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建银行拍卖车6日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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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8月将有1幅地块拍卖 2012青岛106号土地公告
来源:搜房网 &&发布时间: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储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二、出让地块交易活动时间安排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日10:00在青岛市梅岭东路29号310室举办。一、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出让价款总额为销售楼面地价与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本次拍卖出让价款总额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竞得人应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另行缴纳有关税费。本次出让土地在世园会筹备期间必须按照世园会统一要求开发建设;世园会举办期间世园村土地和地上建筑的使用要服从世园执委会的统一管理;世园会闭幕后,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开发建设。竞得人要在竞得土地后立即组织开工建设,并确保在日前竣工。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出让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日至日(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崂山国土资源分局(青岛市梅岭东路29号)318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五、有意竞买者可于日至日(9:00-16:30)(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梅岭东路29号318室向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崂山国土资源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出让人将于日9时30分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集合地点:青岛市梅岭东路29号一楼大厅(申请人也可自行踏勘现场)。(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青岛房地资源网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出 让 人: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巫峡路6号承 办 人: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崂山国土资源分局联系地址:青岛市梅岭东路29号联系电话:29联 系 人:杨烁、王涛瑞开户单位: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账 号:312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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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凤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凤国土资告字〔2017〕 6号)
凤国土资告字〔2017〕 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凤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凤阳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于日拍卖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中都大道西侧顺城路北侧
住宅(兼容商业)
中都大道西侧前门路北侧
住宅(兼容商业)
长秋路北侧,右弼路东侧
长秋路北侧,西安街路西侧
住宅(兼容商业)
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开发建设要求通知书。
二、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开发建设。土地竞得后受让人必须于日前开工建设,于日前竣工。
三、特别提示
1、2017-14号宗地配套建设12个班标准幼儿园,幼儿园由受让人管理使用。
2、2017-15号宗地兼容10亩商业用地,该地块一层建设菜市场,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菜市场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县政府。
3、竞买人缴纳5000万元保证金即可参加所有宗地竞买,但成交一宗土地后将无权竞买其他宗地,竞买人有意成交二宗以上土地的,应当按宗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付款方式和土地交付:成交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土地出让金全部交齐后10日内交付土地。受让人应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按成交价的4%缴纳契税并向拍卖机构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支付标准详见出让文件)
&&&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 六、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前,到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或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将在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委托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日16时申请报名截止,有三个以上(含三个)申请竞买人的,将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拍卖时间:日10时。
拍卖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拍卖方式: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低于保留价不成交。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1 孙远虎
&&&&& 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2 &范 兵
&& 十、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 开户单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开 户 行: 凤阳工行&&&&账号:0095566
& 开 户 行: 凤阳建行&&&&帐号: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凤阳支行&&&&账号:
开 户 行: 安徽凤阳利民村镇银行账号:
凤阳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原山西建材机械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地面建筑拍卖出让公告
祁国土告字【2017】03号
晋中产交【2017】30号
晋中国兴拍卖有限公司【2017】06号
晋中市拍卖行【2017】07号
经祁县人民政府批准,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016-03号和2016-04号两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两宗地的地面建筑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一并与土地使用权捆绑拍卖,由祁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晋中国兴拍卖有限公司、山西省晋中市拍卖行联合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为两个标的,标的1为祁县国土资源局宗地编号为2016-0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该宗地的地面建筑物和林木及构筑物;标的2为2016-04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该宗地的地面建筑物和林木及构筑物。
二、两标的的基本情况:
标的1位于祁县县城友谊西路北侧,该地块编号为2016-03,出让面积44343.27平方米(合66.52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土地使用权起拍价为3733.3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3733万元。地面建筑为厂房、办公楼及其他建筑,建筑面积约6600余平方米,另外还有若干树木。地面建筑及附着物起拍价为84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00万元。
标的2位于祁县县城友谊西路北侧,该地块编号为2016-04,出让面积13073.66平方米(合19.61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土地使用权起拍价为1113.81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113万元。地面建筑为库房及其他建筑,建筑面积约500余平方米,另外还有若干树木。地面建筑及附着物起拍价为3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0万元。
拍卖标的的起拍价为捆绑后的起拍价,即土地使用权起拍价与地面建筑起拍价的合并价。
本次拍卖标的设有土地出让底价和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保留价。
两个标的本次拍卖的加价幅度均为10万元。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拍卖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能按约定支付出让价款。
(三)、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及申请方式
(一)、本次拍卖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5 月19 日至2017年6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祁县国土资源局502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二)、申请人可于2017年6 月6 日17时前,到祁县国土资源局502室提交书面申请,并按指定的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土地、建筑物相关竞买手续。
六、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开户单位: 祁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
开 户 行: 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单位: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晋中银行迎宾支行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 月6 日17时(以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同时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面建筑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祁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7年6 月6 日17时3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17年6 月8 日上午10 时30 分;
拍卖地点:祁县国土资源局515会议室
八、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拍卖标的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踏勘,如有疑问请咨询祁县国土资源局或晋中国兴拍卖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1.祁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祁县丹枫东街昌源大厦国土资源局五层
联系人: 雷女士
联系电话:3530
2.晋中国兴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西顺城街8号尚座商务楼517房
联系人:霍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2)、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3)、其他建设要求,按祁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和祁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出具的建设条件实施。
(4)、本宗地的拍卖成交价款不包括国家税费和登记费用。
祁县国土资源局
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
晋中国兴拍卖有限公司
山西省晋中市拍卖行
2017年5月9日
来源:晋中产权交易中心
责任编辑: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号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地块拍卖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凡在本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竞买行为,涉嫌违法用地未接受处罚前,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均不得申请竞买。
三、报名申请与资格审查
申请人可于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9月19日16时前,到十堰市国土资源局(6楼储备中心-1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16时。申请人名称与交款人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将在2016年9月20日17时30分前予以确认。
四、拍卖文件获取
本次拍卖出让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土地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19日16时前从我局网站下载,也可到十堰市国土资源局(6楼储备中心-1室)查阅。
五、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会时间:2016年9月21日9时30分(星期三)。
拍卖会地点: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层会场。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有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2、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竞买人,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3、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需要组织现场勘查的,请提前预约。
4、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查询网址
本公告和本次拍卖出让结果在我局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站和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我局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十堰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北京北路87号&&&&&
联系人:喻丽君& 沈楠& 庹秀琴
联系电话:& 8208350
九、保证金账户
本市辖区内的竞买人须先到十堰市国土资源局(6楼储备中心-1室)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单后再行转账;外地竞买人直接将竞买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1、收款全称: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十堰分行
&&& 账号:
2、收款全称: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开户银行:十堰市农行车城支行
&&& 账号:188-8
3、收款全称: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十堰分行营业部
&&& 账号:
4、收款全称: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开户银行:建行五堰支行
&&& 账号:
5、收款全称: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路支行
&&& 账号:5021321&
6、收款全称: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开户银行:十堰市农商行柳林支行
&&& 账号:05699-1
&&&&&&&&&&&&&&&&&&&&&&&&&&&&&&&&& 十堰市国土资源局
&&&&&&&&&&&&&&&&&&&&&&&&&&&&&&&&&&&&&&&&&&&&&&&& &&&&&&&&&&&&&&&&&&&&&& 2016年8月25日
&&&&附件:&&&&&&附件:&&&&&&附件:&&&&&&附件:&&&&&&附件:&&&&&&附件:&&&&&&附件:&&&&&&附件:&&&&&&附件:&&<.cas(function(){this.today("#tod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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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义土拍[2015]6号
义土拍[2015]6号
来源:本站
&&& 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万元/间)
江东街道新义中路4、5号地块
商服、住宅用地
(按规划)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24日上午11:30时止的工作时间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四楼1号国土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24日,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四楼1号国土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上午11:30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时在江东街道一楼会议室举行;
七、联系方式及银行
1、联系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4楼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2、联系电话:6
3、收款人全称: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4、收款人开户银行及账号: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
工商银行9041677、
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19-469、
义乌农村商业银行755、
中信银行0000183、
中国银行094001、
邮政储蓄银行010001、
金华银行0659。
5、网 址:
& & & & & & & & & & & & &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6月4日
义乌市人民政府主办 承办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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