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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人民政府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简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简府办〔号)文件规定,设立简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简称市卫生计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有:
(一)负责拟订卫生计生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市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应急和紧急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
(三)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八)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采集相关数据和研究分析,并提出建议,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工作,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计科研项目,组织指导实施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省、市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五)负责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全市中医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工作,开展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工作,负责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师承教育,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十六)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市爱卫办、市重传办、市血防办、市地防办、市献血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简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简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批复》(简市编发【2011】11号)文件规定设立简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简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有:
1. 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提供管理服务。
2. 计生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识宣传;
3. 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生服务;
4. 流动人口服务网络建设;
5. 流动人口计生档案管理、流动人口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上报;
6.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审验;
7. 国家流动人口计生信息平台交换管理。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简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我们将坚持&项目带动,优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一带双优先)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深入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大力实施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工程,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断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推动我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逐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深度对接成都市医疗卫生计生&十三五&规划,科学编制完成我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继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布局,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全力争取市妇女儿童急救中心项目落地。健全完善简阳特色的分级诊疗体系,启动市人民医院与华西医院医联体建设对接工作。加快理顺药械供应保障机制,加紧研究制定医院药品供应办法,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启动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配合市法制办推进实施&简阳一卡通&工程。实施县级医疗人员职业操守和医技能力再提升工程。
二是加快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启动&十三五&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硬件提升工程建设,计划对1家重点卫生院基础设施进行标准化建设,13家重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及扩建,144所村卫生室进行公有化、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人民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精神病医院等县级医疗机构和东区医院、济仁医院、庄氏肝胆医院等民营医疗机构建设,逐步实施机场区域医疗卫生机构迁建。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轮训,建立系统的、规范的基层人员服务能力培训工作。
三是稳步提高公卫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加大艾滋病、包虫病、血吸虫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病人免费治疗覆盖面。逐步开展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项目,实行成都市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阳关救助政策,开展克山病消除达标工作。大力实施&全民健康&幸福简阳&行动。加快推进全国卫生城市工作创建进度,力争成功创建国家卫生乡镇1个,国家健康乡镇1个(试点),稳步实施健康细胞工程。
四是全面落实计生惠民政策。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民生重大事项,继续深化&特殊家庭&特别关爱&行动,正式启动成都市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认真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工作,确保全支付、零误差。扎实开展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和婚前医学检查,促进优生优育。深化老年健康关爱行动,建立老年健康管理系统。加强计生协会和流动人口服务工作,力争成功创建成都市级五星级流动人口计生协会1个、群众自治示范村居2个。
五是坚决消除绝对贫困。严格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要求,从严压实医疗卫生脱贫攻坚责任,全面完成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坚持贫困家庭&五个一&+&零支付&工程,夯实精准识别疾病基础工作及结对帮扶,切实落实全程全域一对一服务,防止贫困群众再次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坚决在2017年以前彻底打赢脱贫攻坚战役。
简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流管队伍建设。全市乡、村换届工作基本完成,乡、村计生工作人员变动较大。2017年我们将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对乡村流管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提高其为流动人口服务的能力。
(二)加强流动人口数据清理工作。通过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加强数据清理核实工作,提高信息平台流动人口数据的准确性。
(三)继续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结合简阳市实施&全民健康、幸福简阳&工程,将流动人口纳入服务范围,为他们提供均等化的服务。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健康直通车项目,因地制宜开展流动人口服务工作,将流动人口健康直通车开进机场、企业、社区、学校、地铁工地、毗河工程工地、物流产业园。
二、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
简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下属单位(简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简阳市计划生育协会、简阳市红十字会、简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共5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简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单独核算,其他3个下属单位和简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并核算。
(二)人员结构
简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含简阳市计划生育协会、简阳市红十字会、简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人员编制共计52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38人,行政工勤编制4人,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4人,机关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共计49人,其中:行政人员33人,行政工勤人员6人,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4人,机关事业人员6人;下属单位简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共计6人,其中:事业工勤编制3人,机关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共计6人,其中:事业工勤人员3人,机关事业人员3人。
简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现有退休人员44人。
(三)其他人员情况和车辆情况
我局现有遗属5人。车辆编制5辆,现有车辆5辆(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使用)。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简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收支总预算3041.78万元。收入预算总额为3041.78万元(卫计局2988.39万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53.39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4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8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426.35万元(卫计局384.97万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1.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5.92万元(卫计局98.43万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7.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53万元(卫计局51.01万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52万元)),占19.32%;项目支出2453.98万元,占80.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简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承担深化医改工作、公共卫生工作、中医工作、创国家卫生城市项目、献血工作、征兵工作、村卫生室补助项目、地名卫生院退休职工生活补贴项目、创新利益导向项目、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程项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项目推进、计划生育惠民帮扶项目等相关工作支出,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41.78万元。收入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41.78万元;支出包括:国防支出10万元、教育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1.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39.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41.7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522.97万元。主要是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经费减少,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防支出10万元,占0.33%;教育支出1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1.69万元,占21.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39.98万元,占76.93%;住房保障支出39.11万元,占1.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
2017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征兵体检培训费、资料费、医护人员住宿生活费等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 2017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各科室业务培训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 2017年预算数为582.72万元,主要用于地名卫生院退休职工生活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 2017年预算数为1.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五类人员的退休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 2017年预算数为65.18万元(卫计局机关58.85万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6.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
2017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会工作经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7年预算数为396.0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药具管理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17年预算数为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药具站开展卫计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卫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医改、卫生院管理、项目管理、中医管理及无偿献血工作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乡镇卫生院(项):
2017年预算数为19万元,主要用于坛罐乡卫生院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2017年预算数为231.25万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补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购血机构(项):
2017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血站日常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2017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城西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2017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年特岗全科医生计划试点项目补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
2017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支出和疫情督查督办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
2017年预算数为217.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供水水质第三方检测项目支出、血防项目支出、公卫督导支出、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等疾病防治支出、艾滋病和慢病示范区创建支出、母婴安康项目支出等公卫工作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
2017年预算数为39.64万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2017年预算数为470.3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安康保险和农村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支出、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项目支出、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支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关爱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2017年预算数为170万元,主要用于青春期健康知识进校园支出、乡镇计生工作考核支出和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管理项目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7年预算数为25.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7年预算数为2.58万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17年预算数为5.21万元(卫计局机关4.89万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017年预算数为11.88万元(卫计局机关11.16万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7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2017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
2017年预算数为505.51万元,主要用于创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支出、爱国卫生工作支出、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支出、卫生计生区域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民营医院创级奖励支出、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及干部职业化建设培训项目支出、区域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项目支出等。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7年预算数为39.11万元(卫计局机关35.31万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及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1.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05.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简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简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外事管理部门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长或下降0%。
2017年无出国(境)组团等事项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万元(卫计局机关12万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万元),较上年预算36.1万元下降63.99%。主要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化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控接待标准。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指导、督查相关工作及本系统行业内学习交流事项等接待工作。包括医改调研、公卫督导、项目检查、献血工作、爱卫工作和红会工作、计生奖特扶工作、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手术工作等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7.4万元(卫计局机关16.2万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医改调研、公卫督导、项目检查、献血工作、爱卫工作和红会工作、计生工作督导检查等工作开展。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48万元下降63.75%,主要原因是我局4辆公务用车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仅保留1辆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其中4辆公务用车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仅保留1辆公务用车(轿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7.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供水水质第三方检测服务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单位共有车辆5辆(均为定向保障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50万元以上(含)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简阳市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卫计局小计
城市供水水质第三方检测工作经费
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和人员培训经费
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管理经费
精神病人医疗费
村卫生室补助地方配套
含结算本级2016年3个村卫生室 
医改项目经费
农村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安康保险
母婴安康项目经费
青春期健康知识进校园
区域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经费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关爱
计划生育三结合
计生工作考核经费
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
征兵体检工作经费
中医药工作
无偿献血工作经费
爱心献血屋运转经费
红十字会工作经费
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健康教育项目、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卫生村奖励经费
 结算2015年32个成功创建卫生村
地名卫生院退休职工退休生活补贴
特岗全科医生地方配套补助资金
医疗卫生人才引进
卫生院管理及目标考核经费
项目管理经费
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
地方病防治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经费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经费(疫情督查督办工作经费)
血吸虫病项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工作经费
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
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经费
城西社区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下达资金
民营医院创级奖励经费
2016年已下达拨付通知
简阳市卫生计生区域信息化建设一期经费
2016年已下达拨付通知
年血吸虫病防治经费
2016年已下达拨付通知
2016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经费
2016年已下达拨付通知
2015年我市特岗全科医生地方配套资金
2016年已下达拨付通知
&病媒生物防治&消杀工作经费
2016年已下达拨付通知
2016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经费(购买办公设备)
2016年已下达拨付通知
坛罐乡卫生院污水处理及医技综合楼项目工程款
2016年已下达拨付通知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4.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指为配合卫计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地名卫生院退休职工生活补贴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机关五类人员的退休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 指用于单位红十字会工作方面的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药具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药具站开展卫计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卫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坛罐乡卫生院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的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除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支出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主要指村卫生室补助。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购血机构(项):指用于血站日常支出。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城西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年特岗全科医生计划试点项目补助支出。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支出和疫情督查督办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如城市供水水质第三方检测项目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如乡镇计生工作考核经费。
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如职工体检费支出。
2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2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如创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支出。
2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规定标准及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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