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后工资支付时间有规定吗

登录名:密码:
在此电脑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
《新法规速递》电子杂志每日发送法规全文,
《法律图书馆》电子杂志每周发送目录摘要,
【法规标题】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www.:8080/trsweb_gov/detail?record=411&channelid=40543
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 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号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合同支付生活费问题的请示》
(苏劳社法〔2001〕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以下简称《规定》)废止
后,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有关生活补助费的支付问题,地方有规定的,
可以按地方规定执行。地方没有规定的,以《规定》废止时间为准,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
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计发劳动者至《规定》废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
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对在《规定》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
不支付生活补助费。
二、对于国有企业改制的,企业中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是否支付生活补助费,由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免责声明:
本站()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
《法律图书馆》公众微信
关注《法律图书馆》网站公众微信号,即可每日获取最新的法规法规,法治动态等法律专业信息。
关注方法: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law-lib
凡购《新法规速递》安卓手机版服务三年,赠预装法规软件的最新款七寸平板电脑一台。购一年服务者,另有U盘赠送。
软件可以在线全文检索法规50万件,离线查看本地法规3万件,还可以实时下载新的法规到本地。
软件有免费版可
&软件收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及地方性法规约13万件。“云检索”功能,可以在线全文检索、浏览50万件法规,可下载收藏浏览过的法规。2015年推出免安装绿色版
软件可以免费,但未注册用户不提供更新和在线检索服务。
&&&收录1949年至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事务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英文法律、英文行政法规、英文地方性法规;各地裁判文书、仲裁裁决、合同范本、法律文书、立法草案、法规释义、参考文件等信息;数据库记录近60万件,每天增加法规数百件。
提供数十种组合检索方式,并有自定义首页,收藏法规,保存浏览检索记录等多种个性化功能。
使用4G的U盘,方便您将法规数据库随身携带,在不同的电脑上方便使用。同时也可以当作普通U盘使用,复制拷贝文件。软件功能和完全相同。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离职员工工资发放时间吗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离职员工工资发放时间吗
精选优质答案
地区:浙江-舟山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196 次
点赞人数:0 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相似优质问题答案
劳动法关于在超市工作短期,没有签订合同的,提前一个月辞职,但是不给发放压的十天工资的,法律有规定
地区:浙江-舟山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4477 次
点赞人数:12 人
法律对这个情况的大致规定是及时支付劳动报酬这里的及时说的是应该按倍单位财务制度及时支付无论某人今天解除劳动关系(12月18日)按该单位财务制度和惯例子,每月15日发工资那么在1月15日支付工资就是及时的不能把及时想象成今天走就必须今天发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不可以拿工资。由于身体不适,我想辞职,每月15号发放工资,我6月18号上班,
地区:浙江-舟山
咨询电话:1395721****
帮助网友:47 次
点赞人数:0 人
依法提出辞职,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时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举报。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相关优质咨询
热门法律咨询
最新法律咨询>> 劳动合同须明确工资计发形式时间
劳动合同须明确工资计发形式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即将于日实施,日前,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发布了上海市新的《劳动合同常用条款解读》。目前该文本已印发了6万多份,各区县职介窗口都可以领取。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表示,新的《劳动合同常用条款解读》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原文本进行的全面修订。《解读》在体例上共分为合同的类型和期限、试用期、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14个部分,共37条。《解读》规范了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等5方面主要问题。
&&&&? 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不规范问题,特别是一些企业违反规定不和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解读》在“法规示要”中标注了《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使企业和职工明白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关于企业通过滥设试用期侵害职工权益问题。《解读》在“使用提示”中明确: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才可以约定试用期。
&&&&? 关于工资的支付问题。《解读》在条款中要求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工资的计发形式和支付时间。在“使用提示”中并对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定额问题进行一定限制。(完)
-----------
欢迎关注微信订阅号“无忧求职锦囊”,下载“求职锦囊”APP
责权声明:本文所表述观点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观点,与无关
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
未经51job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 | 无忧工作网版权所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当支付合同期间工资【职来职往吧】_百度贴吧
&&&&&&&&&&&&&&&&&&&&&&&&&&&&&&&签到排名:今日本吧第个签到,本吧因你更精彩,明天继续来努力!
本吧签到人数:0成为超级会员,使用一键签到本月漏签0次!成为超级会员,赠送8张补签卡连续签到:天&&累计签到:天超级会员单次开通12个月以上,赠送连续签到卡3张
关注:74,980贴子: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当支付合同期间工资收藏
在劳动争议审判实践中,因劳动关系解除引发的劳动争议比比皆是,究其原因,或因用人单位随意调岗降薪或克扣工资报酬、不缴纳社会保险等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或因劳动者违规违纪、未依法履职而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失等导致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因经济形势变化导致企业搬迁、撤并、改变经营规模甚至裁员、关闭等等不一而足。针对上述情形,无锡中院劳动庭近日选取了2013年有关劳动关系解除的七个典型案例,供市民参考。
Ed Hardy——美式奢华潮流品牌
一、违纪调查不清,企业理当担责尤某与营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双方约定尤某在烟草终端市场担任终端业务员工作,公司的“报岗”制度规定:“终端业务员每天上午和下午到达第一个终端后,用手机短信的形式向市场经理报岗,并在短信中留下该终端的固定座机电话,以便市场经理检查。每天上午最迟报岗时间为9时10分,每天下午最迟报岗时间为13时10分。迟于上班时间10分钟以上至30分钟以内报岗为迟到。”某日,公司信息部的电话检查员在例行电话检查时,尤某回复称其在停工。随后的几天中,尤某未按规定登录公司网站申报每日工作情况。不久,公司经员工代表讨论通过了解除与尤某劳动合同的决定。尤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因仲裁委未裁决,尤某又诉至法院。经尤某申请,法院前往尤某负责的终端销售点进行了调查,几家烟酒店均反映,尤某在所谓“停工”的日子实际均到店走访,开展了业务活动。故法院认定营销公司解除违法,判付经济赔偿金15000元。二、2008年王某入职某物业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至日止,岗位为保安,但是未书面约定具体的工作时间。2010年8月王某任客服经理,2010年11月起由客服经理岗位调任现场品质岗位工作,2010年12月王某竞聘保洁督导职位,试岗后仍回到现场品质岗位。2011年2月又被调动到公司的另一客户服务点工作。2011年5月底公司口头提出希望与王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双方对补偿金未达成一致意见。次日,公司以王某不能适应公司及岗位发展的需要,虽经多次的岗位调整,但仍不能胜任为由,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王某申请仲裁,要求物业公司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劳动合同未竞期间的工资与经济补偿金等。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了劳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请求,驳回了王某要求按照其描述的工作状态支付加班工资的请求。三、用工却未签合同,人事主管应担责2011年1月,时任某超市东区人事副经理的张某与其他3名员工被上海总部派至南京。2011年5月份,由于遭到南京门店员工的围堵,上海总部项目总监签署授权书,正式书面授权上述4人处理南京门店员工事宜。2011年7月,南京门店留用了已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王某等6人。该超市系统此后在其内部文件中称该批留用人员为“返聘人员”。该6人中,一人中途离职、一人于2011年11月补签劳务协议,其余4人均未与南京门店订立任何书面的用工协议。2012年4月,同去处理南京门店关店事宜的李某口头通知未签订合同的4人结束聘用关系,双方就工资待遇等问题发生分歧,协商未果,遂成诉。张某作为委托代理人参与劳动仲裁。后超市与4名“返聘人员”达成调解协议,支付的调解款项的内容均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因超市认为张某失职未与几名“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其超市承担败诉损失,于日向张某发出解除通知,载明解除原因为“严重违纪,违反了公司《纪律管理政策》”。张某遂申请仲裁,认为超市的解除违法。法院经审查认为,张某作为人事部门负责人,受超市全权委托处理相应人事事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实存在过错,违反了其工作职责,超市据此解除并无不当,因此确认超市的解除行为合法。四、劳动者打架违纪,用人单位可予解除某公司系由某集团公司与两家村办企业合资成立,原职工大部分系当地村民。日李某与车间员工朱某发生打架事件,公司对朱某、李某进行事故调查,并于同日作出通报:日一车间发生员工打架事件,通过调查确认,按《员工手册》第三章第十三条第5点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当事人李某予以开除,立即生效。日朱某至医院就医,检查结果为左胸肋骨未见明显骨折。同月26日,公司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为李某办理了退工单。李某不服,认为该公司系违法解除而诉至法院。最终,法院依据公司补充提供的证据以及法院调查的情况后,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五、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违背法律2010年12月姜某到无锡某科技公司工作。2013年5月初,姜某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安排在管理岗位,合同约定的月固定工资为9000元。合同签订后不久,2013年5月科技公司发生职工到班不到岗的怠工事件,政府相关部门参与事件协调处理后仍无改善,姜某参与了此次事件。2013年5月科技公司以姜某多次、严重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妨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情节恶劣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一周后,科技公司为姜某办理了退工手续,退工理由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法院审理后认为,姜某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法律的规定,故科技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亦符合法律规定。六、劳动者“被迫辞职”,企业应付补偿金日,李某进入某线缆公司工作,担任仓库管理员。双方订立二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日,线缆公司通知李某调换其至车间交联机上操作,李某因没有相应技术及操作经验,与公司协商未果而拒绝上班,离开公司后遂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同年12月21日,线缆公司以李某旷工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李某认为线缆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再次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后诉至法院,要求线缆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二审法院经审查,判令线缆公司应当向李某支付单倍经济补偿金而非双倍赔偿金。七、教师出国不归,学校按“自动离职”处理祝某原系某学校在编教师。日,祝某因私出国而请假,该校准假至同年11月15日,后又同意了其续假半年。因到期不再返校工作,祝某委托该校副校长张某代其办理辞职过程中的一切相关手续,并出具授权委托书、辞职申请书,落款日期均为日。日,该校以祝某假满未返校为由,对祝某作出了按自动离职处理的决定。2011年11月祝某回国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时,才看到自动离职处理决定,且从社会保险缴纳部门获悉其“在校工龄归零”一事,遂提起仲裁,要求撤销学校的处理决定,后成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祝某并不属于需要经过批准才能辞职的人员,也不属于“超假半年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的情形,因此改判撤销某学校作出的自动离职的处理决定,确认双方之间人事关系于2006年9月解除。记者 钱久钢
登录百度帐号推荐应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