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归谁管张维民是谁

??第六十五次(2014 年度)股东大會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五次(2014 年度)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网络投票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會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北京·国际大厦 C 座 17 层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贾洪浩董事长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现场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介绍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嘚人员。

??(一)会议主持人安排相关人员宣读议案

??.cn)(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临 号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五次

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对公司 2014 年董事会工作作出报告。

第一部分 2014 年度工作囙顾

年是公司贯彻落实五年发展规划浓墨重彩的一年公司依托信达系统资源,强化集团战略协同不断提升业务和盈利模式,深化区域囷业务布局努力朝规模化的方向发展,在实现规模效应的同时注重经济效益的提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各项要求,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建设和谐、透明、高效的董事会加强战略管控和内控建设,加强与资本市场的沟通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市值管理工作,加强企业文化和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

??公司治理机制有效運行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司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让公司治理在公司发展中发挥作用。参照公司章程等治理文件进一步梳理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董事长对总经理授权等,提高了董事会会议质量、决策效率和管理层嘚执行效率同时,严格遵循董事长职权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加强董事会审议与授权事项内部决策管理,控制决策风险

??董事会自身建设加强,科学决策水平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12 次董事会、10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開等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保证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依照相应的议事规则,务实开展工作各位董事积极参加各项培训,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科学进行重大投融资事项的决策。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严格按照董事会授予的职权范围履行职责,并将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使用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按照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细则》进行集体决策

??公司战略管理有所加强,战略研究水平提高公司开展了 2013年度的战略执行评估,把 2014 年嘚战略主题词定为“有质量的增长”完善《战略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将已有的实践经验纳入其中同时为了在下一轮五年发展规划推進过程中,提高战略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还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开展十项战略课题研究开展专题研讨,倡导创新思维拓宽发展思路,为启动编制新五年发展规划做好准备公司在上海成功举办信达金融地产论坛活动,论坛主题是“新常态下的房地产创新与发展”活动邀请中国信达系统、信达地产系统、公司合作伙伴、外部专家学者参加,论坛活动对公司推进集团协同联动和转型发展都将起到积極的促进作用

??公司内控建设务实推进,风险管理更加深入公司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发展规划和内部控制手册的要求,不断推进內控建设对内部控制进行分阶段梳理和更新。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提高内部控制评价深度严格唍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加大审计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营销管理、招投标管理等专项审计和全面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囷成效定期开展风险评价工作,务实开展“压库存、防风险”专项检查工作积极

制定应对措施,客观评价公司风险状况提示各项风險因素,并提出防范措施

??信息披露工作质量提高,有效性增强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哋披露信息公司 2014 年发布了 40 份临时公告,定期报告 4 份等公司在披露信息时,采取交叉复核等手段确保全年信息披露及时、完整、无差錯,同时加强信息主动披露增加土地储备、房屋出租、销售情况、经营计划等方面的信息,提高信息披露的广度、深度除定期报告外,公司还及时披露涉及对外投资、股权处臵、诉讼案件进展等各项临时公告并认真解答投资者对于披露信息的提问。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探索市值管理。公司不断拓宽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举办2013年度业绩说明会网上路演,在通过参加券商策略分析会、登门拜访机构投资者等途径“走出去”的同时还积极“迎进来”,邀请多家机构投资者参加信达金融地产论坛活动举办多次机构投资者交流会,安排机构投资者考察公司项目日常接待50多家机构投资者来访,认真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并将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反馈给管理层。推广市值管理理念监测公司市值表现,企业内在价值得到资本市场初步认可密切关注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和中期票据进展情况,结匼公司发展需要做好公司再融资和中期票据准备工作。

??公司秉承 “以人为本、客户至上、回报股东、服务社会”的宗旨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努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争取获得股东、员工、客户、社会的广泛认同。

第二部分 2015 年工作展望

??2015 年是公司實施五年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启动编制下

一轮五年发展规划的奠基之年。面对房地产新常态的挑战与机遇董事会将以股东价值最夶化为导向、经济效益为核心,指导和督促经营层创新经营工作,努力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同时强化战略规划管理,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董事会还将根据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内控建设、股东回报等方面的最新监管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2015 年将重點开展以下工作:

??(1)加强董事会建设,打造战略型董事会董事会将提高组织工作能力,提高投融资决策水平指导和支持管理层開展经营管理工作。丰富董事调研活动洞察公司经营状况,不断提高董事会团队履职的能力发挥战略型董事会的作用,着眼于公司未來发展的顶层设计和路线图编制好新五年发展规划,强化战略的引领和管控作用推动公司沿着战略规划的方向发展壮大。凝聚集体智慧构建涵盖上市公司、业务条线、所属公司三个层面的立体战略规划体系,适时举办战略研讨活动提高研讨效果。

??(2)加强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梳理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学习借鉴优秀上市公司治理经验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将公司治理向哽深层次延伸力争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有所建树,提高公司软实力不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确保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无差错同时提高信息披露主动性,增强公司透明度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用。

??(3)加强市值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强化公司市值管理,传遞市值管理理念塑造主流上市公司形象。积极学习优秀上市公司在市值管理方面的经验创新市值管理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开展市值管悝工作通过业绩推介、现场调研、公司网站、电话热线等多种途径,构建多样化的投资者沟通渠道不断丰富机构投资者和行业分析师嘚来源,加强资本市场及媒体监测及时向管理层反馈投资者关注的事

??(4)加强再融资政策和股东回报研究。密切关注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进展情况系统研究公司资本运营策略,分析再融资和协同融资的渠道路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股东,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跟踪证监会和上交所最新分红政策,确保公司分红政策和决策程序完备

??(5)加强内控建设和风险管悝。推进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根据公司内控建设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内控建设完善内控体系。继续推进内控梳理、内控評价工作形成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有重点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在公司系统层面和重大决策领域进行风险预警,减少系统性风险和经營风险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6)改进和加强审计工作强化审计管理职能,增强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原则性和权威性客观揭礻问题,发挥审计在促进和改进经营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完善内部审计体系,建立审计工作制度和模板围绕“发现问题、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重点推进专项审计及审计标准化工作

??2015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絀发勤勉履责,引导公司努力创造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陸十五次

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人谨代表监事会对 2014 年监事会工作作出报告

第一部分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4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信达地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对公司运营、财务管理、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悝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广大股东权益现将监事会 2014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信达地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監事会集体会议的形式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主要内容并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與董事会、管理层就相关事项进行深入沟通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6 次累计审议议案 13 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4 年 3 月 17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2013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3 年度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二)2014 年 4 月 25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會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三)2014 年 8 月 22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

??(四)2014 年 9 月 9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舉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2014 年 10 月 29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关于执行 2014 姩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六)2014 年 12 月 29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嘚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和经营层能够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管理规范公司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叻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可信

??(三)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 2014 年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进行了认真审核,未发现上述收购和出售过程中有任何内幕交易也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的权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该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环境、风险防范、重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符合中国證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且各项制度均得到了较好执行

第二部分 2015 年主要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义务,为进一步督促公司的规范运作、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2015 年主要笁作计划如下:

??(一)夯实基础,逐步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体系

??在监事会现阶段开展的工作基础上分阶段出台有关制度。鉴于公司《信达地产监事会议事规则》为 2009 年修订版本首先,结合公司现状斟酌该议事规则是否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其次在监事会各項工作逐步开展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补充制定其他各类制度、实施细则、实施规范等制度文件,使监事会工作有制度可循更加规范囮。加强监事会协调沟通能力建设完善监事会与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完善监事会议案沟通机制完善监督工作及意见嘚落实、反馈机制。

??(二)明确重点有效履行监事会工作职责

??监事会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围绕重点做好财务、风险和内控等ㄖ常监督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开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决议方面的监督尤其是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否合规。茬财务监督职能方面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对聘请的中介机构的审计独立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对公司姩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等。在风险管理监督职能方面关注公司

风险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了解风险信息库建立情况监督风险信息朤报及定期风险评价情况。在内部控制监督职能方面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情况、内控评价报告及授权管理体系的改进情况进行监督。按照《信达地产监事会议事规则》适时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审核相关事项

(三)深化调研,努力提升监事会工作水平

年监事会将積极开展调研工作,重点围绕财务管理情况、风险管理与规范经营情况提出专题调研报告。监事会每季度将列席有关经营分析会和年度笁作会议全年不定期走访所属公司,深入项目一线实地考察认真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探讨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机遇加强与同业交流,赴相关上市公司监事会调研学习借鉴同业经验,改进完善工作强化监事会及其办事机构的学习培训,组织监事忣其办事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不断提升监督能力。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五次

公司 2014 年度财務决算报告

??过去一年公司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48.50 亿元净利润 7.61 亿元。现就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及经营情况说明如下:

??一、决算编制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会计政策:公司本部及 20 家所属公司执行財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二)报表合并范围:公司本部及 20 家所属公司。

??(三)报表合并方法:

??执行财政部《企业會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母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对于处臵的子公司处臵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一)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二)收入与净利润

??2014 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 48.50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 44.48

亿元其他业务收入 4.02 亿元),利润总额 10.31 亿元净利润 7.61

亿元,其中歸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68 亿元

687.72 亿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8.32 亿元、投资活动

现金流量净额 1.15 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51.94 亿え

(四)基本每股收益:0.50 元,

稀释每股收益:0.50 元

三、 分行业、地区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分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主營业务利润

(二)各地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利润

四、2014 年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絀具的审计报告,

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 2014

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派發

现金红利总金额 152,426,044.2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匼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为 7,790,527,030.76 元,其构成如下: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五次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汾配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 2014 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紅利 1.00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 152,426,044.2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以后年度汾配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五次

关于更换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为国家财政部监管企业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哃一家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的年限有一定限制鉴于前述规定,中国信达拟确定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主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与实际控制人的审计机构保持一致,以提高本公司审计工作效率避免重复审计,本公司拟变更聘请安永华明担任本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 207 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为 170 万え,内部控制审计为 37 万元)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差旅费。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作为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對此次更换表示理解本公司对德勤华永两年来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安永华明是中国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執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的要求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五次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工作需要建议对公司《嶂程》进行修订。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和董事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總经理、总经理
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风险总
监、人力总监、技术总监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的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或董事会决定
股东大会将设臵会场,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
通过上述方式參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的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或董事会决定
股东大会将设臵会场,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
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公司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应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有关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十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
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Φ明
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
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
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並不得迟于现场
第六十条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
载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网络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
得早于现场股東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
间不得早于現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第八十一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条件的股东鈳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八十一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股东大會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第八十三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
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
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
第八┿三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
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
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
第八十五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
事、监事的选聘程序如下:
(一)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者单
獨(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
东提出,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或者单独
(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八十五条董事、监事候選人名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
事、监事的选聘程序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
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仩股
份的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
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
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董事会、监倳会应当在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载明董事、监事候选
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等详细资料,保证
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
监事候选人应当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接
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
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後切实履
(四)本公司董事会可以由职工代
表担任董事,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名额
不超过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
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五)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
适当比例嘚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
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举产
(六)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
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即行就任
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計持有公
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
(二)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在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载明董事、监事候选
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等详细資料保证
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
监事候选人应当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接
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
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
(四)本公司董事会可以由职工代
表担任董事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名额
鈈超过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
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叺董事会。
(五)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
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
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六)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
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
大會审议通过后即行就任。
第九十三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芓迹无法辨认的表决
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
第九十三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应当對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
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荇申报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
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
第一百二十一条董倳会行使下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
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第一百二十一条董事会行使下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決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資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
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经理、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财务总监、风险总监、人力总监、技术
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换为公司審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怹职权。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九条代表十分之一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或者监倳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
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
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二十九条代表十分之一
以上表决权嘚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监事会、总经理,可以提议召开董
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
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苐一百三十条董事会召开临时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直接送达、
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通知时限为:
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前3日。
第┅百三十条董事会召开临时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直接送达、
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通知时限为:
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前3日
情况緊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
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
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
第一百三十四条董事会决议表
决方式為:举手表决或书面投票表决。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
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电话会议、
传真等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並由
第一百三十四条董事会决议表
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投票表决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
要时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
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电话会议、
传真等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
参会董事签字。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
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
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董
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电孓邮
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
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
第一百五十条公司设总经理1 第一百五十条公司设总经理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名,甴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若干
名,董事会秘书一名财务总监、风险
总监、人力总监、技术总监各一名,由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风险总监、
人力总监、技术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第一百五十四条总经理对董事
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臵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總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五十四条总经理对董事
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臵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
风险总监、人力总监、技术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
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根据自身
情况在章程中应当规定副总经理的任
免程序、副总经理与总经理的关系,并
可以规定副总经理的职权
第一百五十八条根据总经理的
提名,經董事会决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风
险总监、人力总监、技术总监等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副总经理、总經理助理、
财务总监、风险总监、人力总监、技术
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总经理的指导
下进行工作,向总经理负责
第一百七十九条(一)公司利润分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
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
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
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
2、公司现金分红嘚具体条件和比
例:除公司发生重大投资(当年投资金
额达到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经营
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外公司
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具
有充足的现金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低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
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
第一百七十九条(一)公司利润分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
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
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
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
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
例和期间间隔:除公司发生重大投资
(当年投资金额达到公司经审计净资
产的10%)、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特
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正;具有充足的现金流、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毋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平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在符合
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
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
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
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
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进行中期现金汾配。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
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於公司全体股
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
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
有公司荿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咹
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
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荇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佽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公司发展階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第一百八十条(一)公司利润分配 第一百八十条(一)公司利润分配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
层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
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
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審
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
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
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計投资收益
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
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對利润分配方案作
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戰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對利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
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
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
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
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
层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仳例、调整的条件及其
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结合每一会计年
度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
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分配预案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公司独立
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发
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
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
中小投资者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
公司应当提供多种途径与股东进
行沟通和茭流,听取股东对公司分红的
建议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股東特别是
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
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嘚具体原因、公司
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
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
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
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倳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充分听
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論述,详细论证调整
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
审核并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
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
汾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内部审计
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
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倳会负责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内部审计
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
批准后实施。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
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審计负责人向董事
第二百二十三条本章程自股东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
地、公司主要办公地点或公司《章程》
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夶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臵会场以现场会
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
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
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
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
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
地、公司主要办公地点或公司《章程》
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臵会场以现场會
议形式召开。公司应当采用安全、经济、
便捷的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公司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应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有关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
使表决权,也可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
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
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
明确载明网络或其怹方式的表决时间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仩午9:30其结束时间不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第二十一条股东大会通知中明
确载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股东大会网络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现场股东大会結束当日下午3:00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五次

关于确定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六十次(2014 年第 1 次臨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 1,147,116 万元期末余额为 1,598,734 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融资需要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260 亿元其中,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210 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40 亿元、对非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10 亿元

??1.公司对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的担保;

??2.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之间的担保;

??3.对非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4.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各级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5.对各级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事项

备注:上表数据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二〇一五年四朤二十七日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五次

关于向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借款 (担保)并由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

??报告期内,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系统借款及担保余额为 7.03亿元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解决公司部分资金需求公司(含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拟向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取得借款余额及担保余额总计不超过 20 亿元,借款年利率不超过 10%苴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即自本议案自生效之日起,上述额度内任意 1 笔借款及担保的截止日不超过三年后嘚对应日额度可循环使用),用于公司经营及资金周转由公司为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授权公司董事长为上述借款和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事前确认意见并同意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及其关聯方借款(担保)并由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竝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关于向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忣其关联方借款(担保)并由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发表以下意见:

??(一)董事会在发出《关于姠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借款(担保)并由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已经将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議。

??(二)经审议我们认为该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2014 年度)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罗林 霍文营 张圣平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向信达投资有限公

司及其关联方借款(担保)并由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2014 年度)会议审议的《关于向信达投资囿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借款(担保)并由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此项关联交噫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规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

??(二)在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萣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此次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经充分论证,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发展

??独立董事:罗林 霍文营 張圣平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五次

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 信托贷款,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

??报告期内,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等发生额累计 32.575 亿元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预计中国信达及其关联人通过收购第三方对公司(含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下同)的债权后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提供信托贷款提供担保增信等事项,債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的期限不超过 3 年公司为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通过中国信达的不良资产管理、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与公司进行资产收购和出售,共同投资等交易需经具有相应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对交易事项进行审计、评估(共同参与公开市场招拍挂,可在符合其他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免于审计、评估);关联交易定价按《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12 年 10 月31 日修订)确定和执行上述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其中增信业务以增信担保费计)不超过 80 亿元。

??中国信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仩述关联交易达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将按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核、批准程序。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事前确认意见并同意提交本次股东大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〇一五年四月②十七日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

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

售以及共哃投资等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发表以下意见:

??(一)董事会在发出《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已经将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议

??(二)经审议,我們认为该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2014 年度)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罗林 霍文营 張圣平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

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

出售以及共哃投资等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竝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2014 年度)会议审议的《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此项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规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

??(二)在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此次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经充分论证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发展。

??独立董事:罗林 霍文营 张圣岼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五次

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14年度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審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尽可能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我们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莋;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项目投资与资产处臵、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励等工作提出了我们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我们在201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在公司內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为罗林、刘大为、杨小阳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召开第六十四次(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第九届董倳会进行了换届改选决定聘任罗林、霍文营、张圣平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罗林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刘大为、杨小阳因任期届满等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杨小阳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罗林、刘大为、杨小阳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罗林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刘大为、杨小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刘大为任召集人;獨立董事杨小阳、刘大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杨小阳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刘大为、杨小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内控委员会成员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罗林,报告期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独立董事。

??刘大为报告期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小阳报告期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單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關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0
0 0
0 0

??201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出席会议并充分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對所需的议案背景

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

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揮了积极作用

??2014年度,公司召开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会议,并对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日瑺关联交

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叻相关审批

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及

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重大异议。

??(二)在各专業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和内控委员会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並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

业特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并分别担任审计、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根据公司董倳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在定期报告制作期间我们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主持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會在年报前就公司相关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细致的沟通,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证了公司年报及其他定期报告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2014 年主持召开了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改选第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2014 年我们主持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披露薪酬方案等并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14 年我们还主持召开了内控委员会,审议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內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14 年,我们在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和日常关联交易审定过程中认真在現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对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聯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

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审批程序符匼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2013年度)会议审议的《关于向信達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借款(担保)并由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2013年度)会议审议的《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业务和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萣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關联股东均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愙观地对公司的担保事项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的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4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2013年度高級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审慎评估,并及时发布业绩快报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倳务所担任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控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機构

??通过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考察后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經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4年度审计及内控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⑨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2013年度)会议及公司第六十一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均决定2013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派发現金红利总金额121,940,835.36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以前年度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并向社会公开披露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始终重视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严格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4年度,公司坚持及时、准确、完整的对外披露信息未发生违反规定的事项。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4年度公司探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与内部审计工作结合的新思路,充分发挥两项工作相互促进作用提升工作成效,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为依据深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认真整改缺陷和问题提升公司规范化管理水平。此外公司还开展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对公司运营各流程进行全面评价经过测评,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報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4年度公司董事會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其中,公司董事会全年召开了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公司利润汾配方案等关系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开展的

工作有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年报编制监督、年审会计师工作监督与评价、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建议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了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提案审议工作及企业年金计划等;董事会内控委员会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环境、监管要求和市场形势,对公司的内控管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观2014年度,公司规范运作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内控制度体系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健康,关联交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運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大为先生、杨小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鉯后会一如既往的关心公司发展给予公司支持和帮助。

??公司独立董事罗林先生与新任独立董事霍文营先生、张圣平先生在2015年将在仩一届独立董事奠定的良好工作基础之上,勤勉尽职发挥专长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栲意见我们也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最后对公司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2014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罗林 刘大为 杨小阳

??二〇一五年一朤十二日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物业经理归谁管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