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省卫生厅统考杨曦,现在在哪个单位上班?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70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专业要求的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14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具体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5、应届毕业生为2014年毕业生及2013年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社会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社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的“其他条件”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8、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
本次的招聘岗位分为两类,其中一类岗位(详见岗位表一)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笔试;另一类岗位(详见岗位表二)不需要参加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笔试,直接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考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卫生厅统一组织笔试岗位(岗位表一)
报名时间:日至3月14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首页的“考生入口-网上报名”栏目,在“社会化评价考试”中点击相应的“网上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岗位表中的“其他条件”有特别要求的,须在“备注”字段中注明。
3月16日至3月18日厅人事处会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3月21日资格终审。
考生可在报名后及时查询审核情况,并于3月22日至3月26日在网上查询最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需在该时间内通过网银支付报名费用,未通过网银支付报名费者视为放弃考试。缴费成功的考生于4月2日始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首页的“考生入口-准考证打印/查询”栏目,“社会化评价考试”的相应入口打印准考证。
2、不参加卫生厅统一组织笔试人员(岗位表二)
报名时间:日至3月14日
报名地点:到各招聘单位报名(具体地址、联系人附后)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要求的岗位其招聘开考比例为1:3(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和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的护理专业开考比例为1:2)。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取消招录计划的岗位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江苏省卫生厅网上公布。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副高职称以上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应聘岗位表一的笔试(共25个专业,详见附件)由卫生厅统一组织,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应聘岗位表二的专业笔试由招考单位自行组织。
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二)卫生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 2014 年4月13日(周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聘岗位表二专业笔试时间由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前一周告知考生。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内(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和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的护理专业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招聘岗位要求是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或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下技术等级的,所有报名者均不能免笔试。招聘岗位要求是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如该岗位有笔试,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笔试。
最终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一般在考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省卫生厅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号查询。
(四)资格复审。
各单位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复审内容(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2014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原件;2013年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原件、学历和相应的学位证书;
2、按岗位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
3、身份证;
4、招考对象为社会人员或不限的,按岗位表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五)面试。按照招聘单位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时间、地点和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及单位网站等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表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招聘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拟聘岗位、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省卫生厅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
联系人:吴伟 严周忠
江苏省人民医院、省人民医院盛泽分院
南京市广州路300号 联系人:贺丽娟 025-2-(盛泽分院)
江苏省中医院
南京市汉中路155号 联系人:施荣伟 025-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南京市姜家园121号联系人:丁博伟025-
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
南京市红山路十字街100号联系人:张蓉、秦瑞、王月025-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南京市汉中路129号联系人:张良毅 025-
江苏省肿瘤医院
南京市百子亭42号 联系人:张玉玲 025-
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
南京市江苏路65号联系人:张缓 025-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南京市南湖路23号 联系人:阮育秀 025-
江苏省血液中心
南京市龙蟠路179号联系人:应侃025-5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南京市江苏路172号联系人:杨学伟  025-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
无锡市钱荣路20号联系人:黄群 2  2
江苏省太湖干部疗养院
无锡鼋头渚公园内联系人:顾晓军 1-8005
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
无锡市梅园杨巷117号 联系人:薛军 0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苏州市十梓街188号联系人:彭磊 0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市景德路303号联系人:杨琦、罗毅 6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科华路28号 2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南通市西寺路20号联系人:韩滢滢 6
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徐州市淮海西路99号联系人:陈善伟 1
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盐城市解放南路263号联系人:胡国华电话:3
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
南京市汉中路282号联系人:何蕴德联系电话:025-
江苏省连云港海滨疗养院
连云港市墟沟海棠路163号 联系人:陈德仁联系电话:6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驻卫生厅(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
联系人: 张靖寒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
举报电话、传真:025-。
更多信息请查看
更多信息请查看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云南各地招聘
&nbsp&nbsp&nbsp &nbsp&nbsp&nbsp会员注册
本站不参与评论,(&&点此深度交流 )
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国家宗教政策和社会稳定,含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您在本站发表的评论,本站有权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江苏&卫生厅
当前位置: >
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苏卫人〔2014〕10号)
发布时间:&&来源:&&字体大小:【】
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
苏卫人〔2014〕10号
各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符合我省卫生行业特点的公开招聘制度,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选人用人机制,为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卫生技能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突出人岗相适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突出基层优先的原则。
三、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招聘单位的名称、经费性质、地址;&
2、招聘岗位名称、类别、要求、数量;
3、招聘对象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4、报名方法、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所需提交的材料;
5、考试考核方式,考试的时间、内容(或科目),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和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6、体检、考察的要求;
7、招聘结果的公示、公布方式,举报或投诉电话;
8、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发布招聘公告。招聘方案由卫生事业单位或卫生主管部门拟制,报设区市以上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人社、卫生等部门的门户网站予以发布,也可以同时在人力资源市场网站、人事考试网站、事业单位网站等其他媒体上发布。公告内容须与经核准备案的招聘方案内容一致。公告发布时间距离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受理应聘人员报名,审查资格条件。招聘单位在接受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出现报名人数不足的情况,可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负责核准备案的人社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并在其门户网站公布。如其他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参照前述办法执行。
(四)笔试、面试及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应根据卫生行业的特点,按照人岗相适的要求,坚持&以用为本&、&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由卫生主管部门组织,一般围绕招聘岗位所需的卫生专业技术知识命题。笔试设定最低合格线,一般为卷面成绩的60%。在笔试合格线以上,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结构化面试评委须按面试题目命题要求和面试要素当场评分。面试成绩须当场通知考生。实践能力考核,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和操作水平。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面试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践能力考核原则上由招聘单位负责,评委以同行专家为主。
(五)体检、考察。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成绩计算方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并根据拟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组织笔试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3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应在面试总分的60%以上。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招聘岗位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须在招聘公告中注明,并在考试或考核之前安排测试、体检。
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内容、程序、方法等。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与聘用。根据笔试、面试、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或媒体上公示,也可以同时在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信息。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向卫生、人社部门报批或备案,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我省卫生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采取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创新团队,经市级以上或省直管县(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在招聘公告发布、报名结束后,简化程序,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二)公开招聘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
(三)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管理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的统一招聘。
(四)给予苏中苏北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适当的政策倾斜。
苏中苏北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放开户籍等限制后两次以上公开招聘仍未招聘到专业技术人员的,经设区市以上或省直管县(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在发布招聘公告后,可参加设区市以上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或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组织的校园招聘,赴相关高校采取面试或考核等方法招聘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并签订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其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此政策聘用的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必须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服务满5年及以上。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同时,要加强督查,对违反《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部门(单位)及个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单位,由当地人社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
2014年1月24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卫生厅主办 | 备案号: |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编:210008  网站编辑联系电话:025-根据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的《江苏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确定桑磊等147名同志为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第二批),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日起。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同志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25--
附:江苏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二)
江苏省卫生厅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招聘岗位编号
招聘岗位名称
拟聘人员姓名
聘用前工作或学习单位
其他条件匹配情况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临床、教学
南京医科大学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临床、教学
南京医科大学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临床、教学
第二名放弃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卫生学校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卫生学校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
江苏省太湖干部疗养院
江苏省太湖干部疗养院
徐州医学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瑞华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皖南医学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怀化市第三人民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卫生分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绥芬河市人民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新沂市人民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江苏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阴分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沈丘县人民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湖南省湘南学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市立医院北区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黑龙江农垦红兴隆分局中心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市九龙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徐州医学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浙江省嘉兴学院医学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大丰市人民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安徽中医学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延安市人民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徐州医学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海军四一四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南通大学医学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儿童保健科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急诊医学科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安徽医科大学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浙江省儿童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石河子大学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儿科研究所
中国医学科学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儿科研究所
江苏省肿瘤医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
江苏省肿瘤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
江苏省肿瘤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
江苏省肿瘤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
江苏省肿瘤医院
徐州医学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
江苏省肿瘤医院
蚌埠医学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
江苏省肿瘤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蚌埠医学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徐州医学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
江苏省肿瘤医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
江苏省肿瘤医院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卫生分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江苏省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江苏省肿瘤医院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卫生分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江苏省中医学校
江苏省肿瘤医院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阴卫生分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江苏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卫校分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江苏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卫校分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徐州医学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
江苏省肿瘤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
江苏省肿瘤医院
放疗科物理组
南京医科大学
江苏省肿瘤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南京卫生学校
江苏省肿瘤医院
中国药科大学
江苏省肿瘤医院
中国药科大学
江苏省肿瘤医院
药物临床实验机构
中国药科大学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药学系教师
中国药科大学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期刊杂志编辑
南京医科大学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药学系教师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儿科5(中医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儿科5(中医学)
山西中医学院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儿科5(临床医学)
南京医科大学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南通瑞慈医院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第二军医大学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南京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南京卫生学校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南京卫生学校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急诊内科(中医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急诊内科(中医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急诊内科(中医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徐州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中国药科大学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江苏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中医药分院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
更多信息请查看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云南各地招聘
&nbsp&nbsp&nbsp &nbsp&nbsp&nbsp会员注册
本站不参与评论,(&&点此深度交流 )
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国家宗教政策和社会稳定,含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您在本站发表的评论,本站有权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江苏?卫生厅
&&&&&&&&&&&
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中医政〔2013〕24号)
发布时间:
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中医政〔2013〕24号&&
各市卫生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卫生局:
  为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推动社区中医药工作的开展,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决定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按照单位自评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推荐、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审核确定的程序进行。
  二、申报单位应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比较突出的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期满后能够达到建设要求。
  三、根据创建工作计划,为提高效率,保证质量,每个地市推荐单位不得超过2家。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日。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组织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一式二份)报至省卫生厅中医医政科教处。
  联系人:张沛、戴运良
  电话:025-&&
  附件:1.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评估细则(修订版)
  &&&&& 2.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申请表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中医药局&日
附件下载:&
江苏省卫生厅主办
| 备案号: |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编:210008  网站编辑联系电话:025-}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江苏省卫生厅2016招聘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