎡
交8000元享95折优惠
关注中天未来方舟的也关注
起价&6000元/㎡
均价&4100元/㎡
均价&6500元/㎡
均价&5800元/㎡
均价&5700元/㎡
均价&6999元/㎡
当楼盘有以下变动时通知我
价格变动&&
开盘通知&&
折扣优惠&&
已有466人报名
已有68人报名
我已同意[]
已有0人报名
400-869-1111 转 99989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 京ICP证030367号中天未来方舟H组团
更新时间:日&&&次浏览&&&&&&
中天未来方舟H组团最新动态
效果图实景图样版图交通图
4330元/M&sup2;
4500元/M&sup2;
4500元/M&sup2;
5000元/M&sup2;
5002元/M&sup2;
20651元/M&sup2;
6170元/M&sup2;
4345元/M&sup2;
24131元/M&sup2;
云岩区4330元/M&sup2;
遵义4400元/M&sup2;
凯里4600元/M&sup2;
云岩区4500元/M&sup2;
乌当区4050元/M&sup2;
乌当区4300元/M&sup2;
小河区4080元/M&sup2;
云岩区4500元/M&sup2;
白云区3800元/M&sup2;
观山湖区4500元/M&sup2;
清镇市23495元/M&sup2;
观山湖区5070元/M&sup2;
白云区3869元/M&sup2;
南明区4300元/M&sup2;
云岩区4884元/M&sup2;
南明区4418元/M&sup2;
白云区5200元/M&sup2;
贵安新区待定
花溪区6657元/M&sup2;
南明区5725元/M&sup2;
详细信息基本信息详细介绍物业相关
物业类型:花园洋房
区域所属:云岩区&
销售电话:7
许可证号:2013082
开盘日期:
交房日期:暂无资料
得 房 率:
建筑面积:7200000
绿 化 率:45%&[]
占地面积:9530000
容 积 率:1.26&[]
楼&&&&层:超高层
装修状况:毛坯
开 发 商:
特色楼盘:宜居生态地产
车位状况:1:1
交通线路:公交76路渔安村站下车向西步行200米到达,乘公交606、602至终点站(未来方舟)下车即可到达售楼部。
环  线:二至三环
楼盘地址:云岩渔安安井片区北京东路
售楼地址:云岩区渔安安井片区
  中天未来方舟项目位于贵阳市老城区东部的云岩区渔安安井片区,地处贵阳市母亲河&&南明河下游流域的起点,且河流贯穿片区而过,景观十分优越;北接乌当温泉旅游带,具备丰富且稀缺的温泉旅游资源。   中天未来方舟体量庞大,总占地9.53平方公里,建设用地5600亩,建筑面积约720万方,规划居住人口约17万人。由贵州地产龙头企业中天城投集团倾力打造,项目计划分5年开发,建成后将成为集世界级旅游引擎、综合型宜居新城和标志性生态廊道于一体的贵阳城市副中心,将是贵阳实现城市功能空间再造和城市形象升级的重大标志性引擎项目。 &&&&&&& 中天未来方舟热卖组团共分五个,分别为H1(预售证号2012115)H2(预售证号2012123)H3(预售证号2013080)H4(预售证号2012061)H6(预售证号2013082)   交通:公交76路渔安村站下车,602路、606路直达   学校:中天幼儿园、中天北京学校、中天北京四中   医院:贵阳市一医、温泉疗养院、保健体检中心   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贵阳银行
物业公司:中天物管
物业地址:云岩渔安安井片区北京东路
物 业 费:1.8元/平方米·月
中天未来方舟H组团的点评
留言内容:
我有意向已有&人报名
您的姓名:
联系号码:
意向说明:
中天未来方舟H组团地图
周边查询:
地址 云岩渔安安井片区北京东路
免责声明:本页面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不声明或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站内所有内容亦不表明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参考和借鉴,购房者在购房时仍需慎重考虑。购房者参考本站信息,进行房屋交易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网站无关,当政府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我们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未来方舟d15组团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