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来人想在合肥买墓务工人员申请了合肥公租房房号已分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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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入住公租房
来源:合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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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根据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同,我市将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分为最低收入(第一类)、低收入(第二类)、较低收入(第三类)和中等偏下收入(第四类)住房困难家庭4类。其中,第一类和第二类比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保障标准确定,第三类为城镇居民低收入保障标准和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之间,第四类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和80%(含)之间。
昨日,市物价局发布《关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部分群体房租标准进一步下降。值得一提的是,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申请入住公租房。
根据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同,我市将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分为最低收入(第一类)、低收入(第二类)、较低收入(第三类)和中等偏下收入(第四类)住房困难家庭4类。其中,第一类和第二类比照城镇居民最低保障标准和低收入保障标准确定,第三类为城镇居民低收入保障标准和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之间,第四类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和80%(含)之间。
通知规定,第一类和第二类保障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为:1.10元/月·平方米, 整套型朝北的0.90元/月·平方米,继续维持原有标准;孤老病残等城市低保家庭,免收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第三类保障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为: 3.00元/月·平方米, 比原标准降低1元;整套型朝北的2.70元/月·平方米,比原标准降低0.9元。第四类保障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为:5.00元/月·平方米, 整套型朝北的4.50元/月·平方米。
此外,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租金标准,参照区域周边同地段、同类别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70%确定。具体执行标准由市房产局依据周边市场租金水平,并统筹考虑房源筹集及供需状况的变化,实行动态管理,报市物价局、财政局备案后执行。(记者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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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合肥公租房申请条件及申请指南
  合肥:大学毕业未满5 年可申请公租房  从合肥市房产部门获悉,该部门最近印发《关于调整市区2015 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通知》,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城区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这三类人群,放宽公租房准入条件。  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请条件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收入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6120 元/年、510 元/月;城镇低收入家庭生活标准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1016 元/年、918 元/月;城镇较低收入家庭生活保障标准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7609 元/年、1468 元/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生活保障标准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23478元/年、1956元/月,其他准入条件不变。  此外,在合肥新就业的大学生,想要申请公租房只要达到如下标准就可以:具有市区户籍或居住1 年以上;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自毕业当月起未满5 年;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 年),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微信公众号【yjbys_com】,手机触屏版[]。,宣讲会微信公众号【xiaoyuan_xjh】  外来务工人员只要有稳定工作,在合肥申请公租房也更容易。如果你年满18 周岁、持有就业地居住证、自己和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并且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 年),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18 个月(含)以上,就可以申请公租房了。  合肥明确三类人可申请公租房欢迎关注官方人才招聘会微信公众号【rencai_zhaopinhui】。,招聘会微信公众号【rencai_zhaopinhui】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户籍)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有稳定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这三类人员可申请公租房,并且将有望在租住一定年限后,以房屋成本价将公租房购入手中。昨日,在合肥市政府举行的第53次常务会上,《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获原则通过。  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可申请公租房  在合肥,哪些人员可申请公租房?有什么样的限制条件?根据《暂行办法》,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户籍)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有稳定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  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需要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口,并在合肥居住;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本市当年公布的保障条件;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则需要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或居住1年以上;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五年;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者人事部门的证明,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年满18周岁;持有就业地居住证;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在就业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8个月以上;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  “骗租”者将被强制“退租”并记入信用档案  《暂行办法》中规定,新建公租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成套建设的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米的小户型为主。  公租房的配租实行分类轮候制度。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情况,按照抽签、摇号或其他公平、公正的方式对规定时限内登记的申请户进行排序,并建立轮候名册。  合肥市、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将保障房的地段、户型、面积、交付期限及供给对象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对于提交虚假信息骗取公租房;转借、转租公租房;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租房居住的;不按照规定时限缴纳房租的和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其租住的公租房将被收回,并记入信用档案。  另外,对恶意欠租、长期闲置等行为,将使其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房资格。  一定年限后租户或可购买公租房  对于公租房的租赁期间,《暂行办法》中明确:户籍家庭因为收入和住房可能发生变化和差别化租金制度,将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合同一年一签。对于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以不高于3年为一个租赁期限,期满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签。  承租人可以依照规定,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租金。  会上,合肥市市长张庆军提出建议:对于公租房的租赁者,租住一定年限之后可以购买该房屋,并且以房屋成本价购入,还可以尝试让购房者初期只购50%产权,等经济条件好一点,再购另外50%产权。“这样将建立一个良性的可持续的模式,对合肥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有好处。”张庆军表示,这样操作也可以让合肥“新市民”逐步拥有自己的住房,对于他们扎根合肥很有吸引力。  合肥缴存公积金可申请公租房  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合肥已调整了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明确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连续缴存公积金18个月(含)以上,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届.毕业生网校园招聘会信息一网打尽,名企校招微信公众号【xiaoyuan_zhaopin】  合肥市已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生活保障标准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23478元/年、1956元/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年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年满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具有合肥市区户籍或居住1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申请人自毕业当月起未满5年,申请人在合肥市区用人单位工作,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合肥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年满18周岁,申请人持有就业地居住证,申请人在合肥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18个月(含)以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合肥市区无房。与之前的准入条件相比,缴存公积金也成为可以租赁公租房的门槛之一。温馨提示: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您参考。相关文章:1.2.3.4.5.6.7.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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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婵志 09:14:51
  如何在合肥申请公租房?  《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获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原则通过,无论是新就业的毕业生、有稳定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还是住房困难家庭,都有机会申请公租房。  合肥哪些人员可申请公租房?  在公租房准入条件方面,《暂行办法》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户籍)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有稳定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其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原则上确定为大中专(中技)毕业生并毕业未满5年,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同时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内无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有稳定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年满18周岁,持有就业地居住证,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18个月以上;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住房。  公租房如何分配?  《暂行办法》规定,公租房建立公开配租制度,户籍家庭原则上公开摇号安排成套住房、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原则上安排宿舍类公租房,成套住房有剩余的,根据企业需求,可灵活摇号分配供应。其中,成套建设的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针对公租房租赁期限,《暂行办法》还明确,户籍家庭因为收入和住房可能发生变化和差别化租金制度,将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合同一年一签。对于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以不高于3年为一个租赁期限,期满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签。承租人可以依照规定,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租金。  “骗租”者公租房将强制收回  对于提交虚假信息骗取公租房;转借、转租公租房;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租房居住的;不按照规定时限交纳房租的和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其租住的公租房将被收回,并记入信用档案。同时,对恶意欠租、长期闲置等行为,规定其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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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出台
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入住公租房
春节前,胜利路下穿寿春路和新长江路桥将放行东边半幅路面的...
&&&&合肥日报讯
昨日,市物价局发布《关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部分群体房租标准进一步下降。值得一提的是,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申请入住公租房。
&&&&根据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同,我市将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分为最低收入(第一类)、低收入(第二类)、较低收入(第三类)和中等偏下收入(第四类)住房困难家庭4类。其中,第一类和第二类比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保障标准确定,第三类为城镇居民低收入保障标准和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之间,第四类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和80%(含)之间。
&&&&通知规定,第一类和第二类保障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为:1.10元/月?平方米, 整套型朝北的0.90元/月?平方米,继续维持原有标准;孤老病残等城市低保家庭,免收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第三类保障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为: 3.00元/月?平方米, 比原标准降低1元;整套型朝北的2.70元/月?平方米,比原标准降低0.9元。第四类保障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为:5.00元/月?平方米, 整套型朝北的4.50元/月?平方米。
&&&&此外,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租金标准,参照区域周边同地段、同类别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70%确定。具体执行标准由市房产局依据周边市场租金水平,并统筹考虑房源筹集及供需状况的变化,实行动态管理,报市物价局、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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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记者从合肥市房产部门获悉,该部门最近印发《关于调整市区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通知》,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城区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这三类人群,放宽公租房准入条件。
公租房(网络漫画)
  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想申请合肥的公租房将更容易。
  记者从合肥市房产部门获悉,该部门最近印发《关于调整市区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通知》,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城区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这三类人群,放宽公租房准入条件。
  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请条件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收入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6120元/年、510元/月;城镇低收入家庭生活标准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1016元/年、918元/月;城镇较低收入家庭生活保障标准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7609元/年、1468元/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生活保障标准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23478元/年、1956元/月,其他准入条件不变。
  此外,在合肥新就业的大学生,想要申请公租房只要达到如下标准就可以:具有市区户籍或居住1年以上;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自毕业当月起未满5年;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外来务工人员只要有稳定工作,在合肥申请公租房也更容易。如果你年满18周岁、持有就业地居住证、自己和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并且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18个月(含)以上,就可以申请公租房了。(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本文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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