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维修基金是什么和公共维修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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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中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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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中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官方公共微信房屋专项维修基金常识问答
房屋专项维修基金常识问答
      日 15:07        字体:【  】【 】
  1、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是什么?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2、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是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公共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储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住宅小区没有缴交公共维修基金,出现大修怎么办?
  小区公共部位出现问题,首先要查询该小区有没有公共维修基金,如果没有就需要公摊了。哪有问题修哪里,需要出钱大家摊。
  4、海口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情况如何?
  根据政策出台的时间不同,海口住宅小区缴纳专项维修基金的情况分为三类,其中2008年8月以后新建的小区,由于需要凭缴费票据办房产过户手续,业主不缴纳专项维修基金便无法办理房产证,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业主一般都按时缴纳了专项维修基金。
  对于在2004年至2008年间开发的楼盘,按照当时的政策,相关部门要求是在办理房产证前,由开发商代收的房屋维修资金全部收齐;但是在实际执行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缴纳维修资金的情况不是太理想。
  在2004年以前,当时海口还没有出台房屋维修基金相关政策,所以那时建成的小区没有收取房屋维修资金。
  5、海口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率多少?
  数据显示,从2004年8月至今,海口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已存有11.5亿元,且每年以8000万元左右的速度增加,可目前海口市每年提取住房维修资金的数额仅为600万元左右,使用率约0.5%。
  6、目前海口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是多少?
  1、商品住宅(含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非住宅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为:60元/O。
  2、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为:55元/O。
  7、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要使用应如何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8、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续交是怎样规定的?
  当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9、申请维修资金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条件:
  1.维修的东西属于公共部位设施设备。
  2.已过保修期。
  3.必须达到总面积以及业主人数的两个三分之二,方可申请。
  4.申请维修资金必须是业主同意才可。
 来源:中新网海南频道综合    编辑:凌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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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费有何区别
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费有何区别
& & 2008年3月,何某购买了某小区商品住房一套,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何某注意到这样几个条款:物业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6元的标准收取,交费方式为按月交纳,在每月10日以前交纳;买受人在交纳房款首付的同时到指定银行账户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何某糊涂了,为什么交纳了物业费还要交纳专项维修基金呢?开发商是不是在乱收费呢?
& & 有些业主对此问题存在疑问,认为既然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为什么还要交纳专项维修基金?是不是开发商巧立名目重复收费?之所以存在这样的疑惑,是因为业主没有把物业服务费和专项维修基金区别开来。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物业服务费是有物业公司依据服务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主要用于小区范围内的保安、保洁、绿化等,也包含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的维修、养护;物业维修基金是按法律规定设立的,专项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因此,专项维修基金和物业服务费有着不同的用途,都是依法收取的,不属于重复收费。
& 《物业管理条例》
& & 第54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栋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用他用。
&&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第2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张迁)您所在的位置:&&&&&&&&&详细信息
专项维修基金与专项维修资金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日期:【】&& 【】
  【摘要】专项维修基金与专线维修资金在适用的范围、交纳的主体、权属等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二者也有一定的区别。那么,专项维修基金与专线维修资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1、专项维修资金是《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概念;专项维修基金则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概念。   2、《物业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因此,专项维修资金属于行政法规规定的概念;《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因此,专项维修基金是部门规章规定的概念。   3、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而专项维修基金则主要适用于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物业,也适用于非住宅商品房(《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22条)。   4、专项维修资金交纳的主体是业主;专项维修基金则又区分商品住房与公有住房出售两种情形,商品住房的交纳主体是购房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5条第1款);公有住房出售后的交纳主体有二,其一是售房单位,其二是购房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6条第1款第1项、第2项)。   5、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专项维修基金则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6、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维修基金则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具体区分为商品住房与公有住房出售两种情形,商品住房由购房者交纳的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5条第1款);公有住房出售时售房单位提取的基金属于属售房单位所有,购房者交纳的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6条第1款第1项、第2项)。   7、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物业管理条例》授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而至今两部门没有制定具体的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专项维修基金则是由建设部制定的,由具体收取、使用、管理的规定。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专项维修基金与专项维修资金在管理条例、缴纳主体、具体使用范围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不能偏执的认为专项维修基金等于专项维修资金。
明明交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要用时却因为保修期被卡住了;小区公共收入比如物业出租费、停车费,这些本该属于小区业主共有,为何不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这些问题,估计很多市民都不理解。 昨天,宁波市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下发文件,对2011年起实施的《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补充。文件明确,本月起,只要物业维修资金交付满一年,小区日常维修就能从物 昨天,宁波市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下发文件,对2011年起实施的《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补充。文件明确,本月起,只要物业维修资金交付满一年,小区日常维修就能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划拨。 交付满一年 即可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2011年4月,《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根据原规定,只有在房屋保修期满后,才能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化粪池常常堵塞,咋办?一遇下雨天,房顶就漏水,谁管?共用楼道、电梯等如果过了保修期,谁来出钱、谁来维修?这些看似很小的问题,却时常严重影响着居民的日常生活。据了解,焦作市于2011年出台了《焦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但由于种种原因,该办法至今尚未落地。为房屋缴“养老金” 我市早有政策出台据了解,目前,全省多数地区已设立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来解决已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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