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的事在温州海事局网站那个网站可以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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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样立案,法院起诉离婚立案程序是什么?
发现老公在外面有小三,我要,请问各位律师朋友,怎么离婚?目前我怀孕6个月,才2年的,婚后一起按揭购买一套房子,离婚房子怎么份额?
公众采纳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400-6***帮助网友:393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4 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17:55
律师回答地区:浙江-衢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39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您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就起诉离婚。诉讼离婚向法院起诉要持原告身份证、结婚证,写好民事起诉状,及有关子女及财产的证据等材料,到被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并将诉讼费用。有的法院需要提供被告的户籍证明,这时就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13:13地区:浙江-杭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55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一、离婚时夫妻共有房屋如何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离婚时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表现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做出倾向于妇女权益保护的裁决。另外,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对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进行倾斜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所谓过错,是指一方有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泌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首先,不得破坏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其次,要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一如既往地保持其功用。如对一方工作、职业需要的工具、图书,应分割给需要的一方;对有特殊价值的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其来源;对共同经营、承包的项目,应分割给有经营能力和经验的一方。对生活必需品侵害时,要考虑当事人、子女的实际需要。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夫自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表现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是一方多分,另一方少分,甚至是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由一方享有。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做共同财产分割掉。例如,夫妻双方租住的私房或公房,在离婚时就不得分给另一方所有。又如,在合伙人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能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13:17地区:浙江-杭州咨询电话:15906***帮助网友:8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2)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 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 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13:15
无锡推荐律师女子32年前远嫁温州 离婚后做了20多年黑户
50岁的陈女士没有身份,已经20多年了。陈女士是江西赣州市人,32年前,1985年,她嫁到了温州苍南县霞关镇,并将户籍从江西的老家迁往夫家。婚后,她生下两个女儿,1994年,两人婚姻破裂,离了婚。随后,她带着小女儿前往广东省兴宁市,去投靠当时在此处的娘家人。从此,她与女儿二人相依为命。一晃20多年多去了,她再没回过苍南。因为离婚后她并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而根据户籍政策,夫家也早早将其从户口本中注销,而她离婚后带着女儿远赴广东投奔娘家。离婚后,她未将户籍迁回原籍,而夫家也将其从户口本中注销,两边都没了户籍记录,因此她成了黑户,这一过就是20多年。“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这让我寸步难行。”陈女士说。11月初,陈女士向苍南公安局来电求助,该局行政审批科得知陈女士这一情况后,随即组织警力对陈女士在霞关镇曾生活过的家人、村干部进行走访调查,形成相关证据材料。因陈女士晕车无法乘坐大巴车,又无身份证买不到动车票,无法来苍协助民警调查。民警本着“最多跑一次”便民利民的宗旨,对陈女士恢复户口一事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与陈女士本人电话、视频等沟通方式,形成证据材料,为陈女士解决了无法来苍协助调查这一问题。21日上午,民警在通过多方调查取证,材料核对无误的基础上,用最短的时间为陈女士办好了户口恢复手续。这让远在他乡的陈女士一次也不用跑就圆了落户梦。陈女士电话中感激地说:“当了20多年的黑人黑户,现在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谢谢你们!”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我们夫妻是外地人在温州离婚可以吗?_百度知道
我们夫妻是外地人在温州离婚可以吗?
我们夫妻都是重庆的,请问能在温州办理离婚手续吗?我们双方是自愿的,如果可以请问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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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必须亲自(不可委托)到原结婚登记机会关办理。一般都是到民政部门去申请办理。 【2】办理离婚登记 所需材料:户口本 身份证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
在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持有暂住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得是可以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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