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2017年全国住宅住宅可以办公司吗

2017年厦门首批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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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众关注的今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请时间、房源终于尘埃落定了。昨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办获悉,《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2017年第一批轮候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刚刚出炉。根据《方案》,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3月31日起提交意向登记。今天,邀请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为您权威解读《方案》,为您提供今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请手册”。&谁可以申购此批保障性商品房?&——面向本市无住房家庭&随着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具体申请细则出炉,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就谁能申请购买的疑问解答称,今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申购对象将面向本市无住房家庭,除了无住房外,不同类型的申请家庭还需满足不同基本要求——若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在申请之日前,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单身居民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在申请之日前需年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提醒,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扶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以共同申请。现役军人符合转业进厦安置条件,且其家庭符合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对于“无住房”的定义,《方案》中也得以明确。《方案》指出,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指的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至签订购房合同期间在本市无住房。若您已经购买了商品房,或已承租、购买政策性住房,包括承租公房、保障性住房,购买房改房、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或是农村居民已申请获批的宅基地,都视作在本市拥有住房,是不能申购此次保障性商品房的。其中,已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即目前已纳入受理范围、已选房、已入住的家庭,不能参加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意向登记。&需提醒的是,即便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5年的;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0年的;申请人属离异的,离异时本人、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住房,且离异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3年的。&什么时候能够申请?&——3月31日起开始意向登记&确认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就可开始准备进行此批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请了。同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方式相同,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请流程仍然采用“小轮候”。简而言之,就是对照本批次的轮候分配方案,符合申请条件并有申请意向的市民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意向登记。意向登记结束后,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组织公开摇号,申请家庭可以通过公开发布的消息确认自己是否“入围”。&若自己的名字出现在纳入受理范围的名单上,市民再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完整的申请资料。之后,申请资料还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初审、复审及资格公示,最终确认符合轮候资格的申请户,才能进入选房分配阶段。记者了解到,本批次摇号后,1-2002号将纳入受理范围。&据了解,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的意向登记时间为日至4月1日、日至4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在此时间范围内,申请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供核验。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意向登记单》。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说,为更加方便申请家庭,意向登记和受理申请期间,工作人员都将加班加点,在上述时间段内的双休日正常受理意向登记或申请。&配售房源分布在哪?&——分别位于海沧、翔安,销售价比市场评估价优惠55%&《方案》明确,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的房源数量共有2002套,分别位于海沧、翔安,均提供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的二房型期房。其中,海沧区的房源为新阳居住区一期,共提供1036套,翔安区的房源为九溪小区,共提供966套。&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均比市场评估价优惠55%。海沧区新阳居住区一期保障性商品房的市场评估价为31741元/平方米,销售均价为14280元/平方米(含装修费300元/平方米),楼层调节率为每层50元。翔安区九溪小区的市场评估价为30273元/平方米,销售均价为13620元/平方米(含装修费300元/平方米),楼层调节率为每层50元,具体每套房源售价以《选房手册》为准。&值得一提的是,购买保障性商品房可按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温馨提醒&申请时间表&●意向登记:日至日、日至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公开摇号:日&●申请受理:日至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上述时间段内的双休日正常受理意向登记或申请&你问我答&邀请市住房保障办对市民询问最多的几个问题进行解答。&申请条件篇&●离婚了,房子归对方,现名下无房,不能申请吗?&答:申请人属离异的,离异时本人、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住房,即使房产归对方(或未成年子女)所有,现已无房,仍须待离异时间距申请受理日满3年后方可申请。&●蓝印户口那段时间算不算在户籍时间内呢?&答:户籍时间从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即红印户口)起算。&●申请保障性商品房有没有收入限制呢?&答:保障性商品房没有家庭收入的限制。&●挂靠厦门公司的集体户口能申请吗?&答:户籍属于集体户口,且其他方面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已承租、购买政策性住房篇&●之前已申请了保障性住房,是否可以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答:已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即目前已纳入受理范围、已选房、已入住的家庭,不能参加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意向登记。&●我家居住在承租的公房里,能不能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答:不能申请。本市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至签订购房合同期间在本市无住房。本市无住房包括:(1)未购买商品房;(2)未承租或购买政策性住房,包括:未承租公房、保障性住房,未购买房改房、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3)农村居民未申请获批宅基地。&相关新闻:今年首批保障性商品房轮候分配方案出炉明起可意向登记&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频频保护刚需,无住房的市民则又有一利好消息。昨天,导报记者从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了解到,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2017年第一批轮候分配方案正式出炉。从明天开始,符合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的无住房家庭,可以开始进行意向登记了。本次提供的2002套房源位于海沧和翔安,销售均价分别为14280元/平方米和13620元/平方米。&岛外房源2002套 销售均价约1.4万元&本批次提供的保障性商品房共2002套岛外房源,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具体房源为海沧区的新阳居住区一期1036套、翔安区的九溪小区966套,均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的二房型,预计将于2018年竣工。具体房源清单以《选房手册》为准。&市民关心的销售价格也一并出炉。其中,海沧新阳居住区一期保障性商品房的市场评估价为31741元/平方米,本批次在市场评估价的基础上优惠55%,销售均价为14280元/平方米(含装修费300元/平方米),楼层调节率为每层50元;翔安区九溪小区的市场评估价为30273元/平方米,本批次在市场评估价的基础上优惠55%,销售均价为13620元/平方米(含装修费300元/平方米),楼层调节率为每层50元。每套房源具体售价以《选房手册》为准。不只价格有优惠,购买保障性商品房还可按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明起意向登记下月中旬公开摇号&这次的保障性商品房实行批次轮候配售制度,也就是每批次已意向登记的申请家庭顺序号通过摇号产生,仅在本批次有效,不得跨批次使用。分配分为意向登记、公开摇号、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和选房五个阶段(详见制图)。需要提醒的是,摇号结果公布后,未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本批次选房工作结束后,未进入选房分配、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申请家庭,本批次顺序号失效。&申请和销售对象为本市无住房家庭,这是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至签订购房合同期间在本市无住房。本市无住房的条件除了包括未购买商品房,还包括未承租或购买政策性住房。这意味着,承租公房、保障性住房,购买房改房、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均不符合条件。如果是农村居民,需未申请获批宅基地。&热点问答&蓝印户口那段时间算不算在户籍时间内呢?&答:户籍时间从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即红印户口)起算。&挂靠厦门公司的集体户口能申请吗?&答:户籍属于集体户口,且其他方面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相关新闻:厦门今年首批保障性商品房明日开始申请&厦门市民盼望已久的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请工作就要正式启动了。昨日,厦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推出了《厦门保障性住房2017年第一批轮候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申请对象、时间、程序、房源等具体信息都已经明确。从明天开始,符合条件的家庭就可以开始进行意向登记了。根据《方案》,本批次均为岛外房源,共2002套,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据了解,本批次的房源价格将在市场评估价的基础上,给予55%的优惠。每套房源售价以《选房手册》为准。&厦门的保障性商品房实行批次轮候配售制度。按规定,每批次已意向登记的申请家庭顺序号通过摇号产生,仅在本批次有效,不得跨批次使用。摇号结果公布后,未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本批次选房工作结束后,未进入选房分配、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申请家庭,本批次顺序号失效。&《方案》显示,申请流程分为意向登记、公开摇号、申请受理、审核公示、选房及配售等环节。从明天开始,符合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的无住房家庭,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除了清明假期外,双休日仍正常受理。&摇号排序在1号—2002号的申请家庭将被纳入受理范围。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申请手续,其家庭人口、户籍、住房等情况将由有关部门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在社区内公示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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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市家装市场管理,保障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会根据政策和家装市场的变化,对《厦门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资格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厦门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资格标准》(2017年修订)在协会官方网站(www.xmzs.org)公布,请各企业根据新标准于日前,持《厦门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及相关资料,到协会秘书处办理换证手续。
地址:湖里大道10-12号海峡文创园4号楼3楼315室
电话:2203725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建造师中标情况:
上海千年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建造师&&&&&
宁波公源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建造师&&&&&
浙江盘城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建造师&&&&&
福建省峰豪建设有限公司:建造师&&&&&
建德市路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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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一季度厦门市廉租住房(租金补助)申请人申请资格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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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一季度厦门市廉租住房(租金补助)申请人申请资格公示
下列廉租住房(租金补助)申请人经市房屋管理中心(原公房管理中心)审核,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15天(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3月6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房屋管理中心将按规定确认其申请资格。申请人如有隐瞒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欢迎举报,我们将按规定处理并予保密。举报电话:5108007(市国土房产局房政与房改管理处)、5108056(市国土房产局监察室)、业务咨询:2996137(市房屋管理中心)。
共同申请人
补助人口数(人)
人均居住面积
所在行政区
户口所在地
社区居委会
陈礼虔、陈义宏
东山社区社坛里357号
南门县口路A幢506
苏彩凤、苏文宇、苏文莉
苏厝村大乡下里31号
                            厦门市房屋管理中心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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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一次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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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 】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规范企业开发经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厦建房[2016]11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全市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完善《福建省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厅系统》)及《厦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厦门系统》)两套系统基本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及时更新企业文档信息,具体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资质信息、企业章程、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企业需填写此信息)。
2.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是否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77号)的要求;
3.是否及时更新近三年已竣工和在建工程项目批文信息及项目工程建设信息。具体包括: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房屋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证明书、在建项目楼栋信息、建设进度、计划投资等信息。
(二)结合《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闽建办房[2015]8号)有关规定,检查企业的开发经营行为,包括企业资质准入行为、房屋交付行为、日常动态监管等内容。对存在以下不良行为的企业,将予以扣除信用综合分值:
1.资质准入行为
(1)项目资本金低于项目总投资比例的;
(2)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
(3)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
(4)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5)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6)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2.房屋交付行为: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未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日常动态监管
(1)未按月按时同口径在《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内填报统计报表;填报的数据弄虚作假或瞒报的,指标数据不一致或逻辑上明显错误的;
(2)“五证”取得之日起10日内未在信息系统内完整录入项目信息;
(3)未在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完成信息系统中项目单体信息的录入;
(4)未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日内在信息系统内填写录入新受让地块信息;
(5)未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系统日常维护更新;
(6)资质检查被列为黄色监管,资质检查被列为红色监管,未按要求按时完成资质检查。
4.其他行为
(1)信访投诉未按规定处理的,按件次扣分;
(2)发生群体性(3人以上)上访的,按件次扣分;
(3)受到相关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项目开发建设情况
1.是否按合同约定组织项目开、竣工;
2.在建商业、办公项目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情况。
三、抽查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
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2017年4月30日前按要求对检查内容逐一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纠正。
(二)随机抽查
我局于2016年5月2日至5月19日期间开展“双随机”现场检查。从全市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里随机抽取不少于总数5%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被抽查到的企业应填报《2017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抽查检查表》(详见附件),同时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具体抽查企业和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抽查结果运用
检查结果将与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相结合,做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重要来源。
(一)对抽查合格的企业,予以简化资质检查相关手续,并做为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评审指标之一;
(二)对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约谈、告诫、增加监督检查频率、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理措施,并列入日常监管重点对象,做为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评审指标之一。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抽查检查表
厦门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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