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工伤鉴定合理吗结果今天收到了,大家看看合不合理

我厂对我的工伤赔偿大家看看合理不?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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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厂对我的工伤赔偿大家看看合理不?
本人性欧,1984年3月出生浙江海宁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中,与号在浙江博泰塑胶有限公司上班,(本厂的老板娘是海宁市政府部门工作的)在号不幸把右手的大拇指搞掉了,后来通过了工伤认得定,又通过了残疾坚定,报告出来是6级(事后才知道),为了自己的...
我有更好的答案
只要鉴定机构是合法的坚定部门,那么它的鉴定报告就是有效地,但是如果你觉得有不妥的地方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
采纳率:23%
我个人认为,你的赔偿应该按照6级来赔偿.建议你咨询当地社会保障部门.问问他们是以什么标准来鉴定的?为什么前后结果不一样??拇指就算借上了不能用也是六级伤残.
1.您好,现在鉴定是根据你已经做了移植来做的,如果你说的以前已经鉴定过六级的话,你就向人民法院再起诉。会得到认可的。 2.你当地的工伤6-7级差别我这边不太知道,你可以自己打当地12333问一下,他们会告诉你相差多少钱,必竟你现在也不能再恢复到以前了,自己的权利要主张的。 3.你的移植费用应该是由公司出的。 4.走法院的话你要请律师费的,你先打当时12333问一下,看出入多少,再自己平衡吧。具体还有很多内容,你可以通过站内信告诉我你的邮箱,我把相关资料发给你自己仔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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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您来回答【裁判:因互殴而遭受的损伤不属于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法官提示:职工在工作场所互殴的行为与工作无关,因互殴而遭受的损伤不属于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记者 项锐)
【案例10】杨某系温州顺衡速运有限公司的员工。日杨某在工作场所因洗车水桶归属问题与同事安某发生纠纷并扭打。期间,杨某持一木拖把殴打安某,后被安某持水果刀刺成重伤。温州市人社局认为杨某因工作琐事与同事发生纠纷,并殴打他人在先,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裁判:被鉴定为职业病后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法官提示:职工从被诊断病情之日起至该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期间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记者 项锐)
【案例9】李某系沈某的遗孀,沈某(2012年死亡)生前自2005年1月至2009年11月发病时,在温州市建信印务有限公司从事胶印工作。日,经诊断沈某患有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同年6月7日,苍南县人社局对沈某患有的职业病认定为工伤。日,李某要求苍南县人社局支付沈某在被诊断为职业病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元。苍南县人社局认为,日前,沈某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属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延伸阅读】《规定》是《工伤保险条例》的延伸和细化,强调的是“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要以“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为前提,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职工在下班途中买菜出意外都算工伤”。
【延伸阅读】在日施行的《规定》作出解释,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4种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网友提问】如何鉴定为上班和下班的途中?(市民监督团成员 尹志松)&
【裁判: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法官提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且交通肇事的民事赔偿并不影响工伤认定,职工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仍可申请工伤认定。
【案例8】日,徐凤保进入精武安防公司工作, 日下午,在精武安防公司工作的徐某下班骑自行车回家,遇交通事故而受伤。瑞安市交警大队认定徐凤保不负事故责任。经调解,徐某获赔6万余元。瑞安市人社局认定徐某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精武安防公司不服,认为徐某已经获得交通事故的全额赔偿,现提起工伤赔偿有悖于一事一赔的原则,故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
【裁判:职工在工作中存在过失或过错不影响工伤认定】法官提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能够证明职工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导致伤亡、自残或自杀的除外。(记者 项锐)
【案例7】莫某系大奇鞋业公司的职工,从事裁断车间管理工作。 日上午8时许,莫某在公司裁断车间巡查时,踩到地上的刀模致右脚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右足跟跟腱断裂。瑞安市人社局认定莫某系工伤。大奇鞋业公司不服,提起诉讼,认为莫某违反公司规定,工作时间穿着拖鞋才导致脚部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解析】王某从事的工作系在露天工地操作,工作中还会接触铁锈、油污等,工作后对工作中带来的污浊物清洗不同于普通生活清洁,可以认定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扫尾性工作;王某洗澡的浴室虽然位于生活区,但仍在置信原墅工地内,故该地点应认定为工作场所。(记者 项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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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与工作相关联的必要活动认定为工伤】法官提示:职工在特殊工作环境下采取的必要、合理的措施,属与工作相关联的必要活动,属于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记者 项锐)
【案例5】2011年7月份起,天地通物业公司聘用王某从事马路清扫工作。日15时,王全岭在瑞枫线浙南机械厂前地段从事道路清扫工作时,为避雨横穿机动车道,被一路过的车辆碰撞受伤,诊断为右股骨粗隆骨折、右锁骨骨折。瑞安市人社局于日作出工伤认定天地通物业公司不服该工伤认定,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宏诚鞋业公司发放的工作证可以证明杨某系其员工,结合证人证言、杨学兰的陈述,可以证明宏诚鞋业公司与杨某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裁判: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官提示:法院认为,职工为证明自己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应尽可能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实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的,可保留工牌、工作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工身份的证据。
【案例4】日上午11时25分许,杨某在宏诚鞋业公司针车车间上班时不慎摔倒,经医院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鹿城人社局认定杨某系宏诚鞋业公司员工,属于工伤。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维持鹿城人社局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解析】根据李华才提供的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不予受理通知书》,可以确定李华才的病属于职业病范畴,但由于李华才未提供职业接触史的相关证据而被诊断机构不予受理。在明确告知李华才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而其未能提交的情况下,龙湾区人事局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记者 项锐)
【裁判:需提交完整的材料】法官提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记者 项锐)
【案例3】温州市龙湾区人事劳动局于日收到李华才的工伤认定申请,经审查向李华才出具《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其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李华才于日向龙湾区人事局提交了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理由是职业接触史不明确。龙湾区人事局以李华才无法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为由,于日作出温龙人劳工认[2011]E-75号《工伤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李华才不服,向龙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支持龙湾社保局不予受理的决定。
【解析】该案中,谢某因受伤致意识障碍,无法自行行使权利,且近亲属代为行使谢某权利,只有在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开始实施之日才有权提出认定申请,这个时间是在日起一年内。(记者 项锐)
【裁判: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法官提示: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一年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将不予受理。但是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案例2】谢某是苍南县保安服务公司职工,日,下班途中遇交通事故受伤,2011年3月,谢某父亲代为申请工伤认定,苍南县社保局不予受理。谢某不服,提起诉讼。苍南县法院判他胜诉,要求苍南县社保局对谢某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裁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资格】法官提示:伤害事故发生时,周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间并非劳动关系,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资格。(记者 项锐)
【案例1 】周某1952年出生,2013年周某以其在2012年工作中受到交通事故为由,申请工伤认定,鹿城区人社局却决定不予受理。周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被法院驳回。
那么哪些能认定工伤,哪些明明工作时受了伤,却无法认定为工伤?不妨跟着小编一起看看法院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吧!
【庭审】上诉人承认陈某的工资是自己支付的,但不承认双方的劳动关系,因为“人不是我招过来的”;另外,陈某入院时,只有皮外伤,医生说他3天后就可以出院,但后来陈某手指居然骨折,“他是在敲诈”,不过上诉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平阳社保局以医院诊断记录及书面材料证明,有些骨折前期片子确实拍不出来,随着时间推移,会呈现出来。(记者 项锐)
【庭审】平阳社保局举证:一份经过上诉人和陈某签字确认的“仲裁调解书”,这份材料显示,陈某于2013年12月进入该单位工作;医院治疗记录显示陈某伤势确实存在;以及双方的调查笔录,陈某是因工受伤。(记者 项锐)
【庭审】法庭归纳争议焦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陈某伤势是否存在,陈某是否故意自残,陈某是否因工作受伤。(记者 项锐)
【庭审】平阳社保局称,虽未签劳动合同,但经调查劳动关系事实存在清楚,且操作机器时,在场工作人员李某没有制止,表明陈某的行为得到了李某的认可。(记者 项锐)
【庭审】上诉人称,陈某系临时工,没有和他签过劳动合同;未到上班时间,操作一台生产机器,这不是他的工作范围,打开和关闭机器就16秒。上诉人说,陈某是故意的,而且伤势也是伪造的。(记者 项锐)
【庭审】上诉人工艺厂认为,上诉人与陈某不存在劳动关系,陈某受伤系故意,且非因工作原因造成。
【审理平阳梅溪一次性卫生用品工艺厂诉平阳县社保局案件】温州中院开庭审理平阳梅溪一次性卫生用品工艺厂诉平阳县社保局案件,上诉人要求二审改判撤销平阳社保局对陈某做出的一项工伤认定。平阳社保局认为,陈某系工艺厂员工,从事装卸工作,在操作生产机器时右手被锯伤,做出工伤认定。该工艺厂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被判败诉。今天温州中院二审开庭。(记者 项锐)
【建议】林青青对劳动者提出建议,进入用人单位工作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工伤保险的参保等个人权利;工伤事故发生后,尤其要注意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一年)和收集保留证明劳动关系、事故经过等相关证据。
【焦点集中在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林青青说,工伤确认行政案件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上,司法实践中,劳动者法律和维权意识薄弱的现象明显,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上岗的现象较为普遍,一旦发生事故,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工伤认定行政部门的调查,受伤职工的维权将十分困难。(记者 项锐)
【工伤确认行政案件】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上述行业用人单位败诉的比例相对较高,用人单位企图利用诉讼程序以拖延赔偿时间的现象并不鲜见。(记者 项锐)
【工伤确认行政案件特点】温州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林青青说,工伤确认行政案件有以下特点,这类纠纷多发生于没有办理工伤保险的中小企业,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等。(记者 项锐)
【温州工伤确认案件收结情况】法院审结的一审工伤确认行政案件252件,进入实体审查的156件(另有96件当事人撤诉、驳回起诉)。从审理结果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胜诉的一审行政案件为152件,败诉10件。(记者 项锐)
【温州工伤确认案件情况】2011年1月至2015年第一季度,温州两级法院共受理工伤确认案件262件,占全市一审行政案件总数的6.89%;市中院受理工伤行政确认二审案件123件,占二审行政案件总数的8.64%。工伤行政确认案件上诉率约47%,较各类行政案件平均上诉率低18个百分点。(记者 项锐)
【温州两级法院工伤确认行政案件情况介绍说明会】今天上午,在市中院召开温州两级法院工伤确认行政案件情况介绍说明会,对2011年以来我市法院工伤确认行政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给予通报,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上班途中遭车祸 工伤认定谁帮忙】除了加班导致的“工伤”,那么上下班途中遭遇事故,又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市区的罗女士曾为老公在上班路上出车祸的事故请教了律师。
【平阳最美医生不能认定工伤】2014年,平阳最美医生徐志坚连续3天加班抢救病人自己却突发脑溢血倒在了岗位上,结果平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该事件一出,工伤鉴定的标准再次引起网友的注意。那么工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呢?
2015年是《工伤保险条例》实施11周年。记者从温州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截至2014年6月,温州市参加工伤保险人员达到226.56万,实现所有职业人群全覆盖。但是你真的了解工伤保险条例吗?你知道什么情况下可认定为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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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报道联系我们扫描订阅温州网公众帐号3版权声明:温州网原创策划,欢迎转载或报道,但请注明出处。违者必究!责任编辑:黄作敏 制作:设计部 出品工伤结果今天收到了,大家看看合不合理-土地公问答
工伤结果今天收到了,大家看看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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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认定决定服社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异议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设区市级劳能力鉴定委员初鉴定结论服申请再鉴定;与用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争议申请劳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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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人正在问的问题员工工伤总是处理不好?那你应该看看这些 | 群问答第二期-ZAKER新闻
人力资源管理
后台回复【人力君】领取职场资料 ~作者:人力小秘本文由人力资源管理(renliziyuanguanli)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源。哈喽,大家好,勤劳的
(个人微信:dtdavv)又来了!!!人力君说如果这次我不能出点干货,以后就不给我开栏目了,你们快来看啊——人力资源管理【问答】栏目 ~今天我们讨论的话题——
,还是来自于粉丝群的 HR 们,因为这个问题,问过的人很多,虽然很多回复都是干货的,但是整个流程并不是很清晰,导致很多 HR 们在处理的时候还是会出现各种问题。今天人力小秘就这个问题单独给大家解析一下:(有问题的赶紧看下,没有遇到的记得收藏学习以备用到,毕竟工伤具有随时性、突发性等,无法预料)关于工伤的问题,大家已经问了不止一次了,好多大咖也回复了很多次,大家纷纷觉得应该整理出来让所有 HR 大咖们都知道应该怎么处理,才不会手忙脚乱。感谢粉丝的积极讨论及全套资料的提供,现在人力小秘综合大家回复的消息做一个全流程的回复:企业处理工伤的 6 大环节和 23 个要点工伤争议因赔偿金额高、涉及项目多而成为劳动争议中最头疼的一个模块。 一旦认定工伤,赔偿的项目及金额已然板上钉钉,似乎没有了其他操作的余地。 那么,企业该如何从容妥善处理工伤争议呢? 1 、送医救治环节:
跟踪跟进,冷静处理工伤事故的发生常带有偶然性和突发性,企业应冷静应对: 1、预先确定工伤定点医疗单位。建议与两类社保定点医院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即所在地综合性医院和专业骨科医院(或具备手、足外科的医院),可为医治(抢救)赢得时间;医院较强的医疗水平也可以确保工伤员工尽可能恢复,不仅如此,工伤药费的报支手续也更为便捷。 2、治疗方案的确定。应遵循最利于工伤员工康复的原则,引导工伤员工与主治医生确定合理治疗方案,避免过度治疗或因治疗效果不理想而授人口实。 3、细化检查项目。对于事故可能伤害到的部位,拍片以固定证据。 4、锁定交通事故责任。在劳动者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后,尽快与交警中 ( 大 ) 队联系,保留沟通渠道,初步对事故的责任有所掌握。 5、把控停工留薪期。在医嘱休息时间临近时,应通知工伤员工上班。如员工无法提供继续休息的依据又拒绝上班,应保留相关证据。 6、处理好护理费争议。建议以主治医生的医嘱为准。 7、保管好工伤材料。收集并保管好下述工伤材料,以确保工伤的真实性和申报手续的完整度: ● 病历卡、用药明细、医疗费发票、出院小结; ● 检查化验报告、疾病诊断证明书;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仅指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 工伤员工 (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工伤申报环节:
事无巨细,避免疏漏8、确认工伤类别。将事故梳理为确认工伤和疑似工伤两大类。对于疑似工伤类,
及时咨询工伤认定机构。 9、评估是否申报工伤。在申报工伤之前应先考虑员工和企业之间的利益结合点: 一是保证工伤员工应得的各项工伤待遇,二是确保企业的最大利益。 ● 不构成伤残等级且药费不多的建议不报; ● 构成伤残等级或药费较多的必报; ● 其他情形应综合影响费率的因素后再评定。 10、掌握申报时效。指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企业为 30 日内,职工为 1 年内。 3 、劳动能力鉴定:
力求公正,多集佐证11、跟踪鉴定过程。劳动能力鉴定一般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必要时,可通过其他具备权威鉴定资格和经验的同行予以佐证。 4 、工伤理赔环节:
考虑周密,顾全利益12、做好理赔准备。包括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同时,考虑是否与员
工解除劳动合同。除一至四级伤残员工外,劳动合同期内的合同解除权在工伤员工(但对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除外),这关乎是否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3、做出理赔方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当工伤职工明确解除合同的意向后,尽快测算各个项目的金额,费用分为企业承担和社会保险工伤基金支付两部分。 企业支付的项目包括:工伤医疗费的社保工伤基金未报支部分、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的交通费和企业未派人护理产生的护理费,同时注意在与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让员工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社会保险工伤基金支付的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地点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员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14、确定应由企业承担的金额后,准备三套理赔方案。 上策:设计出预测能为工伤职工接受的最低数,一般以仲裁认可的调解金额(建议使用区域值),如江苏省为不低于法定标准的 70%-80%,自愿达成协议的理赔方案。如没有对合同有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这两种情形,理赔方案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下策:按《工伤保险条例》及当地的工伤待遇标准享受的工伤待遇设计方案。 中策:设计介于上策与下策的理赔金额数值中间的理赔方案。 进行理赔协商时的五个要点以气势和道理协商。企业参与协商的人员一般由熟悉工伤相关政策的 HR、
沟通表达能力良好的人力资源部领导及工伤员工比较信赖、尊重的直属上司组成为宜。 多层次的战略纵深交流。降低员工对理赔的非理性预期。 组合运用法理性原则进行沟通。遵循 " 法为先、理为上、情为真 " 的准则,
辅以道理和情感作为沟通要素,和谐协商。 巧妙利用司法资源协商。如果遇到不懂法或胡搅蛮缠的工伤员工,可以让员工到人社部门咨询政策,让其明白法定赔偿额度;在谈判陷入僵局时,可以转由调解组织或人社部门的仲裁部门调解。 注意把握时间节点。以江苏为例,每年的 7 月 1 日为年度工伤待遇的调整
起始日,因此,协商时应适时把握该节点。 5、协议书或调解书:
逐字逐句,谨慎斟酌20、谨慎签订协议书。对伤残等级认识一致,赔偿涉及的项目全部以列举式表达;涉及工伤理赔,为了防止产生歧义,应明确工伤待遇法定标准及经协商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赔偿额。这两点主要是为了规避日后工伤员工以主体资格有问题、对合同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形进而对双方的约定反悔。 6 、工伤中的保险:
模式多样,慎重选用有些企业采用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险以达到规避工伤理赔风险的目的,基本采用以下三种模式: 工伤保险模式:适用于绝大多数企业。 雇主责任险模式:在不能缴纳单独工伤险的地区,出于节省成本的考虑,只缴纳雇主责任险。 工伤保险 + 雇主责任险组合模式:适用于财务支付能力较强或风险防范意识强的企业。有两种操作方式: 其一是 " 工伤保险 + 雇主责任险选择模式 ",即企业可以根据工伤的类别和赔偿金额选择其中之一作为赔付渠道,一般适用于伤残较轻,申报工伤可能会影响工伤费率的情形; 其二是 " 补充工伤保险模式 ",即雇主责任险承担工伤保险中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 这就是整个工伤处理的流程,虽然没有一一对粉丝提出的个别问题回复,但是如果我们能提前掌握这个流程,做好预防就不会在处理过程中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希望所有 HR 们都可以掌握这期干货。最后给大家附上整个流程图:可点击查看大图作为职工,如果工伤认定过程中出现争议,该怎么办?下边三个工伤认定的争议解读及解决办法希望可以帮到你:工伤认定争议: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而其所在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30 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且,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能力鉴定争议:收到鉴定 15 日内可提出再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争议,一般是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而产生的争议。被鉴定人及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 15 日内向所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公申请复审,或直接向 **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此外,如果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部门可以停止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待遇争议:协商不成可提出仲裁申请职工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发生争议后,双方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法律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职工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了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就不属于劳动争议,职工可以通过申请复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途径处理。今日话题以上就是本期为大家整理解答的关于工伤处理问题,你还遇到哪些关于工伤难以处理的问题,留下你烦恼的问题,让大家帮你出出主意!敲黑板:人力资源管理各个城市社群都已陆续到位,社群中,HR 遇到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如果你对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知识比较了解,实践又比较充足,可以帮助大家解疑答惑,那么,欢迎私聊人力小秘,下一个人资大咖就是你!喏,这就是我的微信号!添加回复 " 大咖 " 即可,我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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